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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云 致 秋 行 状(节选)

文/汪曾祺

云致秋家贫,少孤。他家原先开一个小杂贸铺,不是唱戏的,是外行。致秋上过小学、初中,还在青年会学了两年英文。他文笔通顺,字也写得很清秀,而且写得很快。照戏班里的说法是写得很“溜”。他有一桩本事,听报告的时候能把报告人讲的话一字不落地记下来。他曾在邮局当过一年练习生,后来才改了学戏。因此他和一般出身于梨园世家的演员有些不同,有点“书卷气”。

致秋原先在致兴成科班。致兴成散了,他拜了于连宣。于先生原先也是“好角”,后来塌了场,就不再登台,在家教戏为生。

云致秋很聪明,摹仿能力很强,他又有文化,能抄本子,这比口传心授自然学得快得多,于先生很喜欢他。没学几年,就搭班了。他是学“二旦”的,但是他能唱青衣。致秋唱了几年戏,不管搭什么班,只要唱《探母》,太后都是他扮的。致秋有一条好嗓子。据说年轻时扮相不错。我一共看过他两出戏:《得意缘》和《探母》。 他那很多地方是死膛肺里的氧气实在不够使,我看他扮着郎霞玉,拿着大枪在台上一通折腾,不停地呼哧呼哧喘气,真够他一呛!不过他还是把一出《得意缘》唱下来了。《探母》那回是“大合作”,在京的有名的须生、青衣都参加了,在中山公园音乐堂。那么多的“好角”,可是他扮的萧太后还真能压得住,一出场就来个碰头好。 观众也有点起哄。一来,他确实有太后的气派,“身上”穿着花盆底那两步走,都是样儿;再则,他那扮相实在太绝了。京剧演员扮戏,早就改了用油彩。梅兰芳、程砚秋、尚小云,后来都是用油彩。可他还是用粉彩、鹅蛋粉、胭脂,眉毛描得笔直,樱桃小口一点红,活脱是一幅“同光十三绝”,俨然陈德霖再世。

云致秋到底为什么要用粉彩化妆,这是出于一种什么心理,我一直没有捉摸透。问他,他说:“粉彩好看!油彩哪有粉彩精神呀!”还是真话么?还是标新(旧)立异?玩世不恭?都不太像。致秋说:“粉彩怎么啦,公安局管吗?”公安局不管,领导不提意见,就许他用粉彩扮戏。致秋是个凡事从众随俗的人,有的时候,在无害于人,无损于事的情况下,也应该容许他发一点小小的狂。这会使他得到一点快乐,一点满足:“这就是我——云致秋!”

致秋一辈子走南闯北,跑了不少码头,搭过不少班,“傍”过不少名角。他给金少山、叶盛章、唐韵笙都挎过刀。他会的戏多,见过的也多,记性又好,甭管是谁家的私房秘本,什么四大名旦,哪叫麒派、马派,什么戏缺人,他都来顶一角,而且不用对戏,拿起来就唱。他很有戏德,在台上保管能把主角傍得严严实实,不洒汤,不漏水,叫你唱得舒舒服服。 该你得好的地方,他事前给你垫足了,主角略微一使劲,“好儿”就下来了;主角今天嗓音有点失润,他也能想法帮你“遮”过去,不特别“卯上”,存心“啃”你一下;临时有个演员,或是病了,或是家里出了点事,上不去,戏都开了,后台管事急得乱转:“云老板,您来一个!”“救场如救火”,甭管什么大小角色,致秋二话不说,包上头就扮戏。他好说话。后台嘱咐“马前”,他就可以掐掉几句;“马后”,他能在台上多“绷”一会儿。有一次唱《桑园会》,老生误了场,他扮的罗敷,愣在台上多唱出四句大慢板!一一临时现编词儿。一边唱,一边想,唱了上句,想下句。打鼓佬和拉胡琴的直纳闷:他怎还唱呀!下来了,问他:“您这是哪一派?”——“云派!”他聪明,脑子快,能“钻锅”,没唱过的戏,说说,就上去了,还保管不会出错。他台下人缘也好。从来不“拿糖”“吊腰子”。为了戏份、包银不合适,临时把戏“砍"下啦,这种事他从来没干过。常言道:“宁带千军,不带一班。”这种事,致秋从来不往里掺和。戏班里流传两句“名贤集”式的处世格言,一是“小心干活,大胆拿钱”,一是“不多说,不少道”,致秋是身体力行的。他爱说,但都是海聊穷逗,从不钩心斗角,播弄是非。因此,从南到北,都愿意用他,来约的人不少,他在家赋闲当“散仙”的时候不多。

他给言菊朋挂过二牌,有时在头里唱一出,也有时陪着言菊朋唱唱《汾河湾》一类的“对儿戏”。这大概是云致秋艺术生涯登峰造极的时侯了。

我曾问过致秋:“你为什么不自己挑班?”致秋说:“有人撺掇过我。我也想过。不成,我就这半碗。唱二路,我有富裕;挑大梁,我不够。不要小鸡吃绿豆,强努。挑班,来钱多,事儿还多哪。挑班、约人,处好了,火炉子,热烘烘的;处不好,虱子皮袄,还得穿它,又咬得慌。还得到处请客、应酬、拜门子,我淘不了这份神。这样多好,我一个唱二旦的,不招风,不惹事。黄金荣、杜月笙、袁良、日本宪兵队,都找寻不到我头上。得,有碗醋卤面吃就行啦!”

【小题1】开头第一段有什么作用?
【小题2】小说中的云致秋有着怎样的性格特征?请结合文本归纳分析。
【小题3】赏析文中画线语句。
【小题4】有人评论汪曾祺“在小说散文化方面,开风气之先”,请结合文本对汪曾祺小说的特点加以分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12-01 04:4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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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鸡毛
汪曾祺
西南联大有一个文嫂,她靠给学生洗衣服、拆被窝维持生活。每天大盆大盆地洗。她在门前的两棵半大榆树之间拴了两根棕绳,拧成了麻花。洗得的衣服夹紧在两绳之间,风把这些衣服吹得来回摆动,霍霍作响。大太阳的天气,常常看见她坐在草地上(昆明的草多丰茸齐整而极干净)做被窝,一针一针,专心致志。
学生叫她文嫂,她管学生叫“先生”。时间长了,也能分得出张先生,李先生…… 但是,没有一个先生知道文嫂的身世,只知道她是一个寡妇,有一个女儿。人很老实。虽然没有知识,但洁身自好,不贪小便宜。
文嫂养了二十来只鸡。这些鸡都长得极肥大,很肯下蛋。隔多半个月,文嫂就挎了半篮鸡蛋,领着女儿,上市去卖。蛋大,也红润好看,卖得很快。回来时,带了盐巴、辣子,有时还用马兰草提着一块够一个猫吃的肉。
文嫂的女儿长大了,经人介绍,嫁了一个司机。这司机是下江人,他来看过老丈母,每次回来,会给文嫂带点曲靖韭菜花,贵州盐酸菜,甚至宣威火腿。下江人女婿答应养 她一辈子。文嫂胖了。
文嫂生活在大学的环境里,她隐隐约约地知道,那些“先生们”将来都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但联大的人都有点怪,如今且说一个人。
此人姓金,名昌焕,是经济系的。其怪异处不胜枚举,总括起来有三点:一是他所有的东西都挂着,二是从不买纸,三是每天吃一块肉。他在他的床上拉了几根铁丝,什么都挂在这些铁丝上,领带、袜子、针线包、墨水瓶……他每天就睡在这些丁丁当当的东西的下面。学生离不开纸。怎么穷的学生,也得买一点纸。金先生从不花这个钱。为什么要花钱买呢?纸有的是!联大大门两侧墙上贴了许多壁报、学术演讲的通告、寻找失物的启事,形形色色、琳琅满目。这些启事、告白总有一些空白的地方。金先生每天晚上就带一把剪刀,把这些空白的地方剪下来,并把这些纸片,按大小纸质、颜色,分门别类,裁剪整齐,留作不同用处。他每晚都开夜车。开夜车伤神,需要补一补。于是他按期买了猪肉,切成大小相等的方块,借了文嫂的鼎罐(他借用了鼎罐,都是洗都不洗就还给人家了),在学校茶水炉上炖熟了,密封在一个有盖的瓷坛里。每夜用完了功,就打开坛盖,用一只一头削尖了的筷子,瞅准了,扎出一块,闭目而食之。然后,躺在丁丁当当的什物之下,酣然睡去。因此,同屋的那位中文系夜游神送给他一个外号:“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可是金先生倒不在乎,他很快就要毕业了,并已经在重庆找好了事,就要离开西南联大,上任去了。
这时,文嫂丢了三只鸡,一只笋壳鸡,一只黑母鸡,一只芦花鸡。这三只鸡不是一次丢的,而是隔一个多星期丢一只。早上开鸡窝放鸡时还在,晚上回窝时就少了。文嫂到处找,也找不着。她又不能像王婆骂鸡那样坐在门口骂﹣﹣她知道这种泼辣做法在一个大学里很不合适,只是一个人叨叨:“我口乃(的)鸡呢?我口乃鸡呢?……”
文嫂出嫁的女儿回来了。文嫂吓了一跳:女儿戴得一头重孝。她明白出了大事了。她的女婿从重庆回来,车过贵州的十八盘,翻到山沟里了。女婿的同事带了信来。母女 俩顾不上抱头痛哭,女儿还得赶紧搭便车到十八盘去收尸。
女儿走了,文嫂失魂落魄,有点傻了。但是她还得活下去,还得过日子,有很多先生都毕业了,要离开昆明,临走总得干净干净,来找文嫂洗衣服,拆被子的多了。有的先生要走了。行李收拾好了,总还有一些带不了的破旧衣物,这些先生就把文嫂叫了来,随她自己去挑拣。挑完了,文嫂必让先生看一看,然后就替他们把宿舍打扫一下。
金昌焕不声不响地走了。二十五号的朱先生叫文嫂也来看看,这位“怪现状”是不是也留下一些还值得一拣的东西。
什么都没有。金先生把一根布丝都带走了。他的王国里空空如也,只留下一个跟文嫂借用的鼎罐。文嫂毫无所得,然而她也照样替金先生打扫了一下。她的笤帚扫到床下,失声惊叫了起来:床底下有三堆鸡毛,一堆笋壳色的,一堆黑的,一堆芦花的!
文嫂把三堆鸡毛抱出来,一屁股坐在地下,大哭起来。“啊呀天呐,这是我口乃鸡呀!我口乃笋壳鸡呀!我口乃黑母鸡,我口乃芦花鸡呀!……” “我寡妇失业几十年哪,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风里来雨里去呀,我的命多苦,多艰难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你先生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口乃女婿死在贵州十八盘,连尸都还没有收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她哭得很伤心,很悲痛。她好像要把一辈子所受的委曲、不幸、孤单和无告全都哭了出来。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写文嫂的勤劳、老实、洁身自好等特点,是为了让金昌焕的不善和丑恶更加彰显,以唤起读者对他的更强烈的鄙视、憎恶。
B.本文语言轻松诙谐、简洁自然,记叙了两个不同生活轨迹人物的琐碎故事,写出了市井百姓生活的原味,反映出人物最真实的心理和脾性。
C.文嫂的女婿人很好,经常来看望文嫂,并说要养文嫂一辈子,作者以“文嫂胖了”四字展现了文嫂的生活发生的改变。
D.养鸡、卖鸡蛋是文嫂赖以生存的重要途径,三只鸡的丢失无异于使文嫂艰辛的生活雪上加霜,所以文嫂从金先生床下扫出鸡毛时忍不住嚎啕大哭。
【小题2】小说以“鸡毛”为题,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是如何塑造金昌焕这一人物形象的?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我的父亲

汪曾祺

我父亲行三,我的祖母有时叫他的小名“三子”。他是阴历九月初九重阳节那天生的,故名菊生,字淡如。

我父亲年轻时是运动员。他在足球校队踢后卫。他是撑杆跳选手,曾在江苏全省运动会上拿过第一。他又是单杠选手。我还见过他在天王寺外边驻军所设置的单杠上表演过空中大回环两周,这在当时是少见的。他练过武术,腿上带过铁砂袋。练过拳,练过刀、枪。我见他施展过一次武功,我初中毕业后,他陪我到外地去投考高中,在小轮船上,一个初来的侦缉队以检查为名勒索乘客的钱财。我父亲一掌,把他打得一溜跟头,从船上退过跳板,一屁股坐在码头上。

我父亲手很巧,而且总是活得很有兴致。他会做各种玩意。元宵节,他用通草为瓣,用画牡丹的西洋红染出深浅,做成一盏荷花灯,点了蜡烛,比真花还美。他用蝉翼笺染成浅绿,以铁丝为骨,做了一盏纺织娘灯,下安细竹棍。我和姐姐提了,举着这两盏灯上街,到邻居家串门,好多人围着看。清明节前,他糊风筝。有一年糊了一只蜈蚣是绢糊的,他用药店里称麝香用的小戥子约蜈蚣两边的鸡毛,--鸡毛必须一样重,否则上天就会打滚。他放这只娱蚣不是用的一般线,是胡琴的老弦。我们那里用老弦放风筝的,家父实为第一人。夏天,他给我们糊养金铃子的盒子。他用钻石刀把玻璃裁成一小块一小块,再合拢,接缝处用皮纸浆糊固定,再加两道细蜡笺条,成了一只船、一座小亭子、一个八角玲珑玻璃球,里面养着金铃子。隔着玻璃,可以看到金铃子在里面爬,吃切成小块的梨,张开翅膀“叫”。秋天,买来拉秧的小西瓜,把瓜瓤掏空,在瓜皮上镂刻出很细致的图案,做成几盏西瓜灯,西瓜灯里点了蜡烛,撒下一片绿光,父亲鼓捣半天,就为让孩子高兴一晚上。我的童年是很美的。

我母亲死后,父亲给她糊了几箱子衣裳,单夹皮棉,四时不缺。他不知从哪里搜罗来各种颜色,研出各种花样的纸。听我的大姑妈说,他糊的皮衣跟真的一样,能分出滩羊、灰鼠。

我父亲为人很随和,没架子。他时常周济穷人,参与一些有关公益的事情。因此在地方上人缘很好。民国二十年发大水,大街成了河。我每天看见他趟着齐胸的水出去,手里横执了一根很粗的竹蒿,穿一身直罗褂,他出去,主要是办赈济。我在小说《钓鱼的医生》里写王淡人有一次乘了船,在腰里系了铁链,让几个水性很好的船工也在腰里系了铁链,一头拴在王淡人的腰里,冒着生命危险,渡过激流,到一个被大水围困的孤村去为人治病,这写的实际是我父亲的事。不过他不是去为人治病,而是去送“华洋义赈会”发来的面饼。

父亲很喜欢我。我母亲死后,他带着我睡。他说我半夜醒来就笑。那时我三岁。我到江阴去投考南菁中学,是他带着我去的。住在一个市庄的栈房里,臭虫很多。他就点了一支蜡烛,见有臭虫,就用蜡烛油滴在它身上。第二天我醒来,看见席子上好多好多蜡烛油点子。我美美地睡了一夜,父亲一夜未睡。我在昆明时,他还在信封里用玻璃纸包了一小包“虾松”寄给我过。“虾松”是河虾剁成米大小粒,掺以小酱瓜丁,入温油炸透。我也吃过别人做的“虾松”,都比不上我父亲的手艺。

我很想念我的父亲,现在还常常做梦梦见他。我的那些梦本和他不相干,我梦里的那些事,他不可能在场,不知道怎么会接和进来了。

(有删减)

【小题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在刻画父亲的形象时,既有概括介绍,也有事件反映,有点有面,显得立体而丰满。
B.在写父亲手巧的同时,作者为我们描绘了一幅富有地方色彩的风俗画卷,增强了美感。
C.作者引入自己作品中王淡人这个人物形象,主要是表现父亲对“我”文学创作的影响。
D.文章最后一段,以似乎违反常理的现象,来表达更深切的情感,取得了无理而妙的效果。
【小题2】“我”的父亲是个怎样的人?请结合文本进行分析。
【小题3】汪曾祺认为他的作品深受归有光的影响。本文与归有光的《项脊轩志》在艺术特色上有相同之处,试作分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翠湖心影
汪曾祺
①昆明和翠湖分不开,很多城市都有湖。杭州西湖、济南大明湖、扬州瘦西湖。然而这些湖和城的关系都还不是那样密切。似乎把这些湖挪开,城市也还是城市。翠湖可不能挪开。没有翠湖,昆明就不成其为昆明了。翠湖在城里,而且几乎就挨着市中心。城中有湖,这在中国,在世界上,都是不多的。说某某湖是某某城的眼睛,这是一个俗得不能再俗的比喻了。然而说到翠湖,这个比喻还是躲不开。只能说:翠湖是昆明的眼睛。
②翠湖是一片湖,同时也是一条路。湖之中,有一条很整齐的贯通南北的大路。从文林街、先生坡,到华山南路、正义路,这是一条直达的捷径。昆明人特意来游翠湖的也有,不多。多数人只是从这里穿过。翠湖中游人少而行人多。但是行人到了翠湖,也就成了游人了。从喧嚣扰攘的闹市和刻板枯燥的机关里,匆匆忙忙地走过来,一进了翠湖,即刻就会觉得浑身轻松下来;生活的重压、柴米油盐、委屈烦恼,就会冲淡一些。人们不知不觉地放慢了脚步,甚至可以停下来,在路边的石凳上坐一坐,抽一支烟,四边看看。即使仍在匆忙地赶路,人在湖光树影中,精神也很不一样了。
③湖的周围和湖中都有堤。堤边密密地栽着树。树都很高大,主要的是垂柳,“秋尽江南草未凋”,昆明的树好像到了冬天也还是绿的。湖水极清,常年盈满,我在昆明住了七年,没有看见过翠湖干得见了底。翠湖的水不深,浅处没膝,深处也不过齐腰。翠湖不种荷花,但是有许多水浮莲。肥厚碧绿的猪耳状的叶子,开着一望无际的粉紫色的蝶形的花,很热闹。湖中多红鱼,很大,都有一尺多长。这些鱼已经习惯于人声脚步,见人不惊,整天只是安安静静地,悠然地浮沉游动着。有时夜晚从湖中大路上过,会忽然拨剌一声,从湖心跃起一条极大的鱼,吓你一跳。
④路东伸进湖水,有一个半岛。半岛上有一个茶馆。茶馆的地势很好,四面有窗,入目都是湖水。夏天,在阁子上喝茶,很凉快。茶馆卖盖碗茶,还卖炒葵花子、南瓜子、花生米,都装在一个白铁敲成的方碟子里,都是一个价钱,按碟算。我们的同学有时临窗饮茶,嗑完一碟瓜子,随手把铁皮碟往外一扔,“pia——”,碟子就落进了水里。堂倌算账,还是照碟算。这些堂倌晚上清点时,自然会发现碟子少了,并且也一定会知道这些碟子上哪里去了,但是从来没有一次收茶钱时因此和顾客吵起来过;并且在提着大铜壶用“凤凰三点头”手法为客人续水时也从不拿眼睛“贼”着客人。
⑤除了到昆明图书馆看书,喝茶,我们更多的时候是到翠湖去“穷遛”。这“穷遛”有两层意思,一是不名一钱地遛,一是无穷无尽地遛。“园日涉以成趣”,我们遛翠湖没有个够的时候。尤其是晚上,踏着斑驳的月光树影,可以在湖里一遛遛好几圈。一面走,一面海阔天空,高谈阔论。我们那时都是二十岁上下的人,似乎有很多话要说、可说,我们都说了些什么呢?我现在一句都记不得了!
⑥我是1946年离开昆明的。一别翠湖,已经38年了,我是很想念翠湖的。
⑦我听说,翠湖现在很热闹,经常举办“蛇展”什么的,我又有点担心。我不反对翠湖游人多,甚至可以有游艇,甚至可以设立摊篷卖破酥包子、焖鸡米线、冰激凌、雪糕,但是,最好不要搞“蛇展”。我希望还我一个明爽安静的翠湖。我想这也是很多昆明人的希望。
(选自《汪曾祺作品自选集》,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章的赏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开头提到西湖、大明湖、瘦西湖的目的则是衬托翠湖与昆明城的密切关系。
B.“行人到了翠湖,也就成了游人”说明每个来到翠湖的人都会停下脚步,用自己的眼和心尽情地领略翠湖之美借以获得心灵的慰藉与生活的超脱。
C.文章结尾流露出作者对翠湖的想念与对翠湖遭受人为破坏的丝丝担忧,并充满期望地祝愿翠湖能永远保持明爽安静。
D.本文记人事、写风景,皆有情致,娓娓而谈,态度亲切,语言清新自然,读来如沐春风,一股清纯之气潜潜袭来。
【小题2】结合上下文,简要赏析第③段画波浪线的句子。
【小题3】阅读文章最后一段,结合全文说说作者对翠湖的变化持怎样的观点和态度。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岁月钟声
汪曾祺
我读的小学是县立第五小学,简称五小,在城北承天寺的旁边,对面是天地坛。五小有一支校歌:“看吾校巍巍峻宇,连云栉比列其中。半城半郭尘嚣远,无女无男教育同。桃红李白,芬芳馥郁,一堂济济坐春风。愿少年,乘风破浪,他日毋忘化雨功。”
“巍巍峻宇”,“连云栉比”,实在过于夸张了。但记忆中学校门外的地势确比校内高,进大门,要下一个慢坡。慢坡的东端是门房,同时也是校工詹大胖子的宿舍。詹大胖子的主要职务是摇上课铃、下课铃。这间小屋原来盖了是为当传达室用的,但五小没有什么事可传达,来了人,大摇大摆就进来了,詹大胖子连问也不问。这间小屋就成了詹大胖子宿舍。他在屋里坐着,看看钟。他屋里有一架挂钟。詹大胖子一早起来第一件事便是上钟,喀啦喀啦,上得很足,然后才去开大门。他看看钟,到时候了,就提了一只铃铛,走出来,一边走,一边摇:叮当,叮当,叮当……从南头摇到北头。上课了,学生奔到教室里,规规矩矩坐下来。
每逢国文课都是要背诵的。一年级开头是“大狗跳,小狗叫”,后面有《咏雪》这样的诗:“一片一片又一片,两片三片四五片,七片八片九十片,飞入芦花都不见。”我学这一课时才虚岁七岁,可是已经能够感受到“飞入芦花都不见”的美。我现在写散文、小说所用的方法,也许是从“飞入芦花都不见”悟出的。
后来,有一班毕业生凑钱买了一口小铜钟,送给母校留纪念,詹大胖子就从摇铃改为打钟。一口很好看的钟,黄铜的,亮晶晶的。铜钟用一条小铁链吊在小操场边的梧桐树上。铜钟有一个锤子,悬在当中,锤子下端垂下一条麻绳。詹大胖子扯动麻绳,钟就响了。
梧桐树一年一年长高了。钟也随着高了。五小的孩子也高了。
詹大胖子还有一件常做的事,是剪冬青树。詹大胖子很胖,但是剪起冬青树来很卖力,他好像跟冬青树有仇,又好像很爱这些树。
詹大胖子还做什么事呢?他给老师烧水。烧开水,烧洗脸水。教务处有一口煤球炉子,詹大胖子每天生炉子,用一把芭蕉扇忽哒忽哒地扇。煤球炉子上坐一把白铁壶。
每年寒假、暑假,詹大胖子要做一件事,到学生家去送成绩单。全校学生有二百人,詹大胖子一家一家去送。成绩单装在一个信封里,信封左边写着学生的住址、姓名,当中朱红的长方框里印了三个字“贵家长”。右侧下方盖了一个长方图章“县立第五小学”,学生的家长是很重视成绩单的,他们拆开信封看:国语98,算术86……看完了就给詹大胖子酒钱。
詹大胖子和学生生活最最直接有关的,是他卖花生糖、芝麻糖。詹大胖子很坏,他的糖比外面摊子上的卖得贵。但是五小的学生只好跟他去买,因为学校有规定,不许“私出校门”。校长张蕴之不许詹大胖子卖糖,把他叫到校长室训了一顿。校长对学生说:学生在校不许吃零食;他赚学生的钱,不道德。但詹大胖子还是卖,偷偷地卖。他摇下课铃或打上课钟的时候,左手捏着花生糖、芝麻糖,藏到袖筒里。有学生要买糖,走近来,他就做一个眼色,叫学生随他到校长、教员看不到的地方,接钱,给糖。五小的学生差不多全跟詹大胖子买过糖。他们长大了,想起五小,一定会想起詹大胖子,想起詹大胖子卖花生糖、芝麻糖。
詹大胖子的铃摇着摇着,钟打着打着,我们便长大了,便到了小学高年级了。
教五年级国文的是高北溟先生。他很喜欢我,我的作文几乎每次都是“甲上”。在他所授的古文中,我受影响最深的是明朝大散文家归有光的几篇代表作。归有光以轻淡的文笔写平常的人物,亲切而凄婉。这和我的气质很相近,我现在的小说里还时时回响着归有光的余韵。教六年级国文的是张敬斋,张先生很有学问,他教我们《老残游记》,讲得有声有色。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是大明湖上的对联“四面荷花三面柳,一城山色半城湖”。
我对五小很有感情。每天上学,暑假、寒假还会想起到五小看看。有一年寒假,大雪之后,我到学校去,大门没有锁,轻轻一推,开了。没有一个人,连詹大胖子也不在。一片白雪,万籁俱静。我一个人踏雪走了一会,心里很感伤。
我十九岁离乡,六十六岁回故乡住了几天。我去看看我的母校:什么也没有了。承天寺、天地坛,都没有了。五小当然没有了。
这是我的小学,我亲爱的,亲爱的小学!“愿少年,乘风破浪,他日毋忘化雨功!”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散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散文写詹大胖子剪冬青树,好像跟树有仇,又好像很爱这些树。这采用了儿童化的视角,既体现了儿童对剪树行为形象化的认知,又表现了詹大胖子的细致和认真。
B.散文写作者寒假到学校去,发现学校空无一人,唯余白雪,内心感伤。这不但写出了作者对五小的深情,还成为对未来作者离校去乡又再度回返却旧物不再的预叙。
C.散文结尾两段展现了情感的自然承接,年岁的沧桑和旧物的消失使情感走向低沉哀婉,但是后一段的深情告白,以及借校歌展现的豪慨气魄,又使得情感由低转高。
D.作者刻画詹大胖子的形象,采取了一种客观中立的情感倾向,记其功劳不露赞美,叙其违纪不加指摘,甚至将其违纪行为塑造为美好回忆,使其形象复杂、立体化。
【小题2】如何理解散文的标题“岁月钟声”?请简要说明。
【小题3】散文以追忆五小为背景,有一显一隐两种叙述追溯,显在的是追怀詹大胖子,其隐含的追溯是什么?这一追溯有何意义?请结合作品进行分析。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捡烂纸的老头
汪曾祺
烤肉刘早就不卖烤肉了,不过虎坊桥一带的人都还叫它烤肉刘。这是一家平民化的回民馆子,地方不小,东西实惠,卖大锅菜。炒辣豆腐,炒豆角,炒蒜苗,炒洋白菜。比较贵一点是黄焖羊肉,也就是块儿来钱一小碗,在后面做得了,用脸盆端出来,倒在几个深深的铁罐里,下面用微火煨着,倒总是温和的。有时也卖小勺炒菜:大葱炮羊肉,干炸丸子,它似蜜……主食有米饭、馒头、芝麻烧饼、罗丝转;卖面条,浇炸酱、浇卤。夏天卖麻酱面,卖馅儿饼。烙饼的炉紧贴着门脸儿,一进门就听到饼铛里的油吱吱喳喳地响,饼香扑鼻,很诱人。
烤肉刘的买卖不错,一到饭口,尤其是中午,人总是满的。附近有几个小工厂,厂里没有食堂,烤肉刘就是他们的食堂。工人们都在壮年,能吃,馅饼至少得来五个(半斤),一瓶啤酒,二两白的。女工们则多半是拿一个饭盒来,买馅饼,或炒豆腐、花卷,带到车间里去吃。有一些退休的职工,不爱吃家里的饭,爱上烤肉刘来吃“野食”,爱吃什么要点儿什么。有一个文质彬彬的主儿,原来当会计,他每天都到烤肉刘这儿来。他和家里人说定,每天两块钱的“挑费”都扔在这儿。有一个煤站的副经理,现在也还参加劳动,手指甲缝都是黑的。他在烤肉刘吃了十来年了。他来了,没座位,服务员即刻从后面把他们自己坐的凳子搬出一张来,把他安排在一个旮旯里。有炮肉,他总是来一盘炮肉,仨烧饼,二两酒。给他炮的这一盘肉,够别人的两盘,因为烤肉刘指着他保证用煤。这些,都是老主顾。还有一些流动客人,有东北的,山西的,保定的,石家庄的。大包小包,五颜六色,男人用手指甲剔牙,女人敞开怀喂奶。
有一个人是每天必到的,午晚两餐,都在这里。这条街上的人都认识他,是个捡烂纸的。他穿得很破烂,总是一件油乎乎的烂棉袄,腰里系一根烂麻绳,没有衬衣。脸上说不清是什么颜色,好像是浅黄的。说不清有多大岁数,六十几?七十几?一嘴牙七长八短,残缺不全。你吃点儿软和的花卷、面条,不好么?不,他总是要三个烧饼,歪着脑袋努力地啃噬。烧饼吃完,站起身子,找一个别人用过的碗,自言自语(他可不在乎这个):“跟他们寻一口面汤。”喝了面汤:“回见。”没人理他,因为不知道他是向谁说的。
一天,他和几个小伙子一桌,一个小伙子看了他一眼,跟同伴小声说了句什么。他多了心:“你说谁哪?”小伙子没有理他,他放下烧饼,跑到店堂当间:“出来!出来!”这是要打架。北京人过去打架,都到当街去打,不在店铺里打,免得损坏人家的东西搅了人家的买卖。“出来!出来!”是叫阵,没人劝。压根儿就没人注意他。打架?这么个糟老头子?这老头可真是糟,从里糟到外。这几个小伙子,随便哪一个,出去一拳准把他揍趴下。小伙子们看看他,不理他。
这么个糟老头子想打架,是真的吗?他会打架吗?年轻的时候打过架吗?看样子,他没打过架,他哪里是耍胳膊的人哪!他这是干什么?虚张声势?也说不上,无声势可言。没有人把他当一回事。
没人理他,他悻悻地回到座位上,把没吃完的烧饼很费劲地啃完了。情绪已经平复下来——本来也没有多大情绪。“跟他们寻口汤去。”喝了两口面汤:“回见!
有几天没看见捡烂纸的老头了,听煤站的副经理说,他死了。死后,在他的破席子底下发现了八千多块钱,一沓一沓,用麻筋捆得很整齐。
他攒下这些钱干什么?
(1) 作者在第四段中通过虚拟的旁观者来评说老头的行为,这样写有什么效果?
(2) 赏析文中划横线部分。
(3) 你认为作者刻画“捡烂纸的老头”这一人物有什么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