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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小题。

喀纳斯湖岸上那棵五针松

康 剑

(1)那天从深山巡护归来,要乘船渡过二十四公里长的喀纳斯湖。湖面碧波荡漾,清风送爽。坐船行至湖面的一道湾处,我习惯性地抬头向湖东岸的悬崖上望去,竟然发现崖壁上的那棵五针松不见了。起初以为是自己老眼昏花,没看清楚。赶忙揉揉眼再仔细看,发现那棵挺拔的五针松竟然连根拔起,横躺在了崖壁的上方。

(2)于是内心一片悲戚,我那站在悬崖上守望湖面已经有一百多年的五针松呀,你怎么竟如此不近人情地弃我而去了呢!又是谁将你挺拔的身躯硬生生地从陡峭的山崖上抹去了呢!要知道,这无情的一抹,抹去的可是喀纳斯湖畔一道别样的风景。

(3)回到护林站,我茶饭不思,辗转反侧,连做梦都要梦到湖岸上的那棵五针松。我百思不得其解,一棵好端端的松树怎么就会糊里糊涂地轰然倒地,忽然死去了呢?要知道,一棵长在崖壁上的树能生存一百多年,它要经历多少风霜雨雪的磨砺,怎么可能会轻而易举地死去呢!

(4)但我的眼睛没有欺骗自己,那棵五针松确实是倒在了悬崖上。我迫不及待想弄清楚的是,让它轰然倒下的,到底是人为的力量,还是自然的作用。

(5)难过了几日,我约了两个同是护林人的伙伴,去看那棵我日思夜想的五针松。我们沿着湖岸边的林间小道,从喀纳斯湖的出水口向一道湾的崖壁处徒步行走。这条小道被称为泰加林小道,四周长满了西伯利亚落叶松、五针松、云杉、冷杉和疣枝桦。在这样的混交林中行走,五针松的形象最为抢眼,它们树干挺拔,树冠婆娑,被称为林中骄子,还拥有一个好听的学名,叫新疆红松。走在林间小道上,你能听到喀纳斯湖的波浪轻轻拍打湖岸的声音,那声音像音乐,特别有节奏感。

(6)这段路程足足有五六公里长。起初,我们陶醉在森林与湖水交相辉映的风景里,似乎暂时忘记了悬崖上的那棵倒去的松树。但越往里走,越是感觉到今年湖岸上的这片森林有别于往年。我们陆续看到一些松树被连根拔起或拦腰折断。再走不多久,我们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我们怎么也不会想到,在快到一道湾处的湖岸边,松林竟然成片地匍匐倒地,惨不忍睹。要知道,这些松树大的有几百年的树龄,小的也已经生长了上百年。

(7)不用再取证分析,现实足以告诉我们,这些高大无比的松树都是被大风刮倒的。我们讨论着,要成片刮倒这些参天大树,风的力量和速度会是何等的不可一世呀!横躺在小道上的松树已经被附近的护林人用油锯清理过,可见这些大树被风刮倒已经有些时日了。好在再往里走,倒木比我们前面看到的明显减少了。我们刚才激动的情绪才开始慢慢平复下来。

(8)我们攀爬上一道湾处的悬崖上方,这里保存着大量古冰川运动留下的遗迹:羊背石、冰臼、冰蚀凹槽……悬崖顶端上的冰川擦痕虽然经历了几十万年的风吹雨打,但依旧清晰可见。在冰川巨大无比的力量面前,坚硬的岩石都会被它削峰填谷。我们眼前宽阔狭长的喀纳斯湖,就是冰川刨蚀作用下形成的冰碛堰塞湖。在自然界里,冰川的力量往往胜过岩石的坚硬。

(9)站在高高的崖壁上方,我们眼前是波光粼粼的喀纳斯湖。那棵倒地的五针松,就在前方悬崖的边上。过去,我常常一个人来到这里,独自欣赏湖岸上这棵孤独的松树。不管是春夏秋冬,无论是风霜雨雪,它就像是一个忠诚的卫士,始终守护在喀纳斯湖的身旁。它站在高耸峭立的崖壁上,玉树临风,孤傲无比。喀纳斯湖周围生长着亿万棵松树,只有这棵松树生长在了险峻的山崖上方,因此,它被人记住了。我曾经站在这棵悬崖上的五针松旁,它的个头足足高出我十几倍,站在它面前,我显得那么微不足道。这棵树孤芳自赏地站在那里,站立了一百多年,把自己站成了喀纳斯湖边一道不一样的风景。

(10)现在,它却倒在了湖岸岩石的上方。摧倒它的,不是人为的破坏,不是闪电霹雳,恰恰是来自湖面上的山风。想当年,这棵树的生长也许正是来自风的作用。一颗松果被山风吹落在了悬崖上的石缝里,种子接触到了土壤,恰恰又赶上了雨水的滋润。于是,松果开始发芽,幼苗慢慢长大,是喀纳斯湖水散发出来的潮气,养育了这棵挺拔的树中骄子。大自然就是如此的神奇无比,一棵树的生长缘于山风,它的死去也因为山风。这也许就是大自然生生不灭的因果关系。

(11)好在我们眼前倒下的这棵大树,它周身长满了上百棵松塔。或许再过一百年,这悬崖之上会长满密不透风的红松林。我努力想象着,在松涛之下,那时的湖水还和今天一样,依旧碧波荡漾。

(选自《文汇报》)

(注释)松塔:北方一种松树上结的果实。因长得像宝塔,所以名曰松塔。

【小题1】试从人称角度,赏析第(2)段内容。
【小题2】请分析第(9)段划线句的表达效果。
【小题3】试简要概括作者的心情变化过程。
【小题4】下列对文章内容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开篇湖面风景的刻画更能够反衬五针松连根拔起的突兀可悲。
B.作者刚开始更倾向于认为那颗五针松是被人为的力量所伐倒。
C.文中描写冰川是为了表明五针松所处位置的独特和历史久远。
D.湖面上的山风与五针松之间有着大自然生生不灭的因果关系。
【小题5】文章结尾虚实结合,耐人寻味,试简要赏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10-21 10: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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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文学类文本阅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布衣之交
石兵
谁也没有想到,退了休的张县长和修自行车的老刘头成了至交。
过去,张县长在任时,出入有专车接送,往来前呼后拥,他对于在县政府门口修自行车的老刘头基本上是视而不见的。只是偶尔,张县长在车上会看到坐在小马扎上摆摊的老刘头,也偶尔,张县长会询问一下秘书,在此处摆摊是不是符合规定?会不会影响市容?
其实,张县长也就是随口一问,他心里装的事实在太多了,根本没有余隙容纳老刘头这个平头老百姓,全县四十多万人,张县长批个项目下个指示,就能改变很多人的命运,他常常感到压力巨大。
张县长在这个县一待就是三十年,从基层办事员一步步升到一县之长,其间经历的风风雨雨不足为外人道也。当然,也不能对外人道,因为,官场上的事有许多都是说不清道不明的,这一点,张县长一直到退休也仍然有着许多搞不明白的地方。
退休那天,张县长老泪纵横,发表了一番感人肺腑的离别感言,却不料,走出办公楼大门后却患上了失语症。
回到家里,张县长的家人发现他不会说话了,走在外面,所有人都发现,这个常在电视里面侃侃而谈的县长沉默得像一块石头。
张县长爱上了闲逛,也偶尔会听听别人说话,但他很快发现,那些人说的话自己根本就不明白,吃喝拉撒有什么好说的,鸡零狗碎有什么好听的。张县长无奈,只得找自己的老下级们,可是,他很快发现,这些人对自己的态度变了,特别是原本百依百顺的王秘书,只是随意敷衍着自己,他服务的目标变成了新上任的李县长。百般无趣之下,张县长只得继续自己孤独的闲逛,为了走得更远,他还特意骑上了自己十多年没骑的那辆老自行车。
自行车十多年没骑,自然是毛病多多,不久就出了各种问题,此时,张县长突然想起了在政府大楼门前修自行车的老刘头。
当张县长来到老刘头摊前时,老刘头居然没认出这位就是当年本县叱咤风云的张县长,他一声“来喽您哪”竟让张县长感到一种莫名的温暖与亲切。
老刘头以为自己是普通老百姓,张县长也不点破,反而也真像个老百姓似的说起了家乡的土话。这话一出口,神奇的事情发生了,张县长竟然又会说话了,虽然不像在台上做报告一样咬文嚼字,却有着一种说不出的舒服畅快,说着说着,张县长发现自己竟然也说粗话脏话乡言俚语了。
就这样,张县长和老刘头成了好友,他每天都要骑自行车来到老刘头摊前聊天,老刘头三教九流无所不知,就连这政府大楼里面的各种隐秘也都了如指掌。至此,张县长这才知道了许多自己当年的奇闻逸事,什么讲排场好面子,什么好吹牛搞形式,张县长听得无地自容,禁不住跟着骂了一声:“这个龟儿子,毛病恁多啊!”
不料老刘头却摇了摇头,说:“老张啊,这话你说错了,这前任张县长虽然小毛病多,但大节上还是过得去啊,不贪污不受贿,也办了不少实事,如今安全着陆,也是喜事一件嘛。”
张县长听得目瞪口呆,想起当年他在车中对老刘头指指点点,禁不住脸红耳赤。
其实,张县长不知道的是,当年他在专车里对老刘头指指点点的时候,老刘头也在车屁股后面对着他指指点点,只不过,说的不是这符不符合规定影不影响市容,而是说,总有一天,这车里面坐的人也要和咱一样,变成个平头老百姓,拿个马扎坐在这儿,一坐就是一整天。
老刘头说得一点没错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先写张县长和老刘头成为至交,然后展开故事情节,使用倒叙手法,打破叙事的正常顺序,引人入胜。
B.张县长在任时,出入有专车接送,往来前呼后拥,卸任后却患上失语症,这是张县长强烈的权力欲望所致。
C.小说中有伏笔。例如张县长在车上向秘书询问老刘头在县政府门口摆摊的细节,与后文修车聊天内容照应。
D.在老刘头和张县长的交流中,老刘头的话,让张县长有了更多的反思,使他体悟到“布衣之交”的难能可贵。
【小题2】小说中张县长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以“老刘头说得一点没错”一句结尾有何意蕴?结合文本,加以分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选文,完成下面小题。
我们在研究群体的基本特点时曾说,它几乎完全受着无意识动机的支配。它的行为主要不是受大脑,而是受脊椎神经的影响。就这点而言,群体异乎寻常地类似原始人。他们可以把事情做得很完关,但不经过大脑,而是受刺激因素的影响。群体受各种外在刺激因素的支配,反映着它们无穷的变化,服从自己所受到的冲动。作用于群体的这些刺激因素同样作用于群体中的个体,这些个体也会随之产生反应。而单独个体的大脑则会向他指示,接受冲动的摆布是不可取的。所以,单独个体具有主宰自己反应行为的能力,群体则缺乏该项能力。
群体兴奋的不同,他们表现出的冲动行为也不同: 有时显得极为血腥残暴,有时又极为慷慨和壮烈。由于这些冲动来势汹汹,因此,不管是个人利益还是性命攸关的利益,都不足以控制他们。鉴于群体接受的刺激因素多种多样,其表现形式也较为多变,遵循这些刺激因素的个体也会很不稳定。这就解释了群体为何可以从最血腥的狂热痴迷状态转瞬间转变为极具英雄气概。正因为如此,群体既可以成为遭人唾弃的刽子手,也可以成为慷慨赴义的勇士。也只有群体,才能义无反顾地为了心中的信念而不惜血洒战场。群体的这种易变性使他们难以统治,当公共权力落到他们手里时尤其如此。此外,群体虽然狂热渴望某种东西,但不会渴望得太久。它们的思想不能持久,他们的愿望也同样。
群体也像野蛮人一样,在实现愿望的过程中容不下什么障碍。由于人多势众,他们觉得自己力大无比,所以就更是这样。处于群体中的个体,完全不认为会“不可能”或“做不到”; 若是孤身一人时,他很清楚自己的言行,绝不可能去焚烧宫殿或是洗劫商店。即便有了这样的想法,也会立刻遏制住这种蛊惑。因为,他是有思想的,内心会有负罪感。但是,群体则不然。当个体加入群体的瞬间,个体感受到了来自群体的强大力量,他变得不可一世,甚至有了杀人掠货的想法,不得马上付诸行动,任何艰难险阻都不在话下。
种族的基本特点是我们产生一切情感的不变,它也总是对群体的特点产生影响。比如: 拉丁族群体和英国群体就有十分显著的差别。25年前,仅仅是一份据说某位大使受到侮辱的电报被公之于众,就足以触犯众怒,结果是立刻引起了一场可怕的战争(1980年的普法战争)。几年后,关于谅山战役(一次无足轻重的战争)兵败的电文再次引起人们的怒火,由此导致政府立刻垮台。就在同时,英国在远征喀土穆时遭受的一次非常严重的失败,却只在英国引起了轻微的情绪,甚至连国防大臣都未被解职。
(选自勒庞《乌合之众》,有改动)
【小题1】下列对文中“群体中的个体”和“单独个体”之间的区别解释最恰当的一项是
A.“群体中的个体”是伟大的,“单独的个体”是渺小的。
B.“群体中的个体”是无意识的,“单独的个体”是有意识的。
C.“群体中的个体”是感性的,“单独的个体”是理性的。
D.“群体中的个体”是主动的,“单独的个体”是被动的。
【小题2】下列说法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群体行为主要不是受大脑,而是受脊椎神经的影响,原始人也是一样,他们按照所受到的刺激因素决定自己的行为。
B.刺激因素的多样性决定了群体行为表现形式的多样性,群体可由最血腥狂热痴迷瞬间转为具有英雄气概,所以群体难以统治。
C.群体的强大力量,使得身在其中的个体变得没有思想、没有负罪感,极有可能做出杀人掠货等罪大恶极的举动。
D.同样面对战败,拉丁群体易怒,英国群体则较为冷淡,可见群体行为有可能表现得残酷,也有可能表现得怯懦。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中国古代乡村社会普遍存在的祠堂,是古代中国人慎终追远的重要场所,彰显着“敬宗收族、亲亲有爱”的礼之精神。礼是有秩序的爱。祠堂以血缘之基,融道德、信仰、礼三者于一体,规范礼制,聚族祭祀先人,团结族人,表达共同的精神寄托。

中国古代的“宗族”,是指有宗子,行宗法制而聚合成的“血缘-政治”团体。宋代程颐倡导士大夫阶层的宗族祭祀,到南宋朱熹提出了“祠堂”这一名词,确定了祠堂祭祀的格局。一个家族祭拜先祖,由宗子主持祭祀,叫敬宗;一个家族由宗子率领祭祀共同的先祖,即收族。宋明之后,甚至出现了不设立宗子的“族”。一个同族同姓的村落,尽管没有“宗”,仍然可以被称为“宗族”,这个时期的宗族制度,就成了“血缘-社会”团体,通过祭祀共同的祖先,达到凝聚人心,团结族人,互爱互助的效果。这样,敬宗收族,使得宗法不仅成为人与人之间的人伦共同体,而且成为生者与死者交通的人神共同体,成为维持社会稳定、一统天下的重要环节和手段,因而具有重要的政治与社会功能。

祠堂的功能之一是祭祀宗族祖先或先贤。不管豪门或寒族,对祭祀都十分重视,仪式庄严,礼节隆重。祭祀先人是为了教育后人,立约族规是为了惩治违规犯律,借祖宗之威,禀祖宗之训。在祭祀中,族长要宣读族规和家训以及族谱,族长在此代祖宗立言,宣讲传统伦理,告诫和惩罚犯错子孙。凡做了错事的族人须站在特定的位置祭拜,寓意“低人一等”,以这样的方式来惩戒不良行为。祭毕,后辈向前辈行礼,族人之间相互行礼,祭祀活动既加强了血缘关系,又强化了家族内部的向心力,从而对族中成员的行为起到榜样或约束作用。

祠堂的动文化(祭祀)体现着祠堂的功能,祠堂的静文化(建筑装饰)也暗示或渗透着祠堂的功能。装饰文化作为祠堂文化的载体,涵盖了浓厚的道德观念、地域民俗,无论是家居陈设还是建筑中的雕饰彩绘,又或是牌楼照壁都成为传统文化的载体。洛阳新安县吕氏祠堂,照壁上刻画的“龙蛇龟田”象征吕氏族人要勤勤恳恳、脚踏实地,才能福临;各种各样的墀头“耕读”引导后人要辛勤耕作以立身立命,刻苦读书以立德立行。

儒家伦理中家族观念尤为深刻,祠堂作为整个家族的聚集活动之所,承担的是弘扬祖先美德、传承“孝礼”文化、维系亲情意义等功能,从而以传统文化的孝、悌、显耀祖先功德等诸多方面,体现对“礼”的理解和强调。礼仪和道德结合在一起,从而延伸到更大的范围乃至整个社会,以期实现社会的稳定和谐。因此,祠堂祭礼,不仅是“情感—道德”性的,而且是“伦理—政治”性的。

祠堂作为礼制性建筑,并非是文化虚构,而是从对亲生父母之爱与敬追溯到对祖父、曾祖、太祖甚至整个宗族真实无妄的伦常尊亲的追溯以及对天地诸神的祭拜,关系着对人伦关系、社会结构、政治组织的理解。祠堂在建立家族共同体的进程中,形成“天下一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的“礼”主要内容;对共同族源的认同和体悟,为社会秩序的稳定与社会关系的和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从而达到中国传统文化审美“和”的最高境界。

(摘编自李玲《祠堂之礼:有秩序的爱》)

【小题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中国古代乡村社会普遍存在的祠堂,彰显着“敬宗收族、亲亲有爱”的礼之精神。
B.祠堂之礼体现着一种有秩序的爱,蕴含了情感道德层面和伦理政治层面上的意义。
C.古代,人们对祠堂祭祀特别看重,在祭祀活动中,既可祭祀先人,还可立约族规。
D.我国古代,宗族都有宗子,祭拜先祖时举行的敬宗和收族都由宗子主持和率领。
【小题2】下列对原文的相关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犯错的族人要受到告诫和惩罚,不许和其他族人共同祭拜先人是对其最大的惩罚。
B.我国古代祠堂融道德、信仰、礼三者于一体,蕴含了中华民族共同的精神寄托。
C.文章从祠堂的动文化(建筑装饰)与静文化(祭祀)两个方面来论证祠堂的功能。
D.新安吕氏祠堂照壁的刻画和墀头的文字表明祠堂静文化暗示或透着祠堂的功能。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在论证中提到了祠堂之礼对社会的稳定和谐的作用,但它对现实的意义不大。
B.如果我国古代乡村没有祠堂,人们就不会有对宗族真实无妄的伦常宗亲的追溯。
C.祠堂祭礼加强了血缘关系,强化了家族内部的向心力,体现了儒家伦理家族观念。
D.如果没有“宗”,一个同族同姓的村落便不可以被称为“宗族”,这个时期的宗族制度属于“血缘-社会”团体。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下列小题。

价值

刘永飞

苏国良还没回到村里,却已成为村人的笑柄。

起初,村人将信将疑,可是待苏培盛回来之后,一切得到证实,原来苏国良还真是个“二百五”。

苏培盛是腊月二十七的下午回到村子的,当晚已有多家备宴来请。席宴间,主人极尽奉承之能事,说他是村里的致富带头人,还说什么“国有邓小平,村有苏培盛”。

苏培盛听了这句话,噗的一声吐出酒菜,差点笑岔了气儿。他说,这是哪儿跟哪儿呀,我是一小偷,能和邓小平比吗?

主人说,“别管黑猫白猫,逮住老鼠就是好猫”,这不是邓小平说的么,别把自己说得那么难听。你看看这几年村里起了多少高楼,哪一栋不比外村的气派,这都是您的功劳呀,要不然,光凭他们出去打打工能盖起这样的楼?下辈子吧。再说了,这都啥年代了,小偷咋啦,我看比那些贪官污吏高尚多了,还是那句话,能抓住老鼠的就是好猫!

酒肉吃完,好话说尽,主人这才借着酒劲儿说出了自己的小九九。说什么自家的孩子不是读书的料,又说考上了大学又能怎样呢,还不如趁早跟你培盛叔出去历练历练。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苏培盛自然无法拒绝,他吐掉牙签说,行,年后跟我走,只要别学苏国良就成。

不会的,不会的,酒桌旁一直沉默寡言的后生信誓旦旦地说。

酒足饭饱,苏培盛打着嗝,在主人一家的簇拥下,歪歪斜斜地走了。

一年前的这一天,苏培盛也是这样从苏国良的家里走出来的,那时候和现在唯一不同的是,苏培盛眼里噙着泪花,他在门口心情复杂地拍了拍苏国良的肩膀说:“放心跟我走,今后有我吃的就有你吃的。”

可是,谁都没有料到平日里并不憨傻的苏国良第一单“买卖”就搞砸了。在这之前,苏培盛在技术和心理上亲自培训他。在培训心理时,苏培盛说,干这行最重要的是不能紧张,要装得跟没事儿人似的。

他还说,别怕被人抓住,你要谨记,现在已不像早些年,如今管闲事儿的人越来越少了。当然,即使碰到个“愣头青”也没关系,咱们人多,稍微一打掩护就能脱身。

那是个星期天,一个妇女怀抱着一个哭个不停的婴儿去医院,幸运的是一车人没一个给她让座的,这就大大降低了“做活”的难度。

更可喜的是,那妇女从口袋里取纸巾时忘了拉拉链,厚厚的皮夹子裸露在外,这可真是无赐良机!可是,就是这闭上眼睛也能十拿九稳的活儿,愣让苏国良搞砸了。

煮熟的鸭子飞了,飞就飞了吧,尽管小组成员对苏国良不满,苏培盛还是替他说好话,他说,谁没个第一次呢。

其他成员问苏国良那么容易的事儿为什么不伸手,他说觉得良心上过意不去,还说一看就是乡下来的,没了钱孩子的病怎么办?那不是要人家的命吗?

他这么一说大家都不乐意了,他们说敢情就你有良心,有良心你还干这行?

这次也就算了,关键是接下来的几单活儿全砸了。做贼不偷东西,在团伙里是大忌,你总不至于让别人养吧。

促使苏培盛让他离开的是后来发生的一件事儿,那次,也是在公交车上,偷窃对象是个老人。苏培盛知道苏国良的毛病,只让他打掩护,可是就当自己人逼近老人时,苏培盛却清晰地看到苏国良趁一个刹车,猛地将老人撞了一个趔趄。老人警惕了,生意又砸了。

看着小组成员一张张愤怒的脸,苏培盛平静地说,国良,你走吧。可,他是个老人呀,我实在不忍心……好啦,苏培盛打断了他的话,他说,我需要的是个能偷东西的贼,而不是个有良心的人!

这不,苏国良离开的消息传到村里,村人的嘴巴都快笑歪了,他们说:“良心,良心能值几个钱,他们家祖孙三代倒是都讲良心,结果呢,穷得连个婆娘都找不到……”

新年到了,归来的人都在庆祝一年的收获,唯有苏国良家冷冷清清。去年的今天父亲还在,甚至老父亲求苏培盛的情景还历历在目。

父亲说自己无能,连给孩子找个媳妇的本事都没有,他希望苏培盛能把苏国良带出去。他知道,父亲说这番话时,内心一定很痛苦。

野外,爆竹声四起,许多人家都在拜祖。直到夜幕降临,苏国良才买了纸,默默地去了祖坟,他要请列祖列宗回家过年。

远远的,他见自家的坟地里有火光跳动。这么晚了,谁会来我家坟地呢?走近了,他看到一个身影堆坐在父亲坟前。火光暗淡下来,眼前一片模糊。

“二爷,您千万别怨我,不是我不收国良,而是我不忍心看他变成一个跟我一样的人,二爷,我虽不讲良心,可是我知道良心金贵呀。当初要不是您在大灾之年宁可全家饿肚子也要来救济我这个孤儿,怕是我的尸骨早就没了呢。二爷呀,今天这世道坏啦,不是良心不值钱了,是良心太贵重了,一般的人已经拥有不起了……”

这是苏培盛的声音,苏国良听着听着,再也忍不住地蹲在地上“呜呜”地哭起来。

(选自《小说月刊》2014年第8期)

【小题1】第一段写“苏国良还没回到村里,却已成为村人的笑柄”的作用是什么?
【小题2】结合语境,解释下面句中加点词语的含义。
(1)原来苏国良还真是个“二百五”。
(2)主人这才借着酒劲儿说出了自己的小九九
【小题3】文中描写以“主人”为代表的村里人奉承宴请苏培盛,有什么作用?
【小题4】结合全文主题,谈谈本文标题“价值”的含义。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司法权可否分割?翻阅有关宋代的史书或许可以找到答案。《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一七《慎刑》,就记载着宋朝统治者注重司法权分割一事,其将由法官一人享有的审判权分割为审理权与判决权,在中央分别由断司与议司执掌,在地方分别由鞫司与谳司执掌。换言之,断司或鞫司负责审讯与调查事实,议司或谳司负责检索和适用法律。不仅如此,最终如何判决还得由儒生出身的行政长官来决定。更有甚者,宋代统治者还强调断司(鞫司)与议司(谳司)之间应当各自独立行动,不得互通声气甚或协调处理。
从表面上看,宋代这种有关司法权分割的设计非常缜密,但是宋代统治者恰恰忘了,让行政长官来最终决定判决结果的后果之一是,前面的事实审法官和法律审法官都无法做到真正独立,因为他们在审与判时都在揣摸着那个拥有最后决断权的行政长官的心思。
而且,让行政长官来最终决定判决结果还违反了司法审判的亲历性要求,让没有参与审理的人来决定审理的结果,其后果可想而知。事实上,从审判监督的基本原理看,审、判本身是一个连续性的任务,并不适合于分割或分立。将审判权人为分割会导致审者不判、判者不断的“审判碎片化”和随之而来的“监督碎片化”,最终决断者和监督者都缺失一种全面而系统的个案知识,其作出的决断或监督自然也是残缺的、失真的和武断的。
更为致命的是,虽然宋代统治者重视行政长官的法律素养,但是大多数官员仍不是学法律出身的专业人士,而是一群从四书五经中找出一书(经)加以钻研的文科偏材,对于法律专业只能说是粗知一二现代文阅读答案司法权可否分割?翻阅有关宋代的史书或许可以找到。他们只知以儒家那套“存天理灭人欲”的学说来指导自己的行动,对于前述鞫司或谳司基于专业技能采取的法律行为自然难以理解,对于鞫司、谳司基于专业技能的玩法弄权行为也难以觉察。在“外行指导内行”的局面下,不仅司法无法独立,而且司法腐败也难以防止,司法权的分割及监督也就自然失灵。
从形式上看,宋代统治者人为地将审判这一行为纵向分割、隔离、分立为审与判后,似乎使审判权更加易于为旁观者所监督。但是,广大民众并不享有审判监督权,而享有审判监督权的官吏却基于“官官相护”的心理没有足够的监督动机。而且,即使民众被赋予审判监督权,他们由于法律知识的缺乏往往也难以有效地行使。
由于违反了审判监督的基本智识前提,所以宋代的审判分立制度不但没能带来立法者所预期的司法公正与司法廉洁,反而导致了诸如诉讼迟延、司法腐败等恶果。在实行审与判等权力分割后,案件审判的链条被人为拉伸得很长,一个案子从受理到判决所要经历的时间也就更长,地方势力和部门长官来干预案件的机会也就更多。本来审与判、事实审与法律审之间是相互关联的,后者需要前者获得的亲历感知,在被人为切割、隔离后,反而不利于法官基于专业知识作出客观正确的判断。实行审、判等分立以后,这些环节之间的信息传递需要较长的时间和更大的协调成本,而且还无法保证在传递过程中信息不会失真。如此等等,诉讼迟延和司法腐败也就自在情理之中。
(摘编自李可《宋代司法权分割为何失灵》,有删改)
【小题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正确的一项是( )
A.宋代的统治者为了司法的公平公正采取了一定的措施分割司法权,但结果却事与愿违。
B.在宋代,案件事实的调查,法律条文的检索,案件的判决,三环节毫不相干,各自独立行事。
C.宋代的“审判碎片化”和“监督碎片化”,会导致案件最终错误判决和难以执行的问题。
D.宋代行政长官都缺乏专业的法律素养,决断案件时以儒家提倡的伦理道德为指导原则。
【小题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输电网杂技,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第一段提出司法权可否分割的问题,然后论述了宋代统治者分割司法权的做法。
B.在论证时,作者重点分析了宋朝分割司法权在具体执行中的困难和判决后产生的危害。
C.在阐述宋朝分割司法权为何失灵的问题时,作者基本采用理论分析的方法,层层递进。
D.作者没有按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行文,文章回避了怎样处置司法权的问题。
【小题3】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倘若没有正确有决断权的行政长官的心思,此前审法官的审讯和检索就可以失去价值。
B.如果行政长官能多学法律提高素养,他们对于鞫司、谳玩法弄权行为就能一目了然。
C.拥有较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维护社会公平公正的良知是宋代官吏正确行使审判监督权的保证。
D.宋代社会产生司法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将司法权错误分割只是其中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