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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永远的军人
张雪芳
七十多岁的郝爷知道自己快要不行了,指了指衣橱上面的樟木箱,对老伴儿说:“衣服我放在里面了,走时叫孩子们帮我穿上,还有那顶军帽,也要给我戴上。”老伴儿抹着老泪点了点头。
没过几天,郝爷就闭上了眼睛。老伴儿赶紧叫儿女们搬下那个樟木箱,拿出那身郝爷多年前就为自己准备好的衣服。儿女们一看,又是军装,郝爷穿了一辈子的军装,这走了还要穿?儿子说:“换身体面点儿的衣服吧。”母亲坚持道:“不行,这是你爸生前特别叮嘱的,他喜欢穿军装,他觉得特体面!”儿子无语,就随了老爷子吧,也算尽孝了。
说起这套军装,它的来历可不小。
那一年,郝爷在镇上做河道保洁员,每天摇着船在镇内的小河里转悠,凡是河里的垃圾都得捞起来,保持小河干净。有一回,郝爷把船停靠在一户人家门前的河岸边,借着树荫吸烟。突然,他听到有呼救声,声音不大,时断时续,郝爷竖起耳朵,不错,声音分明就是从岸边的窗户里传出来的。郝爷马上跳上岸,向那户人家奔去。果然,房屋里有个老人全身着地,直挺挺地趴着,正拼命地喊救命。郝爷慌忙地跑上前,背上老人直奔医院。幸亏医院离得不远,但把老人背到那里,郝爷已经累得气喘吁吁。
最后,老人的命救了过来,但还是半身瘫痪了,而且说话含糊不清。
医生说:“办个住院手续,住几天,观察下情况再说。”
郝爷愣了愣:“我去办吗?”
医生说:“不然呢?送他来的就只有你吧。”
“我?我只是个路人,”郝爷解释说,“我不认识那个老人的。”
医生明白了:“那你赶紧去他家附近问问,最好能通知到他的家人。”
“好,好的。”郝爷一迭声地说。
郝爷在老人家附近换家挨户打听,原来情况是这样的:老人有一个儿子,二十出头就去当兵了,有近三十个年头了,一直都在部队。老人平时身体很好,都是自己照顾自己的。
郝爷问:“有谁知道他儿子的电话?”
邻居们都摇头:“他儿子很少回来的。”
郝爷只得重新回到医院。躺在病床上的老人,嘴里不停地咕噜着什么。
郝爷附上前去,问:“老爷子,您儿子的电话还记得吗?”
老人睁大了眼,含糊不清地说:“部……部队,兵……当兵。”如此反复,老人就只会说这几个字了。
郝爷无奈,既然救了人家,总不能撒手不管吧。何况他儿子还是个军人。军人!郝爷看了看自己穿着的那身军装,一下子振奋了精神。为老人办了住院手续,郝爷就担负起了照顾老人的重任。
在郝爷的照顾下,老人的身体恢复得很好,很快就出了院,在家进行调养。郝爷可是忙得团团转,除了工作就是往老人家里跑。二十多天后,老人的言语才渐渐清晰起来。
老人感激地望着郝爷:“谢谢你救了我的命,还一直来照看我!”
郝爷笑呵呵地说:“您儿子保家卫国,我照看一下您也算对他的支持吧。”
老人看着郝爷一身军人打扮,问:“你是复员军人吧?”郝爷便哈哈地笑。老人也笑,说:“就是嘛,这军人素质就是高。”
郝爷喜欢穿军装,自从十五岁那年一个老军人送给他一套军装后,他就再也没穿过别的衣服。郝爷的军装虽旧,却总是清清爽爽的。郝爷常说,穿军装让他感到荣耀且充满正气。
一个月后,郝爷见到那位军人儿子,郝爷一看他的肩章,吓了一大跳——原来是个首长。老人的儿子对郝爷千恩万谢,并一定要重金谢他。郝爷不好意思地说:“一点儿小事,不用客气的。”后来,老人的儿子不知从哪儿得知郝爷喜欢军装,就送给了他一套崭新的军装,还有一顶军帽。郝爷一看到那套军装,眼睛都亮了。
老伴儿一直记得,郝爷是捧着那身军装回的家。到了家,都不许老伴儿碰一碰,说:“这可是首长送我的,我得好好珍藏,‘走’的时候穿。”那时候,郝爷的身体还硬朗。
郝爷走了,穿着那身崭新的军装,戴着那顶崭新的军帽,很威武的样子。
镇上的老营长来为他送行,惋惜地说:“可惜呀,这么好的人,却没当上兵。”
在场的许多人都惊讶地望着老营长:“郝爷不是军人?”
老营长说:“当年他是在我手里应征的,条件都合格,只因是三代单传,他的祖母死活不让他去,结果就没去成。”
啊?哟……人们的心情沉重起来。
可是,看着郝爷,每个人都觉得,他就是军人。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跳上岸”“奔去”“跑上前”“背”“直奔”等一系列的动作及行为,表明郝爷救助生病老人时是毫不犹豫的,充分表现了他见义勇为的精神。
B.老人看到郝爷穿一身军装,便问郝爷是不是军人,而郝爷笑而不答,老人便猜出郝爷的真实身份不是军人,但仍然称赞郝爷具有军人的素质。
C.虽然老营长并不是小说中着意刻画的人物,但是通过他的话语告诉读者,郝爷的真实身份并不是军人,以及郝爷当年未能参军的原因。
D.郝爷是一位极普通的人物,但他拥有着军人情结,其作为彰显了军人精神,从题目“永远的军人”来看,作者对郝爷怀有敬仰与赞美之情。
【小题2】小说结尾为什么说“每个人都觉得,他就是军人”?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在叙事上有怎样显著的特点?有何作用?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03-13 04:3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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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材料,完成下面小题。
永不甘于平庸的精神和魅力
——冯其庸的文化和学术人生
姚晓丹
“昔日之我即今日之我也,昔日之牧童耕夫,今日之学界野马微尘,皆一也。”冯其庸曾经这样自况。他自称“其庸”却是当代最具代表性,最具影响力的红学大家,他的许多著作文章都是新时期红学发展标志性的成果。不仅如此,在文史研究、戏剧评论、书画艺术等诸多方面他都取得了斐然的成就,如今,先生飘然而去,留下说不尽的书生意气,留给世人永不甘于平庸的精神和魅力。
这位自称“稻香世家”的读书人似乎就是为学术,艺术而生的。他童年饱受苦难,几度失学,10岁开始下地务农,抗战爆发后,家中经济窘迫到极点,经常靠好心邻居送南瓜维持生计,不过他利用一切机会,如饥似渴地看书,经史子集,无所不读。凭着“虽万劫而不天求学求真之心”的顽强意志,终于成为一代学术、艺术大家,叶君远是1979年冯其庸带的第一批3位研究生之一,师徒交往38年。叶君远说:“他非常勤奋。在读书、教学的时候,他所在宿舍的灯总是全校最晚熄灭的。先生写文章有个习惯,总是在文末写上完稿时间,于是,我们在翻间他的文集的时候,可以看到他每每深夜才搁笔。”
在学术研究上,冯其庸讲究实地考察和书本相互印证。读《史记》,他对项羽乌江自刎的情节存疑,于是几次去实地考察,写出了《项羽不死于乌江考》,读《三藏法师传》,他对玄奘归国的路径存疑,于是76岁再登高原,历尽艰辛,用十年时间,十余次对玄奘西行路线进行了全面考证,填补了史学与佛学界的空白,为中国佛教文化史做出巨大贡献。
冯其庸方正不阿,至情至性,一位领导想要报评副教授,冯先生的签字至关重要,然而,他就是不签,后来领导亲自和他谈话,他无奈之下签了字,却马上补签一句“我不同意”,对于学界后辈,他关怀备至。著名作家二月河早年寄给冯其庸一篇自己的红学论文,冯先生回信说:“你文笔好,试着写写历史小说。”二月河受到鼓励,写出了《康熙大帝》,第一时间寄给冯其庸。他连夜看了这部小说,读完后连声赞赏,并帮助二月河联系出版社出版。
2005年,中国人民大学设立国学院。冯其庸受聘成为首任院长,首先为国学院设计了最基本的规范。国学院教授孟宪实说:“国学院的课程体系来自冯先生的建议。冯先生当初倡导三个办学特色,至今在国学院施行,一是导师制,加强师生的联系;二是游学制,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培养扎实学风;三是办国学论坛,领略大师风采,博采家之长。”冯先生提出了“大国学”的概念,国学院成立后,和季羡林先生一同建言,倡议建立西域历史语言研究所,从事中国西部文化历史语言民俗方面的研究,以应国家不时之需,种种努力,为国学和文化的振兴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冯其庸曾以诗讲他和《红楼梦》的缘分:“红楼奥义隐千寻,妙笔搜求意更深。地下欲请曹梦阮,平生可许是知音。”但是他的学生认为,红楼知音显然不能概括他的一生。“他还是国学的知音、后辈的知音、学术的知音。”叶君远说。
(有删改)
【相关链接】
2012年,冯其庸荣获中国人民大学首届吴玉章终身成就奖,他曾说,“做学问一定要看到宇宙之大之久,认识到自己的渺小,只要有一息尚存,我就会在学术道路上继续前行,尽可能多地做一些事。
【小题1】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冯其庸关于“牧童耕夫”“野马微尘”的自况,自称“其庸”,自说渺小,与其水不甘于平庸的精神和魅力及诸多方面取得的突出成就形成对比。
B.冯其庸出身农家,童年家境贫寒,几度失学,抗战爆发后,甚至要靠邻居接济度日,因此他抓住一切机会读书学习,通过不懈努力,终成一代学术、艺术大家。
C.冯其庸注重实地考察和书本相印证,对于读《史记》和《三藏法师传》遇到的问题,他不盲从,不迷信,克服困难,多次实地考察,弄清真相,为中国史学和佛教文化史做出巨大贡献。
D.冯其庸对权势不阿从,对学界后辈关怀备至,关心民族文化发展,关心中国西部文化历史语言民俗艺术的研究,为国学及文化的振兴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小题2】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A.冯其庸是当代最具代表性、最具影响力的红学大家,不仅如此,他在文史研究、戏剧评论、书画艺术等多种学术、艺术领域都取得了斐然的成就。
B.冯其庸自称“稻香世家”,自况“昔日之牧童耕夫”,表现出谦虚的人生态度,又表现出对以往饱受苦难甚至窘迫到极点的生活的不堪回首。
C.冯其庸对国学教育做出了开创性的贡献,对学术全心投入,在其学生心目里,他是国学的知音、后辈的知音、学术的知音。
D.本文以冯其庸的自我评价、斐然成就及他逝世后人们对他的怀念开篇,主体部分介绍了他的成长、学术、人品、贡献等情况,结尾卒章显志。
E. 本文内容安排眉目清楚,要言不烦,介绍了传主在文化和学术诸多方面的贡献,表现其至情至性的书生意气、水不甘于平庸的精神和魅力。
【小题3】冯其庸在文化和学术上取得斐然成就的原因有哪些?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好东西在哪里
黄建国
胡军胜在外头打了两年工,然后回来了。他对人说:“城里好是好,但好东西全是别人的。好吃的好喝的是别人的,女人是别人的,轿车是别人的,连拉屎尿尿的地方都是别人的。好有什么用?不如回到村子里,我是我自己的。”话虽这么说,可过了几天之后,胡军胜觉得梅庄其实很没有意思。
梅庄跟其他村庄一样,早上天一亮,家家打开头门,用扫帚在门前划拉几下,接着,你出来我进去,一整天忙忙碌碌的不知干些啥名堂;太阳一落山,暮色四合,家家门户紧闭,街上一片漆黑又悄无声息,好像整个村庄钻到地底下去了,好像地球上没有这个村庄了。所以,胡军胜觉得梅庄真的很没有意思。
上午十点多钟,胡军胜走出家门,穿过街道,离开村子径直到北边的阳峪岭去。他想在那儿寻一阵子清净。事实上家里也够清净的,麦子已经下种,又没有别的事情可做。不过,胡军胜不喜欢家里的感觉,因为他父亲胡庄庄总吊着个长脸在院子里走来走去,不时为布尔山羊的事唉声叹气,让人不舒服。
节令已过寒露,搭眼望去,四周一片乱糟糟的。果园的树叶还没有落尽,玉米杆横七竖八地散落在地里,麦苗只探出一点黄芽,连土坷垃都遮不住。胡军胜不看地上,看天空。他看见空中有一只鸟在飞,他仰起脸朝它吹了一声口哨。
翻过底角沟,又过一道梁,沿着一条弯曲的小路就到阳峪岭的最高处了。胡军胜找到一个合适的斜坡半躺下去,用胳膊肘支着头,眯起眼打量梅庄。他从来还没有隔开这么一段距离认真地打量过梅庄呢。冬天尚未到来,太阳依然温暖,明亮的光线如同绸缎一样又柔软又光滑。从眼缝望出去,梅庄渐渐模糊,变成了一条黑色的细线;睁大眼,它又清清楚楚了。哎,这个梅庄哎。在深而远的天空下,在岭坡平缓的地方,梅庄被树木遮盖着,不像一头牛,也不像一只羊,而像一块贴在地上的膏药。哎,膏药,胡军胜说,真的像膏药。胡军胜想,梅庄夜晚的街道太黑太静了。胡军胜想,梅庄应该有点什么事,它不能老没有事。胡军胜这么想着,睡着了一会儿。
胡军胜呼的一声坐起来。胡军胜揉揉眼走下阳峪岭。胡军胜推开他家果园房庵的门。胡军胜愣住了。屋子里烟雾缭绕,四五个半大不小的孩子围在一起玩扑克牌。胡军胜惊讶地说:“你们干什么?”很显然那是几个逃学的初中学生,个个嘴里叼着烟,扭过头,表情怪异地对胡军胜笑。一个说:“上午的课没意思,老师胡讲呢。”另一个说:“我们死活念不进脑子里去。”胡军胜像他父亲那样哦了一声,说:“你们,看看这梅庄,像一块膏药。我以前没有用功念书,不然,城里的好东西就有我一份了。你们,自毁前程啊。”几个初中生哗的一声笑起来,说:“考不上学的人一茬子呢。我们跟你一样。管屎那么多。”胡军胜也笑了。但胡军胜忽然一挥胳膊吼了一声:“出去!”他又说:“都滚出去!”他从墙角扛起一根木椽走出来,他是到房庵里去取那根木椽的。
下午,胡军胜在他家门前的街道边竖起一根木杆,然后找到村上的电工梅跃进说:“
扯二十米电线,接一只电灯挂起来。“
梅跃进眨巴着眼睛说:“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胡军胜说:“村子里应该有点事。夜晚太黑了,没一点人气。”
梅跃进绕着胡军胜转了一圈,上下打量着他说:“你给街上扯电灯,让梅庄变得亮堂?”“我不想让黑夜淹没了村子,看上去像一块膏药。”
“胡军胜哎,你进城打工两年,叫人认不得你了。”
“城里没有黑夜,街道和广场彻夜通明。”
“地方不一样哎。”
“好地方都这样。依我看,梅庄应该发生点什么事情。”
“好,你弄嘛。”电工梅跃进说,“我现在就给你接线。你哪怕在灯下耍猴呢。不过,电线得从你家电表里走。”
这时候,胡军胜的父亲胡庄庄突然冲了过来。他说:“我不同意!”左手在屁股上拍打了两下。他右手牵着一只布尔山羊,刚从双庙镇赶集回来。这只羊让他伤透了脑筋,五个月前两千多元买进,今天买主只出到三百元。他两眼通红,愤怒地瞪视着胡军胜。
胡军胜对他父亲说:“这是我自己的事,你回。”
“我不同意!”胡庄庄说。他倒了一下手,右掌又拍打在屁股上。“鳖大头才耗财呢!”
但是,胡军胜的父亲胡庄庄没有能够阻止胡军胜。当天晚上,梅庄的街道上亮起了一盏黄灿灿的电灯,一群猴子追逐打闹到小半夜。
不久,梅庄果然发生了一件天大的事情:一只布尔山羊被吊死在灯下的木杆上。
(选自《金麻雀获奖作家文丛·黄建国卷》)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A.小说在人物关系的参照之中塑造胡军胜的形象。如他对逃学孩子的呵斥,梅跃进对他的评价,父亲的反对等,具体地表现了他的个性。
B.小说多处运用心理描写来表现人物性格。如“觉得梅庄其实很没有意思”“觉得梅庄真的很没有意思”等,表明他对家乡现状的绝望。
C.小说叙事简洁,描写生动,语言质朴,多用口语,又掺入方言,如“管屎那么多”“鳖大头才耗财呢!”等,呈现出鲜明的乡土色彩。
D.小说结尾写“果然发生了一件天大的事情” ——吊死布尔山羊,呼应上文,暗示胡军胜试图改变一潭死水的梅庄的愿望落空,耐人寻味。
【小题2】小说中的胡军胜是一个怎样的人?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以“好东西在哪里”为题,有什么好处?请结合小说内容简要分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一只特立独行的猪

王小波

①插队的时候,我喂过猪,也放过牛。假如没有人来管,这两种动物也完全知道该怎样生活。它们会自由自在地闲逛,饥则食渴则饮,春天来临时还要谈谈爱情;这样一来,它们的生活层次很低,完全乏善可陈。人来了以后,给它们的生活作出了安排,每一头牛和每一口猪的生活都有了主题:前者的主题是干活,后者的主题是长肉。我不认为这有什么可抱怨的,因为我当时的生活也不见得丰富了多少,除了八个样板戏,也没有什么消遣。有极少数的猪和牛,它们的生活另有安排,以猪为例,种猪和母猪除了吃,还有别的事可干。依我看,它们对这些安排也不大喜欢。种猪的任务是交配,换言之,我们的政策准许它当个花花公子;母猪的任务是生崽儿,但有些母猪却要把猪崽儿吃掉。总的来说,人的安排使猪痛苦不堪。但它们还是接受了:猪总是猪啊。

②对生活做种种设置是人特有的品性。不光是设置动物,也设置自己。我们知道,在古希腊有个斯巴达,那里的生活被设置得了无生趣,其目的就是要使男人成为亡命战士,使女人成为生育机器,前者像斗鸡,后者像母猪。这两类动物是很特别的,但我以为,它们肯定不喜欢自己的生活。但不喜欢又能怎么样?人也好,动物也罢,都很难改变自己的命运。

③以下谈到的一只猪有些与众不同。我喂猪时,它已经有四五岁了,从名份上说,它是肉猪,但长得又黑又痩,两眼炯炯有光。这家伙像山羊一样敏捷,一米高的猪栏一跳就过;它还能跳上猪圈的房顶,这一点又像是猫——总是到处游逛,根本就不在圈里呆着。所有喂过猪的知青都把它当宠儿——因为它只对知青好,容许他们走到三米之内,要是别的人,它早就跑了。它是公的,原本该劁①掉。不过你去试试看,哪怕你把劁猪刀藏在身后,它也能嗅出来,朝你瞪大眼睛,噢噢地吼起来。我总是用细米糠熬的粥喂它,等它吃够了,才把糠兑到野草里喂别的猪。其它猪看了嫉妒,一起嚷起来。这时候整个猪场一片鬼哭狼嚎,但我和它都不在乎。吃饱了以后,它就跳上房顶去晒太阳;或者模仿各种声音。它会学汽车响、拖拉机响,学得都很像;有时整天不见踪影。所有喂过猪的知青都喜欢它,喜欢它特立独行的派头儿,说它活得潇洒。但老乡们就不这么浪漫,他们说,这猪不正经。领导则痛恨它,这一点以后还要谈到。我对它则不止是喜欢——我尊敬它,常常不顾自己虚长十几岁这一现实,把它叫作“猪兄”。

④后来,猪兄学会了汽笛叫,这个本领给它招来了麻烦。我们那里有座糖厂,中午要鸣一次汽笛,让工人换班。我们队下地干活时,听见这次汽笛响就收工回来。我的猪兄每天上午十点钟总要跳到房上学汽笛,地里的人听见它叫就回来——这可比糖厂鸣笛早了一个半小时。领导上因此开了一个会,把它定成了破坏春耕的坏分子,要对它采取专政手段——会议的精神我已经知道了,但我不为它担忧——因为假如专政是指绳索和杀猪刀的话,那是一点门儿都没有的。以前的领导也不是没试过,一百人也逮不住它。狗也没用:猪兄跑起来像颗鱼雷,能把狗撞出一丈开外。谁知这回是动了真格的:指导员带了二十几个人,手拿五四式手枪;副指导员带了十几人,手持看青②的火枪,分两路在猪场外的空地上兜捕它。这就使我陷入了内心的矛盾:按我和它的交情,我该舞两把杀猪刀冲出去,和它并肩战斗;但我又觉得这样做太过惊世骇俗——它毕竟是只猪啊;还有一个理由,我不敢对抗领导,我怀疑这才是问题之所在。总之,我在一边看着。猪兄的镇定使我佩服至极:它很冷静地躲在手枪和火枪的连线之内,任凭人喊狗咬,不离那条线。这样,拿手枪的人开火就会把拿火枪的打死,反之亦然;两头同时开火,两头都会被打死。至于它,因为目标小,多半没事。就这样连兜了几个圈子,它找到了一个空子,一头撞出去了;跑得潇洒至极。以后我在甘蔗地里还见过它一次,它长出了獠牙,还认识我,但已不容我走近了。这种冷淡使我痛心,但我也赞成它对心怀叵测的人保持距离。

⑤我已经四十岁了,除了这只猪,还没见过谁敢于如此无视对生活的设置。相反,我倒见过很多想要设置别人生活的人,还有对被设置的生活安之若素的人。因为这个缘故,我一直怀念这只特立独行的猪。

注①劁:阉割(猪)。②看青:守护未成熟的庄稼。
【小题1】下列对文章思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作者笔下这只特立独行的猪被赋予人性化色彩,因为摆脱了猪的普遍命运,具有自然、野性的特征,成为反抗压制、追求自由的象征。
B.作者描述了这只特立独行的猪的各种本领,尤其是学汽笛叫,表达了“我”对它的喜爱与尊敬,为后文它的成功逃脱、获得自由埋下伏笔。
C.文中的“我”是一个有良知的下乡知识青年,同情这只猪,却又不敢对抗领导,是特定年代知识分子心态的写照。
D.王晓波与鲁迅一样,除了反对强者专制,也反对弱者的自甘沉沦,他对特立独行的猪的赞扬,其实就是对“安于被设置的生活的人”的批评。
【小题2】作者笔下特立独行的猪不同于流俗、不宥于成规,这一特点在文中有哪些具体表现?
【小题3】试分析本文与巴金的《小狗包弟》在时代背景和语言风格方面有何异同。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寻找暗物质
云 凡
绝大多数天文学家均接受这样一个令他们困惑的事实:宇宙中看不见的物质在数量上要远远超过我们能够看到的。宇宙中的暗物质比构成我们普通世界的原子物质多得多。在阅读这段文字时,每秒将有100万暗物质粒子穿过你的小指。人们却看不到它们,因为它们不发射任何光,它们不带电荷,与原子物质的相互作用很少。暗物质没有电磁场,这也就意味着几乎无法借助任何常规科学测量设备探测到它们的存在。但人们知道它们是存在的,因为如果它们不存在,就无法解释宇宙的结构。
1915年,爱因斯坦根据他的相对论得出推论:宇宙的形状取决于宇宙质量的多少。他认为宇宙是有限封闭的。如果是这样,宇宙中物质的平均密度必须达到每立方厘米5X10-30克。但是,迄今可观测到的宇宙的密度,却比这个值小100倍。也就是说,宇宙中的大多数物质“失踪”了,科学家将这种“失踪”的物质叫“暗物质”。
谁最先发现了暗物质呢?20世纪30年代,瑞士天文学家茨威基发表了一个惊人的言论:在星系团中,看得见的星系只占总质量的1%以下,而99%以上的质量是看不见的。茨威基首先发现了暗物质的存在,但当时许多人并不相信茨威基的这一结果。
万物之间存在万有引力,太阳系的八大行星围绕太阳旋转,越往外其转动的速度越慢。20世纪70年代初,科学家在观测宇宙其他一些星系中的恒星运行速度时就发现,越往外,围绕中心的速度并不都是衰减下去,而是和内圈恒星的速度差不多。这与越往外,物质越少,引力也越小,速度也应该越慢的常规不符。科学家们大胆地猜测:宇宙中一定有某些物质没有被我们的天文观测发现,这些物质被称为“暗物质”。
科学家认为,通过测量物体围绕星系转动的速度可以找到暗物质存在的证据。计算的结果发现,星系的总质量远大于星系中可见星体的质量总和,推算的结果:星系中的暗物质约占宇宙物质总量的20%~30%。
如何“网”住暗物质?科学家们也想了很多办法。地下实验室被认为是进行暗物质研究的最理想场所,其中的原因是:地下深处实验室能最大程度上免受宇宙射线对寻找暗物质存在证据的干扰。科学家认为,宇宙中的绝大多数暗物质并不含有原子,不会通过电磁力与普通物质发生相互作用。而在地面上,因为来自宇宙的射线众多,这些信号会对直接探测产生干扰,影响其鉴别能力。因此,地下实验室可以帮助探测器“挡”住干扰,让其“静心”工作。目前,全球地下实验室多达20多个,科学家正寻求将寻找暗物质的地下实验转移至更深的地点进行。
美国费米实验室天体物理中心的两位科学家发现,暗物质存在另一种神秘效应,这种效应可能支持宇宙中生命的诞生,或者说是生命进化的一个重要因素。费米实验室的科学家提出新的暗物质效应:遍布宇宙空间中的暗物质粒子可能在一种机制的作用下,进入一个行星的核中,并通过与物质的湮灭释放出足够的能量,这些能量能保证这颗行星上出现液态水,从而支持生命的诞生。这个观点超越了传统的太阳系外生命理论所认为的生命应该诞生于恒星的宜居带上。
【小题1】下列关于“暗物质”的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暗物质因为不发射任何光,不带电荷,很少与原子物质相互作用,所以人们看不到它,也几乎无法借助任何常规科学测量设备探测到它。
B.暗物质比我们能观测到的原子物质多,而且它无处不在,无时不在,遍布整个宇宙空间。
C.科学家通过测量围绕星系转动的物体速度发现宇宙中存在暗物质。
D.绝大多数暗物质不含原子,没有电磁场,因而不会通过电磁力与普通物质发生作用。
【小题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20世纪30年代,瑞士天文学家茨威基发现星系团中暗物质占质量的绝大部分,而看得见的只占很小一部分,但当时的人们并不接受这一结果。
B.爱因斯坦认为,宇宙的形状和宇宙的质量有密切的关系,宇宙是有限封闭的。这个认识是根据相对论得出的。
C.科学家在观测宇宙其他一些星系中的恒星运行速度时发现,越往外,围绕中心的速度并不都是衰减下去。这一现象虽与太阳系不同,但同样符合万有引力定律。
D.暗物质粒子可能与行星上出现液态水有关,从而可支撑生命的诞生。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地下深处实验室能很大程度免受宇宙射线对寻找暗物质存在证据的干扰,因而是进行暗物质研究的最理想场所。
B.能证明暗物质存在的理论不止一种,比如爱因斯坦的相对论,茨威基的理论以及牛顿的万有引力理论。
C.暗物质虽一定存在但没被天文观测发现,这是它得名的原因。
D.美国费米实验室天体物理中心的两位科学家提出的新的暗物质效应,推翻了传统的太阳系外关于生命起源的理论。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窗上的那轮明月
王清铭
假如能透过书窗窥见古人窗前的那轮明月,精明的现代人才算拥有完整意义上的聪明。物质日益丰富的今天,有什么比滋养心智更需要的呢?
现代城市里的楼房越高,离月亮的距离就越远。都市的灯光早已把明月挤压为昏黄的一片,明月照样从海上升起,但共此时的都市蜗居里,投射过来的只是高楼斑驳的影子。如果有几片月光挤进霓虹灯光、白炽灯光留出的缝隙,也如受污染的水;汽车笛声、影视音响、电话铃声,将月光搅得更加浑浊,不留下一小片安静,来安放一张书桌。偌大的城市,月光和书很难找到安身立命的地方。
门是生活的进出口,窗可以说是天的进出口,都市的天空被高楼割裂了,明月也难以进出喧嚣都市人动荡的心灵。即使是在闭门索居的日子,有几个人能端坐书窗前,让月光布满内心空间?何况天上的那轮明月,只徘徊在都市边缘,在城里办理不到一份“暂住证”。
钱钟书先生说:门许我们追求,表示欲望;窗子许我们占领,表示享受。现代都市人进出更多的是各种各样的门,却极少去拥有一框用以心灵眺望的窗子,更无闲人闲读书的闲情去掬一把透过书窗的月光,来洗涤心灵的尘垢。
偶然记下宋代刘子军的两句诗:明月不知君已去,夜深还照读书窗。明月不知读书人已去,淹没在都市的红尘中;明月夜深来照的,也不是书声琅琅的书窗了,有的只是装潢和功利。都市也有读书人,但读书时想的是文凭、职称、职位,急功近利的他们懂得用描谱仪鉴定金钱的金黄色的纯度,却无暇顾及书窗上的那轮明月的皎洁银白。临月漫披卷,凭栏且数星,看不见月和星的都市人咀嚼书中文字为腹内经纶,想到的只是经世致用,读书蜕变为苦事。月窗搀烛影,风叶乱琴声,聒耳的大概是名利裹挟着的喧嚣吧。
月是该镶嵌在窗子里看的,好比画配了框子。开了窗邀约清风明月进来占领,其实是拥有一轮属于自己的明月。钱钟书先生还说,窗比门代表更高的人类进化阶段。我以为书窗是人类文明的标志,书窗的退化乃至消失是现代人沦落的一种方式,让高楼大厦侵占了心灵的家园。
读书本是一件赏心乐事。归有光在《项脊轩志》中写到书窗玩月的情景:三五之夜,明月半墙,桂影斑驳,风移影动,珊珊可爱。我想,还有半墙的明月大概都筛落在他飘逸的心头吧。闲读书、读闲书、读书闲,注重的是读书时的闲逸、闲散,把读书当休闲,忘却虚名浮利,获得一种周国平先生所说的“丰富的安静”。并不是休闲时才读书,而是读书时读出闲情逸致,把知识化为脑中的智慧,滋养心灵。淡去功名之心,以休闲的心态去读书,让书窗上的那轮明月将思绪漂白、沉淀。
书窗上的那轮明月,照古人,亦照今人。灯红酒绿的繁华并不完全拒绝栖居的诗意,倚南窗以寄傲,也寄托闲情。明月多情,随人处处行。
【小题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奖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首段“物质日益丰富的今天,有什么比滋养心智更需要的呢”以反问开篇,引人深思,该句在结构上起到了统领全文的作用。
B.作者将挤进霓虹灯光、白炽灯光缝隙中的月光比作受污染的水,形象地写出了城市的月光的暗淡昏黄,具有鲜明的情感意味。
C.本文多处运用比喻、引用等修辞手法,全文语言委婉含蓄、耐人寻味,行文上富于变化,这些特点都有助于增强文章的艺术感染力。
D.作者认为精明的现代人之所以将读书视为苦事,因为他们的工作压力过大,文凭、职称、职位压得他们喘不过气来,因而无法找到读书的乐趣。
【小题2】文章第六段引用钱钟书先生的话“窗比门代表更高的人类进化阶段”,联系全文,指出“窗”和“门”在文中各有什么含义。
【小题3】文章结尾说:“灯红酒绿的繁华并不完全拒绝栖居的诗意。”结合上下文,说说作者认为要怎样才能在“繁华”中 “诗意栖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