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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文,完成各题。

林肯的鼻子

汪曾祺

①我们到伊里诺明州泼凌菲尔德市参观林肯故居。林肯居住过的房子正在修复。几家邻居的住宅倒都已经修好了。邻居的房子也是木结构,样子差不多。一位穿了林肯时代服装的中年女士给我们作介绍。她的声音有点尖利,话说得较快,滔滔不绝。她说了一些与林肯无关的话,老是说她们姐妹的事。她最后说:“林肯是伟大的政治家,但在生活上是个无赖。”我真有点怀疑自己的耳朵。

②第二天上午,参观林肯墓,墓的地点很好,很空旷,墓前是一片草坪,有很多高大的树。

③这天步兵114旅特地给国际写作计划的作家们表演了升旗仪式。两个穿了当年的蓝色制服的队长模样的军人在旗杆前等着。其中一个挎了值星带,佩指挥刀。在军鼓和小号声中走来一队士兵。所谓一队,其实只有七个人。前面两个,一个打着美国国旗,一个打着州旗。当中三个背着长枪。最后两个,一个打鼓,一个吹号,走得很有节拍,但是轻轻松松的。立定之后,向左转,架好长枪。喊口令的就是那个吹号的,口令声音很轻,并不大声怒喝。一声“升旗”后,号兵自己吹了号,那两个队长举手敬礼,国旗和州旗升上去。一会儿工夫,仪式就完了,士兵列队走去,小号吹着“光荣光荣哈里鲁亚”,打鼓的这回只是用两根鼓棒敲着鼓边。这个升旗仪式既不威武雄壮,也不怎么庄严肃穆。说是形同儿戏,那倒也不是。只能说这是美国式的仪式,比较随便。

④林肯墓是一座白花岗石的方塔形的建筑,墓前有林肯的立像。墓基前数步,石座上还有一个很大的铜铸的林肯头像。林肯墓清清爽爽,干干净净,很好看。一位法国作家说他到过南京,看过中山陵,说林肯墓和中山陵不能相比,中山陵有气魄。我说:“不同的风格。”“对,完全不同的风格!”他不知道林肯墓是“墓”,中山陵是“陵”呀。

⑤我们到墓里看了一圈。这里葬着林肯、林肯的夫人和三个儿子。正中还有一个林肯坐在椅子里的铜像。他的三个儿子都有一个铜像,但较小。纪念林肯,同时纪念他的家属,这也是一种美国式的思想。这里倒没有林肯的“亲密战友”的任何名字和形象。

⑥走出墓道,看到好些人去摸林肯的鼻子,头像的鼻子。有的把孩子举起来,孩子就高高兴兴地去摸。林肯的头像外面原来是镀了一层黑颜色的,鼻子被摸得多了,露出里面的黄铜,锃亮锃亮的。为什么要去摸林肯的鼻子?原来只是因为林肯的鼻子很突出,后来就成了一种迷信,说是摸了会有好运气。好几位作家握着林肯的鼻子照了像。他们叫我也照一张,我笑了笑,摇摇头

⑦归途中路过诗人艾德加·李·马斯特的故居。马斯特对林肯的一些观点是不同意的。我问接待我们的一位女士马斯特究竟不同意林肯的哪些观点,她说她也不清楚,只知道他们关系不好。我说:“你们不管他们观点有什么分歧,都一样地纪念?”她说:“只要是对人类文化有过贡献的,我们都纪念,不管他们的关系好不好。”我说:“不过,我不赞成大家去摸林肯的鼻子。”她说:“我也不赞成!”

⑧途次又经桑德堡故居。桑德堡写过长诗《林肯在战争年代》。他是赞成林肯观点的。

⑨回到住处,我想:摸林肯的鼻子,到底要得要不得?最后的结论是:这还是要得的。谁的鼻子都可以摸,林肯的鼻子也可以摸。没有一个人的鼻子是神圣的。林肯有一句名言:“所有的人生而平等。”我还想到,自由、平等、博爱,是不可分割的概念。自由,是以平等为前提的。在中国,现在,很需要倡导这种“生而平等”的精神。

⑩让我们平等地摸别人的鼻子,也让别人摸。

(1987.10.1.爱荷华)

【小题1】第③第⑤段中提到“美国式的仪式”、“美国式的思想”,“美国式”在文中的含义是_______ 、_______ 。
【小题2】第①段中的画线句中的“倒”与“也”在文中有何特别含义?
【小题3】品读文章第⑥段划线句,联系前文,分析作者当时不肯握林肯鼻子照相的原因。
【小题4】对本文理解恰当的一项是(   )
A.作者在第③段描述了步兵114旅表演升旗仪式的过程,借此委婉批评美国人对林肯缺乏应有的尊重与热爱。
B.作者引用法国作家的话,目的是为了把“墓”与“陵”对比,体现中山陵宏伟的气势,以表达自己的民族自豪感。
C.文章通过游林肯墓的所见所闻,以小见大,引出了一个严肃重大的话题,寓意深刻。
D.作者认为,“自由、平等、博爱”三个概念是不可分割的,没有轻重先后之分。
【小题5】与本文标题有关的内容到第⑥段才出现,请概括前五段主要内容并分析其作用。
【小题6】汪曾祺的语言很有韵味,请评析本文在语言运用方面的一个特点。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11-19 11:5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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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陈小手

汪曾祺

我们那地方,过去极少有产科医生。一般人家生孩子,都是请老娘。什么人家请哪位老娘,差不多都是固定的。一家宅门的大少奶奶、二少奶奶、三少奶奶,生的少爷、小姐,差不多都是一个老娘接生的。老娘要穿房入户,生人怎么行?老娘也熟知各家的情况,哪个年长的女佣人可以当她的助手,当“抱腰的”,不需临时现找。而且,一般人家都迷信哪个老娘“吉祥”,接生顺当。——老娘家都供着送子娘娘,天天烧香。谁家会请一个男性的医生来接生呢?——我们那里学医的都是男人,只有李花脸的女儿传其父业,成了全城仅有的一位女医人。她也不会接生,只会看内科,是个老姑娘。男人学医,谁会去学产科呢?都觉得这是一桩丢人没出息的事,不屑为之。但也不是绝对没有。陈小手就是一位出名的男性的产科医生。

陈小手的得名是因为他的手特别小,比女人的手还小,比一般女人的手还更柔软细嫩。他专能治难产。横生、倒生,都能接下来(他当然也要借助于药物和器械)。据说因为他的手小,动作细腻,可以减少产妇很多痛苦。大户人家,非到万不得已,是不会请他的。中小户人家,忌讳较少,遇到产妇胎位不正,老娘束手,老娘就会建议:“去请陈小手吧。”陈小手当然是有个大名的,但是都叫他陈小手。

接生,耽误不得,这是两条人命的事。陈小手喂着一匹马。这匹马浑身雪白,无一根杂毛,是一匹走马。据懂马的行家说,这马走的脚步是“野鸡柳子”,又快又细又匀。我们那里是水乡,很少人家养马。每逢有军队的骑兵过境,大家就争着跑到运河堤上去看“马队”,觉得非常好看。陈小手常常骑着白马赶着到各处去接生,大家就把白马和他的名字联系起来,称之为“白马陈小手”。

同行的医生,看内科的、外科的,都看不起陈小手,认为他不是医生,只是一个男性的老娘。陈小手不在乎这些,只要有人来请,立刻跨上他的白走马,飞奔而去。正在呻吟惨叫的产妇听到他的马脖上的銮铃的声音,立刻就安定了一些。他下了马,即刻进产房。过了一会(有时时间颇长),听到“哇”的一声,孩子落地了。陈小手满头大汗,走了出来,对这家的男主人拱拱手:“恭喜恭喜!母子平安!”男主人满面笑容,把封在红纸里的酬金递过去。陈小手接过来,看也不看,装进口袋里,冼洗手,喝一杯热茶,道一声“得罪”,出门上马。只听见他的马的銮铃声“哗棱哗棱”……走远了。

陈小手活人多矣。

有一年,来了联军。我们那里那几年打来打去的,是两支军队。一支是国民革命军,当地称之为“党军”;相对的一支是孙传芳的军队。孙传芳自称“五省联军总司令”,他的部队就被称为“联军”。联军驻扎在天王庙,有一团人。团长的太太(谁知道是正太太还是姨太太),要生了,生不下来。叫来几个老娘,还是弄不出来。这太太杀猪也似的乱叫。团长派人去叫陈小手。

陈小手进了天王庙。团长正在产房外面不停地“走柳”。见了陈小手,说:“大人,孩子,都得给我保住!保不住要你的脑袋!进去吧!”

这女人身上的脂油太多了,陈小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把孩子掏出来了。和这个胖女人较了半天劲,累得他筋疲力尽。他迤里歪斜走出来,对团长拱拱手:“团长!恭喜您,是个男伢子,少爷!”

团长龇牙笑了一下,说:“难为你了!——请!”

外边已经摆好了一桌酒席。副官陪着。陈小手喝了两盅。团长拿出二十块现大洋,往陈小手面前一送:“这是给你的!——别嫌少哇!”

“太重了!太重了!”

喝了酒,揣上二十块现大洋,陈小手告辞了:“得罪!得罪!”

“不送你了!”

陈小手出了天王庙,跨上马。团长掏出枪来,从后面,一枪就把他打下来了。

团长说:“我的女人,怎么能让他摸来摸去!她身上,除了我,任何男人都不许碰!这小子,太欺负人了!他奶奶的!”团长觉得怪委屈。

(选自《汪曾祺作品精选》)

(注)①老娘:接生婆。②走柳:方言,在一个地方走来走去,多指心里焦虑不安。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开场交代了当地风俗和请老娘的种种讲究,比较全面地展示了当时的社会环境。
B.当地人将陈小手和自己喜欢看的马相关联,称其“白马陈小手”,以表达对他的尊重。
C.小说运用多种人物刻画手法,正面描写与侧面描写相结合,共同刻画出主要人物形象。
D.小说的语言风格含蓄隽永,多处藏有深意,含而不露,暗示了陈小手最终的悲剧命运。
【小题2】结合全文,概括并简要分析陈小手的形象特点。
【小题3】有人认为,陈小手之死完全是偶然的,因为他不幸遇上了一个草菅人命的军阀团长。你同意这个观点吗?请结合全文作简要分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鸡  毛

汪曾祺

西南联大有一个文嫂,她靠给学生洗衣服、拆被窝维持生活。每天大盆大盆地洗。她在门前的两棵半大榆树之间拴了两根棕绳,拧成了麻花。洗得的衣服夹紧在两绳之间,风把这些衣服吹得来回摆动,霍霍作响。大太阳的天气,常常看见她坐在草地上(昆明的草多丰茸齐整而极干净)做被窝,一针一针,专心致志。

学生叫她文嫂,她管学生叫“先生”。时间长了,也能分得出张先生,李先生……但是,没有一个先生知道文嫂的身世,只知道她是一个寡妇,有一个女儿。人很老实。虽然没有知识,但洁身自好,不贪小便宜。

文嫂养了二十来只鸡。这些鸡都长得极肥大,很肯下蛋。隔多半个月,文嫂就挎了半篮鸡蛋,领着女儿,上市去卖。蛋大,也红润好看,卖得很快。回来时,带了盐巴、辣子,有时还用马兰草提着一块够一个猫吃的肉。

文嫂的女儿长大了,经人介绍,嫁了一个司机。这司机是下江人,他来看过老丈母,每次回来,会给文嫂带点曲靖韭菜花,贵州盐酸菜,甚至宣威火腿。下江人女婿答应养她一辈子。文嫂胖了。

文嫂生活在大学的环境里,她隐隐约约地知道,那些“先生们”将来都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但联大的人都有点怪,如今且说一个人。

此人姓金,名昌焕,是经济系的。其怪异处不胜枚举,总括起来有三点:一是他所有的东西都挂着,二是从不买纸,三是每天吃一块肉。他在他的床上拉了几根铁丝,什么都挂在这些铁丝上,领带、袜子、针线包、墨水瓶……他每天就睡在这些丁丁当当的东西的下面。学生离不开纸。怎么穷的学生,也得买一点纸。金先生从不花这个钱。为什么要花钱买呢?纸有的是!联大大门两侧墙上贴了许多壁报、学术演讲的通告、寻找失物的启事,形形色色、琳琅满目。这些启事、告白总有一些空白的地方。金先生每天晚上就带一把剪刀,把这些空白的地方剪下来,并把这些纸片,按大小、纸质、颜色,分门别类,裁剪整齐,留作不同用处。他每晚都开夜车。开夜车伤神,需要补一补。于是他按期买了猪肉,切成大小相等的方块,借了文嫂的鼎罐(他借用了鼎罐,都是洗都不洗就还给人家了),在学校茶水炉上炖熟了,密封在一个有盖的瓷坛里。每夜用完了功,就打开坛盖,用一只一头削尖了的筷子,瞅准了,扎出一块,闭目而食之。然后,躺在丁丁当当的什物之下,酣然睡去。因此,同屋的那位中文系夜游神送给他一个外号:“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可是金先生倒不在乎,他很快就要毕业了,并已经在重庆找好了事,就要离开西南联大,上任去了。

这时,文嫂丢了三只鸡,一只笋壳鸡,一只黑母鸡,一只芦花鸡。这三只鸡不是一次丢的,而是隔一个多星期丢一只。早上开鸡窝放鸡时还在,晚上回窝时就少了。文嫂到处找,也找不着。她又不能像王婆骂街那样坐在门口骂——她知道这种泼辣做法在一个大学里很不合适,只是一个人叨叨:“我口乃(的)鸡呢?我口乃鸡呢?……”

文嫂出嫁的女儿回来了。文嫂吓了一跳:女儿戴得一头重孝。她明白出了大事了。她的女婿从重庆回来,车过贵州的十八盘,翻到山沟里了。女婿的同事带了信来。母女俩顾不上抱头痛哭,女儿还得赶紧搭便车到十八盘去收尸。

女儿走了,文嫂失魂落魄,有点傻了。但是她还得活下去,还得过日子。有很多先生都毕业了,要离开昆明,临走总得干净干净,来找文嫂洗衣服,拆被子的多了。有的先生要走了,行李收拾好了,总还有一些带不了的破旧衣物,这些先生就把文嫂叫了来,随她自己去挑拣。挑完了,文嫂必让先生看一看,然后就替他们把宿舍打扫一下。

金昌焕不声不响地走了。二十五号的朱先生叫文嫂也来看看,这位“怪现状”是不是也留下一些还值得一拣的东西。

什么都没有。金先生把一根布丝都带走了。他的王国里空空如也,只留下一个跟文嫂借用的鼎罐。文嫂毫无所得,然而她也照样替金先生打扫了一下。她的笤帚扫到床下,失声惊叫了起来:床底下有三堆鸡毛,一堆笋壳色的,一堆黑的,一堆芦花的!

文嫂把三堆鸡毛抱出来,一屁股坐在地下,大哭起来。“啊呀天呐,这是我口乃鸡呀!我口乃笋壳鸡呀!我口乃黑母鸡,我口乃芦花鸡呀!……”

“我寡妇失业几十年哪,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风里来雨里去呀,我的命多苦,多艰难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你先生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口乃女婿死在贵州十八盘,连尸都还没有收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她哭得很伤心,很悲痛。她好像要把一辈子所受的委曲、不幸、孤单和无告全都哭了出来。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写文嫂的勤劳、老实、洁身自好等特点,是为了让金昌焕的不善和丑恶更加彰显,以唤起读者对他的更强烈的鄙视、憎恶。
B.文嫂的女婿人很好,几次来看望文嫂,并说要养文嫂一辈子,作者以“文嫂胖了”四字展现了文嫂的生活发生的改变。
C.养鸡、卖鸡蛋是文嫂赖以生存的重要途径,三只鸡的丢失无异于使文嫂艰辛的生活雪上加霜,文嫂从金先生床下扫出鸡毛正是她嚎啕大哭的诱因。
D.本文语言轻松诙谐,记叙了两个不同生活轨迹人物的琐碎故事,写出了市井百姓生活的原味,深刻地揭露最真实的人性。
【小题2】小说以“鸡毛”为题,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是如何塑造金昌焕这一人物形象的?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陆判――聊斋新义汪曾祺
朱尔旦,爱做诗,但是天资钝,写不出好句子。人挺豪放,能喝酒。喝了酒,爱跟人打赌。
一天晚上,几个作诗写文章的朋友聚在一处,有个姓但的跟朱尔旦说:“都说你什么事都能干,咱们打个赌:你要是能到十王殿去,把东廊下的判官背了来,我们大家凑钱请你一顿!”这地方有一座十王殿,神鬼都是木雕的,跟活的一样。东廊下有一个立判,绿脸红胡子,模样尤其狞恶阴森。这姓但的想难倒朱尔旦。
朱尔旦站起来就走。不大一会,只听见门外大声喊叫:“开门哪!”门开处,朱尔旦当真把判官背进来了。他把判官搁在桌案上,敬了判官三大杯酒。大家看见判官矗着,全都坐不住:“你,还把他请回去!”朱尔旦又把一壶酒泼在地上,相约满月时分相聚,还说了几句祝告的话,说罢,背起判官就走。
第二天,他的那些文友,果然凑钱请他喝酒。一直喝到晚上,他已经半醉了,回到家里,觉得还不尽兴,又弄了一壶,挑灯独酌。正喝着,忽然有人掀开帘子进来。一看,是判官! 朱尔旦腾地站了起来:“噫!我完了!昨天我冒犯了你,你今天来,是不是要给我一斧子?”判官拨开大胡子一笑,“非也!蒙高义相订,今天夜里得空,敬践达人之约。”
朱尔旦一听,非常高兴,拽住判官衣袖,忙说:“请坐!请坐!”说着点火坐水,要烫酒。
判官说:“天道温和,可以冷饮。”
“那好那好!我去叫家里的弄两碟莱。你宽坐一会。”一会儿的功夫,妻子周氏准备两碟酒菜炒得了,朱尔旦端出来,重换杯筷,斟了酒:“久等了!”
“不妨,我在读你的诗稿。”
“你看我这诗?”
“不好。”
“是不好!喝酒!你怎么称呼?”
“我姓陆。”
“台甫?”
“我没名字!”
“没名字?好!――干!”这位陆判官真是海量,接连喝了十大杯。
自此,陆判隔三两天就来一回,炸花生米,炒鸡蛋下酒。朱尔旦做了诗,都拿给陆判看。陆判看了,都说不好。“我劝你就别做诗了。诗不是谁都能做的,你的诗,平仄对仗都不错,就是缺一点东西――诗意。心中无诗意,笔下如何有好诗?你的诗,还不如炒鸡蛋。”有一天,朱尔旦醉了,先睡了,陆判还在自斟自饮。朱尔旦醉梦之中觉得肚脏微微发痛,醒过来,只见陆判坐在床前,豁开他的腔子正在挖心。陆判见他醒了,说到:“你的诗写不好,是因为心长得不好。你瞧瞧,什么乱七八糟的,窟窿眼都堵死了。适才在阴间拣到一颗,虽不是七窍玲珑,比你原来那颗要强些。”
过后创口只有一道红线,从此他的诗就写得好些了。他的那些诗友都很奇怪。
一天,他请陆判喝酒,喝得有点醺醺然了,朱尔旦说:“.本已受赐颇多,尚有一事欲相烦,不知可否?’’陆判一听:“什么事?”朱尔旦说:“心肠可换,这脑袋面孔想来也是能换的。”“换头?”“你弟妇,我们家里的,结发多年,心肠很好,就是头面不怎么样。四方大脸,塌鼻梁。你能不能给来一刀?”“换一个?成!容我缓几天,想想办法。”
过了几天,半夜里,陆判拿来本县吴家女儿的人头,这家姑娘是被人杀害的,凶手弃头而逃,陆判神不知鬼不觉地给朱尔旦老婆换上了这颗美人头。
第二天,朱尔旦的老婆起来,梳洗照镜。脑袋看看身子:“这是谁?”双手摸摸脸蛋:“这是我?”
朱尔旦的老婆换了脑袋,也带来了一些别扭。朱尔旦的老婆原来食量颇大,爱吃辛辣葱蒜。可是这个脑袋吃得少,又爱吃清淡东西,喝两口鸡丝雪笋汤就够了,因此下面的肚子就老是不饱。吴家姑娘爱弄乐器,笙箫管笛,无所不晓。有一天,在西厢房找到一管玉屏洞箫,高兴极了,想吹吹。撮细了樱唇,倒是吹出了音,可是下面的十个指头不会捏眼!
朱尔旦老婆换了脑袋,这事渐渐传开了。朱尔旦的那些诗朋酒友自然也知道了这件事。大家就要求见见换了脑袋的嫂夫人,尤其是那位姓但的。朱尔旦被他们缠得脱不得身,只得略备酒菜,请他们见见新脸旧夫人。
客人来齐了,朱尔旦请夫人出堂大家看了半天,姓但的一躬到地:
“是嫂夫人?”
这张挺好看的脸上的挺好看的眼睛看看他,说:“初次见面,您好!”
姓但的问道:“你现在贵姓?姓周,还是姓吴?”
朱尔旦老婆眨了眨好看的眼睛,说:“不知道。”
姓但的盯着她,说:“不知道?”
接着,又问她:“那么你是?”
“我也不知道我是谁。是我,还是不是我。”朱尔旦老婆说。这张挺好看的面孔上的挺好看的眼睛看看朱尔旦,下面一双挺粗挺黑的手比比划划,问朱尔旦:“我是我?还是她?”
朱尔旦想了一会,说:“你们。”
朱尔旦老婆反问道:“我们?”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小说的情节主要是由“朱尔旦深夜背判官”“朱尔旦换心”“朱妻换头”三件事构成,前两件事为第三件事的发生做铺垫,并构成前后照应。
B.“已经半醉了,回到家里,觉得还不尽兴,又弄了一壶,挑灯独酌。”正因为朱尔旦是半醉又独酌,才发生了后来的故事,他才人神不分。
C.姓但的人物是小说的线索人物,他的两次出场推动了情节的发展。他的语言描写也表现出这个人物内心我奸邪油滑的一面。
D.陆判虽然是神,但语言也很生活化,例如陆判评诗时说“心中无诗意,笔下如何有好诗?你的诗,还不如炒鸡蛋。”
【小题2】小说中陆盼判这一形象有怎样的特点?请简要概括。
【小题3】这篇小说的结尾历来被人称道,请结合文本说说你你的看法和理解。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多年父子成兄弟

汪曾祺

①这是我父亲的一句名言。

②父亲是个绝顶聪明的人。他是画家,会刻图章,画写意花卉。图章初宗浙派,中年后治汉印。他会摆弄各种乐器,弹琵琶,拉胡琴,笙箫管笛,无一不通。他认为乐器中最难的其实是胡琴,看起来简单,只有两根弦,但是变化很多,两手都要有功夫。他拉的是老派胡琴,弓子硬,松香滴得很厚——现在拉胡琴的松香都只滴了薄薄的一层。他的胡琴音色刚亮。胡琴码子都是他自己刻的,他认为买的不中使。他养蟋蟀,养金铃子。他养过花,他养的一盆素心兰在我母亲病故那年死了,从此他就不再养花。我母亲死后,他亲手做了几箱子冥衣——我们那里有烧冥衣的风俗。按照母亲生前的喜好,选购了各种花色素色纸作衣料,单夹皮棉,四时不缺。他做的皮衣能分得出小麦穗、羊羔、灰鼠、狐肽。

③父亲是个很随和的人,我很少见他发过脾气,对待子女,从无疾言厉色。他爱孩子,喜欢孩子,爱跟孩子玩,带着孩子玩。我的姑妈称他为“孩子头”。春天,不到清明,他领一群孩子到麦田里放风筝,放的是他自己糊的蜈蚣(我们那里叫“百脚”),是用染了色的绢糊的。放风筝的线是胡琴的老弦。老弦结实而轻,这样风筝可笔直地飞上去,没有“肚儿”。用胡琴弦放风筝,我还未见过第二人。清明节前,小麦还没有“起身”,是不怕践踏的,而且越踏会越长得旺。孩子们在屋里闷了一冬天,在春天的田野里奔跑跳跃,身心都极其畅快。他用钻石刀把玻璃裁成不同形状的小块,再一块一块逗拢,接缝处用胶水粘牢,做成小桥、小亭子、八角玲珑水晶球。桥、亭、球是中空的,里面养了金铃子。从外面可以看到金铃子在里面自在爬行,振翅鸣叫。他会做各种灯。用浅绿透明的“鱼鳞纸”扎了一只纺织娘,栩栩如生。用西洋红染了色,上深下浅的通草花瓣,做了一个重瓣荷花灯,真是美极了,在小西瓜(这是拉秧的小瓜,因其小,不中吃,叫做“打瓜”或“骂瓜”)上开小口挖净瓜瓤,在瓜皮上雕镂出极细的花纹,做成西瓜灯。我们在这些灯里点了蜡烛,穿街过巷,邻居的孩子都跟过来看,非常羡慕。

④父亲对我的学业是关心的,但不强求。我小时,国文成绩一直是全班第一。我的作文,时得佳评,他就拿出去到处给人看。我的数学不好,他也不责怪,只要能及格,就行了。他画画,我小时也喜欢画画,但他从不指点我。他画画时,我在旁边看,其余时间由我自己乱翻画谱,瞎抹。我对写意花卉那时还不太会欣赏,只是画一些鲜艳的大桃子,或者我从来没有见的瀑布。我小时字写得不错,他倒是给我出过一点主意。在我写过一阵《圭峰碑》和《多宝塔》以后,他建议我写写《张猛龙》。这建议是很好的。到现在我写的字还有《张猛龙》的影响。我初中时爱唱戏,唱青衣,我的嗓子很好,高亮甜润。在家里,他拉胡琴,我唱。我的同学有几个能唱戏的。学校开同乐会,他应我邀请,到学校去伴奏。几个同学都只是清唱。有一个姓费的同学借到一顶纱帽,一件蓝官衣,扮起来唱《珠砂井》,但是没有配角,没有衙役,没有犯人,只是一个赵廉,摇着马鞭在台上走了两圈,唱了一段“群坞县在马上心神不定”便完事下场。父亲那么大的人陪着几个孩子玩了一下午,还挺高兴。我十七岁初恋,暑假里,在家写情书,他在一旁瞎出主意。我十几岁就学会了抽烟喝酒。他喝酒,给我也倒一杯。抽烟,一次抽出两根,他一根我一根。他还总是先给我点上火。我们的这种关系,他人或以为怪。父亲说:“我们是多年父子成兄弟。”

⑤我和儿子的关系也是不错的。我戴了“右派分子”的帽子下放张家口农村劳动,他那时还刚从幼儿园毕业,刚刚学会汉语拼音,用汉语拼音给我写了第一封信。我也只好赶紧学会汉语拼音,好给他写回信。“文化大革命”期间,我被打成“黑帮”,送进“牛棚”。偶尔回家,孩子们对我还是很亲热。我的老伴告诫他们:“你们要和爸爸‘划清界限’”儿子反问母亲:“那你怎么还给他打酒?”只有一件事,两代之间,曾有分歧。他下放山西忻县“插队落户”。按规定,春节可以回京探亲。我们等着他回来。不料他同时带回了一个同学。他这个同学的父亲是一位正受林彪迫害,搞得人囚家破的空军将领。这个同学在北京已经没有家,按照大队的规定是不能回北京的。但是这孩子很想回北京,在一伙同学的秘密帮助下,我的儿子就偷偷地把他带回来了。他连“临时户口”也不能上,是个“黑人”。我们留他在家住,等于“窝藏”了他,公安局随时可以来查户口,街道办事处的大妈也可能举报。当时人人自危,自顾不暇,儿子惹了这么一个麻烦,使我们非常为难。我和老伴把他叫到我们的卧室,对他的冒失行为表示很不满。我责备他:“怎么事前也不和我们商量一下!”我的儿子哭了,哭得很委屈,很伤心。我们当时立刻明白了:他是对的,我们是错的。我们这种怕担干系的思想是庸俗的。我们对儿子和同学之间的义气缺乏理解,对他的感情不够尊重。他的同学在我们家一直住了四十多天,才离去。

⑥我的孩子有时叫我“爸”,有时叫我“老头子”!连我的孙女也跟着叫。我的亲家母说这孩子“没大没小”。我觉得一个现代化的、充满人情味的家庭,首先必须做到“没大没小”。父母叫人敬畏,儿女“笔管条直”,最没有意思。

⑦儿女是属于他们自己的。他们的现在和他们的未来,都应由他们自己来设计。一个想用自己理想的模式塑造自己孩子的父亲是愚蠢的,而且,可恶!另外,作为一个父亲,应该尽量保持一点童心。

【小题1】下列对文章的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多年父子成兄弟”这句话生动地诠释了父亲与“我”之间、“我”与儿子之间平等尊重,温情脉脉的关系。
B.父亲绝顶聪明,性格随和,感情淡漠,醉心各种玩意。母亲过世他仍有心情把冥衣做成各种花样。
C.孩子有时叫我“老头子”,连孙女也跟着叫,不是没有教养、不尊重长辈,而是家庭亲情的体现。
D.本文落笔细微,小中见大,细腻中显深情,体现了汪曾祺散文“写真事,说真话,抒真情”的特点。
【小题2】文中哪些内容体现了“我”与父亲之间“兄弟”一样的父子关系?请结合全文具体概括。
【小题3】文章为什么要写孩子与“我”之间产生分歧的事?

同类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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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子赵树理
汪曾祺
赵树理是个高个子,长脸,眉眼也细长,看人看事,常常微笑。
他是个农村才子。②有时赶集,他一个人能唱一台戏,口念锣鼓,拉过门,走身段,夹
白带做还误不了唱。他是长治人,唱的当然是上党梆子。严文井说赵树理五音不全,其实赵树理的音准是好的,恐怕倒是严文井有点五音不全,听不准。他爱“起霸”,也是揸手舞脚,看过北京的武生起霸,再看赵树理的,觉得有点像螳螂。他能弹三弦,不常弹。他会刻图章,我没有见过。他的字写得很好,是我见过的作家字里最好的。字是欧字底子,结体稍长,字如其人。
他的稿子非常干净,极少涂改。他写稿大概不起草。我曾见过他的底稿,只是一些人物名姓,东一个西一个,姓名之间牵出一些细线,这便是原稿了。考虑成熟,一口呵成。赵树理衣着不讲究,但对写稿有洁癖。他痛恨人把他文章中的“你”字改成“妳”字(有一个时期有些人爱写“妳”字,这是一种时髦),说:“当面说话,第二人称,为什么要分性别?——‘妳’也不读‘你’!”他在一篇稿子的页边批了一行字:“排版,校对同志请注意,文内所有‘你’字,一律不准改为‘妳’,否则要负法律责任。”
赵树理是《说说唱唱》副主编,实际上是执行主编。他是负责发稿的。有时没有好稿,稿发不出,他就从编辑部抱了一堆被审掉的稿子回屋里去看,不好,就丢在一边,弄得一地都是废稿。有时忽然发现一篇好稿,就欣喜若狂。他说这种编辑方法是“绝处逢生”。陈登科的《活人塘》就是这样发现的。有次实在没有好稿,康濯就说:“老赵,你自己来一篇吧!”,赵树理关上门,写出了一篇名著《登记》(即《罗汉钱》)。
赵树理吃食很随便,随便看到路边的一个小饭摊,坐下来就吃。后来是胡乔木同志跟他说:“你这么乱吃,不安全,也不卫生。”他才有点选择。他爱喝酒。每天晚上要到霞公府间壁一条胡同的馄饨摊上,来二三两酒,一碟猪头肉,吃两个芝麻烧饼,喝一碗馄饨。他和老舍感情很好。每年老舍要在家里请市文联的干部两次客,一次是菊花开的时候,赏菊;一次是腊月二十三,老舍的生日。赵树理必到,喝酒,划拳。老赵划拳与众不同,两只手出拳,左右开弓,一会儿用左手,一会儿用右手。老舍摸不清老赵的拳路,常常败北。
赵树理很有幽默感。赵树理的幽默和老舍的幽默不同。老舍的幽默是市民式的幽默,赵树的幽默是农民式的幽默。他爱给他的小说里的人起外号:翻得高、糊涂涂……他写的散文中有一个国民党小军官爱训话,训话中爱用“所以”,而把“所以”联读成为“水”,于是农民听起来很奇怪:他干嘛老说“水”呀?他写的“催租吏”为了“显派”,戴了一副红玻璃的眼镜,眼镜度数不对,深一脚浅一脚地在农村的土路上走。他抨击时事,也往往以幽默的语言出之。有一个时期,很多作品对农村情况多粉饰夸张。他回乡住了一阵,回来做报告,说农村情况不像许多作品描写得那样好,农民还很苦,城乡差别还很大,说,我这块表,在农村可以买五头毛驴,这是块“五驴表”!他因此受到批评。
(注)①起霸:戏曲表演程式之一,即武将上阵前所做的整盔、束甲等一套舞蹈动作。
②揸:把手指伸张开。
【小题1】下列对赵树理才气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3分)
A.赵树理喜爱民间戏曲,唱念做打样样都会,一个人能演活一台戏。
B.赵树理的字写得好,是欧体字的底子,结体也很有个性。
C.赵树理写东西从不起稿,考虑成熟,一气呵成,稿子非常干净。
D.赵树理文学眼光独到,有时能使被弃置的好搞起死回生。
【小题2】(小题2)本文语言很有特色,请结合文中画线的①②两处分别加以赏析
A.(4分)
【小题3】本文细节描写十分精彩,请举两例加以评析
A.(6分)
【小题4】请概括本文最后一段的主要内容,并谈谈该段在塑造赵树理形象上的作用
A.(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