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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永远的军人
张雪芳
七十多岁的郝爷知道自己快要不行了,指了指衣橱上面的樟木箱,对老伴儿说:“衣服我放在里面了,走时叫孩子们帮我穿上,还有那顶军帽,也要给我戴上。”老伴儿抹着老泪点了点头。
没过几天,郝爷就闭上了眼睛。老伴儿赶紧叫儿女们搬下那个樟木箱,拿出那身郝爷多年前就为自己准备好的衣服。儿女们一看,又是军装,郝爷穿了一辈子的军装,这走了还要穿?儿子说:“换身体面点儿的衣服吧。”母亲坚持道:“不行,这是你爸生前特别叮嘱的,他喜欢穿军装,他觉得特体面!”儿子无语,就随了老爷子吧,也算尽孝了。
说起这套军装,它的来历可不小。
那一年,郝爷在镇上做河道保洁员,每天摇着船在镇内的小河里转悠,凡是河里的垃圾都得捞起来,保持小河干净。有一回,郝爷把船停靠在一户人家门前的河岸边,借着树荫吸烟。突然,他听到有呼救声,声音不大,时断时续,郝爷竖起耳朵,不错,声音分明就是从岸边的窗户里传出来的。郝爷马上跳上岸,向那户人家奔去。果然,房屋里有个老人全身着地,直挺挺地趴着,正拼命地喊救命。郝爷慌忙地跑上前,背上老人直奔医院。幸亏医院离得不远,但把老人背到那里,郝爷已经累得气喘吁吁。
最后,老人的命救了过来,但还是半身瘫痪了,而且说话含糊不清。
医生说:“办个住院手续,住几天,观察下情况再说。”
郝爷愣了愣:“我去办吗?”
医生说:“不然呢?送他来的就只有你吧。”
“我?我只是个路人,”郝爷解释说,“我不认识那个老人的。”
医生明白了:“那你赶紧去他家附近问问,最好能通知到他的家人。”
“好,好的。”郝爷一迭声地说。
郝爷在老人家附近换家挨户打听,原来情况是这样的:老人有一个儿子,二十出头就去当兵了,有近三十个年头了,一直都在部队。老人平时身体很好,都是自己照顾自己的。
郝爷问:“有谁知道他儿子的电话?”
邻居们都摇头:“他儿子很少回来的。”
郝爷只得重新回到医院。躺在病床上的老人,嘴里不停地咕噜着什么。
郝爷附上前去,问:“老爷子,您儿子的电话还记得吗?”
老人睁大了眼,含糊不清地说:“部……部队,兵……当兵。”如此反复,老人就只会说这几个字了。
郝爷无奈,既然救了人家,总不能撒手不管吧。何况他儿子还是个军人。军人!郝爷看了看自己穿着的那身军装,一下子振奋了精神。为老人办了住院手续,郝爷就担负起了照顾老人的重任。
在郝爷的照顾下,老人的身体恢复得很好,很快就出了院,在家进行调养。郝爷可是忙得团团转,除了工作就是往老人家里跑。二十多天后,老人的言语才渐渐清晰起来。
老人感激地望着郝爷:“谢谢你救了我的命,还一直来照看我!”
郝爷笑呵呵地说:“您儿子保家卫国,我照看一下您也算对他的支持吧。”
老人看着郝爷一身军人打扮,问:“你是复员军人吧?”郝爷便哈哈地笑。老人也笑,说:“就是嘛,这军人素质就是高。”
郝爷喜欢穿军装,自从十五岁那年一个老军人送给他一套军装后,他就再也没穿过别的衣服。郝爷的军装虽旧,却总是清清爽爽的。郝爷常说,穿军装让他感到荣耀且充满正气。
一个月后,郝爷见到那位军人儿子,郝爷一看他的肩章,吓了一大跳——原来是个首长。老人的儿子对郝爷千恩万谢,并一定要重金谢他。郝爷不好意思地说:“一点儿小事,不用客气的。”后来,老人的儿子不知从哪儿得知郝爷喜欢军装,就送给了他一套崭新的军装,还有一顶军帽。郝爷一看到那套军装,眼睛都亮了。
老伴儿一直记得,郝爷是捧着那身军装回的家。到了家,都不许老伴儿碰一碰,说:“这可是首长送我的,我得好好珍藏,‘走’的时候穿。”那时候,郝爷的身体还硬朗。
郝爷走了,穿着那身崭新的军装,戴着那顶崭新的军帽,很威武的样子。
镇上的老营长来为他送行,惋惜地说:“可惜呀,这么好的人,却没当上兵。”
在场的许多人都惊讶地望着老营长:“郝爷不是军人?”
老营长说:“当年他是在我手里应征的,条件都合格,只因是三代单传,他的祖母死活不让他去,结果就没去成。”
啊?哟……人们的心情沉重起来。
可是,看着郝爷,每个人都觉得,他就是军人。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跳上岸”“奔去”“跑上前”“背”“直奔”等一系列的动作及行为,表明郝爷救助生病老人时是毫不犹豫的,充分表现了他见义勇为的精神。
B.老人看到郝爷穿一身军装,便问郝爷是不是军人,而郝爷笑而不答,老人便猜出郝爷的真实身份不是军人,但仍然称赞郝爷具有军人的素质。
C.虽然老营长并不是小说中着意刻画的人物,但是通过他的话语告诉读者,郝爷的真实身份并不是军人,以及郝爷当年未能参军的原因。
D.郝爷是一位极普通的人物,但他拥有着军人情结,其作为彰显了军人精神,从题目“永远的军人”来看,作者对郝爷怀有敬仰与赞美之情。
【小题2】小说结尾为什么说“每个人都觉得,他就是军人”?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在叙事上有怎样显著的特点?有何作用?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03-13 04:3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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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传统的经济学理论认为,消费者去市场上进行购物,只需要比较不同物品的性价比,然后根据自身的收入总量进行最优权衡。至于市场的具体形式、商业模式的具体内容、消费平台的具体载体等看似千差万别,但在传统经济学理论中都是一样的。消费者大可无视这些形式上的差别,直奔性价比的主题。

不过从实际生活来看,这种理论的高度抽象似乎还并不完全准确。举例而言,即便是在同一个菜市场中,卖菜的摊贩和消费者之间也并非纯粹的利益博弈。我们可以进行如下的思想实验:假设一个有情有义型摊贩和一个有情有义型消费者相遇,相互之间认同,交易自然顺利。摊贩可能会额外附赠物品给消费者,或者在消费者没带够钱时给予信用;消费者则会长期在该摊贩那里购物。消费者和摊贩之间建立信任,能够大幅度节约筛选成本、信息成本以及谈判成本。重要的是,双方基于信任建立的长期合作关系,能够进一步节约交易成本。基于认同形成的信任,基于信任形成的长期合作关系,会让双方都身心愉悦,从而效用大幅度提升。这种效用被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丹尼尔·卡尼曼称作“体验效用”。

体验效用的说法也触发了一种新的经济模式,即“体验经济”。当前,体验经济在全球盛行,不仅形成了相对独立的经济形态,而且还在逐步改造传统的经济模式。

作为理性经济人的消费者所需要的是市场给予充分的选择,消费者通过“用脚投票”来表达偏好。那么,对于消费者来说,是否选择越多越好?按照传统的经济学理论,只有选择足够多,消费者的“用脚投票”才能够起作用。但事实上,当同类商品达到几十种甚至几百种时,消费者根本无法作出比较。只有当商品种类适度时,消费者才能愉悦地作出权衡。消费者的认知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没有能力去比较众多物品。而当消费者存在诸多认知偏见时,理性经济人假定也就不成立了。

而当消费者“用脚投票”机制失灵时,就会寻求改变。“用手投票”机制由此开始变得重要。所谓“用手投栗”,就是让消费者参与消费和生产的过程,获得更多的信息,从而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难题。通过参与,产品和服务可以更贴合消费者的偏好,从而增进消费者的福利。此外,消费者可以充分体验整个消费过程,从中获得巨大的愉悦,即体验效用。

通过引入体验效用,可以充分揭示消费者的真实行为。首先,消费者并非是一个完全的理性经济人,而是一个理智和情感并存的人。情感因素会让消费者关注市场交易过程中的非货币因素,比如诚实可靠、互助包容等。非货币因素在消费者决策中形成框架,从而影响消费者的判断。事实上,市场可以不是冷冰冰的交易,而是充满人情味的交易,后者更容易形成长期信任的合作关系,比如一些百年老店长期保持好声誉的关键,就是情感因素。其次,消费者具有社会性。这种社会性导致消费者在市场交易中更加注意社会网络、规范和习俗的作用,更加在意社会互动,甚至会表现出利他、互惠和公平等社会偏好。具有社会性的消费者并不认同纯粹的自利商业行为。比如,在旅游经济中,强制消费会导致游客厌恶,使得商业行为难以可持续。

(摘自周业安《体验经济缘何盛行》)

【小题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市场交易是一种利益博弈,消费者总会根据自己收入总量和物品性价比作最优权衡。
B.体验经济之所以取代传统经济模式,是因为传统经济模式无视市场交易中人的情义。
C.市场交易过程中,既有货币因素,也有非货币因素,都会影响到消费者的选择。
D.真正理性的经济人,必会表现出利他、互惠的社会偏好,而不认同自利的商业行为。
【小题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在质疑传统经济学理论的基础上引出“体验经济”这论题,进而逐层论证。
B.文章引用丹尼尔·卡尼曼“体验效用”的说法,利用权威观点增强了论证的说服力。
C.文章主要采用事实论据,对传统经济学理论进行反驳,间接论证了体验经济产生的原因。
D.文章末段从消费者的情感性和社会性两个方面分析,论证了体验经济盛行的必然性。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从总体上看,有情有义型摊贩比纯粹自利型摊贩更容易赢得消费者的信任,交易成本更低,获得的利润更多。
B.“用脚投票”机制失灵时,人们会采用“用手投票”机制,但“用手投票”机制未必优于“用脚投票”机制。
C.经济活动是复杂的,并非简单的利益博弈,有时候人情、习俗之类的因素也是商业行为得以持续发展的关键。
D.体验经济模式中,企业、商家让消费者参与、体验生产和消费过程,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他们对消费者的尊重。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鲍勃•迪伦:迷人之谜
柏琳
鲍勃•迪伦是谁?
1985年,电影导演斯科特•科恩采访鲍勃•迪伦时这样描述他:桂冠诗人,身穿摩托夹克的先知,神秘的游民,衣衫褴褛的拿破仑,一个犹太人,一个基督徒,无数的矛盾集合体。完全不为人所知,像一块滚石。他曾经被分析、定级、分类,钉在十字架上,定义、剖析、调查、检验、拒绝;但是从来没有被弄明白过。
1941年5月24日,迪伦出生于美国明尼苏达州,原名罗伯特•艾伦•齐默曼。少年时他便显示出音乐天赋,10岁自学了吉他、钢琴、口琴等乐器。高中时,他就加入了一个小型摇滚乐队。
1959年,他进入明尼苏达大学。同年,他读到杰克•凯鲁亚克的《在路上》,也读到另一本“垮掉的一代”的著作《裸体午餐》。他说:“我完全爱上垮掉的一代、波希米亚、咆哮那群人、凯鲁亚克、金斯堡、柯索、费林格提……他们对我的影响就如同猫王对我的影响一样。”也许是受到某种感召,这个少年在刚满20岁时从大学辍学,孤身一人来到纽约,即将开始一段美国民谣的传奇。去纽约之前,他给自己起了“迪伦”的艺名。
1962年,他发行处女专辑《鲍勃•迪伦》。1963年,他第二张专辑中的《答案在风中飘》成为20世纪中下叶美国民权运动和反战运动的“圣歌”。
1964年,《时代变了》发行,被认为是迪伦的“抗议专辑”。他的朋友艾伦•金斯堡在听到那首《暴雨将至》时号啕大哭,“薪火传承到了新的一代,从早期的波西米亚和垮掉的一代,到寻找光明和自我激励的这批年轻人。这些诗词简直就像《圣经》箴言一样,撼动人心。”《答案在风中飘》和《暴雨将至》等作品,使他迅速成为民权运动的音乐代言人。这些表达对核武器军备赛的担忧,以及有关贫困、种族歧视、监狱、沙文主义、战争、反思原教旨主义等内容的歌曲,迪伦只花了20个月就全部写完了。
此后,他对于加之于身的各种标签都感到厌倦,刻意要与60年代轰轰烈烈的反叛文化运动保持距离,他说:“我不想再为任何人写歌,不想成为什么代言人,我只想从我的内在出发来创作音乐。”1964年另一张专辑《鲍勃•迪伦的另一面》中,已经不见抗议歌曲的影子。
“我不是任何一代人的宴会司仪”,当人们期待迪伦能成为民权运动的旗帜时,他这样回答。他走了另一个极端——1965年的新港音乐节上,鲍勃•迪伦给民谣音乐插上了电。1965年美国迎来了抗议运动的高潮,迪伦却带上一把电吉他,给一个彷徨的时代诊断了病症:“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你孑然一身,你无家可归,你默默无闻,像一颗滚石。”这首收录在专辑《重返61号公路》里的摇滚乐,叫做《像一块滚石》,几十年后被《滚石》杂志评为500年来最佳歌曲的第一名。当时,迪伦不仅在政治上被视为脱逃的懦夫,也被视为民谣的叛徒。但对迪伦来说,这首歌不仅意味着他找到了文学和音乐间的通道,更意味着一场挣脱——从一个“抗议歌手”的躯壳逃往自己灵魂深处。此时,他的兴趣转移到了诗歌和小说上,因为这不受歌词长度限制。他呆在纽约的公寓里,埋首大堆书籍,陷入了疯狂的诗歌阅读中,读兰波也读布莱希特,喜欢艾略特,还曾为爱伦•坡的《钟》谱上吉他曲。“我就这样训练自己的思维,丢掉不好的习惯,并学着让自己沉静下来。我读了整本的拜伦的《唐璜》,从开始到结束都集中精神,同时还有柯勒律治的《忽必烈汗》。”
70年代末,当嬉皮士文化与政治风潮过去后,人们更关注他的诗歌天赋。
1996年鲍勃•迪伦正式获诺贝尔文学奖提名,“垮掉的一代”中最杰出的作家艾伦•金斯堡在推荐信中写道:“他的作品帮我们恢复了音乐与诗歌之间至关重要的联系。”
迪伦的文学传统是深厚的。2000年,曾被誉为“每个诗人梦寐以求的评论家”的克里斯朵夫•瑞克斯曾在迪伦演出后台问他最近读什么书,迪伦脱口而出:莎士比亚。瑞克斯后来撰写了《迪伦对原罪的先见之明》,将迪伦称为“当代美国最好的用词专家”。
80年代至今,迪伦逐渐减少了发行唱片的数量,他全身心爱上了巡回演出,重新回到了行吟歌手的传统。怀旧者鲍勃•迪伦,用巡演的方式,做回了一个吟游诗人。事实上,这才是伟大文学的源头所在——无论是西方的《荷马史诗》还是东方的《诗经》,文学最初是用来歌唱的。
歌唱者本就是诗人,而诗人鲍勃•迪伦的灵魂,也是文学的灵魂。
(选自2016年10月15日《新京报•书评周刊》,有删改)
相关链接:
①在诺奖历史上,曾数次把奖项授予“非文学”人士,最出名的当属英国哲学家伯特兰•罗素(1950年)和英国首相温斯顿•丘吉尔(1953年),而2015年的诺奖得主阿列克谢耶维奇,严格意义上也是一个记者,并非作家。但是,把文学奖颁给一个歌手,却是头一次。2016年诺贝尔文学奖评委会给予鲍勃•迪伦的颁奖辞是:“在伟大的美国歌曲传统中创造了新的诗歌形式。”
②鲍勃•迪伦的传记作者戴维•道尔顿称他为“最多变的灵魂”,但迪伦认为:“我确实从来都只是我自己:一个民谣音乐家,用噙着泪水的眼睛注视灰色的烟雾,写一些在朦胧光亮中漂浮的歌谣。”。
【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A.摇滚乐《像一块滚石》是迪伦的代表作,它体现了歌手对自身灵魂的探索,使迪伦迅速成为民权运动的音乐代言人。
B.音乐与文学对于迪伦来说,具有相通性,都意义非凡,两者的价值与魅力在他身上得到了圆融体现。
C.二战之后,“垮掉的一代”风靡美国,这对年轻的迪伦有很深刻的影响,促使他开始寻找属于自己的传奇。
D.作为“垮掉的一代”作家群中的代表,艾伦•金斯堡在思想上与迪伦产生了高度共鸣,非常肯定迪伦音乐的价值与意义。
【小题2】作者为什么称鲍勃•迪伦是“迷人之谜”?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小题3】鲍勃•迪伦几次受到诺贝尔文学奖青睐的原因是什么?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文章,回答下列小题。

月到天心

林清玄

二十多年前的乡下没有路灯,夜里穿过田野要回到家里,差不多是摸黑的,平常时日,都是借着微明的天光,摸索着回家。

偶尔有星星,就亮了很多,感觉到心里也有星星的光明。

如果是有月亮的时候,心里就整个沉淀下来,丝毫没有了黑夜的恐惧。在南台湾,尤其是夏夜,月亮的光格外有辉煌的光明,能使整条山路都清清楚楚地延展出来。

乡下的月光是很难形容的,它不像太阳的投影是从外面来,它的光明犹如从草树、从街路、从花叶,乃至从屋檐下、墙垣内部微微地渗出,有时会误以为万事万物的本身有着自在的光明。假如夜深有雾,到处都弥漫着清气,当萤火虫成群飞过,仿佛是月光所掉落出来的精灵。

每一种月光下的事物都有了光明,真是好!

更好的是,在月光底下,我们也觉得自己心里有着月亮、有着光明,那光明虽不如阳光温暖,却是清凉的,从头顶的发到脚尖的指甲都感受月的清凉。

走一段路,抬起头来,月亮总是跟着我们,照着我们。在童年的岁月里,我们心目中的月亮有一种亲切的生命,就如同有人提灯为我们引路一样。我们在路上,月在路上;我们在山顶,月在山顶;我们在江边,月在江中;我们回到家里,月正好在家屋门前。

直到如今,童年看月的景象,以及月光下的乡村都还历历如绘。但对于月之随人却带着一丝迷思,月亮永远跟随我们,到底是错觉还是真实的呢?可以说它既是错觉,也是真实。由于我们知道月亮只有一个,人人却都认为月亮跟随自己,这是错觉;但当月亮伴随我们时,我们感觉到月是唯一的,只为我照耀,这是真实。

长大以后才知道,真正的事实是,每一个人心中有一片月,它是独一无二、光明湛然的,当月亮照耀我们时,它反映着月光,感觉天上的月也是心中的月。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心里都有月亮埋藏,只是自己不知罢了。只有极少数的人,在最黑暗的时刻,仍然放散月的光明,那是知觉到自己就是月亮的人。

这是为什么禅宗把直指人心称为“指月”,指着天上的月教人看,见了月就应忘指;教化人心里都有月的光明,光明显现时就应舍弃教化。无非是标明了人心之月与天边之月是相应的、含容的,所以才说“千江有水千江月,万里无云万里天”,即使江水千条,条条里都有一轮明月。从前读过许多诵月的诗,有一些颇能说出“心中之月”的境界,例如王阳明的《蔽月山房》:

山近月远觉月小,便道此山大于月;

若人有眼大如天,当见山高月更阔。

确实,如果我们能把心眼放开到天一样大,月不就在其中吗?只是一般人心眼小,看起来山就大于月亮了。还有一首是宋朝理学家邵雍写的《清夜吟》:

月到天心处,风来水面时;

一般清意味,料得少人知。

月到天心、风来水面,都有着清凉明净的意味,只有微细的心情才能体会,一般人是不能知道的。

我们看月,如果只看到天上之月,没有见到心灵之月,则月亮只是极短暂的偶遇,哪里谈得上什么永恒之美呢?

所以回到自己,让自己光明吧!

(选自林清玄菩提系列散文《星月菩提》)

【小题1】本文主体写的是月,开头第一段为什么要从“抹黑回家”写起?
【小题2】文章题为“月到天心”,请说说这个文题有什么好处?
【小题3】作者在文中引用了王阳明的《蔽月山房》和邵雍的《清夜吟》两首诗有何作用?
【小题4】文中的“月”被赋予了怎样的含意?作者借“月”表达了怎样的人生哲理?请予以探究。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隐私保护与法治文明

王歌雅

随着我国法学界对隐私权问题研究的深入,有关隐私权理论的架构日趋成熟,并日益形成严谨完备的体系:首先,隐私权的界定日益廓清。隐私权应界定为公民的私人信息、私人活动、私人空间不被窥视、窃听、刺探、披露的一种独立的人格权。其次,隐私权的范围具体明确。它包括私人信息、私人活动、私人空间。私人信息,指与他人无关的个人资料。再次,隐私权的救济措施完备具体。对隐私权予以救济,须把握侵害隐私权的构成要件及相应的救济措施。其构成要件包括: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客观上实施了侵害他人隐私权的行为;给他人造成了损害后果;侵权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救济措施包括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和支付精神赔偿金等。第四,隐私权的相关法益冲突得到平衡。一是平衡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知情权,通常被界定为自然人有权知道他应当知道的事情的权利。其具体内容包括知政权、社会知情权、个人信息的知情权、法定知情权。当知情权得到满足时,必然会触及他人的隐私权,即某一当事人所要实现的知情权的内容,恰恰是另一当事人的隐私权所要保护的内容,从而形成权利的对撞。为协调权利冲突,将权利的损害降至最低点,有必要在谨慎、公允的前提下,让隐私权作出让步,而使知情权得到基本满足。而满足了知情权须以尊重和维护隐私权为前提。二是平衡隐私权与公开权的冲突。公开权,通常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的姓名、肖像、角色的拥有、保护和进行商业利用的权利。公开权实现得越充分,隐私权所保留的空间就越狭小。但公开权是否行使以及在何种范围内行使,只能由权利主体自行决定,他人不得僭越;否则,便构成对他人隐私权的侵犯。

将隐私权作为一项独立的人格权界定在民法典中,既是法治文明的体现,也是法制进步的标志。其社会价值体现在三方面:一是凸现了对人格尊严的高度尊重。无论在社会领域,还是私人空间,人格尊严的享有及不被侵犯均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标志。法律通过保护隐私权来维护公民的人格尊严,保障其内心安宁和精神愉快,体现了法治的人道主义和法律的人文关怀。二是显现了人格权立法的稳步发展。隐私权作为一项独立的人格权已属不争的事实。以法律的形式将其明确规定,既完善和发展了我 的民事立法,又使公民隐私权的保护实现了有法可依。这对协调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冲突,实现对公民隐私权利的高度尊重是有积极作用的。三是弘扬了尊重隐私的良好风尚。尊重隐私和保护隐私,既是道德的要求,也是法律的要求。通过法律的警示功能和强制功能,可以使尊重隐私逐渐内化为我 公民的内心信念和价值判断,内化为他 的法律责任和人文精神,这将是一个历史性的进步。

(摘自2003年4月15日《光明日报》有删节)

【小题1】下列有关隐私权、知情权、公开权、保护权关系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拥有隐私权就应该享有保护权。
B.隐私权和保护权是一种权利的对撞,不可协调。
C.公开权和隐私权利益关系成反比。
D.公开权和知情权具有相辅相成的关系。
【小题2】下列说法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在个人的隐私方面主观上有过错,客观上受到了他人的侵害,从而使自己产了损害后果,隐私权才得以救济。
B.为使知情权和隐私权得以协调、缓冲,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要尊重和维护隐私权,二是要在谨慎、公允下让隐私权作出让步。
C.隐私权的界定,是法制进步的标志,法制文明的体现,是对我 民事立法的完善和发展。
D.保护隐私是对人格尊严的高度尊重,也是对人格权立法的推动,是道德的要求也是法律的要求。
【小题3】根据原文提供的信息,以下推断有误的一项是
A.满足知情权必然干涉别人的隐私权,而超越权利主体行使公开权则是对权利主体隐私权的侵犯。
B.隐私成为一种隐私权,这是法律的一种进步,也是历史性的进步。
C.我国法学界对隐私权的深入研究,从理论上讲业已成熟且形成了严谨完备的体系。
D.隐私权在民法典中的确立,体现着法治的人道主义和法律的人文关怀,享有隐私权也应负法律责任。

同类题5

阅读下文,完成各题。

秋渐深

李娟

①秋天来了,秋分一过,晨起漫步江畔,白露满地。树叶、草尖上都挑着颗颗晶亮的露珠。节气和植物,犹如一对恋人,配合得默契贴心,情投意合。他的一个眼神,一个微笑,一个温柔的姿势,她都已心领神会。

②桂花开了,细碎的金色花瓣,宛若星星,人从树下走过,落花细细香满衣。起风的夜里,花香伴着虫鸣如流水般一潮潮地涌进窗来,花香袭人。忽然想起《红楼梦》中宝玉的丫鬟也叫袭人。贾政责问是谁取了这么一个鬼精的名字,宝玉说,她本姓花,有一句古诗“花气袭人知昼暖”,所以就给她取名袭人。夕月一弯的秋夜,枕着阵阵花香入眠,无限花香染梦境。

③午后,走进寂静的山林,手里携一本德富芦花的《自然与人生》,他写道:“走在山间小路上,芒草,萱草牵吾衣,着实可爱。”我仿佛和他一同走进秋的深处。树上的叶子渐渐凋零,每一棵树变得疏朗透明起来。金黄的,褐色的叶子铺满树下,如同厚厚的花毯。远远的看见一棵树,擎着深红的树冠,枝桠上挑着颗颗闪亮的红星星,走进了细看,原来是一树红灯笼似的柿子。

④榉树的叶子一日日红了,细细密密的红叶像一叶小舟,驶向秋之深处。踩着沙沙的落叶,偶然会听见咕噜咕噜石子落地的声响,其实那不是石子,是山中松子落。枝桠上蹲着几只斑斓的鸟儿,坐在枝头阳光下说着悄悄话,让人想到“林静鸟谈天”。

⑤田野里,收割后的稻草一捆捆一簇簇相依在一起,一夜夜秋风袭来,秋深露重,它们只有依偎在一起取暖。

⑥艾草枯黄了,静静地立在山坡上。每年端午时,人们将它一丛丛抱回家,捆绑好立在家门前,或是用艾叶熬了水给孩子洗澡,等到夏天来了,孩子不会招蚊虫叮咬。《诗经》有云“彼采艾兮,一日不见,如三岁兮”,原来艾草是伴着爱情从千年前的诗歌中向我一步步走来。那位布衣诗人走在山野间,看见青青的艾叶随手拈来握在指尖,思念就如潮水般涌起。他的诗句随风飘远了,落在《诗经》的泥土中,开出了深情、朴素的花朵,流传了千年。

⑦幼年时在乡下,秋意正浓的时候,奶奶带着我去山坡上采摘野菊花。一丛丛野菊花如邻家的小女孩,穿着金黄色的布衣裳,梳着两个歪歪扭扭的小辫,冲着我张开笑脸。她们三五成群聚在一起,在秋风里交头接耳地说话。奶奶说,将野菊花在太阳下晾干了,装在枕头里,可以清火、明目、安神。我的竹篮里只采了薄薄的一层,就嫌累了,蹲在草里找蒲公英。蒲公英一枝枝白了头,我拔了一枝,小心翼翼捏在手上,轻轻地吹一口气,蒲公英的孩子们就随秋风飞远了。我也是蒲公英的孩子,光阴的秋风一次次将我吹远了,望不见童年,望不见奶奶,望不见故园。

⑧我很喜欢作家汪曾祺先生一段话:“文求雅洁,少雕饰,如春初新韭,秋末晚菘。”一直不知道“菘”是什么样精致的蔬菜,是秋末的一味美食。那日翻开《诗经》就看见它,原来是一棵青翠的大白菜。如同农家一个粗衣旧服的小闺女,一日进了学堂,戴眼镜的老师问她叫什么名字,她说叫丫头,众人捂着嘴笑,老师就像随手给丫头取了大名“菘”,使得这个水灵灵的小丫头整个人一下子优雅、端庄起来。秋末,清炒大白菜时配上黄的姜丝和几丝红辣椒,盛在青花瓷盘里,分外悦目,爽口宜人。

⑨秋风萧瑟天气凉,草木摇落露为霜。几场秋雨,将天空洗得犹如碧玉一般明澈。所有的树木渐渐落尽繁华,疏朗的枝桠伸向晴空,大自然庄严、肃穆的季节来了

⑩人过了而立之年,才渐渐懂得秋之深的韵味。就好像一个人的文字,年轻时姹紫嫣红开遍,分外艳丽妩媚。慢慢年长,才明白“文求雅洁,少雕饰,如春初新韭,秋末晚菘”的道理,文字到了一定的时候便开始做减法,简洁、干净、纯粹。将枝头的繁华一一卸下,沉浸在文字的泥土中,简洁不芜,气定神闲,沉静从容。文字有了山寒水瘦、千山鸟飞绝的意想,也有了秋水长天的开阔明朗。人生何尝不是这样?删繁就简三秋树,将人生和文字站成秋天里的一棵树,那是生命的另一个境界

(《最美文》2013年第10期卷首语)

【小题1】第①段描写节气与植物,是为了    
【小题2】从表现手法角度对第④段进行赏析。
【小题3】第⑨段画线句在结构上的作用是   
【小题4】下列对文意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第②段关于《红楼梦》中袭人名字的联想意在抒发作者沉醉在花香中的情怀。
B.第⑥段引用《诗经》中的诗句意在强调深情朴素的情感会穿越时空成为永恒。
C.第⑦段关于幼年采摘蒲公英的回忆是为了突出作者无法回归故园的悲伤之情。
D.第⑧段老师给丫头取名的联想意在表明素朴的人生也一样散发优雅端庄之美。
【小题5】联系全文,从内容和形式两个角度对结尾画线句进行赏析。
【小题6】有人评价李娟的散文“带着原生态的青春,有着青草般的鲜美气息,充满对世界的童真”;也有人说“李娟写作太过个人化,过于清浅,格局也不开阔”。对此,你怎么看?请选择一个角度(如选材、语言等),谈谈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