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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文,完成各题。

林肯的鼻子

汪曾祺

①我们到伊里诺明州泼凌菲尔德市参观林肯故居。林肯居住过的房子正在修复。几家邻居的住宅倒都已经修好了。邻居的房子也是木结构,样子差不多。一位穿了林肯时代服装的中年女士给我们作介绍。她的声音有点尖利,话说得较快,滔滔不绝。她说了一些与林肯无关的话,老是说她们姐妹的事。她最后说:“林肯是伟大的政治家,但在生活上是个无赖。”我真有点怀疑自己的耳朵。

②第二天上午,参观林肯墓,墓的地点很好,很空旷,墓前是一片草坪,有很多高大的树。

③这天步兵114旅特地给国际写作计划的作家们表演了升旗仪式。两个穿了当年的蓝色制服的队长模样的军人在旗杆前等着。其中一个挎了值星带,佩指挥刀。在军鼓和小号声中走来一队士兵。所谓一队,其实只有七个人。前面两个,一个打着美国国旗,一个打着州旗。当中三个背着长枪。最后两个,一个打鼓,一个吹号,走得很有节拍,但是轻轻松松的。立定之后,向左转,架好长枪。喊口令的就是那个吹号的,口令声音很轻,并不大声怒喝。一声“升旗”后,号兵自己吹了号,那两个队长举手敬礼,国旗和州旗升上去。一会儿工夫,仪式就完了,士兵列队走去,小号吹着“光荣光荣哈里鲁亚”,打鼓的这回只是用两根鼓棒敲着鼓边。这个升旗仪式既不威武雄壮,也不怎么庄严肃穆。说是形同儿戏,那倒也不是。只能说这是美国式的仪式,比较随便。

④林肯墓是一座白花岗石的方塔形的建筑,墓前有林肯的立像。墓基前数步,石座上还有一个很大的铜铸的林肯头像。林肯墓清清爽爽,干干净净,很好看。一位法国作家说他到过南京,看过中山陵,说林肯墓和中山陵不能相比,中山陵有气魄。我说:“不同的风格。”“对,完全不同的风格!”他不知道林肯墓是“墓”,中山陵是“陵”呀。

⑤我们到墓里看了一圈。这里葬着林肯、林肯的夫人和三个儿子。正中还有一个林肯坐在椅子里的铜像。他的三个儿子都有一个铜像,但较小。纪念林肯,同时纪念他的家属,这也是一种美国式的思想。这里倒没有林肯的“亲密战友”的任何名字和形象。

⑥走出墓道,看到好些人去摸林肯的鼻子,头像的鼻子。有的把孩子举起来,孩子就高高兴兴地去摸。林肯的头像外面原来是镀了一层黑颜色的,鼻子被摸得多了,露出里面的黄铜,锃亮锃亮的。为什么要去摸林肯的鼻子?原来只是因为林肯的鼻子很突出,后来就成了一种迷信,说是摸了会有好运气。好几位作家握着林肯的鼻子照了像。他们叫我也照一张,我笑了笑,摇摇头

⑦归途中路过诗人艾德加·李·马斯特的故居。马斯特对林肯的一些观点是不同意的。我问接待我们的一位女士马斯特究竟不同意林肯的哪些观点,她说她也不清楚,只知道他们关系不好。我说:“你们不管他们观点有什么分歧,都一样地纪念?”她说:“只要是对人类文化有过贡献的,我们都纪念,不管他们的关系好不好。”我说:“不过,我不赞成大家去摸林肯的鼻子。”她说:“我也不赞成!”

⑧途次又经桑德堡故居。桑德堡写过长诗《林肯在战争年代》。他是赞成林肯观点的。

⑨回到住处,我想:摸林肯的鼻子,到底要得要不得?最后的结论是:这还是要得的。谁的鼻子都可以摸,林肯的鼻子也可以摸。没有一个人的鼻子是神圣的。林肯有一句名言:“所有的人生而平等。”我还想到,自由、平等、博爱,是不可分割的概念。自由,是以平等为前提的。在中国,现在,很需要倡导这种“生而平等”的精神。

⑩让我们平等地摸别人的鼻子,也让别人摸。

(1987.10.1.爱荷华)

【小题1】第③第⑤段中提到“美国式的仪式”、“美国式的思想”,“美国式”在文中的含义是_______ 、_______ 。
【小题2】第①段中的画线句中的“倒”与“也”在文中有何特别含义?
【小题3】品读文章第⑥段划线句,联系前文,分析作者当时不肯握林肯鼻子照相的原因。
【小题4】对本文理解恰当的一项是(   )
A.作者在第③段描述了步兵114旅表演升旗仪式的过程,借此委婉批评美国人对林肯缺乏应有的尊重与热爱。
B.作者引用法国作家的话,目的是为了把“墓”与“陵”对比,体现中山陵宏伟的气势,以表达自己的民族自豪感。
C.文章通过游林肯墓的所见所闻,以小见大,引出了一个严肃重大的话题,寓意深刻。
D.作者认为,“自由、平等、博爱”三个概念是不可分割的,没有轻重先后之分。
【小题5】与本文标题有关的内容到第⑥段才出现,请概括前五段主要内容并分析其作用。
【小题6】汪曾祺的语言很有韵味,请评析本文在语言运用方面的一个特点。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11-19 11:5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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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黄油烙饼

汪曾祺

萧胜满七岁,进八岁了。他这些年一直跟着奶奶过。他爸爸的工作一直不固定。一会儿修水库啦,一会儿大炼钢铁啦。他妈也是调来调去。奶奶一个人在家乡,说是冷清得很。他三岁那年,就被送回老家来了。他在家乡吃了好些萝卜白菜,小米面饼子,玉米面饼子,长高了。

奶奶不怎么管他。奶奶有事。她老是找出一些零碎料子给他接衣裳,接裤子。他的衣服都是接成一道一道的,一道青,一道蓝。倒是挺干净的。奶奶还给他做鞋。再就是给他做吃的。玉米面饼子,小米面饼子,萝卜白菜,熬小鱼。奶奶把饭做得了,就在门口嚷:“胜儿!回来吃饭咧——!”

后来办了公社食堂。真不赖!白面馒头,大烙饼,焖茄子,猪头肉!后来就不行了。还是小米面饼子,玉米面饼子。后来小米面饼子里有糠,玉米面饼子里有玉米核磨出的碴子,拉嗓子。掺假的饼子不好吃,可是萧胜还是吃得挺香。他饿。

奶奶吃得不香。地从食堂打回饭来,掰半块饼子,嚼半天。其余的,都归了萧胜。

奶场的身体原来就不好。她有个气喘的病。每年冬天都犯,萧胜躺在炕上,听奶奶喝喽喝喽地喘。睡醒了,还听她喝喽喝喽。他想,奶奶喝喽了一夜。可是奶奶还是喝喽着起来了,喝喽着给他到食堂去打早饭。

爸爸去年冬天回来看过奶奶。爸爸带回来半麻袋土豆,一串口蘑,还有两瓶黄油。爸爸说,黄油是牛奶炼的,很“营养”,叫奶奶抹饼子吃。奶奶叫爸爸拿回去:“你们吃吧。这么贵重的东西!”爸爸一定要给奶奶留下。奶奶把两瓶黄油放在躺柜上,时不时地拿抹布擦擦。

奶奶的身体越来越不好。她从前从食堂打回饼子,能一气走到家。现在不行了,走到歪脖柳树那儿就得歇一会儿。第二年春天,奶奶不行了,她浑身都肿。爸爸赶回来,奶奶已经咽了气。爸爸求木业社把奶奶屋里的躺柜改成一口棺材,把奶奶理了。晚上,坐在奶奶的炕上流了一夜眼泪。萧胜第一次经历什么是“死”。他知道“死”就是“没有”了。他没有奶奶了。他躺在枕头上,枕头上还有奶奶的头发的气味。他哭了,眼泪满湿了枕头。

爸爸把奶奶给萧胜做的两双鞋装在网篮里,把两瓶动都没有动过的黄油也装在网篮里。锁了门,就带着萧胜上路了。

萧胜跟爸爸不熟。他想家,想奶奶,想那棵五脖柳树……汽车到了一个叫沽源的县城,一辆牛车来接他们。他仰面躺在牛车上,上面是一个很大的蓝天。牛车真慢,他有时下来掐两朵野花,走一截,又爬上车。牛车走着走着。爸爸说:到了!他坐起来一看,一大片马铃薯,都开着花,粉的、浅紫蓝的、白的,一眼望不到边,像是下了一场大雪。花雪随风摇摆着。不远有一排房子,土墙、玻璃窗。这就是爸爸工作的“马铃薯研究站”。

萧胜就要住在这里了,跟他的爸爸、妈妈住在一起了。奶奶要是一起来,多好。爸爸每天戴个草帽下地跟工人一起去干活,锄山药。有时查资料,看书。妈一早起来到地里掐一大把山药花,一大把叶子,回来插在瓶子里,聚精会神地对着它看,一笔一笔地画。奶奶做的两双新鞋还没有上脚,妈把鞋和两瓶黄油都锁在柜子里。

白天没有事,他就到处去玩,去瞎跑。他到草地里去看牛、看马、看羊。他采了很多蘑菇。他一边用线穿蘑菇,一边流出了眼泪。他想起奶奶,他要给奶奶送两串蘑菇去。食堂的红高梁饼子越来越不好吃,因为掺了糠。甜菜叶子汤也越来越不好喝,因为一点油也不放了。他恨这种掺糖的红高粱饼子,恨这种不放油的甜菜叶子汤!

大队食堂外面忽然热闹起来。这是要干啥呢?爸爸说,要开三级干部会。三级干部会开了三天,吃了三天饭。萧胜每天去打饭,闻到南食堂飘出的各种香味。羊肉、米饭,他倒不稀罕:他见过,也吃过。黄油烙饼他连闻都没闻过。

回家,吃着红高梁饼子,他问爸爸:“他们为什么吃黄油烙饼?”“他们开会。”“开会干吗吃黄油烙饼?”“哎呀!你问得太多了!吃你的红高梁饼子吧!”

正在咽着红饼子的萧胜的妈忽然站起来,把缸里的一点白面倒出来,从柜子里取出一瓶黄油,启开瓶盖,挖了一大块,抓了一把白糖,擀了两张黄油发面饼。抓了一把莜麦秸塞进灶火,烙熟了。黄油烙饼发出香味,和南食堂里的一样。妈把黄油烙饼放在萧胜面前,说:

“吃吧,儿子,别问了。”

萧胜吃了两口,真好吃。他忽然咧开嘴痛哭起来,高叫了一声:“奶奶!”

萧胜一边流着一串一串的眼泪,一边吃黄油烙饼。他的眼泪流进了嘴里。黄油烙饼是甜的,眼泪是咸的。

(有删改)

【小题1】请简要分析“奶奶”这一人物形象。
【小题2】结合上下文,赏析文中画线部分的景物描写的作用。
【小题3】分析本文叙述上的特征。
【小题4】小说中的“黄油烙饼”在情节发展中有重要作用,这种作用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同类题2

(二)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日规

汪曾祺

西南联大新校舍对面是“北院”。文学院的学生走过北院,将出侧门时,往往都要停一下:路边开着一大片剑兰!

这片剑兰开得真好!花很大,比普通剑兰要大出一倍。可是,这些花谁也不能碰一碰,这是化学系主任高崇礼种的。他不爱串门拜客闲聊天,爱种花,只种一种:剑兰。大家都知道高教授的脾气:他的花绝不送人。而且大家知道,现在他的花更碰不得,他的花是要卖钱的!这样,高教授的生活就提高了不少,他家汽锅鸡的香味时常飘入教授宿舍的左邻右舍。哪位说:教授卖花,未免欠雅。先生,您可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您不知道抗日战争期间,大后方的教授,穷苦到什么程度。因此,高崇礼卖花,全校师生,皆无非议。

只有一个人可以走进高教授的花圃,蔡德惠。蔡德惠是生物系助教,坐办公室。生物系办公室和化学系办公室紧挨着、门对门。蔡德惠和高教授朝夕见面,关系很好。

蔡德惠是一个非常用功的学生。从小学到大学,各门功课都很好。他生活上很刻苦,联大四年,没有在外面兼过一天差。联大学生像蔡德惠这样没有兼过一天差的,极少。

蔡德惠在中学时就立志学生物。他对植物学尤其感兴趣。到了大学三年级,就对植物分类学着了迷。植物分类学在许多人看来是一门很枯燥的学问,单是背那么多拉丁文的学名,就是一件叫人头疼的事。可是蔡德惠觉得乐在其中。有人问他:“你干嘛搞这么一门干巴巴的学问?”蔡德惠说:“干巴巴的?——不,这是一门很美的科学!”他是生物系的高材生。四年级的时候,系里就决定让他留校。一毕业,他就当了助教,坐办公室。

高崇礼教授对蔡德惠很有好感。蔡德惠算是高崇礼的学生,他选读过高教授的普通化学。蔡德惠的成绩很好,高教授还记得。但是真正使高教授对蔡德惠产生较深印象,是在蔡德惠当了助教以后。他很勤奋。每天高教授来剪花时候(这时大部分学生都还在高卧),发现蔡德惠已经坐在窗前低头看书,做卡片。虽然在学问上隔着行,高教授无从了解蔡德惠在植物学方面的造诣,但是他相信这个年轻人是会有出息的,这是一个真正做学问的人。高教授也听生物系主任和几位生物系的教授谈起过蔡德惠,都认为他有才能,有见解,将来可望在植物分类学方面取得很高的成就。高教授对这点深信不疑。因此每天高教授和蔡德惠点头招呼,眼睛里所流露的,就不只是亲切,甚至可以说是:敬佩。

高教授破例地邀请蔡德惠去看看他的剑兰。蔡德惠当然很喜欢这些异国名花。他时常担一担水来,帮高教授浇浇花;用一个小薅锄松松土;用烟叶泡了水除治剑兰的腻虫。高教授很高兴。

蔡德惠简直是钉在办公室里了,他很少出去走走。他交游不广,但是并不孤僻。有时他的老同学会到他的办公室里来坐坐。在蔡德惠那里坐了一会的同学,出门时总要看一眼门外朝南院墙上的一个奇怪东西。这是一个日规。蔡德惠自己做的。所谓“做”,其实很简单,找一点石灰,跟瓦匠师傅借一个抿子,在墙上抹出一个规整的长方形,长方形的正中,垂直着钉进一根竹筷子——院墙是土墙,是很容易钉进去的。筷子的影子落在雪白的石灰块上,随着太阳的移动而移动。这是蔡德惠的钟表。蔡德惠原来是有一只怀表的,后来坏了,他就一直没有再买——也买不起。他只要看看筷子的影子,就知道现在是几点几分,不会差错。蔡德惠做了这样一个古朴的日规,一半是为了看时间,一半也是为了好玩,增加一点生活上的情趣。至于这是不是也表示了一种意思:寸阴必惜,那就不知道了。大概没有。蔡德惠不是那种把自己的决心公开表现给人看的人。不过凡熟悉蔡德惠的人,总不免引起一点感想,觉得这个现代古物和一个心如古井的青年学者,倒是十分相称的。人们在想起蔡德惠时,总会很自然地想起这个日规。

蔡德惠病了。不久,死了。死于肺结核。他的身体原来就比较孱弱。

生物系的教授和同学都非常惋惜。

高崇礼教授听说蔡德惠死了,心里很难受。这天是星期六。吃晚饭了,高教授一点胃口都没有。高太太把汽锅鸡端上桌,汽锅盖噗噗地响,汽锅鸡里加了宣威火腿,喷香!高崇礼忽然想起:蔡德惠要是每天喝一碗鸡汤,他也许不会死!这一天晚上的汽锅鸡他一块也没有吃

蔡德惠死了,生物系暂时还没有新的助教递补上来,生物系主任难得到系里来看看,生物系办公室的门窗常常关锁着。

蔡德惠手制的日规上的竹筷的影子每天仍旧在慢慢地移动着。

(选自《汪曾祺小说自选集》,有删节)

【小题1】文中画线句表达了高崇礼什么样的情感?
【小题2】文章花了很多笔墨写花,简要分析作者的意图。
【小题3】结合情节,简要分析小说中蔡德惠的生活状态。
【小题4】请探究小说最后一段的表达效果。

同类题3

鸡 毛

汪曾祺

西南联大有一个文嫂,她靠给学生洗衣服、拆被窝维持生活。每天大盆大盆地洗。她在门前的两棵半大榆树之间拴了两根棕绳,拧成了麻花。洗得的衣服夹紧在两绳之间,风把这些衣服吹得来回摆动,霍霍作响。大太阳的天气,常常看见她坐在草地上(昆明的草多丰茸齐整而极干净)做被窝,一针一针,专心致志。

学生叫她文嫂,她管学生叫“先生”。时间长了,也能分得出张先生,李先生……但是,没有一个先生知道文嫂的身世,只知道她是一个寡妇,有一个女儿。人很老实。虽然没有知识,但洁身自好,不贪小便宜。

文嫂养了二十来只鸡。这些鸡都长得极肥大,很肯下蛋。隔多半个月,文嫂就挎了半篮鸡蛋,领着女儿,上市去卖。蛋大,也红润好看,卖得很快。回来时,带了盐巴、辣子,有时还用马兰草提着一块够一个猫吃的肉。

文嫂的女儿长大了,经人介绍,嫁了一个司机。这司机是下江人,他来看过老丈母,每次回来,会给文嫂带点曲靖韭菜花,贵州盐酸菜,甚至宣威火腿。下江人女婿答应养她一辈子。文嫂胖了。

文嫂生活在大学的环境里,她隐隐约约地知道,那些“先生们”将来都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但联大的人都有点怪,如今且说一个人。

此人姓金,名昌焕,是经济系的。其怪异处不胜枚举,总括起来有三点:一是他所有的东西都挂着,二是从不买纸,三是每天吃一块肉。他在他的床上拉了几根铁丝,什么都挂在这些铁丝上,领带、袜子、针线包、墨水瓶……他每天就睡在这些丁丁当当的东西的下面。学生离不开纸。怎么穷的学生,也得买一点纸。金先生从不花这个钱。为什么要花钱买呢?纸有的是!联大大门两侧墙上贴了许多壁报、学术演讲的通告、寻找失物的启事,形形色色、琳琅满目。这些启事、告白总有一些空白的地方。金先生每天晚上就带一把剪刀,把这些空白的地方剪下来,并把这些纸片,按大小纸质、颜色,分门别类,裁剪整齐,留作不同用处。他每晚都开夜车。开夜车伤神,需要补一补。于是他按期买了猪肉,切成大小相等的方块,借了文嫂的鼎罐(他借用了鼎罐,都是洗都不洗就还给人家了),在学校茶水炉上炖熟了,密封在一个有盖的瓷坛里。每夜用完了功,就打开坛盖,用一只一头削尖了的筷子,瞅准了,扎出一块,闭目而食之。然后,躺在丁丁当当的什物之下,酣然睡去。因此,同屋的那位中文系夜游神送给他一个外号:“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可是金先生倒不在乎,他很快就要毕业了,并已经在重庆找好了事,就要离开西南联大,上任去了。

这时,文嫂丢了三只鸡,一只笋壳鸡,一只黑母鸡,一只芦花鸡。这三只鸡不是一次丢的,而是隔一个多星期丢一只。早上开鸡窝放鸡时还在,晚上回窝时就少了。文嫂到处找,也找不着。她又不能像王婆骂鸡那样坐在门口骂——她知道这种泼辣做法在一个大学里很不合适,只是一个人叨叨:“我口乃(的)鸡呢?我口乃鸡呢?……”

文嫂出嫁的女儿回来了。文嫂吓了一跳:女儿戴得一头重孝。她明白出了大事了。她的女婿从重庆回来,车过贵州的十八盘,翻到山沟里了。女婿的同事带了信来。母女俩顾不上抱头痛哭,女儿还得赶紧搭便车到十八盘去收尸。

女儿走了,文嫂失魂落魄,有点傻了。但是她还得活下去,还得过日子,有很多先生都毕业了,要离开昆明,临走总得干净干净,来找文嫂洗衣服,拆被子的多了。有的先生要走了。行李收拾好了,总还有一些带不了的破旧衣物,这些先生就把文嫂叫了来,随她自己去挑拣。挑完了,文嫂必让先生看一看,然后就替他们把宿舍打扫一下。

金昌焕不声不响地走了。二十五号的朱先生叫文嫂也来看看,这位“怪现状”是不是也留下一些还值得一拣的东西。

什么都没有。金先生把一根布丝都带走了。他的王国里空空如也,只留下一个跟文嫂借用的鼎罐。文嫂毫无所得,然而她也照样替金先生打扫了一下。她的笤帚扫到床下,失声惊叫了起来:床底下有三堆鸡毛,一堆笋壳色的,一堆黑的,一堆芦花的!

文嫂把三堆鸡毛抱出来,一屁股坐在地下,大哭起来。“啊呀天呐,这是我口乃鸡呀!我口乃笋壳鸡呀!我口乃黑母鸡,我口乃芦花鸡呀!……”

“我寡妇失业几十年哪,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风里来雨里去呀,我的命多苦,多艰难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你先生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口乃女婿死在贵州十八盘,连尸都还没有收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她哭得很伤心,很悲痛。她好像要把一辈子所受的委曲、不幸、孤单和无告全都哭了出来。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写文嫂的勤劳、老实、洁身自好等特点,是为了让金昌焕的不善和丑恶更加彰显,以唤起读者对他的更强烈的鄙视、憎恶。
B.文嫂尊称学生为先生,而“先生”并不知道文嫂的身世,金昌焕甚至还偷吃文嫂的鸡,作者用点面结合的方式说明联大学生冷酷无情,自私自利。
C.文嫂的女婿人很好,经常来看望文嫂,并说要养文嫂一辈子,作者以“文嫂胖了”四字展现了文嫂的生活发生的改变。
D.养鸡、卖鸡蛋是文嫂赖以生存的重要途径,三只鸡的丢失无异于使文嫂艰辛的生活雪上加霜,所以文嫂从金先生床下扫出鸡毛时忍不住嚎啕大哭。
【小题2】小说以“鸡毛”为题,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是如何塑造金昌焕这一人物形象的?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8—11题。
侯银匠
汪曾祺
侯银匠店特别处是附带出租花轿。银匠店出租花轿,不知是什么道理。
侯银匠中年丧妻,身边只有一个女儿侯菊。在同年的女孩子还只知道抓子儿.踢毽子的时候,她已经把家务全撑了起来。开门扫地.掸土抹桌.烧茶煮饭.浆洗缝补。事事都做得很精到。
一家有女百家求,头几年就不断有媒人来给侯菊提亲。侯银匠千挑万选,看定了开粮行陆家的老三。侯银匠问菊子的意见。菊子说“爹作主!”侯银匠拿出一张小照片,让菊子看,菊子噗嗤一声笑了。“笑什么?”——“这个人我认得!”从菊子的神态上,银匠知道女儿是中意的。
定亲后,陆家不断派媒人来催婚。三天一催,五天一催。侯菊有点不耐烦:“总得给人家一点时间准备准备。”
侯银匠顺着女儿的意思,搜罗了点金子打了一对耳坠.一条金链子.一个戒指。侯菊说:
“不是我稀罕金东西。大嫂子.二嫂子家里陪嫁的金首饰戴不完。我嫁过去,有个人来客往的,戴两件金的,也显得不过于寒碜。”侯银匠知道这也是给当爹的做脸,于是加工细做。心里有点甜,又有点苦。——
爹问菊子还要什么,菊子指指花轿,说:“我要这项花轿。”
“这是顶旧花轿,你要它干什么?”
“我看了看,骨架都还是好的,我会把它变成一顶新的!.’
侯菊动手改装花轿,买了大红缎子.各色丝绒,飞针走线,一天忙到晚。她又请爹打了两串小银铃,作为飘带的坠脚。轿子一动,银铃碎响。轿子完工,很多人都来看。
转过年来,春暖花开,侯菊就坐了这顶手制的花轿出门。临上轿时.菊子说了声:“爹!您多保重。”鞭炮一响,老银匠的眼泪就下来了。‘
花轿没有再抬回来.侯菊把轿子留下了。
大嫂.二嫂家里都有钱。侯菊有什么呢?她有这项花轿。全城的花轿,都不如侯菊的花轿
鲜亮,接亲的人家都愿意租侯菊的。这样她每月都有进项。她把钱放在抽屉里,对丈夫说:“以后你要买书订杂志,要用钱,就从这抽屉里拿。,”
陆家一天三顿饭都归侯菊管。陆家人多,众口难调。老大爱吃硬饭,老二爱吃烂饭,公公婆婆爱吃焖饭。侯菊竞能在一口锅里煮出三样饭。
公公婆婆都喜欢三儿媳妇。婆婆把米柜的钥匙交给了她,公公连粮行账簿都交给了她。她实际上成了陆家的当家媳妇。她才十七岁。.
侯银匠有时以为女儿还在身边。他的灯盏里油快干了,就大声喊:“菊子!给我拿点油
来!”及至无人应声,才一个人笑了:“老了!糊涂了!”
女儿有时提了两瓶酒回来看他,椅子还没有坐热就匆匆忙忙走了,陆家一刻也离不开她。
侯银匠不会打牌,也不会下棋.他能喝一点酒,也不多。而且喝的是幔酒。两块茶干,二两酒,就够他消磨一晚上。候银匠忽然想起两句唐诗,那是他錾在银簪子上的。想起这两句诗,有点文不对题: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 (选自《汪曾祺全集》,有删改)
8.小说第二段(“侯银匠中年丧妻……很精到”),对全文情节展开有什么作用?请具体说明。
9.文中画线的两处,分别表现了侯银匠什么样的情感?(4分)
10.小说中的花轿与刻画侯菊的形象有密切关系,请简要分析。(6分).
11.小说题为“侯银匠”,但写侯菊的文字多,请结合全文探究作者这样安排的理由。(6分)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陈小手
我们那地方,过去极少有产科医生。一般人家生孩子,都是请老娘①。什么人家请哪位老娘,差不多都是固定的。一家宅门的大少奶奶、二少奶奶、三少奶奶,生的少爷、小姐,差不多都是一个老娘接生的。老娘要穿房入户,生人怎么行?老娘也熟知各家的情况,哪个年长的女佣人可以当她的助手,当“抱腰的”,不须临时现找。而且,一般人家都迷信哪个老娘“吉祥”,接生顺当。——老娘家供着送子娘娘,天天烧香。谁家会请一个男性的医生来接生呢?——我们那里学医的都是男人,只有李花脸的女儿传其父业,成了全城仅有的一位女医人。她也不会接生,只会看内科,是个老姑娘。男人学医,谁会去学产科呢?都觉得这是一桩丢人没出息的事,不屑为之。但也不是绝对没有。陈小手就是一位出名的男性的妇科医生。
陈小手的得名是因为他的手特别小,比女人的手还小,比一般女人的手还更柔软细嫩。他专能治难产,横生、倒生,都能接下来(他当然也要借助于药物和器械)。据说因为他的手小,动作细腻,可以减少产妇很多痛苦。大户人家,非到万不得已则不会请他的。中小户人家,忌讳较少,遇到产妇胎位不正,老娘束手,老娘就会建议:“去请陈小手吧。”
陈小手当然是有个大名的,但是都叫他陈小手。接生,耽误不得,这是两条人命的事。陈小手喂着一匹马。这匹马浑身雪白,无一根杂毛,是一匹走马。据懂马的行家说,这马走的脚步是“野鸡柳子”,又快又细又匀。我们那里是水乡,很少人家养马。每逢有军队的骑兵过境,大家就争着跑到运河堤上去看“马队”,觉得非常好看。陈小手常常骑着白马赶着到各处去接生,大家就把白马和他的名字联系起来,称之为“白马陈小手”。
同行的医生,看内科的、外科的,都看不起陈小手,认为他不是医生,只是一个男性的老娘。陈小手不在乎这些,只要有人来请,立刻跨上他的白走马,飞奔而去。正在呻吟惨叫的产妇听到他的马脖子上的銮铃的声音,立刻就安定了一些。他下了马,即刻进了产房。过了一会儿(有时时间颇长),听到哇的一声,孩子落地了。陈小手满头大汗,走了出来,对这家的男主人拱拱手:“恭喜恭喜!母子平安!”男主人满面笑容,把封在红纸里的酬金递过去。陈小手接过来,看也不看,装进口袋里,洗洗手,喝一杯热茶,道一声“得罪”,出来上马,只听见他的马的銮铃声“哗棱哗棱”……走远了。/ 陈小手活人多矣。
有一年,来了联军。我们那里那几年打来打去的,是两支军队。一支是国民革命军,当地称之为“党军”;相对的一支是孙传芳的军队。孙传芳自称“五省联军总司令”,他的部队就被称为“联军”。联军驻扎在天王庙,有一团人。团长的太太(谁知道是正太太还是姨太太)要生了,生不下来。叫来几个老娘,还是弄不出来。这太太杀猪也似的乱叫。团长派人去叫陈小手。
陈小手进了天王庙。团长正在产房外面不停地“走柳”②,见了陈小手,说: “大人,孩子,都得给我保住,保不住要你的脑袋!进去吧!”
这女人身上的脂油太多了,陈小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把孩子掏出来了。和这个胖女人较了半天劲,累得他筋疲力尽。他移里歪斜走出来,对团长拱拱手:“团长!恭喜您,是个男伢子,少爷!”
团长呲牙笑了一下,说:“难为你了!——请!”
外边已经摆好了一桌酒席。副官陪着。陈小手喝了两口。团长拿出20块大洋,往陈小手面前一送:
“这是给你的!——别嫌少哇!”
“太重了!太重了!”
喝了酒,揣上20块现大洋,陈小手告辞了:“得罪!”
“不送你了!”
陈小手出了天王庙,跨上马。团长掏出手枪来,从后面,一枪就把他打下来了。团长说:“我的女人,怎么能让他摸来摸去!她身上,除了我,任何男人都不许碰!你小子太欺负人了!日他奶奶!”团长觉得怪委屈。
(选自《汪曾祺作品精选》)
【注】①老娘:接生婆。②走柳:方言,在一个地方走来走去,多指心里焦虑不安。
【小题1】下列句子对文章的理解与分析,正确的两项是(   )
A.这篇文章全文采用顺叙的记叙方式,通过写陈小手一辈子认真从事接生这一事,赞美陈小手技艺的高超,描绘了人生的美好,彰显了和谐社会这一小说的主题。
B.小说开场交代了当地特有的风俗和请老娘的种种“讲究”,是为了引出下文,为陈小手的出场做铺垫;同时展示社会环境,为陈小手的悲剧命运做铺垫。
C.同行的男性医生见了陈小手就嗤之以鼻是因为他们的能力都不及陈小手,嫉妒他的才能。
D.团长既摆酒席宴请陈小手,又封他二十块现大洋,可最后却又一枪把他从马上打下来,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不仅呼应了故事开头,还巧妙地造成了情节的逆转,颇具艺术匠心。
E. 文本中团长是个狭隘自私的人,那些众多大户人家以及中小户人家的男主人与他不同,他们对陈小手充满了感激。
【小题2】结合全文,概括并简要分析陈小手的形象特点。
【小题3】有人认为,陈小手之死完全是偶然的,因为他不幸遇上了一个草菅人命的军阀团长。你同意这个观点吗?请结合全文作简要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