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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文,完成下面小题。

抱一把胡琴

司马中原

①这个年轻的汉子走在朝南的路上,他身后的家乡,烧成一片赤毒毒的大火。他牵着一匹可怜的小毛驴,驴背上系着行李卷儿和一双兰花布的包裹。他肩上的黑布袋里,竟然装着一把胡琴。

②背着胡琴逃难,算是比较少见的,他并不是流落江湖,以琴户口的琴师,只是一个扶犁扛耙的年轻农民,战争使他失去所有,只有这把老旧的胡琴,是他仅有的宝物。他清楚地记得,这把胡琴,是父亲使用多年的乐器,夏天夜晚,父亲坐在麦场边,对着繁星和月色,消闲懒散地拉着一些他听熟的老曲子,也都是十二月相思,叹五更,梅花三弄之类的,琴声低哑,他更有意地慢上半拍,让人听起来很想睡觉

③战争没起的时刻,乡野地上的日子,原也是那样缓慢的,没波没浪的,无惊无恐,除了日夜的交替,四季的轮转,显示出时间进行的痕迹外,夜来梦醒,连谯楼更鼓也难得听闻。父亲拉着琴,春天想夏,夏天想着秋,秋天又想着冬,琴音里有一些年华流水的喟叹,也有些丰收的盼望。不同的曲子,经他拉来,都有同样的味道,冬有炉火,瓮有余粮,风调雨顺,五谷丰登,该是他最高的向往。七变那年,父亲把琴交到他手上,并且教他怎样拉琴,一把琴三杯酒,不饥不饿过一生,父亲在酒后这样说着,耕田种地的老人,哪还有旁的好想呢?……他喝醉了拉琴,琴也仿佛喝多了酒,听来醺醺然的,别有一种快乐的感觉,在他的记忆里燃烧。

④学着拉胡琴的日子,他是快乐无忧的,父亲说他拉得太浮快,不够厚实,心若不朝下沉,日后准是漂泊流浪的命。当时他真想到外面流浪漂泊,不愿被家宅的炊烟捆死在这里,好像跌落井底的蛤蟆,看天也只是锅口版的一个圆。镇梢茶馆里,经常有说书人,敲锣打鼓地在说些古早的故事,拉琴卖场的老瞎子父女,也会在那里唱出许多遥远的云烟,不论他们说些什么,乡角里的人听来,可都是新鲜热烈的,沙原、马群、罗列的刀枪、彩云般的旗阵,番邦女将与天朝小将对阵,那种武抢弄棒的同时,却又眉目传情的战斗,真实使人入迷。听到更多千里寻夫,灾荒离散的故事,品味着天外的忧愁也是好的,仿佛藉着那些,替生命添些重量,人究竟不是生翅膀的鸟虫,乐的飞掉啊!从那些似真似幻的戏曲中,他听过山如何的高,草原如何的广,江河湖海如何的奔腾汹涌,那使他难过起来,他学会用胡琴拉出梅花三弄,可怜他却没有看过梅花——村里没有人家种植它。

⑤这里的许多老人,一辈子没出过远门,他们最快乐的是聚在镇上饮酒,一边饮,一边彼此交换听来的经验,听到风沙吹人欲倒的塞外,美女如云的江南,他们就相互庆祝自己没有流落外方,否则连一把老骨头也捡不回来了……父亲是听多了他们的训诲,胡梢才花白,就反复把“老不去塞北,少不去江南”的谚语挂在嘴上,仿佛天外充满鬼妖魔,人只要一出远门,就有料不到的凶险等在前面,只有醉乡路稳,喝躺下了也有人扶你归窝。

⑥当时他虽是孩子,用胡琴拉出的,却都是这乡角落里一伙老人们的故事,喜悦中的醉,醉里的忧愁,从历史的长风里吹进人心的感受,郭子仪骑的是什么马?关王爷的胡子变不变白?也都是津津有味地谈到夜深露冷,这种天下本无事的闲愁,把他们一口来牙都嗑掉了

⑦年轻的流浪汉两眼茫茫地朝南走,大河上的风幡是移动的城墙,陌生是有气味的,一股扑鼻酸楚的气味,他歇在傍河的庄头,坐在石碾上啃着冷硬的干饼,并不见美如天仙的姑娘投给他迷死人的笑脸。他取下胡琴,想以琴声代酒,舒松一下长途跋涉的疲累,这才发现,琴弦已经断了,谁能拉响这无弦的琴呢?

⑧他回过头。怅望着来时的道路,再也看不见家山,家山被天脚的卧云隔断了,一夕的烽火,使他失去所有,成为上一代人最悲叹怜悯的浪人,在无边的陌生里漂泊着,忽然,他心里嘈嘈切切的涌动着乐音,仿佛他自身已经变成一把胡琴,在梅花三弄那些老曲之外,用记忆为弦,拉出一些新的乐曲。战云低卷着,许多安乐的梦境成为烈焰焚腾的战场,他发自生命的乐曲,有谁来听呢

⑨沙河般的道路,金灼灼的暖阳,车头和驴颈铃的喧闹声,烟草和皮革混杂的气味,那么热闹的赶集的记忆,烟般弥漫着。桑林上斜挂的新月,豆田里叫哥哥的喧鸣,五月榴花亮丽如丹霞,烘暖了他的心,还记得当时学胡琴,咿咿呀呀的抖着弦,在牛棚一角的草垛上,反复地拉给老牛听,谁说对牛弹琴来,老牛并不那么笨拙,他湿亮的眼里,也有着知音解意的温柔。

⑩经记忆的梭织,乐曲在他心中奔流。我要在更长更远的路上,为这把老胡琴换上新弦,他想。

【小题1】第②段划线句的作用是 _______________。
【小题2】第④段中父亲说“日后准是漂泊流浪的命”,而“他真想到外面流浪漂泊”,父子两人对漂泊流浪的理解有何不同?
【小题3】第⑦段中“扑鼻酸楚的气味”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
【小题4】“战云低卷着,许多安乐的梦境成为烈焰焚腾的战场,他发自生命的乐曲,有谁来听呢?”表达了“他”怎样的情感?
【小题5】对文章理解和赏析正确的两项是:
A.本文开头描写一人、一驴、一把胡琴,背景是赤毒毒的大火,极富画面感。
B.父亲不管春夏秋冬地拉着胡琴,在琴声中寄托了对儿子快点长大成人的期盼。
C.乡角落里的许多村名整日过的是醉醺醺的,与世隔绝、自我麻痹的生活。
D.少年的琴弦已断带有深刻意味,意味着少年的梦想因为战火而被生生割断。
E.本文叙述特点是将少年经历的眼前的战火离乱与记忆中的安定和平相交织。
F.本文的语言表达比较平实简单,适合展现乡野在战火前后发生的巨大变化。
【小题6】从描写景物的角度赏析第⑨段。
【小题7】胡琴对于年轻的汉子来说,具有哪些独特的意义?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12-11 04:4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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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各题。

故乡的陌生人

刘星元

①当我们对于某件事物愈加思念的时候,往往并不一定意味着感情的加深。它其实极有可能在告诫我们,我们正在离它越来越远。也就是说,我们其实是在失去。譬如故乡。

②作家王鼎均先生说,故乡是祖先流浪的最后一站。这大概是他切身的体会:鼎公少年避战乱离家,在国内跋涉六千七百公里,再渡过台湾海峡,飞越太平洋,横跨新大陆,落在美利坚。在近七十载的时光中辗转、流浪、漂泊,多少年他乡作故乡,而故乡却在空间的距离上越来越远。对应他对故乡的认知,从某种意义上,他就是自己祖先的化身。

③而我却始终认为,故乡是一个人最初的滋养之地,是一个人远行的支点。我们从那里落地生根,曾像牢牢扎根在家族血脉之中的一颗钉子,固守着自己的位置,并从故乡获得最初的所欲和所得。

④我们都曾是故乡的好孩子,但也曾蜕变为故乡的坏孩子——那么多叛逆的我们,吆五喝六地骑着老式的单车在乡间穿行,捣蜂窝、掏鸟巢、偷瓜果、打群架,像风搅动着村庄和原野的安静。多年以后,我从欧洲的某部黑白老电影里看到过高度相似的桥段

⑤然而,无论是鼎公还是我,对于故乡而言,我们都是陌生人。那么熟悉的陌生人站在故乡面前,故乡却再也叫不出我们的名字。我们的姊妹已经远嫁他乡,我们的兄弟已经漂泊多年。当我们走在故乡的道路上,我们不认识的人越来越多,不认识我们的人也越来越多。而在我们的记忆里翻腾的物事,却在现实里越来越少。

⑥故乡还是故乡,只不过已不再是我们的故乡。村庄里,原野上,那些我们不认识的孩子正在经历着我们所经历过的故事。他们在祖父祖母的故事里睡熟,在高高的草垛上仰望天空。他们穿过挂满燕子的电线,穿过铺满水草的河流,穿过麦田和炊烟的味道。他们的亲人随处可见,他们的伙伴招手便来。他们的内心是如此富有,富有得可以包裹住整个故乡。回乡之际,遇见他们,我们是胆怯的,因为我们总有“笑问客从何处来”的感慨。

⑦父母尚在,老屋尚在,可故乡已经没有我们的位置了。从立志离开的那一刻起,我们的身份已经转换为漂泊之客、局外之人。

⑧因为背叛,我们成为集体丢失故乡的一代人。然而,是不是恰恰因为已经丢失,我们才在潜意识里借助看似毫不相干的参照物象不断地去寻找,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抵达故乡?

⑨有一年在武汉,某个黄昏,我在中国最大的河流岸边看一群人垂钓,却不由自主地想起我心里最小的河流——那条绕过我的故乡的河流。我小的时候,我父亲小的时候,我祖父小的时候,都曾在里面捉鱼逮虾,也都曾扯开衣服扑进里面,把自己当成水里的鱼虾。那时候,阳光和风常常会透过芦苇的缝隙,拍打着黑黝黝的脊背,有点儿痒。那时候,河流已经瘦小得不成样子了,但是却从未停止流淌。事实上,这只是故乡的过去,只镌刻在回忆里。就像我们这些背离故乡的人,每个人在离去之时带走了它体内的一滴水——那条河流,它其实已经在几年前干涸。

⑩还有一次,在到处充斥着仿古建筑的曲阜,我去拜访中国最伟大的教育家。在气势恢宏的殿宇里,先贤的坐像巍峨耸立。但我脑中浮现的却是他周游列国的多舛人生,是他在陈蔡的惶惶如丧家之犬的那一次逃离。我沿着明清走廊漫无目的地走着,涉足之处,处处可见诸如“仁者爱人”“有教无类”“逝者如斯”之类的汉字,那些汉字凑在一起,就像一张巨大的网,把我擒了进去。仿佛我就是他那三千弟子中的一个,即便逃离了三千年之久,还是要规规矩矩地回来,而来了,就需恭恭敬敬地拜服下去,聆听自上而下的教诲。彼时,不知为何,我竟想起了幼时的启蒙之师。当年,在故乡的村小,他手把手教我在田字格上写下横竖撇捺,教授我那些道德文章。他走路时的步伐,他诵读时的声调,似乎就在眼前耳畔,又似乎遥不可及、若有若无。于混沌中,我发现,不期而至的启蒙之师的影像,竟与三千年前的先师重合到了一起。其实,我和这名启蒙之师的感情并不是多么亲——我甚至不知道他是否还健在。更甚至,我已经连他的名字都已经忘记了。

⑪我无意拿中国最波澜壮阔的河流和中国最伟大的教育家,与我故乡的那条河流、那名教师作比较。即使作比较,我也不敢大言不惭地说,我故乡的那条河流才是最美的河流,我故乡的教师才是最好的教师。

⑫我想说的是,无论我们去往何方,见过如何壮美的大河,遇见怎样卓越的人物,我们内心深处与之产生共鸣的,往往于故乡赐予我们的东西。从此到彼,即使我们背离了故乡,它也在一直为我们牵线搭桥。也就是说,故乡的河流,才是我们对于河流的最初认知;故乡的教师,才是我们对于教育的终极理解。这些伴随我们多年的故乡之象,他们作为故乡的一部分,被我们带离故乡,又时时催促着我们不忘回乡。

【小题1】下列词语在文中的意思,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吆五喝六:形容孩子们相互打闹、大声喧哗的样子。
B.桥段:被借鉴的电影经典情节或精彩片段。
C.多舛:不同境遇。
D.大言不惭:说大话而毫不感到难为情。
【小题2】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最恰当的一项是
A.作者认为当我们愈加思念故乡的时候,可能正是在失去故乡。
B.作家王鼎均先生一生辗转、流浪、漂泊,最终回到了自己的故乡。
C.因为曾经离开故乡,背叛了故乡,故乡的孩子们并不欢迎我们回乡。
D.作者去曲阜拜见孔子,因忘记了故乡启蒙之师的名字而自责悔恨。
【小题3】文中 “有教无类”“逝者如斯”这些词语出自儒家经典著作《论语》,请再写出三个出自《论语》的成语。
【小题4】文章第③段写道“故乡是一个人最初的滋养之地,是一个人远行的支点。”结合全文,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小题5】文章第⑨段写作者在武汉河边看人垂钓,第⑩段写到曲阜拜访孔子有什么作用?
【小题6】请你另选一篇有关故乡的文学作品,与本文作比较,谈谈二者对故乡的情感有何相同或不同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书法家李刚田
这个1946年出生的书法家,著作等身,获奖无数。他称自己“没有目的地做事情”,1985年首次当选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时他毫无思想准备,而这一干就是三十年。年届七旬的他已对这些光环、荣誉渐渐看淡,唯望在自己的书斋“玉泉精舍”里,以玉自省,保持高洁与高贵的品格;读书弄翰,获得自在与快乐。
李刚田四五岁时即学习书法,祖父爱好收藏文物,从小家中就有成堆的古玺、秦汉印,因而自幼就受到熏陶感染。有时大人在场,孩子们被允许翻看字帖,大多是装裱成册页的原拓剪贴本。大人要求,看字帖前洗净手,帖要端端正正地放在桌子上,人要正襟危坐,气不盈息,帖要轻翻。当时楼上的五间房都是书,小孩儿是不许进的,但是如果窗户没关严,李刚田就偷偷翻到里边,在里面一读就是一整天,读到天昏地暗。家里大人都着急得上街去找他了,他也浑然不觉。
家里条件艰苦,年仅13岁的李刚田就要与15岁的哥哥去建筑工地干粗活,一天下来筋骨都要散架了。即便这样,李刚田回来还是要坚持练习小楷,写钟绍京的《灵飞经》,身上的汗顺着脊背一直流到脚跟,当时穿着解放鞋,鞋里都被汗湿透了。在书法的世界里,李刚田得到了心境的清凉,忘掉了物质和客观环境的燥热,只剩下一种精神。
“文革”期间,书法属于“四旧”,学习书法变得难上加难。有一次,李刚田在朋友家看到一本字帖,他将字帖借到手后,彻夜不眠,用比较薄的油光纸将字双钩下来。像这种双钩字帖他有几百本。那些不眠之夜,那些沉浸在艺术世界里的愉悦时光,已是他能留下的最宝贵的东西。在那种境遇下还能坚持学习,确实有一种信念在支撑。
1980年,他被调到文联工作。这是李刚田从业余爱好到专业书法创作的一个重要转折点。他感慨,时势造英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的思想解放、改革开放,成就了整个书法艺术,他深感自己幸运地赶上了这一好时代。
当作品进入展厅,书法创作愈发需要在形式上做足文章时,一些求新求变者喊出了“不与古人同、不与时人同、不与故我同”的口号,希求在短时间内彰显自我、吸引观者。但李刚田却在这一“热闹中著一冷眼”,他认为书法形式的创新需要突发灵感,文化的酝酿积累是一个长期过程,应将顿悟与渐修结合起来,两者都不可偏废。
30多年的职业创作生涯中,李刚田坚持自己的风格,不把形式上的争奇斗艳作为努力的方向。他相信,书法不仅是让人“看”,更是让人去“读”。人们不仅要欣赏其外在的形质之美,更应品读其中的意味,从中感受深渊与博大,在文采风流与翰逸神飞的无间交融中,感受作者的气质禀赋、修养情操与人格魅力。
李刚田承认无法割舍对传统的情结,采取了“不薄今人爱古人”的创作态度,在守成中突破,在突破中传承,以“春柳之渐染,似残雪之消融”求得艺术创作的新境界——既雕既琢,复归于朴。
已近古稀之年的李刚田只想做些自己喜欢的事,写字、刻印、读书,从心所欲而不逾矩。他希望能在晚年多留点时间给自己,尽量减少社会活动,尤其是那些奢华而无聊的饭局酒席。
多年来俗世繁忙,李刚田却在研习书法、篆刻的同时,从未间断对艺术理论的探索和思考,治学严谨扎实。迄今为止,发表的专业著作就已经有三十多本。他说:“多年来我都是四点钟起床,起床就开始工作,当别人开始工作时我已经工作四个小时了。所以文章不断地发,作品不断地出。”
李刚田曾撰联语:“痴情刀笔蝴蝶梦,漫卷诗书杜甫心。”这或许可作为他晚年生活与心态的写照,豪华落尽见真淳,向人本回归,向自然回归,愈加注重其内在的深厚意蕴,享受把笔临池时心手双畅、物我两忘的过程,让作品真正如其人、如其学、如其志;心无旁骛,拒绝一切诱惑,真正体验超然物外的做人至境,这是他给自己的回答。
(选自雷晓斐《李刚田:豪华落尽见真淳》,有删改)
相关链接
①李刚田是中国当代著名书法家、篆刻家、书法篆刻理论家。2015年4月,李刚田获得第五届中国书法兰亭奖这一中国书法界最高奖项,他很淡然。“已是70岁的老人了,本无意于再去与人PK,竞争什么奖项。本来也没想到去申报,在朋友的怂恿与组织的推荐下,在最后的时间申报了。”
(国《人物·翘楚·李刚田》)
②李刚田说:“作为一个书法家,以全面、深厚的文化素养为基础,从而深化艺术创作思想,增强艺术创造力,是非常必要的。要提倡书法家做一个文化人,也就是过去所说的‘读书人’。风骨情操,这一点最重要,也是当下书法界失落最多、亟待唤回的一种传统文化精神。”
(齐鲁网《人物专访:李刚田》)
【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大人要求看字帖前要洗净手,帖要端端正正地放在桌子上,人要正襟危坐,气不盈息,帖要轻翻,这让年幼时的李刚田对书法产生了神秘感。
B.一些求新求变者主张“不与古人同、不与时人同、不与故我同”,李刚田却是“热闹中著一冷眼”,表明他要与“古人”“时人”“故我”同。
C.在创作生涯中李刚田坚持自己的创作风格,不趋于俗,不把形式上的争奇斗艳作为努力的方向,使自己的作品别具一格。
D.李刚田晚年仍读书弄翰,胸怀宽广,情系国家,曾撰联“痴情刀笔蝴蝶梦,漫卷诗书杜甫心”,这或许可作为他的生活与心态的写照。
E. 李刚田曾说“风骨情操,这一点最重要,也是当下书法界失落最多、亟待唤回的一种传统文化精神”,表现出他对书法发展的担忧。
【小题2】李刚田在书法方面取得成就的原因有哪些?请简要分析。
【小题3】李刚田在书法方面有哪些独到的见解?请简要分析。
【小题4】李刚田称自己“没有目的地做事情”,这在他身上是如何体现的?有什么样的现实指导意义?请结合材料和现实生活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题目

都市里的野菊花

罗捷媚

在桂城居住十多年了,很多地方都去过了,唯独紫荷苑没有去过。每次经过门口,只是扫一眼,以为那不过是个普通的公园,没什么好看的。

一个深秋的午后,风轻云淡,阳光煦暖。应好友之约,到紫荷苑赏睡莲。走进去,里面是一个狭长的湖,湖面满是睡莲,却都没有睡,都在艳艳地绽放着各自的花朵。淡紫、深紫,如一大片彩云被碧绿的莲叶映衬着,煞是美丽。

“看,野菊花!”正当我陶醉在这紫花绿叶之中时,好友惊喜地叫道。

顺着她的手指看去,只见一丛野菊花正从矮矮的篱笆后面探出头来,花朵虽小如分币,颜色却很纯正。在墨绿的花茎上,一圈浅黄的花瓣含着金黄的花蕊,宛若含笑的亭亭少女。阳光透过高处灌木的缝隙,洒在它们身上,星星点点地晃动着,有一种律动的美。走近细看,绿叶之中,有的正在怒放,有的微微露出笑意,有的才羞涩地露出一点金黄。微风轻拂,清香淡淡,令人神清气爽。

真没想到,在繁华的都市里还能遇见我儿时再熟悉不过的野菊花!

小时候,一到秋天,漫山遍野都是黄得耀眼的野菊花,它们黄得纯粹,黄得灿烂。它们从不在意恶劣的环境,不嫌弃贫瘠的土地,小路边、石隙间、山坡上,一株株一丛丛,相依相偎,欢快热烈地沁吐着芬芳。

小时候我特别喜欢野菊花,不是因为“此花开尽更无花”,而是因为它是一种药材,摘下来晒干能换钱。那时生活贫困,野菊花给了农家人一个挣钱的机会。每年中秋以后,大人们开始忙着收割晚稻,孩子们就开始采摘那漫山遍野的野菊花。

深秋的清晨,野菊花的花瓣上都染了一层淡淡的霜,太阳出来后,霜渐渐变成露珠挂在金黄的花瓣上,像晶莹的钻石闪闪发光,煞是好看,滴到手上冰凉冰凉的。山上的野菊花长得很密,每次弯腰采摘,都要跟花朵进行一次亲密接触。采着采着,衣袖和头发也就粘上许多花瓣,看着同伴的头发和衣服满是缤纷的“落英”,有的连睫毛上都有,便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山野间充满了我们欢快的笑声。笑归笑,手脚却都不停下来,手脚麻利的一天能采到十来斤。尽管晒干的野菊花只卖五分钱一斤,可是一个秋天下来,也能为家里挣到几块钱。几块钱拿到现在根本算不了什么,可在那个物资匮乏的年代,却是一笔不小的收入。

离开家乡快四十年了,我一直没再见过野菊花。眼前的野菊花,和几时家乡的野菊花一模一样,花朵显小,却清香四溢,“珠蕊丹心耐寒侵,玉骨冰肌傲霜立”的诗句突然涌上心头。寒露成霜,无损其清香,它甘于寂寞,乐观生存,给这个寒秋平添了几多温暖和妩媚。

长期以来我始终被一个问题困惑着。小时候,我们虽饱受贫困和饥饿的困扰,却能乐观向上,快乐地生活,如野菊一样独立寒秋,丝毫不觉得有什么委屈,并为给家里挣回几块钱而感到无比自豪。如今,条件改善了,生活富裕了,我们再也不用为挣几块钱而辛苦劳作了,可我们却找不到生活的快乐和生存的意义了,这究竟是怎么了?

如今,在这都市的一角,在这喧闹城市的夹缝中,多年不见的野菊花竞顽强地生长了起来,它虽远不如紫莲那般耀眼繁盛,却像- -位老朋友,在时隔四十年之后与我重逢,让我感到说不出的亲切,那些郁结在心中的困惑不觉间消逝了。野菊花绽放出的暖意和清香,悄悄地融入了我的心里,相信也会融入更多人的心里。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首段写作者以为紫荷苑“没什么好看的”是欲扬先抑,目的是突出野菊花之美。
B.第2、3段写睡莲的娇艳、友人对野菊花的出现感到惊喜,是为衬托野菊花的魅力。
C.文章用大量笔墨写儿时采野菊花的情景,主要是因为它曾帮助过困苦的人们。
D.作者相信野菊花的暖意和清香会融入更多人心里,是说野菊花的精神定会发扬光大。
【小题2】文章第4段和第6段都写野菊花,请分析作者在写作角度上有哪些不同,并写出这样写的好处。
【小题3】文中的野菊花有这样的精神品格?作者为什么要突出地表现它?
【小题4】本文与《囚绿记》都刻画了大背景下的小的生命个体,各有何象征意义?请联系课文作答。

同类题4

(题文)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小题。
天真大师金岳霖
1926年赵元任邀请金岳霖接任他为学生开设的逻辑课,从来就没有学过逻辑的金岳霖居然瞎子摸象一样地教起逻辑来。直到五年后,金岳霖才到哈佛大学跟谢菲教授真正地学习逻辑。当谢菲听说金岳霖教过逻辑,却没有学过逻辑,不由得大笑起来,因为这件事本身就很不合逻辑。身为哥大博士的金岳霖当时要在清华教书并不难,他却选择了一个自己根本不熟悉的领域,这不啻于一场冒险,如果不是出自天真爱玩的天性,我想没有人喜欢跟自己过不去。连学问都可以拿来玩,而且还玩得这么好,生活中的金岳霖是个如何率性天真的人,大家就可想而知了。
金岳霖的癖好之多在朋友圈中是出了名的。他喜欢诗词,有时候兴起,还会做一些“歪诗”。辛亥革命爆发后,金岳霖就剪去了头上的辫子,还仿唐诗《黄鹤楼》写了首打油诗:“辫子已随前清去,此地空余和尚头。辫子一去不复返,此头千载光溜溜。”诗词之外,金岳霖对对联也很感兴趣,他作对联时常把朋友的名字嵌入联中,妙不可言,他甚至会用英文作对联。在绘画领域,他对山水画的布局和意境有深刻的理解。不过金岳霖很少收藏画,不像一些人喜欢就要占有,他经常跑到朋友的家里去看画,有时候从报纸上剪下来的画作照片也可以让他反复欣赏很多天。音乐方面,他是京剧的行家,他家中收藏许多名家的唱片。“文革”期间,红卫兵破“四旧”,把他的唱机抄走了,幸而唱片还留下。听戏已经形成习惯的金岳霖便时常把唱片拿出来把玩,他认为看着唱片,也仿佛听到了声音,大家戏称他爱听“无声的唱片”。“但识琴中趣,何老弦上音”,陶渊明喜欢弹无弦琴,金岳霖已经得到他的真传。研究哲学的老金竟然还喜欢看武侠小说,尤其是平江不肖生的《江湖奇侠传》。不知道对于里面那些侠客非常不符合逻辑的飞檐走壁、内力轻功,金岳霖有没有自己的想法?金岳霖有一次给同学们讲《小说和哲学》,讲了半天,结论却是:小说和哲学没有关系。讲着讲着,他忽然停下来:“对不起,我这里有个小动物。”说着把右手伸进后脖颈,捉出了一只跳蚤,得意地捏在手指里看看。这简直就是魏晋名士的“扪虱而谈”了。
金岳霖向来憎恨收礼,但是有三样东西可以例外:年历,湖南菜,大梨。走进金岳霖的房间,往往第一眼被那些大水果吸引。老金喜欢搜集大苹果、大桃子、大橘子之类的大号水果摆放在案头,尤其酷爱大梨。即使晚年腿脚不便,他也要坐上三轮车到市场上把看到的最大的梨买回家。这些水果不是用来吃的,是用来观察的,除非老金最得意的弟子,很少有人得到他的“赏赐”;有时候老金会拿它们去和别的教授的孩子比赛,输了,就送给小朋友,再去买。
当然,金岳霖最有名的癖好还是养鸡。金岳霖头一次养的鸡是从北京庙会上买来的一对黑狼山鸡。在老金的精心呵护下,没多久公鸡已经长到了9斤4两,母鸡也超过了9斤。冬天来了,老金担心它们受冻,看到书上说可以喂点鱼肝油御寒。他就用灌墨水笔的管子灌了它们一管子的鱼肝油。结果,这两只宝贝鸡很快就在窝里寿终正寝了。
后来,老金又养了一只云南斗鸡。这只公鸡能把脖子伸上来,和老金在一个桌子吃饭,老金与鸡平等共餐,安之若素。晋朝的阮咸曾经与猪一起喝酒一样。偶尔,金岳霖会带着大公鸡出去溜达,引来很多路人围观,但鸡不在乎,老金也不在乎。
贪玩的金岳霖像小孩子一样率性天真,我行我素,胸无城府,但又绝不单单是天真”两个字可以衡量的。晚年的老金工资虽然高,但是每个月下来却很难盈余,因为他的钱除去生活费外,还要交党费,寄回老家一些,付保姆、厨师和拉车师傅的工资。最令人惊异的是,老金竟然连厨师和拉车师傅的退休金都预备下了,老金认为自己给这两位师傅终身工资,既可以减轻国家的负担,又可以保证两位老人家晚年的生活。后来,这两位师傅果然领着老金的钱直到去世为止。
这就是金岳霖,身为逻辑学大师,却总是干着不符合逻辑的事情。逻辑是最为理性的学科,而老金却是最为感性的人,感性的让我们感动。
(选自潘剑冰《民国课堂》,有删改)
相关链接:
(1)在“文革”中,作为“反动学术权威”的金岳霖虽然也受到冲击和批斗,但是纵观其各种回忆文字,不论是过程还是结局,老金都比绝大多数的“臭老九”要好得多。老金的法宝就是他的天真无邪。
(潘剑冰《民国课堂》)
(2)“文革”中,“革命派”不准金岳霖用公车,让他坐运货板车去医院检查眼睛。本想揶揄一下他,没想到老金却欣然从命,乐不可支。每到就诊之日,他准时自携一木制小马扎,端坐于平板三轮车上,任人一路踩过去,且东张西望,不胜惬意。
(潘剑冰《民国课堂》)
【小题1】(小题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金岳霖有许多癖好,比如读诗词、作对联、赏绘画、听京剧、看小说、捉虱子、收大梨,而他最著名的癖好则是养鸡。
B.在作者看来,金岳霖仿《黄鹤楼》而作的那首诗在艺术上并无突出之处,但是却能够说明金岳霖对诗词有一种较为浓厚的兴趣。
C.从很少藏画,去朋友家看画,常看画作照片等材料可以推知,金岳霖对绘画的鉴赏并没有什么超过常人的高明之处。
D.金岳霖喜欢收大梨是因为他有时候要拿这些大梨去和别的教授的孩子比赛,输了之后就送给小朋友,这说明他天真、贪玩,富有童心。
E. 在作者看来,金岳霖虽然贪玩、天真,但这种天真不是头脑简单,而是一种有着深意的天真,折射出一种非凡的生命境界。
【小题2】(小题2)有人说金岳霖身上有着“魏晋风度”的遗存,文章中有哪些体现?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题3)作者说金岳霖“总是干着不符合逻辑的事情”,如果把“逻辑”界定为“常理常情”的话,那么金岳霖究竟干了哪些不符合“逻辑”的事情?请简要概述。
【小题4】(小题4)作者为何说金岳霖“绝不单单是‘天真’两个字可以衡量的”?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理解。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做 人
吴万夫
东爷六十多岁了,还没有找到嫡传弟子,祖传的宝贵医学经典也就只好束之高阁,无从授业。
东爷膝下无嗣。但小镇方圆多远的人们却对东爷赞叹至极。无论三更半夜,刮风下雨,只要喊东爷出诊,东爷从不拒绝。东爷一直抱着“吃亏是福”的态度与人交往,常常借的浅还的满。东爷从医多年,从没让人说个“孬”字。
但东爷却遇上一件使他终身都感到耻辱的事。
那天,下着毛毛细雨,东爷从茅山坳里深一脚浅一脚地回来,趑趄中途,碰见一条壮汉躺在田埂上,鼻翼翕动,昏厥不醒。东爷掐脉一探,得知此汉患有急性病,遂给他摆治一番,喂药扎针。俄顷,便见有一缕幽幽气息自壮汉的口鼻中徐徐呼出。
壮汉醒过来了,却一口咬定东爷拿走了他兜里的钱。
东爷面色苍白,结结巴巴:“我救了你,还会拿你的钱吗?”
壮汉说:“鬼知道你打的啥主意?也许见财忘义呗!”
东爷讷讷:“我干了一辈子医……”
壮汉说:“干了一辈子医,就能说明你是个好人?”
东爷语塞。情急中倒翻药箱,解开衣扣,让壮汉搜查。
壮汉两手一摊:“哼,一人藏东西,十人难找。那可是我全家人的口粮钱哪!”
东爷真可谓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东爷义愤填膺掉头便走。可是壮汉仍尾随不放。到了东爷的门诊室里又哭又嚷。
门口围了许多人。议论纷纭。
“东爷会干这事吗?”
“我看未必!”
壮汉一把鼻涕一把泪:“没有的事我能无中生有吗?人心隔肚皮,做事两不知!你能坐在他心窝里保证他没干吗?”
人们都无话可说。
壮汉在地上滚号不已,满身泥巴,悲恸欲绝。
人们觉得似假又似真。
有人开始嘀咕:“站得再稳,也有跐脚的时候啰!”有人应和:“是哩,东爷真是一时糊涂,财迷心窍哇!”
东爷脸色乌紫,嘴唇哆嗦,一个踉跄,差点儿跌倒。
东爷颤颤巍巍数出一百五十元毛票,交给壮汉。壮汉接过钱,磕着响头千恩万谢而去。
东爷的形象一下子在人们的心目中坍塌了。东爷大病一场。老伴守在床头,寸步不离,日夜安慰。东爷怎么也憋不过这口气。
第五天晌午,东爷起来了,净过手,焚了香,战战栗栗地捧出一口檀木箱盒,端着列祖列宗苦心巴巴积累下的奇丹妙方,突然老泪纵横,恸哭失声。东爷哭一声,撕一张,撕一张,哭一声。当老伴从厨房赶来劈手夺过时,厚厚的一本书,已被东爷撕烧得只剩下几页白纸。黑褐色的纸屑,宛若万花丛中的蝴蝶,在蓝幽幽的火苗上,上下起舞。
老伴也哭了,但却无可挽回。
东爷从此不再给人医病。
人常说,黄金有价药无价。东爷当了一辈子医生,却未见攒下分文。
东爷还得生活。东爷还需要钱。
一天黄昏,东爷到镇外的草坪上散步,碰见一条误食酒糟的狗。那狗挣扎过,浑身泥垢,嘴插在一泊水凼中。
狗虽醉死半天,尚有活的希望。狗属土命,挨地活七分。
东爷便弯下腰,抱起狗趴在自己的膝盖上,搣成弓状,稍一用力,只听咕咚一声,一团乱七八糟的秽物,从狗嘴里天女散花样四处喷出,溅了东爷两裤管。
醉狗醒了,狺的一声吠叫,蹿出东爷的怀抱,张皇遁去。
那狗跑了几步远,却又停下,蹲在地上,审视东爷须臾,又主动蹭到东爷面前,卧下身子,两条前腿做作揖状,晃着尾巴,喵喵呜呜,似是感激东爷的救命之恩。东爷拍拍那狗。那狗便眼角滚下几滴浊泪,恋恋而去。
东爷的心受到震动。
东爷回来后决定开个门诊,专治狗病。这样也可维持生计。
从此,不时有人到东爷的门诊给狗治病。
狗成了小镇人们的一种时尚。豢养狗的,大多是一些有钱人家。多则三五条,少则一两只。主人走到哪儿,狗也跟到哪儿。铁链子在狗颈上哗哗啦啦抖动,满街流淌金属响声,八面威风,如过狗队。狗,有的性如狼,有的猛似虎。龇牙咧嘴,让人退避三舍,唯恐避之不及。狗主人也无形中改变了地位,天高三尺,地陷一丈,人仗狗势,狗壮人胆,横行霸道,耀武扬威。镇民们被搅得谈“狗”色变,每每碰见“蜀犬吠日”,也要哆嗦一团。
但东爷对狗,却毫无惧色。那些被东爷治过病的狗,往往见了东爷,多远都要冲过来,摇头摆尾,舔东爷的手,上东爷的身子,亲密无间。
人们都羡慕东爷能和狗打成一片。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描写东爷救治壮汉和醉狗的情景,在内容上突出了东爷医术的高超,在结构上形成前后遥相呼应的关系。
B.壮汉死搅蛮缠,东爷有口难辨,人们无法替东爷申辩,倍感无奈,令东爷只能平白无故地蒙受见利忘义的耻辱。
C.小说末尾处详写狗如狼似虎,耀武扬威,使得镇民们谈“狗”色变,是为了衬托狗们能够识得东爷的为人本性,跟东爷亲密无间。
D.小说语言雅俗共赏,庄谐自如,整散结合,善用修辞却又不着斧凿痕迹,描写朴素自然,却又生动逼真,精练传神。
【小题2】小说多处使用对比手法,请找出三处加以分析。
【小题3】小说题目是“做人”,请结合全文分析一下“做人”的深刻意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