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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鸡 毛

汪曾祺

西南联大有一个文嫂,她靠给学生洗衣服、拆被窝维持生活。每天大盆大盆地洗。她在门前的两棵半大榆树之间拴了两根棕绳,拧成了麻花。洗得的衣服夹紧在两绳之间,风把这些衣服吹得来回摆动,霍霍作响。大太阳的天气,常常看见她坐在草地上(昆明的草多丰茸齐整而极干净)做被窝,一针一针,专心致志。

学生叫她文嫂,她管学生叫“先生”。时间长了,也能分得出张先生,李先生……但是,没有一个先生知道文嫂的身世,只知道她是一个寡妇,有一个女儿。人很老实。虽然没有知识,但洁身自好,不贪小便宜。

文嫂养了二十来只鸡。这些鸡都长得极肥大,很肯下蛋。隔多半个月,文嫂就挎了半篮鸡蛋,领着女儿,上市去卖。蛋大,也红润好看,卖得很快。回来时,带了盐巴、辣子,有时还用马兰草提着一块够一个猫吃的肉。

文嫂的女儿长大了,经人介绍,嫁了一个司机。这司机是下江人,他来看过老丈母,每次回来,会给文嫂带点曲靖韭菜花,贵州盐酸菜,甚至宣威火腿。下江人女婿答应养她一辈子。文嫂胖了。

文嫂生活在大学的环境里,她隐隐约约地知道,那些“先生们”将来都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但联大的人都有点怪,如今且说一个人。

此人姓金,名昌焕,是经济系的。其怪异处不胜枚举,总括起来有三点:一是他所有的东西都挂着,二是从不买纸,三是每天吃一块肉。他在他的床上拉了几根铁丝,什么都挂在这些铁丝上,领带、袜子、针线包、墨水瓶……他每天就睡在这些丁丁当当的东西的下面。学生离不开纸。怎么穷的学生,也得买一点纸。金先生从不花这个钱。为什么要花钱买呢?纸有的是!联大大门两侧墙上贴了许多壁报、学术演讲的通告、寻找失物的启事,形形色色、琳琅满目。这些启事、告白总有一些空白的地方。金先生每天晚上就带一把剪刀,把这些空白的地方剪下来,并把这些纸片,按大小纸质、颜色,分门别类,裁剪整齐,留作不同用处。他每晚都开夜车。开夜车伤神,需要补一补。于是他按期买了猪肉,切成大小相等的方块,借了文嫂的鼎罐(他借用了鼎罐,都是洗都不洗就还给人家了),在学校茶水炉上炖熟了,密封在一个有盖的瓷坛里。每夜用完了功,就打开坛盖,用一只一头削尖了的筷子,瞅准了,扎出一块,闭目而食之。然后,躺在丁丁当当的什物之下,酣然睡去。因此,同屋的那位中文系夜游神送给他一个外号:“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可是金先生倒不在乎,他很快就要毕业了,并已经在重庆找好了事,就要离开西南联大,上任去了。

这时,文嫂丢了三只鸡,一只笋壳鸡,一只黑母鸡,一只芦花鸡。这三只鸡不是一次丢的,而是隔一个多星期丢一只。早上开鸡窝放鸡时还在,晚上回窝时就少了。文嫂到处找,也找不着。她又不能像王婆骂鸡那样坐在门口骂——她知道这种泼辣做法在一个大学里很不合适,只是一个人叨叨:“我口乃(的)鸡呢?我口乃鸡呢?……”

文嫂出嫁的女儿回来了。文嫂吓了一跳:女儿戴得一头重孝。她明白出了大事了。她的女婿从重庆回来,车过贵州的十八盘,翻到山沟里了。女婿的同事带了信来。母女俩顾不上抱头痛哭,女儿还得赶紧搭便车到十八盘去收尸。

女儿走了,文嫂失魂落魄,有点傻了。但是她还得活下去,还得过日子,有很多先生都毕业了,要离开昆明,临走总得干净干净,来找文嫂洗衣服,拆被子的多了。有的先生要走了。行李收拾好了,总还有一些带不了的破旧衣物,这些先生就把文嫂叫了来,随她自己去挑拣。挑完了,文嫂必让先生看一看,然后就替他们把宿舍打扫一下。

金昌焕不声不响地走了。二十五号的朱先生叫文嫂也来看看,这位“怪现状”是不是也留下一些还值得一拣的东西。

什么都没有。金先生把一根布丝都带走了。他的王国里空空如也,只留下一个跟文嫂借用的鼎罐。文嫂毫无所得,然而她也照样替金先生打扫了一下。她的笤帚扫到床下,失声惊叫了起来:床底下有三堆鸡毛,一堆笋壳色的,一堆黑的,一堆芦花的!

文嫂把三堆鸡毛抱出来,一屁股坐在地下,大哭起来。“啊呀天呐,这是我口乃鸡呀!我口乃笋壳鸡呀!我口乃黑母鸡,我口乃芦花鸡呀!……”

“我寡妇失业几十年哪,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风里来雨里去呀,我的命多苦,多艰难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你先生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口乃女婿死在贵州十八盘,连尸都还没有收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她哭得很伤心,很悲痛。她好像要把一辈子所受的委曲、不幸、孤单和无告全都哭了出来。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写文嫂的勤劳、老实、洁身自好等特点,是为了让金昌焕的不善和丑恶更加彰显,以唤起读者对他的更强烈的鄙视、憎恶。
B.文嫂尊称学生为先生,而“先生”并不知道文嫂的身世,金昌焕甚至还偷吃文嫂的鸡,作者用点面结合的方式说明联大学生冷酷无情,自私自利。
C.文嫂的女婿人很好,经常来看望文嫂,并说要养文嫂一辈子,作者以“文嫂胖了”四字展现了文嫂的生活发生的改变。
D.养鸡、卖鸡蛋是文嫂赖以生存的重要途径,三只鸡的丢失无异于使文嫂艰辛的生活雪上加霜,所以文嫂从金先生床下扫出鸡毛时忍不住嚎啕大哭。
【小题2】小说以“鸡毛”为题,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是如何塑造金昌焕这一人物形象的?请简要分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8-06-19 10: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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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陈小手
我们那地方,过去极少有产科医生。一般人家生孩子,都是请老娘①。什么人家请哪位老娘,差不多都是固定的。一家宅门的大少奶奶、二少奶奶、三少奶奶,生的少爷、小姐,差不多都是一个老娘接生的。老娘要穿房入户,生人怎么行?老娘也熟知各家的情况,哪个年长的女佣人可以当她的助手,当“抱腰的”,不须临时现找。而且,一般人家都迷信哪个老娘“吉祥”,接生顺当。——老娘家供着送子娘娘,天天烧香。谁家会请一个男性的医生来接生呢?——我们那里学医的都是男人,只有李花脸的女儿传其父业,成了全城仅有的一位女医人。她也不会接生,只会看内科,是个老姑娘。男人学医,谁会去学产科呢?都觉得这是一桩丢人没出息的事,不屑为之。但也不是绝对没有。陈小手就是一位出名的男性的妇科医生。
陈小手的得名是因为他的手特别小,比女人的手还小,比一般女人的手还更柔软细嫩。他专能治难产,横生、倒生,都能接下来(他当然也要借助于药物和器械)。据说因为他的手小,动作细腻,可以减少产妇很多痛苦。大户人家,非到万不得已则不会请他的。中小户人家,忌讳较少,遇到产妇胎位不正,老娘束手,老娘就会建议:“去请陈小手吧。”
陈小手当然是有个大名的,但是都叫他陈小手。接生,耽误不得,这是两条人命的事。陈小手喂着一匹马。这匹马浑身雪白,无一根杂毛,是一匹走马。据懂马的行家说,这马走的脚步是“野鸡柳子”,又快又细又匀。我们那里是水乡,很少人家养马。每逢有军队的骑兵过境,大家就争着跑到运河堤上去看“马队”,觉得非常好看。陈小手常常骑着白马赶着到各处去接生,大家就把白马和他的名字联系起来,称之为“白马陈小手”。
同行的医生,看内科的、外科的,都看不起陈小手,认为他不是医生,只是一个男性的老娘。陈小手不在乎这些,只要有人来请,立刻跨上他的白走马,飞奔而去。正在呻吟惨叫的产妇听到他的马脖子上的銮铃的声音,立刻就安定了一些。他下了马,即刻进了产房。过了一会儿(有时时间颇长),听到哇的一声,孩子落地了。陈小手满头大汗,走了出来,对这家的男主人拱拱手:“恭喜恭喜!母子平安!”男主人满面笑容,把封在红纸里的酬金递过去。陈小手接过来,看也不看,装进口袋里,洗洗手,喝一杯热茶,道一声“得罪”,出来上马,只听见他的马的銮铃声“哗棱哗棱”……走远了。/ 陈小手活人多矣。
有一年,来了联军。我们那里那几年打来打去的,是两支军队。一支是国民革命军,当地称之为“党军”;相对的一支是孙传芳的军队。孙传芳自称“五省联军总司令”,他的部队就被称为“联军”。联军驻扎在天王庙,有一团人。团长的太太(谁知道是正太太还是姨太太)要生了,生不下来。叫来几个老娘,还是弄不出来。这太太杀猪也似的乱叫。团长派人去叫陈小手。
陈小手进了天王庙。团长正在产房外面不停地“走柳”②,见了陈小手,说: “大人,孩子,都得给我保住,保不住要你的脑袋!进去吧!”
这女人身上的脂油太多了,陈小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把孩子掏出来了。和这个胖女人较了半天劲,累得他筋疲力尽。他移里歪斜走出来,对团长拱拱手:“团长!恭喜您,是个男伢子,少爷!”
团长呲牙笑了一下,说:“难为你了!——请!”
外边已经摆好了一桌酒席。副官陪着。陈小手喝了两口。团长拿出20块大洋,往陈小手面前一送:
“这是给你的!——别嫌少哇!”
“太重了!太重了!”
喝了酒,揣上20块现大洋,陈小手告辞了:“得罪!”
“不送你了!”
陈小手出了天王庙,跨上马。团长掏出手枪来,从后面,一枪就把他打下来了。团长说:“我的女人,怎么能让他摸来摸去!她身上,除了我,任何男人都不许碰!你小子太欺负人了!日他奶奶!”团长觉得怪委屈。
(选自《汪曾祺作品精选》)
【注】①老娘:接生婆。②走柳:方言,在一个地方走来走去,多指心里焦虑不安。
【小题1】下列句子对文章的理解与分析,正确的两项是(   )
A.这篇文章全文采用顺叙的记叙方式,通过写陈小手一辈子认真从事接生这一事,赞美陈小手技艺的高超,描绘了人生的美好,彰显了和谐社会这一小说的主题。
B.小说开场交代了当地特有的风俗和请老娘的种种“讲究”,是为了引出下文,为陈小手的出场做铺垫;同时展示社会环境,为陈小手的悲剧命运做铺垫。
C.同行的男性医生见了陈小手就嗤之以鼻是因为他们的能力都不及陈小手,嫉妒他的才能。
D.团长既摆酒席宴请陈小手,又封他二十块现大洋,可最后却又一枪把他从马上打下来,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不仅呼应了故事开头,还巧妙地造成了情节的逆转,颇具艺术匠心。
E. 文本中团长是个狭隘自私的人,那些众多大户人家以及中小户人家的男主人与他不同,他们对陈小手充满了感激。
【小题2】结合全文,概括并简要分析陈小手的形象特点。
【小题3】有人认为,陈小手之死完全是偶然的,因为他不幸遇上了一个草菅人命的军阀团长。你同意这个观点吗?请结合全文作简要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沈从文先生在西南联大
汪曾祺
沈先生对学生的影响,课外比课堂上要大得多。他的宿舍里几乎从早到晚都有客人。客人多半是同事和学生,客人来,大都是来借书,求字,谈天。沈先生有很多书,但他不是“藏书家”,他的书,除了自己看,也是借给别人看的。联大文学院的同学,多数手里都有一两本沈先生的书。谁借了什么书,什么时候借的,沈先生是从来不记得的。直到联大“复员”,有些同学的行装里还带着沈先生的书,这些书也就随之而漂流到四面八方了。沈先生书多,而且很杂……兼收并蓄,五花八门。这些书,沈先生大都认真读过。沈先生称自己的学问为“杂知识”。一个作家读书,是应该杂一点的。
沈先生对打扑克简直是痛恨。他认为这样消耗时间,是不可原谅的。他曾随几位作家到井冈山住了几天。这几位作家成天在宾馆里打扑克,沈先生说起来就很气愤:“在这种地方,打扑克!”沈先生的娱乐,除了看看电影,就是写字。他写章草,自成一格。他喜欢写窄长的直幅,纸长四尺,阔只三寸。他写字不择纸笔,常用糊窗的高丽纸。他说:“我的字值三分钱!”从前要求他写字的,他几乎有求必应。近年有病,不能握管,沈先生的字变得很珍贵了。
沈先生后来不写小说,搞文物研究了,国外、国内,很多人都觉得很奇怪。熟悉沈先生历史的人,觉得并不奇怪。沈先生年轻时就对文物有极其浓厚的兴趣。他对陶瓷的研究甚深,后来又对丝绸、刺绣、木雕、漆器……都有广博的知识。沈先生研究的文物基本上是手工艺制品。他从这些工艺品看到的是劳动者的创造性。他热爱的不是物,而是人,他对一件工艺品的孩子气的天真激情,使人感动。他有一阵在昆明收集了很多耿马漆盒。这种黑红两色刮花的圆形缅漆盒,昆明多的是,而且很便宜。沈先生一进城就到处逛地摊,选买这种漆盒。他买到的缅漆盒,除了自用,大多数都送人了。有一回,他不知从哪里弄到很多土家族的挑花布,摆得一屋子,这间宿舍成了一个展览室。来看的人很多,沈先生于是很快乐。这些挑花图案天真稚气而秀雅生动,确实很美。
沈先生不长于讲课,而善于谈天。谈天的范围很广,时局、物价……谈得较多的是风景和人物。他几次谈及玉龙雪山的杜鹃花有多大,某处高山绝顶上有一户人家——就是这样一户!他谈某一位老先生养了二十只猫。谈梁思成在一座塔上测绘内部结构,差一点从塔上掉下去。谈林徽因发着高烧,还躺在客厅里和客人谈文艺。他谈得最多的大概是金岳霖。金先生终生未娶,长期独身。他养了一只大斗鸡。这鸡能把脖子伸到桌上来,和金先生一起吃饭。……沈先生谈及的这些人有共同特点。一是都对工作、对学问热爱到了痴迷的程度;二是为人天真到像一个孩子,对生活充满兴趣,不管在什么环境下永远不消沉沮丧,无心机,少俗虑。这些人的气质也正是沈先生的气质。“闻多素心人,乐与数晨夕”,沈先生谈及熟朋友时总是很有感情的。
文林街文林堂旁边有一条小巷,大概叫作金鸡巷,巷里的小院中有一座小楼。楼上有个小客厅。这小客厅常有熟同学来喝茶聊天,成了一个小小的沙龙。沈先生常来坐坐。有时还把他的朋友也拉来和大家谈谈。老舍先生从重庆过昆明时,沈先生曾拉他来谈过“小说和戏剧”。金岳霖先生也来过,谈的题目是“小说和哲学”。这题目是沈先生给他出的。不料金先生讲了半天,结论却是,小说和哲学没有关系。他说《红楼梦》里的哲学也不是哲学。有人问金先生为什么搞逻辑,金先生说:“我觉得它很好玩!”
沈先生在西南联大是一九三八年到一九四六年。一晃,四十多年了!
(摘编自汪曾祺《沈从文先生在西南联大》)
(相关链接) 
①1923年,沈从文来到北京,他渴望上大学,可是仅受过小学教育,又没有半点经济的他,最终只能在北京大学旁听,后来一边打工,一边勤奋写作。他曾写信给郁达夫求助,郁达夫慷慨解囊,救助处于困境中的沈从文,还把他介绍给当时著名的《晨报副刊》的主编。一个月后,沈从文的处女作《一封未曾付邮的信》在《晨报副刊》上发表,几年后沈从文便享誉文坛。
(《郁达夫和沈从文的友谊》)
②在那个疯狂的时代,当搞建筑的梁思成忙着写检查,搞社会学的费孝通绞尽脑汁应对大字报,而他们的朋友——早早被划归为反动文人的沈从文,却用一种独特的方式转身:他的后半生投身于文物考古界,潜心研究古镜金锦、器皿书画、陶罐绢纸……前半生写出《边城》的大作家,后半生则将全部的精力投入了文物研究当中。
(《沈从文文物研究心血之作》)
【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
A.文章开头“沈先生对学生的影响,课外比课堂上要大得多”一句,态度明朗,开门见山,并且总领全文。
B.沈从文借给学生们书是因为他青年时在北京的遭遇,郁达夫帮助了他,他也要帮助那些喜欢读书的青年。
C.对作家打扑克,沈从文很气愤地说“在这种地方,打扑克”,是因为他认为不应该在井冈山这样的地方打扑克。
D.“沈先生不长于讲课”一句,既照应了开头,也领起后文中所写的沈从文以谈天来教育学生,以补其不足的内容。
【小题2】沈从文搞文物,体现出了怎样的特点?请简要概括。
【小题3】作者写沈从文,只写了一些零散的小事,请你就作者的这种写作特点谈谈自己的看法。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以下小题。
鉴赏家
汪曾祺
①全县第一个大画家是季匋民,第一个鉴赏家是叶三。叶三是个卖果子的,专给大宅门送果子。他的果子的好处,第一是得四时之先。市上还没有见这种果子,他的篮子里已经有了。第二是都很大,很香甜,很好看。果子全都从他手里过过,有疤的、挤筐、变色、过小的都剔下来。他的果子有些是直接到产地采办来的,是“树熟”——不是在米糠里闷熟了的。他出去买果子比卖果子的时间要多得多。四乡八镇,哪个园子里,什么人家,有一棵什么出名的好果树,他都知道,和园主打多年交道,熟得像是亲家。别的卖果子的下不了这样的功夫,也不知道这些路道。
②这年是叶三五十岁整生日,一家子商量怎么给老爷子做寿。两个儿子提出爹不要走宅门卖果子了,他们养得起他。叶三有点生气了:“嫌我给你们丢人?两位大布店的‘先生’,有个卖果子的老爹,不好看?”儿子连忙解释:“不是的。你老人家岁数大了,老在外面跑,风里雨里,水路旱路,做儿子的心里不安。”“我跑惯了,我给这些人家送惯了果子。就为了季四太爷一个人,我也得卖果子。”又说,“你们也不用给我做什么寿。你们要是有孝心,把四太爷送我的画拿出去裱了,再给我打一口寿材。”这里有一种风俗,早早把寿材准备下了,为的讨个吉利:添福添寿。儿子依了他。
③叶三给别人家送果子是为了挣钱,给季匋民送果子是为了爱他的画。
④季匋民有一个脾气:画一张画要喝二斤花雕,吃斤半水果。叶三搜罗到最好的水果,总是首先给季匋民送去。季匋民每天一起来就走进他的小书房——画室。叶三不需通报,一来就是半天。季匋民画的时候,他站在旁边很入神地看,专心致志,连大气都不出。有时看到精彩处,就情不自禁地深深吸一口气,甚至小声地惊呼起来。凡是叶三吸气、惊呼的地方,也正是季匋民的得意之笔。
⑤季匋民从不当众作画,他画画有时是把书房门锁起来的。对叶三可例外。他很愿意有这样一个人在旁边看着,他认为叶三真懂,叶三的赞赏是出于肺腑,不是假充内行,也不是谄媚。季匋民最讨厌听人谈画。他很少到亲戚家应酬。实在不得不去的,他也是到一到,喝半盏茶就道别。因为席间必有一些假名士高谈阔论。但是他对叶三另眼相看。叶三只是从心里喜欢画,他从不瞎评论。
⑥季匋民画完了画,钉在壁上,自己负手远看,有时会问叶三:“好不好?”“好在哪里?”叶三大都能一句话说出好在何处。季匋民画了一幅紫藤,问叶三。叶三说:“紫藤里有风。”“唔!你怎么知道?”“花是乱的。”“对极了!”季匋民提笔题了两句诗:深院悄无人,风拂紫藤乱。季匋民画了一张小品,老鼠上灯台。叶三说:“这是一只小老鼠。”“何以见得?”“老鼠把尾巴卷在灯台柱上,它很顽皮。”“对!”
⑦季匋民最爱画荷花。他画的都是墨荷。他佩服大家李复堂,但是画风和复堂不似。李画多凝重,季匋民飘逸。李画多用中锋,季匋民微用侧笔。李复堂有时水墨淋漓,粗头乱服,意在笔先;季匋民没有那样的恣悍,他的画是大写意,但总是笔意俱到,收拾得很干净,而且笔致疏朗,善于利用空白。他的墨荷参用了张大千,但更为舒展。他画的荷叶不勾筋,荷梗不点刺,且喜作长幅,荷梗甚长,一笔到底。有一天,叶三送了一大把莲蓬来,季匋民一高兴,画了一幅墨荷,好些莲蓬。问叶三:“如何?”叶三说:“四太爷,你这画不对,‘红花莲子白花藕’。你画的是白荷花,莲蓬却这样大,莲子饱,墨色也深,这是红荷花的莲子。”“是吗?我头一回听见!”季匋民展开一张八尺生宣,画了一张红莲花,题了一首诗:红花莲子白花藕,果贩叶三是我师。惭愧画家少见识,为君破例著胭脂。有时季匋民给叶三画了画,说:“这张不题上款吧,你可以拿去卖钱,有上款不好卖。”叶三说:“题不题上款都行,不过您的画我不卖。”“不卖?”“一张也不卖!”
⑧他把季匋民送他的画都放在他的寿材里。十多年过去了,季匋民死了。叶三已经不卖果子了,但是四季八节,他还四处寻觅鲜果,到季匋民坟上供一供。季匋民死后,画价大增。日本有人专门收藏他的画,大家知道叶三手里有很多季匋民的画,都是精品。很多人想买,叶三说:“不卖。”有一天一个外地人来拜望叶三,叫“迁听涛”。一问,是日本人。迁听涛说他是专程来看叶三收藏的季匋民的画的。远道来的,叶三只得把画拿出来,迁听涛用清水洗了手,焚了一炷香,对画轴拜了三拜,然后才展开,他不停地赞叹:“喔!真好!真是神品!”
⑨迁听涛要买这些画,要多少钱都行。叶三说:“不卖。”迁听涛怅然而去。叶三死了,他儿子遵照父亲的遗嘱,把季匋民的画和父亲一起装进棺材里,埋了。
【小题1】小说题目是“鉴赏家”,第一段却用了大量笔墨写叶三卖果子,这样写的用意是什么?(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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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2】小说写了叶三是鉴赏家,写了四层,按照下面的示例,对另外三层进行简要概括。(3分)
①示例:叶三看画
②________________  ③________________   ④________________
【小题3】赏析第四段划线句“有时看到精彩处,就情不自禁地深深吸一口气,甚至小声地惊呼起来”。(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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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4】第五段划线句“实在不得不去的,他也是到一到,喝半盏茶就道别”写出了季匋民怎样的性格特点?这对叶三这个人物形象有什么作用?(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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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5】作者以叶三把画带到棺材里作为小说的结尾,你认为这个结尾合适吗?为什么?(80字以内)(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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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槐 花
汪曾祺
玉渊潭洋槐花盛开,像下了一场大雪,白得耀眼。
来了放蜂的人。蜂箱都放好了,他的“家”也安顿了。一个刷了涂料的很厚的黑色的帆面篷子,里面打了两道土堰,上面架起几块木板,是床。床上一卷铺盖。地上排着油瓶、醋瓶、酱油瓶。一个白铁桶里已经有多半桶蜜。外面一个蜂窝煤炉子上坐着锅。一个女人在案板上切青蒜。锅开了,她往锅里下了一把干切面。不大会儿,面熟了,她把面捞在碗里,撒上青蒜,往一个碗里舀了半勺豆瓣。一人一碗。她吃的是加了豆瓣的。
蜜蜂忙着采蜜,进进出出,飞满一天。
我跟养蜂人买过两次蜜,绕玉渊潭散步回来,经过他的棚子,大都要在他门前的树墩上坐一坐,抽一支烟,看他收蜜,刮蜡,跟他聊两句,彼此都熟了。这是一个五十岁上下的中年人,高高瘦瘦的,身体像是不太好,他做事总是那么从容不迫,慢条斯理的。样子不像个农民,倒有点像一个农村小学校长。听口音,是石家庄一带的。他到过很多省,哪里有鲜花,就到哪里去。菜花开的地方,苹果花开的地方,枣花开的地方,玫瑰花开的地方。每年都到南方去过冬,到了春暖,再往北返。我问他是不是枣花蜜最好,他说是荆条花的蜜最好。这很出乎我的意料。荆条是个不起眼的东西,而且我从来没有见过荆条开花,想不到荆条花蜜却是最好的蜜。我想他每年收入应当不错。他说比一般农民要好一些,但是也落不下多少:蜂具,路费;而且每年要赔几十斤白糖——蜜蜂冬天不采蜜,得喂它糖。
女人显然是他的老婆。不过他们岁数相差太大了。他五十了,女人也就是三十出头。而且,她是四川人,说四川话。我问他:你们是怎么认识的?他说:她是新繁县人。那年他到新繁放蜂,认识了。她说北方的大米好吃,就跟来了。
有那么简单?
也许她看中了他的脾气好,喜欢这样安静平和的性格;也许她觉得这种放蜂生活,东西南北到处跑,好耍。这是一种农村式的浪漫主义。四川女孩做事往往很洒脱,想咋个就咋个,不像北方女孩子有那么多考虑。她们结婚已经几年了。丈夫对她好,她对丈夫也很体贴。她觉得她的选择没有错,很满意,不后悔。
一天,我没有看见女人,问养蜂人,她到哪里去了。养蜂人说:到我那大儿子家去了,去接我那大儿子的孩子。他有个大儿子,在北京工作,在汽车修配厂当工人。
她抱回来一个四岁多的男孩,带着他在棚子里住了几天。她带他到甘家口买衣服,买鞋,买饼干,买冰糖葫芦。男孩子在床上玩鸡啄米,她靠着被窝用勾针给他勾一顶大红的毛线帽子。她很爱这个孩子。这种爱是完全非功利的,既不是讨丈夫的欢心,也不是为了和丈夫的儿子一家搞好关系。这是一颗很善良、很美的心。孩子叫她奶奶,奶奶笑了。
过了几天,她把孩子又送了回去。
过了两天,我去玉渊潭散步,养蜂人的棚子拆了,蜂箱集中在一起。等我散步回来,养蜂人的大儿子开来一辆卡车,把棚柱、木板、煤炉、锅碗和蜂箱装好,养蜂人两口子坐上车,卡车开走了。
玉渊潭的槐花落了。
(节选自汪曾祺《人间草木》)
【小题1】下列对这篇散文内容的赏析,最正确的一项是(   )
A.作者在第二段中运用一系列的动词写养蜂人和他的妻子,准确生动。如“排”字表现“家”的日用品整齐丰富和生活的寡淡乏味。
B.“蜜蜂忙着采蜜,进进出出......”,这既是写蜜蜂,也是写养蜂人,借物写人,抒情藏于字间,自然巧妙。
C.这篇散文善用描写,语言朴素准确,完全依靠叙事使读者在这平凡的故事、平常的人物身上看到了一种感动。
D.“北方的大米好吃,就跟来了”是女人选择养蜂人的理由,“有那么简单?”可以读出作者对这种轻率行为是颇有微词的。
【小题2】文章的结尾写到:“玉渊潭的槐花落了。”读来并不仅仅只是写花落这件事,还在暗示着一些什么,请谈谈结尾段在全文中的作用。
【小题3】根据文意,概括分析文中“妻子”的性格特点。

同类题5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各题。
端午的鸭蛋
汪曾祺
1家乡的端午,很多风俗和外地一样。系百索子。五色的丝线拧成小绳,系在手腕上。丝线是掉色的,洗脸时沾了水,手腕上就印得红一道绿一道的。做香角子。丝丝缠成小粽子,里头装了香面,一个一个串起来,挂在帐钩上。贴五毒。红纸剪成五毒,贴在门坎上。贴符。这符是城隍庙送来的。城隍庙的老道士还是我的寄名干爹,他每年端午节前就派小道士送符来,还有两把小纸扇。符送来了,就贴在堂屋的门楣上。一尺来长的黄色、蓝色的纸条,上面用朱笔画些莫名其妙的道道,这就能避邪么?喝雄黄酒。用酒和的雄黄在孩子的额头上画一个王字,这是很多地方都有的。有一个风俗不知别处有不:放黄烟子。黄烟子是大小如北方的麻雷子的炮仗,只是里面灌的不是硝药,而是雄黄。点着后不响,只是冒出一股黄烟,能冒好一会儿。把点着的黄烟子丢在橱柜下面,说是可以熏五毒。小孩子点了黄烟子,常把它的一头抵在板壁上写虎字。写黄烟虎字笔画不能断,所以我们那里的孩子都会写草书的“一笔虎”。还有一个风俗,是端午节的午饭要吃“十二红”,就是十二道红颜色的菜。十二红里我只记得有炒红苋菜、油爆虾、咸鸭蛋,其余的都记不清,数不出了。也许十二红只是一个名目,不一定真凑足十二样。不过午饭的菜都是红的,这一点是我没有记错的,而且,苋菜、虾、鸭蛋,一定是有的。这三样,在我的家乡,都不贵,多数人家是吃得起的。
2我的家乡是水乡。出鸭。高邮大麻鸭是著名的鸭种。鸭多,鸭蛋也多。高邮人也善于腌鸭蛋。高邮咸鸭蛋于是出了名。我在苏南、浙江,每逢有人问起我的籍贯,回答之后,对方就会肃然起敬:“哦!你们那里出咸鸭蛋!”上海的卖腌腊的店铺里也卖咸鸭蛋,必用纸条特别标明:“高邮咸蛋”。高邮还出双黄鸭蛋。别处鸭蛋也偶有双黄的,但不如高邮的多,可以成批输出。双黄鸭蛋味道其实无特别处。还不就是个鸭蛋!只是切开之后,里面圆圆的两个黄,使人惊奇不已。我对异乡人称道高邮鸭蛋,是不大高兴的,好像我们那穷地方就出鸭蛋似的!不过高邮的咸鸭蛋,确实是好,我走的地方不少,所食鸭蛋多矣,但和我家乡的完全不能相比!曾经沧海难为水,他乡咸鸭蛋,我实在瞧不上。袁枚的《随园食单·小菜单》有“腌蛋”一条。袁子才这个人我不喜欢,他的《食单》好些菜的做法是听来的,他自己并不会做菜。但是《腌蛋》这一条我看后却觉得很亲切,而且“与有荣焉”。文不长,录如下:
腌蛋以高邮为佳,颜色细而油多,高文端公最喜食之。席间,先夹取以敬客,放盘中。总宜切开带壳,黄白兼用;不可存黄去白,使味不全,油亦走散。
3高邮咸蛋的特点是质细而油多。蛋白柔嫩,不似别处的发干、发粉,入口如嚼石灰。油多尤为别处所不及。鸭蛋的吃法,如袁子才所说,带壳切开,是一种,那是席间待客的办法。平常食用,一般都是敲破“空头”用筷子挖着吃。筷子头一扎下去,吱——红油就冒出来了。高邮咸蛋的黄是通红的。苏北有一道名菜,叫做“朱砂豆腐”,就是用高邮鸭蛋黄炒的豆腐。我在北京吃的咸鸭蛋,蛋黄是浅黄色的,这叫什么咸鸭蛋呢!
4端午节,我们那里的孩子兴挂“鸭蛋络子”。头一天,就由姑姑或姐姐用彩色丝线打好了络子。端午一早,鸭蛋煮熟了,由孩子自己去挑一个,鸭蛋有什么可挑的呢?有!一要挑淡青壳的。鸭蛋壳有白的和淡青的两种。二要挑形状好看的。别说鸭蛋都是一样的,细看却不同。有的样子蠢,有的秀气。挑好了,装在络子里,挂在大襟的纽扣上。这有什么好看呢?然而它是孩子心爱的饰物。鸭蛋络子挂了多半天,什么时候孩子一高兴,就把络子里的鸭蛋掏出来,吃了。端午的鸭蛋,新腌不久,只有一点淡淡的咸味,白嘴吃也可以。孩子吃鸭蛋是很小心的。除了敲去空头,不把蛋壳碰破。蛋黄蛋白吃光了,用清水把鸭蛋壳里面洗净,晚上捉了萤火虫来,装在蛋壳里,空头的地方糊一层薄罗。萤火虫在鸭蛋里一闪一闪地亮,好看极了!
5小时读囊萤映雪故事,觉得东晋的车胤用练囊盛了几十只萤火虫,照了读书,还不如用鸭蛋壳来装萤火虫。不过用萤火虫照亮来读书,而且一夜读到天亮,这能行么?车胤读的是手写的卷子,字大,若是读现在的新五号字,大概是不行的。
【小题1】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3分)
A.开头一段为人们描绘出一幅浓郁的民情风俗图。有色彩,有巧手,有人情,有亲情。有童趣,文笔凝重却又如数家珍,勾起人们对端午的美好回忆,让文章充溢文化之美。
B.“一尺来长的黄色、蓝色的纸条,上面用朱笔画些莫名其妙的道道,这就能避邪么?”句中“莫名其妙”“道道”和句尾的问号,生动地写出了端午儿童对道符不懂中有好奇、好奇中有怀疑的细腻而又微妙心理。
C.“我对异乡人称道高邮鸭蛋,是不大高兴的,好像我们那穷地方就出鸭蛋似的!不过高邮的咸鸭蛋,确实是好。”情感似嗔实喜,手法属先抑后扬。
D.孩子们挑鸭蛋──装鸭蛋──挂鸭蛋──吃鸭蛋──玩鸭蛋。童真和童趣让家乡的鸭蛋在孩子们的手中发挥了最极致的价值。
【小题2】(小题2)本文语句和用词淡而有味。试分别从用语和炼字的角度对下列语句加以品析。(6分)
⑴ 我走的地方不少,所食鸭蛋多矣,但和我家乡的完全不能相比!曾经沧海难为水,他乡咸鸭蛋,我实在瞧不上。
⑵ 筷子头一扎下去,吱──红油就冒出来了。
【小题3】第四自然段涉及正题——端午鸭蛋时,却先写了“鸭蛋络子”。联系全文想想这样写有什么作用?(4分)
【小题4】作者津津乐道于小小的“咸鸭蛋”是有其主题因素考虑的,请陈述你对此的理解和由此文而生发的人生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