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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25分)
华莱士1823年生于布里斯特耳运河附近小城镇埃斯克的一个贫苦家庭里,他少年时就迷恋植物学方面的书,从18岁起便开始做植物标本。达尔文1831年乘“贝格尔”号环球旅行归来用通俗读物的形式写的《一个博物学家的航行日记》,是他爱读的一本书,正如华莱士给贝兹的信中写的那样,他喜欢这本书的一切内容:无论是叙述的内容也好,还是叙述本身的风格。他还阅读了《创造的痕迹》,物种起源问题使他感兴趣。在读了达尔文《航行日记》的描写,他强烈向往能亲自看看热带的大自然。他在累斯特学校任教师后,同另一个年轻教师亨利·贝兹一起于1848年乘帆船出发到巴西去,开始了从亚马逊河河口到里奥内格罗河汇流点的游览,并在一起工作了两年。他后来又去马来群岛度过了八年时光,走遍了全岛,对大自然进行了多年的考察,这为他后来很好地描写马来群岛的博物学提供了材料。
当华莱士还在马来群岛工作时,就同达尔文有过信件来往,这是由华莱士在1855年伦敦《博物学年鉴和杂志》上发表的一篇文章引起的。这篇文章叫作《控制新物种出现的规律》。文章所涉及的问题非常接近达尔文当时也在进行研究的问题。华莱士试图解决物种是从哪里以及怎样产生的问题。华莱士根据自己当时已有的丰富的个人经验和文献史料(其中占显著地位的是达尔文的《航行日记》)得出结论:同种的大批动物居住在同一个地方或邻近的地方,也就是“相近性是同地理分布密切相连的”。他在古生物方面也得出结论:同一个地质时期或相邻的地质时期的生物,以及在同一个地区遇到的生物彼此非常接近。他把总的结论表述为下列不太清楚的规律:“每个物种的出现在地理上和年代上是同非常接近它的物种和先于它存在的物种的出现相一致的”。第二个结论说:“物种是按照先前的物种的结构形成的”。由此可见,华莱士很明显非常接近生物进化的思想。
关于论文的命运,华莱士曾在1856年10月从苏拉威西写信问过达尔文。使华莱士感到不快的是,报刊上对论文却毫无反映。达尔文给他写了一封非常亲切的回信,信中指出,他对华莱士在《年鉴》上发表的那篇论文,几乎每一个字都同意,并且补充说,他已经对怎样区别物种和变种的问题研究了20年,但是这个题目太大了,在信中不便详谈。1858年1月4日,华莱士给自己的朋友贝兹写信说:“我非常高兴收到达尔文的来信,他在信中写道,他对我那篇论文几乎每一个字都表示同意。他现在正准备他的关于物种和变种的巨著,他用20年的时间为这一巨著搜集了资料。既然他证明了自然界中在物种和变种起源之间没有任何差别,他就可以使我不再关心这些而把自己的假说写下去,或者可能使我得出另一个结论,但是,在任何情况下,他的事实都将供我使用,我也可以对这些事实进行研究”。
正如华莱士自己所讲述的那样,1858年1月25日,他到达了安波那岛以北的一个小岛——特尔纳特岛,在这里,他患了严重的疟疾,在疟疾发作时,他无法工作,他考虑了各种问题,特别是他早已从事的物种起源问题。他此时想起了他在12年前读过的马尔萨斯的著作和马尔萨斯这样的想法:不幸、饥饿、疾病和战争妨碍着人的繁殖;他把这种解释用于动物。于是就明白了,动物中适应性好的就有活下去的可能,适应性不好的就要绝灭。他立刻感觉到,这种想法解决了物种起源问题和生物的适应问题。他把这种解释同博物学家拉马克的观点和《创造的痕迹》的解释加以比较之后,看到他的这种解释比其他那些解释更合乎情理。当天晚上,疟疾发作过以后,他把自己的思想大致写了出来,他还把它誊写了两个晚上;从而得到了《论变种无限地离开其原始类型的倾向》这篇论文。华莱士把它寄给达尔文,希望把“生存斗争”原则用于物种起源问题,这对达尔文和他本人来说,都是新鲜事。
毫无疑问,达尔文在他所有的信中,无论对于生存斗争原则,还是对于最适者保存下来的原则,都只字未提。而华莱士是在脱离达尔文的情况下独立得出这些原则的。但是,生存斗争原则在生物学著作中不是什么新鲜的东西,因为德坎多尔、赖尔和其他人都谈到过它。物种自然绝灭也是赖尔创立的。可是,重要的是把这个原则运用于新物种的形成。只有相信在变种和物种间没有原则性差别,变种能够变成物种,才能做到这一点。但是,关于这一点,华莱士在第一篇论文中只字未提。而达尔文给予华莱士的正是这一思想,华莱士在给贝兹的信中提到的达尔文那封信里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我认为,华莱士在第一篇论文里论述的只是物种,而在第二篇论文里,就明确地论述到能够转变成更高级的个体的变种,从这一点来看就十分清楚。这种思想对我们来说显然是很重要的。要是我们认为,不愿接受进化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普遍相信物种只是在一定的狭小范围内才发生变异。可见,一般认为自然选择的思想是华莱士完全脱离达尔文独立得出来的,这种看法必须在某种限度内说,因为关于物种和变种之间没有原则性差别的思想,则是达尔文提供给华莱士的。
(摘编自阿·德·涅克拉索夫(俄国)《达尔文传》)
【小题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华莱士少年时就很爱读达尔文的《一个博物学家的航行日记》,这使他对物种起源的问题很感兴趣,从这一意义上也可以说达尔文是他的启蒙老师。
B.华莱士在1855年伦敦《博物学年鉴和杂志》上发表了论文《控制新物种出现的规律》,其中他试图解决的问题就是达尔文正在解决的问题。
C.达尔文在回复华莱士的信中说怎样区别物种和变种,这样的题目太大了,在信中不便详谈。这其实是他刻意找的托辞,回避谈论自己的理论观点。
D.华莱士在患了严重的疟疾之后,顿悟了“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道理,他的这一思想是在脱离达尔文的情况下独立得出来的。
E. 华莱士把“生存斗争”原则运用于新物种的形成,这是他独立创造的,但这种独立也是有限度的,因为许多博物学家都谈过生存斗争的原则。
【小题2】华莱士是怎样研究得出“适者生存”的观点的?(6分)
【小题3】“这种看法必须在某种限度内说”,指的是什么意思?(6分)
【小题4】根据全文,探究生物界为何把生物进化论不命名为“华莱士进化论”,而命名为 “达尔文进化论”。(8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4-04-23 04:3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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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
种玉米
舍伍德·安德森
哈琛森是一个身材瘦小、关节扭曲的老人,他那个离镇上大约三英里远的农场很小,但却是我们整个镇公认的照料和耕种得最好的地方。那栋小小的木房子总是油漆整齐,他的田地总是看起来干净整齐。
哈琛森的父亲曾经拥有这个农场,他是个内战士兵,回到家的时候已经受了重伤。哈琛森是父亲唯一的儿子,他留在家里照料这个地方,一直到他父亲去世。哈琛森接近50岁的时候,娶了一个40岁的小学教师,结婚以后,两人紧紧守着这块地。
他们的那个儿子——威尔,个子很小,但是极其健壮。他到我们镇上的中学来上学,还在我们镇的棒球队里当投球手。他总是快快活活、反应机敏,我们所有的人都很喜欢他。他从还是个小男孩时就开始画小漫画,那是种天赋。他画鱼画猪画牛,那些动物看起来就像是你认识的人。
威尔从我们镇上的中学毕业以后去了芝加哥,在那儿成为一名艺术学院的学生。另一个我们镇里的年轻人也在芝加哥。事实上他比威尔早去了两年。他的名字叫哈尔,是芝加哥大学的学生。毕业以后,他回到家乡,做了我们中学的校长,成了我的好朋友。
在芝加哥,哈尔和威尔成为了好朋友。我从哈尔那里听说,威尔就像小时候在家乡一样,他在芝加哥也马上受到了人们的喜爱。他长得好看,所以艺术学院的女孩们喜欢他,而他又有种直率,这使他也受到了年轻小伙子的欢迎。
哈尔告诉我威尔几乎每天晚上都出去参加聚会,很快他就开始卖出一部分他那些有趣的漫画。这些画被用在广告里,而他赚了不少钱,他甚至开始寄一些钱回家了。
哈尔回到镇上以后,他经常去看望威尔的爸爸和妈妈,他们的谈话内容总是威尔。
你知道,这个时候老哈琛森已经快70岁了,他妻子比他小10岁。哈尔说无论何时只要他到他们的农场去,他们就会停下活计,来和他坐在一起,他们一看到他在路上,就会跑过来。他们又收到一封威尔的信。他每星期都给他们写信。
那瘦小的老母亲跟在那父亲后面跑过来。哈琛森总是喊着:“我们又收到一封信,哈尔先生。”然后他妻子就会气喘吁吁地说着同样的话:“哈尔先生,我们又收到一封信。”
他们会立刻把那封信拿出来,让哈尔大声朗读。哈尔说那些信总是很有趣。威尔在信里点缀着小素描画。有他见到或与他相处的人们的漫画,有芝加哥密歇根大道上的车流,有一个站在大街的十字路口的警察,还有匆匆忙忙走进办公楼里的年轻速记员们。这两位老人都没去过那个城市,他们又好奇又急切。希望哈尔为他们解释那些画,他们想知道哈尔能记得的关于威尔在那大城市里的生活的每个点滴。
“你们可以亲自去看一看的。”哈尔说。
“我们怎么能去呢?”哈琛森说,“我们不能去。”
他从童年时期就待在那个小农场上,他父亲是个病人,所以他得照料一切,这些是非常激动人心的。你得不停地和杂草作斗争,还得照顾农场里的动物。哈琛森说:“谁来给我们的奶牛挤牛奶呢?”一想到除了他自己或是他妻子以外的任何人要摸到他的奶牛,他就觉得受到了伤害。只要他还活着,他就不想让任何其他人耕他的地,种他的玉米,照管谷仓里或周围的东西。
那是一个春天的夜里,深夜以后,哈尔来到我家,告诉我那个意外的消息,威尔死了,在事故中丧生,他当时和其他几个年轻人参加了一个聚会,他们可能喝了些酒,他们的车毁了……
那时是早春,我现在还记得我们安静地走过那段路时的每个时刻,那些刚刚从树上长出来的小叶子,那些我们跨过的小溪流,月光似乎赋予了那溪水生命。我听到一只狗的吠声从远方的什么地方传来,我听到一栋远处的房子里孩子的哭声。
我们走到了那栋农舍的前门。哈尔一路上都在试图想出一些话,能比较温和地把这个消息告诉这对老夫妇,但是真到了这个时候,他就做不到了,他直接对哈琛森全盘说出了整件事情。
就是那样了。哈琛森一句话也没说。门开着,他站在月光下,穿着一件可笑的长长的白色睡袍,哈尔告诉了他,那扇门就“砰”的一声关上了。
我们安静地站着,不知道该做什么,就那样可能过了十分钟,也可能过了半小时,我们站在那儿倾听凝望,很长时间以后,哈尔突然碰了碰我的胳膊:“看!”两个穿着白衣服的身影从房子向谷仓走去,马上又出来了。他们走进了地里,哈尔和我悄悄穿过场院走到谷仓,站在谷仓的阴影里——一个能看到发生的事情却不会被看见的地方。
那是件难以置信的事情。那老人从谷仓里拿了一台手持玉米种植机,而他妻子则拿了一袋玉米种子,在那里,在月光下,那天夜里,在知道了那个消息之后,他们在种玉米。他们都穿着睡袍。他们穿过田地播下一行行种子,来到和我们相距很近的地方,整个过程都是在寂静中进行的。
那是我一生中第一次理解了什么,我不知道我现在是否能写下那天夜里我所理解的,我是指某些人和土地之间的联系的一些事情。我所知道的是,哈尔和我站在那里看了尽可能长的时间,然后悄悄离开,回到了镇里。哈尔告诉我,第二天早晨当他去看他们并且安排他们死去的儿子运回家乡的相关事情时,他们都出奇地平静,而且哈尔觉得他们都相当自控。哈尔说他觉得他们明白了什么。“他们有他们的农场,而且他们还有威尔的信可以读。”哈尔说。
(选自《美国语文》,有删改)
依据小说的相关内容,概括威尔的形象特点。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题目。
那家咖啡馆有两道门,她总是从最窄的那扇门进出,那扇门人称黑暗之门。咖啡厅很小,她总是在小厅最里端的同一张桌子旁落座。初来乍到的那段时光,她从不跟任何人搭讪,日子一长,她认识了孔岱咖啡馆里的那些常客。有时候,她会坐到他们中间去,但大部分时间里,她还是喜欢坐她自己的那个专座,也就是说坐最里端的那个位子。
有一天晚上,临近午夜时分,她走了进来,当时我也在场,店里只剩下塔尔赞、弗雷德、扎夏里亚和米海依,他们都坐在同一张桌子边。塔尔赞大叫起来:“哎呀,露姬来了……”起初,她显得有些惶恐,但没过多久她的脸上便绽出了微笑。扎夏里亚站了起来,装出一副很庄严的口气说道:“今天晚上,我为你命名。从今往后,你名叫露姬。”久而久之,他们当中所有的人都叫她露姬,我现在想来,她有了这个新的名字之后,反倒觉得放松了。是的,是放松了。
她的衣着非常讲究,跟孔岱的其他客人形成鲜明的反差。一天晚上,她坐在塔尔赞、阿里·谢里夫和拉欧巴的那张桌子,点了一支烟,她那修长的手指让我心头为之一震。尤其让我吃惊的是,她的指甲熠熠闪亮。
(节选自法国作家莫迪亚诺《青春咖啡馆》)
一部小说给人印象最深的是富于表现力的细节,请你结合上述选段谈谈细节的作用。

同类题3

(题文)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阿姆斯特朗:在月球上留下人类第一个脚印的人
保罗·达根
2012年8月25日,人类首位登上月球的美国宇航员尼尔·阿姆斯特朗因罹患心血管并发症逝世,享年82岁。
奠定阿姆斯特朗历史地位的那次长达195小时的危险飞行——从1969年7月16日“阿波罗11号”升空,到太空舱8天后落到地球——汇集了全世界的目光,在一个美国发生着深刻社会骚动和变革的时代,超越了文化、政治和世代分歧。
“飞行员喜欢飞行”
当平民阿姆斯特朗和他的机组成员、空军飞行员奥尔德林以及科林斯穿越太空时,全世界电视机前的观众见证了一幕扣人心弦的关于技术和勇气的“戏剧”。
站在舞台最中央、冷静并专注的,是一名务实的38岁宇航员,他就是阿姆斯特朗,在后来的几十年中偶尔公开讲述其任务的时候,他的言辞通常是平淡不加修饰的,他的回忆主要是有关操作性问题。他说:“我是,并将永远是,一个穿着白袜子和多口袋工作服的书呆子工程师而已。”与奥尔德林和科林斯不同,阿姆斯特朗从未出版过一部回忆录。
尽管世人多是因为月球漫步记住他的,阿姆斯特朗回忆中的自己在月球表面的生活却是反高潮的,他说:“飞行员在漫步时不会感到特别愉悦。飞行员喜欢飞行。”
“他是我们的唯一选择”
指挥这项历史性飞行任务的使命最终落到了阿姆斯特朗头上,这和他的能力和阅历是分不开的。
尼尔·奥尔登·阿姆斯特朗1930年8月5日生于俄亥俄州西部农业小镇沃帕科内塔。他在16岁生日那天得到了自己的飞行员驾照,尚不到可以独自驾驶机动车的合法年龄。1949年他参加了海军的飞行训练,并最终成为“埃塞克斯”号航空母舰上他所在的歼击机中队里最年轻的飞行员。1966年3月,阿姆斯特朗在从事的“双子座8号”任务所表现出的应对危机的能力给NASA官员留下了深刻印象,3年后他们将“终极任务”的指挥权交给了他。
就在他和奥尔德林持续下降,试图在一个距离地球24万英里的星球上保持平衡的时候,登月舱轰鸣的发动机激起月球尘土形成了雾,干扰了阿姆斯特朗的深度知觉,遮挡住了月球表面的视野。在低于100英尺时,下降发动机的燃料降至临界水平。这意味着阿姆斯特朗只有不到两分钟的时间将登月舱缓缓降落到月球表面上,否则他将面临一个可怕的两难困境。他将要么取消下降,宣告任务失败,代价是***。这是他罕见地走到聚光灯下的行为。一般来说,阿姆斯特朗对于公开露面活动的选择极其挑剔,只局限于与航空航天有关的纪念活动,以及一些能够激发其兴趣的低调集会活动,如科技圈的会议等。
阿姆斯特朗2001年在NASA的口述历史节目中说:“回首过去,我们的确非常幸运,恰好生在这样一个时代,我充满感激。” 
(本文有删节和修改)
【小题1】(小题1)为什么尼尔·阿姆斯特朗是首次登月活动“终极指挥权”的“唯一的选择”?(4分)
【小题2】(小题2)本文行文用了小标题的形式,这样有什么好处?(4分)
【小题3】(小题3)本文是怎样塑造阿姆斯特朗的形象的?(4分)
【小题4】(小题4)文章最后引用阿姆斯特朗的话说:“回首过去,我们的确非常幸运,恰好生在这样一个时代,我充满感激。”你如何看待个人成就与时代的关系?请结合原文和现实人生,谈谈你的看法。(6分)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各题。

拿 枪 的 人

美 奥斯卡·希斯戈尔

我的枪指着他们9个人不知已经多少个小时了。20天的海上漂流,我差不多一直坐在救生艇的尾部,在那儿我可以用枪瞄准控制住所有的人。从他们愤怒的目光里,我知道他们有多恨我!

尤其是水手长杰夫·巴列特。只听他用生硬沙哑的声音说道:“辛德,你是个笨蛋吗?你还能撑多久?你现在就要睡着了!”

我没有回答他。他说的是事实,我大概已经有72个小时不敢闭眼了。我觉得我马上就要睡着了,我知道,只要我一闭上眼睛,他们就会疯狂扑向仅剩的半壶水。

最后半壶水就在我腿边。我们的“蒙塔拉”号船失事后,船长被海浪卷走,剩下我这个三副是船上的最高领导。但现在,我已没有任何身份,任何权威,我只是一个让他们远离这丁点水的残忍的枪手。

暴风雨已经过去了,大西洋的波浪缓缓地起伏,虽然才是上午,但阳光已足可灼伤人的皮肤。我的喉咙也在冒烟。跟他们一样,我也把活下去的希望全放在这一小口水上。我知道,只要我们能期待喝上一口水,就有活下去的理由,我必须尽可能地推迟喝掉这口水的时间。

桨已经停了很久,他们太虚弱了,划不下去了。我面对的9个人已经变成一群满脸胡子、衣衫褴褛、半裸着的野兽,我想我也跟他们一样。有几个人靠在船舷上睡觉,其余的人紧盯着我,准备等我一合眼就跳过来。

杰夫·巴列特离我最近,这个水手长是个秃顶大力士,不但长相凶狠,还一脸伤疤。他曾经参加过上百次的战斗,那些伤疤都是在战斗中留下的。他目不转睛地看着我,其他人的目光也一刻没离开我脚下的水壶。

巴列特不时嘲讽我:“傻瓜,你为什么不放弃?我们每个人都睡足了,而你已经差不多3天3夜没睡了。你不可能再坚持了!”

“今晚!”我坚持说,“今晚,我们就平均分配剩下的水。”

20天前,我们的“蒙塔拉”号军舰遭遇特大暴风雨而沉没。大家奔向救生船时,我挎上了一壶水,并且本能地抓起了我的手枪。除了枪,没有别的办法能阻止巴列特和其他人靠近这壶水。

随着船在平缓的海浪上一起一伏,我的眼皮仿佛有千斤重,睡意正向我迅速靠近。我的脑袋耷拉了下来。

巴列特站了起来,而我已经无法再举起枪。我知道接下来将会发生什么,他会首先抢过水壶,仰头痛饮。到那时,其他人会尖叫着把他撕碎。好了,我已经尽了力,管不了那么多了。

我用尽最后的力气迸出一句:“接枪,水手长。”然后,我一头扑倒在船舱上。在扑倒之前,我就已经睡着了。

不知过了多久,我感到一只手在用力地摇晃我的肩膀。我努力睁开眼睛,但我的头怎么也抬不起来。迷糊中,我听见了巴列特沙哑的声音:“三副,张嘴!这是你那份水!”

我挣扎着坐直了身子,然后看着他们。但是我看不到他们。坏了!我的眼睛瞎了吗?他们的形体在我眼前十分模糊。但马上,我意识到我的眼睛没事。现在已经是晚上,海面一片漆黑,头上的星星在快乐地眨着眼睛。我已经睡了整整一个白天。

我把头转向巴列特。此刻,他正跪在我旁边,一手拿着水壶,一手拿着枪对着其他人。

我惊讶地盯着水壶。他们上午没有喝掉这小半壶水吗?我抬头看着巴列特那张凶狠的脸庞,这张脸除了冷酷,没有任何其他表情。他一定是猜到了我在想什么。

“你在倒下之前对我说:‘接枪。水手长。’”他恼怒地说,“为了这句话,我已经与这些家伙对峙一整天了。”说完,他晃了晃手上那把手枪。“你一旦成为这条船的头儿,”他补充道,“身负指挥的职责并为其他人负责的时候,你思考问题的方式就与其他人不同了,不是吗?”说完,他拔开了水壶的塞子。

我们漂浮了21个昼夜。在这一晚,我们终于被路过的货船“格劳顿”号救起。

(有删改)

【小题1】文中两处画线句的环境描写分别有什么作用?
【小题2】请结合文中与“枪”相关的内容,简要分析“我”的形象。
【小题3】小说以第一人称作为叙述角度,有什么表达效果?
【小题4】请结合故事情节,探究小说主旨。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追风筝的人
卡勒德·胡赛尼
斗风筝比赛是阿富汗古老的冬日风俗。规则是放起你的风筝,割断对手的线。若有风筝线被割断,那些孩子就拼命地追逐那个随风飘移的风筝。对追风筝的人来说,最大的奖励是捡到最后掉落的那只风筝,那是无上的荣耀。每个斗风筝的人都有助手,我的助手——兼仆人与朋友——是哈桑。
那年冬天的一个夜里,距比赛还有四天,爸爸对我说:“我觉得今年你也许能赢得比赛!”爸爸随口一说,却在我脑袋中埋下了一颗种子:好办法!让他看看,他的儿子终究非同凡响。
街上的积雪银光闪闪,天空蓝得无可挑剔。哈桑和我走出大门,雪花反射出白晃晃的光芒,照得我睁不开眼。街上,风筝斗士们在做最后的准备。街道传来欢声笑语,各处屋顶挤满了看客。我朝自家的屋顶看去,爸爸挥挥手,我不知道他究竟是跟我还是跟哈桑打招呼。
“我们得开始了。”哈桑说。
突然间我想放弃,爸爸在屋顶上看着我,他的眼光像太阳那样热得令人发烫。
“我有点不想放风筝了。”我说。
“今天是个好日子。”哈桑说。
我试图让眼光离开我们家的屋顶。哈桑上前一步,低声说了一句让我有些吃惊的话:“记住,阿米尔少爷,没有鬼怪,只是个好日子。”哈桑一眼看穿了我。
“没有鬼怪。”我低声说。出乎意料的是我竟然觉得好些了。
不到一分钟,我的风筝扶摇直上。一个钟头后,空中已经挂着至少四十只风筝,这些风筝如同纸制的鲨鱼,巡游搜猎食物。寒冷的微风吹过我的头发。哈桑在我身旁,他的手掌已被线割得鲜血淋漓。第一批被挫败的风筝断了线,像流星那样划过天空,拖着闪亮的尾巴,散落在附近的街区,给追风筝的人带来奖赏。
我偷眼看向爸爸,寻思他眼下在想些什么。风筝纷纷坠下,而我的仍在翱翔。我双眼不时瞟向爸爸,紧紧盯着他的羊毛衫。
下午三点,阴云密布,太阳躲在它们后面,影子开始拉长。只剩下六只风筝了,我的是其中之一。我双腿发痛,脖子僵硬。但看到风筝一只只掉落,心里的希望一点点增大。
一只蓝风筝在过去那个钟头里大开杀戒。现在,只剩下我的红风筝和那只蓝风筝了。局势紧张得如同我流血的手拉着的线。人们纷纷顿足尖叫:“干掉它!干掉它!”爸爸会不会也在欢呼呢?但我所能听到的是脑袋里血液奔流的声音。
一阵风拉升了我的风筝,我占据了有利的位置。“干掉它!干掉它!”的欢呼声越来越响,仿佛罗马人对着斗士高喊“杀啊!杀啊!”。
“快赢了,阿米尔少爷!”哈桑兴奋得直喘气。那一刻来临了,我合上双眼,松开拉线的手。寒风将风筝拉高,线又在我手指上割开一个创口,接着……
不用听人群欢呼,我也知道我赢了!我看到爸爸站在屋顶边缘,双拳挥舞,高声欢呼。我体验到有生以来最棒的一刻。
“安拉保佑,我们等会儿再庆祝吧。现在,我要去帮你追那只蓝风筝。”哈桑撒腿就跑。
“哈桑,”我大喊,“把它带回来!”
他踢起阵阵雪花,飞奔到街道的拐角处。他突然停下来,转身,双手放在嘴边,说:“为你,千千万万遍!”然后露出一脸微笑,消失在街角之后。
我收回风筝后,寻找每条通道,都没有哈桑的踪迹。我正在担心时,突然听到前面传来一阵声响,这是一条僻静的死胡同。只见哈桑站在末端,拳头紧握,双腿微微张开。在他身后,摆着那只蓝风筝。那是我打开爸爸心门的钥匙。
三个邪恶的大男孩挡住了哈桑的去路。我觉得自己无法呼吸。他们逼近哈桑。
“把风筝给我!”其中一个挥舞着拳头。
哈桑眼里流露出恐惧,可是他摇摇头。“这是阿米尔少爷的风筝。”
“你这个白痴!把风筝给我们。”
哈桑弯腰捡起一块石头。他们一愣,退后一步。
“这是你最后的机会了!”
哈桑高举那只抓着石头的手。
我张开嘴,几乎喊出来。但我没有,我浑身麻木。
他们动手了,哈桑扔出石块,击中了其中一个的额头。他们一拥而上……
有种温热的东西从我眼角流淌下来。我眨眨眼,看见自己依旧咬着拳头,咬得很紧,从指节间渗出血来。我回到一个空无一人的市场,斜倚在一家小店铺紧闭的门前。
十五分钟后,哈桑回来了,手里拿着那只蓝风筝。
“你到哪里去了?我在找你。”我艰难地说,仿佛在吞嚼一块石头。
“老爷会担心的。”他就说了这么一句。他转过头,蹒跚着走开。
事情就如我想象的那样。我打开门,走进那烟雾缭绕的书房。爸爸和拉辛汗在喝茶,听着收音机传出的噼里啪啦的新闻。他们转过头,接着爸爸嘴角亮起一丝笑容,他张开双手,我把脸埋在他温暖的胸膛上,哭起来。爸爸紧紧抱着我,不断抚摸着我的后背。在他怀里,我忘了自己的所作所为。那感觉真好。
  (选自《追风筝的人》,有删改)
【小题1】请概括哈桑的性格特点。
【小题2】随着小说情节的发展,“我”的心理在不断地变化。请简要概括“我”赢得比赛后的心理变化过程。
【小题3】小说节选部分的结尾处写到:“我把脸埋在他温暖的胸膛上,哭起来”,“我”为什么哭了,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小题4】试从风筝对“我”、对哈桑的意义这一角度探究文本中“风筝”的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