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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美”字是不要本钱的,喝一杯滋味好的酒,你称赞它“美”;碰见一位年轻姑娘,你称赞她“美”;读一首诗或是看一座雕像,你也还是称赞它“美”。这些经验显然不尽是一致的。究竟怎样才算“美”呢?一般人虽然不知道什么叫做“美”,但是都知道什么样就是愉快。拿一幅画给一个小孩子或是未受艺术教育的人看,征求他的意见,他总是说“很好看”。如果追问他“它何以好看?”他不外是回答说: “我欢喜看它,看了它就觉得很愉快。”通常人所谓“美”大半就是指“好看”,指“愉快”。
不仅普通人如此,许多声名煊赫的文艺批评家也把美感和快感混为一件事。英国十九世纪学者罗斯金,就曾经很坦白地告诉人说: “我从来没有看见过一座希腊女神雕像,有一位血色鲜丽的英国姑娘的一半美。”从愉快的标准看,血色鲜丽的姑娘引诱力自然是比女神雕像的大;但是你觉得一位姑娘“美”和你觉得一座女神雕像“美”时是否相同呢?《红楼梦》里的刘姥姥想来不一定有什么风韵,虽然不能受罗斯金的青眼,在艺术上却仍不失其为美。英国姑娘的“美”和希腊女神雕像的“美”显然是两件事,一个是只能引起快感的,一个是只能引起美感的。罗斯金的错误在把英国姑娘的引诱性当作“美”的标准,去测量艺术作品。艺术是另一世界里的东西,对于实际人生没有引诱性,所以他以为比不上血色鲜丽的英国姑娘。
美感和快感究竟有什么分别呢?有些人见到快感不尽是美感,替它们勉强定一个分别来,却又往往不符事实。英国有一派主张“享乐主义”的美学家就是如此。他们所见到的分别彼此又不一致。有人说耳、目是“高等感官”,其余鼻、舌、皮肤、筋肉等等都是“低等感官”,只有“高等感官”可以尝到美感,而“低等感官”则只能尝到快感。有人说引起美感的东西可以同时引起许多人的美感,引起快感的东西则对于这个人引起快感,对于那个人或引起不快感。美感有普遍性,快感没有普遍性。这些学说在历史上都发生过影响,如果分析起来,都是一钱不值。拿什么标准说耳、目是“高等感官”?耳、目得来的有些是美感,有些也只是快感,我们如何去分别?
“客去茶香余舌本”,“冰肌玉骨,自清凉无汗”等名句是否与“低等感官”不能得美感之说相容?至于普遍不普遍的话更不足为凭。口腹有同嗜而艺术趣味却往往随人而异。陈年花雕是吃酒的人大半都称赞它美的,一般人却不能欣赏后期印象派的图画。我曾经听过一位很时髦的英国老太婆说道: “我从来没有见过比金字塔再拙劣的东西。”
美感和快感是很容易分别的。美感与实用活动无关,而快感则起于实际要求的满足。口渴时要喝水,喝了水就得到快感;腹饥时要吃饭,吃了饭也就得到快感。喝美酒所得的快感由于味感得到所需要的刺激,和饱食暖衣的快感同为实用的,并不是起于“无所为而为”的形象的观赏。
至于看血色鲜丽的姑娘,可以生美感也可以不生美感。所以就美感说,罗斯金所称赞的血色鲜丽的英国姑娘对于实际人生距离太近,不一定比希腊女神雕像的价值高。
美感经验是直觉的而不是反省的。在聚精会神之中我们忘去自我,自然不能觉得我是否欢喜所观赏的形象,或是反省这形象所引起的是不是快感。我们对于一件艺术作品欣赏的浓度愈大,就愈不觉得自己是在欣赏它,愈不觉得所生的感觉是愉快的。如果自己觉得快感,我便是由直觉变为反省,好比提灯寻影,灯到影灭,美感的态度便已失去了。美感所伴的快感,在当时都不觉得,到过后才回忆起来。比如读一首诗或是看一幕戏,当时我们只是心领神会,无暇他及,后来回想,才觉得这一番经验很愉快。
这个道理一经说破,本来很容易了解。但是许多人因为不明白这个很浅显的道理,遂走上迷路。近来德国和美国有许多研究“实验美学”的人就是如此。他们拿一些颜色、线形或是音调来请受验者比较,问他们欢喜哪一种,讨厌哪一种,然后作出统计来,说某种颜色是最美的,某种线形是最丑的。独立的颜色和画中的颜色本来不可相提并论。在艺术上部分之和并不等于全体,而且最易引起快感的东西也不一定就美。他们的错误是很显然的。(节选自朱光潜《谈美》)
【小题1】根据原文信息,下列不属于把美感和快感混为一谈的一项是( )
A.通常人所认为的“美”就是指“愉快”,就像一幅画在一个小孩或未受艺术教育者面前受到的评价一样。
B.罗斯金曾告诉他人说,从来没有看见过一座希腊女神雕像,有一位血色鲜丽的英国姑娘的一半美。
C.《红楼梦》里的刘姥姥不一定有什么风韵,虽然不会获得罗斯金的青睐,却不会失去艺术上的美感。
D.英国主张“享乐主义”的美学家见到快感不尽是美感,虽然替它们勉强定义其区别,却又与事实不符。
 
【小题2】下列理解和分析,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罗斯金测量艺术作品是否“美”的标准,是血色鲜丽姑娘身上所具有的引诱性,但是艺术作品的“美”对于实际人生没有引诱性,可知罗斯金对“美”的评价是错误的。
B.作者在文中引用时髦的英国老太婆的话,是为了说明不管是“低等感官”还是“高等感官”,都能获得美的感受。
C.看血色鲜丽姑娘,有的人会产生美感,有的人不会产生美感,而欣赏希腊女神雕像则会普遍产生美感,所以希腊女神雕像的美感价值更高。
D.作者以“提灯寻影”为喻,提着灯是寻不到影子的,灯光达到的一刹那就是影子消失的那一刻,那么由反省变为直觉的时候也就是美感态度失去的时候。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耳、目这样的“高等感官”得来的,有些也只是快感,而“客去茶香余舌本”,“冰肌玉骨,自清凉无汗”等名句中提到的味觉、触觉等感觉也并非不能产生美感。
B.“美感与实用活动无关”指的是审美过程是“无所为”的、无功利的,而正是在这种纯粹的境界中才能达到了“审美”这一“有为”目的。
C.文章最后强调,个人好恶并不是评价美的准则, “实验美学”犯的就是这一类的错误,由此强调美感不是快感。
D.与“反省”不同,“直觉”就是意识不到自己在欣赏,是“不觉得所生的感觉是愉快的”,而愈是沉浸在欣赏中, “直觉”的美感就愈容易消失,得到的就是“快感”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6-10-13 04: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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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早在几千年前,中国古人就产生了实现“和谐大同”社会的理想,并为此设计了一整套较为完善的保障体系。其核心莫过于采用一套有效的争议调处机制,即今天所谓之调解制度。调解,作为一种有效的争议解决机制,在我国的历史可谓源远流长。今天能够看到的关于调解的最早记载是舜主动出面对“历山之农者侵畔,河滨之渔者争坻”进行有效调处的故事。可见,华夏先民很早就认识到调解对社会和谐的作用。之后在漫长的封建社会,调解制度在我国得到了充分的实践和发展,几乎在历朝历代都设有专门负责调解的机构或人员。
秦汉时,在乡一级设“秩、啬夫和三老”专司调解事务,调处不成再到县廷起诉。唐代则于基层分设“乡正、里正和村正”,而且还明确规定调解是将纠纷交府县处理的前提。到元朝时调解已被广泛应用于解决民事纠纷。元代还为调解及其他非诉讼争议解决机制取了一个特殊的名称——“告拦”。元朝法律同时规定通过审判官调解达成和解而再次起诉的案件,不允许有司再行受理。这就赋予调解达成的和解协议以既判力和法律约束力,这是传统调解发展史上一个重要的里程碑。
到明清时期,我国古代调解制度发展到了极致。明代将儒家“无讼”观念付诸社会管理实践,调解自然继续充当民事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朱元璋就曾颁布敕令规定:“民间户婚、田土、斗殴、相争一切小事,不许轻便告官,务要经本管里甲老人理断。若不经由者,不问虚实,先将告人杖断六十,仍发里甲老人量断。”清代在沿袭明朝做法的同时,还将调处率纳入地方官员的政绩考核,这从某种程度上导致调解适用范围被不适当地扩大。据载,清嘉庆十五年至二十五年间,天津宝坻县自讼案的调解结案率竟高达90%。从上述调解演进的历史可以看出中国古代调解在一步步制度化的过程中,还逐渐形成了较为明显的强制性特征。这种强制调解模式体现了统治者以此进行社会治理的重要考虑。中国古代调解也因此带有浓厚的政治色彩和道德教化功能。
我国古代调解制度特点鲜明。首先体现在中国古代调解的主动介入特性。中国传统调解实践大多具有某种主动介入的因素,即调解人出面调和纷争,并非基于双方的邀请而是多由调解人主动介入争议。其次是调解人在某些情况下的非中立性。在中国传统文化背景下,调解人主持调解时未必一定会站在中立的立场上。受传统道德观念等多种因素影响,调解人在调解过程中常常会自觉不自觉地站在某一方的立场上看待问题。古代调解人大多都是带着自己对争议的看法和既定立场介入争议的。在调解过程中,调解人自然会以自己的价值观对调解结果施加影响。为了给调解人保留“面子”,当事人大多会听从调解人的建议。这些情形都是西方式调解体系中闻所未闻的。
(选自2012年6月14日《光明日报》,有删改)
【小题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理地扩大,暴露出一定的弊端。
A.我国古代的调解制度发挥着积极的保障功能,是在“和谐大同”传统社会理想期待下诞生的一种争议解决机制。
B.被誉为“维护道德的最后一道防线”的调解制度源远流长,在历史发展的实践中,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和相对的完善。
C.元朝对传统调解制度的发展功不可没,法律规定由审判官介入的调解,其结果虽有法律约束力,但仍有改判的可能。
D.清朝时期的调解制度进一步完善,法定程序化更为严格,但也使调解的对象不合
【小题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长期沉淀下来的传统文化。
A.朱元璋颁布敕令规定,其目的在于发挥调解制度的道德功效,使调解双方尽量不走民事诉讼程序,避免更大的麻烦。
B.与清朝相比,明朝调解制度调解的案件数量和案件结案率明显较低,充分反映出清朝社会矛盾更多,治理更为有力。
C.明清时期的统治者对调解更加重视,并将原来的民间调解上升为法律规范的高度,强化了调解制度的政治色彩。
D.中国传统调解模式能践行数千年并且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其中关键的因素在于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分析与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点,调解可以给双方当事人一个谁是谁非的精确评断。
A.中国古代稳定封闭的小农经济决定了人们之间和平共处的重要性,相对于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调解可以使当事人从繁冗的诉讼中解脱出来。
B.清代曾有叔嫂之间因田产之争诉诸官府,在官府开审前,双方亲友主动出面调解,劝说双方各让一步,来平息纷争。
C.在古代婆媳纠纷中,调解人大多会倾向于站在公婆一边而劝说媳妇作出更多的让步,调解难以不偏不倚。
D.西方古代调解制度具有与我国古代调解制度不同的特点,它具有中立性等鲜明特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眼下,“山寨”是个热得发烫的词汇。
“山寨”一词源于广东话,主要特征为仿造性、快速化、平民化,主要表现形式是从小作坊起步,通过模仿知名品牌迅速占领市场。也许是因为满足了消费者的需求,“山寨产品”从手机起步,逐渐蔓延到其他经济领域,又几经演化,从经济领域扩展到社会文化领域,成为一种广受关注的文化现象。一时间,“山寨鸟巢”、“山寨熊猫”、“山寨网站”、“山寨春晚”、“山寨明星”甚至“山寨红楼梦”纷纷出炉,大有席卷之势。
有专家认为,“山寨产品”并不是完全的盗版和剽窃,其中包含着大量创造和创意的成分,只要没有明显侵权和恶意毁谤,对于这种创造性应该给予一定的空间。山寨文化自有其流行规律,顺应规律进行疏导,比强行压制更有益于今天的和谐文化建设。“山寨”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对原产品的一种戏仿,它对主流文化既有一种迷恋,同时又带有嘲讽。“山寨文化”体现了文化的多样性以一种戏仿方式反讽主流文化现象的同时,“山寨文化”往往能发出民间的声音,并照鉴主流文化的不足。
然而,也有一部分人对这种新兴的文化现象持警惕和保留态度。他们认为,“山寨文化”中都包含着相当程度上的剽窃和颠覆因素。这些消极因素,是对知识产权的侵犯,是对我国法制化进程的阻碍,更是现代文明、道德良知的一种集体退化。
“要问‘山寨文化’向何处去,我们必须先问为什么‘山寨文化’能够生存。”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文艺理论家陆贵山强调,“山寨”不仅是一种文化消费行为,更是一种集娱乐与非主流为一体的生活态度。“山寨文化”的精髓是多元融合、多元共生,它巧妙地在文化多元化的背景下捕捉到了人们的猎奇、从众等社会心态,形成一股备受关注的潮流和态势。但“山寨文化”毕竟是一种以模仿为内涵的文化现象,能否经得住市场的考验,还有待时间检验。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山寨文化”中娱乐成分多,文化因素少;消费心理多,文化创新少。从保护知识产权的角度出发,一些涉嫌触犯法律的“山寨产品”,有被规范的必要,一些打着仿造的大旗,以与仿造对象极端相似的风格与微弱差别的包装来蓄意误导、欺骗顾客的产品,更应该迅速叫停。
有学者预测,“山寨文化”无外两种发展态势,一是从娱乐到搞笑再到消亡,这种“山寨文化”不过是披着一层华丽画皮的“垃圾文化”;另一种是走出仿造,走向创新,最终成为市场竞争主体,这样的“山寨文化”才是前途光明的“民间智慧的文化之旅”。
【小题1】下列对“山寨文化”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山寨文化”之所以存在并蔓延,是因为它巧妙地在文化多元化的背景下捕捉到了人们的猎奇、从众等社会心态。
B.“山寨文化”是一种新兴的备受社会关注的文化现象,其精髓是多元融合、多元共生。
C.“山寨文化”体现了文化的多样性,在反讽主流文化现象的同时,往往能发出民间的声音,并照鉴主流文化的不足。
D.“山寨文化”包含着大量创新和创意的成分,自有其流行规律,只要合理疏导,对今天的和谐文化建设具重要意义。
【小题2】下列不属于“山寨文化”的消极因素的一项是()
A.“山寨文化”包含着剽窃和颠覆消极因素,是对知识产权的侵犯和对我国法制化进程的阻碍。
B.“山寨文化”中娱乐成分多,文化因素少,消费心理多,文化创新少。
C.“山寨文化”是社会文化的一种,对主流文化既有一种迷恋,同时又带有嘲讽。
D.“山寨文化”是一种以模仿为内涵的文化现象,有的甚至打着改造大旗、蓄意误导、欺骗消费者。
【小题3】下列表述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山寨”不仅是一种文化消费行为,更是一种集娱乐与非主流为一体的生活态度,主要特征为创造性、快速化、平民化。
B.从保护知识产权的角度出发,一些涉嫌触犯法律的“山寨产品”,应该迅速叫停。
C.从“山寨文化”的发展态势看,要么是从娱乐到搞笑再到消亡,要么是走出仿造,走向创新,最终成为市场竞争主体。
D.对于“山寨文化”现在有两种态度,有人认为应当给予一定的发展空间,也有人认为应当坚决给以制止。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祭祀探古
朱筱新
祭祀是人们通过一些特定的器物(石器、陶器、玉器、青铜礼器等)和形式向鬼神表示敬重、祈求保佑的一种活动。祭祀的对象主要为鬼(即所谓人死后化作的鬼魂)、自然神(即自然现象衍生的神)以及后世产生的宗教神。
据考古资料证明,祭祀最早产生于远古时期。北京山顶洞人就已经产生了原始的鬼魂崇拜意识。考古发现,山顶洞穴遗址内人的骨骼的旁边有赤铁矿石粉粒遗存。将红色的粉粒撒在死者的身上,显然是出于某种特定的用意,或表示哀痛,或表示怀念,抑或表示驱邪避害。这表明这一时期的原始人类已经对死去的同伴产生了或敬或畏的情感,萌发了人死后有鬼魂存在的意识,这无疑是一种最原始的祭祀方式。
随着原始人类的不断进化,工具制作技术从打制石器过渡到磨制石器,产生了原始的种植业和定居式生活方式。由于种植业与自然的关系十分密切,促使人们对自然现象更加关注。但因为原始人类无法理解自然界中出现的各种现象,便认为在这些自然现象的背后,必定还存在着一种支配它们的力量。古人将这种“超越”现实和自然的力量想象成神,这也是中国古人信奉自然神的由来。在这种认识下,古人们对鬼神既崇敬又畏惧,于是便采用一些方式和方法讨好它们来表示对鬼神的敬重和企盼。
这些祭祀的方式和方法经过世代相传,逐渐形成固定的仪式:在祭祀时,人们将最好的食物、制作精美的器物献给鬼神;或用焚烧祭品冒出青烟,以示通达天神;或将酒或牲畜血洒向地面,以示告慰地神,再通过敲击的方式使器物发出声响,以此通报和召唤鬼神;还通过肢体的动作表示对鬼神的敬重,以此希望鬼神满意。
仰韶文化是新石器时代中晚期的代表性文化。在仰韶文化聚落遗址中,居住区的房屋均围绕一个中心广场而建,还发现有焚烧过的动物骨骼,表明这个中心广场在聚落成员的心目中是一个神圣的场所。这里不仅作为聚落成员日常聚会或一般性活动的地方,也是举行祭祀活动的重要场所。
在原始社会新石器时代晚期的不少遗址中,都出土了玉制的器物。其中,在浙江杭州市余杭区的良渚文化遗址中,出土了玉璧、玉琮、玉钺、玉璜等大量的玉器,在玉琮和其他的一些玉器外表还雕刻有神人兽面图案。图案充满了神秘、怪异的色彩,体现了良渚人对鬼神的敬畏感。这些在后世作为祭祀鬼神的礼器出现在这一时期,足以证明祭祀鬼神已经成为当时十分重要的一项活动。
原始社会时期产生的鬼神崇拜及由此形成的祭拜方式,又在后世的沿袭中不断加入新的形式、内容,最终形成中国古代社会的祭祀文化。在国家建立后,祭祀活动又被统治者所利用,成为神话王权和统治的工具。殷商时期,祭祀更为盛行。商王祭祀祖先,是认为这些已经逝去的先人仍具有神力,可为后代消灾祛祸;同时也借助先祖的神力,用以协调王室成员之间的关系。
这些源自原始社会、在国家建立后又被移植到政权建设中的祭祀活动,在西周时期进一步得到加强,成为国家的头等大事。在周朝政权机构中,还设有掌管祭祀的官职,祭祀鬼神还被编入礼仪制度中,并对祭祀的对象和等级、陈设器物、供奉食物、行礼方式等诸多方面作了严格的规定,从此祭祀成为国家政治生活不可或缺的内容。在以后的历史中,祭祀鬼神一直为历朝历代所沿袭。
(选自《百科知识》2013年第17期,有删改)
【小题1】下列关于“祭祀”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祭祀是人们使用特定的石器、陶器、玉器等器物,用跪拜、焚烧等形式表示对鬼神的敬重及祈福的活动。
B.最原始的祭祀方式起源于北京山顶洞人,他们把赤铁矿石粉粒撒在死去的同伴身上,以表示一种敬畏之情。
C.祭祀过程中敲击器物使之发出声音、将酒或牲畜的血洒向地面等方式是世代相传后固定下来的祭祀仪式。
D.祭祀活动在国家建立之后被统治者利用,成为神化王权的工具,比如在西周时祭祀是国家的头等大事。
【小题2】(小题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磨制石器时代的原始人类社会产生了种植业和定居式生活方式,此时人们更加关注自然现象,这是因为种植业和自然的关系密切。
B.对北京山顶洞人的考古证明,此时的原始人类已经萌发了人死后有鬼魂存在的意识,这些原始人类有了原始的鬼魂崇拜思想。
C.新石器时代中晚期的文化是仰韶文化,仰韶文化聚落遗址中,为祭祀方便,居住区的房屋都围绕一个中心广场建立。
D.周朝十分重视祭祀,在政权机构中设有掌管祭祀的官职,并对祭祀的对象、等级、陈设器物以及行礼方式等作了严格规定。
【小题3】(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原始人类无法理解自然界中的一些现象,就把这种“超越”现实和自然的力量想象为一种神,认为神具有支配自然的力量。
B.良渚文化遗址中出土的玉器上雕刻有神人兽面图案,这些图案体现出良渚人对鬼神的敬畏,也证明祭祀鬼神活动在当时的重要性。
C.祭祀活动在殷商时期十分盛行,商王希望通过祭祀祖先的方式,来消除灾祸以及协调王室成员之间的关系。
D.祭祀鬼神一直是历朝历代沿袭的习俗,虽然不同朝代祭祀的对象、形式和内容完全不同,但祭祀活动都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活动。

同类题4

提起环境污染,多数人会想到灰暗的天空、黑色的水流、杂乱的垃圾等,很少有人把它与绚烂的灯光联系起来。人们对光污染了解很少。
国际上一般将光污染分成三类,即白亮污染、人工白昼和彩光污染。
白亮污染指的是阳光照射强烈时,城市里建筑物的玻璃幕墙、釉面砖墙、磨光大理石和各种涂料装饰反射光线,明显白亮、眩眼夺目所造成的污染。专家研究发现,长时间在白色光亮污染环境中工作和生活的人,视网膜和虹膜都会受到程度不同的损害,视力急剧下降,白内障发病率高达45%。还使人头昏心烦,甚至发生失眠、食欲下降、情绪低落、身体乏力等类似神经衰弱的症状。据统计,我国高中生近视率在60%以上,居世界第二位。有关专家认为,视觉环境是形成近视的主要原因。它还可能成为制造交通事故的元凶;它给附近居民住宅带来负效应:反射光可使室内温度升高,使家用电器及家具老化,很容易因此引发火灾。
人工白昼指夜间商场、酒店上的广告灯、霓虹灯等强光束闪烁夺目所造成的污染。研究者发现世界上约有2/3的人生活在光污染里,1/5的人对银河视而不见,在远离城市的郊外,可以看到2000多颗星星,而在大城市却只能看到几十颗。在这样的“不夜城”里,人们正常的生物钟被打乱,导致白天工作效率低下。人工白昼还导致昆虫和鸟儿死亡,也可能破坏昆虫在夜间的正常繁殖过程。昆虫的死亡,直接对那些依靠昆虫授粉的植物造成影响,而那些以昆虫为食的鸟类也会因此而间接死亡。
彩光污染指的是舞厅、夜总会安装的黑光灯、旋转灯、荧光灯和闪烁的彩色光源所造成的污染。据测定,黑光灯所产生的紫外线强度大大高于太阳光中的紫外线,且对人体有害影响持续时间长。人如果长期接受这种照射,可诱发流鼻血、脱牙、白内障,甚至导致白血病和其他癌变。彩色光源让人眼花缭乱,不仅对眼睛不利,而且干扰大脑中枢神经,使人头晕目眩,出现恶心呕吐、失眠等症状。
我国城市夜景照明工程这些年发展很快,“让城市亮起来”成为一句非常响亮的口号。确实,都市的夜晚比过去美丽了许多。光亮工程还可以降低犯罪率,减少交通事故。但是,光污染在这些“光环”的笼罩下一直被人们忽视。正处于发展阶段的各城市,在建设过程中普遍存在“越来越亮”、“你比我亮,我比你更亮”等认识上的误区。
有关专家指出,我国的照明比发达国家落后近50年,别的国家早就淘汰的光源今天我们仍在用。由于缺乏专业的设计人员,国内多数夜景照明不仅耗电量巨大,还十分刺眼,容易让人疲倦,与国际标准有一定差距。
在欧美和日本,光污染问题早已引起人们的关注。美国还成立了国际黑暗夜空协会,专门与光污染作斗争。国内很少有人认识到光污染的危害,因此这方面至今也没有建立统一的标准;对专业人才的培养方面,我国目前还是一片空白,只有复旦大学开设了与照明相关的电光源专业。在国内高校中设立照明专业将是解决光污染问题的一个长久之计。
【小题1】下面是对“光污染”的解释,最准确的一项是(  )
A.“光污染”指过强、过滥、变化过于迅速的灯光所造成的视觉污染。
B.“光污染”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讲是一种不可忽视的环境污染。
C.“光污染”指光照射过强,对人类和其他生物的生存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的污染。
D.“光污染”是社会发展的产物,也是世界大城市发展中普遍遇到的难题。
【小题2】下面不属于“光污染”的危害的一项是(  )
A.诱发疾病B.破坏生态
C.污染银河D.浪费能源
【小题3】下列说法与原文不符的一项是(  )
A.人类活动导致光污染,夜空的能见度降低,使城市居民看不见星光灿烂的夜空。
B.光污染直接导致视力下降,我国高中生近视率超过60%,这是由光污染引起的。
C.彩光污染不仅损害眼睛,干扰大脑中枢神经,而且可能导致更为严重的疾病。
D.夜景照明本身就有利有弊,人工白昼、彩光污染都与之有关,在城市建设中要严格控制。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邸”本指古代朝觐京师的官员在京的住所,早在战国时就出现了,后来作为地方高官驻京的办事机构,专为传递和沟通消息而设。汉代的郡国和唐代的藩镇,都曾在京师设“邸”,重在传达朝政消息,凡皇帝谕旨、臣僚奏议以及有关官员任免调迁等都是邸吏们所需收集抄录的内容。“邸报”最初是由朝廷内部传抄,后遂张贴于宫门,公诸传抄,故又称“宫门抄”。此外还有“辕门抄”,即明清总督或巡抚官署中发抄并分寄所属各府、州、县的文书和政治情报。清廷内阁还在北京的东华门外设有一个叫做抄写房的专门机构,负责朝政新闻的发布。报房每天派人去那里抄取当天发布的新闻,除朝廷政事、谕旨和动态的报道全部照登外,奏折因数量较多而适当选用。
明清很多知识分子都有阅读《邸报》的习惯,顾炎武说他的祖父七十几岁了,还每天牵挂着朝廷的事,不间断地阅读《邸报》,甚至抄录成帙。以文人形象风靡于晚明的袁宏道,辞官归隐后在给友人的信中说:“每日一见《邸报》,必令人愤发裂眦,时世如此,将何底止?……万一世界扰扰,山中人岂得高枕?”这些都显示,知识分子在《邸报》的阅读中,感受到朝廷乃至天下国家的具体存在,这就造成了知识分子对朝廷的认同感和参与感。
在《邸报》的传播下,《邸报》光头强别耍赖的读者共同立足在务实层面上,共同思考政府的运作——朝廷已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它已成为裁断“天下”各种实际事务的权力机构。知识分子透过对这种具体事务的“参观”,进一步理解朝廷与天下的意义。这样,《邸报》就成为了知识分子与朝廷、天下,或者说是个人与社会整体之间的一个中介。明末东林党的成立与发展,就与《邸报》有著密切的关系。《明史·顾宪成传》中说,顾宪成在“讲习之余,往往讽议朝政,裁量人物”,而朝廷的官员也和他“遥相应和”。这是因为有《邸报》作为中介,他可以及时获得信息、了解朝政,并和朝廷官员互通声气,乃至于形成一股政治势力。很难想象如果没有《邸报》作为中介,这批立足于江南的知识分子,如何能够持续他们对北京事务的参与,并凝聚成一股跨地域的政治势力。可以说,明代的信息传播已经在相当程度上打破了地域和社会阶层的隔阂。
当《邸报》透过行政系统由权力中心向外扩散,以至于构成传播网络时,它也就成为一个天下人共同观看的“舞台”。在空间上各自分散的读者,透过这个共同媒介的阅读,形成了共同的观看交集。在阅读的过程中,他们可以参与共同的事件,在共同事件的参与中,他们置身在一个共同的“参观”情境中,不只是观看,也可以进一步成为参与者。在这个参观的过程中,他们在理性上逐渐对耳目所不能及的社会情况有所认知,而在感情上也开始对“事不关己”的社会事件发生兴趣,因此逐渐培养出关于社会的想象,在想象中他们的社会意识也相随成长。可以说,社会尤其是跨地域的社会,就是因为有传播媒体在中间发挥了它的价值,不断刺激一般民众对社会的想象,使得这个社会成为一个真实可感的存在。
(摘编自《明清的信息传播与公众社会》作者王鸿泰)
【小题1】下列有关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邸”作为地方高官朝觐京师的住所,在战国时就已出现,汉代以后,朝廷将“邸”设置成传递朝政信息和政治情报的办事机构。
B.“邸报”是一种专门传递朝政文书、皇帝谕旨、臣僚奏议、官员升降调迁等朝政信息的新闻文抄,由各地派驻京城的邸吏负责抄录。
C.清代的“抄写房”代表朝廷对外发布朝政新闻,其发布的内容除朝廷政事、时局动态和谕旨外,还有大量的臣僚奏折。
D.明清时期,《邸报》已经成为许多知识分子了解朝政、关心国事和参与政治的主要媒介,知识分子通过阅读《邸报光头强别耍赖》,把自己的命运和国家的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
【小题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在汉代和唐代,“邸报”的读者主要限于郡国和藩镇的高层官员,而到明清以后,《邸报》的读者范围已经扩大到了一般官员和士人。
B.以《邸报》作为媒介,明清许多知识分子理解了朝廷的权力运作,认识到朝廷在处理社会事务中的意义,从而增强了他们参与政府事务的意愿。
C.明代东林党充分利用《邸报》的信息传播功能和社会影响力,与朝廷官员互通声气,积极参与朝政,形成了一股强大的政治势力。
D.当《邸报》不再受政府权力的控制,发展成一种传播网络的时候,每个置身于该网络的人都有了进一步认识和参与社会政治的机会。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邸报》类似于今天的报纸,随着明清新闻发布和传播机构的完善,它在构建个人与社会政治关系中的作用也得到了充分的彰显。
B.顾炎武的祖父和袁弘道都是《邸报》的忠实读者,他们非常关心朝政和时局的动向,袁弘道更担心世事动乱会让他的隐居生活不得安宁。
C.《邸报》让跨地域社会中的人获得了共同面对社会事件的可能性,从而在理性和情感方面改变了他们对现实社会的认识。
D.在不断阅读《邸报》及参与社会事件的过程中,民众逐步产生了关于社会的想象,并藉此增强了个人的社会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