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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暮 鼓
铁凝
日落之后,天黑以前,她要出去走路。一天的时光里,她尤其喜欢这个时段。她穿上薄绒衣和哈伦裤,换上走路的鞋,出了家门。
美优别墅的业主,房子都不小,院子也挺深。有一天,她的刚会说话的小孙女大声叫了她“奶奶”!她勉强笑着答应着,心中却是一惊:难道她真的成了奶奶?她的儿子、孙女是保姆一手带大的,为了爱惜容颜,保证睡眠,她没为孩子熬过一次夜。后来她又有了孙女,她更没给孙女哪怕是象征性地换过一次纸尿裤。
她在十年前就提早退休了。同事们以为她要去自家的公司,她没这么做。她不想在家族企业里混,去了地产界的女友开办的一间农民工子弟学校做事。
早晨醒来她奔进卫生间,惊恐地看见镜子里有一张旧报纸似的脸。黑眼圈,法令纹,起皱的鼻梁,爆着白皮的嘴唇。她意识到这是严重睡眠不足,她缺觉了。女人是不能缺觉的,所有的事都必须首先让位给她的睡眠。于是她不再去那学校。她爱孩子,更爱自己的脸。她恢复了以往的生活和健身,在黄昏里走路。
她走上小马路时,发现马路对面,一个拖着一把平头铁锨的老头和她齐头并进。她知道这是哪家施工队的工人,刚收工或者正要赶往哪个工地。到了丁字路口,老头果然拐向左边。她看见一个体型壮实的工人正朝她和老头这边张望,望了一阵,就扑着身子快步朝他们走来。当他和他们相距两三米的时候,她看出这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只听他急切地高喊起来:“妈!妈!”他喊着“妈”说,“快点儿!菜汤都凉了!”
她疑惑地看着迎面而来的这人,这个端着空饭盆的年轻工人,就见他很确定地走到老头跟前,从他手里接过铁锨,又叫了一声“妈”。她从年轻人浓重的中原口音里,听出焦急和惦记。他的头发落满了白灰和水泥粉末,接近了老头——不,应该是他的妈那齐耳乱发的颜色。那么,他没有把身穿哈伦裤的她错认成自己的妈,他是在管那老头叫“妈”;那么,她一路以为的老头并不是个老头,而是个老太太。
她佯装在近处溜达,观察着从容、安静地嚼着馒头的这对母子,怎么看也更像是一对父子。耳边又响起一路上“老头”那粗砺的吼痰声,便更加难以承认刚才她一路的错判或者错认,她固执地想着自己的错认几乎是不可能的。
但是,假如生活的希望在于能够把不可能变成可能,生活的残忍也在于能够让不可能居然成为可能。这是一位励志作家在那间新工人子弟学校给孩子们演讲时说过的两句话,现在她差不多一字不落地想起了那作家的话,只不过把第一句和第二句的顺序颠倒了一下。
年轻人很快就把饭吃完,从地上端起他妈那份菜汤递到她手上。妈吃完馒头喝完汤,拍打拍打双手,在裤子两侧蹭蹭,从肥大中山式上衣的肥大口袋里掏出两只壮硕的胡萝卜,递给儿子一只,另一只留给自己,好比是饭后的奖赏。
会所传来一阵鼓声,是某个庆典或者某场欢宴开始了。她对会所的鼓声并不陌生,她和家人都在会所举办或者参加过这种仪式。虽然,和旷野的鼓声相比,会所的鼓声有点喑哑,有点憋闷,好比被黑布蒙住了嘴脸的人的呐喊。但鼓声响起,还是能引人驻足的。她望望那路边的母子,他们仍然站在黑暗中专注地嚼着胡萝卜。只不过,刚才跳跃在两人手中那小火把似的胡萝卜,转瞬之间已经缩得很短,好似教师站在黑板跟前握在手中的半截粉笔。就这么一小会儿,火柴点烟似的一小会儿。
她迎着鼓声往回家的路上走,内心变得踏实起来。也许鼓声早已停止,她听见的是自己的心跳。世间的声响里,只有鼓声才能让她感觉到自己的心在跳。
(摘编自《作家》,2013年第7期)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写女主人公一直以为的“老头”竟然是个老太太,前后反差造成很强的艺术效果,使小说情节精彩奇妙,虽与生活实际不符,却又引人深思。
B.小说描写母子吃胡萝卜的情景,“拍打拍打”“蹭蹭”“掏出”“递给”,这些看似不经意的动作细节,生动传神地表现了“母亲”的爽朗和舐犊情深。
C.“早晨醒来她奔进卫生间,惊恐地看见镜子里有一张旧报纸似的脸”,运用比喻手法,刻画出女主人公暗淡无光、皱巴巴的脸,形象可感。
D.小说以简约的文字交代女主人公的过往,交代她的身份,写了她退休后的工作;运用白描手法呈现平凡无华的小人物和日常生活场景,朴素简练。
【小题2】小说中的住在美优别墅的女主人公有哪些形象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结尾部分写女主人公昕到鼓声,作者这样处理有什么意图?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12-19 04:3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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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老蝉
残雪
城市里热浪滚滚,郊区的情况就要好得多。这里有一个很好的住宅小区,在伸入云霄的几棵老杨树的树冠上,一只生着强健翅膀的老蝉,总是呆在鹊巢下边的粗枝上。它生性孤僻,是一只年老的雄蝉,它作为群体的首领当之无愧。的确,很少有蝉在地下度过8年黑暗时光的。那段时光全面地塑造了它的性格。它是一个老单身汉,大家觉得它与众不同。
那是一个人们称之为“桑拿天”的日子。老单身汉当时就呆在它的老地方。它的思维进入了某个它的群体难以达到的层次。忽然它听到了周围杂乱无章的歌唱声,它低下头想了一想,然后就有点踌躇地、断断续续地唱起来了。它的歌声刚一停,大合唱就响起来了。那是天地间的大合唱,老单身汉听了之后差点晕了过去。当然不是难受,而是无比的激动与欢乐。
它就这样成了领唱者。它虽成了领唱者,还是独来独往。它知道住宅里有人把它看作眼中钉。有一个半大顽童,总是用一把结实精致的弹弓瞄准高枝上的它,他射出的子弹好几次与它擦身而过。每当这类情形发生,老单身汉的内心就变得一片空白。它不知道要如何躲开人类的阴谋,它还是坦然地领唱,它有这么多同类,它们全都聆听它,追随它,它又怎能懈怠?
小区的院子后面有这么多的蝉,它们的歌声并不为人们所欢迎。可是它们觉得自己有权利歌唱,于是它们就唱了,它们才不会为人类的眼色而改变自己呢。老单身汉对于自己同类的前途有着深远的忧虑,它觉得它们对这现世的生活无比信赖,也很满足,而这,正是它的最深的隐忧。可是它没法将自己的隐忧传达给它的同类,除了歌唱,它无法以另外的方式同它们交流。它的行为古板谨慎,严守沉默的原则,而且它长相威严,小辈中还没有任何一个敢于接近它,更谈不上同它商量什么事了。
它从那树枝上可以眼观八方。它已经发现那只老蜘蛛很长时间了,这个发现并不令它愉快。它目睹了一次又一次同胞遇难的情景,那对它来说是刻骨铭心的经验。一段时间以来,蜘蛛那张巨网始终挂在车棚那里,老单身汉开始焦虑,为了传达自己的情感,它向同胞们发出了一些断断续续的,奇怪的声音。可是除了歌唱,同胞们并不能听懂它另外的语言,所以没有任何一个同胞回应它。然而又有一只年轻的雌蝉落网了,在它的身体消失之前,老单身汉分明听到了短促清晰的呻吟。
下雨了,老单身汉还在发愣。大雨淋在它身上,它一点感觉都没有。不知过了多久,它在东南风里隐隐约约地听到了老蛤蟆和它的蝉类同胞们的大合唱。它的视线穿过雨帘,看见老蜘蛛也在木窗那里聚精会神地观雨,它仿佛从老蜘蛛的神态里看见了自己。
蛛网下的遗骸吸引了小区里面的居民。老单身汉的遗体很特别,虽然已经被解体成四大块,如果将它拼起来,还是一只完整的老蝉,但是它的头部不见了。那会是怎样的一场恶斗?
蜘蛛也不见了,少年见过蜘蛛,他到那木窗后面去寻找,但找不到它的踪影。他在心里想:难道是同归于尽?那么,蝉的头部又到哪里去了?
众蝉的大合唱又响起来了,年轻的领唱者声音生涩而踌躇,犹犹豫豫地唱了一声就没了下文,全体陷入沉默。然后,这拖得过长的沉默突然被海浪般热烈的合唱打破。以前从未有过沉默,这种沉默是不是觉醒呢?所有的蝉都把目光转向那高处的树枝,在它们熟悉的地方,一只怪模怪样的老蝉站在那里。是它,它又长出了身体,它正在集中意念让自己的身体发育。同胞们心知肚明:如果它有意念,它总能成功。
在气候整体变化之前,老蝉不可能让它那小小的身躯发育完全了。它成天一动不动地蹲在枝头。失去了扩音器,它已无法再传达自己的激情给同胞们,可是在秋凉之前的这段最后的日子里,它每天都感到一种异质的幸福。
秋风吹破了蛛网,也吹落了老蝉的遗骸。大地上的炎热终于消退了。寂寞的杨树的叶子呈现出怀旧的黄色,现在只有喜鹊和麻雀唱歌了。喜鹊和麻雀的歌断断续续,过于散漫,老杨树们记得的,只有那种雄伟壮丽的大合唱。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A.老蝉是众蝉的首领,它可以引领同胞发出大合唱,但却不能把自己的隐忧传达给大家,沉沦者的醉生梦死,先知者的孤独无奈,构成了巨大的隔膜和反差。
B.老蝉深知自己生命的坚韧、精神的强大,凭借意念让头颅回到高枝、让身体再次生长,死而复生,最终使自己成为众蝉的引领者,获得了精神的永存。
C.小说展现了一个饶有趣味的动物世界,这里明朗温暖,既有快乐无忧的鸟雀,又有热烈歌唱的蝉们,还有友善可爱的人类,各种动物相处融洽,快乐和谐。
D.这篇小说立意新颖,构思奇巧,把一个现代人类的存在寓言,用写实的笔法勾勒得清晰、准确,它以飘逸轻盈书写凝练厚重,是一篇用心良苦的经典文本。
【小题2】小说结尾的景物描写有什么作用?请联系全文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的题目是《老蝉》,但主要内容是围绕一只“蝉王”而展开的,如果以“蝉王”为题,你认为是否合适?请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同类题2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小题。

乌鸦掠过村庄

①此时风声已息,老树的虬枝渐渐平复了内心的躁动,那些未落的黄叶絮絮低语着,扫除身体里落定的尘埃,一枚干瘪的老柿子终于扶正了自己钟摆一样的身躯。一只乌鸦飞过来,这只乌鸦的后面,紧紧跟着另一只乌鸦,它们扇起的气流让树梢晃动了一下,那枚老柿子也晃动一下,瞬间沉没进乌鸦张开的无底的大网里。它说不清有多少只乌鸦掠过它的头顶,只知道它再次回过神来,夕阳已咣当一声落入村西的枯井里,四周一片黑暗。

②看到这群乌鸦的还有一群从村外回归的羊,它们踏进村庄的一刹那,抬头张望时,乌鸦们急速掠过村庄上空,像一块块黑色的破布在暗淡的天幕上抹过,划出一条条粗壮的黑线,而老树腋下的残阳薄得像纸片一样,乌鸦已擦掉了它金属的光泽。这群羊沉浸在这苍凉而雄浑的意境中,不觉停下了脚步,乌鸦没有在村庄上空盘旋,也没有落在那棵树冠庞大的苦楝树上,它们径自朝南飞了,飞过麦田,一片小黑点消失在浓稠的暮色中。

③村庄里现在安静得厉害,怕黑的羊卧在圈里不敢弄出一丁点儿响动,牛反刍完了最后一口落寞,那只流浪的狗吱嘎挤进门,把一束昏黄的光泼出了门外。我没有听到乌鸦在巢里翻身的声音、吵闹的声音、扑剌剌拍动翅膀的声音。这一夜我的梦里也出奇的安静,没有一只乌鸦的哀啼坠落枕边,溅起湿漉漉的星光。

④村庄的乌鸦都哪儿去了,我问自己。

⑤我想到了那些炊烟茂盛的日子。清晨铁桶碰到井沿铛的一声,或者嘭一声掉进水中,这样的响声总会吸引那只槐树上的乌鸦,它好奇地打量着汲水的女子,盯着她身后的长辫子左看右看,而后嘎一声发出哑叫,像是打招呼,又像是情不自禁的赞美。汲水的女子抬头看到它披着一角夜色,乌黑的眼珠里藏满了挑逗,向它羞涩地一挥手,去,大鸟,去,老丑。那只飞走的大鸟就在村庄上空盘旋,一只吸引来两只,两只吸引来四只,直到汲水的女子穿过那片桃林,把一串落花远远的抛在身后;直到水缸已经装满,漾起一圈圈初春碧绿圆润的波纹。

⑥无论什么样的清晨,结霜的、下雪的、有雾的、晴明的,你都能看到乌鸦在树枝上蹦跳的身影,也无论什么季节,它们的嗓音都是略带沙哑的,但又嘎嘎嘎那么响亮,像敲一面破锣。

⑦这样的场景也是很常见的。比如农夫赶一头牛犁地,黄色的波浪翻滚着,泥土馨香的气息氤氲着,农夫的身后,几只乌鸦起起落落,或追逐嬉戏,或争抢一条新翻出的地豆虫,抢到虫子的张开大嘴扬起脖子迅速吞下,满足的拍拍翅膀飞走了,没抢到的用爪子刨着土,仔细的搜寻着,连一粒草籽也不放过。再如麦田里浪潮涌动,拍打村庄的船舷,发出唰唰的声响,麻雀贴着波浪低飞,蝴蝶像溅起的水花到处迸溅。一个稻草人头戴一顶破斗笠,支开的胳膊上落着一只乌鸦,这只乌鸦安详沉静,丝毫不为汹涌的波浪所动,丝毫不为微醺的风所动,它心中装满天地的广阔,装着风雷闪电、雾霭流云。它在和天地用心交流,和稻草人用眼神的默契交流。

⑧村庄的乌鸦都哪儿去了,我还在问这个问题。

⑨在一个小区的垃圾堆旁,我看到两只乌鸦啄食着发馊的残羹,它们津津有味的吃着,那么满足,那么自在,那么幸福。它们的巢就建在高高的信号塔上,从这里能看到五星大饭店的霓虹,能听到KTV跑调的唱腔,而车流就在它的房屋下面穿过,升腾起一阵烟雾和尘埃。这两只乌鸦无论如何极目远眺,都不能看到树林和花丛,雾霾已悄悄起身,弥漫了整个城市的上空。所以每当夜幕降临,乌鸦径自飞回巢里,它们不会在巢的上方一圈圈盘旋,嘎嘎嘎沙哑的叫着,或许它们知道,多么有力的飞翔,都不能把城市的夜空抹黑。

⑩从这两只城市化的乌鸦身上,我已经看不到泥土的光泽,看不到庄稼的成色,看不到天空的广阔和春天的多姿多彩,它们浸泡在铜臭和欲望的雾霾里,浸泡在钢筋混凝土的冷漠里,俨然退化为两只黑色的风筝。

⑾那群掠过村庄的乌鸦究竟飞到了哪里?这些懂得反哺的重情重义的鸟真的会背弃村庄吗?我不敢相信,也不愿相信。

【小题1】第⑩段把“乌鸦”比作“风筝”,其中的含义是
【小题2】对文本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第①段通过“老树”、“黄叶”、“老柿子”和“夕阳”写出了现实中农村的衰败。
B.第③段画线句将乌鸦的哀啼视觉化,将星光触觉化,增加了语言的表现力。
C.第⑦段画线句描绘了乌鸦安详沉静,以及胸怀天地,与自然融合的场景。
D.第⑾段“我不敢相信,也不愿相信”,是对城市化的乌鸦不能反哺的不满。
【小题3】简析第④段和第⑧段在文中的作用。
【小题4】选择一个角度对第⑤段的场景描写作赏析。
【小题5】根据全文,解析文题“乌鸦掠过村庄”的内涵。

同类题3

(二)文学类文本阅读(本题共2小题,9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山水有诗意
常龙云
我一向固执地认为,是俊秀神奇的中国山水哺育了唐诗、宋词、元曲空前绝后的绚丽和辉煌,成就了王维、吴道子、米芾、张旭等震烁古今中外的丹青宗师和绘画巨匠。而中国的山水自然,又是拥裹着风花雪月,夹缠着离愁别绪,浸渍着爱恨怨忧的历史境况和人生体验,在平平仄仄的诗赋歌咏中,醉人身心;在追求形意神韵的丹青绘画中,张扬魅力。
我对涉及山水的诗文和绘画特别偏爱。总喜欢“细雨骑驴入剑门”的那种情调和意境。驾一叶扁舟,荡桨西湖,赏湖光山色,夏荷秋桂,听羌管弄晴,菱歌泛夜,扑面都是唐宋的遗风余韵;泊舟枫桥,在疏疏的江枫和寥落的渔火中,静候残月下的寒山寺钟声,于千年后再度敲乱一个游子的愁怀;竹杖芒鞋,踏上秀甲天下的峨眉,看看曾经照亮诗仙宽大青衫的那半轮秋月,今霄是否依旧还斜挂在婆娑的树梢;穿越漫漫黄沙,在大漠深处如柱的炊烟和长河尽头浑圆的落日里,倾听那些醉卧沙场长眠不醒的远古将士们的鼾声……南国山水的温婉和柔媚,北疆山水的秀雅与奇异,西域山水的苍凉与神秘,巴蜀山水的俊美与清寒,莫不令人心旷神怡。“未老莫还乡,还乡须断肠”,还有什么能如此刻骨铭心呢?
山在那里站着,一万年;水在那里流着,一万年。山水的姿态,是墨客手中流淌的画;山水的韵味,是文人笔下飞翔的诗。读山读水,读山水的诗意,让情感在青山绿水间疯长,把四季绘成丹青水墨。
行走山水间,凝眸处,都是漂泊者载酒江湖的萍踪浪迹。这些官场失势、情场失意、商场失利的文人,经过一番红尘的折腾后,身心俱疲,志坠青云,愤世伤心之余,一脚踏进江湖,寄情山水,托志万象,逍遥去也。“落魄江湖载酒行,楚腰纤细掌中轻。”“天子呼来不上船,自言臣是酒中仙。”那是何等的桀骜放荡,自在快活!山与水的品性,又恰恰迎合了文人的秉性,响应了他们内在的精神理想,使其思想情怀找到了可供寄托、归依和宣泄的家园,山水成为他们驰骋个性精神、张扬生命理想最自由的场所和最广阔的天地。他们临风弄月的古韵行吟,飞龙舞凤的斑驳陈迹,为自然的山水附丽了浓郁得化不开的人文色彩,一山一水、一园一亭、一花一草、一石一木,因此都具有了强烈的生命激情、历史印迹、文化渊源和传奇色彩。安徽宣城外的那座不起眼的小山丘,因李白一句“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而成为名胜。而绍兴城南一处普通的私家园林,因陆游遗恨千载的《钗头凤》和《沈园诗》,令古往今来多少性情中人不顾山迢水遥,争相一睹为快。最典型莫过于岳阳楼。一楼何奇?却因“杜少陵五言绝唱,范希文两字关情,腾子京百废俱兴,吕纯阳三过必醉”而声名大噪。人文精神对山水的浸淫和提升,给中国山水罩上了玄奥的文化青衫,弥漫了宗教般的神秘气氛,让崇尚自然,在自然中寻找生命价值和追求生命真谛的西方人,拍痛了脑袋也解读不透其中的奥秘。
穿行在奇异山水间,感受山的风骨,体验水的灵韵,暂时脱离世俗喧闹的困扰,让心灵平和,寄托的是精神。遍赏山色湖光,给自己的心情放个假,贴近空灵的山水,也许你会得到安抚与升华,是一种最休闲的放松,以最阳光的心情,寻找诗情画意。
所谓“仁者乐山,智者乐水”,那样的赏心乐事,是粗鄙者不会为之的。山水入诗,更增诗情,山水入画,更添画意,山水乃诗画之源。山水有钟灵秀气而生才子佳人,这大概属于中国古老的风水学说了。
好山好水是我们的物质财富,更是我们的精神财富。很欣赏“一生好入名山游”的那份潇洒与浪漫,憧憬着有朝一日,能实现儿时的梦想,游遍普天之下的名山大川。
【小题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作者喜欢涉及山水的诗文,如“细雨骑驴入剑门”,实际是喜欢其中的情调和意境,比如对“未老莫还乡”的游子情怀的欣赏。
B.第2段对南国、北疆、西域、巴蜀等处山水的特点进行概括,构成排比句式,突出了地域特色。
C.本文强调文人的诗歌能带来经济价值,比如李白“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安徽宣城不起眼的小山丘成为名胜。
D.作者固执地认为中国山水与唐诗、宋词、元曲、绘画等艺术有着紧密的联系,这体现了作者对诗意的中国山水的喜爱。
【小题2】结合全文,简要分析文人与山水之间的关系。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草原上的马鞍

艾平

呼伦贝尔一代鞍具大师,我哥哥巴特尔,他一直坐在那个黢黑发亮的砧子跟前,“咔——咔——咔——”地打錾鞍具,金银铜铁,在他的凿子下熠熠闪光,慢慢绽放出海棠卷草和吉祥八宝的图案。当暴风雪肆虐的夜晚,这声音汇入骏马的嘶鸣;当第一棵灰绿色的牧草钻出地面,这声音追赶着激荡的春雷。我哥哥巴特尔把一生的梦想,錾入了沧桑的岁月里。

五十年前,我哥哥巴特尔虽然还是个年轻人,但他那驯马的本领,已经像一首诗那样传遍了草原。他牧放的马,跑起来比苍鹰飞得快;他调教的马,懂得岔开四条腿,用身子给主人挡风雨;他饲养的马,蹄子就像成吉思汗拋出的石块,踢死过一头凶猛的狼王。好马需要好鞍,我哥哥也是一样。

有一次,我哥哥巴特尔的马蹄踏过幽幽的山谷,一副隐于枯草中的旧鞍鞯,显现在他的眼前。这片草原历史上是鲜卑先祖迁徙的驿站,是成吉思汗子孙征战的沙场,也是蒙古人百代千年的游牧地,不知道掩埋着多少英雄的诗篇。岁月像鸿雁那样飞远了,天上没有痕迹;骏马的躯体慢慢融化成泥土,大地保留着这静默的马鞍。哥哥慢慢拿起那架鞍子,鞍桥、鞍座和残存的鞘皮,瞬间噗簌簌地散落成粉末,他手里剩下的,只有几根景泰蓝,那原本是鞍子的镶边,此刻,筋骨一般勾勒出鞍子的轮廓。虽然是风雨剥蚀,那景泰蓝锈而不腐,上面古老的缠枝花叶竟栩栩如生,可谓鬼斧神工。

不知问了多少人,我哥哥才知道在草原的更深处,有一位叫达拉嘎的老人能修复古老的马鞍。当他把马鞍的骨架放到老人面前时,老人跪倒在地,浊泪纵横,唱起了古老的蒙古史诗。

半年后,当达拉嘠把修复好的马鞍拿到我哥哥巴特尔面前的时候,我哥哥感到眼前陡然一亮,心里热血沸腾,一种纵马飞驰的冲动几乎不可遏止。谁的双手如此神奇、神妙?这架镶嵌着老景泰蓝的新鞍子,黑桦木的鞍座,湘竹的鞍桥,配以月光般的银饰,翡翠色的玛瑙石片,捧起来轻盈玲珑,放下去敦厚结实。我哥哥巴特尔把这个鞍子鞴在自己的铁青马马背上,伸出一个拳头,探探马背和鞍座之间的距离,也是恰到好处。他不由飞身上马,如一面旌旗猎猎展开,驰骋向远。这个马背上长大的少年,明白了自己满心的喜悦来自骏马的敏悟,而那非凡的骏马,靠的是一副贴心的鞍子。鞍子是草原人的心。哥哥被这个马鞍折服了,也被这门手艺折服了。于是,他拜达拉嘎为师,造起了鞍具。

我哥哥巴特尔终日坐在师傅留下的砧子跟前,打錾紫铜和白钢,琢磨玉石,修整鞍具的木构件,很久才会抬起头来,轻轻抿一口奶茶,复又埋头于手里的活计。我哥哥学徒的第一课,是使用斧子和凿子,练习斧凿马鞍的木头底座。这个惯于在草原上四处飞跑的年轻人,完全不适应如此单调乏味的营生,他玩心太盛,不时走神,每每戳伤了手,然后就开始大呼小叫。每当这时,师傅就会让他过来陪自己坐着,望着呼伦贝尔远处的山包,一言不发。后来,我哥哥终于完成了基本功训练,把斧子和凿子变成了无所不能的魔术棒,掌握了金、银、铜、铁、木、皮、竹、漆全套手艺。

他们师徒最喜欢做的事,依然是静静地望着草原远处的山包。几年后,师傅去世了。我哥哥巴特尔就这样成了师傅的继承人。

记不得那是哪一年,草原上改变了游牧的传统,家家圈在包产到户的小草场里放牧,远方和天边的概念消失了,摩托车的轮子替代了骏马的四蹄。由于生意清淡,鞍具社倒闭,师傅的徒弟们也散了。只有我哥哥巴特尔,还在做鞍子。他每天用狼油揩拭师傅传给他的铁砧子,揩着揣着就回到了以往的日子里,嫂子不喊他,他就忘记了吃饭的事儿。他卖掉了家里的羊群,去买制作鞍具的原材料;他让嫂子辞了工作,帮他绣鞘皮的花纹。有人说,这个老头儿吃了醉马草,醒不过来了。我的哥哥巴特尔,就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做他的鞍子。他做的鞍子摆满了一屋地,一架比一架更带劲儿,既有来自师傅的神韵,又添以时尚的华彩。虽然那些赞叹我哥哥巴特尔手艺的人没有减少,却没有谁愿意买走他做的马鞍;虽然女儿结婚时家里的存折上仅仅剩下五十元钱,我哥哥巴特尔一点儿都不慌乱,他相信只要草原和天空不分离,蒙古人还在马背上,长调和史诗就还在蒙古人的血液里,自己做的鞍子就会有人要。

只有一件事儿,让我哥哥巴特尔惦记很久了。终于有一天,他雇来汽车,把一架架漂亮的鞍子往一个个学校送。他说老师们,你们让咱们的孩子看看鞍子,他们就知道自己是从哪里来的了。学校的老师很感动,连连说传承民族文化是必须的。我哥哥巴特尔把这事儿办妥了,便心满意足地回了家。他做的鞍子放在学校的陈列室里,上面小心翼翼地覆盖着塑料布,有人按时去擦塑料布上的灰尘,却没有人触动那鞍子。我哥哥巴特尔没有看到这一幕,他坐在铁砧子跟前等待着,他觉得学校应该请他去给孩子们讲一讲马鞍的故事……

到底是大自然唤醒了草原上的畜牧业,牧民之家纷纷剪断了阻挡马蹄的铁丝网,开始互助游牧。辽阔的草原回来了,无垠的大地回来了,再没有什么可以阻止他们飞奔的心!马群如云从天而落,牧马人的唿哨随夙传送,四面八方的客人相约草原,马鞍不仅恢复了它的实用功能,还作为一种光荣的象征,矗立在每一个有蒙古包的地方。一代鞍具大师我哥哥巴特尔,他忙极了,每天都有人眼盯着他手里的凿子和身前的铁砧子,渴盼着脱颖而出的新鞍子。有人一掷万金,有人开来宝马豪车,只为获得一副大师的杰作。

我哥哥巴特尔,草原上的一代鞍具大师,他无动于衷,不言不语,脸上的微笑像湖水一般宁静,将手中的凿子徐徐举起,徐徐放下,在他面前,呼伦贝尔大草原,微风吹过,像一匹青骢宝马正在慢幔苏醒,而远处那一座山包,两头微微翘起,中间凹陷,稳稳地架在草原之上……

(原文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本文的理解和赏析,不准确的两项是
A.文中的“马鞍”贯穿全文,把草原独特的风俗文化和哥哥巴特尔的故事有机串连,是全文的线索。
B.哥哥巴特尔的一生有几次转折,在山谷发现马鞍是一次,见到达拉嘎修复的马鞍是另一次,随后与师傅学艺,使他得到了重新的塑造。
C.文中用“我哥哥”的称呼,给人一种亲切真实的感觉,也时时流露出“我”对哥哥的赞美,渴望加入哥哥的事业中去。
D.文中提到哥哥送给学校的马鞍,“有人按时去擦塑料布上的灰尘”,这一处细节描写表明草原人对马鞍的无比热爱。
E.作者在记叙哥哥巴特尔的一生时,也反映了草原的发展变化,特别是新时代给草原带来的新希望。
【小题2】文中的达拉嘎师傅是一个怎样的形象,你认为这一形象对巴特尔有什么影响。
【小题3】当草原改变传统,人们不再需要马鞍时,哥哥巴特尔为什么仍然“觉得学校应该请他去给孩子们讲一讲马鞍的故事”?
【小题4】赏析文章结尾画线的句子。
【小题5】文章标题中的“马鞍”有多重意蕴,请结合全文加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