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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演
我们是老同学,当时我们俩并排坐在最后一排课桌。当老师转身在黑板上写字的时候,我们 常一起冲着老师的后背做鬼脸儿。我们还一起参加期末补考。
那是十五年前的事了。十五年来我们一直没有见过面。今天,我终于怀着激动的心情登上了四层楼……“不知道他是否还能认出我来?”我心里暗想。
我毅然按了一下电铃。
“不怕烂掉你的臭爪子,可恶的东西!震得整个房子嗡嗡响。什么时候你才能改掉这个坏习惯?”里面传出一阵叫骂声。
我羞得满面通红,连忙把手塞进口袋。前来开门的是一个淡黄头发的女孩,看上去约摸有八 九岁。
“努格扎尔·阿马纳季泽在这儿住吗?”
“他是我爸爸。”
“你好,小姑娘,我是绍塔叔叔,你爸爸的老同学。”
“噢,您请进来吧!……玛穆卡!爸爸的同学绍塔叔叔来了。”女孩朝里边喊了一声,领着我向屋子里走去。
迎面冲出一个六岁左右的小男孩,浑身是墨水污迹。
“你们的爸爸和妈妈在家吗?”
“不在。他们很快就会回来的。”
“你俩在做什么呢?”我问。
“我们在玩‘ 爸爸和妈妈游戏’。我当爸爸,姆济娅当妈妈。”玛穆卡对我说。
“你们玩吧,我不妨碍你们。”我一边点着烟,一边坐在沙发上。
“不知道努格扎尔过得怎么样?”我寻思着,“ 生活安排得好不好?是不是幸福?”
孩子们尖利的喊叫声把我从遐想中唤醒过来。
“喂,孩子他妈!今天做了什么好吃的?”玛穆卡问道,显然是模仿某个人的腔调。
“吃个屁!我倒要问问你,我拿什么来做饭?家里啥也没有!”
“你的嘴可真厉害!骂起人来活像个卖货的娘儿们”
“你怕什么!在饭馆一坐,就能吃个酒醉饭饱……可我怎么办?”
我顿时吓出了一身冷汗。
“昨天夜里你跑哪儿逛去了?说!”姆济娅握着两个小拳头,叉腰站着。
“你管不着!”
“什么,我管不着?好吧,我叫你出去鬼混!”
“你疯啦?”
“我受够了!够了!今天我就回娘家去!孩子统统带走!”
“不准动孩子,你自己爱上哪儿就上哪儿!”
“没那么简单!”
“把儿子给我留下!”
“不行,我已经说了!”姆济娅高声叫道。
“你听着:把儿子留下!要不然……”玛穆卡抱起枕头,一下子砸在姆济娅身上。
“好哇,你敢打人?畜生!”姆济娅抡起洋娃娃,狠狠地打在弟弟头上。她打得那样厉害, 玛穆卡的两眼当即闪出了泪花。
我跳起来把他们拉开。“孩子,真不知道害臊。这是什么游戏哟!”
“放开我,尼娜!”姆济娅突然朝我喊道,“你们这些邻居不知道他是什么玩意儿!我整天受他的气,没法跟他过下去了,我的血全被他吸干了,可恶的东西!你们瞧,我瘦成了什么样子!” 姆济娅用纤细的指头戳了戳她那玫瑰色的脸蛋儿。
“别信这个妖婆的鬼话!”玛穆卡冲我说。
“不要吵了!”我实在控制不住,向他们大吼了一声。孩子们恐惧地盯着我。
我喘过一口气,勒令两个孩子向我发誓,保证往后不再扮演他们的爸爸妈妈,然后便步履蹒跚地离开了这个家。
“看来,我的朋友生活得蛮‘快活’的!”我一路上想着姆济娅和玛穆卡。他们在我面前表演了一幕未来家庭生活的丑剧。
【小题1】小说的开篇有什么特点?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小题2】小说以“预演”为题有什么深意?请结合文本作简要分析。
【小题3】有人说这篇小说最大的特点是:运用了含而不露的艺术技法,以巧妙的叙述和精巧的结构来记述事件,平添了许多神采,亦增无限雅趣。请就小说中使用的“含而不露”的手法谈谈你的理解。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03-14 11: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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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25分)
华莱士1823年生于布里斯特耳运河附近小城镇埃斯克的一个贫苦家庭里,他少年时就迷恋植物学方面的书,从18岁起便开始做植物标本。达尔文1831年乘“贝格尔”号环球旅行归来用通俗读物的形式写的《一个博物学家的航行日记》,是他爱读的一本书,正如华莱士给贝兹的信中写的那样,他喜欢这本书的一切内容:无论是叙述的内容也好,还是叙述本身的风格。他还阅读了《创造的痕迹》,物种起源问题使他感兴趣。在读了达尔文《航行日记》的描写,他强烈向往能亲自看看热带的大自然。他在累斯特学校任教师后,同另一个年轻教师亨利·贝兹一起于1848年乘帆船出发到巴西去,开始了从亚马逊河河口到里奥内格罗河汇流点的游览,并在一起工作了两年。他后来又去马来群岛度过了八年时光,走遍了全岛,对大自然进行了多年的考察,这为他后来很好地描写马来群岛的博物学提供了材料。
当华莱士还在马来群岛工作时,就同达尔文有过信件来往,这是由华莱士在1855年伦敦《博物学年鉴和杂志》上发表的一篇文章引起的。这篇文章叫作《控制新物种出现的规律》。文章所涉及的问题非常接近达尔文当时也在进行研究的问题。华莱士试图解决物种是从哪里以及怎样产生的问题。华莱士根据自己当时已有的丰富的个人经验和文献史料(其中占显著地位的是达尔文的《航行日记》)得出结论:同种的大批动物居住在同一个地方或邻近的地方,也就是“相近性是同地理分布密切相连的”。他在古生物方面也得出结论:同一个地质时期或相邻的地质时期的生物,以及在同一个地区遇到的生物彼此非常接近。他把总的结论表述为下列不太清楚的规律:“每个物种的出现在地理上和年代上是同非常接近它的物种和先于它存在的物种的出现相一致的”。第二个结论说:“物种是按照先前的物种的结构形成的”。由此可见,华莱士很明显非常接近生物进化的思想。
关于论文的命运,华莱士曾在1856年10月从苏拉威西写信问过达尔文。使华莱士感到不快的是,报刊上对论文却毫无反映。达尔文给他写了一封非常亲切的回信,信中指出,他对华莱士在《年鉴》上发表的那篇论文,几乎每一个字都同意,并且补充说,他已经对怎样区别物种和变种的问题研究了20年,但是这个题目太大了,在信中不便详谈。1858年1月4日,华莱士给自己的朋友贝兹写信说:“我非常高兴收到达尔文的来信,他在信中写道,他对我那篇论文几乎每一个字都表示同意。他现在正准备他的关于物种和变种的巨著,他用20年的时间为这一巨著搜集了资料。既然他证明了自然界中在物种和变种起源之间没有任何差别,他就可以使我不再关心这些而把自己的假说写下去,或者可能使我得出另一个结论,但是,在任何情况下,他的事实都将供我使用,我也可以对这些事实进行研究”。
正如华莱士自己所讲述的那样,1858年1月25日,他到达了安波那岛以北的一个小岛——特尔纳特岛,在这里,他患了严重的疟疾,在疟疾发作时,他无法工作,他考虑了各种问题,特别是他早已从事的物种起源问题。他此时想起了他在12年前读过的马尔萨斯的著作和马尔萨斯这样的想法:不幸、饥饿、疾病和战争妨碍着人的繁殖;他把这种解释用于动物。于是就明白了,动物中适应性好的就有活下去的可能,适应性不好的就要绝灭。他立刻感觉到,这种想法解决了物种起源问题和生物的适应问题。他把这种解释同博物学家拉马克的观点和《创造的痕迹》的解释加以比较之后,看到他的这种解释比其他那些解释更合乎情理。当天晚上,疟疾发作过以后,他把自己的思想大致写了出来,他还把它誊写了两个晚上;从而得到了《论变种无限地离开其原始类型的倾向》这篇论文。华莱士把它寄给达尔文,希望把“生存斗争”原则用于物种起源问题,这对达尔文和他本人来说,都是新鲜事。
毫无疑问,达尔文在他所有的信中,无论对于生存斗争原则,还是对于最适者保存下来的原则,都只字未提。而华莱士是在脱离达尔文的情况下独立得出这些原则的。但是,生存斗争原则在生物学著作中不是什么新鲜的东西,因为德坎多尔、赖尔和其他人都谈到过它。物种自然绝灭也是赖尔创立的。可是,重要的是把这个原则运用于新物种的形成。只有相信在变种和物种间没有原则性差别,变种能够变成物种,才能做到这一点。但是,关于这一点,华莱士在第一篇论文中只字未提。而达尔文给予华莱士的正是这一思想,华莱士在给贝兹的信中提到的达尔文那封信里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我认为,华莱士在第一篇论文里论述的只是物种,而在第二篇论文里,就明确地论述到能够转变成更高级的个体的变种,从这一点来看就十分清楚。这种思想对我们来说显然是很重要的。要是我们认为,不愿接受进化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普遍相信物种只是在一定的狭小范围内才发生变异。可见,一般认为自然选择的思想是华莱士完全脱离达尔文独立得出来的,这种看法必须在某种限度内说,因为关于物种和变种之间没有原则性差别的思想,则是达尔文提供给华莱士的。
(摘编自阿·德·涅克拉索夫(俄国)《达尔文传》)
【小题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华莱士少年时就很爱读达尔文的《一个博物学家的航行日记》,这使他对物种起源的问题很感兴趣,从这一意义上也可以说达尔文是他的启蒙老师。
B.华莱士在1855年伦敦《博物学年鉴和杂志》上发表了论文《控制新物种出现的规律》,其中他试图解决的问题就是达尔文正在解决的问题。
C.达尔文在回复华莱士的信中说怎样区别物种和变种,这样的题目太大了,在信中不便详谈。这其实是他刻意找的托辞,回避谈论自己的理论观点。
D.华莱士在患了严重的疟疾之后,顿悟了“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道理,他的这一思想是在脱离达尔文的情况下独立得出来的。
E. 华莱士把“生存斗争”原则运用于新物种的形成,这是他独立创造的,但这种独立也是有限度的,因为许多博物学家都谈过生存斗争的原则。
【小题2】华莱士是怎样研究得出“适者生存”的观点的?(6分)
【小题3】“这种看法必须在某种限度内说”,指的是什么意思?(6分)
【小题4】根据全文,探究生物界为何把生物进化论不命名为“华莱士进化论”,而命名为 “达尔文进化论”。(8分)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后面各题。

苍 蝇

(新西兰)曼斯菲尔德

“你这儿可真舒服。”伍迪菲尔德坐在皮椅中,像婴儿车中的婴儿似地看着经理——他的朋友——的办公室。要说的都已经说了,现在该走了,他却不肯走。中风后,妻子和女儿把他禁锢在家里。只有星期二,她们给他打扮一番,放他进城。至于他在城里做些什么,她们一无所知。她们想,他是去惹人讨厌的吧……人们对于最后的乐趣都是依依不舍的,就像树木依恋最后几片叶子一般,伍迪菲尔德就那么坐着,羡慕地盯着经理。经理比他大五岁,身体健壮。

“是的,舒服极了。”经理深感自豪,他喜欢让别人,尤其是让伍迪菲尔德羡慕。现在,他端坐在办公室正中,瞧着羸弱的伍迪菲尔德,心满意足。

“这是我新布置的!新地毯!新家具!新电炉!”他没有提及那张照片。照片中是一个身穿军服的小伙子。照片不是新的,它摆在桌上六年了。

“有件事想告诉你。什么事呢?”伍迪菲尔德回忆着,目光暗淡,双手颤抖。可怜的老头,时日不多了。经理动了恻隐之心,打开办公桌下面的柜子,拿出一个黑色的方瓶。

“威士忌?在家里她们根本不让我沾唇。”酒暖和了他的身子,也暖和他那冷冰冰的脑袋。

“是这么回事,”他说,“上星期,我女儿到比利时去了,去看看里奇的坟墓,碰巧也见到了你儿子的墓。”

他顿住了。经理默不作声,眼皮的跳动表明他是听到了。

“我女儿对那里的情况很满意,”他说,“照管得很好,你没有去过吧?”

“没,没有!”

 “方圆好几英里都是坟墓。像个公园,坟墓上都栽着鲜花,道路又宽又平。”听那副腔调可以看出他对又宽又平的道路十分赞赏。

伍迪菲尔德又顿了一顿,忽然兴奋起来。“你知道,在那儿一罐果酱要多少钱?”他说,“十法郎!简直是抢劫。格特鲁德说,就半个金镑那么大一罐,他们竟要她十法郎。格特鲁德干脆把罐子带走了,为了教训教训他们。干得好。他们利用我们的感情赚钱,以为我们到那边去扫墓,就什么钱都肯花。”他转身向门口走去。

伍迪菲尔德走了,经理呆呆地立了很久。头发花白的听差看着经理,活像一条狗,渴望主人带它出去溜达一下。“麦凯,半小时之内我不见任何人。懂吗?谁也不见。”

门关上了,沉重的步履踏过鲜艳的地毯,肥胖的身躯跌坐在弹簧椅上;他想要,他打算,他已准备好大哭一场……

我的儿子啊!”他深深地叹道,但没有落泪。过去,在孩子死后的最初几个月甚至一两年里,他一说这几个字,就心如刀绞,非大哭一场不可。那时,他逢人就说时间不能减轻他的痛苦。别人可以忘却不幸,他却不能。他儿子是独生子,自孩子出生之日起,他就含辛茹苦,为他创业;要不是为了儿子,不但蒸蒸日上的企业毫无意义,就是生活本身也都索然无味了。他不时想像着儿子继承他事业的美妙前景。

这个前景的实现只是功亏一篑。战争爆发前,儿子已在公司见习了一年,深受公司职员爱戴。然而,这一切都成了过眼烟云。那一天,麦凯交给他一封电报:“兹沉痛通知阁下……”他悲痛欲绝,生活彻底毁灭了。

六年过去了。六年……时间过得真快!就像是昨天发生的事啊。经理没有落泪。他似乎感到有些不对头。他想站起来去看看儿子的照片。

他看见一只苍蝇落在墨水瓶里,正在拼命挣扎。瓶壁湿滑,它爬上来又掉下去了。他拿起钢笔,把它拨出瓶子,放在吸墨纸上。苍蝇在那滩墨水中静静地躺了一会,随后它的前腿开始动了几下,继而立住脚跟,把湿漉漉的小身子支撑起来。它踮起脚尖,竭力展开一片翅膀,然后是另一片。现在,你可以想象,它在轻快地、欢乐地摩擦前腿呢!危险业已过去,它死里逃生,准备飞向生活了。

这时,一滴墨水滴了下来,不偏不倚落在它身上。那小家伙吓坏了,一动也不敢动。过了一会,它又慢慢地活动起来,移动前腿,站住脚跟,一切重新开始。

真是个有勇气的小家伙,办事就要有这种勇气,他想。这时,苍蝇又完成了那艰巨的工作。然而,又是一滴墨水,不偏不倚地滴在它擦净的身体上。

这次看它怎么办?经理焦急地等了一会儿。看哪,它的前腿又在动了。他松了一口气,同情地俯身对它说:“你这能干的孩子……”他吹几口气帮它擦干身子。尽管如此,苍蝇已经有气无力了。经理把钢笔插入墨水瓶中,决定最后再来一次。

最后一滴墨水落在吸墨纸上,苍蝇躺在墨水中不动了。后腿粘在身上,前腿不见了。

“爬起来,”经理说,“快!”他用笔拨了拨苍蝇,毫无动静。苍蝇死了。

经理用裁纸刀挑起苍蝇扔进废纸篓中。突然,他觉得有些不安,于是揿铃传呼麦凯。“给我送几张吸墨纸来,”他厉声说,“快点!”

听差离开后,他开始回想刚才在想些什么来着。想什么呢?是……他掏出手帕擦擦脖子。他怎么也记不起来了。

(有删改)

【小题1】从人物关系的角度,简析伍迪菲尔德的生活状态。
【小题2】文中两处画线句分别表现了经理什么样的心理?请简要分析。
(1)“我的儿子啊!”
(2)“你这能干的孩子……”
【小题3】简要概括你对小说中苍蝇形象的理解。
【小题4】请探究小说结尾的表达效果。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马西莫·邦滕佩利
我曾在塞尔彭蒂街×号三楼的一户人家里做过钢琴教员。
三月初的一个下午,我凭窗向上望去,目光正好和四楼窗前一位金发女郎的两只蔚蓝色眼睛对视。以后上课的日子里,这种四目相互顾盼的情景又出现过几次。后来我得知四楼住着一户有钱人。我的守护神使我预见到自己将成为一个生活舒适、幸福的丈夫;经过一段神速的、传奇式的爱情浪漫史后,与那位金发蓝眼女郎结为夫妇。
我等待,希望有机会和她相遇。在爱情之月的初旬,我和她终于相遇了。那天,我到主顾家去,刚登上一段台阶,突然,在我身后,下面作响,或许是一种心声在作怪,我回过头去。是她,她正在上楼梯。我放慢了脚步。我的脚每登上一级台阶,心就怦怦跳上十下。猛地,我像触了电似的,闪电穿过我的全身,打在了我的鞋上。
我想撇下故事暂且不表。我曾经拜读过美国所有诸如某某大王之类的亿万富翁的发迹史:在他们刚刚起步开始自己的生涯时,都是穿“一双破鞋”到达某座城市的。事情就是这样,即使什么人故意把鞋子弄破也无济于事,这是有经验的人告诉我的。鞋可以破在前面 ,也可以破在后面;而破在后面,那就顶顶糟糕了,因为观察到你鞋后面破的人,你自己是看不见他们的,你甚至可以想像你后面跟着一群数不清的人在讥笑你 。另外,还有极为重要的一点:当你上楼时,在你背后的人最容易观察到你的破鞋。但是有一点是确凿的,那就是我的一双鞋是破的,并且是破在了后面。
正当我和她初次交谈的神圣时刻即将来临 ,我的心几百倍地跳动时,我蓦地想起这档事儿。紧接着,另一个闪念提示我要赶快摆脱这一困境,不然它一下子就会毁了我的现在和将来,误了我的爱情和幸福。但是,我又不能加快步伐,她会怎么看待我的出人意外的逃离呢?于是,我掏出一支香烟,止住脚步,靠墙而立,开始摸索口袋,好像在寻找火柴。我估计这番动作可以给予她时间,让她打我面前经过,使我有机会向她投去决定性的伟大一瞥,而我的鞋后跟又能紧紧贴着墙,避开她那蔚蓝色的眼睛。但是,她见我停下来,似乎有点踌躇不决;没错,她怕我使用暴力去亲近她。怎样才能叫她明白我不至于如此不慎和下流,而是情愿小心翼翼地、毕恭毕敬地跟在她后面?不,她不懂这一切。我站在墙边,在口袋里摸索着,寻找火柴。她呐,在距离我二十级台阶上也停了下来。最后,姑娘只好鼓起勇气,应付想像中的危险,重又开始上楼。
她愈向我走近,我愈急切地望着她,她的脸蛋儿就愈加绯红。她登上我所站的台阶,身子竟然簌簌发抖,像是要昏厥过去的样子。 难道在楼梯上爱我竟爱到如此地步了吗?不过,她很快就神智清醒了,强打起精神,明显地加快了步伐,向上跑去。我手里拿着熄灭了的香烟,几乎是立刻就跟在她后面继续上楼。我用爱怜的目光望着她那婀娜多姿的身躯,从一头金发开始,顺势看到她那百合花般洁白的脖颈,往下是细弱的肩膀,慢慢落到她那轻柔的衬裙,又卑微地向下看到她那小巧的双脚……天上的云,苍穹上的星啊!那对小巧的脚上穿着一双破鞋,一双破在后面的鞋!她自己明白这点。是的,她明白,所以仓惶逃去。
可以肯定,她并不是四楼有钱人家的千金小姐,只不过是魔鬼创造出来的美女,安排了一个粗俗的插曲,来考验我的德行。我憎恨自己,厌恶这个世界。于是,我转身向后,下楼,狼狈逃去。从此,我和家庭钢琴老师这个职业绝了缘,也无心再去追逐有钱人家的女子了。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小说以“鞋”为中心,情节曲折起伏,结局更是出人意料。作者通过鞋来隐喻人身上的缺点,讽刺人们对缺点的不敢正视。
B.小说第四段运用了插叙的表现手法,引出对“鞋”特别之处的介绍,既照应了标题,又使得小说情节发展更加合情合理。
C.在楼梯上,金发女郎越向“我”靠近的时候,脸蛋儿就愈加绯红,这是她在“我”急切地注视下产生的正常的少女心理反应。
D.倒数第二段中“天上的云,苍穹上的星啊!”语言幽默风趣,形象生动地写出了“我”看到牛郎穿的也是破鞋后的失望。
【小题2】小说中的“我”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3】文中的“破鞋”于“我”而言,有何特别的意义?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人是一根能思想的苇草
帕斯卡尔
我很能想象一个人没有手、没有脚、没有头(因为只是经验才教导我们说,头比脚更为必要)。然而,我不能想象人没有思想,那就成了一块顽石或者一头畜牲了。
思想形成人的伟大。
人只不过是一根苇草,是自然界最脆弱的东西,但他是一根能思想的苇草。用不着整个宇宙都拿起武器来才能毁灭他,一口气、一滴水就足以致他死命了。然而,纵使宇宙毁灭了他,人却仍然要比致他于死命的东西高贵得多,因为他知道自己要死亡,以及宇宙对他所具有的优势,而宇宙对此却是一无所知。
因而,我们全部的尊严就在于思想。正是由于它而不是由于我们所无法填充的空间和时间,我们才必须提高自己。因此,我们要努力好好地思想。这就是道德的原则。
能思想的苇草——我应该追求自己的尊严,绝不是求之于空间,而是求之于自己思想的规定。我占有多少土地都不会有用,由于空间,宇宙便囊括了我并吞没了我,有如一个质点;由于思想,我却囊括了宇宙。
【小题1】下列对本文内容的理解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从生理的层面来讲,人只不过是一根苇草,是自然界最脆弱的东西,一口气、一滴水就能致人于死命。
B.因为能思想,人区别于顽石或者牲畜,比致他于死命的东西高贵得多;因为能思想,人囊括了宇宙。
C.人要努力好好地思想,这是道德的原则。人不仅要求之于空间,更要求之于自己思想的规定。
D.人的尊严在于思想。思想有深浅高下之分,高明的、有深度的思想能使人获得力量,产生尊严。
【小题2】怎样理解“宇宙便囊括了我并吞没了我”而“我却囊括了宇宙”这两句话的含义?
【小题3】为什么说“我们全部的尊严就在于思想”?怎样理解“这就是道德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