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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陈小手
我们那地方,过去极少有产科医生。一般人家生孩子,都是请老娘①。什么人家请哪位老娘,差不多都是固定的。一家宅门的大少奶奶、二少奶奶、三少奶奶,生的少爷、小姐,差不多都是一个老娘接生的。老娘要穿房入户,生人怎么行?老娘也熟知各家的情况,哪个年长的女佣人可以当她的助手,当“抱腰的”,不须临时现找。而且,一般人家都迷信哪个老娘“吉祥”,接生顺当。——老娘家供着送子娘娘,天天烧香。谁家会请一个男性的医生来接生呢?——我们那里学医的都是男人,只有李花脸的女儿传其父业,成了全城仅有的一位女医人。她也不会接生,只会看内科,是个老姑娘。男人学医,谁会去学产科呢?都觉得这是一桩丢人没出息的事,不屑为之。但也不是绝对没有。陈小手就是一位出名的男性的妇科医生。
陈小手的得名是因为他的手特别小,比女人的手还小,比一般女人的手还更柔软细嫩。他专能治难产,横生、倒生,都能接下来(他当然也要借助于药物和器械)。据说因为他的手小,动作细腻,可以减少产妇很多痛苦。大户人家,非到万不得已则不会请他的。中小户人家,忌讳较少,遇到产妇胎位不正,老娘束手,老娘就会建议:“去请陈小手吧。”
陈小手当然是有个大名的,但是都叫他陈小手。接生,耽误不得,这是两条人命的事。陈小手喂着一匹马。这匹马浑身雪白,无一根杂毛,是一匹走马。据懂马的行家说,这马走的脚步是“野鸡柳子”,又快又细又匀。我们那里是水乡,很少人家养马。每逢有军队的骑兵过境,大家就争着跑到运河堤上去看“马队”,觉得非常好看。陈小手常常骑着白马赶着到各处去接生,大家就把白马和他的名字联系起来,称之为“白马陈小手”。
同行的医生,看内科的、外科的,都看不起陈小手,认为他不是医生,只是一个男性的老娘。陈小手不在乎这些,只要有人来请,立刻跨上他的白走马,飞奔而去。正在呻吟惨叫的产妇听到他的马脖子上的銮铃的声音,立刻就安定了一些。他下了马,即刻进了产房。过了一会儿(有时时间颇长),听到哇的一声,孩子落地了。陈小手满头大汗,走了出来,对这家的男主人拱拱手:“恭喜恭喜!母子平安!”男主人满面笑容,把封在红纸里的酬金递过去。陈小手接过来,看也不看,装进口袋里,洗洗手,喝一杯热茶,道一声“得罪”,出来上马,只听见他的马的銮铃声“哗棱哗棱”……走远了。/ 陈小手活人多矣。
有一年,来了联军。我们那里那几年打来打去的,是两支军队。一支是国民革命军,当地称之为“党军”;相对的一支是孙传芳的军队。孙传芳自称“五省联军总司令”,他的部队就被称为“联军”。联军驻扎在天王庙,有一团人。团长的太太(谁知道是正太太还是姨太太)要生了,生不下来。叫来几个老娘,还是弄不出来。这太太杀猪也似的乱叫。团长派人去叫陈小手。
陈小手进了天王庙。团长正在产房外面不停地“走柳”②,见了陈小手,说: “大人,孩子,都得给我保住,保不住要你的脑袋!进去吧!”
这女人身上的脂油太多了,陈小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把孩子掏出来了。和这个胖女人较了半天劲,累得他筋疲力尽。他移里歪斜走出来,对团长拱拱手:“团长!恭喜您,是个男伢子,少爷!”
团长呲牙笑了一下,说:“难为你了!——请!”
外边已经摆好了一桌酒席。副官陪着。陈小手喝了两口。团长拿出20块大洋,往陈小手面前一送:
“这是给你的!——别嫌少哇!”
“太重了!太重了!”
喝了酒,揣上20块现大洋,陈小手告辞了:“得罪!”
“不送你了!”
陈小手出了天王庙,跨上马。团长掏出手枪来,从后面,一枪就把他打下来了。团长说:“我的女人,怎么能让他摸来摸去!她身上,除了我,任何男人都不许碰!你小子太欺负人了!日他奶奶!”团长觉得怪委屈。
(选自《汪曾祺作品精选》)
【注】①老娘:接生婆。②走柳:方言,在一个地方走来走去,多指心里焦虑不安。
【小题1】下列句子对文章的理解与分析,正确的两项是(   )
A.这篇文章全文采用顺叙的记叙方式,通过写陈小手一辈子认真从事接生这一事,赞美陈小手技艺的高超,描绘了人生的美好,彰显了和谐社会这一小说的主题。
B.小说开场交代了当地特有的风俗和请老娘的种种“讲究”,是为了引出下文,为陈小手的出场做铺垫;同时展示社会环境,为陈小手的悲剧命运做铺垫。
C.同行的男性医生见了陈小手就嗤之以鼻是因为他们的能力都不及陈小手,嫉妒他的才能。
D.团长既摆酒席宴请陈小手,又封他二十块现大洋,可最后却又一枪把他从马上打下来,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不仅呼应了故事开头,还巧妙地造成了情节的逆转,颇具艺术匠心。
E. 文本中团长是个狭隘自私的人,那些众多大户人家以及中小户人家的男主人与他不同,他们对陈小手充满了感激。
【小题2】结合全文,概括并简要分析陈小手的形象特点。
【小题3】有人认为,陈小手之死完全是偶然的,因为他不幸遇上了一个草菅人命的军阀团长。你同意这个观点吗?请结合全文作简要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12-26 11: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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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鉴 赏 家

汪曾祺

全县第一个大画家是季陶民,第一个鉴赏家是叶三。

叶三是个卖果子的。他专给大宅门送果子。到了什么节令送什么果子都是一定的。他的果子不用挑,个个都是好的。他的果子都是原装。四乡八镇,哪个园子里,什么人家,有一棵出名的好果树,他都知道,而且和园主打了多年交道,熟得像亲家一样了……立春前后,卖青萝卜。“棒打萝卜”,摔在地下就裂开了。杏子、桃子下来时卖鸡蛋大的香白杏,白得一团雪,只嘴儿以下有一根红线的“一线红”蜜桃。再下来是樱桃,红的像珊瑚,白的像玛瑙。端午前后,枇杷。夏天卖瓜。七八月卖河鲜:鲜菱、鸡头、莲蓬、花下藕。卖马牙枣、卖葡萄。重阳近了,卖梨:河间府的鸭梨、莱阳的半斤酥,还有一种叫做“黄金坠儿”的香气扑人个儿不大的甜梨。菊花开过了,卖金橘,卖蒂部起脐子的福州蜜橘。入冬以后,卖栗子、卖山药(粗如小儿臂)、卖百合(大如拳)、卖碧绿生鲜的檀香橄榄。他还卖佛手、香橼。人家买去,配架装盘,书斋清供,闻香观赏。

不少深居简出的人,是看到叶三送来的果子,才想起现在是什么节令了的。

叶三五十岁整生日,老大老二都提出爹不要走宅门卖果子了,他们养得起他。

叶三有点生气了:

“嫌我给你们丢人?我给这些人家送惯了果子。就为了季四太爷一个人,我也得卖果子。”

季四太爷即季陶民。他大排行是老四,城里人都称之为四太爷。

叶三真是为了季陶民一个人卖果子的。他给别人家送果子是为了挣钱,他给季陶民送果子是为了爱他的画。

季陶民有一个脾气,画一张画要喝二斤花雕,吃斤半水果。

叶三搜罗到最好的水果,总是首先给季陶民送去。

季陶民每天一起来就走进他的小书房——画室。叶三不须通报,一来就是半天。季陶民画的时候,他站在旁边很入神地看,专心致意,连大气都不出。有时看到精彩处,就情不自禁地深深吸一口气,甚至小声地惊呼起来。凡是叶三吸气、惊呼的地方,也正是季陶民的得意之笔。季陶民从不当众作画,他画画有时是把书房门锁起来的。对叶三可例外,他很愿意有这样一个人在旁边看着,他认为叶三真懂,不是假充内行,也不是谀媚。

季陶民最讨厌听人谈画。他很少到亲戚家应酬。实在不得不去的,他也是到一到,喝半盏茶就道别。因为席间必有一些假名士高谈阔论。但是他对叶三另眼相看。

叶三只是从心里喜欢画,他从不瞎评论。季陶民画完了画,钉在壁上,自己负手远看。有时会问叶三:“好不好?”

叶三大都能一句话说出好在何处。

季陶民画了一幅紫藤,问叶三。

叶三说:“紫藤里有风。”

“唔!你怎么知道?”

“花是乱的。”

“对极了!

季陶民提笔题了两句词:“深院悄无人,风拂紫藤花乱。”

季陶民最爱画荷花。有一天,叶三送了一大把莲蓬来,季陶民一高兴,画了一幅墨荷,好些莲蓬。画完了,问叶三:“如何?”

叶三说:“四太爷,你这画不对。”

“不对?”

“‘红花莲子白花藕’。你画的是白荷花,莲蓬却这样大,莲子饱,墨色也深,这是红荷花的莲子。”

“是吗?我头一回听见!”

季陶民于是展开一张八尺生宣,画了一张红莲花,题了一首诗:

红花莲子白花藕,

果贩叶三是我师。

惭愧画家少见识,

为君破例著胭脂。

季陶民送了叶三很多画,都是题了上款的。有时季陶民给叶三画了画,说:“这张不题上款吧,你可以拿去卖钱,——有上款不好卖。”叶三说:“题不题上款都行。不过您的画我一张也不卖!”

十多年过去了。季陶民死了。叶三已经不卖果子,但是他四季八节,还四处寻觅鲜果,到季陶民坟上供一供。

季陶民死后,他的画价大增。大家知道叶三手里有很多季陶民的画,都是精品。很多人想买叶三的藏画。叶三说:

“不卖。”

有一天有一个外地人来拜望叶三,因为是远道来的,叶三只得把画拿出来。客人非常虔诚,要了清水洗了手,焚了一炷香,还先对画轴拜了三拜,然后才展开。他一边看,一边不停地赞叹:

“喔!喔!真好!真是神品!”

客人要买这些画,要多少钱都行。

叶三说:

“不卖。”

客人只好怅然而去。

叶三死了。他的儿子遵照父亲的遗嘱,把季陶民的画和父亲一起装进棺材里,埋了。

一九八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塑造的叶三,为人勤快、诚实守信、阅历丰富,对绘画艺术有热情。如果不卖果子,而当一个画家,也一定会很出色。
B.“紫藤有风”,“花是乱的”一段,汪曾祺借助白描语言的神力,让一个果贩与一个鉴赏家的形象精致地叠合在一起,可谓神来之笔。
C.从情节和结构来看,很难在作品中找到一般小说那种清晰的线索,强烈的冲突,波澜起伏的情节,甚至很难概括出一个故事梗概,颇有“散文”的特征。
D.小说语言独具特色:准确、干净、不失华丽,大量使用短句,使语言凝练又明快活泼,形成汪曾祺独到的文风。
E.季陶民“画一张画要喝二斤花雕,吃半斤水果”,这看似闲笔,实则表现出季陶民旷达超脱且率性脾气。
【小题2】小说题目是“鉴赏家”,但却用了很大篇幅写叶三卖果子。作者这样安排有什么用意?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小题3】小说是通过哪些情节来塑造叶三的鉴赏家形象的?请结合文本作概括。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泰山很大

汪曾祺

描写泰山是很困难的。它太大了,写起来没有抓挠。三千年来,写泰山的诗里最好的,我以为是《诗经》的《鲁颂》:“泰山岩岩,鲁邦所磨。”“岩岩”究竟是一种什么感觉,很难捉摸,但是登上泰山,似乎可以体会到泰山是有那么一股劲儿。“詹”即瞻。说是在鲁国,不论在哪里,抬起头来就能看到泰山。这是写实,然而写出了一个大境界。汉武帝登泰山封禅,对泰山简直不知道怎么说才好,只好发出一连串的感叹:“高矣!极矣!大矣!特矣!壮矣!赫矣!惑矣!”完全没说出个所以然。这倒也是一种办法。人到了超经验的景色之前,往往找不到合适的语言,就只好狗一样地乱叫。杜甫诗《望岳》,自是绝唱,“岱宗夫如何?齐鲁青未了”,一句话就把泰山概括了。杜甫真是一个深受儒家思想影响的伟大的现实主义者,这一句诗表现了他对祖国山河的无比的忠悃。相比之下,李白的“天门一长啸,万里清风来”,就有点儿洒狗血。李白写了很多好诗,很有气势,但有时底气不足,便只好洒狗血,装疯。他写泰山的几首诗都让人有底气不足之感。杜甫的诗当然受了《鲁颂》的影响,“齐鲁青未了”,当自“鲁邦所磨”出。张岱说“泰山元气浑厚,绝不以玲珑小巧示人”,这话是说得对的。大概写泰山,只能从宏观处着笔。郦道元写三峡可以取法。柳宗元的《永州八记》刻琢精深,以其法写泰山即不大适用。

写风景,是和个人气质有关的。徐志摩写泰山日出,用了那么多华丽鲜明的颜色,真是“浓得化不开”。但我有点怀疑,这是写泰山日出,还是写徐志摩?我想周作人就不会这样写。周作人大概根本不会去写日出。

我是写不了泰山的,因为泰山太大。我对泰山不能认同。我对一切伟大的东西总有点格格不入。我十年间两登泰山,可谓了不相干。泰山既不能进入我的内部,我也不能外化为泰山。山自山,我自我,不能达到物我同一:山即是我,我即是山。泰山是强者之山——我自以为这个提法很合适,我不是强者,不论是登山还是处世。我是生长在水边的人,一个平常的、平和的人。我已经过了七十岁,对于高山,只好仰止。我是个安于竹篱茅舍、小桥流水的人。以惯写小桥流水之笔而写高大雄奇之山,殆矣。人贵有自知之明,不要“小鸡吃绿豆——强努”。

同样,我对一切伟大的人物也只能以常人视之。泰山的出名,一半由于封禅。封禅史上最突出的两个人物是秦皇、汉武。唐玄宗作《纪泰山铭》,文辞华缛而空洞无物。宋真宗更是个沐猴而冠的小丑。对于秦始皇,我对他统一中国的丰功,不大感兴趣。他是不是“千古一帝”,与我无关。我只从人的角度来看他,对他的“蜂目豺声”印象很深。我认为汉武帝是个极不正常的人,是个妄想型精神病患者,一个变态心理的难得的标本。这两位大人物的封禅,可以说是他们的人格的夸大。看起来这两位伟大人物的封禅实际上都不怎么样。秦始皇上山,上了一半,遇到暴风雨,吓得退下来了。按照秦始皇的性格,暴风雨算什么呢?他横下心来,是可以不顾一切地上到山顶的。然而他害怕了,退下来了。于此可以看出,伟大人物也有虚弱的一面。汉武帝要封禅,召集群臣讨论封禅的制度。因无旧典可循,大家七嘴八舌瞎说一气。汉武帝恼了,自己规定了照祭东皇太乙的仪式,上山了。却谁也不让同去,只带了霍去病的儿子一个人。霍去病的儿子不久即得暴病而死。他的死因很可疑,汉武帝究竟在山顶上鼓捣了什么名堂,谁也不知道。封禅是大典,为什么要这样保密?看来汉武帝心里也有鬼,很怕他的那一套名堂并不灵验,为人所讥。

但是,又一次登了泰山,看了秦刻石和无字碑(无字碑是一个了不起的杰作),在乱云密雾中坐下来,冷静地想想,我的心态比较透亮了。我承认泰山很雄伟,尽管我和它整个不能水乳交融,打成一片。承认伟大的人物确实是伟大的,尽管他们所做的许多事不近人情。他们是人里头的强者,这是毫无办法的事。在山上待了七天,我对名山大川、伟大人物的偏激情绪有所平息。

同时我也更清楚地认识到我的微小,我的平常,更进一步安于微小,安于平常。

这是我在泰山受到的一次教育。

从某个意义上说,泰山是一面镜子,照出每个人的价值。

(节选自《汪曾祺散文·泰山片石》,有改动)

(注)洒狗血:(戏曲演员)脱离情节而卖弄滑稽、武艺或做其他过火的表演。
【小题1】下列对文章的赏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作者的气质本不适合写泰山,但本文却写出了泰山之大,其巧妙之处在于作者独辟蹊径,回避了对泰山风光的描写而从文化角度去揭示其博大的内涵。
B.文章中作者情绪由开篇的偏激转为愤懑,最后归于平和,这种情绪变化的过程实质是作者坎坷人生经历的艺术象征。
C.作者以惯写小桥流水之笔,采用以小见大的手法,选取了泰山上的秦刻石和无字碑两处小景进行描写,说明伟大的人物确实是伟大的。
D.本文多处引用古诗、典故,提及不少名人铁事,不仅丰富了文章内涵,而且提升了文章品位,是一篇优秀的文化散文。
【小题2】从全文看,作者是从哪些方面写“泰山很大”的?请加以归纳。
【小题3】结合原文,分析作者为什么说“泰山是一面镜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鸡  毛

汪曾祺

西南联大有一个文嫂,她靠给学生洗衣服、拆被窝维持生活。每天大盆大盆地洗。她在门前的两棵半大榆树之间拴了两根棕绳,拧成了麻花。洗得的衣服夹紧在两绳之间,风把这些衣服吹得来回摆动,霍霍作响。大太阳的天气,常常看见她坐在草地上(昆明的草多丰茸齐整而极干净)做被窝,一针一针,专心致志。

学生叫她文嫂,她管学生叫“先生”。时间长了,也能分得出张先生,李先生……但是,没有一个先生知道文嫂的身世,只知道她是一个寡妇,有一个女儿。人很老实。虽然没有知识,但洁身自好,不贪小便宜。

文嫂养了二十来只鸡。这些鸡都长得极肥大,很肯下蛋。隔多半个月,文嫂就挎了半篮鸡蛋,领着女儿,上市去卖。蛋大,也红润好看,卖得很快。回来时,带了盐巴、辣子,有时还用马兰草提着一块够一个猫吃的肉。

文嫂的女儿长大了,经人介绍,嫁了一个司机。这司机是下江人,他来看过老丈母,每次回来,会给文嫂带点曲靖韭菜花,贵州盐酸菜,甚至宣威火腿。下江人女婿答应养她一辈子。文嫂胖了。

文嫂生活在大学的环境里,她隐隐约约地知道,那些“先生们”将来都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但联大的人都有点怪,如今且说一个人。

此人姓金,名昌焕,是经济系的。其怪异处不胜枚举,总括起来有三点:一是他所有的东西都挂着,二是从不买纸,三是每天吃一块肉。他在他的床上拉了几根铁丝,什么都挂在这些铁丝上,领带、袜子、针线包、墨水瓶……他每天就睡在这些丁丁当当的东西的下面。学生离不开纸。怎么穷的学生,也得买一点纸。金先生从不花这个钱。为什么要花钱买呢?纸有的是!联大大门两侧墙上贴了许多壁报、学术演讲的通告、寻找失物的启事,形形色色、琳琅满目。这些启事、告白总有一些空白的地方。金先生每天晚上就带一把剪刀,把这些空白的地方剪下来,并把这些纸片,按大小、纸质、颜色,分门别类,裁剪整齐,留作不同用处。他每晚都开夜车。开夜车伤神,需要补一补。于是他按期买了猪肉,切成大小相等的方块,借了文嫂的鼎罐(他借用了鼎罐,都是洗都不洗就还给人家了),在学校茶水炉上炖熟了,密封在一个有盖的瓷坛里。每夜用完了功,就打开坛盖,用一只一头削尖了的筷子,瞅准了,扎出一块,闭目而食之。然后,躺在丁丁当当的什物之下,酣然睡去。因此,同屋的那位中文系夜游神送给他一个外号:“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可是金先生倒不在乎,他很快就要毕业了,并已经在重庆找好了事,就要离开西南联大,上任去了。

这时,文嫂丢了三只鸡,一只笋壳鸡,一只黑母鸡,一只芦花鸡。这三只鸡不是一次丢的,而是隔一个多星期丢一只。早上开鸡窝放鸡时还在,晚上回窝时就少了。文嫂到处找,也找不着。她又不能像王婆骂街那样坐在门口骂——她知道这种泼辣做法在一个大学里很不合适,只是一个人叨叨:“我口乃(的)鸡呢?我口乃鸡呢?……”

文嫂出嫁的女儿回来了。文嫂吓了一跳:女儿戴得一头重孝。她明白出了大事了。她的女婿从重庆回来,车过贵州的十八盘,翻到山沟里了。女婿的同事带了信来。母女俩顾不上抱头痛哭,女儿还得赶紧搭便车到十八盘去收尸。

女儿走了,文嫂失魂落魄,有点傻了。但是她还得活下去,还得过日子。有很多先生都毕业了,要离开昆明,临走总得干净干净,来找文嫂洗衣服,拆被子的多了。有的先生要走了,行李收拾好了,总还有一些带不了的破旧衣物,这些先生就把文嫂叫了来,随她自己去挑拣。挑完了,文嫂必让先生看一看,然后就替他们把宿舍打扫一下。

金昌焕不声不响地走了。二十五号的朱先生叫文嫂也来看看,这位“怪现状”是不是也留下一些还值得一拣的东西。

什么都没有。金先生把一根布丝都带走了。他的王国里空空如也,只留下一个跟文嫂借用的鼎罐。文嫂毫无所得,然而她也照样替金先生打扫了一下。她的笤帚扫到床下,失声惊叫了起来:床底下有三堆鸡毛,一堆笋壳色的,一堆黑的,一堆芦花的!

文嫂把三堆鸡毛抱出来,一屁股坐在地下,大哭起来。“啊呀天呐,这是我口乃鸡呀!我口乃笋壳鸡呀!我口乃黑母鸡,我口乃芦花鸡呀!……”

“我寡妇失业几十年哪,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风里来雨里去呀,我的命多苦,多艰难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你先生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口乃女婿死在贵州十八盘,连尸都还没有收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她哭得很伤心,很悲痛。她好像要把一辈子所受的委曲、不幸、孤单和无告全都哭了出来。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写文嫂的勤劳、老实、洁身自好等特点,是为了让金昌焕的不善和丑恶更加彰显,以唤起读者对他的更强烈的鄙视、憎恶。
B.文嫂的女婿人很好,几次来看望文嫂,并说要养文嫂一辈子,作者以“文嫂胖了”四字展现了文嫂的生活发生的改变。
C.养鸡、卖鸡蛋是文嫂赖以生存的重要途径,三只鸡的丢失无异于使文嫂艰辛的生活雪上加霜,文嫂从金先生床下扫出鸡毛正是她嚎啕大哭的诱因。
D.本文语言轻松诙谐,记叙了两个不同生活轨迹人物的琐碎故事,写出了市井百姓生活的原味,深刻地揭露最真实的人性。
【小题2】小说以“鸡毛”为题,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是如何塑造金昌焕这一人物形象的?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陈泥鳅

汪曾祺

邻近几个县的人都说我们县的人是黑屁股。气得我的一个姓孙的同学,有一次当着很多人褪下了裤子让人看:“你们看!黑吗?”我们当然都不是黑屁股。黑屁股指的是一种救生船。这种船专在大风大浪的湖水中救人、救船,因为船尾涂成黑色,所以叫做黑屁股。说的是船,不是人。

陈泥鳅就是这种救生船上的一个水手。

他水性极好,不愧是条泥鳅。运河有一段叫清水潭。据说这里的水深,三篙子都打不到底。行船到这里,不能撑篙,只能荡桨。水流也很急,水面上拧着一个一个漩涡。从来没有人敢在这里游水。陈泥鳅有一次和人打赌,一气游了个来回。当中有一截,他半天不露脑袋,又过半天,岸上的人以为他沉了底,想不到一会,他笑嘻嘻地爬上岸来了!

他在通湖桥下住。非遇风浪险恶时,救生船一般是不出动的。他看看天色,知道湖里不会出什么事,就呆在家里。

他也好义,也好利。湖里大船出事,下水救人,这时是不能计较报酬的。有一次一只装豆子的船闸炸了,炸得粉碎。船碎了,人掉在水里。这时跳下水救人,能要钱么?民国二十年,运河决口,陈泥鳅在激浪里救起了很多人。被救起的都已经是家破人亡,一无所有了,陈泥鳅连人家的姓名都没有问,更谈不上要什么酬谢了。在活人身上,他不能讨价;在死人身上,他却是不少要钱的。人淹死了,尸首找不着。事主家里求到时,得事先讲明,捞上来给多少酒钱,他才下去。有时讨价还价,得磨半天。陈泥鳅不着急,人反正已经死了,让他在水底多呆一会没事。

陈泥鳅一辈子没少挣钱,但是他不置产业,一点积蓄也没有。他花钱很散漫,有钱就喝酒尿了,赌钱输了。有的时候,也偷偷地周济一些孤寡老人,但嘱咐千万不要说出去。

他也不娶老婆。有人劝他成个家,他说:“瓦罐不离井上破,大将难免阵头亡。淹死会水的。我见天跟水闹着玩,不定哪天龙王爷就把我请了去。留下孤儿寡妇,我死在阴间也不踏实。这样多好,吃饱了一家子不饥,无牵无挂!”

通湖桥桥洞里发现了一具女尸。怎么知道是女尸?她的长头发在洞口外飘动着。这座桥的桥洞很高,洞身也很长,但是很狭窄,只有人的肩膀那样宽。桥以西,桥以东,水面落差很大,水势很急,翻花卷浪,老远就听见訇訇的水声,像打雷一样。围观的人都不知这女尸怎么会卡在桥洞里,但也都知道不能就让她这么在桥洞里堵着。可是谁也想不出办法,谁也不敢下去。

公益会的人去找陈泥鳅。

陈泥鳅来了,看了看。

“十块现大洋,我把她弄出来。”

“十块?”公益会的人吃了一惊,“你要得太多了!”

“是多了点。我有急用。这是玩命的事!我得从桥洞西口顺水窜进桥洞,一下子把她拨拉动了,就算成了。就这一下。一下子拨拉不动,我就会塞在桥洞里,再也出不来了!你们也都知道,桥洞只有肩膀宽,没法转身。水流这样急,退不出来。那我就只好陪着她了。”

大家都说:“十块就十块吧!这是砂锅捣蒜,一锤子!”

陈泥鳅把浑身衣服脱得光光的,道了一声“对不起了!”纵身入水,顺着水流,笔直地窜进了桥洞。大家都捏着一把汗。只听见嗖地一声,女尸冲出来了。接着陈泥鳅从东面洞口凌空窜进了水面。大家伙发了一声喊:“好水性!”

陈泥鳅跳上岸来,穿了衣服,拿了十块钱,说了声“得罪得罪!”转身就走。

大家以为他又是进赌场、进酒店了。没有,他径直地走进陈五奶奶家里。

陈五奶奶守寡多年。她有个儿子,去年死了,儿媳妇改了嫁,留下一个孩子。陈五奶奶就守着小孙子过,日子很紧巴。这孩子得了急惊风,浑身滚烫,鼻翅扇动,四肢抽搐,陈五奶奶正急得两眼发直。陈泥鳅把十块钱交在她手里,说:“赶紧先到万全堂,磨一点羚羊角,给孩子喝了,再抱到王淡人那里看看!”

说着抱了孩子,拉了陈五奶奶就走。

陈五奶奶也不知哪里来的劲,跟着他一同走得飞快。

(节选自汪曾祺《故里三陈》,有删改)

【小题1】文章以“陈泥鳅”为题,第一段介绍“黑屁股”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2】按要求分析文中画线句子的表现手法与表达效果。
(1)桥以西,桥以东,水面落差很大,水势很急,翻花卷浪,老远就听见訇訇的水声,像打雷一样。
(2)这孩子得了急惊风,浑身滚烫,鼻翅扇动,四肢抽搐,陈五奶奶正急得两眼发直。
【小题3】有评论者认为,汪曾祺这篇小说中隐藏着“生活的哀戚”,你是否认同这种说法?结合小说内容谈谈自己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