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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段在文中有什么作用?试简要分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其他 更新时间:2019-11-27 05: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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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扒手

美希区柯克

那个穿暗色粗格子呢衣服的女子扒斯通口袋时,我正坐在假日旅馆的豪华休息室,翻阅一本杂志。斯通是一位白发苍苍的老绅士,手持拐杖,他在加州有一亿五千万的资产。他刚从我对面的一个豪华电梯出来。那女子从大理石楼梯那边走过去,走得很急,故意装出心不在焉的样子,和斯通撞了个满怀。她赶忙道歉,露出美丽的酒窝,斯通彬彬有礼地鞠了个躬,说没有关系。她扒了他的皮夹和领带上的钻石夹子,而他则毫无知觉,也没有怀疑。她匆匆向休息室对面的出口处走去,同时把扒来的东西放进手提包里。我立刻离开座位,迅速而谨慎地追过去。在我追上她之前,她已经穿过一盆盆的植物,快到玻璃门了。

我抓住她的肩膀,微笑着说:“对不起,请等一下。”她一下子怔住了。然后转过身看我,好像我是从大厅盆景中冒出来的一样。她冷冷地说:“你说什么?”“你和我最好谈谈。”“我一般不和陌生男人谈话。”“我认为我是个例外。”

她棕色的眼睛愤怒地闪了一下,说:“我建议你放开我的手臂,假如你不放的话,我就喊经理了。”“你知道,我是假日旅馆的保安主任。”我告诉她,她脸白了。

我领她穿过拱形入口,到旅馆的餐厅,它就在我们左侧不远的地方。她没有抗拒。我让她坐在一张皮革椅子上,自己坐在她对面。我隔着桌子打量对面的女子,她长着一张古典的脸,显得纯洁、无辜,褐色头发有点卷曲。我猜她大约二十五岁左右。

我冷静地说:“毫无疑问,你是我遇见的三只手中最漂亮的。”

“我——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三只手就是扒手。”

她装出愤怒的样子:“你是在说我吗?”

我说,“没有必要再装傻了。我看见你扒斯通的皮夹和他的钻石领带夹,我坐在电梯的正对面,距离十五英尺。”

她不再说什么,手指摆弄着手提包的带子,痛苦地叹了口气说:“你说的对,不错,我偷了那些东西。”

我伸手过去,轻轻地从她那里取过提包,打开它。斯通的皮夹和领带夹在袋子里面各种女性用品的上面。我翻出她的身份证,暗暗记下名字和地址,然后取出她偷的东西,把提包还给她。

她轻声说:“我,我不是小偷,我要你知道,我不是一个真正的小偷。”她颤抖地咬着下唇。“我有强烈的偷窃癖,我控制不住自己。”

“偷窃癖?”

“是的,去年我已经看过三个精神病医生,但他们没法治疗我。我同情地摇摇头:“这对你一定很可怕。”“是很可怕,”她同意说,“我父亲知道这件事,会把我送进精神病院的!”她的声音发抖。“他曾警告我,只要再偷任何东西,就把我送进医院。”

我轻松地说:“你父亲不会知道今天这里发生的事。”

“他——他不会知道?”

“是的,”我缓缓地说。“斯通先生会取回他的皮夹和别针,我想没有必要张扬这事,这对旅馆也不利。”她的脸开朗起来。“那么……你准备放了我?”我叹了口气:“我想我是心太软了,是的,我准备放你走,但是,你得答应我,不再进假日旅馆。”

“哦,我答应。”

“如果我以后看见你在这里,我就要报警。”

“不会的!”她急切地向我保证。“明天早晨,我要去看另一位精神病医生,我相信他可以帮助我。”

我点点头。“很好,那么——”我转头去看拱形餐厅门外的客人。当我再转回头时,餐厅通街道的门正好关上,那个女子不见了。

我在那里坐了一会儿,我认为她是一个很熟练的职业扒手——她的手法太娴熟了。另外,她非常善于撒谎。

我对自己一笑,站起身,再次走进休息室。但是,我没有坐回原来的座位,相反,我漫不经心地穿过玻璃门上了街。

当我走进人群时,我的右手轻轻地放在外套口袋里那只厚厚的皮夹和别针上。我发觉自己有点为那个女子难过。事实上,自从斯通当天进入假日旅馆后,就一直是我的目标,经过三个小时的等候,就在我要下手扒窃的那十五秒钟内,她突然出现了。

(选自《外国微型小说百年经典·美洲卷》)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女扒手被“我”抓住之后,“冷冷地说”“我一般不和陌生男人谈话”等表情和语言充分体现了其高度的戒备心理。
B.小说描写斯通被盗后“毫无知觉,也没有怀疑”,这里通过间接描写的方法来体现女扒手的偷盗技术十分高超。
C.女扒手辩解自己不是真正的小偷,而是患有偷窃癖,目的是想让“我”相信从而放了她,但“我”并未相信。
D.小说的题目“扒手”很简洁,既点明了写作对象,又高度概括了故事情节,同时还体现了本篇小说的主题思想。
【小题2】小说采用第一人称来叙述,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结尾的设置很有特色,请简要分析其特点和效果。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雪地上的天竺葵

俄罗斯]维克托·阿斯塔菲耶夫

在简陋的农家小屋里,一个酗酒成性的庄稼汉在大吵大闹。他妻子好言相相劝,想让他安静下来。他老拳一挥把妻子打到过道上,吓得孩子们四散跑开了。醉汉开始寻找能打碎的东西,可是,屋子里的家什都已被打破砸烂了。

庄稼汉怒气难平。

忽然他看到窗台上摆放着天竺葵。天竺葵栽种在一个破铁锅里。由于常常忘记浇水,天竺葵靠根部的叶子已经发黑、萎蔫、脱落了。尽管这样,天竺葵还是使出浑身气力活下来,而且还开了花。是一花独数,开在叶子的根茎部分。夜里,近窗户的叶子冻在玻璃上了,炉火烧旺后,它们又渐渐暖和过来。

庄稼汉蹿到窗台前,抓起破铁锅向窗外扔出去,天竺葵连同培育它的土壤一起散落在雪地上。庄稼汉终于安静下来,香香沉沉地睡着了。

整整一夜,天竺葵快活地活着,它没有被冻死。拂晓时分纷纷扬扬飘落起雪花,可怜的天竺葵被白雪覆盖。

白天,庄稼汉找了一块胶合板,想把他昨天砸坏的玻璃挡上,这时他看见了那株天竺葵,它在雪地上黯然神伤。庄稼汉觉得花儿酷似一滴鲜血,他停下了手里的活,呆立窗外。

雪花随着寒风飘舞,不住地摧残着天竺葵,它渐渐消失了。庄稼汉认为天竺葵在白雪覆盖之下也许会更好些、更安静些、更温暖些,不会像在小屋里那么委屈、憋闷。

不久春回大地。窗外的积雪融化了,雪水江成一条条小溪流向四面八方。奔流的雪水把天竺葵的根茎和湿漉漉、黑乎乎的小花送到了峡谷。天竺葵的根部并没有枯死,根须扎进了土壤中,天竺葵重又复活、开始生长了。在峡谷里,天竺葵长出两片新叶,正在崭露头角,不幸的是,山羊正巧在那里觅食,两片鲜嫩的叶子被山羊一口吃掉了。

天竺葵的根须还残留在土里,它再次蓄足了全部力气,又萌发出嫩芽。不巧那里开始破土动工,进行工程建设。庞大的推土机开来了,推土机把土里的根连同新生的嫩芽一起铲了起来,装上了卡车,运到河畔深谷,把土和天竺葵一起卸掉了。

天竺葵在疏松的土堆中不住地晃动、挣扎,渴望着在新地方获得新生。怎奈倾倒在它上面的土愈来愈多,它被埋得愈来愈深。它再也无力展叶、开花了。根须也在土里被压得实实在在的,失去了活力和生机。天竺葵,还有木屑、垃圾、铲起的杂草都混合在土堆当中,逐渐发霉腐烂。

农家小屋主妇把那只破铁锅捡了回来,载种上西红柿秧苗。庄稼汉如同以往那样酗酒,每次拿到工钱后都会喝得酩酊大醉,啰唣不休。仍旧是东寻西找,找到可以砸碎的东西便向窗外扔出去。不过,他再也没有碰那只栽种着西红柿的破铁锅。

(选自2017年第21期《微型小说选刊》)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没有对农家小屋进行细致的描写,只用一个“简陋”就交代了故事发生的背景和庄稼汉日子的贫寒与困苦。
B.庄稼汉殴打妻子,砸碎东西,连窗台上破铁锅里的天竺葵也不能幸免,说明庄稼汉酗酒成性,没有家庭责任感。
C.小说花了大量笔墨描写天竺葵,它在遭逢缺水受冻、散落雪地、置身峡谷、被吃叶子等厄运时依旧顽强地生长。
D.小说中的破铁锅、大雪、峡谷、山羊、推土机等群体意象,象征着底层人们恶劣的生存环境和艰难的社会生活。
【小题2】“雪地上的天竺葵”这个标题有着丰富的含意。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小题3】“他再也没有碰那只栽种着西红柿的破铁锅。”这个结尾耐人寻味。请简要赏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一个小女孩的礼物

伊丽莎白·斯塔·希尔

夜间,雪静悄悄地绵绵而降。

我们一家人——丈夫拉斯,女儿,儿子和我,站在窗口惊喜地朝外望去,多美的景色啊!现在,我们的城镇似乎已披上了圣诞节的盛装。房子围着白绒般的头巾。前天还是光秃枯黄的树木,现在已换上了闪闪发光的冰上衣。甚至连电线杆也戴上了一顶斑白的帽子。呼啸的风声中,人们能听到圣诞节的歌声。

安德烈娅今年15岁,有时既美丽又年轻,有时却笨拙;有时既温和又懂事,有时却像天气那样变幻莫测,像冰雹那样任性。

早餐做好时,我抬头看到安德烈娅还站在窗边。

“你怎么啦?”我问道。

她惊跳了一下:“我在想,学校里的圣诞音乐会上,我决定不了到底穿红羊毛衣,还是绿羊毛衣。”

“两件都不错。”我告诉她。

安德列娅在学校里的乐队中是吹长笛的。乐队总是在圣诞节前举行节日音乐会。

今天我要做的事实在太多了,早上的大部分时间都花在包扎礼物上。在我上楼去拿上衣经过安德烈娅的房间时,惊讶地发现她的房间简直是一团糟,甚至连床也没有铺好。在她的衣橱里是一些没包扎好的礼物,这些礼物远不如我所知道的她计划中要送的礼物多。

“她在哪儿?难道她真的不知道圣诞节前有许多事要做吗?”几分钟后,她上楼来了。

“我……我在隔壁玛格丽特家练长笛。”她环顾了一下房间说,“天啊,这地方需要好好整理一下,是吗?”“确是要整理一下。”我说,“我似乎觉得你还需要再多买一些礼物。”

“你怕我不送你礼物吗,妈妈?”她顽皮地说,“请放心吧,我日夜在计划着,我的心充满着圣诞节的节日气氛。”

圣诞节的日子越来越近,我感到越来越疲劳,越来越忙碌,似乎觉得简直无法在圣诞节前把所有要做的事及时做好。然而,安德烈娅并不分担我的忧虑。我想责任感对她来说等于零。

中午,有客人过来吃午饭,我东奔西跑地把厨房整理好,打开洗碟机想把脏盘子和盆子放进去洗!我眼里噙着泪水,突然感觉忍无可忍:一大堆脏盘子,东奔西跑的忙碌,安德烈娅一点也不帮我做家务……。我怒火冲冲地很受委屈地把脏盘子搁在一边,开始为我的客人准备午饭。从客人离开我家,到我把安德烈娅从学校接出再送她去上长笛课前的这段时间,只够我洗几个盘子。

我到达学校时还怒气未消。安德烈娅兴奋地喊着朝我跑来。但当她看见我的脸色时,就把话咽了下去。

“你总是把该做的事忘了,”我说,“你总是不做好你家里本分的工作,甚至连你自己的房间也不收拾好。你似乎从来也不考虑你会给别人带来多少麻烦。我不知道你在想些什么。你总是那么心不在焉。”我把气话一古脑儿地倒了出来。

当车子快要到上长笛课的地方时,我的话才讲完。安德烈娅一直静悄悄地坐着。当车子停下时,她跳下车子一句话也不说,这可使我意想不到地感到悲伤,难受。难道圣诞节就像这样的过吗?这哪里还有圣诞节的气氛呢?

圣诞节音乐会的那个晚上,拉斯、布莱德和我坐在大礼堂里,安德烈娅和乐队的其他成员一起坐在前面。她穿着绿上衣,看上去非常漂亮。台上合唱队的孩子们男女排成两排。拉斯朝我微笑了一下,又朝台上点了点头。

当音乐会开始时,我的心情也开始轻松起来。音乐似乎舒畅了我紧张的神经,年轻人合唱着新的和老的圣诞节的歌曲,而美妙的音乐使我产生了一种温暖和满足的心情。

随着音乐教师报了最后一个节目,歌名是《这就是一个人向往的乐趣》。接着他补充说:“这最后的节目是独奏,因为演奏者要使她家里的人惊讶一下,所以她的名字没有被列入节目单上。下面由安德烈娅·希儿表演长笛独奏。”

我由于惊奇而喘着气。当安德烈娅上去站在台上时,我眼里激动的泪花使我看不清她了。正当她要举起长笛放到嘴边时,她的目光直射她的父亲,弟弟和我,并愉快地向我们欢笑着。我们对台上这个容光焕发的女孩的亲密感情,似乎使我们4个人一起脱离了世俗,飘飘欲仙。

我感觉从来也未听到那种美妙的音乐。安德烈娅已懂得了这个我还不能明白的真理:爱比需要做一些小事情更有意义。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正确的一项是(  )
A.我们一家人——丈夫拉斯、女儿、儿子和我,让房子围着白绒般的头巾,甚至给电线杆也戴上了一顶斑白的帽子。
B.有时既美丽又年轻有时却笨拙;有时既温和又懂事,有时却像天气那样变幻莫测,由此可见安德烈娅是个圆形人物。
C.“我在想,学校里的圣诞音乐会上,我决定不了到底穿红羊毛衣,还是绿羊毛衣”一句充分证明安德烈娅是个没有主见的孩子。
D.倒数第二段最后一句通过全家人的感受来写安德烈娅的表演,“脱离了世俗,飘飘欲仙”形象地表现出全家人的感动。
【小题2】结合全文,说明“小女孩的礼物”的寓意。
【小题3】关于小说的主人公,有人认为是安德烈娅,有人认为是“我”,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
侯爵夫人的肩膀
(法)埃米尔·左拉
侯爵夫人躺在垂着黄色锦缎帐幔的床上。直到晌午,她听见时钟悦耳的铃声,才决心睁开眼睛。
卧室里温馨宜人。地毯、门窗的软帘挡住了严寒,使春闺成了安乐窝。温暖的空气里飘溢着香水的芬芳。春天常驻此间。
侯爵夫人刚一醒来,就惦记着什么事。她掀开锦衾,按铃召唤女仆朱丽。
“您叫我吗,夫人?”
“天气回暖了吗?”
哦!豁达仁慈的侯爵夫人!她问话的语调那么焦急!
她首先想到的是天寒地冻,朔风凛冽,虽然这些她并未感受到,然而穷人的茅舍陋室怎能经受这肆虐的狂风?她问到苍穹是否怜贫惜贱!她希望能心安理得地饱享温暖,而不必为那些被冻得浑身瑟缩的人担心。
“街上雪化了吗,朱丽?”
女仆把晨衣附在烧旺的壁炉上烘热,递给了她。“不,夫人,雪没化;天反而更冷了……刚才在公共马车上发现有个人被冻死了……”
侯爵夫人像孩子一样欢心雀跃,拍手叫道:“啊,这太好了!早餐后我滑冰去!”
朱丽小心翼翼地挽起芙蓉帐,以免强烈的光线刺痛娇媚夫人的温柔的双眸。积雪那令人赏心悦目的反光,映进卧室。天空灰蒙蒙的,它那美丽的色调使侯爵夫人想起昨晚在部长家庭舞会上穿的珍珠色的连衣裙。这条连衣裙所镶的白色花边,酷似此刻在灰色天空映衬下,显得如此淡雅的屋檐上积雪的花纹。
昨晚的侯爵夫人是妩媚风流的,她的崭新的钻石首饰与她太相宜了。她清晨五点才就寝,所以此刻有些头疼。但她仍坐到镜前,朱丽挽起她的金色云发。夫人的晨衣滑落下来,露出粉肩和玉背。
曾经陶醉于侯爵夫人粉肩的整整一代人,如今都已年老。自从政权稳固,雍容华贵的夫人们能在杜尔里宫袒胸露背地婆娑起舞以来,侯爵夫人在名流咸集的正式社交场合,是那样醉心于卖弄自己动人的粉肩。
她恣意新奇,把连衣裙有时从后背裁开,露出玉背,几及纤腰;有时从前面裁开,几乎露出胸脯。亲爱的夫人渐渐地,接二连三地把天赋的一切诱人的隐秘,都公之于众。
描绘侯爵夫人的粉肩是没有意义的。它如同新桥一样大名鼎鼎,十八年来在一切盛大的宴会上,它始终引人注目。不论何处,在沙龙、剧院或其他场所,哪怕只看到她那赤裸的肩膀的一丁点儿,就知道:“啊,那是侯爵夫人!我认得她左肩的黑痣!”
再有,这粉肩的美丽:白皙、丰腴、撩人欲醉。它被达官贵人的目光,盯得如同被人群的脚磨光的青石板一样,光滑异常。
大自然究竟用什么材料造就了它,何以光阴荏苒,而它却经久不衰,犹如公园里露天屹立、饱受风雨侵袭的裸体像。
侯爵夫人凭借这肩膀获得某种成功。她披肝沥胆地效忠于亲爱的政府,并充分运用了自己闻名遐迩的粉肩的魅力。她历来手腕高超,不论是在杜尔里宫和部长们周旋,或是在大使馆应酬那些巨富豪商,她都应付裕如。她以笑靥诱惑意志薄弱者,在选举中她为了团结众人,尽量敞露胸怀,直到最固执的反对派倒戈支持她这一边。
侯爵夫人在朱丽的侍候下,进了早餐,修饰一番,便穿着漂亮的波兰服装,滑冰去了。她滑冰技巧极好。
公园里天寒地冻。严寒使滑冰的夫人们的鼻子、嘴唇发疼,风好像将一把把细沙子扔到她们脸上。夫人笑逐颜开,她觉得挨点冻很有趣。她不时走到湖岸的篝火旁,烤烤自己的脚。然后她又在冰上驰骋,像乳燕展翅,贴近地面,在严寒中飞翔。
啊,多么痛快!幸亏没有解冻,真是太好了!夫人整个星期都可以滑冰了。
归途中,她看见在爱丽舍田园大街岔道的树下,有一个被冻得半死的讨饭女人。
“可怜的女人!”夫人以感动的口吻念叨。
由于四轮马车奔驰太快,夫人来不及掏钱包,于是将自己的花束,一把大约值五路易的白丁香,扔给了讨饭女人。
(有删改)
请概括小说开头两段环境描写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