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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徐志摩的另一面
1897年1月15日,徐志摩出生在浙江省海宁县硖石镇。徐志摩的父亲徐申如是硖石镇首富,对于儿子,徐老先生不仅给他丰厚的物质、无私的爱和呵护,更多的是给他优越的教育条件。徐志摩上的小学、中学,都是当地最好的学校。1914年,徐志摩中学毕业,考入北京大学预科,攻读法律专业。在北京求学期间,徐志摩最重要的收获是他在父亲的支持下,由内兄张君劢介绍,于1918年夏拜在了梁启超的门下。
带着亲友的厚望,1918年8月14日徐志摩赴美,进入克拉克大学学习历史,当时他的抱负是未来在中国的政治经济舞台上大显身手,改造中国社会,使之尽快走向民主、独立与富强。他选修了社会学、心理学、商业管理、19世纪欧洲社会政治学等课程,还参加了国防训练团,和同学一起携手并进,显示了中国留学生的气节。
1919年底,徐志摩来到纽约,进入哥伦比亚大学攻读硕士学位,学习政治学。徐志摩对于社会主义抱有同情的看法,在纽约的这一年,他购买了相关书籍,并撰写了一系列论文和书评,宣传社会主义学说。他因此被叫作“鲍雪微克”,就是布尔什维克。值得一提的是,徐志摩是从人道主义出发的,他接受的空想社会主义学说与真正的马克思主义相距甚远。
为了追随罗素,徐志摩于1920年9月去往伦敦,此行的代价是他放弃了即将拿到的哥伦比亚大学的博士学位。这是徐志摩的又一次转折,从此,“中国少了一个政治经济学家,多了一个诗人、文人”。在伦敦,徐志摩喜欢这里频繁的社交活动和自由的民主学术气氛,他和陈西滢、章士钊等留英中国学者混熟了,也结识了傅斯年、赵元任、刘半农等中国留学生,还认识了不少英国的作家、诗人。这对于徐志摩从事文学创作并加深对文学的认识,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1921年春,徐志摩进入剑桥大学皇家学院学习,从此开始了剑桥生活。他说:“我在康桥的日子,可真幸福,深怕这辈子再也得不到那样甜蜜的洗礼。”可以说,康桥的美唤起了徐志摩心中的灵性,让他苏醒。康桥的一切给了徐志摩新的洗礼——生命的蓬勃、自然的和谐。在这里,他开始步入文学殿堂,情感的孤独与美景的融合,个性的追求与现实的困顿,使徐志摩在康河的波光潋滟中沉淀了丰富的文学蕴思。可以说,康桥情结贯穿在徐志摩一生的诗文中。
1922年10月,徐志摩回国。在他回国之前,已经出现了两个颇具声势的文学社团,一个是1921年年初在北京成立的文学研究会,一个是同年7月在东京成立、很快移师上海的创造社。这两个文学社团可以说都是由五四运动精神催生的,都有不可抹杀的功绩。但持续五四精神、影响广泛的还要数1923年徐志摩首倡成立的新月社。他是新月派的中坚分子,曾一度出任《新月》的主编。梁实秋晚年回忆说:“胡适先生当然是新月的领袖,事实上志摩是新月的灵魂。”
领袖要的是德高望重,应者云从。而灵魂即生命,有他在,不管人多人少,这一轮新月升起落下、落下升起,运转自如;没了他,这轮新月只会落下,不复升起。事实上也确实如此,1931年11月,徐志摩遇难后,标志着新月派活力的《新月》月刊,虽经叶公超等人艰难支撑,终是气数已尽,不久便寿终正寝。
徐志摩是这么悄悄地来,又这么悄悄地去了。他虽然不曾带走人间的一片云彩,却把永远的思念留给了中国诗坛。像徐志摩这样做一个诗人是幸运的,因为他被人们谈论。徐志摩以他短暂的一生而被人们谈论了这么久(相信今后仍将被谈论下去),而且人们的谈论中毁誉的“反差”是如此之大,这一切就说明了他的价值。不论是人们要弃置他,或是历史要忘掉他,也许他真的曾被湮没,但他却在人们抹不掉的记忆中顽强地存在着。
(摘编自韩石山《揭秘徐志摩的另一面》、孙晓娅《读懂徐志摩》等)
(相关链接)
①我觉得在他所有努力过的文学体裁里,他最高的成就是在他的散文方面。(梁实秋《谈徐志摩的散文》)
②徐志摩是一位说不清楚的复杂的人。他的思想驳杂这一事实,长期受到了忽视。一些评论家论及他的艺术,往往以漫不经心的方式进行概括,判之以“唯美”“为艺术而艺术”一类结论;论及他的思想倾向,则更为粗暴,大概总是“反动、消极、感伤”一类。在徐志摩那里,由于视野的开阔,培养了一个世界性的文化性格。(谢冕《云游》)
【小题1】下列对材料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A.徐申如先生具有长远的教育眼光,徐志摩能成为现代中国著名的诗人与文化人,与他的教育和支持是分不开的。
B.徐志摩在国外结交中西方贤达名流,积极参与社会活动,游学于西方名校,涉猎广泛,在多个领域均有建树。
C.文学研究会和创造社是20世纪20年代初国内很有影响的文学社团,但就文学创作的实绩而言,二者远远不如新月社。
D.徐志摩对社会主义学说抱有同情,他购买相关书籍、撰写论文和书评、获称“鲍雪微克”等都是很有力的证据。
【小题2】下列对材料的分析和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徐志摩的思想性格复杂多变,对这样一位文化名人不应该只是简单的肯定或否定,而应站在历史的高度作出全面评价。
B.徐志摩进入克拉克大学学习历史,立志在中国的政治经济舞台上大显身手,这是他人生中的一次最重要的转折。
C.在康桥的学习经历,对徐志摩而言至关重要,因为他的创作灵感是康桥唤醒的,这一时期是他的文学观和美学观形成的重要阶段。
D.徐志摩是一位具有世界性文化性格的著名诗人,同时也是著名的散文家,其散文创作获得同时代名家的高度评价。
【小题3】徐志摩取得成功的原因是什么?请结合材料简要概括。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8-10-31 08:3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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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谁是真正的大师

1994年,钱钟书住进医院,缠绵病榻,全靠杨绛一人悉心照料。不久,女儿钱瑗因病住院,与钱钟书相隔大半个北京城。当时80多岁的杨绛来回奔波,辛苦异常。钱钟书已病到不能进食,只能靠鼻饲,医院提供的匀浆不造宜吃,杨绛就亲自来做,做各种鸡鱼蔬菜泥,炖各种汤,鸡胸肉要剔得一根筋都没有,鱼肉一根小刺都不能有。“钟书病中,我只求比他多活一年。照顾人,男不如女。我尽力保养自己,争求‘夫在先,妻在后’,错了次序就糟糕了。”1997年,被杨绛称为“我平生唯一杰作”的爱女钱瑗去世。

一年后,钱钟书临终,一眼未合好,杨绛附他耳边说:“你放心,有我!”内心之沉稳和强大,令人肃然起敬。“钟书逃走了,我也想逃走,但是逃到哪里去呢?我压根儿不能逃,得留在人世间,打扫现场,尽我应尽的责任。”她的责任太多、太重、太复杂了。四麻袋手稿和读书笔记,收藏的文物,全家的东西,都得要她亲手处置。这时的杨绛早已身心交瘁,连走路都要扶着墙壁。她要让自己伤痛的心静下来,要喘一口气,寻找一个使精神得以安宁的港湾。

1957年杨绛接到西班牙名著《堂吉诃徳》的翻译任务,并被告知用哪种文字转译都可以。杨绛通晓英法两国语言,但待她找来五种英法文译本细细比对后觉得,译本始终代表不了原著。于是,年近六旬的她从零开始学习西班牙文,至1961年,才开始动手翻译。1978年4月底,《堂吉诃德》由人民文学岀版社岀版。杨绛《堂吉诃徳》译本被公认为优秀的翻译佳作,迄今已累计发行70万册,是该书译本当中发行量最多的。

此时,杨绛再次选择翻译书稿来平复内心的伤痛。从中外贤哲的书中,她终于选中了柏拉图的《斐多篇》决定通过翻译这本书来忘掉自己。

2007年,96岁高龄的杨绛又意想不到地推出一本散文集《走到人生边上》,探寸人生的价值和灵魂的去向,被评论家称赞:“96岁的文字,竟具有初生婴儿的纯真和美丽。”多年前,钱钟书便给了她一个最高的评价:“最贤的妻,最才的女”。现在,她是这个风驰电掣的时代一处亘古不变的所在,一抹安静温润的慰籍。让人看到,“活着真有希望,可以那么好”。钱钟书留下的几麻袋天书般的手稿与中外文笔记,多达7万余页,杨绛接手过来,整理得井井有条,陆续出版了3卷《容安馆札记》,178册外文笔记,20卷的《钱钟书手稿集·中文笔记》。

杨绛有篇散文名为《隐身衣》,文中直抒她和钱钟书最想要的“仙家法宝”莫过于“隐身衣”,隐于世事喧哗之外,陶陶然专心治学。生活中的她的确几近“隐身”,低调至极,几乎婉拒一切媒体的来访。2004年《杨绛文集》出版,出版社准备大张旗鼓筹划其作品研讨会,杨绛打了个比方风趣回绝:“稿子交出去了,卖书就不是我该管的事了。我只是一滴清水,不是肥皂水,不能吹泡泡。”钱钟书去世后,杨绛以全家3人的名义,将高达800多万元的稿费和版税全部捐赠给母校清华大学,设立了“好读书”奖学金。

她早就借翻译英国诗人兰徳那首著名的诗,写下了自己无声的心语:“我和谁都不争,和谁争我都不屑;我爱大自然,其次就是艺术;我双手烤着生命之火取暖;火萎了,我也准备走了。”

(选白《文史参考》,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A.在钱钟书重病之际,80多岁的杨绛悉心照料,同时也不忘尽量保养自己,这在一定程度上是担心自己早于丈夫病倒,丈大照顾不好她。
B.评论家称赞杨绛的《走到人生边上》:“96岁的文字,竟具有初生婴儿的纯真和美丽。”这表明人生的坎坷并没有给杨绛的内心造成任何的影响。
C.作者通过叙写杨绛的后半生经历回答了题目中“谁是真正的大师”这一问题,与现实中许多所谓大师相比,只有杨绛才是真正的大师。
D.杨绛悉心照顾病中的钱钟书,钱钟书评价她为“最贤的妻”,他们相守一生的旷世爱情固然令人赞叹,但更让人羡慕的是他们有志同道合的人生追求。
【小题2】第2段写到杨绛的“内心之沉稳和强大,令人肃然起敬”,请结合全文简述其具体体现。
【小题3】作者在写90高龄的杨绛开始翻译《斐多篇》之前插入她早年的翻译活动,具有怎样的作用?请概括说明。

同类题2

三、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

中国人与月亮

皓月高悬,光皎如水。古往今来,天上那时亏时盈的月亮,引发人们浮想联翩,在中国,也出现了丰富多彩的月亮文化。例如唐代诗人李白自称“月奴”,写下了“人攀明月不可得,月行却与人相随”的名句。随着人类登上月球,明月已经不再“高不可攀”。但月亮与人依依不舍、左右常随的情景,依然令人感到无比亲切。

自然崇拜属于人类早期的宗教形式。在自然界中,日月星辰最为人们所看重。在古代由于科技水平的局限,人们更是把它们神秘化。太阳和月亮分别作为白昼和夜间发光的最明亮天体,便被赋予了神的力量,成为人们崇拜的日神和月神。月神在古希腊神话中为狄安娜、阿尔忒弥斯,在中国古代神话中则为常羲、嫦娥和西王母。

远古的太阳崇拜和月亮崇拜都与农牧业的形成有关,19世纪西方太阳神话学派认为,太阳崇拜早于月亮崇拜,但对于许多原始民族来说,月亮才是丰收的赐予者。在原始人类看来,有一种比人所具有的任何力量都要强烈的威力存在,它就隐藏于月亮之中,没有月亮,植物就不会生长,动物和女人就不可能怀孕生子。月相的周期性变化,使人们认为它支配着所有生命的变化。

在中国,月亮崇拜的历史可追溯至五千年前的新石器时期,这一时期相关器物上遗存的月神徽铭表明,这片土地上曾存在过世界上最古老的月亮崇拜的仪轨。甲骨文中有“东母西母若”的句子,这“东母”与“西母”相对,分别指日神和月神。甲骨文中又有“帝于东方曰析”,“析”就是东方太阳神羲(伏羲),即东母,后来称东王公。“西母”则应是神话中闻名于世的西王母本名。据各种古书揭示,月神是天上的光明神之一,是原始信仰中母性生育的代表,同时又是掌握死亡的阴性天神。她与太阳神相配,太阳神主宰东方、白天、光明、春天、生长,她则主宰西方、夜晚、黑暗、秋天、生育和死亡,因此她是丰产、丰收的女神,又是凶神、刑神和死神。

我国古代文献《礼记·祭义》中记载了上古社会祭日配月的宗教仪式:“大报天而主日,配以月。夏后氏祭其闇,殷人祭其阳。周人祭日,以朝及闇。祭日于坛,祭月于坎,以别幽明,以制上下。祭日于东,祭月于西,以别外内,以端其位。”这就是说,古人在春分时节的早晨于东方祭日,在秋分时节的傍晚于西方祭月。在高坛上祭日,而在坑穴中祭月。之所以在秋分时节“祭月”,是因为此时太阳的生命力开始弱化,“阴气”开始兴盛起来,气温由暖转寒,植物开始衰枯死亡,月亮作为“太阴之精”,正是“阴气”的象征。《周礼·春官》载有“中秋夜迎寒”的习俗,“寒”即“阴”,即被称为“广寒宫”“太阴之精”的月亮,“夜迎寒”就是在中秋之夜“阳衰阴盛”的转换之际举行祭月仪式。这也正是后世延续至今的中秋拜月赏月风俗的起源。

我国古代拜月的方式很多,人们把木雕月姑等月神像供在月出的方向,设起供案,摆上月饼等供品,焚烧月光纸;月亮升起后妇女们要燃起香火,对着月亮跪拜。晚上老年人还要给儿童们讲“嫦娥奔月”“玉兔捣药”“吴刚伐桂”等有关月亮的故事。吃月饼更是不可少的,是取其“团圆”之意。男人愿早步蟾宫,高攀仙桂;女子则愿貌似嫦娥,圆如皓月;天各一方的亲人则愿阖家团圆,共度良宵。

今天,天文学使人们普遍接受了“月亮是一个天体”的科学概念,然而正是这一有数十亿年演化史和丰富文化积淀的天体,在深深地影响着我们民族的精神和生活。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月亮,是许多人的精神家园,也是我们灵魂的安栖之地。

(选自《中国国家天文》,有删改)

【小题1】远古人为什么会崇拜月亮?请结合文章简要概括。
【小题2】简要分析文章倒数第3自然段的表达作用。
【小题3】结合文章,谈谈你对“月亮,是许多人的精神家园,也是我们灵魂的安栖之地”的认识与领会。

同类题3

(题文)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目。
只取千灯一盏灯
乔忠延
江南水乡的众多古镇,我独钟千灯。于是,坐飞机,乘汽车,赶去寻访。
千灯果然有灯。清水滋润的河边是一条古旧的石板街,就在那石板街边的店铺中间,有一座古屋,里面陈列着很多的灯,据说,真够上千盏了。那些灯有陶捏的,有瓷质的,有铁铸的,有铜制的。品类众多,造型各异,几乎每一盏灯都闪射着人们心灵中智慧的光芒。
无疑,千灯在江南水乡里是亮色独具的。然而,我追溯的却不是这聚合起来的文物拼盘。流动的河水,飞翘的屋檐,都能够标示本土文化的辉泽。流动的河水名为尚书浦,因为曾经疏浚河道的是明朝尚书夏元吉,尚书名气就不小了,可他手下主事的一位官员竟然是比他名气还要大的海瑞。这河流岂可小瞧!凝固的屋檐也不弱,他的羽翼下名人辈出,有江南丝竹的首创者、陶渊明的后裔陶岘,有世人尊为昆曲鼻祖的顾坚,有明代的抗倭英雄陈先锋,还有昆山市出自南宋的第一位状元卫泾……一个小镇,孕育出这么多的人杰精英,实属罕见。更罕见的是,明清以来考中的进士居然多达35人!
这样浓郁的文化氛围令人陶醉,也令人叩问:是否千灯这方水土当真不凡?当真有千盏明灯辉映着人们的心智?我远道造访,莫非就是奔这智慧的明灯来的?其实不然。我倾心的是石板街最南端的一座院落。屋舍不能算阔大,花园不能算精巧,陈设不能算豪华,不要说和山西的乔家、常家等大院相比,即使和周庄的沈园,同里的退思园相比也有差距。然而,就是这个院落令我顶礼膜拜,因为这里走出了一个令世人刮目相看的文士,他就是大名鼎鼎的顾炎武。
顾炎武原来叫继坤,改名炎武是因为清兵南下,社稷将倾。为了抵御外侵,他决心投笔从戎,抗击敌寇。只是,寡难敌众,失败后他不得不背井离乡,远走北国。然而,他立定志向,誓不叛明,决不屈膝为官。顾炎武四处游走,严谨治学,撰出《日知录》、《亭林诗文集》等著作,成为名声显赫的思想家、史学家、语言学家,在明末清初与黄宗羲、王夫之并称作三位大儒。
在我眼里,一位思想家不在于他的著作有多么繁富,学说有多么缜密,如果缺少了独具慧眼的发现,缺少了照亮心灵的光色,那只能是平庸的再造或翻版。不要说他笔下那浩瀚的论著,就一句“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便具有晴天霹雳的震惊效应,它照亮了我愚暗的心扉,给了我新的启迪。我知道这不是他的原话,这话是梁启超为之合成的。他的原话是:“有亡国,有亡天下,亡国与亡天下奚辩?曰:易姓改号,谓之亡国;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谓之亡天下……保国者,其君其臣,肉食者谋之;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有责焉耳矣!”
时光逝去数百年了,我坐在书斋轻轻掀动《日知录》,当字行里跳出这段话时,眼睛竟亮得如电光闪射,神魂竟震撼得如惊雷炸响!我把顾炎武尊为补天者,他要补的天是仁爱的苍穹,道德的星空。诚如那个阴沉沉的午后,我走进尚书浦畔的顾家宅第,顿觉阴霾四散,华光迸射,心胸亮堂得少见。是的,仁爱是天,一旦失去仁爱,人和兽还有何种差别?若是世道真的沦为“率兽食人,人将相食”,那可是最为恐怖的灾难啊!这灾难不是天塌,其危害甚于天塌;不是地陷,其危害甚于地陷。要免除这人为的天塌地陷有何良策?顾炎武已明确指出:“匹夫之贱,与有责焉耳!”是的,匹夫有责,匹夫履责,才会民风和洽,才会其乐融融,才会重现尧天舜日的美景。
顾炎武点起了一盏灯,一盏照亮人心的明灯!顾炎武就是一盏灯,一盏闪烁在中华大地的思想明灯!
我在千灯的清流秀水边徘徊,我在千灯的老街故宅里追溯,寻访的就是顾炎武这盏明灯.我不敢贪婪,若是千灯容许我带走一盏灯,那我就带走顾炎武这一盏!
(原载2011.4.20《人民日报》,有删节)
【小题1】(小题1)下列对这篇散文的理解和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选对一项2分,共4分)
A.本文首段多采用短句,表现了作者探访千灯古镇的急切之情。
B.本文以作者的游踪为线索,略写千灯古镇的自然景观,详写该镇的人文氛围,详略得当,言近旨远,触人深思。
C.第二段,作者不厌其烦地列举了不同质地的灯,既回扣题目“千灯”又暗示此行目的就是了观赏这些造型各异的千灯。
D.“千灯”一语双关,既指江南水乡陈列千盏明灯的古镇——千灯镇,也指这个古镇的独具亮色的文化特点。
E. “诚如那个阴沉沉的午后,我走进尚书浦畔的顾家宅第,顿觉阴霾四散,华光迸射,心胸亮堂得少见。”这一句生动形象地写出了顾炎武仁爱思想给我带来的巨大震撼。
【小题2】(小题2)请分析文中划线句子的表达效果。(4分)
【小题3】(小题3)第三段中,作者列举千灯镇许多历史文化名人,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4分)
【小题4】(小题4)结合文本内容及现实,探究作者为什么在“千灯”中只取顾炎武这一盏明灯。(8分)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①20世纪以后,不仅世界在变,中国也在变。只不过,这个变化是渐进的、漫长的,而且是一个很不平衡的复杂过程。远不像今人常常下意识地认为的那样,可以一蹴而就、一步到位的。不独过去中国发展的历史是如此,整个世界的历史,包括当下世界各国社会政治的现状,其实也是如此。对此,我们或许可以用黑格尔关于人之成为人,必须经过从“自在”进到“自为”的转变的说法来试做解读。

②基于亚里士多德关于“人是有理性的动物”的观点,黑格尔指出:同样是人,生物意义上的人与社会意义上的人是不同的人。“胎儿自在地是人,但并非自为地是人;只有作为有教养的理性,它才是自为的人”。按黑格尔的观点,人只有形成了有教养的理性,才能“使自己成为自己自在地所是的那个东西”。否则,人充其量只是一个为自我而存在的生物意义上的人,而无法成为一个对自己和对他人有用的社会的人。

③黑格尔的这一观点对马克思认识历史产生过重要影响。凡读过马克思关于无产阶级作为一种阶级力量,必须要从“自在”进到“自为”的成长过程的论述的读者,很容易看出马克思就是借助于黑格尔的这一对人的认识的解读,把它延用到了自已对阶级成长的问题的判断上去了。同样地,我们应该也可以用这样一种观点来看待一个民族从古代向现代,特别是一个落后民族中的普罗大众成长为具有现代意识的个体国民的演进过程。

④用最直白的话来讲,古代社会条件下民族的存在,充其量只是自在意义上的民族,只有在现代国际关系条件下,一个自在的民族才可能在与他者的相互碰撞及交往中逐渐形成一个自为的民族,确立自己的民族地位、国家属性及其国际社会政治的平等参与意识。

⑤不难想象,这样一种转变不仅是长期的,还必须建立在现代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基础之上,因而其发展也不可避免地会是严重不平衡的和不一致的。中国在外国人治理的租界城市诞生出诸如上海之类的个别现代都市,形成了一些读洋书、识洋字的现代知识人,出现了一批略识金融、市场和管理的现代工商业主,开启了中国现代化之路。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绝大多数人也因此都同步在“现代化”了,即使在各大中城市里,许多人的生产方式、生存方式依旧离现代工业、现代科技、现代公共社会的秩序、规则和观念甚远,又何况是生活在牛耕人种的传统农业生产方式中的几亿旧式农民呢?他们多数大字不识几个,村里既没有广播电视,也看不到报纸杂志,不少人甚至连县城都没去过,对村庄以外的世界几乎一无所知。处在这样一种境况下,他们又如何能够受到现代社会理性的教养,变成今人所希望的有血性和有觉悟的民族的国民之一分子呢?

⑥由上述可知,生活在当下,了解一点中国近代社会的曲折进化过程,颇有必要。作为一个两千年来一直在传统社会轨道上缓慢爬行的农业国,中国自17、18世纪以来向人类现代工业社会迅速转进的每一步,都是有条件的。这一条件就是外部环境,亦即世界大势的迅猛发展与冲击。惟受此影响,中国社会沿海和内地、城市和乡村、精英与民众,乃至各种不同人群之间,在行为、观念及生活、交往方式上益现悬隔、碰撞,发展程度参差不齐,以致社会乱象丛生、矛盾冲突层出不穷,几乎不可避免。时至今日,人与人之间在思想上、观念上之差距,仍会有天壤之别。

摘编自杨奎松《鬼子来了:现代中国之惑》,有删改)

【小题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
A.20世纪以后,世界和中国都在变。但是,中国的变化却是渐进的、漫长的,与其他世界各国不同。
B.按照黑格尔的观点,人只要形成了有教养的理性,就能成为一个对自己和对他人有用的社会的人。
C.古代社会条件下民族的存在,至多只是自在意义上的民族,自为的民族只有在现代国际关系条件下才可能形成。
D.近代中国社会之所以社会乱象丛生、矛盾冲突层出不穷,原因是人们在行为、观念及生活、交往方式上益现悬隔、碰撞,发展程度参差不齐。
【小题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采用提出问题、分析问题的方式展开论证,在逻辑上也是逐层递进的。
B.文章采用了对比的论证手法,以突出中国近代社会的演进过程与黑格尔的人须经过从“自在”到“自为”的转变过程的说法是一致的。
C.文章列举上海之类的个别现代都市和一些现代知识人、工商业主,是为了论证中国社会发展的严重不平衡和不一致。
D.文章末段提出了中国自17、18世纪以来向人类现代工业社会迅速转进的每一步都是有条件的观点,并作了进一步的阐述。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马克思认为,无产阶级作为一种阶级力量,须要从“自在”进到“自为”,这一观点于黑格尔。
B.抗日战争时期,那些帮着日本人残害自己同胞的国人,只是一个“自在”的人,还不是一个“自为”的人。
C.在现代国际关系条件下,并经过长期的发展,中华民族就会形成一个“自为”的民族。
D.今天,人们(中国人)在思想上、观念上之所以仍会有天壤之别,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我的母亲(节选)

丰子恺

老屋的西北角里的八仙椅子,是母亲的老位子。从我小时候直到她逝世前数月,母亲空下来总是坐在这把椅子上,这是很不舒服的一个座位:我家的老屋是一所三开间的楼厅,右边是我的堂兄家,左边一间是我的堂叔家,中间一间是我家。但是没有板壁隔开,只拿在左右的两排八仙椅子当作三份人家的界限。所以母亲坐的椅子,背后凌空。若是沙发椅子,三面有柔软的厚壁,凌空原无妨碍。但我家的八仙椅子是木造的,坐板和靠背成九十度角,靠背只是疏疏的几根木条,其高只及人的肩膀。母亲坐着没处搁头,很不安稳。母亲又防椅子的脚摆在泥土上要霉烂,用二三寸高的木座子衬在椅子脚下,因此这只八仙椅子特别高,母亲坐上去两脚须得挂空,很不便利。所谓西北角,就是左边最里面的一只椅子,这椅子的里面就是通过退堂的门。退堂里就是灶间。母亲坐在椅子上向里面顾,可以看见灶头。风从里面吹出的时候,烟灰和油气都吹在母亲身上,很不卫生。堂前隔着三四尺阔的一条天井便是墙门。墙外面便是我们的染坊店。母亲坐在椅子里向外面望,可以看见杂沓往来的顾客,听到沸翻盈天的市井声,很不清静。但我的母亲一向坐在我家老屋西北角里的这样不安稳、不便利、不卫生、不清静的一只八仙椅子上,眼睛发出严肃的光辉,口角上表出慈爱的笑容。母亲为什么老是坐在这样不舒服的椅子里呢?因为这位子在我家中最为冲要。母亲坐在这位子里可以顾到灶上,又可以顾到店里。母亲为要兼顾内外,便顾不到座位的安稳不安稳,便利不便利,卫生不卫生,和清静不清静了。 ……

我九岁的时候,父亲遗下了母亲和我们姐弟六人,薄田数亩和染坊店一间而逝世。我家内外一切责任全部归母亲负担。此后她坐在那椅子上的时间愈加多了。工人们常来坐在里面的凳子上,同母亲谈家事;店伙们常来坐在外面的椅子上,同母亲谈店事;父亲的朋友和亲戚邻人常来坐在对面的椅子上,同母亲交涉或应酬。我从学堂里放假回家,又照例走向西北角里的椅子边,同母亲讨个铜板。有时这四班人同时来到,使得母亲招架不住,于是她用了眼睛的严肃的光辉来命令,警戒,或交涉;同时又用了口角上的慈爱的笑容来劝勉,抚爱,或应酬。当时的我看惯了这种光景,以为母亲是天生成坐在这只椅子上的,而且天生成有四班人向她缠绕不清的。

我十七岁离开母亲,到远方求学。临行的时候,母亲眼睛里发出严肃的光辉,诫告我待人接物求学立身的大道;口角上表出慈爱的笑容,关照我起居饮食一切的细事。她给我准备学费,她给我置备行李,她给我制一罐猪油炒米粉,放在我的网篮里;她给我做一个小线板,上面插两只引线放在我的箱子里,然后送我出门。放假归来的时候,我一进店门,就望见母亲坐在西北角里的八仙椅子上。她欢迎我归家,口角上表出慈爱的笑容,她探问我的学业,眼睛里发出严肃的光辉。晚上她亲自上灶,烧些我所爱吃的菜蔬给我吃,灯下她详询我的学校生活,加以勉励,教训,或责备。 ……

我三十三岁时,母亲逝世。我家老屋西角里的八仙椅子上,从此不再有我母亲坐着了。然而我每逢看见这只椅子的时候,脑际一定浮出母亲的坐像——眼睛里发出严肃的光辉,口角上表出慈爱的笑容。她是我的母亲,同时又是我的父亲。她以一身任严父兼慈母之职而训诲我抚养我,我从呱呱坠地的时候直到三十三岁,不,直到现在。陶渊明诗云:“昔闻长者言,掩耳每不喜。”我也犯这个毛病;我曾经全部接受了母亲的慈爱,但不会全部接受她的训诲。所以现在我每次在想象中瞻望母亲的坐像,对于她口角上的慈爱的笑容觉得十分感谢,对于她眼睛里的严肃的光辉,觉得十分恐惧。这光辉每次给我以深刻的警惕和有力的勉励。

【小题1】“八仙椅子”在文中有什么作用?
【小题2】联系全文,概括母亲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