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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红叶归处是秋风
查干
①自古至今,红叶有着无尽的话题。每每读到有关红叶的文字,我便心动,不由自已地沉浸于哲理的思考。
②有一年在京郊红螺寺,我真真切切地读到了一片元宝枫叶内心的独白。那正是十月末的一天,天空一片高蓝,远山近岭到处是燃烧的红叶在秋风中静默,使人不由想起禅气这个词。我仰头去读高岩上的一树红叶,猛然,其中一片硕大的从高处安然飘落,不带一丝忧伤,仿佛是一位远游的行僧,在欣欣然归来。枫叶红透,似一袭袈裟,在秋阳下闪着奇异的光芒。我想到了去西天取经的那位高僧,和他的白马。这样的时刻,恰有一声声晚钟从红螺寺高墙里传了出来,像是迎宾曲。叶落归根,就该是这样的氛围。叶落,是一种美好庄严的过程,是一种天律,不可违背,也不可抵触。
③有时,人不如红叶。它们那种面对凛冽秋风时的坦然和睿智,不能不叫人深思。
④在岁月漫漫中,甚至连小小动物都去勇敢地面对生与死。我观察多年,从来没有见到一只自然死亡的鸟。而人类就有些不同,首先想的是长命百岁,甚或万岁。那些帝王将相活着时作威作福,死后也不叫百姓安宁。人是万物之灵,却不知顺从自然规律,一见死神就乱了方寸,这是一种很可悲的心态。
⑤有一年深秋,我们到二郎山深处的喇叭河风景区采风游览,这里天然小路曲曲弯弯,一直沿着山下的河流,伸向旷野和原始。河水清澈,似一条玉液在静静地流。爬上一处高地,远眺近目,夕阳依依,诸峰相衔,山上山下都是斑斓的梦境。金黄和火红,使人目不暇接神魂颠倒。是夜,山月当空。一阵山风拂过,树木花草夺人魂魄的清香,不但醉倒了山客,也引来了一大群高大的水鹿。它们如约而至,来舔喇叭河宾馆为它们准备的硝,离我们只有百米之距,它们仍有些许警觉,但很安静,以它们发蓝的眸子,看着我们。我一时兴起,给这些不速之客唱起一首又一首的蒙古民歌。其中一只,顾不得舔硝,竖耳聆听,同游者笑着说,你终于在这蛮野之地遇上知音了。没错,它一定听懂了我的歌声,并且体会了其中的内涵。天人合一,绝非仅仅是理想,只要人类怀有一腔慈悲之心。
⑥不料,这一天的后半夜猛然间刮起了山风,气势逼人,似排山倒海。我心中起忧,担心红叶的命运,久久不能入睡。晨五时,梦中有了幻听,听到了钟声由远而近,轰然而优雅。我披衣而起,抓起相机便匆匆出得门去,山风有些冷,但安静了许多,俯仰之间,满眼都是落叶,像一地微微挪动的落霞。它们落得安然飘得富有诗意,竟无半点忧伤,躺成了一山的哲思,忧郁的我,却成了多余。惊愕之余,我终于有了一些禅悟。自然万物,原本没有高低优劣之分,只是人类给自己戴上了一副有色眼镜,读不到事物的本色罢了。
⑦淡淡的山雾中,我站在秋风中的山野,终于明白:人或者说我自己,是弱智者,而非万物之灵。眼下,躺了一山的红红落叶,正在完成一种交接仪式,生与死,在这里只是一个概念而非实质。我有幸列席这样的一次仪式,不知不觉中提升了自己的一点点高度,并且读到自己灵魂的色泽,也正在由灰变红。
⑧红叶归处是秋风,拥有秋风的万物有福了。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章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第①段描写枫叶的情景运用了拟人、比喻等修辞手法,生动传神地写出了飘落的红叶的动态和色泽。
B.第④段作者写小小的动物都能勇敢地面对生与死,二人却不知道顺从自然规律,表现了人类面对死亡时心态上的可悲。
C.第⑤段写喇叭河风景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场景,作者以鹿能听懂人的歌声一事,来说明天人合一绝非仅仅是理想。
D.第⑥段描写山风过后满地红叶的情景,“安然”“富有诗意”“没有半点忧伤”等词语从侧面表现了“我”担忧的多余。
【小题2】文章①段说:“每每读到有关红叶的文字,我便心动,不由自已地沉浸于哲理的思考。”结合全文,谈谈作者有哪些“哲理的思考”?请分条简要概括。
【小题3】文中作者先称“人是万物之灵”,文末却说人“非万物之灵”。对这种看似矛盾的表述,谈谈你的理解和认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03-17 11:2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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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追着井说声谢谢
王开岭
①井,一个标准的象形字,犹如大地突然睁开了眼睛。
②若没有井,人类生活会是怎样的呢?恐怕仍是逐水而居,顺河沿一溜排开的格局吧。井,改变了栖息的习惯,结束了游荡和漂泊,使人过上了定居的小日子。有了井,才诞生了“宅”,“家”一词才有了“地点”的含义。渐渐地,井成了锚,成了根。远走他方又称“背井离乡”。
③建村落,筑城池,首要事即挖一眼井。有了井,家才有了据点,人生才有了地址。而后,才有街衢和商铺,才有社区景象。所以,“民间”有个代词——“市井”。
④据说,一些边寨至今还有这样的习俗:新娘进寨后第一件事不是入洞房,而是赴井挑水,并非解渴,而是认井——认井即认家,或者说让“井”认一下这位新成员。
⑤“凡有井水饮处,即能歌柳词。”柳永和朱熹是老乡,同住闽西的五夫镇。那村子我去过,柳荷生烟,街心必遇古井,汲饮延今。少时我不懂“井饮”和“柳词”有何瓜葛,多年后才醒悟:“井”即人烟啊,这是在说一个人的知名度呢。
⑥北京乃胡同王国。称街谓巷的暂不算,直接叫胡同的,明代有四百,清代近一千,现今一千三百多。胡同之说,元代即有,元剧《沙门岛张生煮海》中,梅香说她家住砖塔儿胡同。砖塔儿胡同在西四南大街,至今未改名,但有件事一直折磨史学界:“胡同”怎么成为街巷名的?这个古怪的发音究竟何意呢?
⑦后研究出来了:“胡同”最初非汉语,乃蒙古语“忽洞格”的变音,而“忽洞格”的意思即“井”。建元大都时,北京一片荒野,紧挨“海子”(蒙语意“湖”)的地盘优先给了皇宫,百姓街区则掘井吃水,渐渐因井成巷,取名时自然也不离“井”字了。无井则无宅,无市,无城。井,代替江河,恩泽众人,聚拢着人气,繁荣了城乡。井之多少,决定了社会容积和人口数量。
⑧井水和现代自来水不同,它属于天赐,除了挖掘,没有后续成本,一经诞生,即和空气一样是免费的。好东西都是免费的。越贵重,越必需,越需要免费,越值得免费。免费是一种伟大的现象,也是一种伟大的思想。我常常觉得古代了不起,原因之一即是免费的事物多。山让你随便登,佛让你随便拜,桥让你随便走……多一种免费,即多一份自由,人生即少一份压力。
⑨说起免费,忍不住多唠叨一事。
⑩“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一缕清冷的唐句,让寒山寺的名声响彻天下。这钟声我从未耳闻,但一直在心里收藏它,想象它,触摸那份美到极致的寂静。但从上世纪末起,媒体不断报道这一“创举”:在苏州旅游局主持下,千年古刹寒山寺公开拍卖新年钟声,预订者踩破庙槛,首撞权的角逐尤其激烈,第一撞要多少多少元,之后递减,逢八又涨……闻此,我第一反应是:那夜我若不幸过寒山寺,必捂耳猛跑,生怕那钟声追上来。免费的钟声死了,寒山寺,让人寒心。
⑪井有大德,厚泽,故苍生敬之,祭之。《礼记》载:“天子命有司祈四海、大川、名源、渊泽、井泉。”可见,井享有和山岳一样的威望。从远古起,百姓习俗中就有“五祀”说,即日常生活要感恩的五样东西。《白虎通义》中说:“五祀者,何谓也?谓门、户、井、灶、中霤也。所以祭何?人之所处出入、所饮食,故为神而祭之。”于井的尊崇,使人对之做了很多注解,传奇不必说了,一些建筑也傍井而立,比如井栏、井碑、井亭、井龛,乃至设以殿以庙,奉以香火。
为了生,人找到了井,并祈求它生生不息,恒如日月。大概人从未料想,有一天自己会主动弃之。无数的井荒了,被铲,被砸,被填,被掩盖得了无痕迹。大地,重又封闭成了一副严肃的面孔,似从未睁开过眼,也从未向人类笑过一般。是的,人不需要的东西,必定会死。但我不能落井下石,我要饮水思源,我要追着那背影说声“谢谢”。
⑬它帮过我们,救过人类,我要追着喊着哭着笑着大声说“谢谢”。
【小题1】文章第⑩段写“寒山寺钟声”一事有什么用意?请简要分析。
【小题2】赏析文中第⑫段画线句子的表现手法与表达效果。
【小题3】请结合文章内容,探究作者为什么要追着井说声“谢谢”。

同类题2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在母语的屋檐下
彭程
少年时代的伙伴自大洋彼岸归来探亲,多年未见,把盏竟夜长谈。我们聊到故乡种种情形,特别谈到了家乡方言,兴之所至,后来两人干脆用家乡话谈起来。
本来以为这么多年不使用,很多方言都已忘记,不料却在此时鲜明地复活了。恍惚中,甚至忆起了听到这些话时的具体情境,眼前浮现出了说话人的模样。友人感慨:真过瘾。
在一种语言中浸润得深入长久,才有资格进入它的内部,感知它的种种微妙和玄奥,那些羽毛上的光色一样的波动,青瓷上的釉彩一般的韵味。几乎只有母语,我们从牙牙学语时就亲吻的语言,才应允我们做到这一点。
关于母语,英文里的一个说法,最有情感温度,也最能准确地贴近本质:mothertongue。直译就是“妈妈的舌头”。从妈妈舌头上发出的声音,是生命降临时听到的最初的声音,浸润着爱的声音。多么深邃动人的诗意!在母语的呼唤、吟唱和诵读中,我们张开眼睛,看到万物,理解生活,认识生命。
诗作为浓缩提炼过的语言,是语言的极致。它可以作为标尺,衡量一个人对一种语言熟悉和理解的程度。“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坍了”,说的是世事沧桑,人生无常。“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说的是心绪流转,昨日迢遥。没有历史文化为之打底,没有人生经历作为铺垫,就难以深入地感受和理解其间的沉痛和哀伤,无奈和迷茫。它们宜于意会,难以言传。
每一种语言都连接着一种文化,通向一种共同的记忆。文化有着自己的基因,被封存在作为载体和符号的特有的语言中,仿佛一千零一夜的故事中,阿里巴巴的山洞里,藏着稀世的珍宝。
“芝麻开门吧!”咒语念起,山洞石门訇然敞开,堆积的珠宝浮光跃彩。
但洞察和把握一种语言的奥秘,不需要咒语,时间是最重要的条件。在一种语言中沉浸得足够久了,自然就会了解其精妙。有如窖藏老酒,被时光层层堆叠,然后醇香。瓜熟蒂落,风生水起,到了一定的时候,语言中的神秘和魅惑,次第显影。音调的升降平仄中,笔画的横竖撇捺里,有花朵摇曳的姿态,水波被风吹拂出的纹路,阳光下明媚的笑容,暗夜里隐忍的啜泣。
对绝大多数人来说,只有母语,才有这样的魅力和魄力,承担和覆盖。日升月落,春秋代序;昼夜不舍的流水,亘古沉默的荒野;鹰隼呼啸着射向天空,羊群蠕动成地上的云团;一颗从眼角滑落的泪珠有怎样的哀怨,一声自喉咙迸发的呐喊有怎样的愤懑。一切,都被母语捕捉和绾结,表达和诉说。
我骄傲于自己母语的强大生命力,五千年的漫长历史,灾祸连绵,兵燹不绝,而一个个方块汉字,就是一块块砖石,当它们排列衔接时,便仿佛垒砌了一个广阔而坚固的壁垒,牢牢守卫了一种古老的文化,庇护了一代代呼吸沐浴着它的气息的亿兆的灵魂。
童年在农村度过。记事不久的年龄,有一年夏天,大人在睡午觉,我独自走出屋门到外面玩,追着一只蹦蹦跳跳的兔子,不小心走远了,一直走进村外一片茂密的树林中,迷路了,害怕得大哭。但四周没人听到,只好在林子里乱走。过了好久,终于从树干的缝隙间,望见了村头一户人家的屋檐。
一颗悬空的心倏地落地了。
对于长期漂泊在外的人,母语熟悉的音调,带给他的正应该是这样的一种返归家园之感。一个汉语的子民,寄居他乡,母语便是故乡的方言土语;置身异国,母语便是方块的中文汉字。“官秩加身应谬得,乡音到耳是真归”,故乡的语言,母语的最为具体直观的形式,甚至关联到了存在的确凿感。
因为时时相与,反而熟视无睹。就像对于一尾悠然游弋的鱼儿,水的环抱和裹挟是自然而然的,不需要去意识和诘问的。但一旦因某种缘故离开了那个环境,就会感受到置身盛夏沙漠中般的窒息。被拘禁于全然陌生的语言中,一个人也仿佛涸辙之鲋,最渴望母语的濡沫。那亲切的音节声调,是一股直透心底的清凉水流。
每一种语言的子民们,在自己母语的河流中,泅渡,游憩,俯仰,沉醉,吟咏,创造出灿烂的文化,并经由翻译传播,成为说着不同语言的人们共同的精神财富。以诗歌为证,《鲁拜集》中波斯大诗人伽亚谟及时行乐的咏叹,和《古诗十九首》里汉代中国人生命短暂的感喟,贯穿了相通的哲学追问;中世纪的意大利,彼特拉克对心上人劳拉的十四行诗倾诉,和晚唐洛阳城里,李商隐写给不知名恋人的无题七律,或者隽永清新,或者宛转迷离,各有一种入骨的缠绵,让不同的语言彼此尊重,在交流中使各自的美质得到彰显和分享。
热爱来自母亲的舌尖上的声音,应该被视为是一个人的职责,他的伦理的基点。他可以走向天高地阔,但母语是他的出发地,是他不断向前伸延的生命坐标轴线上,那一处不变的原点。
(原载《光明日报》,有删节)
【小题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与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中引用英语mothertongue,是为了引出“妈妈的舌头”这一形象说法,强调母语的温馨可亲。
B.作者用“羽毛上的光色一样的波动”“青瓷上的釉彩一般的韵味”来形容母语的微妙和玄奥,是为了说明母语的动人魅力。
C.文中引用阿里巴巴的故事,旨在说明封存在语言中的文化基因如珠宝般珍贵。
D.文中列举“昼夜不舍的流水”“亘古沉默的荒野”“一颗从眼角滑落的泪珠”等意象,意在说明,只有用母语才能准确言说它们的内在情韵。
【小题2】请从修辞手法的角度赏析文中画线的文字。
【小题3】作者深情地诠释了母语的多重意义,请结合全文加以概括)。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边城的守望者

阿湄

在湖南、四川、贵州三省接壤处的湘西境内,有一座小城叫凤凰,四周皆山,草木繁盛,百鸟和鸣,相传是因早年曾有凤凰栖于此而得名。

沈从文就出生于这个偏僻、美丽、民风淳朴的地方。沈从文原名沈岳焕,从小聪明过人,记忆力特强,6岁开始入私塾读书。但私塾里呆板的生活引不起他半点儿兴趣,他常常逃学,去看染坊师傅踩着碾石,把布匹压得平整如镜;看豆腐作坊里衣着艳丽的苗族妇人一面用铜勺舀豆浆,一面轻轻地唱着歌引逗背包里的孩子;看面馆里头包青帕的大师傅骑在一条木杠上压面皮,再用又大又宽的刀子飞快地切剥……

幼时的沈从文不愿循着社会和长辈安排的道路走,而是在自然的世界里率性发展着,这影响着他一生对社会、人生、世界的认识,所以他在自传里说他读着私塾里小书的同时读着一本大书。

1917年,沈从文15岁,刚刚小学毕业,被送到当地预备兵技术班,离开家乡,跟随当地部队在沅水流域漂流了5年。在这常人难以设想的痛苦生活中,他认识了中国一小角的人事与风土民情,为后来的创作打下了丰富的生活基础。

1922年,“五四”运动余波未息,他受到报刊的影响,毅然放下枪,离开湘西,只身来到陌生的北京。在北京,他想进大学读书。到北大,接待人说他是“小学文化”,连报名费也退了回来。报考燕京大学,又被认为学历太浅,不够资格。最后,他决心用手中的一支笔打出自己的天下,从而开始了艰苦的创作历程。

后来,他得到郁达夫、徐志摩的支持和鼓励,到北大图书馆当馆员,拼命读书,拼命写作。他的作品最早载于1922年的北京《晨报》副刊,接着又在《现代评论》《小说月报》上发表。早期作品大多描写湘西的乡俗民风和独特的生活,后来结集为《鸭子》《旅店及其他》《蜜柑》等。1934年,他发表了著名的中篇小说《边城》和散文《湘行散记》,并先后编辑北平和天津《大公报》文艺副刊,成了“京派”作家代表人物之一。抗战爆发后,他离开北京逃难去云南,途经沅陵时,写作散文《湘西》、长篇小说《长河》。

漂泊的生活,坎坷的经历,执着的追求,深刻的思想,边城的风情,使沈从文与他的创作成为20世纪中国文化界的一个独特现象,也成了边城的守望者的研究热点。人们嗟叹他的命运,推崇他的人格,研究他的作品,借他的精神荡涤自己的灵魂,吸取民族文化的精髓,重塑民族文化人格。他最著名的小说《边城》,更是受到越来越多的人的关注。

作为一个有责任感的文学家,沈从文细细致致地过滤生活,把粗糙拣走,把丑陋剔除,留下诗意,留下美好,给中华民族乃至全人类保存一份永久的希望。

1988年,沈从文病逝于北京,归葬于凤凰。山城之侧,沱江之畔,丹崖之下,一方矗立的皱石做了他的墓碑。让我们记住碑上的话吧:照我思索,能理解“我”;照我思索,可认识“人”。

他的塑像坐落山巅,多像一幅简洁的画啊,他静静地站着,刻满沧桑的额下,一双明澈的眼睛始终望着远方——那是人类的远景,嘴角一抹恬淡的微笑提醒着你:会好的,一定会好起来的。他就这样守望着,守望着边城,守望着人类的未来……

(摘编自阿湄《边城的守望者》)

(相关链接)
①谁又能想得到,这个只读过小学、连标点符号都不会用的乡下人,后来竟成了一个大作家,而且积累了深厚的学问,被他曾经想进去读书而不得的北京大学聘为教授,这真堪称中国20世纪文化史的一个奇迹!

(常青《读阿湄<边城的守望者>》)

②建国后他离开文坛,进入古代文物研究领域,中国文学史的编纂者也曾把他排除在主流之外,但他在世界上所享有的盛誉却经久不衰。

(刘敏《阿湄<边城的守望者>之思考》)

【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沈从文6岁开始入私塾读书,但常常逃学,因为他厌倦了私塾里呆板的生活,被当地的染坊、豆腐作坊、面馆吸引而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B.神奇的湘西养育了一代大师沈从文,他的创作也包蕴丰富的地域文化特征,成为20世纪中国文化界的一个独特现象。
C.沈从文“把粗糙拣走,把丑陋剔除,留下诗意,留下美好”,表明作为一个有责任感的文学家应该回避社会矛盾,目的在于把希望留在人间。
D.沈从文是一个 “奇迹”,一是因为他只上过小学,竟成为大作家、大学教授;二是因为他离开文坛后且被排除在主流之外但仍在世界上享有盛誉。
【小题2】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概括和评价,恰当的一项是
A.沈从文幼时从不循着社会和长辈安排的道路走,而是在自己的世界里率性发展着,这影响着他一生的认知,所以他读书的同时还读着自然生活以外本人生活的大书。
B.沈从文年轻时跟随当地部队在沅水流域漂流了5年,认识了那里的人事与民风,为自己的创作打下了生活基础,储备了写作素材。
C.沈从文最早在北京《晨报》副刊发表作品,接着又有作品见报。早期作品大多描写湘西的乡俗民风和军旅生涯,结集为《湘行散记》。
D.沈从文的文学成就告诉人们,哪怕一个人的学历不高,但只要他执着追求理想,永不言弃,就一定能取得辉煌的成就。
【小题3】作者认为“沈从文是边城的守望者”,你怎么看?请结合材料回答。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背叛”炊烟
胡宗波
“背叛”炊烟,需要勇气。
生活在鄂西南山区的人,似乎从出生之日起,就已被命运圈养在了重重大山怀抱里,整日里要和炊烟相依为命。
或许是命运的驯化,温顺的山区人顾家,更恋家。每天,村人执拗地在炊烟上挂满家的味道,倔强地把炊烟定格成为家的方向。一天天,一年年,炊烟被雕琢成了人们心灵的归宿,剪不断,理还乱。很多人甚至一辈子都没走出炊烟划出的半径。
在我眼里,炊烟就是宣布吃饭的口令。
在那个饥肠辘辘的年代,对于还是个孩子的我来说,食物散发出的诱惑,无疑令我无法抗拒。至于下顿将着落在哪儿,我大抵是不会去理会的。我心里只有炊烟。发展到了最后,就算全村的炊烟同时升起,哪一道炊烟是自家的,我能一眼分辨出。
那时,炊烟不仅滋润了我的肠胃,也滋润了我的梦。
可我从来不是一个懂得感恩的人。相反,我回报给炊烟的,大多是怨,是恨:恨它营养不够丰富,恨它花样太过单一,更恨它有时还填不饱我肚子。
与我对炊烟的矛盾态度相比,父母从来怀着一颗虔诚之心。炊烟生病了,父母精心呵护着,助它早日康复;炊烟失落了,父母安慰开导着,帮它尽快振作。炊烟有灵性。虔诚的心,换来了炊烟的信任。它配合着父母,苦苦支撑着摇摇欲坠的日子。
然而,在父母虔诚的背后,其实也蜷缩着一颗不安分守己的心。父母领着我在日子里摸爬滚打的同时,矢志不渝送我去读书。他们已领教了日子的苦。他们不想将这种苦留成“财产”,等我去继承。为了孩子长远计,父母替我谋划着对炊烟的“背叛”。
背叛,是需要勇气的;勇气,则需要成本。为了抵抗不断膨胀的生活,搀扶起勇气,父母几乎把腰弯得和大地平行,瞪大疲惫的眼睛,在日子里翻拣着能对抗生活的元素。其间,父母还要顶住村人随手扔来的冷嘲热讽。那大都是些认为读书没用的村人。站在父母的“背叛”上,我把父母的期望打包,系在肩膀上,在“背叛”的道路上愈走愈远。若干年后,我彻底“背叛”了炊烟,走出了乡村。
在异乡,任我踮脚眺望,却看不到一丝炊烟。内心的空虚惆怅如同滚着的雪球。
在炊烟的浸泡里长大的人,炊烟就是他的根。一个人,一生里烙印着三条根,那是从国别、地域、家庭三者文化差异中沉淀出来的。“背叛”了炊烟,就斩断了地域和家庭这两条根,我这一生,注定将处于失根后的无根状态。这时,在记忆里存活的新鲜炊烟,仿佛一封封家书,用眼眸盖上思念的邮戳,不时呼唤着我回去。
每一年,我都会回故乡,只为亲手摸摸升腾的炊烟。摸着它,我才能暂时找回丢失已久的乡音,才能短暂回收久违了的内心踏实。
这些年,每次回去,家乡都有变化。村人的生活水平真正像是芝麻开花。在欣慰的同时,我却觉得与故乡又生疏隔膜了几分。现代化的炊具,不断打压着炊烟氤氲的范围。我希冀的炊烟,越发地单薄瘦削。
我知道,终有一天,故乡会被膀阔腰圆趾高气扬的现代化日子改写。
我也知道,总有一天,我再也看不到炊烟。
我更知道,一缕缕炊烟,终会在我记忆的窖藏中酝酿成一种乡愁,继而在我的记忆里,站成一道道风景,更站成一位位亲人。
背叛,总是要付出代价。没有了炊烟,也就失去了故乡,再也没有远道而来的消息,能把一种叫幸福的感觉催生。
失去了炊烟,我们注定还有别的希望。
(选自《人民日报》,略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A.开头引出炊烟,总领全文,交代特定的地点,与独特的地理环境,并且引出下文对炊烟的“背叛”。
B.全文包含了多处对比,例如:村人对父母为我设计的人生道路冷嘲热讽和父母的冷静坚决形成了对比。
C.“背叛”炊烟是痛苦挣扎的结果,作者以悠远复杂的笔触全篇叙写了自己逃离故乡的全过程。
D.作者将“记忆里存活的新鲜炊烟”比作家书,将思念化作邮戳,生动形象而又新颖别致地写出家乡对我的羁绊,我对故乡的难忘之情。
【小题2】结合文本,试从手法、内容、情感的角度赏析画横线句子“我知道,终有一天,故乡会被膀阔腰圆趾高气扬的现代化日子改写”。
【小题3】作者在文中写到为了实现父母的期望,我背叛了炊烟,结尾又说,没有了炊烟也就失去了故乡,结合全文,说说这样写是否矛盾?为什么?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施一公:他在探究生命的密码

2008年2月,在众人不解的眼光中,40岁的施一公辞去普林斯顿大学终身执教的职务,放弃优厚的待遇,从美国全职回到中国,受聘为清华大学终身教授、并出任清华大学生命科学与医学研究院副院长。

   施一公的名字带着深深的时代烙印:父母亲给他取名“一公”,就是一心为公的意思。施一公说,当时做出回国决定,实际上只用了一个晚上。2008年,时任清华大学党委书记陈希对他说:“清华急需人才,希望一公回国。”第二天,施一公就回复说,决定回国。
《纽约时报》曾这样报道施一公的回归:“施一公和其他顶尖科学家的回归是一种信号,中国在拉近和发达国家科技鸿沟的时间上,比许多专家预期得要快。”如今,施一公和他的同事们,以一个又一个的重大科研成果,让这个预言变成了现实。
2015年8月21日,国际顶级学术期刊《科学》连续在线发表两篇施一公教授研究组中国科学家研究“剪接体”的论文,并首次报道了分辨率高达3.6埃的“剪接体”分子结构。著名癌症生物学家、美国杜克大学药理学院讲席教授王小凡评价说,“我个人相信,施一公取得的这项成就将得到诺贝尔奖委员会的认真考虑。”
阿尔茨海默症,又称老年痴呆症,是一种神经退行性疾病。人类曾经花了很大气力鉴定老年痴呆症的起因,终于找到γ一分泌酶是最重要的“罪魁祸首”,可一直以来的结构研究却屡屡碰壁。获得γ—分泌酶复合物的三维结构,已成为全球生命科学领域最热门的研究课题之一,早在2004年,还在普林斯顿大学任教的施一公,就把目光锁定了这个结构生物学制高点,但研究却始终停留在初级阶段。
施一公回国后,迅速组建起实验团队,也把攻克这个世界级难题的梦想带回了清华。这个团队除导师施一公外,完全由年轻博士生组成。27岁的年轻博士生马丹和26岁的卢培龙是夫妻,他们俩和远在伦敦求学的好友清华毕业生白晓晨一起,共同组成最核心的力量,此外,还有清华大学在读博士生谢田、闫创业、孙林峰、杨光辉、赵燕雨和周瑞。
在新闻发布会上,施一公言简意赅地介绍完重大成果,骄傲地把在场的所有团队成员一一介绍给媒体。这是比这个世界级的研究成果更让他珍视的“作品”,“我毫不怀疑这些年轻的学生大多数会脱颖而出,成为优秀的青年科学家。”
如今,面对众多赞誉之声,每一位成员都在强调团队的意义,“科学研究从来不是单打独斗,协同创新才能有大的突破。”
施一公总是向学生强调从事基础研究应有的担当,“全世界都在为科学研究争分夺秒。基础研究是一个国家腾飞的引擎,科学发展这么快,你在科学上的作为在哪里?你对国家的贡献又在哪里?”
虽然身兼数职,事务繁忙,施一公在正常的科研和带研究生之外,他还坚持给本科生上课,每年将近100个课时。在课堂上除了传授知识,他还特别注意培养学生对科研的兴趣。
在研究上施一公喜欢有个性的学生。无论是在实验室还是课堂上,他总是尽力启发学生的思维,希望学生挑战他的推理,鼓励学生与他争论,多次公开反对对所谓学术权威或权威思想的迷信。每次学生跟他有不同意见时,他更会刻意表扬学生!
多少年来,他一直为教育学生的方式自豪,在他看来:“我们现在开始在大学中大力提倡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如果不从基础上改变鼓励‘乖孩子’的教育习惯,就很难持续大规模地培养出拔尖创新的人才。”
施一公曾说,“相比院士二字,我更喜欢别人称我为老师,这是莫大的尊称。”他正是这样一位谦恭而伟岸的师者,激励那些年轻而积极向上的灵魂夜以继日的拼搏,终于让“白手起家”的中国科学家领跑全球。
如今的他,尽管已经站在了全世界结构生物学研究的制高点上,却仍然时刻保持着拼搏的警醒和担当。
“不能只把眼光盯在现在的成功上。别忘了,中国的整体创新力还只排在世界20多名。要是在所有的科研领域都能取得令人惊叹的成就,那我们的国家就真的不得了了。”

  (摘编自201 6年2月《中国人物传记》修新羽《他在探究生命的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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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我们为什么来大学呢?我以为,是学做人。做人并不是一定要做我们觉得可望不可及的英雄模范,更不是要学八面玲珑会做人的那个“做人”,我觉得是学做一个健全的、有自信的、尊重别人的、有社会责任感的人,大学最重要的目标就是培养这样的人。

(施一公《大学的意义》)

②所有成功的科学家一定具有的共同点,就是他们必须付出大量的时间和心血。这是一条真理。实际上,无论社会上哪一种职业,要想成为本行业中的佼佼者,都必须付出比常人多的时间。 

(施一公《如何成为一名优秀的博士生》)

【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
A.《纽约时报》曾预言,施一公等顶尖科学家的回归,意味着中国与发达国家之间巨大的科技差距将迅速缩短。
B.施一公总是向学生强调从事基础研究的重要性。他认为,基础研究是国家腾飞的核心,是科学发展的动力。
C.在科研和教学领域,施一公总是希望学生挑战他的推理,开展学术争鸣,他也多次公开批评学术权威和权威思想。
D.相比院士的称号,施一公更喜欢别人称他为老师,主要凸显了他激励年轻而积极向上的学子努力拼搏的高尚人格。
【小题2】施一公教育学生的方式有哪些值得借鉴之处?请结合材料简要概括
【小题3】已经站在世界结构生物学研究的制高点上的施一公,却仍然时刻保持着拼搏的警醒和担当。施一公的“担当”体现在哪些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