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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庄子和惠子的濠上之辩,是《庄子》中最发人深省的故事之一。庄子和惠子在濠梁之上游玩,庄子说:“白鱼从容游动,这鱼真快乐啊!”惠子说:“你不是鱼,怎么知道鱼的快乐呢?”庄子说:“你不是我,怎么知道我不知道鱼的快乐呢?”
庄子所说的游鱼之乐,绝不是对游鱼之乐的“知”,从认知的角度看,不存在游鱼之乐,而是对游鱼之乐的体验——他体验鱼会如此——其实鱼并不如此,但他根本不在乎鱼非如此。惠子所诘难的“知”,是科学认知的“知”,而庄子所说的“知”,则是生命的体验。
惠子虽然“泛爱万物”,但他与万物是分离的,物与物之间是孤立的,他所谓联系是以人的知识谱系将万物连接,并非是万物自身所具有的联系。他是“看”世界,人在万物之外,人是世界的观照者;他是分析世界,世界成了人的“理”的对象,世界被“理”所征服。庄子看到了惠子守其孤明而不与万物相通之心,致力于凿通孤立世界之间的界限,是人与物关系的“绝地天通”。庄子以诗意的眼光超越“人”的态度,超越科学、功利的视角,以天心穿透世界。他在桥上看鱼,鱼在桥下优游,在他的感悟中,桥没有了,水没有了,鱼和我的界限没有了,世界即如一大河流,他和鱼都在这河流中优游。鱼非我眼中所见之鱼,而是在我生命中游荡的鱼,我也非故常之我,而是“丧我”之我。在“神遇”而不是“目视”中,会通合一。
庄子说:“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如果站在人与天分离的角度看,天是天,物是物,我是我;如果站在诗意的立场看,我与世界的界限打破了,我和世界融为一体,还归于世界的大本。我们通常所说的诗意的眼光,就是从生命的角度看世界。庄子所反复强调的“天地与我并生”、“磅礴乎万物以为一”云云,即是说,“人在世界中”,人并不在世界之外。人在世界中,是世界的“在”者,而不是“观”者。人本来就是世界的一分子,人用人的目光看待世界时,似乎从这世界抽离出来,世界是我的“对象”。在“对象化”中,世界丧失了本身的独立意义,世界变成了人的知识、价值的投射,人也在对象化中撕裂和世界密合的整体。庄子所反对的就是人为自然立法的做法。庄子认为,这合于“人”理,并不合“天”理。庄子将会通物我的纯粹体验境界,称为“物化”。“化”于物,我就是物,没有了物我之间的界限。“物化”的概念是由《齐物论》结尾处一个关于梦化蝴蝶的故事中引出的。“物化”是和“对象化”相对的一个概念,它将人从“对象化”中拯救出来,让生命自在显现。
庄子的境界,解除人精神的“套”,因为人在“套”中,就很难真正感受到欢乐。山林之想,云水之乐,其实,并不在山林云水本身,而在人的心态。说心态并不是说庄子哲学强调主体性,相反,他是要放弃这种主体性。心态自由、平和,当下即是云水,庙堂即是山林。正像宗白华先生所说的:“你看一个歌咏自然的人,走到自然中间,看见了一枝花,觉得花能解语,遇着了一只鸟,觉得鸟亦知情,听见了泉声,以为是情调,会着了一丛小草,一片蝴蝶,觉得也能互相了解,悄悄地诉说着他们的情、他们的梦、他们的想望。”元赵子昂有《落花游鱼图》,后人多有仿作,画的就是庄子之意,画上他题有一诗云:“溶溶绿水浓如染,风送落花春几多。头白归来旧池馆,闲看鱼泳自沤波。”他通过落花游鱼发现了自己久已疏落的世界,那个人真性自在优游的世界。
(选自《美学概论》)
【小题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庄子所说的“游鱼之乐”是一种对生命的体验,正因为“我”感受到了游鱼从容无拘束的快乐,于是“我”觉得游鱼是快乐的。
B.惠子所说的“游鱼之乐”是一种客观科学的认知,因为物与“我”是分离的,孤立的,“我”无法判断游鱼是否快乐。
C.庄子的“游鱼之乐”所体现的是一种会通万物的思维,他承认“理”的存在,并在“忘我”的境界中与万物合而为一。
D.庄子以心灵与世界“神遇”,他致力于凿通人与万物的界限,以纯粹的体验,构建了一个超越科学、名利的美的世界。
【小题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庄子强调人是世界的“在”者,从生命的角度看世界,“我”与世界是融为一体的,并不在世界之外。
B.惠子将物与“我”分开,世界是“我”所观察的“对象”,在“对象化”中,万物自身所具有的联系被撕裂开来。
C.“通”是庄子所追求的境界,在“通”的境界中人所感受到的真正的快乐不在外物本身,而在人的心态。
D.庄子提倡人要放弃主体性,解除人精神的枷锁,从世界中抽离出来,与万物会通合一,这样就能获得真正的自由。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在庄子眼里,“我”对世界的“知”是自我生命的体验,杜甫的“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也是这种诗意心灵的体现。
B.山林之想、云水之乐皆是用诗意的眼光看世界的结果,是心态自由平和的体现。赵子昂的《落花游鱼图》就表现了这种心态
C.从庄子“会通合一”的角度看世界,世界是充满诗意的;从惠子科学认知的角度看世界,世界是充满理性的。
D.“物化”从主观角度看世界,“对象化”从客观角度看世界,二者互为补充,使我们对世界的认识更全面、更真实。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8-02-07 01:2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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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文,完成各题。

烟囱里的兄弟

安勇

①一天晚上,我打开吸油烟机准备炒菜,忽然听到一阵奇怪的声音。我以为是吸油烟机出了毛病,关掉后,那声音还在响着。这次听得很清楚,声音来自吸油烟机的烟囱里。我站在厨房仔细听了一会儿,泪不由得在眼眶里打转——这声音我太熟悉了,在老家的屋檐下,在房上的瓦缝间,在思乡的梦里,我无数次地听到过这样的声音,它只能属于一窝刚出生不久的麻雀。

②我迅速跑出屋门,站在楼下的马路上,抬头看着从厨房伸出的那截烟囱。我惊喜地发现,在烟囱的缝隙间挨挨挤挤地伸出三个小脑袋,小脑袋上全都长着稚嫩的黄嘴丫。我知道这三个小兄弟现在还不会飞行,每天只能躲在家里,等着爸爸妈妈叼回食物来喂他们。他们的父母此时一定正飞行在城市的大街小巷,焦急地寻找着食物。城市里没有虫子,更不可能有打谷场,他们要到哪里去给孩子们找东西吃呢?

③若在农村,寻找食物就不会是个难题了,凭着他们敏捷的身手,即使是从鸡鸭的嘴边也可以轻易地夺得食物喂饱孩子们。麻雀呀麻雀,你何苦要到生存艰难的城市里来安家呢?也许已经过惯城市的生活,适应了城市的环境,就像我的女主人一样高傲地认为自己是只城市里的麻雀了。也可能小家伙的父母像我一样进城不久,城市的高楼大厦、灯红酒绿让他们充满了惊奇。他们终于决定不再飞回熟悉的农村,从今以后在城里安家。

④从那天开始,我炒菜时不再使用吸油烟机了,我认为排出的气体不利于小麻雀的生长。女主人很快发现了我的反常行为,她嗅到了屋子里的油烟味。女主人说,傻瓜蛋,有吸油烟机不用,神经病呀?刚给她干活时,她对我的称呼是四个字——文学青年。这四个字用她地道的北京话发出来,显得无比的恶毒。雇用我三个月后,她叫我的就成了三个字——傻瓜蛋。

⑤我示意她小声点,低声说,烟囱里有一窝小麻雀,他们是我的兄弟。女主人上上下下地看了我一遍,扭身走出了厨房,从牙缝里挤出了两个字——农民。我喜欢这个称呼,虽然它同样恶毒,但我确实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我认为做个农民并不可耻。

⑥我每天都会久久地站在厨房里听兄弟们的叫声。有时候他们的叫声显得很焦急,我也跟着焦急,我知道他们一定是饿得慌了。有时候他们叫得很开心,我也跟着兴高采烈,我知道他们一定是吃饱喝足了。

⑦我的行为终于让女主人愤怒了,那天我站在厨房里发呆时,她对我说了一个字——滚!我到城里后的第一份工作就这样结束了。

⑧此后,每天我都会站在马路上,抬头看着烟囱里的三位兄弟。在我估计兄弟们要飞出的这一天早晨,我早早地来到了那幢楼下的马路上。我看到烟囱的缝隙间一共伸出了五个小脑袋,加上一个我,飞行的仪式显得无比庄重。

⑨他们的父母开始轮番地飞出去,在空中转一圈又飞回烟囱里,叽叽喳喳地鼓励他们的孩子学着去做。我把手握成了拳头,默默为仨兄弟加油。不久,第一只长着黄嘴丫的小麻雀终于离开了烟囱,摇摇晃晃地飞了十几米又赶快回到父母身边。接着第二只、第三只也同样飞了出去。仨兄弟不停地飞出去,又飞回来。慢慢地他们的飞行路线越来越长了,飞得也越来越稳了。最后,五只麻雀一齐从烟囱里飞了出去,飞上了城市的天空,他们不会再回到烟囱里了。我知道仨兄弟在城市的生活绝不会一帆风顺。我在心里说,兄弟们,不行的话,就回农村老家吧!

⑩不知什么时候,我的脸上已经流满了泪水。

【小题1】第③段用第二人称“你”的用意是  
【小题2】赏析第⑤段关于女主人的动作描写的表达效果。
【小题3】下列对文章理解与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第①段中画线句,表明“我”听到麻雀声勾起了自己的思乡情怀。
B.第③段中的“城市里的麻雀”用借代手法表明城市生活的优越感。
C.第⑧段中的“无比庄重”一词意味着试飞对麻雀的意义十分重大。
D.本文把麻雀人格化了,更有利于作者表达自己的态度和思想感情。
【小题4】分析女主人对“我”称呼变化的过程及各自原因。
【小题5】本文题目寓意丰富,请结合文意作赏析。
【小题6】联系全文,推断文末“我的脸上已经流满了泪水”的原因。50字左右。

同类题2

材料三
书法班第一堂课,老师讲的就是如何执笔。老师端坐桌前,以拇指和食指第一节分别贴住笔杆的内外两侧,将笔捉住,中指一二节弯曲处勾住笔杆外侧,无名指的指甲根则由内向外格住笔杆的右外侧,同时小指紧贴无名指提供外力。五个手指,各有分工,使得笔杆垂直于纸面,这就是五指执笔法。
相传,五指执笔法是王羲之传下来的,但此说谬误已极。南宋人梁楷《王右军书扇图》绘制了王羲之为老媪书扇的故事,图中笔杆向右上方倾斜,与现代人习见的五指执笔法的竖直状迥异,却是三指单钩。
何谓三指单钩?原来,历史上出现过的执笔法,以手指参与执笔的数量计,有二指、三指、五指之分;位于笔管外侧起勾挽作用,若只有食指,就称单钩,若同时有食指和中指,则是双钩。所谓的五指执笔法,就是五指双钩。
三指单钩法,也称为三指斜执法,自秦汉至唐代,长久被人们行用。在唐宋以后,五指法渐渐兴起和普及,但三指法作为一种古法并未完全被舍弃不用。黄庭坚曾自述:“凡学字,先当双钩,用指相叠,蹙笔压无名指,高提笔,令腕随己左右。”
唐王维的《伏生授经图》描绘汉文帝时伏生传授经典的故事。图中,伏生双腿盘曲坐于席上,双肘伏在仅可及腰的几案上。右手握一轴展开的纸卷,左手则在卷上指点。但是仔细考究人物的服饰、坐姿、家具、纸卷等,和现在可见汉代画像石中的汉代形象颇为不符。尤其是纸卷,汉代的书写材料仍以简牍为主,纸张大规模取代简牍是西晋以后的事情。其实,王维绘图,是将唐代的风貌掺杂以一定的想象“穿越”到了汉代。伏案的坐姿,恰表明时人的书写姿势正处于一个渐变的时期,而执笔法的演变,正和书写姿势与家具形制有着莫大的关联。
秦汉之时,先民的起居方式以跪坐为主,正所谓“席地而坐”。一种类似于马扎的坐具——胡床——虽然早在张骞通西域后就传入中原,但很长一段时间内,垂足坐于胡床被视为是不合礼仪的姿势。直到唐代,高足坐具,如椅子,才渐渐普及开来。而高足桌子的出现,更是滞后于高足坐具数百年,到宋代才与其配套使用。很难想象没有桌子古人如何写字。
因无家具承托,臂腕皆悬空。以毛笔写字,本质上是毫端的笔锋在书写材料上做出绞转、平动、提按等动作。左手持卷,书卷倾斜,自然而然,右手之笔也当斜执,以垂直于纸卷。如此,三指单钩法是最恰当的方式。北齐杨子华所画的《校书图》中,几位学者左手持纸内卷成轴,向右伸展出一截纸面,而卷紧的纸轴为书写提供了支撑。有学者将这种姿势称为“握卷写”。
唐代以后,因高足桌案的产生和普及,纸张平铺于书案已是平常,为使毛笔垂直于纸面,肇始于唐代的五指双钩法在宋代得到了广泛的行用,并逐渐取代了三指法成为主流。与“握卷写”相对,学者对此命名为“伏纸写”。虽然苏轼仍坚持以三指单钩执笔,但因为笔锋侧卧书写,不免被一些人批评其字“‘戈’多成病笔,又腕着而笔卧,故左秀而右枯”。可以说,三指法造就了苏轼书法独特的艺术风格。
(取材于《书写的千古难题》,有删节)
【小题1】根据“材料三”,下列说法与执笔法的演变,关联最大的一项是
A.笔杆垂直纸面B.纸张取代简牍C.胡床的引入D.高足桌案普及
【小题2】根据“材料三”,下列最可能采用“五指双钩法”书写的人,正确的一项是
A.屈原B.司马迁C.陶渊明D.陆游
【小题3】请结合上面三则材料,简要说明苏黄二人书法风格迥异的“密码”是什么。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非常张五常

李功耀

张五常经历独特,机遇奇佳,屡逢名师,曾师从阿尔奇安、赫希莱,并与科斯、弗里德曼、阿诺德、哈伯格等经济学巨匠亦师亦友。1966年,就读于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张五常,博士论文刚完成一半,就获得芝加哥大学经济学系的通知,学校给了他一个博士后奖金。1967年秋天,张五常到芝加哥大学任职,并在开学后几天就到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拜访了经济学家科斯。过去张五常与科斯素未谋面。

他一到科斯的办公室就战战兢兢地自我介绍说:“我是史蒂芬·阿尔钦的学生,曾经花过三年的时间读你的《社会成本问题》。”张五常才打量科斯,只见科斯头发斑白,戴着眼睛,正在桌子前阅读。科斯听了张五常那样说,好奇地抬起头来,问:“我那篇文章是说什么呀?”张五常一时无言以对,不知从何说起,过了一阵子,勉强地答了一句:“你那篇文章是说合约的局限条件。”科斯立即站起来,高兴地说:“终于有人明白我了!”

从此,张五常和科斯成了好朋友。正如张五常所说的,尽管他与科斯没有师生之名,但倒有师生之实。1969年张五常到华盛顿大学任职时,经常会接到一些不相熟的经济学者的长途电话和来信,说科斯要他们来问张五常,关于科斯的某篇文章是怎么解释的。20世纪80年代张五常到了香港,一位教授路过香港,告诉张五常一个故事。科斯到他们大学演讲,听众济济一堂。在演讲中,科斯直截了当地说,引用他的思想的人都引用得不对。到了个人提问时,一位听众问道:“当今之世,有没有一个引用你的思想的人是引用对了的?”科斯回答说:“只有张五常。”

被美国经济学大师如此看重的张五常在香港受挫,被评为“最差的教授”,对这个结果,他倒不以为意。每次上课,只要铃声一响,张五常进入教室,整个教室顿时会鸦雀无声。只见张五常往黑板前的椅子上一坐,把一双腿往讲台上一搁,就有声有色地讲起来。在课堂上,学生们或是鸦雀无声,全神贯注地听讲,张五常思维快如闪电,稍不留意,其精妙之处就会失之交臂;或是会哄然大笑;或是激烈争论,谁有疑问随时可以举手与张教授讨论,而正是这样的讨论,又会引发出许多意想不到的问题——正因为这样的课堂气氛,张五常无论是开大课,还是开小课,每堂课都会爆满。香港大学有一个可以容纳350人的大教室,张五常在这个大教室开课已有多年,但是每次开课都有后来者席地而坐,对于学生迟到早退,他都“悉听尊便”。

张五常讲课,从来不备课,也没有讲义,更不在黑板上板书。在他看来,自己天天思考的经济学,备课是多此一举;依书本讲授,只会限制自己思想的表达和灵感的迸发。即使是正式场合的演讲他也不会有多少准备。张五常教书几十年,从来就没有想到要写一本教科书。因为,在他看来,书中有的东西是不需要老师多说的,任何一个国际上有分量的教授从来不会依书而教的。而老师在上课时讲过的东西,学生必须在课堂内,尤其是在课堂外,到学校的图书馆去消化,这样学生才能学到真正的知识。因此,张五常上课,重点在于给予学生思路,给予学生启发,教给学生的重点不是经济学的知识,而是如何利用经济学的推理、方法及假设去思考问题、解释现实的经济生活。

(节选自《乐龄时尚》2008年第9期,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章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
A.张五常博士论文刚完成一半,就获得芝加哥大学博士后奖金。这是由于他去拜访了著名经济学家科斯,得到了科斯的器重。
B.张五常花三年的时间读科斯的《社会成本问题》,终于理解了文章说的是合约的局限条件。他是唯一理解科斯学说的人。
C.美国经济学大师看重张五常,可是他在香港却被评为“最差的教授”,这是一种欲扬先抑的写法。
D.张五常进教室,整个教室鸦雀无声,无论是开大课还是开小说,每堂课都会爆满。这是从侧面表现他的课非常精彩,非常具有吸引力。
E.张五常教书几十年,从来就没有想到要写一本教科书,他认为依书而教只会使自己受到束缚。
【小题2】“非常张五常”有哪些“非常”之处,请根据文本分点概括。
【小题3】对于张五常在香港被评为“最差的教授”,你有什么看法?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作为二十四节气之一的清明,是古老的农事节气,同时也是取代古老寒食节的重要民俗节日。它是中国人自然时间观念与人文时间观念的融合,在古代中国具有重要地位。清明是中国人特有的情感寄托,也是民族文明的一种传承方式。我们需要传承清明所蕴藏的伦理观念和自然意识,同时也要看到当今时代变化的环境,对清明节俗作适应性的调整与更新,例如虚拟坟墓和网上祭扫等。

清明是节气与节日的合体,节气是“天时”,是纯粹的自然时间,节日是“人时”,它是社会文化的时间选择。作为二十四节气之一,清明最初主要为时令的标志,时间在冬至后107日、春分后15日,公历的4月5日前后。《淮南子•天文训》记载:春分后十五日,斗指乙,则清明风至。清明风古称八风之一,它温暖清爽。在和煦的春风之下,天地明净,空气清新,自然万物显出勃勃生机,“清明”节气由此得名。清明是春天的节气,春天是四季之始,也是农业播种的时节,民谚有“清明前后,种瓜点豆”。

农业是传统社会的主业,为了农事的丰收,除了祈求自然风调雨顺外,还得请祖先保佑,因此在清明时节 逐渐形成春祭的传统,在汉魏之际形成的寒食节,就承载了这一古老的祭祀传统。清明真正成为民俗节日是 在唐宋之后,它走了与传统节日生成的不同路线。古代节日一般依据节气时令,但脱离节气时间点,另外生成民俗节日,新年之于立春、端午之于夏至,走的就是这一路径。但清明却没有沿用这一文化习惯,它将古已有之的寒食节俗收归到自己名下,与此同时清明也改变了自身纯粹属于自然时间的性质。清明在唐宋后具有了时令与节日的双重意义。

祖先祭祀实际上是一次生命伦理的教育、感念先人功德的教育。我们尤其要提倡感恩的情怀。感恩是社会基本的伦理基础,对亡故先人怀有一颗尊重之心和深深的缅怀之情,这是我们民族文化心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朴素的感情有利于整个社会层面的感恩文化的培养。在追思中学习感恩,推己及人,对别人、对社会心存感激,人与人之间就会充满关爱与同情。

当然,清明文化除了感恩怀念先人逝者之外,还有灵动的踏青与美食文化。清明踏青郊野,荡秋千、放风筝、戴柳花、画彩蛋、食青团,举办清明诗会、清明茶会,我们在清明时节对话历史,亲近自然,融洽亲情。清明成为我们健康身心、激扬生命活力的时节。

(摘编自萧放 《为清明文化注入当代价值》 人民网2019-04-05)

【小题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清明是古老的农事节气,是二十四节气之一,后来融合寒食习俗,成为重要的民俗节日。
B.清明最初只是时令的标志,是纯粹的自然时间,具体是冬至后107日、春分后15日。
C.“清明”得名自温暖清爽的清明风,是四季之始的春天的节气,是农业播种的时节。
D.祖先祭祀是生命伦理的教育、感念先人功德的教育,是民族文化心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小题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开门见山地肯定了清明在古代中国的重要意义、地位,提出要传承和发展清明节俗。
B.文章二、三、四段从时令含义和祭祀传统两个方面,阐述了清明的演变过程和丰富内涵。
C.文章从生成路线角度将清明和其他传统节日作比较,解释清明真正成为民俗节日的原因。
D.文章回溯历史,结合现实,材料详实,理据充分,重点论述了清明节俗的社会文化价值。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网上祭扫、虚拟坟墓等顺应了时代变化,更有利于传承清明蕴藏的伦理观念和自然意识。
B.在古代,清明时节举行的春祭活动是祭祀祖先,目的是请祖先保佑,以获得农事的丰收。
C.在当代,继承和弘扬清明节俗,有助于全社会感恩文化的培养,有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D.清明节祭祀祖先,踏青郊野,举行清明诗会、清明茶会等,都可以起到融洽亲情的作用。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车迷
陈国祥
张三不知道什么时候迷上车了。他不抽烟,不喝酒,甚至也不喜欢女人。他就喜欢车。他的酒柜里什么酒也没摆,琳琅满目的全是各种各样的车模。他出差买,出国买。一次出国在斯图加特他一掷千金买了全套的名车车模。他的包里不放香烟,但一定有一个精致的车模,随时把玩。
张三生在农村,小时候家里很穷,十三岁就没了父亲。张三读书很上进,考取了离家十多里地的高中。他上学全靠走路,他戏称自己的“11”号汽车风雨无阻。李四和张三是同班,骑着一辆28寸的“飞鸽”牌自行车,后座上载着个穿碎花裙子的女生。李四的车从张三身边飞啸而过,张三很是羡慕,倒不是羡慕被风吹起的连衣裙,而是羡慕李四屁股底下的“飞鸽”。他想:有辆车,可以省多少时间啊……
张三考取了H省工学院车辆工程专业,他是他们村第一个大学生。李四毫无悬念地名落孙山,托人走关系进了东风汽配厂,先做工人,后来戴着蛤蟆镜做起了采购员,是W市最早的“有车族”。
张三大学毕业后,也回到了家乡,竟也分配在东风汽配厂,做技术员。老厂长看小伙子长得帅、人品好,又是大学毕业,没两年就调他到厂办当主任。镇党委周书记到工厂视察,觉得张三不错,就把他挖到了镇里,先是镇办公室主任,再后来是副镇长、镇长,再后来成了周书记的乘龙快婿。张三的老母亲坐着张三的桑塔纳回家,和张三说:“三儿,不能做对不起周书记的事啊,我们张家祖上积德出了你这么个官,我这辈子都没想到还能坐上小轿车。”
东风汽配厂因为经营不善,最后只好改制给了李四。张三看着同学面上,也没少帮忙。李四人脉广,头脑活,东风厂到他手里居然办得风生水起,李四也成了W市的“功勋企业家”。李四为了感谢张三的帮助,十八般武艺用尽,可张三就是刀枪不入……
李四知道张三喜欢汽车,一次开了辆崭新的帕萨特到张三家,对张三说:“堂堂镇长,你那破桑塔纳该换换了,我这辆车先借你开开。”说完把钥匙扔在张三家桌上就走了。张三夜不能寐,半夜悄悄地从妻子身旁偷偷起来溜到院子里,崭新的帕萨特在月光下闪着贼亮贼亮的光。张三打开车门,坐到真皮座椅上,开着窗,不知不觉在车里睡着了……第二天早上,张三坚决地把车还给了李四,因为他晚上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的母亲哭着对他说:“三儿啊,你不能对不起周书记……”。
张三有个女儿,认李四做干爹,其实也是平时开开玩笑的。张三女儿要结婚了,李四说:“我就不送钱了,我要送给干女儿一个礼物。”张三说:“什么礼物,不要买太贵的,我到时还不起。”李四说:“暂时保密。”张三女儿结婚的那天,李四的神秘礼物亮相了,竟是一辆红色的保时捷跑车,披红挂彩停在酒店门口,女儿喜欢得不得了,围着车转了好几圈。女儿受张三的影响,也是个车迷,什么豪车的名字型号都叫得出来,一直想要买辆保时捷,可惜张三手里没钱,只能看看家里酒柜里的车模。事情都到这地步了,张三也不好再说什么。他想,李四给干女儿的,也是应该的,这人情慢慢还吧。
又过了三年,张三升任副市长的呼声越来越高。可就在这时,张三被“双规”了。全城震惊。原来是李四出了问题,把张三牵扯进来了。张三被移交法院起诉,张三的判决书很简单,就是收了李四一辆保时捷,判了四年零六个月。
张三被两名高他半个头的法警押上囚车,囚车风驰电掣地开走了。他突然想,他什么车模都有,就是没有囚车的车模,当然肯定也没有地方卖这个。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一开始描写张三不喜烟酒,唯独从学生时代起,就对各种车痴迷,以至后来不惜花钱购买名车车模,为后面的情节做铺垫。
B.经商办厂相当精明、怀有利益相求的李四,看准了张三身上的软肋,两度巧立名目,以名车投其所好,终于让刀枪不入的张三彻底就范。
C.张三仕途通达,从东风汽配厂技术员到副镇长、镇长,是因为得到了周书记的提携,从他母亲反复强调“你不能又对不起周书记”可以看出。
D.小说以小见大,巧妙构思,运用细节描写刻画人物,叙述了张三和李四的命运浮沉,揭示了一个屡见不鲜的官场现象,具有很强的警示意义。
【小题2】小说以“车迷”为标题有什么好处?请简要说明。
【小题3】小说以张三想到因车车车模结尾,这样处理有怎样的艺术效果?请结合作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