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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一钵了却谁的浮生
闫荣霞
李叔同“二十文章惊海内”,会做诗、会填词、会书法、会作画、会篆刻,又会音乐、会演戏……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是他不会的?
鲁迅、郭沫若也以得他一幅字为无上荣耀。他作的《送别》,“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我毕业的时候还在唱;这样的歌就是诗了,他的诗又怎能不好:“梨花淡白菜花黄,柳花委地芥花香。莺啼陌上人归去,花外疏钟送夕阳。”连他给友人夏丏尊的画随便题两句话,都好得不行的:“屋老。一树梅花小。住个诗人,添个新诗料。爱清闲,爱天然;城外西湖,湖上有青山。”(《为题小梅花屋图》)
可是一入佛门,以前种种,譬如昨日死,今后种种,譬如今日生,就完全置之度外了。叶圣陶谈弘一晚年书法:“就全幅看,好比一位温良谦恭的君子,不亢不卑,和颜悦色,在那里从容论道。……毫不矜才使气,功夫在笔墨之外,所以越看越有味。”就像一道虹敛去七彩,白气藏身天地间,非为字变,实则人变。当了和尚,字也有了一颗为僧为佛的心,自然是“刊落锋颖,一味恬静”。
就如他这个人。初始华丽,剃须裹腰在舞台上扮茶花女,如今却是面容清癯,眉目疏淡,一个过午不食、行脚度世的老和尚。就像烟花“啪”地炸开,整个天地都为之增了色彩。眼看着亮了,更亮了,大了,更大了,圆了,又更圆,然后暗了,又更暗……整个人生就这样由绚丽归于平淡。
环顾当年,人们对大才子李叔同出家动机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大师的弟子、著名美术家丰子恺则提出独到的见解,他说:“我以为人的生活可以分作三层:一是物质生活,二是精神生活,三是灵魂生活。物质生活就是衣食。精神生活就是学术文艺。灵魂生活就是宗教。‘人生’就是这样一个三层楼。而弘一法师,就是一层一层走上去的。”丰子恺的“人生三层楼”的说法,切合实际,振聋发聩,一扫世俗们对李叔同出家因由的所有推测之说。
庄子讲天地有大道,却是一定要做到“无己”,成为“至人”,才能得之。世事不再关注,生死不再思虑,贫富得失不是挂在心尖上的事,形如槁木,心如死灰,游于宇内。
可是,要想得到大道的快乐,却要能熬得过刳骨剔肉的痛苦。剃度后,与他有过刻骨爱恋的日籍夫人伤心欲绝地携了幼子千里迢迢赶到灵隐寺,他铁石心肠,竟然连庙门都没有让他们进,妻子无奈离去,只是对着关闭的大门悲伤地责问道:“慈悲对世人,为何独伤我?”
他用刳骨剔肉的痛苦,置换了真正的自由。一切他都舍得,只为追求心中那一点萤火。
我们对于追求自由的人一向是敬仰的。自身是燕雀,怎不羡鸿鹄?林语堂说:“他曾经属于我们的时代,却终于抛弃了这个时代,跳到红尘之外去了。”张爱玲说:“不要认为我是个高傲的人,我从来不是的——至少,在弘一法师寺院围墙的外面,我是如此的谦卑。”
赵朴初评他是:“无尽奇珍供世眼,一轮圆月耀天心。”其实他才不要当什么奇珍和明月,他不过是为了自己的心罢了。所以他出家也不是为当律宗第十一代世祖,更不为能和虚云、太虚、印光并称“民国四大高僧”。弃家毁业不为此,大彻大悟不消说。那些虚名,他是不要的。真实的他,63个流年,在俗39年,在佛24年,恪遵戒律,清苦自守,传经授禅,普度众生,却自号“二一老人”:一事无成人渐老,一钱不值何消说。
1942年10月13日,弘一写下“悲欣交集”四字。三天后,沐浴更衣,安详圆寂。“问余何适,廓而忘言,华枝春满,天心月圆。”一钵了却他的浮生,他的粗钵里盛满自由。
注:在中国近百年文化发展史中,弘一大师李叔同是学术界公认的通才和奇才,作为中国新文化运动的先驱者,他最早将西方油画、钢琴、话剧等引入国内,且以擅书法、工诗词、通丹青、达音律、精金石、善演艺而驰名于世。在他艺术发展如日中天时,他毅然摒弃了世俗,中年出家后成为南山律宗一代祖师,被誉为“民国四大高僧”。
【小题1】下面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E.全文不仅在写李叔同的才华——天才般的才华,更在写他坚定舍弃,对真正自由的追求。在当今物质至上、利益为先的商品时代,李叔同的这种追求,是照鉴我们灵魂的一面镜子。
A.“一钵了却谁的浮生”这个题目新颖别致,一方面与李叔同的身份、性格紧密相连,另一方面也有引人入胜、发人深思的作用。
B.作者将弘一人生的转变比作烟花,生动形象地写出了他前半生的绚丽与后半生的平淡,以二者强烈的对比,表达了作者对其人生轨迹转变的深深的忧伤。
C.“在弘一法师寺院围墙的外面,我是如此的谦卑”一句,以高傲的张爱玲的谦卑,体现出了李叔同的大家风范。
D.弘一在写下“悲欣交集“四字后圆寂,表明他认为自己的人生既有喜的一面,也有悲的一面,是留有遗憾的,对自己的抉择隐隐流露出悔意。
【小题2】文章中有一句话,“要想得到大道的快乐,却要能熬得过刳骨剔肉的痛苦。”作者认为,“快乐”和“痛苦”分别指什么?二者之间的关系是什么?(6分)
【小题3】作者在文中直接引用了李叔同作的《送别》和他的诗,又大量地引用了名家的言论,请简要分析这些引用的作用。(6分)
【小题4】李叔同“二十文章惊海内”,可谓是传奇般的天才,在艺术事业如日中天之时毅然毁家弃业,皈依佛门,以一钵了却浮生。你如何理解他的人生抉择?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8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5-08-24 09:4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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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实用类文本阅读(25分)
倾听李叔同
哪怕是像温源宁那样的高手,让他来为李叔同白描一帧小像,恐怕也难下笔。
他是全能的才子。诗、书、画、印、乐、剧,他全包了。他又是感化力特强的艺术教育家。在人生的半途中,忽然来了个突变:脱下青衫披上缁衣,做了个苦行头陀。崇仰者看他头上显出圆光,是位活菩萨,不觉便五体投地!
圆光太虚幻,还是声音真实。李叔同的人生充满了不同凡响的声音。
这位乱世真人不过六十三年的一生中,前二十五年他可谓阅尽繁华,是浊世中的翩翩佳公子。清朝末年,他的故乡天津有位名妓杨翠喜。李叔同赠过她艳词一阕,其中有“痴魂消一捻,愿化穿花蝶”之句。此后,他奉母携眷移居上海,又同海上名花李苹香过从甚密。他赠李的诗中有云:“春归花落渺难寻。”
丰子恺说,他的恩师是第一个将西方古典音乐介绍到中国的人。那主要指的是他东渡扶桑“向西方艺术全面进攻”以后的贡献。但从下面这段“史中声”来看,他早就在弹钢琴了。
1905年,他的生母在上海病故。他扶柩返回天津老家为母开吊出殡。这场丧事极不平常,不但打破“外丧不进门”的老规矩,把灵柩抬进了老宅大门,而且是按西式做法办理的。除了致悼词(而非老式的孝子跪地念祭文),全家穿黑衣(老式该穿白衣)送葬以外,最引人注目的是,李叔同亲自奏钢琴,唱悼歌。
可以想见,在当时那琴声、歌声必定是惊世骇俗的。李叔同的生母是旧家庭中地位低微的小妾,李曾不止一次对人提起“生母很苦”,直到出家多年后他一想到母亲还有余哀。有一次听讲《地藏经》,他竟涕泗滂沱,难以自已。当年感怀母亲的身世,因而他采取了那样不寻常的行动,那场面,那乐声必定是悲壮的。
对于我们信奉无神论的凡人来说,李叔同是一位与历史(特别是中国音乐史)同在的音乐人。
他留下的作品中,完全是他原创的作品寥寥可数。绝大多数是他选曲配词的。奇妙的是,在这些选曲填词的歌曲中却有绝妙之作。有缘、有幸从其中找到了共鸣的爱好者会发现,它们也许比他的原创之作更加珍奇。
1906年发表的《隋堤柳》,连他的一位门人也曾误认为是他的原创。其实,是洋曲调与李叔同所撰词的巧妙的嫁接。试取其曲调单独唱奏,洋味颇浓。再看他自撰之词:“甚西风吹醒隋堤新柳,江山非旧,只见景依稀凄凉时候……杜鹃啼血哭神州,海棠有泪伤秋瘦……”当然是文情并茂的一篇长短句,那风韵是传统的。但是,合而歌之,却声词契合,流美异常。更叫人叹赏的是,中国味消融了原曲中的洋味,似乎它本就是词作者的自度曲!
《涉江》又是一例。歌词取自汉代乐府《古诗十九首》:“涉江采芙蓉,兰泽多芳草。采之欲遗谁,所思在远道。还顾望旧乡,长路漫浩浩。同心而离居,忧伤以终老。” 今天的人们诵读此诗,仍可享受那两千年前的古朴风味。但如要用今天的音乐语言来表达诗中情味,恐怕就不那么容易了。1940年我从丰子恺编的《中文名歌五十曲》中认识了《涉江》,觉得那音乐不但符合而且强化了自己对这首诗的感受,尝到了一种古味的忧伤。好多年以后才知道是他妙选了一支英国民歌的曲调来配《涉江》,竟把那中西、古今的鸿沟填平了。
他出家后,夫人到西湖寻访,走了几处寺庙才找到,在店里吃了一顿相对无言的素饭,他便告别归寺。妻、友送他下了小船。船开行了,他没有回一下头。直到船与人埋入水云深处,他依然不反顾。夫人痛哭而归。
这是他老友黄炎培回忆亲眼所见所述。遥想那颇似《红楼梦》末回的一景,《送别》的歌声变得绝顶凄凉了!音乐是表情、传情的艺术。既然要斩断情缘,忘情,绝情,也就没有了音乐。于是我们多了一位得道的高僧,少了一位大音乐家!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李叔同是一个全能的才子,他在诗、书、画、印、乐、剧各方面都有所成就,但是他却转入佛门,做了个苦行头陀。
B.“圆光太虚幻,还是声音真实”中的“声音”指的是李叔同出家前发出的“声音”,这句话表明作者对李叔同出家持否定态度。
C.之所以说李叔同为母亲办丧事“惊世骇俗”,是因为他的生母是旧家庭中身分低微的小妾,而他却打破老规矩,把灵柩抬进了老宅大门。
D.李叔同是一位与历史同在的音乐人,他的音乐作品中选曲配词的占了多数,而且质量很高,但他的原创之作却很少有佳作。
E.“直到船与人埋入水云深处,他依然不反顾”,既写出了分离场面的凄凉,也写出了李叔同斩断尘世情缘的决绝。
(2)结合文本回答:文中画线部分有什么作用?(6分)
(3)李叔同是个全能才子,请结合文简要概括他在音乐上的才能。(6分)
(4)李叔同在音乐方面取得了很多成绩,但他却“斩断情缘,忘情,绝情”,“脱下青衫
披上缁衣裳,做了个苦行头陀”。请你谈谈对于李叔同此举的看法。(8分)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小题。
语言学家周有光迎110大寿  主导建立汉语拼音系统
周有光,原名周耀平,1906年1月I3日生于江苏常州。周家祖籍宜兴,曾祖父做官兼营实业,在常州开办称纺、织布厂等业。道光年间太平军起,曾祖父誓死守城,后因常州失守,投水自尽,周家的万贯家产化作乌有。
十岁时,周有光随全家迁居苏州,进入当时初始吳办的新式学堂读书。丨923年,周有光中学毕业,尽管成绩优异,但其时已家道中落,本只能选择免交学费的师范学校,但无意中考上了上海圣约翰大学,后得亲友资助,为周有光凑齐了200元学费,遂入学。
大学毕业,本来研究经济已经有所成就,他却被指定研究语言;周有光从小接受的是 “传统”教育,却研究了大半生“现代”的知识。面对这样的“错位”人生,他却很坦然人生很难按照你的计划进行,因为历史的浪潮把你的计划几乎都打破了。”
1933年4月30日,周有光与张允和结婚。在随后妁近70年中,两人一直相濡以沫。
周有光在其《百岁口述》中,也曾谈起两人长达八年的恋爱过程。他说,与夫人是“慢慢地、慢慢地自然发展,不是像现在‘冲击式’的恋爱,我们是‘流水式’的恋爱,不是大风大浪的恋爱”。
晚年,周有光和夫人张允和合著了散文集《多情人不老》。所谓合著,其实是各写各的,书的正反面互为封面,张允和的文章横排,书页向左翻;周有光的文章坚排,书页向右翻。
早在1920年,周有光就参加过上海的拉丁化新文字运动,改革运动当时受到苏联支持。1955年10月,时任复旦大学经济学教授的周有光到北京参加全国文宇会议,为期一个月的会议结束后,组织上通知他到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工作。
在50岁的时候,周有光扔下经济学,半路出家一头扎进语言学中。他回忆起当时的情景时曾称,“这真是一件出手意料的事”。改行之后的周有光到北京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参加拟定拼音方案的工作,该方案于1958年正式公布。而这段“改行”的经历用他自己的话说是“既来之,则安之”。
1979年4月,国际标准化组织在华沙召开文献技术会议。周有光在会上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言,提议采用“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拼写汉语的国际标准,1982年国际标准化组织通过国际投票,认定汉语拼音方案为拼写汉语的国际标准(ISO7098)。
当时关于汉语的拼音方案多得不得了,法国有法国的方案,英国有英国的方桌,西班牙也有自己的方案。周有光说(当时)一个鲁迅写成20种写法,应该统一成一个。而我们的汉语拼音方案最好。这个问题对他们(其他国家)来说并不简单。我就要告诉他们为什么这个方案最好。
经过长达三年的讨论,1982年,国际投票通过了汉语拼音方案为拼写汉语的国际标准。回来以后,周有光又开始研究以词语为单位的拼音正词法,形成了《汉语拼音正词法则》。
周有光曾有“周百科”的外号,拜其连襟沈从文所踢。19S0年开始,他成为翻译《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的中美联合编审委员会和颜问委员会中方三委员之一,另两位委员是刘尊棋和钱伟长。“周百科”的外号也算是“名至实归”。谈到当年翻译《百科全书》的细节时,周有光称,“我们翻译《不列颠百科全书》,不过由于当时国内购买力很差,就压缩成10本,称为《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此后,周有光又曾拉任中国大百科全书社科部分总编委。
80岁时,周有光决定让生命重新开始。他把80岁当作0岁,由此递加计算年龄。92岁那年,收到一份贺卡,上面写着:祝贺12岁的老爷爷新春快乐!至今提起,老先生还乐不可支。1989年,周有光离休,继续在家中研究和著述。
“开阔的世界眼光和深邃的历史眼光”,这是后学者对周有光的评价。当世界各地出现了“汉语热”时,一些人推断21世纪将是汉语的世纪,周有光保持了相当的冷静:“汉语的国际地位,应当作恰如其分的正确估计。汉语的国际性最弱,这是很多中国人不愿意承认的,但是,不承认并不能改变事实。要想改变事实,只有改变汉语本身,提高汉语的规范化水平。”
如今的周有光已走过了一个多世纪,但这位“世纪老人”仍然笔耕不辍。百岁过后,周有光又先后出版《百岁新稿》《朝闻道集》等数部新作。
2015年,周有光迎来了110岁大寿。在旁人眼中,老人依然在“与时俱进”。文化批评家解玺璋在接受采访时称赞周老“心态很好”。他表示,老人虽然处于高龄但却天天上网,喜欢接触电脑,对外面的事情了解得很清楚,也有自己的看法。
【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吴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周家祖上曾有万贯家财,后伴随太平单攻陷常州,曾祖父投水自尽而化为乌有。到周有光十岁时,时局动荡,家道中瘩,为了生计全家迁往苏州。
B.在周有光和张允和近70年的共同生活中,没有经历过大风大浪,一直相濡以沫。晚年合著文集《多情人不老》,先写各自的,然后编辑成册,互为补充,配合默契。
C.在参加完全国文字会议后,周有龙被安排到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工作。在此之前,他从事的是经济学研究,对文字改革所知甚少,但这不能阻碍他在语言学上前进的步伐和取得的成绩。
D.原先汉语拼音方案在国际上没有统一的标准,导致同一个词出现了多种写法。经过漫长的讨论,汉语拼音方案到1982年才成为拼写汉语的国际标准。
E. 周有光之所以被沈从文起外号为“周百科”,这与他参与翻译《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有着重要的关系。“外号”中实则饱含着对周有光的褒扬之情。
【小题2】作为语言学家,周有光在汉语拼音方面做了哪些工作?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小题3】作为一篇人物传记,本文在写法上有什么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4】作为在我国现代汉语领域的知名语言学家,周有光身上有着独特的人格魅力,它有哪些具体体现?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布依族民居
布依族在历史上发展了自己独具特色的传统民居建筑文化,发展至今已经形成成熟的木或木石结构两种形制,其中黔南、黔西南、黔西地区的布依族山区仍然以传统的木制干栏为主,而黔中地区的布依族则以石制干栏为盛行。
布依族源于我国先秦时期的百越人。考古学家们在原百越民族的发祥地和分布地,陆续发现了最早 7000 多年以前古越人的一些建筑遗址和铸型,说明了干栏式建筑是古越人典型的居住形式。
布依族的干栏式民居建筑是我国最早的民居形式之一,它与庭院式、穴居式、蒙古包式等建筑类型有很大区别。其房屋顶一般为悬山式,还有少量的歇山顶和重檐,由于对汉文化的借鉴,也有少量硬山式的屋顶、外围加上高高的马头墙护体防火防风。
就布依族村寨的布局结构而言,布依族村寨依山傍水,依山势而建,面临从深远的山谷迂山越坎而来的河流小溪。布依族人聚族而居,族是由若干个有相近或相连血缘的房族构成的;房族又是由若干个有血缘关系的家庭构成的;大体上一个房族居住在一个共同的地段内,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功能单位。
布依族传统民居中的室内呈“H”型布局,这正是受儒家文化敬天法祖治世观念影响的体现。中心为中厅也称堂屋或明堂,普通百姓的一切祭典及重要活动都可以在中厅完成,例如婚丧嫁娶、祝寿贺宴等。中厅一般是正南坐向,即古文献所讲的“感天地,正四方”。
无论是传统的木架结构还是石板结构,通常情况下分上、中、下三层。由于布依族是田间劳作的农耕民族,所以其居住空间也与他们的自给自足的农业生产紧密结合,与其思想信仰、生活习俗密切相关。
中层是房屋的主体,里面包含有火塘、伙房、中厅(堂屋)、卧房。火塘是布依族的主要生活场所,根据房屋的形式火塘有不同的设置,居住在平地楼的布依族,火塘一般设在一楼,但对于大部分的布依族而言,火塘都设置在二楼堂屋靠里侧一间,在室中间挖小坑,四周垒石条或砖,火塘内铺草木灰,中间—般置放三角铁架,用于安放烧饭煮菜的锅具。火塘正上方悬挂—长方形吊炕或吊钩,作为熏制和烘烤食品之用。
伙房即厨房,是布依族从火塘生活形式逐步发展过渡而来的布局形式,伙房里垒有灶台,放有碗柜,布依族做饭做莱的中心逐渐转移到了伙房,而火塘是冬季烤火、年节熏烘腊肉之用。堂屋是布依族整个家庭的重心,堂屋整个空间有四根大的穿枋穿构而成,这四根穿枋人们称呼为“四大落雁”。
在堂屋正中的墙面上会搭神台,用来供奉家神,他们的神台装饰得精致大方,年节或家里有什么大事都要先供奉祖先,希望取得祖先庇佑,确保家人安康,家畜兴旺。
堂屋后面设卧室,两侧各分两室。老人的卧室比较简洁,年青人的卧室布置得相对新整。室内的家具都为木质上漆,格调古色古香。最上层为房屋顶棚,用于搭建粮仓和堆放一些不常用到的农具。
(选自《百科知识》2012年第16期,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布依族民居”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布依族民居有干栏式木楼民居和石板房两种,是独具特色的传统民居建筑,是已经发展成熟的木楼、石板房民居了。
B.布依族民居中厨房布局形式从火塘逐步发展而来,布依族厨房是布依族做饭做菜的中心逐渐转移的见证。
C.布依族民居室内呈“H”型,中心为中厅也称堂屋或明堂,一般是正南坐向,即古文献所讲的“感天地,正四方”。
D.布依族民居中的干栏式民居建筑是我国最早的民居形式,与我国其他民居的建筑布局差别还是比较大的。
【小题2】下列对文章的概括,不符合文意的的一项是(   )
A.布依族源于先秦的百越人,百越人至少在 7000 年前就有类似于后来的干栏式建筑的民居,同期的考古也证明了这个观点。
B.处在不同地区的布依族的民居是不同的,这种现象与他们在聚集地收集到的建筑原材料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C.布依族民居的样式、结构特征与他们是农耕民族、农业生产是分不开的,也与他们的思想信仰、生活习俗相关。
D.布依族整个家庭的重心是堂屋,堂屋的后面一般是卧室。布依族的家具都是木制的,格调都十分古雅。
【小题3】下列对文章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
A.火塘的位置因为布依族房屋建筑的不同而不同,如平地楼的火塘一般在一楼,主要用来烧饭、煮菜、烤火、熏制腊肉。
B.布依族干栏式民居建筑通常分为上、中、下三层,并且每层的功能不同,比如最上层作为粮仓、储藏农具等。
C.布依族民居的房顶因为借鉴了汉文化的内容,所以样式除了本民族的悬山式、 歇山顶和重檐外,还有汉民族的硬山式。
D.“四大落雁”指布依族民族中堂屋的4根穿枋,它的上面供奉着家神,年节的祭祀是希望祖先保佑家人幸福。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追踪逃亡者
①气喘吁吁的逃亡者自以为已经逃过了追踪,殊不知他留下了更多的线索,因为没有比身体更会背叛我们的了。
②在这座城市里,假如有一个叫罗杰的在逃犯,所有的警察都在追捕他:是他犯下了命案,就像卡里•格兰特在《西北偏北》里那样?还是他掌握了国家机密,一如威尔•史密斯在《全民公敌》里扮演的角色?或者和《第九区》里的沙尔托•科普雷一样,是名高危病患那样?这些都无所谓。我们只知道,借助夜色的掩护,他在遍布全城的监视摄像头下消失了。成功脱逃了?当然没有!因为人们的身体总是会出卖自己的主人。首先是体温,它在红外线下是最容易被察觉的。人类与所有的热血动物一样,永远靠燃烧能量来维持身体活动,持续散发出相当于100瓦灯泡那样的辐射。再没有比使用特殊的望远镜或摄像头识别一个清晰浮现在稍冷背景前的热血两足动物更容易的事了。这种侦测手段甚至在几十公里外都是有效的。
③我们的身体也会经常留下一些气味。为了帮助维持身体的热量平衡,我们有300万到400万条汗腺。汗液包含水和盐,还有尿素和氨水。汗液本身没有什么气味,但会由于寄生在皮肤上细菌的繁殖发出令人作呕的酸味。
④汗水和成百上千个从腋下和腹股沟的特殊腺体集中散发出来的号称信息素的气味分子,可以组成每个人特殊的气味线索。它可以影响到身边数米范围内的环境,并持续几个小时之久,足以让警犬大展身手。
⑤当然,罗杰可以穿上石棉防护服来隐藏体温,喷洒廉价古龙水来掩盖自己的气味。但是不呼吸对他而言实在太困难了。尽管呼吸的声音就连本人也很难觉察,但还是可以被几十米外的监听装置捕捉到。另外,罗杰一张嘴就会在空气里呼出不同气体的混合物。其中自然包括从肺中呼出的二氧化碳,以及来自胃的丙醇和数种碳氢化合物(乙烷、2甲基戊烷、异戊二烯等)。在封闭空间中,这一混合气体能明白无误地指示有人存在。
⑥即使气味还不足以出卖罗杰,他的心脏也会改变这一切。首先,人类心脏以每分钟约70次的频率搏动,这一人类特有的节奏引发一种典型的振动,能够被一些仿地震仪原理制造的仪器在几米内探测到。
⑦另外,心脏细胞和所有的肌肉细胞一样,也有肌电活动。在医院中,医生往病人皮肤上粘贴电极测量这一活动,而更尖端的仪器现在已能对微弱的心肌电活动实施远程探测。最后,可能背叛我们的还有大脑。它由60亿至100亿个神经元组成,它们通过神经电信号进行交流,这样用于探测心电活动的仪器同样也能对此进行远程探测。但鉴于神经电信号比较弱,有效探测范围目前还不超过几厘米。或许几年后这个距离能大大增加。总之,即使在密闭的掩体内,罗杰也不太可能逃脱追踪。当然,这些探测器不仅可以用来制服暴徒,还能成为制造大团圆结局的神奇工具。想象一下其他的罗杰:这一个或许是少年帆船爱好者,不巧被巨浪卷走;那一个或许与妻子在参加野外滑雪时被雪崩掩埋;那一个或许是科学家在参加某地考察时与自己的组织失去了联系……体温或者心跳等都可能让他们得救。
【小题1】结合文意,简要分析两处画线部分的修辞手法和表达效果。(4分)
(1)因为没有比身体更会背叛我们的了。
(2)想象一下其他的罗杰:这一个或许是少年帆船爱好者,不巧被巨浪卷走;那一个或许与妻子在参加野外滑雪时被雪崩掩埋;那一个或许是科学家在参加某地考察时与自己的组织失去了联系……
【小题2】本文第一段说“更多的线索”有哪些?请结合全文简要概括。(5分)
【小题3】作为一篇科普文章,本文有哪些特色?请结合文章第二、三段简要分析。(6分)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圆舞曲之王
小约翰•施特劳斯于1825年10月25日出生在维也纳。在他5岁的时候,他的父亲老施特劳斯已经是维也纳著名的圆舞曲大师,他的作品和乐队风靡全国。小施特劳斯从小就表现出杰出的音乐天赋。6岁的时候,就在家里的钢琴上弹奏出他自己构思的圆舞曲。他表示长大后也要成为音乐家。可是想不到,音乐家的父亲却反对孩子学习音乐 。一天父亲发现小约翰把时间“浪费”在了音乐上,一气之下找来一条皮鞭,凶蛮地抽打孩子。与父亲不同的是,妈妈安娜却为孩子在音乐上的早熟而感到骄傲,她悄悄地记下了孩子的处女作,从菲薄的生活费中省出钱来请教师,指望小约翰有朝一日能超过他的父亲。
小约翰向霍夫曼教授学习对位法,向指挥家德雷施勒学习和声,他的天赋得到了极大的认可。同样,他在小提琴家安东•科尔曼那里,也得到了极高的评价。他的学习进步很快。由于他父亲的巨大影响和势力,几乎没有任何剧院提供给小约翰演出的合约。小施特劳斯第一次的演出是在城郊的 一家咖啡馆的花园里举行的。 老施特劳斯宣布,在同一天晚上他也将举行一场音乐会。但到后来,他得知自己的音乐会票在黑市上还不如他儿子的票吃香,则又取消了举行音乐会的计划。老施特劳斯狂怒不已,终于病倒了。老施特劳斯忠心的经纪人赫希深为圆舞曲之父的健康担忧,居然想出了一个富有戏剧性的计划。他组织了一些人准备去小施特劳斯的音乐会捣乱。
和他父亲在巴黎的首场音乐会一样,小施特劳斯这天的第一个节目也是法国作曲家奥柏的一首歌剧序曲,这似乎是遵循一种家庭的传统。一开始,听众的掌声稀稀落落,他并没有感到沮丧,接下来演奏的是他创作的一支圆舞曲《母亲的心》,这是小施特劳斯献给他妈妈的一曲颂歌。美妙的乐曲使得听众欣喜若狂,他们爬上椅子,挥舞帽子,高声地喝彩欢呼。而另一支圆舞曲《理性的诗篇》,在如痴似醉的听众们一再要求之下,竟然反复演奏了十几次之多。使帮手们困惑不解的是,连赫希也兴高采烈地鼓掌欢呼起来了。诚然,赫希是老施特劳斯的朋友,而且还与之有着经济上的利害关系,但是他更忠实于音乐艺术,对于任何真正的艺术家,他不能不表示衷心的欢迎。最后,在成功的喜悦之中,小施特劳斯神采奕奕、容光焕发地示意,请大家安静下来,乐队重又奏起柔和的乐章。当轻柔的乐声在夜空中回荡时,听众们面面相觑,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了。这不是老施特劳斯最负盛名的那首圆舞曲《莱茵河畔的迷人歌声》吗?在这首乐曲的抒情部分,小施特劳斯又加入了这么一种柔情蜜意……随着乐曲的展开,听众逐渐明白了这段插曲的深意。小施特劳斯演奏他父亲的这部作品不仅是作为子女对父辈的敬意,也是作为一种祈求,请求他父亲的宽恕。这使听众们不由得热泪盈眶,甚至男人也不例外。
1848年3月,维也纳爆发了革命。小施特劳斯积极响应,站到了起义者一边。他穿起革命近卫军队长的制服,上街指挥演奏《马赛曲》。他还创作了许多赋有革命的标题音乐,如《自由进行曲》《革命进行曲》《街垒之歌》等作品,鼓舞人心。战争末期,为鼓舞士气,振作人民精神,他谱写了一首赞美祖国山河的大合唱歌曲《蓝色的多瑙河》。作品在初次与听众见面时,却没有引起大家的关注。之后不久,小施特劳斯应邀赴巴黎参加国际博览会,他把《蓝色的多瑙河》改编为管弦乐曲,并在巴黎首演,这成了这届博览会一大轰动事件。
五年后,美国以十万美元的特高报酬邀请小约翰,那一次他在波士顿指挥了十四场音乐会,演出的规模是空前绝后的。每场观众多达十万人,演奏者多达两万人,有一百多名副指挥用望远镜注视着他,协助他指挥。连演奏的开始都是用大炮的轰鸣来宣告的。演出轰动了全美国。小施特劳斯曾说过:“假如我真是天才,我首先将它归功于我心爱的城市维也纳,我全部的力量扎根于维也纳的土壤。维也纳的空气中飘着美妙的音乐,我的耳朵听到了,我的心陶醉了,我的手就把它写了下来。”
1899年6月3日早上伟大的音乐家死于肺病。享年74岁。他给世界留下来大量作品。如《维也纳森林的故事》《春之声》《蓝色多瑙河》等脍炙人口的圆舞曲,以及《蝙蝠》《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吉普赛男爵》等轻歌剧。他在音乐领域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令人永远怀念。
(选自《圆舞曲之王——约翰•施特劳斯父子》,有删节)
(1)下列对文章的概括和分析,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施特劳斯很小的时候就表现出极高的音乐天赋,想长大后做个音乐家,但是父亲却不愿意让他学习音乐,只有母亲支持他,并希望他将来超过父亲。
B.小施特劳斯在首场音乐会上,因听众的一再要求,他把圆舞曲《理性的诗篇》竟然反复演奏了十几次之多,表现了听众对音乐的极度疯狂和缺失理性。
C.维也纳革命时期,小约翰以音乐支持革命,创作了许多赋有革命的标题音乐鼓舞人心,如《自由进行曲》《革命进行曲》《街垒之歌》《蓝色的多瑙河》等。
D.赫希作为老施特劳斯的经纪人,组织人去小约翰的音乐会上捣乱,但他却为小约翰的演出鼓掌欢呼起来了,他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和任务,对老约翰并不忠实。
E.小施特劳斯在音乐领域为世界做出了巨大贡献,留下了《维也纳森林的故事》《春之声》《吉普赛男爵》《蝙蝠》《母亲的心》等大量作品,至今令人怀念。
(2)小施特劳斯在演奏《莱茵河畔的迷人歌声》时,为什么听众们会热泪盈眶,甚至男人也不例外?
(3)小施特劳斯作为“圆舞曲之王”,备受人们的喜爱和尊重,请概括他受人喜爱和尊重的原因。
(4)小施特劳斯为世界音乐做出了巨大贡献,他的成功源于多种因素,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