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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文)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小题。
天真大师金岳霖
1926年赵元任邀请金岳霖接任他为学生开设的逻辑课,从来就没有学过逻辑的金岳霖居然瞎子摸象一样地教起逻辑来。直到五年后,金岳霖才到哈佛大学跟谢菲教授真正地学习逻辑。当谢菲听说金岳霖教过逻辑,却没有学过逻辑,不由得大笑起来,因为这件事本身就很不合逻辑。身为哥大博士的金岳霖当时要在清华教书并不难,他却选择了一个自己根本不熟悉的领域,这不啻于一场冒险,如果不是出自天真爱玩的天性,我想没有人喜欢跟自己过不去。连学问都可以拿来玩,而且还玩得这么好,生活中的金岳霖是个如何率性天真的人,大家就可想而知了。
金岳霖的癖好之多在朋友圈中是出了名的。他喜欢诗词,有时候兴起,还会做一些“歪诗”。辛亥革命爆发后,金岳霖就剪去了头上的辫子,还仿唐诗《黄鹤楼》写了首打油诗:“辫子已随前清去,此地空余和尚头。辫子一去不复返,此头千载光溜溜。”诗词之外,金岳霖对对联也很感兴趣,他作对联时常把朋友的名字嵌入联中,妙不可言,他甚至会用英文作对联。在绘画领域,他对山水画的布局和意境有深刻的理解。不过金岳霖很少收藏画,不像一些人喜欢就要占有,他经常跑到朋友的家里去看画,有时候从报纸上剪下来的画作照片也可以让他反复欣赏很多天。音乐方面,他是京剧的行家,他家中收藏许多名家的唱片。“文革”期间,红卫兵破“四旧”,把他的唱机抄走了,幸而唱片还留下。听戏已经形成习惯的金岳霖便时常把唱片拿出来把玩,他认为看着唱片,也仿佛听到了声音,大家戏称他爱听“无声的唱片”。“但识琴中趣,何老弦上音”,陶渊明喜欢弹无弦琴,金岳霖已经得到他的真传。研究哲学的老金竟然还喜欢看武侠小说,尤其是平江不肖生的《江湖奇侠传》。不知道对于里面那些侠客非常不符合逻辑的飞檐走壁、内力轻功,金岳霖有没有自己的想法?金岳霖有一次给同学们讲《小说和哲学》,讲了半天,结论却是:小说和哲学没有关系。讲着讲着,他忽然停下来:“对不起,我这里有个小动物。”说着把右手伸进后脖颈,捉出了一只跳蚤,得意地捏在手指里看看。这简直就是魏晋名士的“扪虱而谈”了。
金岳霖向来憎恨收礼,但是有三样东西可以例外:年历,湖南菜,大梨。走进金岳霖的房间,往往第一眼被那些大水果吸引。老金喜欢搜集大苹果、大桃子、大橘子之类的大号水果摆放在案头,尤其酷爱大梨。即使晚年腿脚不便,他也要坐上三轮车到市场上把看到的最大的梨买回家。这些水果不是用来吃的,是用来观察的,除非老金最得意的弟子,很少有人得到他的“赏赐”;有时候老金会拿它们去和别的教授的孩子比赛,输了,就送给小朋友,再去买。
当然,金岳霖最有名的癖好还是养鸡。金岳霖头一次养的鸡是从北京庙会上买来的一对黑狼山鸡。在老金的精心呵护下,没多久公鸡已经长到了9斤4两,母鸡也超过了9斤。冬天来了,老金担心它们受冻,看到书上说可以喂点鱼肝油御寒。他就用灌墨水笔的管子灌了它们一管子的鱼肝油。结果,这两只宝贝鸡很快就在窝里寿终正寝了。
后来,老金又养了一只云南斗鸡。这只公鸡能把脖子伸上来,和老金在一个桌子吃饭,老金与鸡平等共餐,安之若素。晋朝的阮咸曾经与猪一起喝酒一样。偶尔,金岳霖会带着大公鸡出去溜达,引来很多路人围观,但鸡不在乎,老金也不在乎。
贪玩的金岳霖像小孩子一样率性天真,我行我素,胸无城府,但又绝不单单是天真”两个字可以衡量的。晚年的老金工资虽然高,但是每个月下来却很难盈余,因为他的钱除去生活费外,还要交党费,寄回老家一些,付保姆、厨师和拉车师傅的工资。最令人惊异的是,老金竟然连厨师和拉车师傅的退休金都预备下了,老金认为自己给这两位师傅终身工资,既可以减轻国家的负担,又可以保证两位老人家晚年的生活。后来,这两位师傅果然领着老金的钱直到去世为止。
这就是金岳霖,身为逻辑学大师,却总是干着不符合逻辑的事情。逻辑是最为理性的学科,而老金却是最为感性的人,感性的让我们感动。
(选自潘剑冰《民国课堂》,有删改)
相关链接:
(1)在“文革”中,作为“反动学术权威”的金岳霖虽然也受到冲击和批斗,但是纵观其各种回忆文字,不论是过程还是结局,老金都比绝大多数的“臭老九”要好得多。老金的法宝就是他的天真无邪。
(潘剑冰《民国课堂》)
(2)“文革”中,“革命派”不准金岳霖用公车,让他坐运货板车去医院检查眼睛。本想揶揄一下他,没想到老金却欣然从命,乐不可支。每到就诊之日,他准时自携一木制小马扎,端坐于平板三轮车上,任人一路踩过去,且东张西望,不胜惬意。
(潘剑冰《民国课堂》)
【小题1】(小题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金岳霖有许多癖好,比如读诗词、作对联、赏绘画、听京剧、看小说、捉虱子、收大梨,而他最著名的癖好则是养鸡。
B.在作者看来,金岳霖仿《黄鹤楼》而作的那首诗在艺术上并无突出之处,但是却能够说明金岳霖对诗词有一种较为浓厚的兴趣。
C.从很少藏画,去朋友家看画,常看画作照片等材料可以推知,金岳霖对绘画的鉴赏并没有什么超过常人的高明之处。
D.金岳霖喜欢收大梨是因为他有时候要拿这些大梨去和别的教授的孩子比赛,输了之后就送给小朋友,这说明他天真、贪玩,富有童心。
E. 在作者看来,金岳霖虽然贪玩、天真,但这种天真不是头脑简单,而是一种有着深意的天真,折射出一种非凡的生命境界。
【小题2】(小题2)有人说金岳霖身上有着“魏晋风度”的遗存,文章中有哪些体现?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题3)作者说金岳霖“总是干着不符合逻辑的事情”,如果把“逻辑”界定为“常理常情”的话,那么金岳霖究竟干了哪些不符合“逻辑”的事情?请简要概述。
【小题4】(小题4)作者为何说金岳霖“绝不单单是‘天真’两个字可以衡量的”?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理解。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6-08-16 03:4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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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材料一:

庙会的季节性特征,主要是指庙会的时间界限非常鲜明。庙会一般集中在春季,农历正、二、三月最多,尤其是正月庙会最为繁密。这是由黄河流域中下游地区的气候特点所决定的,因为春耕季节在整个农业生产发展中是非常重要的,我国北方农村的耕作以春天为始居多,庙会就自然成为耕作的准备。由于特殊的社会历史因素使带有神秘色彩的庙会祭祀活动在春天繁盛,人们的愿望和担忧等心理因素,在庙会中化为具体的形式。庙会在初一和十五前后为最多,最长的如淮阳人祖庙会,从农历二月初二到三月初三,期限长迭一个月。较短的只有一天,一般的庙会在三天左右。另外,庙会的期限还表现在以著名历史人物、传说人物的生日、忌日为庙会高潮。夏收、秋收季节一般来说没有庙会,即使有,也只是小型的一天就结束的“小满会”之类的庙会。这种季节性体现出庙会与农耕联系的特点。

(摘编自高有鹏《狂欢季节——庙会中的信仰与生活》)

材料二:

(资料于张萍《明清陕西庙会市场研究》)

(注)以上统计为清末民初澄城县一年中61个村镇举办的198天的定期庙会统计。

材料三:

庙会中使用的各种服装、道具等象征物品反映的对“官方符号系统”的嘲弄,是庙会狂欢精神的一大表现。这种借神灵之力以反传统的做法,在城隍庙会中体现得更为明显。在城隍出巡的队伍行列中,往往开始都是銮驾仪仗、三班六房的书吏衙役,然后才是各种杂耍舞队。前面有铜锣开道,扮演者高举“回避”“肃静”大牌,还有旌旗伞盖,完全模仿现实中地方官员的排场。在福建的神道出巡活动中,如果省城隍路遇瘟部尚书,城隍的神位要停在路边,尚书的神位则在路中央,代表城隍的香头要趋前三叩,表示接驾来迟,罪该万死,请求恕罪。代表尚书的香头则挺胸凸肚,抚慰告诫一番。这种做法突破了传统的等级限制,人们扮演着现实生活中距离极为遥远的角色;另一方面又体现出他们不能超越或反抗这种“官方符号系统”,而只是在“应用”,并不是在摧毁。正如克劳克所说,这些东西“有时允许被用来对文化的既定秩序进行挑战,但通常其结果则是维护这一既定秩序”。

(摘自赵世瑜《狂欢与日常:明清以来的庙会与民间社会》)

材料四:

来自原始宗教的庙会的狂欢精神在进入文明社会之后,经历了世俗化或从“娱神”到“娱人”的变化,在这一变化中,庙会狂欢的调节器作用十分明显:远古社会宰牲以谢神,变成庙会游神期间的大吃大喝,满足久违了的食欲需要;原始的歌舞仪式和群众狂欢,变成后代的各种集体娱乐形式,以满足压抑已久的声色本能;伦理道德对男女、服饰、举止、交往的诸多限制,也在宗教信仰的借口下被冲破……可以说,在文明社会的大背景下,理性活动,特别是被扭曲了的理性活动,需要非理性的活动加以调节,非理性的形式中可以潜涵着一种理性的目的。如果辩证地看,中国传统社会中的“理性”约束其实很大程度上倒是非理性的,甚至是非“人性”的:而表现形式上的非理性行为倒有很大的理性意义。   

(同材料三)

【小题1】下列对材料中有关“庙会狂欢”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庙会的狂欢精神就是指在庙会中使用象征物品对“官方符号系统”进行嘲弄。
B.城隍庙会的狂欢活动既应用了“官方符号系统”,又突破该系统的等级限制。
C.经历了世俗化后,庙会狂欢开始发挥调节器的作用了,满足人们压抑已久的欲望。
D.庙会的狂欢精神经历了世俗化的转变,冲破文明社会的各种限制,足见其非理性。
【小题2】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庙会主要在初一和十五前后举办,期限长短不一,高潮通常发生在著名历史人物和传说人物的生日或忌日。
B.清末民初澄城县2月至4月高频率地举办庙会,反映了农业社会人们一直以来的对于耕种的祈愿,或者说担忧。
C.城隍出巡的队伍行列完全模仿现实中地方官员的排场,是庙会活动对现实“官方符号系统”讽刺的一种表现。
D.人们在世俗化的庙会活动中大吃大喝、集体娱乐,借娱神的名义实现娱人的目的,使压抑已久的理性诉求得以满足。
【小题3】当今社会哪些活动具有庙会式狂欢精神?请举一例,并作简要分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自然天成汪曾祺
李辉
①认识汪曾祺先生很早,应该是30年前我刚到北京工作后不久。我保存有他的一份手稿,《<朱光潜先生二三事>是一篇好文章》,大约写于1986年,算算也有26年了。
②当时,我在《北京晚报》编辑副刊,发表了一位老中医耿鉴庭先生的文章《朱光潜先生二三事》,汪曾祺读后,极为欣赏,很快给我寄来他的读后感。一见手稿,爱不释手。他写得讲究,清新、淡雅,如山溪自然天成,潺潺流淌,携两岸野草山花芬芳气息,少有烟火味。文字略有修改,却处理得干净利落,丝毫不减文稿整体美感。
③因标题字数太多,记得发表前,与之商量,他同意改为“一篇好文章”。为何对一篇界外人士的文章如此关注,极力推荐?应是在他看来,其文体现了他所推崇的文学观。汪曾祺作文,历来追求自然天成的境界,不张扬恣意,不故作姿态。他在《一篇好文章》中这样说:“这篇文章的好处是没有作家气。耿先生写得很自然,很亲切,不矜持作态。耿先生没有想在文章中表现自己(青年作家往往竭力想在作品里表现自己的个性,使人读了不大舒服),但是从字里行间可以看出耿先生的人品,谦虚、富人情,而有修养。”
④富人情,有修养,这其实是汪曾祺从恩师沈从文那里承继的一种美学意义上的为人之道、作文之道。在沈从文与汪曾祺的作品中,我们读得出文人气息的恬淡、悠远境界。这一境界,其实并非故作高深,而是基于信奉一种艺术需要节制的文学观。汪曾祺说:“有感情而不外露,乃真有感情。这篇文章的另一个好处是完全没有感伤主义——感伤主义即没有那么多感情却装得很有感情。”在这一点上,汪曾祺可说是当年“京派文人”最好的传人。尤其是在“文革”之后,因参与样板戏《沙家浜》等剧的创作,他经历了大起大落的人生波折,对从事文学创作之初的体验有了更深的理解。他重新回归自己所推崇的艺术本真,在适应寂寞、享受恬淡之中,走进了最后的创作高峰。
⑤后来,我与汪曾祺的来往就多了。去他的蒲黄榆家中,和他聊天,看他挥毫写字绘画。我曾专门请他讲沈从文,讲萧乾,讲西南联大的往事,并专门整理一篇《听汪曾祺谈沈从文》。1990年,我为一家出版社策划出版一套世界名人画传,约请一批名家撰稿,我特地请他写《释迦牟尼传》,他虽勉为其难,最终还是应允,写出几万字的佛祖故事。后来,我颇觉得此举过于唐突,干扰了他的创作习惯,一直为之内疚。
⑥1993年,我主编“金蔷薇随笔文丛”二十种,请他加盟,他编选一本,题曰“榆树村杂记”,取居住的蒲黄榆之义。我为此书写一点评:“酒至微醺状态,他会变得尤为可爱,散淡与幽默天然合成。他的文章从不雕琢,如清风一样轻盈飘逸,读起来更让人陶醉。他不仅仅表现出一个小说家的才能,用炉火纯青的白描,描绘人与景;他也是一个学问家,散淡的文字背后,扑面而来的是浓郁的文化气息。”
⑦最后一次见到汪曾祺,是在1996年冬天。他的老友黄永玉先生旅居香港十年后首次返京,几位热心人在东三环长虹桥附近的德式餐厅“豪夫门啤酒”举办两次大型聚会,其中一次由黄永玉开列名单,请来许多老朋友,其中包括汪曾祺。
⑧那天,我与汪曾祺同桌。他的脸色看上去比不久前更黑,想是酒多伤肝的缘故。每次聚会,他最喜饮酒,白酒或黄酒,酒过三巡,兴致愈高,满脸可爱。那天只有啤酒,他喝得不多,兴致似也不太高。参加聚会的多是美术界人士,汪曾祺偶尔站起来与人寒暄几句,大多时间则是安静地坐在那里。
⑨不久,便传来他去世的噩耗。他走得太早,还不到80岁,本可以写出更多作品。一肚子的故事,挥洒不尽的见识,他人如何学也学不来的文字功夫,他把这些都带走了。多可惜,他连一本完整的回忆录都没留下。
(选自《人民日报》,略有删改)
【小题1】请简要分析汪曾祺欣赏、推荐《朱光潜先生二三事》的原因。
【小题2】请赏析文中第二段划线的文字。
【小题3】根据文中内容,请你谈谈汪曾祺的“自然天成”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
【小题4】下列对文章的理解分析正确的两项是(  )
A.作者是1986年认识汪曾祺的,当时汪曾祺向《北京晚报》投的《<朱光潜先生二三事>是一篇好文章》的稿子,至今被作者保存着。
B.作者叙写往事,娓娓道来,虽然没有高喊对汪曾祺的深切怀念,但他的惋惜与思念,仍然在字里行间缓缓流淌,清晰可辨。
C.汪曾祺喜静不喜喧闹浮躁,他认为静是一种气质,是一种修养,所以他在为黄永玉举办的聚会上喝酒甚少,多是一个人安静地坐着。
D.作者认为,汪曾祺选编的《榆树村杂记》一书风趣幽默,语言质朴,富有浓郁的文化气息,对写作有很大的帮助。
E. 本文叙事详略得当,通过回忆与汪曾祺的交往,表现了对汪曾祺自然天成的认可,并因汪曾祺去世后没有留下一本完整的回忆录而遗憾。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汗血马

魏继新

夕阳正在西下,苍茫的暮色给无垠的沙丘涂上了一层忧郁、凝重的昏黄,晚霞正在渐渐暗淡下去,几缕破碎的云丝被烧得通红后,又仿佛被沙漠里粗糙而夹着尘沙的戈壁风吹得骤冷,云丝变得像一块块冷却后的生铁在青黑中镶上了一层红边,使干燥的沙漠更显得荒凉而凄惨,呈现一派壮观的悲怆。但尽管如此,空气仍然十分干燥,使人嗓子眼儿里仿佛冒得出火来,所以,在汉子的眼里,那落日依然在使人炫目地燃烧着,使他觉得连呼吸也刺激得嗓子一阵阵针扎般疼痛。

汉子的头发已经有些灰白了,但短而粗糙的胡须却显示出他并未衰老,而正值壮年,只不过岁月的沧桑与坎坷过早地给他的须发涂上了一层白霜。汉子留着平头,额头像石块一般坚硬,有几条刀砍斧凿般的皱纹横在其间。他面部轮廓分明,线条执拗粗犷,眼睛凹陷,带点儿凶狠、阴沉,与他做伴的,是一匹身架不高,但并不因风沙、干渴折磨而失去其矫捷神韵的枣红马。那马与他一起出生入死,相依为命,好几次在他昏迷时背负着他脱离险境。这一次,又是它,带着负伤的他日夜兼程地奔走了三天三夜,直到闯入茫茫戈壁,才摆脱了仇家的追杀。

马喷着响鼻,艰难地把腿一次次从深陷的黄沙中拔出,但尽管如此,它还是不时用劲拽着缰绳,助不愿再骑它的主人一臂之力,但它终归还是太累了。汉子心疼地拍了拍马背,终于找到了一处背风的沙口,躺了下来,那马,便偎在他前头,用身躯替他挡风。汉子见了,艰难地一笑,对它报以感激。

月亮升起未了,戈壁变得苍白而神秘,一层忧郁的月光,镀在汉子和马身上,使他们看上去,犹如一尊正在渐渐风化的黝黑的泥塑。

汉子醒来时,烈日已高高地悬挂在荒漠之上。他已记不得闯进戈壁有几天了,只昏昏沉沉地被同样疲乏的马艰难地拽着走。偶尔看见被风沙掀露出的人兽的白骨。汉子嘴唇喃喃地动着,眼前不断出现许多幻象。他仿佛看见自己杀了杀害他全家的仇人,与弟兄们拉杆子杀富济贫的情景,也仿佛看见官家围杀了全部弟兄,还有他的媳妇玉茹,他要与官家拼命,玉茹却叫他一定要冲出去。他冲出去了,进了戈壁,却终于因饥渴难耐晕倒了。

醒来时马正嘶鸣着,用蹄把刀踢到他面前,又躺下来,把脖子对准他的脸。汉子一下明白了,马要他拿自己的血解渴。汉子眼里涌出了泪水,他抱住马脖子,缓缓拿起刀,但他没有割马,而是割了自己的手腕,血汩汩涌出,他把手腕对准马嘴。马似乎也明白了,舔了几口,便扭过了头,汉子看见马眼里也有泪水。他撕了条布巾,包住伤口,缓缓爬上马背,马站起来,艰难地向前走去,汉子却昏过去了。

不知过了多少个白天和黑夜,马一阵长长的嘶鸣声把他惊醒了,汉子迷迷糊糊地看见了一片绿地,而马也竭尽余力,艰难地奔跑起来,还出了汗。汉子用手一摸,闻到异味,拿到眼前一看,那汗中,竟带着血丝……

后来,汉子便在这荒漠中的绿地安了家,放牧着马匹牛羊。渐渐地,这儿变成了一块小小的绿洲,不少牧民也在这儿落了户。汉子的马不仅与他终身为伴,而且也渐渐繁衍成一群。只是,此马虽日行千里,夜行八百,但每汗必血,实非一般良驹矣。

于是,人们便呼那马为汗血马,尽心恤之,轻易不使其驰骋也。

(有删改)

小说开篇的环境描写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艺术家应该做大自然的儿子”
①吴作人,安徽泾县人,生于江苏苏州,从师徐悲鸿先生,并参加南国革新运动。在素描、油画、艺术教育方面都造诣甚深,他在中国画创造方面更是别创一格,自成一家。吴作人是继徐悲鸿之后中国美术界的又一领军人物。
②吴作人于1930年赴欧洲学习,先入巴黎高等美术学校,后考入比利时布鲁塞尔王家美术学院白思天院长画室学习。入学第二年,即在全院暑期油画大会考中获金奖和桂冠荣誉。他勤奋学习,掌握了熟练的专业技能,创作了数量可观的油画作品,表现出非凡的艺术才能。
③吴作人在接受了西方现实主义艺术思潮的熏陶之后,很自然地形成尊重自然、以造化为师的艺术信念,力图以加强写实来克服艺术语言日益空泛、概念的厄运。因此,他明确提出:“要到社会中去认识社会,在自然中找自然。是自然之微奥、伟大,纷杂于万象之中而隐没,藉艺人之心再映,方显其美和其力。”
④吴作人首先认为大自然是“微奥、伟大”的,其中存在着“美与力”,这是一切艺术创造的源泉。画家要“创造万象”,必须先“深知造化”“师自然”。自然如同艺术的母亲,只有直接吸吮母亲乳汁才是最富营养的。所以,吴先生后来又比喻说:艺术家“应该做大自然的‘儿子’,但不是做自然的‘孙子’,不但不要做自然的‘孙子’,也不要做人家艺术的‘儿子’。”
⑤吴作人认为,一部极好的录像带,经过几次拷贝,色彩退化,影像失真,距原版已经十万八千里,如果以这样的基础再来“创造”,能有什么出息呢?其作品之低下蹩脚就可想而知了。只有在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艺术之源中去汲取营养、获得灵感,才能从根本上改变和克服摹仿因袭、一代不如一代的衰落退化局面。
⑥吴作人诚恳地以自然为师,又坚决反对作自然的奴隶,总是充满活力地进行艺术创造,有所取舍、夸张、变形、变调、加工、提炼。熊猫形象的创造,就是吴作人师造化夺天工艺术观念的具体体现。
⑦为了表现一种稚拙的情趣,吴先生大胆舍去那带着血丝的小红眼睛的真实刻画,把熊猫概括为黑白分明的色块组合。充分体现着形式美的构成原则,体现着书法艺术的情趣。这样,从生活到艺术,经历了一次质的飞跃。吴先生笔下的熊猫形象,是其创造的一种表现憨厚可爱、稚拙纯朴之美的典型。
⑧为了再创造,为了夺天工,吴先生把中国画关于立意和意境的观念,融入自己艺术创造体系。他说:“中国画主立意,‘贵乎思’,重‘气韵’,讲究‘意在笔先’,说明画家之‘心’,之‘意’、之‘思’、之‘气’,常常成为是否能‘夺天工’的关键因素。通过这些画,你可以听到隐于画后的画家的心曲,感到溢于画外的画家的激情,也可以体会到画家们在艺术劳动中的甘苦。”
⑨吴作人先生师造化、夺天工,力图融诗书画于一体,追求自然美、形式美、意境美、气质美。在现实主义艺术体系内最大限度的发挥艺术家主体的创造意识,把写实与写意、再现与表现结合起来,从而融合了东方与西方的审美情趣,融合了现代与传统艺术的追求。在具象艺术语系抒发得淋漓尽致,出类拔萃。
⑩早在40年代,吴先生就曾预言:“我们现在这个时代,正是中国新艺术面目孕育的时代,正是在作风与内容上谋新出路的时代,正是要尽量吸收外来影响来创造自己,而这种接受外来影响建立新生命新形式的观念,因敦煌古壁画的启示而更确信。”
⑪自从那时以后,半个世纪过去了,吴作人先生当年“不断在找,不断吸收,不断在试验”的“新的面目”终于逐渐显现了。这种融汇东西古今而创造的新面目,逐渐为现代的中国接受、欣赏,也已经为西方人士所认可和赞扬。
(选编自《江南时报》)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吴作人曾经师从徐悲鸿先生,他在中国画创造方面别创一格,自成一家,成为中国美术界绘画成就仅次于徐悲鸿的领军人物。
B.作者从吴作人早期在欧洲的学画经历与其作品的关系这一角度,以吴作人一系列画作为例,揭示了他的求学经历对其绘画作品的影响。
C.绘画作品中往往能体现出作者的艺术创作主张,吴作人笔下的熊猫,可以说是他实践自己创作思想的代表作品之一。
D.吴作人本人40年代主张“尽量吸收外来影响来创造自己”,并“建立新生命新形式”,说明他已经看出中国艺术远不如外来艺术,只有学习外来的才能创新。
E.在创作上,吴作人“不断在找,不断吸收,不断在试验”,并逐步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创作思想,并为中西方人士所接受,欣赏和赞扬。
(2)吴作人是怎样在绘画中实践自己的创作主张的?
(3)怎样理解画横线这句话的深刻含意?
艺术家“应该做大自然的‘儿子’,但不是做自然的‘孙子’,不但不要做自然的‘孙子’,也不要做人家艺术的‘儿子’。”
(4)试结合文章内容加以探究:吴作人成功之路给我们哪些人生启示?

同类题5

阅读下列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牛王

卢慧龙

(1)斗牛,古已有之。秦汉时,中原有头戴牛角而相抵的蚩尤戏,唐末戴嵩、五代厉归真的斗牛图也甚有名。我们复兴镇的斗牛节,或许就是一种遗风?

(2)又是入冬以后的第一个“亥”日,天现曙色,三声铁炮响过,锣鼓齐鸣,各寨寨老带了斗牛向牛场坡进发。斗牛头上照例绑有两根遒劲的野鸡毛,背上都有刻着“二龙抢宝”图案的旗座,旗座上插有五面三角形彩旗。斗牛颈项那里还系了九颗响铃,一路走来,叮当作响。这自然是相当风光了。

(3)杨家二叔枯坐在火塘边,发红的两眼,盯着幽微的火光,一动不动。铁炮声和锣鼓声震动了窗棂,让他浑身悚惧。

(4)北风拂过门前的梧桐,枝杆似铁,发出簌簌的响声。

(5)牛槛那边,铁角水牯眼睛明亮锐利,哞哞吼叫,声音激越,完全是一种临战前的呼叫。片时,那对铁角铿铿地撞击着青杠栏栅,似乎要冲破它奔向那日思夜想的地方。

(6)牛场坡的斗牛场上,杨家二叔和他的铁角也曾风光过。铁角蝉联过三年冠军,当之无愧地成为复兴镇方圆十八寨的牛王。

(7)叫杨家二叔刻骨而铭心的是去年那一仗。在成百上千的寨邻面前,铁角遭遇了王家寨买进的“撞山倒”。两牛贸然相遇,角逐相抵,铁角一上去就败下阵来。坐在坡上观战的寨邻,一律站起来,为“撞山倒”叫好。两年夺魁的铁角头一回丢人现眼了。震天动地的欢呼似乎激怒了铁角,它四蹄翻飞,回头再战,百倍地勇猛。四只牛角撞击的铿锵之声,证明了双方都有千钧之力。对峙之中,铁角虽然吁吁喘气,而“撞山倒”却嘴溅白沫,终于轰然倒地。最后一个回合,铁角几乎把“撞山倒”抵死在岩石上,幸亏杨家二叔用绳索套住铁角的后腿,才让“撞山倒”免于一死。

(8)铁角赢得了至高无上的荣誉,十八寨都由衷地为它披红挂彩,鞭炮声应山应谷,其壮观千载难逢。杨家二叔也按惯例接受了每个寨子赠送的一只大公鸡。

(9)去年斗牛节后,十八寨的寨老坐拢来,反反复复相商,因为铁角无敌天下,斗牛节也少了悬念,少了乐趣,不如给它永久性荣誉,拜为十八寨牛王。寨老们还立下这样一条规矩:以后,一年一度的斗牛节,铁角不必上阵,反正最高荣誉都属于它了。这也不是只对铁角,以后,只要得了三次第一,也都不参加第四次斗牛节,也可以封王。

(10)依了规矩,今天,铁角失去了上场拼斗的机会,只得困在牛槛里了。

(11)雾罩早已逍遁,天发蓝,阳光在博大的山野蔓延开来。

(12)牛场坡那边的人声传来,虽说细微,却又真切。

(13)杨家二叔走出门来,门前那棵梧桐树上,麻雀从这枝头跳到那枝头,追逐,扭打,不一会又扑扑飞了。几只小鸡,窥测了一下,大摇大摆地走进菜畦,东一下西一下地觅食。阶沿上,黄狗懒洋洋蜷缩着,不一会,缓缓地站起,前后地伸起懒腰来。

(14)鞭炮声大作,牛场坡那边,斗牛进入了高潮。

(15)杨家二叔的目光越发黯淡,心里空空荡荡。他下意识走到牛栏边,只见铁角眼神痴痴的,眼角含着浑浊的泪,它的两角因碰击栏栅而发亮。杨家二叔把铁角牵出来,在土院里转了几圈。往年出征的时候,他都要给铁角灌二两酒,让它运气鼓劲。今天呢,不用了,不用了。他后悔不迭,这铁角,去年,为什么不输给“撞山倒”呢?第一回合失利后,为什么还要斗下去呢?为什么没有制止它呢?

(16)不知怎的,杨家二叔心中一阵惶恐,他把牛拴在梧桐树上,转回屋去。

(17)就在他跨进门的一刹那,他决定重新喂一头斗牛,决不亚于这铁角。不过,以后,最多只能让它赢两回。

(18)他六神无主。

(19)他迷迷糊糊,想到这铁角老去以后,他要从它印田穴上拔下一撮毛,沾着它的血,贴在神龛的牌位下边。他觉得对不起铁角,要永远记得它,永远记得它的这段光荣和孤独。

(选自《散文》2015年2期)

【小题1】杨家二叔在斗牛将开始时,小说先用“发红”描写他的神态,后用“悚惧”来描写他的情绪,反映了人物怎样的心理?
【小题2】赏析第四、五段中画线句。
【小题3】作者在第十三段写到麻雀、小鸡、黄狗的情况,似乎与行文风格脱节,为什么?
【小题4】文中第十五段连用三个“为什么”,分析其中蕴含的内涵,并谈谈你的感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