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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集合,,,.集合中的元素个数记为.规定:若集合满足,则称集合具有性质.
(I)已知集合,,写出,的值;
(II)已知集合,为等比数列,,且公比为,证明:具有性质;
(III)已知均有性质,且,求的最小值.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解答题 更新时间:2019-06-05 04:49:08

答案(点此获取答案解析)

同类题1

已知集合且.
(1)用列举法写出集合;
(2)是否存在自然数,使得,若存在,求出的值,并写出此时集合的元素个数;若不存在,请说明理由.

同类题2

已知 的值域为集合A,定义域为集合B,其中.
(1)当,求;
(2)设全集为R,若,求实数的取值范围.

同类题3

设集合,那么集合中满足条件的元素个数为(    )
A.60B.90C.120D.130

同类题4

以间的整数为分子,以为分母组成分数集合,其所有元素和为;以间的整数为分子,以为分母组成不属于集合的分数集合,其所有元素和为;……,依次类推以间的整数为分子,以为分母组成不属于的分数集合,其所有元素和为;则________.

同类题5

己知集合,现有四个结论:
①;②可能是;③可能是;④0可能属于B.
其中所有正确结论的编号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相关知识点
  • 集合与常用逻辑用语
  • 集合
  • 集合的基本运算
  • 反证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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