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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这首诗,完成小题。
山顶缆车
舒巷城①
它不能高飞
像那空中的铁鸟
它羁泊于山上
戴着铜缆的脚镣
于是它爬行
在倾斜的岁月间
看脚下的沧桑
于是它爬行
在十里的红尘边
看摩天楼上的斜阳
1979年
(注)①舒巷城(1921-),本名王深泉,香港诗人。
【小题1】下列对这首诗的理解和分析,不恰当的一项是
A.诗人将系住缆车的钢缆比作束缚“铁鸟”的“脚镣”,表达了自我对现实的独特感受。
B.“倾斜的岁月”使抽象的时间形象可感,让人联想起缆车在倾斜的山坡间穿行的情景。
C.“山顶缆车”并非孤独的存在,它被置放于现代社会背景中,成为都市生活的见证者。
D.本诗以“红尘”“斜阳”等传统意象衬托“摩天楼”的高耸,表达了对现代文明的思考。
【小题2】“山顶缆车”具有丰富的意蕴,请简要分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诗歌鉴赏 更新时间:2019-01-20 11: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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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神奇的丝瓜
季羡林
今年春天,孩子们在房前空地上,斩草挖土,开辟出来了一个一丈见方的小花园。周围用竹竿扎了一个篱笆,移来了一棵玉兰花树,栽上了几株月季花,又在竹篱下面随意种上了几棵扁豆和两棵丝瓜。土壤并不肥沃,虽然也铺上了一层河泥,但估计不会起很大的作用,大家不过是玩玩而已。
过了不久,丝瓜竟然长了出来,而且日益茁壮、长大。这当然增加了我们的兴趣。但是我们也并没有过高的期望。我自己每天早晨工作疲倦了,常到屋旁的小土山上走一走,站一站,看看墙外马路上的车水马龙和亚运会招展的彩旗,顾而乐之,只不过顺便看一看丝瓜罢了。
丝瓜是普通的植物,我也并没有想到会有什么神奇之处。可是忽然有一天,我发现丝瓜秧爬出了篱笆,爬上了楼墙。以后,每天看丝瓜,总比前一天向楼上爬了一大段;最后竟从一楼爬上了二楼,又从二楼爬上了三楼。说它每天长出半尺,决非夸大之词。丝瓜的秧不过像细绳一般粗,如不注意,连它的根在什么地方,都找不到。这样细的一根秧竟能在一夜之间输送这样多的水分和养料,供应前方,使得上面的叶子长得又肥又绿,爬在灰白色的墙上,一片浓绿,给土墙增添了无量活力与生机。
然而不久就证明了,我这种担心是多余的。最初长出来了的瓜不再长大,仿佛得到命令停止了生长。在上面,在三楼一位一百零二岁的老太太的窗外窗台上,却长出来两个瓜。这两个瓜后来居上,发疯似地猛长,不久就长成了小孩胳膊一般粗了。这两个瓜加起来恐怕有五六斤重,那一根细秧怎么能承担得住呢?我又担心起来。没过几天,事实又证明了我是杞人忧天。两个瓜不知从什么时候忽然弯了起来,把躯体放在老太太的窗台上,从下面看上去,活像两个粗大弯曲的绿色牛角。
不知道从哪一天起,我忽然又发现,在两个大瓜的下面,在二三楼之间,在一根细秧的顶端,又长出来了一个瓜,垂直地悬在那里。我又犯了担心病:这个瓜上面够不到窗台,下面也是空空的;总有一天,它越长越大,会把上面的两个大瓜也坠了下来,一起坠到地上,落叶归根,同它的根部聚合在一起。
然而今天早晨,我却看到了奇迹。同往日一样,我习惯地抬头看瓜:下面最小的那一个早已停止生长,孤零零地悬在空中,似乎一点分量都没有;上面老太太窗台上那两个大的,似乎长得更大了,威武雄壮地压在窗台上;中间的那一个却不见了。我看看地上,没有看到掉下来的瓜。等我倒退几步抬头再看时,却看到那一个我认为失踪了的瓜,平着身子躺在抗震加固时筑上的紧靠楼墙凸出的一个台子上。这真让我大吃一惊。这样一个原来垂直悬在空中的瓜怎么忽然平身躺在那里了呢?这个凸出的台子无论是从上面还是从下面都是无法上去的,决不会有人把丝瓜摆平的。
我百思不得其解,徘徊在丝瓜下面,像达摩老祖一样,面壁参禅。我仿佛觉得这棵丝瓜有了思想,它能考虑问题,而且还有行动,它能让无法承担重量的瓜停止生长;它能给处在有利地形的大瓜找到承担重量的地方,给这样的瓜特殊待遇,让它们疯狂地长;它能让悬垂的瓜平身躺下。如果不是这样的话,无论如何也无法解释我上面谈到的现象。但是,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又实在令人难以置信。丝瓜用什么来思想呢?丝瓜靠什么来指导自己的行动呢?上下数千年,纵横几万里,从来也没有人说过,丝瓜会有思想。我左考虑,右考虑;越考虑越糊涂。我无法同丝瓜对话,这是一个沉默的奇迹。瓜秧仿佛成了一根神秘的绳子,绿叶上照旧浓翠扑人眉宇。我站在丝瓜下面,陷入梦幻。而丝瓜则似乎心中有数,无言静观,它怡然泰然悠然坦然,仿佛含笑面对秋阳。(选自《季羡林散文》)
【小题1】作者在文章开头写了移栽玉兰花树、月季花,“随意种上了几棵扁豆和两棵丝瓜”、“大家不过是玩玩而已”等内容。这样写有什么好处?(4分)
【小题2】解释下面两句话在文中的含意。(4分)
(1)我往往注视着细细的瓜秧和浓绿的瓜叶,陷入沉思,想得很远,很远……(2分)
(2)我左考虑,右考虑;越考虑越糊涂。(2分)
【小题3】丝瓜的“神奇”表现在哪些方面?请结合全文简要概述。
【小题4】本文有很强的可读性,请结合文章简要说明一下理由,并谈淡给你的写作带来的启示(6分)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荆轲之死

荆轲从秦武阳手中的托盘里取过地图,身子前倾,双手举过头顶。秦王,这是我们燕国地图,从此以后,燕国将俯首称臣,如大秦之属县,岁岁纳贡,不敢有半点异图。

秦王喜不自禁,俯身来看。

地图一点儿一点儿展开,一点点展开,末了,寒光一闪,一柄锋利的匕首出现在眼前。

荆轲突地执匕朝秦王猛刺,秦王情急中躲开利刃,荆轲奋力追赶……

“停停停停,”台下赵团长击着手掌,示意台上停下来,“金科,你演荆轲演了多少年?三十年。三十年一直都这么演?”

“这是历史正剧,当然这么演!”

“啧啧啧!”赵团长不停地摆头,“难怪我们剧团濒临倒闭,三十年啊,一成不变!时代不同了,金科,老戏要演出新意,要融入时代元素嘛!这戏要改,一定要改!”

怎么改?

赵团长经过一个星期的编写,终于拿出了一个自己十分满意的剧本,剧情是这样的:荆轲并不是什么义士,而是一个无赖,整天好酒贪杯爱色敛财,一心想着飞黄腾达。于是买通关系,混骗到了燕王身边。后来见秦国势力强大,燕国岌岌可危,便假托刺秦,携燕国地图、奇珍异宝投靠了秦王……”

金科开始认真地看了两页,看着看着,脸色大变,一抬手将剧本扔出了窗外。

“狗屁!”金科愤怒地说。

赵团长心痛地捡回剧本,赶紧收回公文包里。“我说金科,现在不是流行戏说吗?不是流行穿越吗?不是流行搞笑吗?你那什么什么义薄云天,忠肝义胆,狗屁!谁信?谁看?没人看,哪来钱?没钱哪来房?哪来车?金科呀金科,你不能再固执下去了,好好想想吧!”赵团长痛心疾首地说。“要演你演!”金科剑眉倒竖,黑着脸甩手走了。

赵团长还真想演,但他演得好吗?金科是县剧团的台柱子,金科饰演的荆轲神形毕肖,唱念做打,无不精彩绝伦。只是这金科演荆轲久了,出不来,总以为自己就是荆轲,他耿直,敢怒敢言,这不,连赵团长他都不给一点面子。

赵团长只得强忍着,低下身价去求金科,“金科啊,我初来乍到,您是老革命,一定要支持我的工作啊!如果我们把这个戏演好了,到省里拿个一等奖什么的,奖金可是两万呢!”

赵团长软磨硬泡了几天,金科才心一软,勉强默认了下来。

经过两个月精心排练,新版《荆轲刺秦》终于隆重上演。首演在县大剧院举行。锣鼓铿锵,大幕开启,艳丽的灯光下,十位盛装女子且歌且舞,巧笑倩兮,美目流转,妖艳异常,歌舞升平中,荆轲摇摇晃晃,晕晕乎乎,醉眼蒙眬,美女们挤眉弄眼,极尽挑逗,荆轲左牡丹,右芙蓉,沉醉在温柔乡里……

易水送别……

图穷匕见……

荆轲从秦武阳手中取地图在手,突然间神情大变,脸色异常凝重起来。地图一点点展开,一点一点展开,图穷,寒光一闪,一柄锋利的匕首出现在眼前。赵团长大惊,按照新剧本,地图里是没有匕首的。

荆轲左手扯住秦王衣袖,右手执匕首朝秦王猛刺。饰演秦王的演员覃望也吃了一惊,戏不是改了吗?怎么还刺?金科朝覃望使了一个眼神,低声道:“按老剧本演。”覃望愣了一下,只好拔剑,一边拔一边奔跑,一边奔跑一边想,赵团长不是吩咐过吗?不,不能按老剧本演,荆轲不能死,死了后面的戏怎么演。于是继续奔跑,装作剑始终拔不出来的样子。金科瞧出来覃望的意思。

荆轲止步,仰天长笑:“哈哈哈哈!秦王施暴政天怒人怨,荆轲我受重托为民除奸,焉能好美色贪钱财忠义扫地,留千古骂名遗臭万年!罢罢罢!难手刃秦贼,我怎能苟且偷安,纵万死无生也不污,我忠肝义胆。”金科突然擅自加进了一段唱词,还好琴师老练,跟了上去。唱罢,荆轲将匕首在脖子上一横,身子一斜,栽倒在地,倒地的那一刻,看得见金科眼中噙满泪水。

戏完全演乱套了,赵团长急忙令人将幕布拉上。

奖牌呀!奖金呀!赵团长捶胸顿足。为了奖牌,为了两万元奖金,不管怎样,戏还得演,赵团长只得压住满腔怒火上金科家去求他。金科避而不见,让老婆传出话来,荆轲已死!

从此以后,金科告别舞台,不再演戏。

(选自《小小说月刊》,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运用对比手法刻画人物,金科的形象就是在与赵团长改编剧本,覃望不敢按老剧本演戏这一系列言行的鲜明对比中凸显出来的。
B.小说中的赵团长认为历史正剧没有商业价值,只有“戏说”“穿越”才能改变剧团现状,这说明他是虽有责任心但缺乏文化的人。
C.小说中的人物姓名设置颇具匠心,金科与荆轲,谐音相近,暗示小说中的人物形象与历史正剧中的形象对照。
D.小说以生动的笔触叙述了“荆轲之死”这一故事,体现了艺术创作不能为市场所左右,艺术不能做市场的奴隶的主题,引发读者深思。
【小题2】小说中的金科有哪些性格特点? 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结尾部分写到“荆轲已死”,请结合小说分析作者这样写的意图。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列小题。
不  识
张晓风
家人至亲,我们自以为极亲极爱了解的,其实我们所知道的也只是肤表的事件而不是刻骨的感觉。父亲的追思会上,我问弟弟:“追诉平生,就由你来吧,你是儿子。”弟弟沉吟了一下,说:“我可以,不过我觉得你知道的事情更多些,有些事情,我们小的没赶上。”然而,我真的知道父亲吗?我们曾认识过父亲吗?我愕然不知怎么回答。
读完徐州城里的第七师范的附小,父亲打算读第七师范,家人带他去见一位堂叔,目的是借钱。堂叔站起身来,从一把旧铜壶里掏出二十一块银元。堂叔的那二十一块银元改变了父亲的一生。我很想追上前去看一看那堂叔看着他的怜爱眼神。他必是族人中最聪明的孩子,堂叔才慨然答应借钱的吧!然而,我真认识那孩子吗?那个捧着二十一块银元来向这个世界打天下的孩子。
“台湾出的东西,就是没老家的好!”父亲总爱这么感叹。“老家没有的就不说了,咱说有的,譬如这香椿。”他指着院子里的香椿树,台湾的,“长这么细细小小一株。在我们老家,那可是和榕树一样的大树啊!而且台湾是热带,一年到头都能长新芽,那芽也就不嫩了。在我们老家,只有春天才冒得出新芽来,忽然一下,所有的嫩芽全冒出来了,又厚又多汁,大小小孩全来采呀,采下来用盐一揉,放在格架上晾,那架子上腌出来的卤汁就呼噜——呼噜——地一直流,下面就用盆接着,好运卤汁下起面来,好运个香呀——”
父亲形容香椿在腌制的过程中竟会“呼噜——呼噜——”流汁,我被他言语中的象声词所惊动。那香椿树竟在我心里成为一座地标,我每次都循着那株香椿树去寻找父亲的故乡。但我真的明白那棵树吗?
父亲晚年,我推轮椅带他上南京中山陵,只因他曾跟我说过:“总理下葬的时候,我是军校学生,上面在我们中间选了些人去抬棺材,我被选上了……”他对总理一心崇敬——这一点,恐怕我也无法十分了然。我当然也同意孙中山是可敬佩的,但恐怕未必那么百分之百的心悦诚服。“我们,那个时候……读了总理的书……觉得他讲的才是真有道理……”能有一人令你死心塌地,生死追随,父亲应该是幸福的——而这种幸福,我并不能体会。
年轻时的父亲,有一次去打猎。一枪射出,一只小鸟应声而落,他捡起一看,小鸟已肚破肠流,他手里提着那温暖的肉体,看着那腹腔之内一一俱全的五脏,忽然决定终其一生不再射猎。父亲在同事间并不是一个好相处的人,听母亲说有人给他起个外号叫“杠子手”,意思是耿直不圆转,他听了也不气,只笑笑说“山难改,性难移”,从来不屑于改正。然而在那个清晨,在树林里,对一只小鸟,他却生慈柔之心,誓言从此不射猎。父亲的性格如铁如砧,却也如风如水——我何尝真正了解过他?
《红楼梦》第一百二十回,贾政眼看着光头赤脚披红斗篷的定玉向他拜了四拜,转身而去,消失在茫茫雪原里,说:“竟哄了老太太十九年,如今叫我才明白——”贾府上下数百人,谁又曾明白宝玉呢?家人之间,亦未必真能互相解读吧?
我于我父亲,想来也是如此无知无识。他的悲喜、他的起落、他的得意与哀伤、他的憾恨与自足,我哪能老能一一探知、一一感同身受呢?蒲公英的散蓬能叙述花托吗?不,它只知道自己在一阵风后身不由己地和花托相失相散了,它只记得叶嫩花初之际,被轻轻托住的安全的感觉。它只知道,后来,就一切都散了,胜利的也许是生命本身,草原上的某处,会有新的蒲公英冒出来。我终于明白,我还是不能明白父亲。至亲如父女,也只能如此。
我觉得痛,却亦转觉释然,为我本来就无能认识的生命,为我本来就无能认识的死亡,以及不曾真正认识的父亲。原来没有谁可以彻骨认识谁,原来,我也只是如此无知无识。
【小题1】作者开头说“其实我们所知道的也只是肤表的事件而不是刻骨的感觉”,这句话在行文结构上有什么作用?
【小题2】结合原文,赏析文中画线的两个句子,
①父亲形容香椿在腌制的过程中竟会“呼噜——呼噜——”流汁。
②我们,那个时候……读了总理的书……觉得他讲的才是真有道理……
【小题3】简要概括父亲的性格特点。
【小题4】探究文章题目“不识”的意蕴。

同类题5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熊
许行
女儿家对门住了一户黑人,只有一个老头子叫罗宾森。
这片100多户人家的公寓里,除了女儿和一家日本人外,住的都是白人。可偏偏就有这么一户黑人,而且黑得瘆人!脸上身上油黑油黑,就好像黑色“奔驰”的车皮,连胡茬子和脸皮都分不出来,通身只眼珠和牙齿有两处白的。看样子可能是非洲移民中那个最黑的品种。否则,没有黑到这个分上的。他身材不高,却粗壮得惊人,往那儿一站活像只狗熊。不到两周岁的外孙女,见着他连魂儿都没有了,惊惧地边瞅边往女儿身上靠。
“来,让我们做邻居吧,”罗宾森蹲下来笑着对外孙女说,“怕啥?我又不是只熊!”
女儿翻译过来,我和妻子都笑了。可外孙女还是直躲。
从他的眼睛和神态里可以看得出他对孩子的感情,我们抱着外孙女走得老远了,他还是呆呆地望着。
我们走过公寓的出口处,外孙女见标志牌上拴着几个气球,非常喜欢,盯着不走。拴气球表示公寓里有空房招租,我们当然不好随便摘下来一个给她。就在这时,罗宾森赶了过来,一伸手摘下来一个红气球。他是公寓办公室的工人。他举着红气球在外孙女眼前晃动着,说:“来吧,让我抱一抱,就把它给你。”
外孙女看着飘荡的红气球,着实喜欢得不得了,可让他这个“大狗熊”抱一抱,确实又有点害怕。
“让抱一抱吧!”女儿动员外孙女。
外孙女瞅着罗宾森直摇头。当女儿要把她递过去时,她竟“哇”一下子哭了。看来是宁可不要气球也绝不让抱。
这真让罗宾森泄气。他一看没办法,只好把红气球递给女儿,无可奈何地笑着对外孙女说:“唉,我真是一只熊。”我们又都笑。
好像还不太甘心,他又在那儿瞅了外孙女一阵子才走。
这片公寓住宅是在一片高低不平的林地上修建的,花木环绕,草坪衔链,环境相当幽雅、宁静。住户也多属文雅之辈,很少有高声喧哗的。这天,罗宾森门口却例外地有个女人超常地大声说了一些话。
我问女儿怎么回事。
她说是公寓办公室的人,斥责罗宾森把一只室内陈设的瓷瓶给打碎了,骂他是一只不会拿东西的黑色笨熊。
打这以后,很多天我们再也没有见到罗宾森。待对门搬来另一户黑人工人,我们才知道他已不在公寓打工,搬走了。
周六市内一家新的儿童玩具商店开张,大吹大擂地宣传开市减价三天。女儿开车拉我们一起去给外孙女买玩具。一到门口,有个一人高的大黑熊模型,立在一个木墩子上。那大黑熊两条后腿站着,两条前腿朝前伸着,做人的形态稳稳当当立在那里,很是吸引人。许多孩子围着观看,笑闹。商店老板也真会别出心裁。
我们也走过去,细一看,哦,眼珠子还在动弹,原来是个活人化装的。不过,外孙女却把他当成了真熊,又好玩,又害怕,不住用手指着嚷:
“熊!熊!”
不一会儿一阵铃声,从商店侧门走出来一个马戏小丑,替换了“黑熊”。未曾想“黑熊”下来后,竟朝我们走来。
“哈啰!”他向我们打了个手势,随即对外孙女说,“这回你看我是不是只熊?”
啊!原来是罗宾森。
这回他没有笑,我们谁也没有笑。
【小题1】结合作品,简析罗宾森这一人物形象
A.(4分)
【小题2】最后一段“这回他没有笑,我们谁也没有笑”,这两句话有何意味?(4分)
【小题3】作品以“熊”为标题,分析其妙处
A.(6分)
【小题4】中国小小说最高奖——金麻雀奖,在授予许行的评语中写道:“许行的小小说来自岁月沉淀下来的记忆,以今天的意识重新洗印和诠释,陡增一种逼人的鲜活和光彩。”一位评论家在读了《熊》这篇作品后也不禁感叹:“看到罗宾森,就如同看到了我们自己。”罗宾森的遭遇引发了你对生活怎样的思考?请结合作品《熊》,联系现实生活,谈谈自己的认识。(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