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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这篇文章,请回答各题。

声音的态度

我是一支柳笛。我还记得,在我成为柳笛之前,刚从柳树身上被折断的那一刻,疼痛,眩晕,夹杂着从一种形态走向另一种形态的隐约期盼。春风里,有一个人向我伸出了手,于是我从若干柳条中被分离出来,我的生命成为具体的一截。那个人把我捧在两手间,反复揉搓,直到骨肉脱离,他把骨头抽了出去,用拇指和食指捏紧我的唇,用刀片刮掉绿皮层,露出新鲜的汁液,才含到嘴边开始吹奏。笛声婉转,悠扬,像是一个意味深长的安慰。那个时刻我是多么激动,原本以为走过漫漫冬夜,我有幸参与了他们对春天的表达。后来我才明白,我只不过是若干柳笛中的一个,他们在踏青游玩的过程中临时动了念头,随手把我折断,制作了这个柳笛。我的命运在不经意间被别人彻底改变,像他们所期望的那样发出悠扬的声音。当我还是一支柳条随风飘扬,不曾料想我的体内竟然藏有这样一种声音,整个漫长的冬天,面对寒冷,面对荒凉,我是沉默的,当我终于开口,发出的声音居然如此优美和婉转。在有些时候,我觉得优美是不道德的;在另一些时候,我又觉得它是生命中的一份超脱和尊严。面对春天,应该更多记起的,是春天之外的季节,是季节之外的日子。我不知道哪个我才是真实的我。天空下,我与另一个我不敢相认。

最悲哀的是,我的骨头被他们抽走了。我的体内空空荡荡,我的空空荡荡的身体被声音占领。倘若我的皮和骨头依然血肉相连,就不可能被声音穿过。

他们对着我吹奏,在河边,在柳树下,在空旷的山野,柳絮飞扬。我不知道,柳树听到这个声音会有什么感想?我不知道,这个声音是我发出来的,还是他们的声音通过我传递出来的?我的身体被声音穿过,成为一个莫名其妙的声源。春天的萌动里,柳絮在风中追逐自己的梦想,它们并不知道应该落定何处。当天空飘满柳絮,这个世界变得如此之轻。我不是一个通报春天的信使。然而他们说是。他们赋予了我这样的意义,我对我的意义一无所知。后来,从柳絮的纷飞中,我看到一棵柳树与人类之间的某种共同的东西,就是轻。很长一段时间,我不愿接受这个轻的现实;这份来自现实的轻,让我的心如此沉重。作为柳条,我曾是下垂的,像一株成熟的麦子。

春天是短暂的。在我还没有明白春天是怎么回事的时候,春天就结束了;在春天还没有结束的地方,我的作为柳笛的生命已经提前被结束,或者更坦白地说,我的生命其实只有那么短暂的一天,在他们踏青郊游的时候,我被反复地吹响,等他们回到日常生活,我就被搁置在抽屉里。我被关进抽屉,很快就被遗忘了。我并不能主宰自己的生命。我为那些婉转悠扬的声音而羞愧。当我还是一支柳条的时候,我知道那些漫长的冬天是怎么度过的,这个短暂的春天付出了怎样的代价,走过多么遥迢的距离才来到这里。我不是只爱慕春天。当我按照别人的方式述说春天,春天是与我无关的。其实我更懂得的,是另外的季节。对那些另外的季节,另外的人,我的心里怀着更深的牵挂。

我在河边默默生长了若干年。那年冬天,河边的田地也被征用了,一个人把自己吊在柳树下,像一根孤孤单单的柳条垂在那里。柳树下堆满了哭喊声。再后来,有人在柳树下谈论这个事件,那是我听到的另一种声音,完全与心灵无关。

柳树边的那片土地被征用以后,盖起了楼房。柳树的枝杈间安装了一个喇叭,每天都在不知疲倦地喊话,不知道究竟喊了些什么,只知道每天都在喊,喊。

关于春天,关于季节,我有话要说。你们听到的,其实仅仅是他们的声音。我的喑哑里,有对刚刚过去的那个冬天的眷念。当我从柳树身上割裂下来被制成柳笛的时候,我并没有来得及看一眼柳树身上的伤口。我的被选择,在柳树身上留下又一道创伤,她刚从冬天走过,本来就已伤痕累累。柳笛是柳条的另一种存在形式,柳条是柳树的一部分。我很短,我来自一棵树。

作为一只柳笛,我的更多的日子其实是属于沉默的,没有人相信我深爱着我的这份沉默。是那个人,让我变成现在的样子。他早已忘记了我。他的心里装着更多看似重要的事物,并没有给我留下一个狭小的角落。我只是传递过他的声音,从来不曾发出属于自己的声音。我注定属于抽屉,属于被遗忘和被遗弃。即使腐烂成泥,我也会永远铭记我的前身,作为柳条的存在,作为柳树的存在,作为大地的存在,以及,此后作为泥土的一部分的存在。

这样的一份遭遇,让我明白了什么才是一生一世,什么才是一生一世中最重要和最美好的事物。我已腐化成泥,开始新一轮的存在与成长。我相信生命是神秘的,不管遭遇什么,她永远生生不息。在新一轮的成长里,我知道我该以什么样的姿态面对自己,该怎样表达对这个世界的理解和爱。我会告诉所有人,我曾走过的一切,看过的一切,以及试图说出的一切,它们是一粒尘土的翅膀,是一缕扎根的烟。

(节选自王月鹏同名散文)

【小题1】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最恰当的一项是
A.文章冷静地讲述柳笛的骨头被抽去的过程,是为了介绍它的制作方法。
B.柳笛对春天是充满了向往与喜爱的,只是有些遗憾于春天的短暂易逝。
C.吊死人的柳树下“与心灵无关的声音”与“堆满的哭喊声”形成了对比。
D.柳笛终归尘土,对自己一生一世的苦难感到无奈,只好以生生不息自励。
【小题2】文章中说“天空下,我与另一个我不敢相认”,请结合文意说明两个“我”分别指的是什么,并分析为什么“不敢相认”。
【小题3】作者从以第一人称写作,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结合文章举例说明。
【小题4】请结合全文分析,柳笛对由自身所发出的声音在态度上有怎样的变化?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6-15 03:4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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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流行语折射多元文化心态
所谓流行语,是指在某一时期、地域中出现的、广为流行的语汇。它以鲜活的形式来表达特殊的含义,丰富了我们的话语空间。对原生态的生活形式和内容有很强的概括性,又不失幽默、调侃的意味。随着社会的发展,文化的多元,传媒的发达,尤其是网络的异军突起,流行语往往在一夜之间传遍社会的各个角落。流行语无一不是社会现实、社会风尚的某种折射,借助于网络等传媒,犹如插上了翅膀,成为现代人生活的一部分。由于这些流行语契合了现代人的某种心理期待,产生了共鸣,成为其快速流行的社会心理基础。
其实,一个社会,一个时代,总有属于这个社会、这个时代的流行语,古今中外概莫能外。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中的“风”,何尝不是那个时代的流行语呢?“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现在我们翻看《诗经》,依然能够品味那个时代的社会风尚和价值取向。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每年都有相当规模的流行语调查和发布。
流行语的情况比较复杂,有的属于社会热点,有的属于网络语言,有的是商业化助推的结果。流行语属于典型的大众文化,有鲜明的大众文化的特点。以前可能是小范围的传播,现在由于借助于现代传媒,能够很快地在社会上传播。应该说,流行语的流行,是社会文化有活力的表现。从一个社会来说,历来有主导文化、精英文化、大众文化的分野,流行语显然属于大众文化的范畴。虽然主导文化、精英文化对大众文化经常有所排斥,但从一定的意义上来说,现在的大众文化常常扮演着主体的角色,不少流行语经过沉淀后可以进入主流社会,甚至进入精英文化的范畴。
流行语的盛行,也是文化多元的产物。在大众传媒时代,尤其是网络时代,流行语的盛行,说明话语权的下移扩散越来越明显,它反映社会冷暖,反映时代节奏,尤其是反映了一定的社会文化心态。
当然,部分流行语也呈现出泡沫化现象,浅表化,庸俗化。因而,我们平时经常可以接触到一些非常粗俗甚至不堪的流行语,消解着一个社会应该具有的主流价值观。
“流行语强迫症”一定程度上也成为社会庸俗化的表征之一,比如说,每年的春晚小品,为了包装和商业化效果,而刻意制造出一定的“流行语”,但这些流行语总体价值不大,甚至成为廉价的时尚点缀品。
流行语是社会和时代的晴雨表,透过流行语,我们可以领略社会和时代某种微妙的文化心理,体味社会和时代的某种深意。正是在这样的意义上,流行语是民间生活的润滑剂,哪儿的民间社会充满活力,哪儿的流行语就大量出现。什么时候的社会生活越宽松活跃,什么时候的流行语就越发达。流行语贴切地反映着时代的变迁。
【小题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流行语是一种以鲜活的语言形式表达特殊的内容和含义,在一定时间和空间中出现的广为流行的概括性语汇。
B.流行语都是社会现实和社会风尚的某种折射,它能满足人们的某种心理期待并产生共鸣。
C.流行语是文化多元的产物,是民间生活的润滑剂,反映着时代的变迁,消解着一个社会应该具有的主流价值观。
D.流行语是社会和时代的晴雨表,社会和时代的某种微妙的文化心理、某种深意可以从流行语中领略和体味。
【小题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流行语以幽默、调侃的语言形式,概括了原生态的生活形式和内容,表达特殊的含义,丰富了人们的话语空间。
B.流行语属于大众文化的范畴,虽然常常被主导文化、精英文化所排斥,但又常常扮演着主体的角色。
C.一个社会,一个时代,总有属于这个社会、这个时代的流行语,从中可以品味时代的社会风尚和价值取向。
D.如果出于包装和商业化效果的需要而刻意制造出流行语,那么这些流行语不仅总体价值不大,甚至还会沦为廉价的时尚点缀品。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流行语的成因比较复杂,社会热点、网络语言和商业化因素都会导致流行语的出现,它是文化多元的产物。
B.“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是《诗经》反应的那个时代的流行语,体现了当时的社会现实和风尚。
C.当今时代,由于以网络为标志传媒的发达,话语权的下移扩散趋势越来越明显,因而流行语广为盛行。
D.社会生活的宽松活跃,社会心理的开放多样,对于体现民间社会活力和时代变迁的流行语的风行具有推动作用。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南横街
肖复兴
南横街是一条老街。金代在北京建都,南横街的地理位置,正对着当时皇城之东的宣华门。都城建立之后,南横街成了与北面的通往广安门的骡马市大街相平行的东西两条主干道。南橫街,就是在之后逐渐发展起来的。它的鼎盛期应该在明清两代,尤其是清代。
南横街,从来不是一条商业街,而是一条文化街。这之后也就是戊戌变法和五四运动时期,这条老街周围住着那么多的有识有志的知识分子。也就不足为怪了,一个地区,一条街道,如果有了文脉的积淀,是可以延续的。
但是,延续是有条件的,那便是这个地区这条街道在时代变迁中的地理位置,与这个时代的政治经济文化是否匹配。随着时代的变迁,与地理相关联的宣南文化,在民国时期逐渐衰退。到了北平沦陷期和北平解放之后,南横街已经完成了从文化街到贫民街的转型。一条老街的文脉就此消失殆尽。
在我童年的记忆中,那时的南横街已经败落,甚至与和它平行的骡马市大街都无法相比了。骡马市大街因有各种店铺鳞次栉比,商业发达,常常是车水马龙。而南横街上那些香火鼎盛的寺庙,和那些曾经往来无白丁的会馆,都已经沦为人口密集的大杂院。
那时在南横街有周家两兄弟,冬天里卖的烀白薯非常出名。
在老北京,烤白薯是最平民化的食物了,便宜,又热乎。民国时,徐霞村先生写《北平的巷头小吃》,提到他吃烤白薯的情景。夸张地用了“肥、透、甜”三个字,真的是很传神,
但还有一种煮白薯的吃法,今天已经见不着了。在街头支起一口大铁锅,放上水,把洗干净的白薯放进去,一直煮到把开水耗干。因为白薯里吸进了水分,所以非常的软,甚至绵绵得成了一摊稀泥。老北京人又管它叫做“烀白薯”。烀白薯的皮,有点儿像葡萄皮,包着里面的肉简直就成了一兜蜜,一碰就破。因此,吃这种白薯,一定得用手心托着吃,那劲头和吃喝了蜜的冻柿子有一拼。
那时候,周氏兄弟俩,把着南横街东西两头,各支起一口大锅,所有走南横街的人,甭管走哪头儿,都能够见到他们兄弟俩的大锅。
别看卖的只是这么个简单的吃食,对白薯的选择是有讲究的,和烤白薯有区别。一定不能要那种干瓤的,不然烀出来的白薯,就没有喝了蜜的意思了。周氏兄弟选择的是麦茬儿白薯,或是做种子用的白薯秧子。老北京话讲:处暑收薯,那时候的白薯是麦茬儿白薯,是早薯,收麦子后不久就可以收,这种白薯个儿小,瘦溜儿,皮薄,瓤儿软,好煮,也甜。白薯秧子,是用来做种子用的,在老白薯上长出一截儿来,就掐下来埋在地里。这种白薯,也是个儿细,肉嫩,开锅就热。而且,还有一条,便宜。
当然,关键的是,只有这样的白薯烀到最后留在锅底的,才能够带蜜嘎巴儿。过去卖烀白薯的都这样吆喝:带蜜嘎巴儿的!这个“蜜嘎巴儿”。指的是被水耗干挂在白薯皮上的那一层结了痴的糖稀。民国有竹枝词专门咏叹这个“蜜嘎巴儿”:“应知味美惟锅底,饱啖残余未算冤。”那是包括我在内的小孩子的最爱。
如今的南横街,风光更是不再。不要说与历史上鼎盛期相比,就是和我二十年甚至十几年前去那里相比,都难以看到它的旧貌了。面目皆非的南横街,如今最有名的,一是悯忠寺,一是小肠陈。悯忠寺,原来不在南横街上,而是在街北里面。南横街的拆迁,让悯忠寺显露了出来。小肠陈以卖卤煮出名,不过,它的老店并不在这里。每次路过小肠陈的时候,总会让我想起当年把着南横街东西两个街口卖烀白薯的周氏兄弟。或许,是让小肠陈桃代李僵,替换他们兄弟俩的位置吧,让人们别把过去关于这条老街残存的那一点儿记忆完全斩断灭绝。
【小题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先交代了南横街的悠久历史及其文化地位,然后以时间为线索,记叙了南横街的变迁历程。
B.文章重点描述了南横街从文化街转型为贫民街后的历史风貌,为文章结尾抒情、议论做好了铺垫。
C.“包着里面的肉简直就成了一兜蜜,一碰就破”运用比喻的修辞手法,写出了烀白薯皮薄、甜腻的特点。
D.文中较为详细地介绍了烀白薯,说明烀白薯在我童年时留下了深刻印象,突出了我童年时生活的艰辛。
【小题2】结尾写到“让人们别把过去关于这条老街残存的那一点儿记忆完全斩断灭绝”,文中写了南横街哪些“残存”的“记忆”?
【小题3】阅读全文,探究“南横街”寄予了作者怎样的情感。请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