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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巴斯德
法国化学家巴斯德是世界公认的微生物学的创始者。他像牛顿开辟出经典力学一样,开辟了微生物领域,创立了一整套独特的微生物学基本研究方法,取得了重大成果,是19世纪最有成就的科学家之一。
在巴斯德的时代,有人认为生命可以由无生命物质产生,即“自然发生论”。作为证据之一的是腐败生蛆现象。出于他对神的信仰,他不相信非物质可以产生生命,相信只有神才是生命法则的作者。因此他认定腐败生蛆现象是腐败物里本来就潜藏着某种生命。经潜心研究,他证明了非生命物质不能产生生命。
亚里士多德认为苍蝇、蛆虫等小动物是从腐烂物中自然生成,许多人曾经和他有类似的看法。曾经有人相信腐草化萤的传说。巴斯德把一团腐草先用蒸汽灭菌,把它所有的幼虫种子全部杀死,然后用玻璃罩盖紧,观看腐草到底可不可能化为萤?实验证明腐草不能变为萤。
他还用简单的发酵实验证明,空气中的尘埃充满着微生物,加热或排除空气中的微生物,可防止微小动物的生长。1864年,他在法兰西研究院举行的盛大讨论会上,用曲颈瓶实验证明,自然生成说是错误的,有力地驳斥了某些科学家以自然生成说否定创造论的论调。
巴斯德对神有充足的信心,对属灵的事不断追求,在他整个生命中,充满了对神绝对的信仰。他说:“我愈研究自然,就愈惊奇和赞美造物主所成就的伟大工程。我常在实验室里一面工作,一面祈祷。”
巴斯德的研发与那时盛行的达尔文观点针锋相对,一位著名科学家说:“巴斯德在拯救人类生命方面的贡献比任何人都伟大,今天大部分科学家认为他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生物学家。但他在世时,生物界都在强烈地抵制他,因他反对‘自然发生’的理论和‘达尔文主义’。由于他的坚持和周全的实验,终于迫使大部分的生物学家和医学家放弃‘生命自然生成’的观点,以及以此观点为基础的医治方法。”
巴斯德并不是提出疾病细菌学说的第一个人,类似的假想以前就由吉罗拉摩•费拉卡斯托罗及其他人提出过。但是巴斯德通过大量的实验和分析论证,有力地支持了细菌学说的正确性,这种支持是使科学界相信该学说正确的主要因素。如果疾病是由细菌引起的,那么通过防止有害细菌进入人体就可以避免疫病,因此巴斯德强调防菌方法对内科临床的重要性,他对把防菌方法引入外科临床的约瑟夫•李斯特有重大的影响。有害细菌可以通过食品和饮料进入人体,巴斯德发明了巴斯德氏消毒法,这种方法在使用之处几乎把受污染的牛奶传染源彻底消除了。年仅二十六岁的巴斯德因对酒石酸的镜像同分异构体的研究而一跃跨入著名化学家的行列之中。
巴斯德年过半百又开始潜心研究炭疽,即一种侵袭牛和许多其他动物包括人在内的严重传染病。他证明了有一种特殊的细菌是这种病的致病因素,但是远比这更为重要的是他发明的一种弱株炭疽杆菌,用这种弱株炭疽杆菌给牛注射,会使这种病发作轻微,而无致命危险,并且还会使牛对此病产生免疫力。巴斯德公开演示了他的方法会使牛产生免疫力,引起了巨大的轰动。人们很快就认识到这个方法可用于许多其他传染病的预防。
他去巴黎参加学术会议时,旅店服务人员见他衣着朴素、行李简单,以为他是一位普通的客人,就把他安排在一间偏僻阴暗的小房间里。后来服务员知道他的身份时,跑来帮他更换房间,并道歉说:“我以为旅客的阔绰和地位,和他所携带的行李是成正比的,所以认错了,很抱歉!”巴斯德笑着回答说:“不!我认为一个人的摆阔和他的无知才是成正比的!”
他是位信仰非常虔诚的人,愈老信仰愈坚定。他说:“我知道的愈多,我的信仰就愈接近乡下农民;如果我能完全了解,相信我的信仰必然像乡下农妇一般坚定。”撰写巴斯德传记的拉多说:“巴斯德的一生始终对神和永生有绝对的信心,并深信神所赐给人在世上追求美善的能力必会延续到另一个国度,福音的美德对他而言一直是存在的。”当他过世时,他一只手握着妻子,另一只手握着十字架。
(摘编自《科学与信仰》,有改动)
【相关链接】 ①巴斯德对神有充足的信心,这神不一定是虚无的迷信意识,而是一种信仰和追求,其中也包括对科学的追求,甚至就是科学本身。
②巴斯德年迈时回到母校演讲, 他认为能节节得胜的因素有两个:一是信心,相信神的启示,信心是一条绳子,维系你周围所发生的事情,与你内心的呼召,成为一个和谐的关系。二是热心,真正持久的热心,是来自神住在我的心里。
(张文亮著,《科学大师的求学,恋爱与理念》)
【小题1】【小题2】下列各项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巴斯德用腐草化萤的实验,否定了亚里士多德等人关于生命生成的观点,证明了非生命物质不能产生生命。
B.巴斯德通过大量的实验和分析论证,支持了细菌学说的正确性,并把它运用在了内外科的临床医学中。
C.巴斯德发明的巴斯德氏消毒法,可以把受污染的牛奶传染源彻底消除,为人类的身体健康带来了福音。
D.巴斯德发明了弱株炭疽杆菌,用该菌给牛注射后会产生免疫力,这一成果有利于人类对其他传染病的预防。
【小题3】【小题4】下列各项对传主巴斯德品质的概括与分析,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巴斯德敢于质疑,挑战权威。他用曲颈瓶实验证明了“自然生成说”的错误,驳斥了一些科学家否定创造论的论调。
B.巴斯德年轻有为,成果突出。因为研究酒石酸的镜像同分异构体,26岁的他就跻身著名化学家的行列。
C.巴斯德热爱科学,淡泊名利。年过半百的他潜心研究炭疽,收获颇丰,比如他发现了这种传染病的致病原因。
D.巴斯德生活节俭,和蔼可亲。巴黎学术会议时,服务员怠慢衣着朴素的巴斯德,他笑着委婉责备。
E. 巴斯德坚守信仰,至死不渝。他愈老信仰愈坚定,用“像乡下农妇一般坚定”的比喻,诠释了自己对信仰的理解。
【小题5】【小题6】巴斯德始终坚守信仰,他在微生物学上有深入的研究,并取得了卓越成就。请结合材料,分析坚守信仰与取得科学成就之间的关系。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4-28 07: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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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枕上诗书闲处好

孙守名

我抱着一摞书走下台阶,走出图书馆的时候,迎面走来一位熟识的学长。三两句寒暄后,他便指着刚与我擦肩而过的老者说,那位便是宋学大师刘乃昌先生。我颇为诧异,转过头去,只看到一个模糊的背影,灰呢子大衣,鸭舌帽,还有不疾不徐的步履。

这大概是二十七八年前的事了。那时的刘乃昌先生早已是颇有名气的学问大家,专攻两宋文学,尤致力于李清照、苏轼、辛弃疾的研究。只可惜,造化弄人,我竟没能亲耳聆听过先生的教诲。对于刘乃昌先生,我是只闻其名而未识其人。

第一次与先生接触是在一个春光融融的午后,我有些冒昧地轻轻地敲了三下门,然后双手交叉忐忑不安地立于楼梯旁,紧张兮兮地望着不断下楼行色匆匆的一些陌生老师。朋友筹划出一本有关中学诗文的课外读物,很想找一位全国知名诗词研究专家来写序文,自然就想到了先生。这样的事情最终落在我身上,义不容辞却又心中惶恐,担心先生会一口回绝。正当我大汗淋漓之时,门开处,温文尔雅的刘先生走了出来。先生将我让至家中,落座后,便仔细询问来访的缘由。待我语无伦次地讲明来意,先生竟满口答应,并约定一周为限。我转身告辞,温和的,满脸微笑着的刘先生一直将我送至楼下,才慢慢转身上楼。

再后来,似乎熟识了许多。一周后,将取来的序言以快件方式寄出后,我长长舒了一口气,为这件事做得圆满而暗自庆幸。不料,第二天一大早,刘乃昌先生竟找到西联教室来,着急地告诉我需要更动的三处,其中一处竟是标点。我暗自吃惊,不禁为先生严谨的治学态度而肃然起敬。

近年来,我顺着文学发展脉络写过几篇人物散文,几次想动笔描绘一下那位“和羞走,却把青梅嗅”的才女李清照,但又踌躇再三,总是无法落笔。个中原因,似乎很多。脑海深处,还是怕看到李清照“寻寻觅觅”的戚容,“凄凄惨惨”的眼神,如若不将心沉入无底的暗夜,沉入到巨大的国破家亡的苦痛中,要想靠近她,那是断然不可能的。于是我又翻捡出刘乃昌先生的研究文章,从中苦苦品味那位让有宋一代大放异彩的才女的人生轨迹。也许,我想,刘先生的笔下,这位有着悲剧命运的旷世女神比我写出来的还要鲜活。

刘乃昌先生离开曲园转入山东大学文学院后,与我有过大概两次通信。其中一次是写毕业论文时,我先是选定了南宋词人辛弃疾,阅读了大量书籍后,感觉思路似有若无,断断续续,于是决定给刘先生写信。只是,刘先生的通信地址我是不清楚的,查阅了邮政编码后,冒昧写了封现在看来不知所云的信件,投入邮箱后,便苦苦等待起来。一周,两周,三周,再也等不得,只好转入现当代文学。待论文结构框架大致成形,先生的那封信却如雁般飞来,既惊喜,又苦涩,论文的事难以再向先生启齿,信也似乎不必再回。每每想到先生的鼓励之语,心里总是感到酸楚。

刘乃昌先生已然作古,他的音容笑貌时时浮现在我眼前,思之让人悲哽。先生一世,为人低调。有关他的生平材料公开发表的少之又少,这位师承夏承焘的文学研究大家,对于名,对于利,如同浮云一般。他只知道研究、教学和笔耕不辍,即便是晚年身患阿尔兹海默症,唯一的记忆还是宋词。

“谁把西风移画扇,淡了胭脂,冷了凝香腕”,宋词之美,美得让人心醉。重回青衫长袖、羽扇纶巾的古宋时代,思清新婉丽的晏几道,叹弱柳扶风的李清照,吟着哀愤的诗,听着古雅的曲,那是怎样的一种荡气回肠啊!无怪乎刘乃昌先生超凡脱俗,清古洒脱,那是他读透了宋词的精髓。

因编辑各类图书,自然会引用到刘先生一些有关宋代文学的研究成果,内心时常感到愧疚不已。总想当面再次聆听他的教诲,又怕打扰先生晚年的清修生活。先生驾鹤,令人痛心。感恩之情,时时萦怀。

想到李清照在《摊破浣溪沙》中的一句词,“枕上诗书闲处好”,破其意而解之,先生正是将诗书学问做到“闲处”,做到一种人生的大境界,所以他成了一位令世人景仰的宋代文学研究泰斗。

(摘编自《光明日报》2015年3月4日,有删改)

注:刘乃昌(1930-2015):山东滕县人,原中国李清照辛弃疾学会会长、山东大学教授、词学家、宋代文学研究家。先后出版《辛弃疾论丛》《苏轼选集》《苏轼文学论集》《姜夔诗词选注》《宋词三百首新编》《晁氏琴趣外篇晁叔用词校注》等专著十余部。

【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在撰写毕业论文时,虽然向刘先生的求助没能得到及时回复,但“我”内心依然充满了对先生的敬意。
B.“我”对于没能亲耳聆听过刘先生的教诲而深感遗憾,因此后来多次找寻机会走近先生,也曾写信向他请教过有关学术问题。
C.“我”在撰写有关李清照的文章时感到难以下笔,只好借助刘先生的研究文章,这一细节表现了“我”对先生研究成果的高度信赖。
D.在作者看来,刘先生将诗书学问做到了“闲处”,成为宋代文学研究方面的泰斗,是深谙“枕上诗书闲处好”精髓的。
【小题2】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
A.文章开头引用学长的话,表现出刘先生在学生心目中的地位,为读者勾勒出一个精于学术、深受爱戴的人物轮廓,为下文做好铺垫。
B.文章多次引用李清照的词句,既看出刘先生对有着悲剧命运的旷世女神的偏爱,又表现我”对先生的深切怀念之情。
C.文章以时间为序,用“我”的耳闻目睹记叙了与刘先生的交往,对先生虽师承大家却为人低调、不慕名利且一心钻研的一生表达了景仰之情。
D.刘乃昌是宋代文学研究家,他出版的十余部学术专著涉及宋代文学的各个层次和方面,其研究面广,研究程度深,成果卓著。
【小题3】刘乃昌先生有哪些人格魅力?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理解。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杨绛的美丽人生

黄薇

2012年的7月17日,是杨绛先生的101岁生日。2016年5月25日,杨绛先生逝世,享年105岁。

1932年初,东吴大学因学潮停课,21岁的杨绛与朋友一起北上,当时大家都考上了燕京大学,准备一起入学。但杨绛临时变卦,毅然去了清华当借读生。当年3月初,杨绛去看望老朋友孙令衔,孙也要去清华看望表兄,这位表兄不是别人,正是钱钟书。当时两人只是匆匆一见,甚至没说一句话,但当下都彼此难忘。钱钟书写信给杨绛,约在工字厅相会。一见面,他的第一句话就是:“我没有订婚。”杨绛答:“我也没有男朋友。”从此两人便开始鸿雁往来。1935年7月13日,钱钟书与杨绛在苏州庙堂巷杨府举行了结婚仪式。随后,钱钟书考取了中英庚款留学奖学金,杨绛毫不犹豫地中断清华学业,陪丈夫远赴英法游学。钱的母亲感慨这位儿媳,“笔杆摇得,锅铲握得,在家什么粗活都干,真是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入水能游,出水能跳,锺书痴人痴福。”杨绛的同乡费孝通暗恋着杨绛,钱钟书去世后,费孝通去拜访杨绛,送他下楼时,杨绛一语双关:“楼梯不好走,你以后也不要再‘知难而上’了。”

1946年初版的短篇小说集《人·兽·鬼》出版后,在自留的样书上,钱钟书为妻子写下这样无匹的情话:“赠予杨季康,绝无仅有的结合了各不相容的三者:妻子、情人、朋友。”钱钟书的小说《围城》有段名言:“围在城里的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出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被无数人时常引用,实际上就出自杨绛之手,她可谓是最懂《围城》的人。

1969年,他们被下放至干校,安排杨绛种菜,这年她已年近六十了。杨绛白天看管菜园,她利用这个时间,坐在小马扎上,用膝盖当写字台,看书或写东西,总是笑嘻嘻的。其实十年“文革”,钱杨夫妇备受折磨:杨绛最亲的小妹妹杨必被逼得心脏衰竭辞世,女婿王得一也在批斗中不堪受辱自杀。而在此期间,钱钟书仍写出了宏大精深的传世之作《管锥编》,杨绛也完成了译著讽刺小说的巅峰之作八卷本《唐吉诃德》。

八年后从干校回来,杨绛动笔写了《干校六记》,名字仿拟自沈复的《浮生六记》,记录了干校日常生活的点滴。这本书自1981年出版以来在国内外引起极大反响。胡乔木很喜欢,曾对它下了十六字考语:“怨而不怒,哀而不伤,缠绵悱恻,句句真话。”

1958年,47岁的杨绛,利用大会小会间隙,开始自学西班牙语,打算从原文翻译《唐吉诃德》。译稿历经“文革”的摧残,“被没收、丢弃在废纸堆里”,最后“九死一生”,逃过劫难。1978年4月,杨绛翻译的《唐吉诃德》出版。同年6月,西班牙国王和王后访华,她应邀参加国宴。

写于1980年的《洗澡》,是杨绛迄今为止唯一一部长篇小说。“洗澡”是建国初“三反”运动中的专有名词,指的是知识分子需要对自己思想“肮脏”面彻底“清洗”。这部18万字的小说被施蛰存誉为“半部《红楼梦》加上半部《儒林外史》”。

1994年,钱钟书住进医院,缠绵病榻,全靠杨绛一人悉心照料。不久,女儿钱媛也病中住院,与钱钟书相隔大半个北京城,当时八十多岁的杨绛来回奔波,辛苦异常。一年后,钱钟书临终,一眼未合好,杨绛附他耳边说:“你放心,有我呐!”内心之沉稳和强大,令人肃然起敬。“钱钟书逃走了,我也想逃走,但是逃到哪里去呢?我压根儿不能逃,得留在人世间,打扫现场,尽我应尽的责任。”

2003年,《我们仨》出版问世,这本书写尽了她对丈夫和女儿最深切绵长的怀念,感动了无数中国人。而时隔4年,96岁高龄的杨绛又意想不到地推出一本散文集《走到人生边上》,探讨人生的价值和灵魂的去向,被评论家称赞:“九十六岁的文字,竟具有初生婴儿的纯真和美丽。”

钱钟书留下的几麻袋天书般的手稿与中外文笔记,多达7万余页,也被杨绛接手过来,陆续整理得井井有条:2003年出版了3卷《容安馆札记》,178册外文笔记,20卷的《钱钟书手稿集·中文笔记》也于2011年面世!

杨绛有篇散文名为《隐身衣》,文中直抒她和钱钟书最想要的“仙家法宝”莫过于“隐身衣”,隐于世事喧哗之外,陶陶然专心治学。生活中的她的确几近“隐身”,低调至极,几乎婉拒一切媒体的来访。2004年《杨绛文集》出版,出版社准备大张旗鼓筹划其作品研讨会,杨绛打了个比方风趣回绝:“稿子交出去了,卖书就不是我该管的事了。我只是一滴清水,不是肥皂水,不能吹泡泡。”

钱钟书去世后,杨绛以全家三人的名义,将高达八百多万元的稿费和版税全部捐赠给母校清华大学,设立了“好读书”奖学金。九十岁寿辰时,她专门躲进清华大学招待所住了几日“避寿”。她早就借翻译英国诗人兰德那首著名的诗,写下自己无声的心语:“我和谁都不争,和谁争我都不屑;我爱大自然,其次就是艺术;我双手烤着生命之火取暖;火萎了,我也准备走了。”

(原载《文史参考》,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全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笔杆摇得,锅铲握得,在家什么粗活都干,真是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入水能游,出水能跳。”这里正面表现了杨绛先生的才女贤妻良母的特性。
B.这篇人物传记语言朴实,契合了传主杨绛先生的高贵精神。
C.杨绛先生以小说《洗澡》、散文《干校六记》等奠定了她在中国当代文学史上的卓越地位。
D.杨绛先生和谁都不争,和谁都不屑,表现了她的淡泊名利,与世无争的高贵品质。
【小题2】钱钟书先生去世后,杨绛说“得留在人世间,打扫现场”。杨绛先生是如何“打扫现场”的?
【小题3】杨绛先生说:“我和谁都不争。”“不争”表现在哪里?你是如何看待杨绛先生的“不争”行为?

同类题3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李叔同早年的艺术追求

1904年,24岁的李叔同参加了沪学会,沪学会里有“乐歌课”,教授西方现代乐理及西洋作曲法。李叔同天资聪颖,很短时间内便学会了作曲。他以民间的《老八板》为乐调,创作了一首乐歌《祖国歌》:“上下数千年,一脉延,文明莫与肩。纵横数万里,膏腴地,独享天然利。国是世界最古国,民是亚洲大国民。呜呼,大国民!呜呼,唯我大国民!幸生珍世界,琳琅十倍增声价。我将骑狮越昆仑,驾鹤飞渡太平洋。谁与我仗剑挥刀?呜呼,大国民!谁与我鼓吹庆升平!”《祖国歌》词曲豪迈,极富感染力,经沪学会首唱,很快唱红全国。李叔同首次展现他的音乐才能,便一举成为闻名全国的乐歌作者。

1906年9月,李叔同考入东京美术学校学习油画,期间,他还在东京音乐学校兼修音乐理论与钢琴课。他在自己创办的音乐刊物《音乐小杂志》的序言中写道:“盖琢磨道德,促社会之健全;陶冶性情,感情神之粹美。”《音乐小杂志》的扉页,是李叔同的木炭画《贝多芬像》,这是中国人绘制的第一幅贝多芬像。

李叔同居日五年,成就斐然,最广为人知的莫过于与同学曾延年一起创立中国最早的话剧社——春柳社,演出《茶花女》《黑奴吁天录》等,开中国话剧之先河。早在天津少年时代,李叔同对演戏就怀有浓厚的兴趣,读书之余,常去戏园学戏。在南洋公学读书时,他便粉墨登场,演出过京剧《黄天霸》《白水滩》等。与写作《祖国歌》几乎同时,沪学会演出新戏《文野婚姻》,剧本即出自李叔同的笔端,创作该剧时他还赋诗明志:“誓度众生成佛果,为现歌台说法身。孟旃不作吾道绝,中原滚地皆胡尘。”先他四年到日留学的鲁迅因受日俄战争幻灯画片的刺激,觉悟到医治精神上的麻木比医治身体上的病弱更为重要,于是决定弃医从文。这与李叔同欲以演戏唤醒民众、文艺救国的理想有异曲同工之处。传说春柳社演出话剧《黑奴吁天录》时,鲁迅就曾在台下观看。李叔同曾将自己在日本读过的一本《莎士比亚剧作选》送给丰子恺,上面密密麻麻布满笔记,可见其曾用功研读,对话剧早有准备。春柳社公演《茶花女》时,李叔同饰演茶花女玛格丽特。后来成为著名戏剧家的欧阳予倩,当时还是台下的一名学生观众。他回忆道:“这一回的演出,可说是中国人演话剧最初的一次。我当时所受的刺激最深……我就入了春柳社。”

回国后,李叔同担任上海《太平洋报》的编辑,负责画报副刊。李叔同开设了“西洋画法”专栏,以连载的形式介绍石膏写生、木炭、油画等技法。著名画家吕凤子先生推李叔同为中国传统绘画改良运动第一人,称“李先生应是民国以来第一位正式把西洋绘画思想引介于我国,进而启发了我国传统绘画需改良的思潮,而后的刘海粟、徐悲鸿等在实质上都接受了李先生的影响,进而成为中国传统绘画改良运动的推行者”。对于此论,刘、徐二人都是认可的。

任教浙江省立第一师范学校期间,李叔同教学成就斐然,著名画家丰子恺、著名音乐家刘质平等都是李叔同这个时期的弟子。李叔同在浙一师六年,继续开文艺风气之先:最早撰写欧洲文学史。他在浙一师创办《白阳》杂志,以此为阵地广泛介绍西洋文学艺术,其中的《近世欧洲文学之概观》一文是中国人撰写的最早的一部欧洲文学史;最早倡导木刻艺术,李叔同和夏丏尊发起成立漫画会和乐石社,指导学生研习木刻和金石技法,并印制中国最早的现代木刻版画集——《木刻画集》,李叔同因此被称为中国木刻艺术的先驱;创作中国第一首分声部合唱歌曲——《春游》。“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壶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这首曲调源于美国歌曲《梦见家和母亲》,由李叔同填词的《送别》,多次成为电影的主题歌或插曲,流传甚广。

(选自瓦当《慈悲旅人:李叔同传》,有删改)

相关链接:①李叔同(1880-1942),中国戏剧家、艺术教育家、文学家、书画家。浙江平湖人,生于天津。出身于清进士、盐商家庭。擅长书画篆刻,工诗词。作有歌曲《春游》《早秋》等,并采用外国歌曲配制新词作为学堂乐歌教材,如《送别》《西湖》等。1918年在杭州虎跑寺出家,法名演音,号弘一,后专研戒律。

(选自《辞海》第六版,有删改)

②任杭教职六年,兼任南京高师顾问者二年,及门数千,遍及江浙,英才蔚出,私心大慰。弘扬文艺之事,至此已可作一结束。

(选自出家后李叔同写给侄子李圣章的信,有删改)

【小题1】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李叔同自己填词创作了《祖国歌》,抒发了作为中国人的自豪感,也表达了对祖国的现实与未来的忧虑,李叔同凭这首歌曲闻名全国。
B.李叔同能够在话剧艺术方面开中国话剧的先河并产生较大影响,与他年少时对演戏的浓厚兴趣有关,更与他用功研读名家剧作密不可分。
C.在中国传统绘画改良运动中,李叔同贡献巨大,后来成为中国传统绘画改良运动的推行者的刘海粟、徐悲鸿等人也受到过他的影响。
D.《送别》的歌词,清新淡雅,情真意挚,凄美柔婉。歌词造句长短参差,句式充满变化。李叔同借用西方的曲调,写出了极具中国风格的歌曲。
【小题2】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正确的一项是(    )
A.留学日本期间,李叔同与曾延年共同创立了中国最早的话剧社,并演出了《黑奴吁天录》《茶花女》《白水滩》等剧作,产生了较大影响。
B.据传李叔同在创作《文野婚姻》时曾赋诗一首,从这首诗中可以看出,李叔同在年轻的时候就有以演戏唤醒民众、用文艺救国的理想。
C.为了改变中国人的精神,鲁迅弃医从文并赴日留学研究艺术,李叔同曾与他共同探讨话剧艺术,传言鲁迅也曾观看过李叔同的表演。
D.李叔同在浙一师任教六年,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不仅培养了丰子恺、刘质平等艺术大师,还撰写了欧洲文学史,最早将欧洲文学思想引进中国。
【小题3】李叔同对中国艺术的贡献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怀李叔同先生

丰子恺

距今二十九年前,我十七岁的时候,最初在杭州的浙江省立第一师范学校里见到李叔同先生,他是我们的音乐教师,即后来的弘一法师。李先生一生的最大特点是“认真”。他对于一件事,不做则已,要做就非做得彻底不可。

他出身于富裕之家,他堕地后就遭父丧,又逢家庭之变,青年时就陪了他的生母南迁上海。当时上海文坛有著名的沪学会,李先生应沪学会征文,名字屡列第一。当时在上海的他:丝绒碗帽,正中缀一方白玉,曲襟背心,花缎袍子,后面挂着胖辫子,底下缎带扎脚管,双梁厚底鞋子,头抬得很高,英俊之气,流露于眉目间。真是当时上海一等的翩翩公子。这是最初表示他的特性:凡事认真。他立意要做翩翩公子,就彻底地做一个翩翩公子。

后来他到日本。他赴日本留学的时候,作一首《金缕曲》,词曰:“披发佯狂走。莽中原,暮鸦啼彻,几株衰柳。破碎河山谁收拾?零落西风依旧。便惹得离人消瘦。……长夜西风眠不得,度群生那惜心肝剖。是祖国,忍辜负?”读这首词,可想见他当时豪气满胸,爱国热情炽盛。在日本时,看见明治维新的文化,就渴慕西洋文明。他立刻放弃了翩翩公子的态度,改做一个留学生。他对于西洋艺术全面进攻,绘画、音乐、文学、戏剧都研究。后来他在日本创办春柳剧社,并演当时西洋著名的悲剧《茶花女》。他自己把腰束小,扮作茶花女,粉墨登场。卷发,白的上衣,白的长裙拖着地面,腰身小到一把,两手举起托着后头,头向右歪侧,眉峰紧蹙,眼波斜睇,正是茶花女自伤命薄的神情。后来,我见过李先生在日本时的照片:高帽子、硬领、硬袖、燕尾服、史的克、尖头皮鞋,加之长身、高鼻,没有脚的眼镜夹在鼻梁上,竟活象一个西洋人。由此可以想见,当时他是地地道道的一个留学生。这是第二次表示他的特性:凡事认真。学一样,像一样。

他回国后,在上海太平洋报社当编辑。不久,就被南京高等师范请去教图画、音乐。后来又应杭州师范之聘,同时兼任两个学校的课,我就是杭州师范的学生。这时候,李先生已由留学生变为“教师”。这一变,变得真彻底:漂亮的洋装不穿了,却换上灰色粗布袍子、黑布马褂、布底鞋子。金丝边眼镜也换了黑的钢丝边眼镜。他是一个修养很深的美术家,所以对于仪表很讲究。他穿布衣,全无穷相,而另具一种朴素的美。“淡妆浓抹总相宜”,这诗句原是描写西子的,但拿来形容我们的李先生的仪表,也很适用。他一时代的服装,表出着一时代的思想与生活。各时代的思想与生活判然不同,各时代的服装也判然不同。这是第三次表示他的特性:认真。

我读二年级时,图画归李先生教。他本来常读性理的书,后来忽然信了道教,案头常常放着道藏。但他学道的时候很短。不久他就学佛。李先生告诉我,他不久要出家为僧。我愕然不知所对。过了几天,他果然辞职,到了虎跑寺。我们再去望他时,他已光着头皮,穿着僧衣,俨然一位清癯的法师了。法师的僧腊(出家时间)二十四年。这二十四年中,他一贯到底,而且修行功夫愈进愈深。他的生活非常认真。举一例说:有一次我寄一卷宣纸去,请弘一法师写佛号。宣纸多了些,他就来信问我,余多的宣纸如何处置?有一次他到我家。我请他藤椅子里坐。他把藤椅子轻轻摇动,然后慢慢地坐下去。起先我不敢问。后来看他每次都如此,我就启问。法师回答我说:“这椅子里头,两根藤之间,也许有小虫伏着。突然坐下去,要把它们压死,所以先摇动一下,慢慢地坐下去,好让它们走避。”读者听到这话,也许要笑。但这正是做人极度认真的表示。

现在弘一法师在福建泉州圆寂了。我和李先生在世间的师弟尘缘已经结束,然而他的遗训——认真——永远铭刻在我心头。

1943年4月作于四川客寓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李叔同先生是作者的老师。他出身于富裕之家,青年时颇有才气,应沪学会征文,名字屡列第一。他英俊潇洒,颇有风度,是当时上海一等的花花公子。
B.李叔同先生满怀爱国热情,奔赴日本留学,他全面钻研西洋艺术,绘画、音乐、文学、戏剧都研究;介绍西洋文明,亲自主演西洋著名的悲剧《茶花女》,目的是学成以后报效祖国。
C.李叔同先生回国后,身份变了,装束也变了;这一变,变得真彻底:漂亮的洋装不穿了,却换上灰色粗布袍子、黑布马褂、布底鞋子。这一变,表明他与西方思想的彻底决裂,与西方帝国主义的彻底决裂,显示了坚定的爱国意志。
D.李叔同先生的特性就是“认真”,即使在出家为僧之后,依然非常认真,如“宣纸多了些,他就来信问我,余多的宣纸如何处置?”就是很好的证明。
E.作者对李叔同先生非常熟悉,选材得心应手,全文思路贯通。通过几次外貌描写,表现了人物的内在精神。但是,结尾说“我和李先生在世间的师弟尘缘已经结束”,表明作者对李叔同的出家非常失望,无比痛心。
2.文中说:“他当时豪气满胸,爱国热情炽盛。”,表现在哪些方面,请结合文本加以概括说明。
3.李叔同人物性格的突出特征是什么?文章分哪几个阶段论述的?
4.李叔同早年曾是热血的爱国青年,后来却出家为僧。对李先生出家的选择,请发表你的看法。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说说朱生豪的翻译
苏福忠
朱生豪翻译的《莎士比亚戏剧集》在中国近代英译汉的历史上,堪称划时代的翻译文献。
说是运气也好,巧合也罢,重大的文学事件往往令人难以捉摸却必然会发生。朱生豪在他血气方刚时选择了莎士比亚,是莎翁的运气,是中国读者的福气。朱生豪在世界书局出版的他的大译《莎士比亚全集》“译者自序”里说:“历观坊间各译本,失之于粗疏草率者尚少,失之于拘泥生硬者实繁有徒。拘泥字句之结果,不仅原作神味,荡焉无存,甚且艰深晦涩,有若天书,令人不能卒读,此则译者之过,莎翁不能任其咎者也。”这番话有两层意思:其一,这是他调动了全部智慧与心血尝试翻译诗体莎剧后的严肃结论;其二,当时中英某些机构内定了包括徐志摩、梁实秋等人来翻译莎剧,这种行为恐怕深深刺激了默默无闻的朱生豪。以自己短暂的人生体验,尽可能贴近真实地理解并翻译成另一种美丽的文字,只能说是朱生豪的悟性,或者就是他与莎翁的一种默契。
朱生豪英年早逝是不幸的。但从人生能有几多运道的角度看,他可算应运而生——应中国汉语发展的运道。中国白话文堂而皇之进入文学,始于五四新文化运动。生于一九一二年的朱生豪赶上汉语白话文从不成熟走向成熟的整个过程。他的家庭出身让他打下了扎实的古文功底,新文化运动又使他的白话文得到充分的发展。他写过诗,写过杂文,对白话文的使用远远高出一般人。这些都为他的翻译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目前不少人把莎剧当作典雅的译事来做,把莎士比亚的语言当作优美的文体,以为只有用诗体译才能接近莎士比亚,这显然是一种片面的看法。而朱生豪并没有这样做。莎士比亚的戏剧写作用了近三万个单词的词汇量(一般作家充其量五六千),而且为了更富于表达力,他独创了一种属于自己的英语表达形式。面对这样一位富有创造精神的莎士比亚,任何所谓亦步亦趋的翻译,都会让他的剧作大打折扣。莎士比亚一生都在寻求突破,有些剧本全用散文体写作(如《温莎的风流娘儿们》),而有的剧本几乎全用无韵诗写就(如《裘力斯·恺撒》),而有的剧本段落又会使用古老的经典韵律诗,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再用一个什么刻板的尺寸来翻译他的作品,因为这是违反莎士比亚精神的。
许多赞赏朱译莎剧的人都认为他的译文典雅优美,才气横溢,而我在研读他的译文时却每每被他译文的口语化程度深深折服。显然,朱生豪在探寻一种最大程度上翻译出莎剧的汉语文体。中国的戏剧是唱,而外国戏剧是说。既然是说,那就万万不可脱离口语。因此,他译出了汉语版莎剧的风格,那便是口语化的文体。这是一种很了不起的文体,剧中角色不管身份如何,都能让他们声如其人;人物在喜怒哀乐的情绪支配下说出的十分极端的话,同样能表达得淋漓尽致。我至今想象不出那是五十多年前的译文。要知道,能够熟练地富于创造性地驾驭口语,是运用语言的最高境界。朱译莎剧在解放后没有被淘汰,在很大程度上是顺应了白话文更加大众化(即口语化)的趋势。
每读朱译莎剧,我都会想到朱生豪与莎士比亚的因缘“实在不浅”。他能把莎剧翻译得通俗易懂而文采四溢,实在是因为他完全理解、吃透并消化了莎剧的缘故。我认为朱译本主要成就有以下几点特别之处:朱生豪提炼出来的口语化译文,是其最大特色,也与莎剧的文字风格最合拍,剧中各类人物的语言都能体现出他们的身份;朱译本中大量的诗体译文,十分珍贵,是译者用改革的旧体诗翻译莎剧中的散文诗的可贵尝试;译本对剧中部分人物用有含义的汉语名字,例如“试金石”、“快嘴桂嫂”等等,颇具文学味道;据我对其他译本的粗略统计,较之所有别的译本,朱译莎剧的词汇量是最大的,这与莎剧中独一无二的大词汇量十分吻合。最重要的是,他告诉后来者如何翻译莎士比亚的作品。
尽管到目前为止出了几种不同的莎剧版本,但是仍然没有任何一种译本超过朱生豪的译本,这是不争的事实。至于理由,前面已经谈到很多,而我始终看重的另一个原因是:朱生豪在翻译莎士比亚戏剧的时候,消耗的是他二十二岁到三十二岁这段充满才情、诗意、热情、血气方刚而义无反顾的精华年龄!这是任何译家也比不了的。
(相关链接)
①余译此书之宗旨,第一在求于最大可能之范围内,保持原作之神韵;必不得已而求其次,亦必以明白晓畅之字句,忠实传达原文之意趣;而于逐字逐句对照式之硬译,则未敢赞同。凡遇原文中与中国语法不合之处,往往再试咀嚼,不惜全部更易原文之结构,务使作者之命意豁然呈露,不为晦涩之字句所掩蔽。每译一段,必先自拟为读者,查阅译文中有无暧昧不明之处。又必自拟为舞台上之演员,审辨语调之是否顺口,音节之是否调和。一字一句之未惬,往往苦思累日。
(朱生豪《莎士比亚全集·译者自序》)
②“在学校时代,笃爱诗歌,对于新旧体,都有相当的成就,清丽,自然,别具作风。”“他在高中时期,就已经读过不少英国诸大诗人的作品,感到莫大的兴趣,所以他与他们的因缘,实在不浅。”
(朱生豪夫人宋如清《莎士比亚全集·译者介绍》)
【小题1】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
A.朱生豪的翻译倾注了自己精华年龄阶段的才情、诗意、热情、血气方刚和义无反顾,其翻译没有违背莎士比亚精神。
B.朱生豪笃爱诗歌,古文功底扎实,白话文使用高出常人,其创造性的口语化翻译,达到了运用语言的最高境界。
C.对翻译尤其是对莎剧的翻译,朱生豪有自己高于其他翻译家的见解,凭着悟性与默契,他尽可能贴近真实地理解并翻译莎剧。
D.朱译莎剧典雅优美,才气横溢,译出了汉语版莎剧的风格,其原因是朱生豪把莎士比亚的语言当作优美的文体翻译。
【小题2】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朱生豪翻译《莎士比亚戏剧集》,是莎翁的运气,中国读者的福气,也是令人难以捉摸却必然会发生重大的文学事件。
B.自身有扎实的古文功底,又赶上中国白话文从不成熟走向成熟的全过程,朱生豪翻译莎剧可以说是应运而生。
C.莎士比亚富有创新精神,一生都在寻求突破,而深谙莎翁精神的朱生豪没有刻板地把莎剧当作典雅的译事来做。
D.朱生豪探寻出了一种最大程度上翻译出莎剧的汉语口语化文体,所以解放后他的译本因顺应口语化趋势而没有被淘汰。
E. 朱生豪莎剧译本的最大特色是提炼出来的与莎剧的文字风格最合拍的口语化译文,以及剧中体现人物身份的语言。
【小题3】文中说:“最重要的是,他告诉后来者如何翻译莎士比亚的作品。”请结合材料,具体分析朱生豪究竟告诉了“后来者”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