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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问题。
中国“天人合一”观念源远流长,其来有自。大概自漫长的新石器农耕时代以来,它与人因顺应自然如四时季候、地形水文而生存和发展有密切的关系,同时,这一时期尚未建立真正的阶级统治,人们屈从于绝对神权和绝对王权的现象尚不严重,原始氏族体制下的经济政治结构和血亲宗法制度使氏族、部落内部维持着某种自然的和谐关系。从远古直到今天的汉语的日常应用中,“天”作为命定、主宰的含义和作为自然的含义这双层含义始终存在。在古代,两者更是混在一起,没有区分。因此在中国,“天”与“人”的关系实际上具有某种不确定的模糊性质,既不像人格神的绝对主宰,也不像对自然物的征服改造。所以,“天”既不必是“人”匍匐顶礼的神圣上帝,也不会是“人”征服改造的对象。因而“天人合一”既包含着人对自然规律能动地适应、遵循,也意味着人对主宰、命定被动地顺从、崇拜。
“天人合一”观念成熟在先秦。《左传》中有许多论述,孔、孟、老、庄等也从不同角度不同方面提出了这种观念。无论是积极的或消极的,它们都强调“人”必须与“天”相认同、一致、和睦、协调。
“天人合一”在董仲舒及其他汉代思想系统中扮演了中心角色,其主要特征是具有反馈功能的天人相通而“感应”的宇宙图式,人只有认识并遵循这个图式才能获得活动的自由,才能使个体和社会得以保持其存在、变化和发展。这种“天人合一”重视国家和个体在外在活动和行为中与自然及社会相适应、合拍、协调和同一。
如果说,汉儒的“天人合一”是为了建立人的外在行动自由的宇宙模式,这里的“天”实质上是“气”,是自然,是身体的话;那么宋儒的“天人合一”则是为了建立内在伦理自由的人性理想,这里的“天”则是“理”,是精神,是心性。前者的“天人合一”是现实的行动世界,后者的“天人合一”则是心灵的道德境界。值得注意的是,无论“天”作为“气”的自然或作为“理”的精神,虽然没有完全去掉原有的主宰、命定义,但这种含义确乎极大地褪色了。
如果今天还保存“天人合一”这个概念,便需要予以改造和阐释。它不能再是基于农业小生产由“顺天”“委天数”而产生的“天人合一”,而必须彻底去掉“天”的双重性中的主宰、命定的内容和含义,以近代大工业征服自然改造自然之后所产生的人与自然崭新的客观关系为基础。这个崭新关系不再是近代工业初兴期那种为征服自然而损害自然破坏生态的关系,而是如后工业时期在物质文明高度发达的同时恢复自然、保护生态的关系,从而人与自然不再是对峙、冲突、征服的关系,而应是和睦合一的关系。这是今天发达国家或后工业社会所要面临解决的问题,也是发展中国家所应及早注意研究的问题。而这恰好就是“天人合一”这个古老命题所具有的现代意义。
(节选自李泽厚《论中国智慧之“天人合一”》,有删改)
【小题1】关于中国古代“天人合一”观念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天人合一”观念成熟于先秦,孔、孟、老、庄等从不同角度不同方面提出了这一观念并都强调“天”“人”之间必须认同、一致、和睦、协调。
B.汉儒的“天人合一”是现实的行动世界,人们认为只有认识并遵循它,才能使个体和社会得以保持存在、变化和发展。
C.宋儒的“天人合一”是为了建立内在伦理自由的人性理想,属于心灵的道德境界,他们将“天”理解为“理”、精神和心性。
D.“天人合一”既包含人对自然规律的适应、遵循,也意味人对主宰、命定的顺从、崇拜,其中“天”与“人”之间的关系比较模糊。
【小题2】下面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中国“天人合一”的观念源远流长,这大概与人们为了生存与发展而顺应四时季候、地形水文等自然现象有密切关系。
B.在漫长的新石器农耕时代,真正的阶级统治尚未建立,人们屈从于绝对神权和绝对王权的现象还不很严重。
C.在原始氏族体制下,氏族、部落内部维持着某种自然的和谐关系,形成了特定的经济政治结构和血亲宗法制度。
D.在汉代思想系统中扮演中心角色的“天人合一”重视国家和个体在外在活动和行为中与自然及社会相适应、合拍、协调和同一。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在中国,“天”始终具有双层含义,所以“天”“人”之间的关系既不是人格神的绝对主宰,也不是对自然物的征服改造。
B.汉儒和宋儒均推崇“天人合一”,虽然他们的目的不同,但他们的共同点是,都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天”原有的主宰、命定含义。
C.对“天人合一”的概念加以改造,就必须彻底去掉“天”的双重内容和含义,而以近代大工业所产生的人与自然崭新的客观关系为基础。
D.如何在物质文明高度发达的同时恢复自然、保护生态关系,实现人与自然的和睦合一,正是“天人合一”这个古老命题的现代意义。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4-08-25 12:3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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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中国古代的弃老习俗
中国各地区都有弃老传说,古时曾流行不养六十花甲老人,令其在“寄死窑”等弃老洞内自毙的习俗。鄂西北就有弃老传说中的寄死窑遗迹完整存留至今。
徐永安副教授的考察研究结果表明:寄死窑遗址在汉水中游的河岸、山地普遍存在,这些遗址系明显人工开凿,非自然生成。一些地点还存在多口寄死窑密集分布的情况,遗址与传说对应关系十分明确。徐永安通过对弃老洞遗址的考察和对当地老年人的访问,还揭示出“60岁老人自死”是一种依从于内在民俗信仰而选择的崇高行为,从而寄死窑也成为一个“神圣的空间”。由此显现出民俗的普遍性特征具有的对人类社会行为的巨大控制力量。除鄂西北的“寄死窑”之外还有山东胶东半岛的“模子坟”、山西晋中市昔阳县的“生藏墓”等。由此可以证明,在中原文明的核心地区也存在过这一弃老习俗。诸多事实告诉我们:彼时的弃老习俗,一定有它存在的充分的、合理的理由,而不仅仅是原始民族或人性恶的一种注脚。
为何在以“礼仪之邦”闻名于世的中国,竟然流行过野蛮的弃老习俗呢?人类的伦理感情、亲情本能,真的就如此微不足道、如此无能为力吗?俄罗斯著名学者普列汉诺夫的《论艺术(没有地址的信)》中说,那些原始民族“遗弃或杀死老人”,并非由于生性残忍,“而是由于野蛮人不得不为自己生存奋斗的那些条件”,“杀死非生产的成员对社会来说是一种合乎道德的责任”。这个贯串历史唯物主义的论断,已由大量人类学调查材料所证实,至今仍是我们解开弃老习俗文化之谜的一把钥匙。中国弃老习俗也应作如是观。
弃老习俗不独中国为然,其他国家民族也有。日本电影导演木下恵介拍摄的电影《楢山节考》,讲述以前日本一些贫瘠的山村中,为了节约有限的口粮,60岁以上的老人,要被儿子背到深山里,放在那里让他自生自灭饿死,这就是日本所谓的“姥舍て”。达尔文在非洲考察时也发现过一个遗弃老人的部落,他们总是把年老的妇女放逐到森林里让她们饿死。请教他们为什么这样做,他们的酋长回答说,妇女是生孩子的,年长的妇女既然不会生孩子,还留着白吃饭干什么呢?古代朝鲜也有这样的习俗。在那种生存资源极为缺乏的环境中,人类奉行的生存战略就是如此残酷。
中国虽在广大地区流行过弃老习俗,然而和世界其他地方相比较,中国自古以来就有尊重智慧老人的优良传统。春秋战国时期,“老人是个宝”的观念就已深入人心。诸子百家大都以老人为师,老人的智慧在这一时期大放异彩。王晓平所著《佛典·志怪·物语》也特地指出:“在中国,春秋战国时期中原地区已摆脱了弃老风俗,《左传》中的晋文公老年的谲诈,蹇叔的预见,都是对老者智慧的肯定。”屈原《离骚》中,傅说、吕望、宁戚都是被作为饱经风霜,终被信用的贤者来歌颂的。中国自古以来就有着智慧老人治国平天下的历史功绩传闻于世,由此树立起“老人是个宝”,应孝养老人的普世观念和习俗,由此标志着社会文明的一大跃进。现在的韩国成为了世界上最敬老的国家,也是对这段历史的拨正和超越。
(根据刘守华《“寄死窑”的文化谜团:弃老习俗与传说》改写)
【小题1】下列对“弃老习俗”的解说,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中国古时曾流行不养花甲老人,让其在弃老洞内自生自灭的习俗。且至今还有弃老传说中的弃老洞遗迹存留。
B.弃老习俗是生存资源极为匮乏的时代人们为了更好地繁衍后代所采取的不得已而为之的生存选择。
C.从考古资料以及文献记载可以看出,其他国家民族都有遗弃老人的弃老习俗,不独中国为然。
D.世界各民族都流行过弃老习俗,在日本电影《楢山节考》中就有六十岁以上的妇女因不能生育而被弃深山自生自灭的现象。
【小题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我国发现的一些弃老遗址,充分证明了历史上传说的弃老习俗确实存在,遗址与传说的对应关系十分明确。
B.哪怕是中原文明的核心地区,也存在过弃老行为,说明当时的弃老习俗,有它存在的充分、合理的理由。
C.普列汉诺夫的论断,充分肯定了原始民族的人性善良和道德责任。学者的调查研究也证明了这一论断的正确性。
D.内在民俗信仰一旦形成,就具有对人类社会行为的巨大控制力量,哪怕是残酷的弃老行为,人们也觉得神圣而崇高。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当今的敬老,既是物质文明的体现,也标志着社会文明的一大跃进,同时也是对弃老这段历史的拨正和超越。
B.中国自古以来就有敬老的优良传统,“老人是个宝”的观念早已深入人心,因此,弃老习俗在中国并不具有普遍性。
C.春秋时期的管仲有“仓廪实而知礼节”的精辟论断,敬老的传统应该起于物质生活条件基本满足的历史时期。
D.人类的伦理感情、亲情本能,在人类奉行的残酷生存战略面前,也会显得微不足道、无能为力。

同类题2

现代文阅读:论述类文本(18分)
中国年轻人为何不敢晃荡青春
陈方
飞机上,座位旁边坐着一位外国年轻人,他刚刚参加完湖南卫视“汉语桥”的比赛,要飞到石家庄找他在德国结识的朋友。
他是波兰人,在德国学习工作了很多年,这一次代表德国参赛。比赛的成绩不是特别好,但他正好可以利用参赛完的时间在中国和朋友一起旅行。波兰小伙说这一次可以在中国待90天。我好奇:“你不用工作吗?”他说他还没有固定工作,在德国打工挣点钱,然后就去周游世界。他说他去过很多国家,认识了很多人,旅行改变了他的人生。继续好奇,我问他多大了。他说,现在已经28岁了,不过还可以再尽情晃荡几年,然后再把生活固定下来。
一个28岁的波兰小伙还可以如此自由自在地过着“年轻人”的生活,让人好生艳羡。在中国,一个28岁的小伙子该是什么状态?28岁的中国年轻人已经不再年轻,我们在着急地恋爱结婚生子,着急地买房买车,着急地拼事业。我们在焦虑着如果30岁还不能出人头地,这辈子可能就“完”了。
我依旧好奇于波兰小伙的“晃荡”状态在别人眼里是不是很另类,他对我的问题表示很惊讶,他说在他生活的环境里很多年轻人都是这个状态。他问我难道没有出国旅行过吗,没有看过世界吗,那你年轻时都做了些什么?
我和大多数中国年轻人一样,毕业后就开始按部就班地生活。一个28岁的中国小伙,如果还没有一份固定的工作,还没有结婚成家,整天晃荡来晃荡去,那他一定是主流社会舆论里的另类,甚至还会被贴上“社会青年”的标签。
“主流“了,“正常”了,不能说不好。但必须得承认,很多中国年轻人还是渴望能拥有一段晃荡的青春”,否则,我们也不会一看到别人在“晃荡”内心就心生感慨。那位波兰小伙对语言感兴趣,便开始学习汉语,他从不考虑学习汉语能不能为将来谋生。而我们不行,上大学选择专业时就必须考虑将来的就业情况。
中国的绝大多数年轻人一毕业就被庸常的生活绑架了,为什么我们失去了“晃荡青春”的勇气?一方面,传统意义上按部就班进入主流轨道的“社会习惯”主导着我们;另一方面,社会现实在一定程度上也剥夺了“继续晃荡”的机会。世俗社会中,“剩男剩女”所带来的家庭压力还可以抗争,但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人必须寻得谋生的饭碗。就业形势不容乐观,毕业后如果不尽快占领一个“坑”,等你晃荡够了,这个“坑”早就被别人占了。社会上那些待遇较好的单位,在招聘时一般都只对应届生开门,往届生乃至“社会青年”是很少有机会的。找一个待遇一般甚至能勉强谋生的工作,又必须考虑到未来的养老前景。
波兰小伙并不完全理解这样的“纠结”,他在德国认识很多中国年轻人,这些年轻人的状态和他也有些相似。但从他的讲述中我能体会到,他眼中的那些中国年轻人之所以敢晃荡,大抵都是因为家庭条件比较优越宽裕,晃荡完青春,并不影响他们以后稳定的生活。这和家庭背景一般的波兰小伙的晃荡状况绝然不同。
一毕业就“老”了,那是因为我们没有太多选择。你可以在内心晃荡青春,但不能以生活的姿态晃荡,你必须找一个主流的外壳来保卫你晃荡青春的内心冲动;如果说你想像波兰小伙这样以生活的姿态“晃荡青春”,那么必须付出有可能“晃荡一辈子”的风险代价。
如果哪一天中国年轻人可以随心所欲晃荡青春了,那一定是中国的社会问题存在最少的时候
(有删改)
【小题1】文中所说的“晃荡青春”的具体表现有哪些?中国年轻人为什么渴望晃荡青春?(6分)
【小题2】中国的年轻人不敢晃荡青春的原因有哪些?请结合全文加以概括。(6分)
【小题3】根据文意,谈谈你对最后一段的理解。(6分)

同类题3

阅读(二)回答下列各题。
题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语言从来就处在变动不居之中,随着不同文明间的交往、交流而加快加深。从理论上说,语言交流应该是彼此平等,互相影响,每种方言都有平等挤进“中心”的权利,不同文明间的交流应该对等地相互吸收“外来语”。但实际上语言也十分“势利”,根本不可能完全“平等”。

语言发展演变的历史表明,往往是政治、文化中心或经济发达地区的方言才有权变成“官话”、“普通话”,其他方言只能蛰居“边缘”,难登大雅之堂;同样,“外来语”更多也是“先进”向“落后”的“边缘”渗透、侵入,逆向流动者绝少,后者不得不深受前者影响。如不少北京方言或流行语之所以能在全国迅速流行,极易成为“普通话”,自因其为政治、文化中心。近代许多沪语能突破“边缘”进入“中心”,则因其为商埠首开之地,总是风气先得,且日渐成为经济中心。人们往往没有意识到,我们现在以为很“普通”、早就***与连主席决定共同发布“两岸和平发展共同愿景”。这多次出现的“体认”、“愿景”不是立即被收入《现代汉语词典》,成为我们的“普通话”吗?事实说明,我们的最高领导人并不拒绝来自台湾的词汇。其实,随着祖国大陆经济的迅速发展,“普通话”尤其是“简化字”在台亦影响渐强,对此,彼岸则有不愿统一的人认为这会增强台湾青少年对大陆的认同而“后果堪忧”。这恰恰说明,两岸语言在互动中越来越融洽而不是把彼此的语言视为有害的洪水猛兽而渐行渐远,实在是增进彼此了解,有利于国家、民族统一的幸事。

而大量“外来语”在近代随西学东渐,甚至有“外”来居上之势,盖因“西学”较为发达先进也。无论高兴与否赞成与否,这种自然而然的过程就是如此,难以人为改变,大可不必因此而痛心疾首。若一定要“查户口”、“讲出身”,非要“正本清源”查“血统”,非祖宗八代“根红苗正”不可,一定要把这种带有“殖民”色彩的“外来语”统统扫地出门,则我们现在几乎无法开口说话。应当说,从总体上来看,无论是方言还是外来语,都使我们的语言更加生动、新鲜、丰富、精确。

新词的引进当然不能离开翻译,音译意译,本无定论。但每见一些音义兼容的漂亮译法,总使人击节不已。如果将“Coca-cola”意译为“古柯叶饮料”或“碳酸类饮料”,它在中国一定不会有今日“可口可乐”的骄人业绩。“Pepsi-cola”如果译为“皮斯克勒”或“屁事可乐”之类,“百事可乐”在中国也不会如此畅销。“Benz”是驰名世界的德国名车,以前曾译作“苯茨”,有音无义,如同化工产品,“感情零度”。现在改译为“奔驰”,音义俱有,汽车奔驰之状跃然欲出。

有的翻译还使原有的词汇“增义”,如船停为“泊”,但香港用“泊”来翻译英文“Parking Lot”(停车场),停车位也译为“泊位”,现在此译也传入大陆,使汉语的“泊”不专指船停,同时也可指车停。以“泊”字译英文停车“Parking”,音义皆备,且有独特生动之感。

新词的使用,自然而然,非人力能强迫。如祖国大陆将“Taxi”译为“出租汽车”,香港早就根据粤语将其译作“的士”,将“take a taxi”顺势译为“打的”。从1980年代起,“打的”在大陆口语中亦极流行。不过当时报上曾多次有文章劝人不要说“打的”,要说“乘出租车”。并说香港是殖民地(当时还未回归),“打的”是殖民地语言,而我们若用“打的”一词是等而下之的被“殖民地”“殖民”,所以是“自我次殖民地”化。陈义不可谓不高,无奈言者谆谆,听者藐藐,直到现在,出门即要“打的”者仍不在少数。

(摘自《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雷颐文 有删改)
【小题1】根据文意,给该篇文章拟一个合适的题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题2】对第一段文字中“中心”一词的理解最准确的一项是
A.指政治、文化中心或经济发达的地区。
B.指能接纳其它方言并处于通用语言的主流地位。
C.指商埠首开、风气先得之地。
D.指能够使我们的语言更加生动、新鲜、丰富、精确的核心地位。
【小题3】不属于“实际上语言也十分‘势力’,根本不可能完全‘平等’”现象的一项是
A.不少北京的方言或流行语在全国迅速流行,成为“普通话”。
B.上海方言“滑头”、“盯梢”、“出风头”等是“普通话”中的一部分。
C.广东的“买单”、“搞定”、“生猛”等也渐渐成为“普通话”。
D.大陆将“体认”、“愿景”收入《现代汉语词典》,因而“普通话”尤其是“简化字”在台亦影响渐强。
【小题4】下列表述与原文内容相符的一项是
A.外国产品要想占领中国市场,必须要有一个响亮的译名,比如“可口可乐”、“百事可乐”。
B.将“出租汽车”改为“的士”、“乘出租汽车”称为“打的”是汉语退化的表现。
C.有的翻译新词还丰富了汉语的含义,如“泊”原来只有停船的意思,而现代还有停车的意思。
D.“港台腔”十足的“耶——!”“哇——!”与“打的”一样,都是殖民地语言。
【小题5】根据原文提供的信息,下列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A.语言在交流、演变中的“势利”现象是语言发展的客观规律,我们应该接受它,利用它,而非人为改变它。
B.对语言的演变现象应持坦然接受心态,因此我们应主动吸收一切有生命力的外来词汇。
C.语言的发展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语言随时代的变化而变化。一定时代的语言有一定的时代特征。
D.语言既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又是相对稳定的,这使得我们今天学习古代典籍,既有一定难度,又是非常必要的。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文学的当代意义与价值(节选)
文学的意义与价值要真正得到实现,端赖读者的参与和确认。建议大家多看一些经典,并且不是简编本、图说本,少看那种过把瘾就完的注水文学,并不再满足于“浅阅读”带来的轻松体验。追逐流行在年轻人而言虽可理解,但我不能不说,任何对流行的追逐都是缺乏主见和定力的表现。它的意义在传播中或许会被无限放大,但终将被时间遗忘。这种遗忘,大家一定经历过。人生处处是选择,选择文学比选择职业要容易得多,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也困难得多。
虽然,现在文学正以异常活跃的姿态进入到人们的生活,但我要说的是,这种活跃的进入并不能说明文学的意义与价值已被人充分地认知。有时情况恰恰是这样的,当人们在说文学的时候,真正有意义的文学其实并不在场。这自然与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关注重心和欣赏趣味的改变有关,但也与创作和阅读双方对文学意义与价值的认知缺乏分不开。
我们都知道文学是语言的艺术,但这只是就文学与其他艺术的区别而言的。如果就文学的实际存在方式而言,这样的定义显然太过单薄,尤其缺少对由作者——作品——读者构成的整个文学活动的系统把握。而一旦基于这样的系统把握来看文学,我们就会发现,与其说它是语言艺术,不如说它是一种精神性的生存活动更准确些。
今天的中国正在走向现代化。现代化从本质上说是一个世俗化的过程,一个以物质来衡量和平准一切的过程。在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等合理诉求的掩盖下,人受制于物的现象悄然滋生,善恶不分、见利忘义的“道德迷失”,重当下轻未来、跟着感觉走的“存在迷失”,还有目标丧失、深度感缺乏的“形而上迷失”有所抬头。国人眼睁睁地看着欲望在生活中横行,在精神领域奔跑,变得日渐紧张和焦虑,有时又感到空虚、脆弱或浮躁,有着身心不得回旋的疲累与窘迫。在这种情形之下,人们为什么还会对文学感兴趣,会自己掏钱买小说,或试着写小说呢?不正是为了求得这种精神的拯救与摆脱吗?不正是感到在文学中,自己可以释放浪漫,获得心的平静和自由吗?
文学既可以表现生活的种种伪美与假善,一切的复杂世相,并适度地予以容忍,还其世俗的合理性,从而让读者感到它有切近人生的真实与可信,更重要的是,它还批评它们,让人看到其如何的不合理,从而至少在那个时刻,把自己交给了神圣的真理与正义,进而培植起理想,涵养出道德,抚平心底的创痛,获得前行的力量。从这个意义上说,文学始终是站在生活的反面的,通过批评,它使社会保持了健全的理想,同时也因与生活的反差,成就了自己的价值。
必须强调,说文学是生活的反面,不是说文学不能赞美生活,或者无视生活的发展和潮流的变化,而是说它在任何时候都对生活保持着一份警惕和冷峻,尤其拒绝与世俗同流,更不向愚昧和丑恶低头。
【小题1】下列说法符合文意的一项是()(3分)
A.在实现文学的意义与价值方面,读者的参与和确认比作者的创作努力更加重要。
B.追逐流行虽然不值得肯定,但是它在文学的传播中却意义重大。
C.优秀的文学既要适度地顺应生活,又需始终站在生活的反面,与生活保持必要的反差。
D.在现代化的进程中,人们为了寻求精神的拯救与摆脱,只能寄托于文学。
【小题2】(小题2)下面不符合作者观点的一项是()(3分)
A.文学以异常活跃的姿态进入人们的生活,恰恰说明真正有意义的文学其实并不在场。
B.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欣赏趣味的改变,影响着人们对文学的认知和选择。
C.“文学的价值和意义”依赖于文学并不一味地容忍生活中的伪美与假善,而是始终站在生活的反面。
D.作者和读者对文学的意义与价值有了明确的认知,真正有意义的文学方有可能进入到人们的生活。
【小题3】(小题3)下列根据原文所作的推断,错误的一项是()(3分)
A.文学有反映生活的功能,但更有批评、干预和引领生活的作用。
B.现代化进程中要求实行市场经济、公平竞争,有其合理的一面,亦有其不合理的一面。
C.作家应该是生活的冷峻的观察者和睿智的批评者。
D.生活并不总是一个合理的展开过程,有时它还可能催生罪恶。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在缺乏变动的文化里,长幼之间发生了社会的差次,年长的对年幼的具有强制的权力。这是血缘社会的基础。大体上说来,血缘社会是稳定的,缺乏变动。变动大的社会,也就不易成为血缘社会。社会的稳定是指它的结构的静止,填入结构中各个地位的个人是不能静止的,他们受着生命的限制。血缘社会就是想用生物上的新陈代谢,生育,去维持社会结构的稳定。
在人口不流动的社会中,自足自给的乡土社会的人口是不需要流动的,家族这社群包含着地域的涵义。村落这个概念可以说是多余的,儿谣里“摇摇摇,摇到外婆家”,在我们自己的经验中,“外婆家”充满着地域的意义。血缘和地缘的合一是社区的原始状态。
但是人还是要流动的。乡土社会中人口繁殖的血缘社群,若不能在一定地域上集居了,那是因为这社群所需的土地面积,因人口繁殖,也得不断的扩大。扩大到一个程度,住的地和工作的地距离太远,阻碍着效率时,这社群不能不在区位上分裂。
如果分出去的社群能在荒地上开垦,另外繁殖成个村落,它和原来的乡村还保持看血缘的联系,甚至把原来地名来称这新地方,那是说否定了空间的分离。这种例子在移民社会中很多。我们的祖宗在吴江已有二十多代,但是在我们的灯笼上却贴着“江夏费”的大红字。江夏是在湖北,从地缘上说我有什么理由和江夏攀关系?真和我的孩子一般,凭什么可以和她从来没有到过的吴江发生地缘呢?在这里很显然在我们乡土社会里地缘还没有独立成为一种构成团结力的关系。我们的籍贯是取自我们的父亲的,并不是根据自己所生或所住的地方,而是和姓一般继承的,那是“血缘”,所以我们可以说籍贯只是“血缘的空间投影”。
很多离开老家漂流到别地方去的并不能像种子落入土中一般长成新村落,他们只能在其他已经形成的社区中设法插进去。如果这些没有血缘关系的人能结成一个地方社群,他们之间的联系可以是纯粹的地缘,而不是血缘了。这样血缘和地缘才能分离。但是事实上在中国乡土社会中却相当困难。我常在各地的村子里看到被称为“客边”“新客”“外村人”等的人物。在户口册上也有注明“寄籍”的。这些寄居于社区边缘上的人物并不能说已插入了这村落社群中,因为他们常常得不到一个普通公民的权利,他们不被视作自己人,不被人所信托。我已说过乡土社会是个亲密的社会,这些人却是“陌生人”,来历不明,形迹可疑。
从街集贸易发展到店面贸易的过程中,“客边”的地位有了特殊的方便了。寄籍在血缘性地区边缘上的外边人成了商业活动的媒介。村子里的人对他可以讲价钱,可以当场算清,不必讲人情,没有什么不好意思。所以依我所知道的村子里开店面的,除了穷苦的老年人摆个摊子,等于是乞丐性质外,大多是外边来的“新客”。商业是在血缘之外发展的。
地缘是从商业里发展出来的社会关系。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而地缘却是契约社会的基础。契约是指陌生人中所作的约定。在订定契约时,各人有选择的自由,在契约进行中,一方面有信用,一方面有法律。法律需要一个同意的权力去支持。契约的完成是权利义务的清算,须要精密的计算,确当的单位,可靠的媒介。在这里是冷静的考虑,不是感情,于是理性支配着人们的活动——这一切是现代社会的特性,也正是乡土社会所缺的。
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转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
(摘自费孝通《乡土中国》,有删改)
【小题1】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血缘社会是依靠生物上的新陈代谢,生育,来维持其结构的稳定。
B.只有在血缘和地缘合一的乡土社会里,村落这个概念才可以说是多余的。
C.自足自给的乡土社会的人口是没有流动的,家族这个社群包含着地域的涵义。
D.离开老家漂流到别的地方去的一般都不能像种子落入土中一般长成新村落。
【小题2】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血缘社会形成了一种缺乏变动的文化,年龄和辈分是身份的一个重要基础。
B.我们的籍贯是取自我们的父亲的,并不是根据自己所生活所住的地方,而是和姓一般继承的,这是血缘社会的特征。
C.中国乡土社会发展会经历三个阶段:“学员和地缘的合一”“血缘社会式微”“地缘结合”。
D.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这说明身份社会成为了现代商业发展和契约社会形成的阻力。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现象符合地缘特征的一项是
A.移民把纽约的命名为新约克、新英伦,伦敦、莫斯科等地名在美国地图上都能得到。
B.外来务工人员到广东打工,被当地人视为“外地人”,呼为“捞仔”。
C.深圳从一个小渔村发展成为一个人口千万的现代社会大都市。
D.外省某个地域来的流动人口聚居在广州的城中村形成一个比当地人还多的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