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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黄油烙饼

汪曾祺

萧胜满七岁,进八岁了。他这些年一直跟着奶奶过。他爸爸的工作一直不固定。一会儿修水库啦,一会儿大炼钢铁啦。他妈也是调来调去。奶奶一个人在家乡,说是冷清得很。他三岁那年,就被送回老家来了。他在家乡吃了好些萝卜白菜,小米面饼子,玉米面饼子,长高了。

奶奶不怎么管他。奶奶有事。她老是找出一些零碎料子给他接衣裳,接裤子。他的衣服都是接成一道一道的,一道青,一道蓝。倒是挺干净的。奶奶还给他做鞋。再就是给他做吃的。玉米面饼子,小米面饼子,萝卜白菜,熬小鱼。奶奶把饭做得了,就在门口嚷:“胜儿!回来吃饭咧——!”

后来办了公社食堂。真不赖!白面馒头,大烙饼,焖茄子,猪头肉!后来就不行了。还是小米面饼子,玉米面饼子。后来小米面饼子里有糠,玉米面饼子里有玉米核磨出的碴子,拉嗓子。掺假的饼子不好吃,可是萧胜还是吃得挺香。他饿。

奶奶吃得不香。地从食堂打回饭来,掰半块饼子,嚼半天。其余的,都归了萧胜。

奶场的身体原来就不好。她有个气喘的病。每年冬天都犯,萧胜躺在炕上,听奶奶喝喽喝喽地喘。睡醒了,还听她喝喽喝喽。他想,奶奶喝喽了一夜。可是奶奶还是喝喽着起来了,喝喽着给他到食堂去打早饭。

爸爸去年冬天回来看过奶奶。爸爸带回来半麻袋土豆,一串口蘑,还有两瓶黄油。爸爸说,黄油是牛奶炼的,很“营养”,叫奶奶抹饼子吃。奶奶叫爸爸拿回去:“你们吃吧。这么贵重的东西!”爸爸一定要给奶奶留下。奶奶把两瓶黄油放在躺柜上,时不时地拿抹布擦擦。

奶奶的身体越来越不好。她从前从食堂打回饼子,能一气走到家。现在不行了,走到歪脖柳树那儿就得歇一会儿。第二年春天,奶奶不行了,她浑身都肿。爸爸赶回来,奶奶已经咽了气。爸爸求木业社把奶奶屋里的躺柜改成一口棺材,把奶奶理了。晚上,坐在奶奶的炕上流了一夜眼泪。萧胜第一次经历什么是“死”。他知道“死”就是“没有”了。他没有奶奶了。他躺在枕头上,枕头上还有奶奶的头发的气味。他哭了,眼泪满湿了枕头。

爸爸把奶奶给萧胜做的两双鞋装在网篮里,把两瓶动都没有动过的黄油也装在网篮里。锁了门,就带着萧胜上路了。

萧胜跟爸爸不熟。他想家,想奶奶,想那棵五脖柳树……汽车到了一个叫沽源的县城,一辆牛车来接他们。他仰面躺在牛车上,上面是一个很大的蓝天。牛车真慢,他有时下来掐两朵野花,走一截,又爬上车。牛车走着走着。爸爸说:到了!他坐起来一看,一大片马铃薯,都开着花,粉的、浅紫蓝的、白的,一眼望不到边,像是下了一场大雪。花雪随风摇摆着。不远有一排房子,土墙、玻璃窗。这就是爸爸工作的“马铃薯研究站”。

萧胜就要住在这里了,跟他的爸爸、妈妈住在一起了。奶奶要是一起来,多好。爸爸每天戴个草帽下地跟工人一起去干活,锄山药。有时查资料,看书。妈一早起来到地里掐一大把山药花,一大把叶子,回来插在瓶子里,聚精会神地对着它看,一笔一笔地画。奶奶做的两双新鞋还没有上脚,妈把鞋和两瓶黄油都锁在柜子里。

白天没有事,他就到处去玩,去瞎跑。他到草地里去看牛、看马、看羊。他采了很多蘑菇。他一边用线穿蘑菇,一边流出了眼泪。他想起奶奶,他要给奶奶送两串蘑菇去。食堂的红高梁饼子越来越不好吃,因为掺了糠。甜菜叶子汤也越来越不好喝,因为一点油也不放了。他恨这种掺糖的红高粱饼子,恨这种不放油的甜菜叶子汤!

大队食堂外面忽然热闹起来。这是要干啥呢?爸爸说,要开三级干部会。三级干部会开了三天,吃了三天饭。萧胜每天去打饭,闻到南食堂飘出的各种香味。羊肉、米饭,他倒不稀罕:他见过,也吃过。黄油烙饼他连闻都没闻过。

回家,吃着红高梁饼子,他问爸爸:“他们为什么吃黄油烙饼?”“他们开会。”“开会干吗吃黄油烙饼?”“哎呀!你问得太多了!吃你的红高梁饼子吧!”

正在咽着红饼子的萧胜的妈忽然站起来,把缸里的一点白面倒出来,从柜子里取出一瓶黄油,启开瓶盖,挖了一大块,抓了一把白糖,擀了两张黄油发面饼。抓了一把莜麦秸塞进灶火,烙熟了。黄油烙饼发出香味,和南食堂里的一样。妈把黄油烙饼放在萧胜面前,说:

“吃吧,儿子,别问了。”

萧胜吃了两口,真好吃。他忽然咧开嘴痛哭起来,高叫了一声:“奶奶!”

萧胜一边流着一串一串的眼泪,一边吃黄油烙饼。他的眼泪流进了嘴里。黄油烙饼是甜的,眼泪是咸的。

(有删改)

【小题1】请简要分析“奶奶”这一人物形象。
【小题2】结合上下文,赏析文中画线部分的景物描写的作用。
【小题3】分析本文叙述上的特征。
【小题4】小说中的“黄油烙饼”在情节发展中有重要作用,这种作用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20-01-11 04:3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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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陈小手 汪曾祺

我们那地方,过去极少有产科医生。一般人家生孩子,都是请老娘①。什么人家请哪位老娘,差不多都是固定的。一家宅门的大少奶奶、二少奶奶、三少奶奶,生的少爷、小姐,差不多都是一个老娘接生的。老娘要穿房入户,生人怎么行?老娘也熟知各家的情况,哪个年长的女佣人可以当她的助手,当“抱腰的”,不需临时现找。而且,一般人家都迷信哪个老娘“吉祥”,接生顺当。——老娘家都供着送子娘娘,天天烧香。谁家会请一个男性的医生来接生呢?——我们那里学医的都是男人,只有李花脸的女儿传其父业,成了全城仅有的一位女医人。她也不会接生,只会看内科,是个老姑娘。男人学医,谁会去学产科呢?都觉得这是一桩丢人没出息的事,不屑为之。但也不是绝对没有。陈小手就是一位出名的男性的产科医生。

陈小手的得名是因为他的手特别小,比女人的手还小,比一般女人的手还更柔软细嫩。他专能治难产。横生、倒生,都能接下来(他当然也要借助于药物和器械)。据说因为他的手小,动作细腻,可以减少产妇很多痛苦。大户人家,非到万不得已,是不会请他的。中小户人家,忌讳较少,遇到产妇胎位不正,老娘束手,老娘就会建议:“去请陈小手吧。”陈小手当然是有个大名的,但是都叫他陈小手。

接生,耽误不得,这是两条人命的事。陈小手喂着一匹马。这匹马浑身雪白,无一根杂毛,是一匹走马。据懂马的行家说,这马走的脚步是“野鸡柳子”,又快又细又匀。我们那里是水乡,很少人家养马。每逢有军队的骑兵过境,大家就争着跑到运河堤上去看“马队”,觉得非常好看。陈小手常常骑着白马赶着到各处去接生,大家就把白马和他的名字联系起来,称之为“白马陈小手”。

同行的医生,看内科的、外科的,都看不起陈小手,认为他不是医生,只是一个男性的老娘。陈小手不在乎这些,只要有人来请,立刻跨上他的白走马,飞奔而去。正在呻吟惨叫的产妇听到他的马脖上的銮铃的声音,立刻就安定了一些。他下了马,即刻进产房。过了一会(有时时间颇长),听到“哇”的一声,孩子落地了。陈小手满头大汗,走了出来,对这家的男主人拱拱手:“恭喜恭喜!母子平安!”男主人满面笑容,把封在红纸里的酬金递过去。陈小手接过来,看也不看,装进口袋里,洗洗手,喝一杯热茶,道一声“得罪”,出门上马。只听见他的马的銮铃声“哗棱哗棱”……走远了。

陈小手活人多矣。

有一年,来了联军。我们那里那几年打来打去的,是两支军队。一支是国民革命军,当地称之为“党军”;相对的一支是孙传芳的军队。孙传芳自称“五省联军总司令”,他的部队就被称为“联军”。联军驻扎在天王庙,有一团人。团长的太太(谁知道是正太太还是姨太太),要生了,生不下来。叫来几个老娘,还是弄不出来。这太太杀猪也似的乱叫。团长派人去叫陈小手。

陈小手进了天王庙。团长正在产房外面不停地“走柳”②。见了陈小手,说:“大人,孩子,都得给我保住!保不住要你的脑袋!进去吧!”

这女人身上的脂油太多了,陈小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把孩子掏出来了。和这个胖女人较了半天劲,累得他筋疲力尽。他迤里歪斜走出来,对团长拱拱手:“团长!恭喜您,是个男伢子,少爷!”

团长龇牙笑了一下,说:“难为你了!——请!”

外边已经摆好了一桌酒席。副官陪着。陈小手喝了两盅。团长拿出二十块现大洋,往陈小手面前一送:“这是给你的!——别嫌少哇!”

“太重了!太重了!”

喝了酒,揣上二十块现大洋,陈小手告辞了:“得罪!得罪!”

“不送你了!”

陈小手出了天王庙,跨上马。团长掏出枪来,从后面,一枪就把他打下来了。

团长说:“我的女人,怎么能让他摸来摸去!她身上,除了我,任何男人都不许碰!这小子,大欺负人了!他奶奶的!”团长觉得怪委屈。

[注]①老娘:接生婆。②走柳:方言,在一个地方走来走去,多指心里焦虑不安。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开场交待了当地特有的风俗和请老娘的种种“讲究”,为陈小手的出场做铺垫,同时 展示了社会环境,为陈小手的悲剧命运做铺垫。
B.《陈小手》的结尾是“欧·亨利式”的,这种奇峰突起的结构,使陈小手的命运突然逆转,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从而形成独特的艺术魅力,引起读者对社会对人性的思考。
C.《陈小手》的语言充分凸显了汪曾祺小说的风格,语言平实,长短句不一,读起来有节奏,有起伏,回味无穷。
D.陈小手的悲剧,从头至尾,汪曾祺都没有抒情,仅是通过对团长心理、语言、动作的描写来展现事件。这就是汪曾棋所说的“倾向性不要特别地说出”。
【小题2】结合全文,概括并简要分析陈小手的形象特点。
【小题3】有人说“陈小手的死也许是偶然的,但陈小手的悲剧命运却是必然的”。请结合小说内容分析造成本文主人公悲剧命运的原因。

同类题2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小题。
鸡  毛 
汪曾祺
西南联大有一个文嫂,她靠给学生洗衣服、拆被窝维持生活。每天大盆大盆地洗。她在门前的两棵半大榆树之间拴了两根棕绳,拧成了麻花。洗得的衣服夹紧在两绳之间,风把这些衣服吹得来回摆动,霍霍作响。大太阳的天气,常常看见她坐在草地上做被窝,一针一针,专心致志。
学生叫她文嫂,她管学生叫“先生”。时间长了,也能分得出张先生,李先生……但是,没有一个先生知道文嫂的身世,只知道她是一个寡妇,有一个女儿。人很老实。虽然没有知识,但洁身自好,不贪小便宜。
文嫂养了二十来只鸡。这些鸡都长得极肥大,很肯下蛋。隔多半个月,文嫂就挎了半篮鸡蛋,领着女儿,上市去卖。蛋大,也红润好看,卖得很快。回来时,带了盐巴、辣子,有时还用马兰草提着一块够一个猫吃的肉。
文嫂的女儿长大了,经人介绍,嫁了一个司机。这司机是下江人,他来看过老丈母,每次回来,会给文嫂带点曲靖韭菜花,贵州盐酸菜,甚至宣威火腿。下江人女婿答应养她一辈子。文嫂胖了。
文嫂生活在大学的环境里,她隐隐约约地知道,那些“先生们”将来都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但联大的人都有点怪,如今且说一个人。
此人姓金,名昌焕,是经济系的。其怪异处不胜枚举,总括起来有三点:一是他所有的东西都挂着,二是从不买纸,三是每天吃一块肉。他在他的床上拉了几根铁丝,什么都挂在这些铁丝上,领带、袜子、针线包、墨水瓶……他每天就睡在这些丁丁当当的东西的下面。学生离不开纸。怎么穷的学生,也得买一点纸。金先生从不花这个钱。为什么要花钱买呢?纸有的是!联大大门两侧墙上贴了许多壁报、学术演讲的通告、寻找失物的启事,形形色色、琳琅满目。这些启事、告白总有一些空白的地方。金先生每天晚上就带一把剪刀,把这些空白的地方剪下来,并把这些纸片,按大小纸质、颜色,分门别类,裁剪整齐,留作不同用处。他每晚都开夜车。开夜车伤神,需要补一补。于是他按期买了猪肉,切成大小相等的方块,借了文嫂的鼎罐(他借用了鼎罐,都是洗都不洗就还给人家了),在学校茶水炉上炖熟了,密封在一个有盖的瓷坛里。每夜用完了功,就打开坛盖,用一只一头削尖了的筷子,瞅准了,扎出一块,闭目而食之。然后,躺在丁丁当当的什物之下,酣然睡去。因此,同屋的那位中文系夜游神送给他一个外号:“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可是金先生倒不在乎,他很快就要毕业了,并已经在重庆找好了事,就要离开西南联大,上任去了。
这时,文嫂丢了三只鸡,一只笋壳鸡,一只黑母鸡,一只芦花鸡。这三只鸡不是一次丢的,而是隔一个多星期丢一只。早上开鸡窝放鸡时还在,晚上回窝时就少了。文嫂到处找,也找不着。她又不能像王婆骂鸡那样坐在门口骂——她知道这种泼辣做法在一个大学里很不合适,只是一个人叨叨:“我口乃(的)鸡呢?我口乃鸡呢?……”
文嫂出嫁的女儿回来了。文嫂吓了一跳:女儿戴得一头重孝。她明白出了大事了。她的女婿从重庆回来,车过贵州的十八盘,翻到山沟里了。女婿的同事带了信来。母女俩顾不上抱头痛哭,女儿还得赶紧搭便车到十八盘去收尸。
女儿走了,文嫂失魂落魄,有点傻了。但是她还得活下去,还得过日子,有很多先生都毕业了,要离开昆明,临走总得干净干净,来找文嫂洗衣服,拆被子的多了。有的先生要走了。行李收拾好了,总还有一些带不了的破旧衣物,这些先生就把文嫂叫了来,随她自己去挑拣。挑完了,文嫂必让先生看一看,然后就替他们把宿舍打扫一下。
金昌焕不声不响地走了。二十五号的朱先生叫文嫂也来看看,这位“怪现状”是不是也留下一些还值得一拣的东西。
什么都没有。金先生把一根布丝都带走了。他的王国里空空如也,只留下一个跟文嫂借用的鼎罐。文嫂毫无所得,然而她也照样替金先生打扫了一下。她的笤帚扫到床下,失声惊叫了起来:床底下有三堆鸡毛,一堆笋壳色的,一堆黑的,一堆芦花的!
文嫂把三堆鸡毛抱出来,一屁股坐在地下,大哭起来。“啊呀天呐,这是我口乃鸡呀!我口乃笋壳鸡呀!我口乃黑母鸡,我口乃芦花鸡呀!……”
“我寡妇失业几十年哪,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风里来雨里去呀,我的命多苦,多艰难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你先生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口乃女婿死在贵州十八盘,连尸都还没有收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她哭得很伤心,很悲痛。她好像要把一辈子所受的委曲、不幸、孤单和无告全都哭了出来。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错误的两项是( )
A.文嫂尊称学生为先生,大学生并不知道文文嫂的身世,金昌焕甚至还偷吃文嫂的鸡,作者用点面结合的方式说明联大学生冷酷无情,自私自利。
B.文嫂女儿长大嫁给了一个下江司机,下江司机人很好,并说要养文嫂一辈子,作者从“文嫂胖了”四字,便生动形象地展现了文嫂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改变。
C.本文写金昌焕主要用了讽刺手法,对金昌焕从不买纸一事确实持肯定态度,没有任何揶揄的成分。
D.小说开头写文嫂的勤劳、老实、洁身自好等特点,是为了让金昌焕的不善和丑恶更加彰显,以唤起读者对他的更强烈的鄙视、憎恶。
E. 文章语言俭省,三言两语便展现了文嫂的性格特点,文末写文嫂的大哭,反复不断的写文嫂的那几句话,更能展现文嫂的无尽委屈,更好地引起了读者的同情。
【小题2】小说是如何塑造金昌焕这一人物形象的?请简要分析。
【小题3】文嫂这一形象与鲁迅先生笔下祥林嫂在性情气质上有不少相似之处,但影响两人命运的因素却实在不同。请简要分析这种相似与不同。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鸡毛
汪曾祺
西南联大有一个文嫂,她靠给学生洗衣服、拆被窝维持生活。每天大盆大盆地洗。她在门前的两棵半大榆树之间拴了两根棕绳,拧成了麻花。洗得的衣服夹紧在两绳之间,风把这些衣服吹得来回摆动,霍霍作响。大太阳的天气,常常看见她坐在草地上(昆明的草多丰茸齐整而极干净)做被窝,一针一针,专心致志。
学生叫她文嫂,她管学生叫“先生”。时间长了,也能分得出张先生,李先生……但是,没有一个先生知道文嫂的身世,只知道她是一个寡妇,有一个女儿。文嫂养了二十来只鸡。这些鸡都长得极肥大,很肯下蛋。隔多半个月,文嫂就挎了半篮鸡蛋,领着女儿,上市去卖。蛋大,也红润好看,卖得很快。回来时,带了盐巴、辣子,有时还用马兰草 提着一块够一个猫吃的肉。
文嫂的女儿长大了,经人介绍,嫁了一个司机。这司机是下江人,他来看过老丈母,每次回来,会给文嫂带点曲靖韭菜花,贵州盐酸菜,甚至宣威火腿。下江人女婿答应养她一辈子。文嫂胖了。
文嫂生活在大学的环境里,她隐隐约约地知道,那些“先生们”将来都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但联大的人都有点怪,如今且说一个人。
此人姓金,名昌焕,是经济系的。其怪异处不胜枚举,总括起来有三点:一是他所有的东西都挂着,二是从不买纸,三是每天吃一块肉。他在他的床上拉了几根铁丝,什么都挂在这些铁丝上,领带、袜子、针线包、墨水瓶……他每天就睡在这些丁丁当当的东西的下面。学生离不开纸。怎么穷的学生,也得买一点纸。金先生从不花这个钱。为什么要花钱买呢?纸有的是!联大大门两侧墙贴了许多壁报、学术演讲的通告、寻找失物的启事,形形色色、琳琅满目。这些启事、告白总有一些空白的地方。金先生每天晚上就带一把剪刀,把这些空白的地方剪下来,并把这些纸片,按大小纸质、颜色,分门别类,裁剪整齐,留作不同用处。他每晚都开夜车。开夜车伤神,需要补一补。
于是他按期买了猪肉,切成大小相等的方块,借了文嫂的鼎罐(他借用了鼎罐,都是洗都不洗就还给人家了),在学校茶水炉上炖熟了,密封在一个有盖的瓷坛里。每夜用完了功,就打开坛盖,用一只一头削尖了的筷子,瞅准了,扎出一块,闭目而食之。然后,躺在丁丁当当的什物之下,酣然睡去。因此,同屋的那位中文系夜游神送给他一个外号:“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可是金先生倒不在乎,他很快就要毕业了,并已经在重庆找好了事,就要离开西南联大,上任去了。
这时,文嫂丢了三只鸡,一只笋壳鸡,一只黑母鸡,一只芦花鸡。这三只鸡不是一次丢的,而是隔一个多星期丢一只。早上开鸡窝放鸡时还在,晚上回窝时就少了。文嫂到处找,也找不着。她又不能像王婆骂鸡那样坐在门口骂——她知道这种泼辣做法在一个大学里很不合适,只是一个人叨叨:“我口乃(的)鸡呢?我口乃鸡呢?……”
文嫂出嫁的女儿回来了。文嫂吓了一跳:女儿戴得一头重孝。她明白出了大事了。她的女婿从重庆回来,车过贵州的十八盘,翻到山沟里了。女婿的同事带了信来。母女俩顾不上抱头痛哭,女儿还得赶紧搭便车到十八盘去收尸。
女儿走了,文嫂失魂落魄,有点傻了。但是她还得活下去,还得过日子,有很多先生都毕业了,要离开昆明,临走总得干净干净,来找文嫂洗衣服,拆被子的多了。有的先生要走了。行李收拾好了,总还有一些带不了的破旧衣物,这些先生就把文嫂叫了来,随她自己去挑拣。挑完了,文嫂必让先生看一看,然后就替他们把宿舍打扫一下。
金昌焕不声不响地走了。二十五号的朱先生叫文嫂也来看看,这位“怪现状”是不是也留下一些还值得一拣的东西。
什么都没有。金先生把一根布丝都带走了。他的王国里空空如也,只留下一个跟文嫂借用的鼎罐。文嫂毫无所得,然而她也照样替金先生打扫了一下。她的笤帚扫到床下,失声惊叫了起来:床底下有三堆鸡毛,一堆笋壳色的,一堆黑的,一堆芦花的!
文嫂把三堆鸡毛抱出来,一屁股坐在地下,大哭起来。“啊呀天呐,这是我口乃鸡呀!我口乃笋壳鸡呀!我口乃黑母鸡,我口乃芦花鸡呀!……”“我寡妇失业几十年哪,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我风里来雨里去呀,我的命多苦,多艰难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你先生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我口乃女婿死在贵州十八盘,连尸都还没有收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她哭得很伤心,很悲痛。她好像要把一辈子所受的委曲、不幸、孤单和无告全都哭了出来。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A.文嫂尊称学生为先生,而“先生”并不知道文嫂的身世,金昌焕甚至还偷吃文嫂的鸡,作者用点面结合的方式说明联大学生冷酷无情,自私自利。
B.文嫂的女婿人很好,经常来看望文嫂,并说要养文嫂一辈子,作者以“文嫂胖了”四字展现了文嫂的生活发生的改变。
C.养鸡、卖鸡蛋是文嫂赖以生存的重要途径,三只鸡的丢失无异于使文嫂艰辛的生活雪上加霜,所以文嫂从金先生床下扫出鸡毛时忍不住嚎啕大哭。
D.本文语言简洁自然,记叙了两个不同生活轨迹人物的琐碎故事,写出了市井百姓生活的原味, 反映出人物最真实的心理和脾性。
【小题2】结合全文简要分析文嫂的性格特点。
【小题3】小说是如何塑造金昌焕这一人物形象的?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4

阅读文章,回答问题。
昆明的雨

宁坤要我给他画一张画,要有昆明的特点。我想了一些时候,画了一幅:右上角画了一片倒挂着的浓绿的仙人掌,末端开出一朵金黄色的花;左下画了几朵青头菌和牛肝菌。题了这样几行字:

“昆明人家常于门头挂仙人掌一片以辟邪,仙人掌悬空倒挂,尚能存活开花。雨季则有青头菌、牛肝菌,味极鲜腴。”

我想念昆明的雨。

我以前不知道有所谓雨季。“雨季”,是到昆明以后才有了具体感受的。我不记得昆明的雨季有多长,从几月到几月,好像是相当长的。但是并不使人厌烦。因为是下下停停、停停下下,不是连绵不断,下起来没完。而且并不使人气闷。我觉得昆明雨季气压不低,人很舒服。

昆明的雨季是明亮的、丰满的,使人动情的。城春草木深,孟夏草木长。昆明的雨季,是浓绿的。草木的枝叶里的水分都到了饱和状态,显示出过分的、近于夸张的旺盛。 我的那张画是写实的。我确实亲眼看见过倒挂着还能开花的仙人掌。昆明仙人掌多,且极肥大。

昆明菌子极多。雨季逛菜市场,随时可以看到各种菌子。最多,也最便宜的是牛肝菌。牛肝菌下来的时候,家家饭馆卖炒牛肝菌。牛肝菌色如牛肝,滑,嫩,鲜,香,很好吃。青头菌比牛肝菌略贵。这种菌子炒熟了也还是浅绿色的,格调比牛肝菌高。

雨季的果子,是杨梅。卖杨梅的都是苗族女孩子,戴一顶小花帽子,穿着扳尖的绣了满帮花的鞋,坐在人家阶石的一角,不时吆唤一声:“卖杨梅——”,声音娇娇的。她们的声音使得昆明雨季的空气更加柔和了。昆明的杨梅很大,有一个乒乓球那样大,颜色黑红黑红的,叫做“火炭梅”这个名字起得真好,真是像一球烧得炽红的火炭,一点都不酸!我吃过苏州洞庭山的杨梅、井冈山的杨梅,好像都比不上昆明的火炭梅。

雨季的花是缅桂花。缅桂花即白兰花,云南把这种花叫做缅桂花,可能最初这种花是从缅甸传入的,而花的香味又有点像桂花。我在若园巷二号住过,院里有一棵大缅桂,密密的叶子,把四周房间都映绿了。缅桂盛开的时候,房东(是一个五十多岁的寡妇)就和她的一个养女,搭了梯子上去摘,每天要摘下来好些,拿到花市上去卖。她大概是怕房客们乱摘她的花,时常给各家送去一些。有时送来一个七寸盘子,里面摆得满满的缅桂花!带着雨珠的缅桂花使我的心软软的,不是怀人,不是思乡。

雨,有时是会引起人一点淡淡的乡愁的。李商隐的《夜雨寄北》是为许多久客的游子而写的。我有一天在积雨少住的早晨和德熙从联大新校舍到莲花池去。看了池里的满池清水,看了作比丘尼装的陈圆圆的石像(传说陈圆圆随吴三桂到云南后出家,暮年投莲花池而死),雨又下起来了。莲花池边有一条小街,有一个小酒店,我们走进去,要了一碟猪头肉,半市斤酒(装在上了绿釉的土磁里)坐了下来。雨下大了。酒店有几只鸡,都把脑袋反插在翅膀下面,一只脚着地,一动也不动地在檐下站着。酒店院子里有一架大木香花。昆明木香花很多。有的小河沿岸都是木香。但是这样大的木香却不多见。一棵木香,爬在架上,把院子遮得严严的。密匝匝的细碎的绿叶,数不清的半开的白花和饱涨的花骨朵,都被雨水淋得湿透了。我们走不了,就这样一直坐到午后。四十年后,我还忘不了那天的情味,写了一首诗:莲花池外少行人,野店苔痕一寸深。浊酒一杯天过午,木香花湿雨沉沉。

我想念昆明的雨。

【小题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 )
A.昆明人家挂仙人掌以辟邪是一种民俗,同时也说明昆明仙人掌很多,很受人喜爱。
B.作者想念昆明的雨,主要是因为昆明雨季气压不低,人很舒服,雨不是连续地下。
C.作者运用比较的方法,突出昆明火炭梅的味道似乎更优于洞庭山和井冈山的杨梅。
D.房东送来的缅桂花使作者的心软软的,表现出他对那一对孤苦的母女的深切同情。
E.全文主要运用白描手法,把雨季的昆明写得蕴藏着诗意,很像中国水墨画的意境。
【小题2】“仙人掌悬空倒挂,尚能存活开花”,这句话说明了什么?请从两方面概括回答。
【小题3】文章题目是“昆明的雨”,文中用不少笔墨写了多种植物,它们有什么共同特点?这与昆明的雨有什么关系?请简要分析。
【小题4】文章倒数第二段说,“四十年后,我还忘不了那天的情味”,请用简练的语言概括你对作者所说的“情味”的理解。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八千岁

汪曾祺

据说他是靠八千钱起家的,所以大家背后叫他八千岁。

八千岁的米店看起来不大,门面也很暗淡。竖匾两侧,贴着两个字条,一边写的是“僧道无缘”,一边是“概不做保”。这地方每年总有一些和尚来化缘,一看“僧道无缘”四个字,也就很知趣地走开了。一般“殷实”一些的店铺有为人做保的义务,八千岁可不愿惹这种麻烦。

大家都知道八千岁现在很有钱。挑夫给各家米店挑稻子,一眼估得出哪家的底子有多厚。他们说:八千岁是一只螃蟹,有肉都在壳儿里。

另一件瞒不住人的事,是他有一副大碾子,五匹大骡子。其中有两匹大黑骡子,就是花了八百现大洋从宋侉子手里一次买下来的。

宋侉子是个世家子弟,吃喝嫖赌,无所不为,还特别爱养骡子养马。父母在日,没有几年,他就把祖产挥霍得去了一半。父母一死,就更没人管他了,他干脆把剩下的一半田产卖了,做起了骡马生意。他相骡马有一绝,一次只买几匹,但要是好的,很大的价钱买来,又以很大的价钱卖出。  

那一年,宋侉子把两匹骡子牵回来,来看的人不断。碾坊、磨坊、油坊、糟坊,都想买。一问价钱,就不禁吐了舌头:“乖乖!”八千岁到宋家看了看,心里打了一阵算盘。他知道宋侉子的脾气,一口价,当时就取了八百现大洋,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牵了骡子,沿着大街,呱嗒呱嗒,走回米店。这件事哄动全城。一连几个月。八千岁买骡子的壮举,成了大家茶余酒后的话题。  

八千岁每天的生活非常单调。量米、看稻样,没有什么事的时候,他就到后面看看碾坊,这年头大部分米店都已经不用碾子,改用机器轧米了,八千岁却还用这种古典的方法生产。他舍不得这副碾子,舍不得这五匹大骡子。

八千岁不看戏,不打牌,不吃烟,不喝酒。他的食谱非常简单,放着高尖米不吃,顿顿都是头糙红米饭。菜是一成不变的熬青菜,——有时放两块豆腐。八千岁的米店左边是一家专门包办酒席的赵厨房,右边是一家烧饼店。八千岁和赵厨房从来不打交道,和烧饼店每天打交道。他这辈子吃了多少草炉烧饼,真是难以计数了。

八千岁万万没有想到,他会碰上一个八舅太爷。

这里的人把不讲理的人叫做“舅舅”。八舅太爷行八,是个无赖浪子,从小就不安分。初中毕业后,他上了一年美专,都没上完,却在上海入了青帮,后来又混进了军队,结交很多朋友,在军队中很“兜得转”。抗战军兴,他随着所在部队调到江北。非常时期,军事第一,他到了哪里就成了这地方的最高军政长官。只要他一拍桌子,骂一声“汉奸”,就可以军法从事,把一个人拉出去枪毙。他是个霸王,没人敢惹他。

八舅太爷有一匹乌骓马,他请宋侉子来给他看看,嘱咐宋侉子把自己的踢雪乌骓也带来。宋侉子知道这匹马保不住了,就顺水推舟:“旅长喜欢,留着骑吧!”——“那,我怎么谢你呢?我给你画一张画吧!”

宋侉子拿了这张画,到八千岁米店里坐下,喝了一碗茶,说不出话来。八千岁劝他:“算了,是儿不死,是财不散,看开一点!”宋侉子只好苦笑。

没想到,过了两天,八舅太爷把八千岁“请”去了。当两个兵把八千岁铐上,推出店门时,八千岁只来得及跟儿子说一句:“赶快找宋大伯去要主意!”

宋侉子找到八舅太爷的秘书了解一下,案情相当严重,是“资敌”。八千岁有几船稻子,被八舅太爷的部下查获了。别的粮商都是事前运动,打通关节,拿到“准予放行”的执照的,八千岁没有花这笔钱,八舅太爷存心找他的碴,所以他就触犯了军法。宋侉子知道这是非花钱不能了事的,见了八千岁,劝他不要舍命不舍财,这个血是非出不可的。八千岁问:“能不能少拿一点?你作主吧。我一辈子就你这么个信得过的朋友!”说着就落了两滴眼泪。宋侉子心里也酸酸的。

宋侉子说了好多好话,请了八千岁的两个同行,米店的张老板、李老板出面做保,带了八百现大洋,签字画押,把八千岁保了出来。

八舅太爷敲了八千岁一杠子,他要办一桌满汉全席,在水榭里吃它一整天,上午十点钟开席,一直吃到半夜!这消息传遍全城,大家都很感兴趣,因为这是多年没有的事了。办席的就是八千岁的紧邻赵厨房。赵厨房到他的米店买糯米,他问赵厨房:“有多少道菜?”——“一百二十道。”——“啊?!”——“你没事过来瞧瞧。”

八千岁真还过去看了看:烧乳猪、叉子烤鸭、八宝鱼翅、鸽蛋燕窝……八千岁真是开了眼了,一面看,一面又掉了几滴泪,他想:这是吃我哪!

八千岁用一盆水把“概不做保”的字条闷了闷,刮下来。他这回是别人保出来的,以后再拒绝给别人做保,这说不过去。刮掉了,觉得还留着一条“僧道无缘”也没多少意思,就把它也刮掉了。

是晚茶的时候,儿子又给他拿了两个草炉烧饼来,八千岁把烧饼往帐桌上一拍,大声说:

“给我去叫一碗三鲜面!”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作品的概括与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作者运用白描勾勒出八千岁米店的环境,塑造出八千岁这个精明冷漠、不近人情、保守刻板的富商形象。
B.小说回溯了八千岁重金买骡子的壮举,插入了对八舅太爷这种兵痞流氓来历的介绍,都蕴含了作者的讽刺意味。
C.小说妙用对比,以宋侉子的豪放通达,衬托八千岁的吝啬刻板;以宋和八舅太爷的虚情假意,衬托宋和八千岁的信义之交。
D.小说语言通俗平直,俗中藏雅,淡中现奇,以八千岁的人生境遇为主线,反映了动荡不安的时代里小市民的人情世态。
【小题2】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八千岁第一次落泪的心态。
【小题3】八千岁刮去了“概不做保”与“僧道无缘”两道字条,并在晚茶的时候,把烧饼往账桌上一拍,大声说:“给我去叫一碗三鲜面!”在小说的末尾,作者设置这样的情节有什么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