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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在中国的土地上,很早就有人类生存。除了著名的“北京人”(约生活于五十万年前),考古工作者在云南、四川、陕西、山西、内蒙古、河南、山东、江苏等地,都发现了比“北京人”或早或晚的旧石器时代古人类化石或活动遗迹。
旧石器时代,人类尚处于蒙昧野蛮的阶段。同民族文化起源有直接关系的,是大约始于一万年前的新石器文化。迄今为止,国内已发现的新石器文化遗址有几千处。地下发掘证明,我国新石器文化的晚期(约相当于公元前四千年至公元前二千年间),已经发生显著的阶级分化,上层人物拥有远远超过常人的财产,以及标志身份、权威的器具(如墓葬中精致的玉斧)。这表明原始氏族社会正在瓦解,国家机器开始形成。关于中国的古史,古人一般认为始于“三皇”或“五帝”,以后是夏、商、周三代。现在看来,“三皇”、“五帝”都是无法证明的传说。夏王朝的存在,虽为许多学者所相信,并有不少人认为传说中禹的儿子启以子继父,改变领袖由公众推举的惯例,标志着国家的产生,但这些至今未有确切的文献可供证明。我们只能说,传说中夏王朝的开国,大致相当于新石器文化的晚期。中国长期存在的大一统思想,使得前人习惯于把中国的远古社会就看成是一个完整的实体,并为之虚构出某种政治、文化的中心(“三皇”、“五帝”之说,便由此产生)。其实,这并不符合历史的事实。目前已发现的我国新石器文化遗址,星罗棋布,分散在极其广大的地域内,相互之间并无从属关系;相隔较远、不同类型的文化,往往有显著的区别,说明彼此之间具有较大的独立性。以中原的仰韶文化与长江三角洲的河姆渡文化相比,前者的主要粮食作物是小米,后者是水稻;前者的居室是半地下或地面上的木结构建筑,后者是架设在木桩上、地板高出地面的“干栏”式建筑;前者出土的陶器,多为彩陶,后者多为黑陶。所以,仅仅将黄河流域视为中华民族的摇篮,显然过于狭窄;应该说,中国文化的起源是多元的。而且,即使在中国统一以后,不同地域的文化差异,也始终存在。
但是,在中国早期多元文化相互融汇的过程中,黄河流域的文化显然占了主导地位。
  进入新石器时代晚期以后,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各个族群、邦国之间,为了夺取土地、人口、财富,为了扩大生产规模,不断发生战争,导致相互兼并和国家机器的成熟。这个过程,在北方比南方来得剧烈。在中国古代的南方,气候湿热,多山林湖泽,天然物产相当丰富,维持生存也比较容易。因此,发展集中的农业生产,从事大规模的战争,既没有很迫切的必要性,也没有充分的自然条件。于是分散的自然群落,便得以在长时期中维持下去。在天然物产缺乏、却便于发展集中的农业生产的黄土高原和黄淮平原上,更需要把分散的人群凝聚为强大的群体,以展开生存竞争。我们可以注意到:无论传说中的还是信史记载的上古时代的大规模战争,如炎帝与黄帝之战,黄帝与蚩尤之战,商汤伐夏桀,周武伐商纣等等,多发生于北方。夏姑且不论,商、周作为中国最早的有信史可证的王朝,都是兴起于黄河流域。与此同时,也就产生了中国最早的用于维护统治秩序的思想学说、礼仪制度、文化机构。作为一种国家意识形态,商、周的文化(尤其是周文化),相比于其他地域的文化要早熟得多;由于历代统治者的重视,它们所发生的影响也更大。
节选自《中国文学史导论》
【小题1】下面是有关“新石器文化”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古人一般认为中国的古史始于“三皇”或“五帝”,然后是夏、商、周三代。现在看来,“三皇”、“五帝”都是无法证明的传说。
B.考古发现证明,新石器文化时期,已经发生了显著的阶级分化,产生了不同的阶级,上层人物不仅拥有财产,还有象征身份和权威的器具。
C.阶级分化的产生表明原始氏族社会正在瓦解,国家机器开始形成。
D.目前国内已发现的新石器文化遗址有几千处,他们分散在极其广大的地域内,相互之间并无从属关系。
【小题2】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旧石器时代古人类化石或活动遗迹的发现说明在中国的土地上,很早就有人类生存。
B.夏王朝的存在,至今未有确切的文献可供证明。禹的儿子启以子继父,改变领袖由公众推举的惯例也只是传说。
C.新石器时代晚期以后,各个族群、邦国之间不断发生战争兼并,使得生产力得到巨大发展。
D.中原的仰韶文化与长江三角洲的河姆渡属于不同类型的文化,有显著的区别,彼此之间具有较大的独立性。
【小题3】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和推断,最准确的一项是(    )
A.“三皇”、“五帝”之说产生的原因是中国长期存在的大一统思想,认为远古社会应该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存在一个明确的中心。
B.考古发现,中国文化的起源是多元的,但是对民族的文化产生影响的却是黄河流域的文化。
C.旧石器时代,人类尚处于蒙昧野蛮的阶段,因此和民族文化起源完全没有关系。
D.仰韶文化与河姆渡文化相比,前者的居室是半地下或地面上的木结构建筑,后者是架设在木桩上、地板高出地面的“干栏”式建筑,前者不如后者先进。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3-03-29 03:4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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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词就其本来性质而言是歌辞,是广义上的诗歌的一种。

中国古代的诗歌,向来同音乐有相当密切的关系。如《诗经》的全部和《楚辞》的一部分,以及汉魏六朝乐府诗,原来都是配乐歌唱的。但随着新的音乐和新的歌辞的出现,原来的歌辞往往成为纯粹的文字作品,譬如《诗经》到了汉代,汉乐府到了六朝,都只有少数还在传唱。而六朝人和唐人所写的古乐府诗,也都只用于诵读。

汉魏六朝主要的音乐系统为“清商乐”,而到了隋、唐,形成了一种新的音乐系统——燕乐。它是由西域流入的“胡乐”(尤其是龟兹乐)和汉族原有的以清商乐为主的各种音乐相融而产生的。“燕乐”至唐代大盛,其歌辞起初叫做“曲子词”,后来简称为“词”。在唐代,不少文人诗歌(尤其是七绝)被伶伎直接用来配合音乐歌唱,如《乐府诗集》所录《水调》的第七段,就是杜甫的七绝《赠花卿》。但以齐言的诗入曲必然有不相合的,为了适应曲调格式,就需要做一定的变动处理,如破句、重叠、和声等,这样才能和长短不齐的曲拍相合。与此同时,也有人一开始就按照曲拍的要求来写作歌辞。近代在敦煌发现了一批唐代民间曲子词的抄本,这些歌辞的句式大多是长短不齐的,在字数、平仄等方面似尚无严格规定。一般把这种曲子词视为词的原始形态。词形态完全稳定以后,是一种具有严密的格律形式、句式参差不齐的诗体。每首词都有以词牌命名的词调,表明词写作时所依据的曲调乐谱,规定了一首词的文字格律:依乐章结构分片,依曲拍断句,依乐声高下用字。到后来,词和音乐脱钩,词成为书面文学,词牌就只表示文字的格律形式了。

词能成为宋代文学成就的主要代表,当然不可能仅仅取决于其音乐特征和句式上的变化,更取决于它在抒情表现上的某些特征。诗的发展历史很长,功能也复杂,词则具有更为单纯的抒情性。而且,在苏轼、辛弃疾那种 “豪放派”出现以前,词很少像诗那样触及严肃、沉重、宏大的主题,它关注的主要是男女欢爱、相思别离、风花雪月之类。这些更具有个人性的、与日常生活更贴近的情感内容,在词中获得充分的表现。诗的语言通常追求精练,常用浓缩和跳跃的笔法,所以很难在细节上展开。而词的表达更为浅显和委婉曲折,意脉的流动较为连贯,因而能够将情感呈现得更为细微。像温庭筠《更漏子》的下阕写“梧桐树,三更雨,不道离情正苦。一叶叶,一声声,空阶滴到明”,在诗中是不可能出现的。

词的长短句格式,也不能只看到它与音乐的关系。参差错落的节奏本来是由音乐旋律决定的,但同时,这样的形式也更适合上述抒情偏向的需要。

古人有一种习惯的说法,把词称为“诗余”。“余”者,余绪之谓也,诗中说不尽的、不便说的,就拿到词中来说。在古人一般的观念中,词较为轻巧、浅俗,格调不如诗高雅,有点小看它。但正因为如此,词的写作更少拘束,更为自由。而对于喜好和擅长写作词的诗人来说,则未必有轻视的意识。

【小题1】下列有关中国古代的诗、词和音乐的关系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燕乐”是从西域流入的以龟兹乐为主的胡乐和以清商乐为主的汉族音乐相互融合的产物,盛行于唐代。一般来说,配合燕乐而写的歌辞可视为词的雏形。
B.中国古代诗歌有一部分原本是配乐歌唱的,如《诗经》、汉魏六朝乐府诗等。但到了后世,许多诗歌就只用于诵读,如六朝人和唐人所写的某些乐府诗。
C.唐代文人创作的七绝,是当时燕乐歌辞的之一,但为了与曲拍相合,配乐歌唱时需要做破句、重叠、和声等处理。这是因为以齐言的诗入曲必然有与曲调格式不相合的。
D.词的长短句格式,也不能只看到它与音乐的关系。音乐旋律本来是由参差错落的节奏决定的,但同时,这样的形式也更适合上述抒情偏向的需要。
【小题2】下列理解和分析,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近代在敦煌发现了一批唐代民间曲子词的抄本,这些歌辞的句式大多是长短不齐的,在字数、平仄等方面无严格规定。
B.杜甫的七绝《赠花卿》,就是《乐府诗集》所录《水调》的第七段,这充分说明唐代就是伶伎直接拿文人诗歌来配乐歌唱的现象。
C.词具有更为单纯的抒情性,主要是抒发男女欢爱、相思别离等更具个人性的、日常化的情感,在苏轼、辛弃疾那种 “豪放派”出现以前,很少触及严肃、沉重、宏大的主题。
D.词的长短句格式,不仅是抒发情感的需要,更是由音乐旋律决定的,而后者是决定词能够成为宋代文学主要代表的更重要的因素。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从“诗余”的含义可以看出:一方面,古人认为词的格调一般要低于诗一等;另一方面,词的产生,其实是广义的诗歌自身发展变化的结果,是对诗不足之处的扩展和补充。
B.温庭筠《更漏子》的下阕所表现的离情,在诗中是不可能出现的,这是因为诗在语言上多追求精练,且常用浓缩和跳跃的笔法,很难在细节上展开。
C.相比较于诗而言,词的发展历史较短,功能较单纯,但其轻巧浅俗反倒使词的写作比诗更加自由,在内容和表达上,受到的限制更少。
D.词的形态完全稳定以后,随着时间的推移,词牌的作用发生了变化:起先它规定了词的分片、断句、用字,表明了词所依据的曲调乐谱,后来就表示文字的格律形式。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16分)
艺术是人创造的美
(1)在古汉语中,“艺”是技巧的意思。古希腊文“Texvn”一词既表示艺术,也表示制作和手工。在拉丁文中,“ars”一词同时意味着艺术、手工和技巧。这种和“技巧”同一的艺术概念,现在已经过时了。它的缺点在于太宽泛,不仅适用于艺术,也适用于一切领域。我国先秦和古希腊人的许多著作,都把骑射、烹饪之类,称为艺术。柏拉图甚至把商业称为“赢利的艺术”。在后人的著作中,“军事艺术”一词也常和“军事科学”并用。巧妙的政治手腕有时也被称为“政治艺术”。总之,一切高度技巧的表现和产物,都可以称为艺术。按照这样的艺术概念,艺术和非艺术并没有严格的区别。
(2)艺术固然离不开技巧,但并非一切技巧都是艺术。要把艺术技巧和其他技巧(如武术或权术)、艺术创作和其他创作(如工业设计或科学发明)区别开来,应该有一个基本的前提。这个前提就是美。美是人的本质的对象化,是客观地呈现出来的人的精神现象。它直接诉诸感性而不诉诸理性。所以那些认识到的、理解到的技巧,那些事后通过分析才呈现出来的技巧,如军事技巧或政治技巧,就不属于美的范畴,从而也不属于艺术的范畴。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明白这个道理。
(3)当然,广义的说,美的领域涵盖人类活动的一切领域,无论政治、经济、科学技术、哲学,以及人的思想、感情、行为等等,都有一个美不美的问题。凡是正确的、有效的,都是美的。如诉诸视觉的武术技巧也可以是美的。它的美是与自卫或攻击的有效性相关联的。武术活动是一种追求实效的活动。说这种活动是美的,是说这种活动可以从美学的角度来评价,这不等于说武术就是艺术。
(4)艺术不追求直接的实效,它追求的是美——实效的象征。如果武术活动不是为了打击敌人而是为了表现人的情感——仇恨与意志力,它就是在追求美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它就可以作为一种特殊的舞蹈而进入艺术的领域,从而同其他艺术相通。如同书法和绘画相通。公孙氏的剑器舞,“来如雷霆起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给了张旭以巨大的启发,使他的书法大有长进。剑舞和草书之间有什么共同的东西呢?这个共同的东西就是抽象的运动形式。如果把那些使它们区别开来的具体的物质元素,如笔墨和纸张、人体和武器等等都抽象出去,那么留下来的唯一的东西,就只是那个表现着人类情感的力的运动形式,力的变幻莫测的动向及其强劲迅疾的运动节奏,和由这个节奏以及与之相适应的许多小节奏所组成的,生气贯注的活的形象。它们是人类的感性动力按照情感的逻辑创造出来,用以探索前进道路的。所以它并不独立存在于我们的感觉之外。它是一种对象化了的人的本质能力,一种客观化了的人的主观体验。艺术所要表现的,就是这个东西。这个东西,我们称之为美。
(5)艺术是人所创造的美。假如说一切美都是人类无意识的创造物的话,那么艺术则是人类有意识地根据美的规律创造出来的存在物。换言之,它是本质先于存在的存在物。这个本质就是美。任何事物,它必须首先能使人感到美才可能成为艺术。艺术靠技巧来表现和创造美,但如果没有美,技巧也就白费了。能在一根头发上刻一首《满江红》,其手段之高妙固然令人叹服,但除非用显微镜,你就看不到它。即使用显微镜,你从中看到的也不是真正的书法,它就不可能是美的,从而它也就不是艺术,不论它表现出多高的技巧。总之,艺术是一种美。但是,正如并非一切文字都是书法,也并非一切美都是艺术。艺术作品的出现,只是人类通过一定有意识的劳动实践(不仅仅是审美实践),对现实材料进行一定的有意识的提炼和加工,使之成为自己情感和生命力的表现,才有可能成为现实。所以,艺术还应该是人的创造物。
(摘自《关于艺术的思考》)
【小题1】下列各项,不符合作者的观点的两项是(5分)
A.艺术和非艺术并没有严格的区别,一切高度技巧的表现和产物,都可以称为艺术。
B.艺术离不开技巧,艺术靠技巧来表现和创造美。
C.任何事物,如果它不属于美的范畴,那么它就不会属于艺术的范畴。
D.凡是正确的、追求实效的,都是美的,因而也是艺术的。
E. 艺术所要表现的美,是一种客观化了的人的主观体验,它直接诉诸感性而不诉诸理性。
【小题2】根据文中对“艺术”的阐释,下列各项中,属于“艺术”的一项是(3分)
A.普通的供人居住的房屋B.丛林中百灵鸟的鸣叫声
C.窗户玻璃上因结冰形成的图案D.杨丽萍表演的孔雀舞
【小题3】一般的武术活动成为武术艺术,需要实现怎样的转变?请简要回答。(4分)
【小题4】过去人们常常把艺术和技巧等同起来,请分析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4分)

同类题3

(题文)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再谈俗从何来
范曾
人俗,其艺未必俗。茨威格写巴尔扎克平生所为俗事连篇累牍,然而不碍其为旷代文豪。惟其艺不俗,故巴尔扎克自负其征服世界的魅力:“彼(指拿破仑)以剑锋创其始者,我将以笔锋竟其业。”雨果则在其坟前云:“当他站在时代上面去创造绝对价值,没有考虑到去迎合同时代人的趣味时,巴尔扎克就到达最伟大的地步。”人俗如张瑞图,其字则高华典雅,绝无俗意。说赵孟頫俗,那是民族意识蒙蔽了审美意识,其实赵孟頫的字是不会与俗字联姻的。我们不为贤者讳,齐白石对金钱的爱慕和吝啬,的确去雅甚远,但齐白石的画俗吗?我们惟一的解释只能是人性的二元论,当上述大师趋附名利时,灵魂的蒸发物是“庸俗”,而当他们创造绝对价值时,灵魂的蒸发物是“高雅”。
最能悟到自身灵魂俗、雅二元组合和分裂的是托尔斯泰,他说有一个人性的托尔斯泰和一个兽性的托尔斯泰,而兽性的托尔斯泰恒为人性的托尔斯泰所打倒。亦如《伊德和自我》所云,原始的伊德显然是很不堪的;惟有“超我”的追逐,使伊德趋向完美。
显然当艺术家升腾着庸俗之气的时节,和天下的俗人没有任何区别,俗谚云“诗人之作清绝,慎勿为邻居”,恐怕是这诗人灵魂二元分裂和组合表现特显,故诗可读,而人不可交。谢灵运即是最佳例证。
当一个艺术家创作时,他能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而当他不创作时离于道、摒于德、背于仁是完全可能的,而且这样的例证亘古至今,不绝如缕。哲学家似乎也不例外,譬如卢梭和弗兰西斯•培根。这种矛盾的状况,是不能轻易用“伪君子”三字去说清的,上帝造人或女娲造人,大体用的泥巴有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这二元结构的形成,我们可以追溯到遥远的太古。
即使同一作家和画家,其作品也可能蕙莸杂处,雅俗并存,雨果在巴尔扎克坟前固不会罗列他所写的充满脂粉气的、鄙俗的、同时效力于几个文坛鸨母的文章,茨威格却读到过这些,然而权衡轻重之后,茨威格还是把崇敬和赞叹奉给了巴尔扎克。
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对龚定庵(龚自珍)的一首诗,可谓深恶痛绝,细味之,的确俗得可以。诗云:“偶赋凌云偶倦飞,偶然闲幕遂初衣。偶逢锦瑟佳人间,便说寻春为汝归。”“偶赋凌云”时龚定庵灵魂中蒸发出“我劝天公重抖擞”的千古绝唱;而当他“偶倦飞”时,鄙陋人性暴露无遗,对女人说谎,而且目的是“寻春”,百年之后,我深为龚定庵耻。然而权衡巨细,我在愤怒之余,还是把尊重奉给龚定庵。
我们所希求的当然是道德文章兼美的完人,然而当我们以此尺度去苛求古人时,恐怕打击面会过宽,所幸我们欣赏的是艺术成果,而不一定先了解隐私劣迹后再读诗歌文章,于是我们就有了一把比较宽容的尺子,可以容纳一些甚至是坏人的作品。时过境迁,坏人的劣迹与他的作品距离会越来越大,恶劣的品德和秽行,作为原始的兽性扔进了历史的垃圾堆,而剩下的好东西总是属于人类智慧的一部分,于是我们会读到元遗山论谢灵运时的备极赞美之句:“池塘春草谢家春,万古千秋五字新。传语闭门陈正字,可怜无补费精神。”谢灵运以“池塘生春草”五字留芳千古,而那些“无补费精神”的诗人早为人忘却,这些诗人中必然有为人品格比谢灵运高尚百倍者。艺术的审判台不是道德的审判台,这是史家所必须注意及之的。
【小题1】(小题1)阅读第一小节,列举出文中所举用以证明 “人俗,其艺未必俗”的例子。(6分)
【小题2】(小题2)什么是“人性的二元论”?作者用谢灵运、龚自珍的事例来证明自己的什么观点?(6分)
【小题3】(小题3)俗从何来,俗的根源何在?请根据原文作简要分析。(6分)

同类题4

阅读材料,完成小题。
洪升要求完整,像画龙,要把整条龙画出来,连它的首尾鳞爪都不能忽略。王士禛反对这样求完整,要求精粹,认为神龙见首不见尾,有时只在云中露出一鳞一爪,只要把最精粹的部分写出来就行了,不必求完整。赵执信认为完整和精粹两者不可分,画出来的龙虽然见首不见尾,只有一鳞一爪,我们却可以从这里看到完整的龙。就诗歌说,写出来的精粹的诗是从丰富的生活中提炼出来的,也就是精粹从全体中来。但就诗的本身说,又要求完整。要写一鳞一爪而没有支离破碎之感,且能给人以完整的龙的感觉,这就要求作者的心目中先有一条完整的龙在。作者要是写龙,那么通过一鳞一爪来反映龙的全体是够了;作者倘要写更其广阔的境界,那也可以通过龙的全体来反映,在更其广阔的境界里,龙的全体已经退处于一鳞一爪的地位,写龙的全体正是写一鳞一爪。
洪升“嫉时俗之无章”,恨当时人写诗没有章法,不完整,要求像画龙那样,要画出首尾爪角鳞鬣来。洪升的这个要求,实际上是看到王士禛提倡的神韵派诗的流弊。神韵派诗,像画龙那样只在云中露出一爪一鳞。有的作者生活体验不够,没有看到整个的龙,只写一爪一鳞来掩饰生活的空虚,这样,神韵派诗的流弊就不免空疏。洪升要纠正这种空疏的毛病,主张要把整个龙画出来,不要借一爪一鳞来掩饰。赵执信也不满意神韵派诗的空疏,主张先要有完整的龙,才可写一爪一鳞。
(节选自周振甫《诗词例话》,有删改)
【小题1】请分别概括洪升、王士禛、赵执信在诗歌创作上的主张。
【小题2】本文作者对画龙的看法是什么?请简要分析。
【小题3】洪升与赵执信在纠正神韵派诗流弊的主张上是否矛盾?为什么?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
在与人类关系密切的鸟类中,乌鸦的名声很不好。这种坏名声的产生其实是有根源的。
乌鸦通体浑黑,它没有喜鹊漂亮,不如麻雀机灵,没有燕子活泼,也不如杜鹃乖巧,更没有黄莺优美的歌喉,它叫起来沙哑、刺耳,人们一听就会皱起眉头。在古代希腊神话中,太阳神阿波罗因为乌鸦误传消息一怒之下杀死了恋人格露丝,之后又迁怒于乌鸦,使乌鸦背上了欺骗的恶名;而中国古代的巫书中说,乌鸦也常常代表着死亡、恐惧和厄运,甚至连它的叫声也被看做是不祥之兆。迷信的人对这些传说深信不疑,于是,便有了“乌合之众”“乌鸦嘴”“天下乌鸦一般黑”等说法,大多数人对乌鸦是讨厌、反感,甚至蔑视的。
其实乌鸦名声不好是被冤枉的,它本是一种吉祥鸟、报喜鸟,很多典籍中都可以找到证明。早在商朝,就有“乌鸦报喜,始有周兴”的历史传说。汉代董仲舒在《春秋繁露·同类相动》中引《尚书传》言:“周将兴时,有大赤鸟衔谷之种而集王屋之上,武王喜,诸大夫皆喜。”这里所说的“大赤鸟”指的就是乌鸦。同类说法在《淮南子》《左传》《史记》等史籍中也有记载。唐代诗人张籍在《乌夜啼引》中写长安一位小吏被囚在狱,在家人准备变卖家产为其赎身时,“少妇起听夜啼乌,知是官家有赦书。下床心喜不重寐,未明上堂贺舅姑”。可见,乌鸦报喜在当时已经是公认的事实。
乌鸦还是鸟类中的慈孝鸟,“乌鸦反哺”的典故众人皆知。《本草纲目·禽·慈鸟》中说:“此鸟初生,母哺六十日,长则反哺六十日,可谓慈孝矣。”诸多儒家经典都有关于乌鸦“反哺慈亲”的记载。晋代的李密在《陈情表》中也借“乌鸟私情,愿乞终养”表达了自己为祖母尽孝的愿望。在《慈乌夜啼》这首唐诗中,白居易赞颂了乌鸦感人至深的孝道,将其称为“鸟中之曾参”,同时也批评了吴起“其心不如禽”的行为。
“乌鸦喝水”的童话故事流传甚广,而乌鸦的智慧也得到科学研究的证实。美国蒙特利尔麦吉尔大学动物行为专家路易斯莱菲伯弗尔研究发现,乌鸦是人类以外具有第一流智商的动物,其综合智力水平大致与家犬相当。特别令人惊异的是,乌鸦竟然具有独到的使用工具以达到目的的能力。在日本一所大学附近的十字路口,经常有成群的乌鸦在等待红灯到来。在多次观察后,动物研究者惊异地发现,每当红灯亮起,乌鸦就飞到地面上,迅速把胡桃放到车子的轮胎下。等到交通指示灯变成绿灯,车子开动便会碾碎胡桃,乌鸦们迅速落地品尝美食。研究者得出结论,乌鸦很具创新性,甚至可以“制造工具”来完成各类任务。
对于人们对乌鸦的误解,胡适先生很不以为然。在他的白话诗《老鸦》里,乌鸦虽然“无枝可栖”“整日又寒又饥”,但却是孤独而勇敢的斗士,它能看尽人间不平事,又可洞悉红尘龌龊人。胡适的诗,既是一首乌鸦的颂歌,更是在为乌鸦正名。
(摘编自朱耀儒《乌鸦名声不好是被冤枉》)
【小题1】下列表述的内容,不属于乌鸦坏名声产生根源的一项是( ) (3分)
A.在人们眼中,乌鸦的形象不佳,歌声不美,性情等方面也不如燕子和杜鹃。
B.古希腊神话里,太阳神阿波罗杀死恋人后迁怒于乌鸦,使乌鸦背上了欺骗的恶名。
C.在中国古代巫书中,乌鸦常代表死亡、恐惧和厄运,其叫声被人们看作是不祥之兆。
D.人们借“乌合之众”“乌鸦嘴”“天下乌鸦一般黑”等说法,表达了对乌鸦的厌恶之情。
【小题2】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3分)
A.早在商代的典籍中就有“乌鸦报喜,始有周兴”的记载,这可以表明乌鸦是一种吉祥鸟、报喜鸟,而非不祥之物。
B.《尚书传》中提到“大赤鸟”口衔谷种聚集在王屋上,武王和大夫们都十分高兴,这里所说的大赤鸟就是乌鸦。
C.《乌夜啼引》中写少妇听到乌鸦啼叫,认为这是丈夫将要得到赦免的吉兆,可见乌鸦报喜在当时已经是公认的事实。
D.乌鸦是鸟类中的慈孝鸟,我国古代很多儒家经典中都出现过乌鸦“反哺慈亲”的内容,从中可以看出乌鸦是孝顺的。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3分)
A.对于乌鸦名声的考证,本文不但引用了众多古书上的材料,还加入了科学研究的内容,既有说服力又有趣味性。
B.研究人员发现,乌鸦是人类之外具有第一流智商的动物,能够独立制造并使用工具是它与家犬的区别。
C.从唐代诗人白居易《慈乌夜啼》的诗句中,我们可以看出,与吴起的不孝表现相反,曾参应该是讲究孝道的。
D.与人们对乌鸦的误解不同,胡适在诗歌《老鸦》里表达了对乌鸦的赞美之意,他笔下的乌鸦是具有敏锐洞察力的斗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