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库 高中语文

题干

推敲语句,回答问题。
我将深味这非人间的浓黑的悲凉;以我的最大哀痛显示于非人间,使它们快意于我的苦痛。
【小题1】“非人间”的含义是:  。
【小题2】“悲凉”是心情,怎么会是“浓黑”的?
【小题3】“它们”指什么?为什么这样写?
【小题4】为什么要“使它们快意于我的苦痛”?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2:45:48

答案(点此获取答案解析)

同类题1

实用类文本阅读(25分)
司徒雷登的燕大三十年
李响
1918年末,在金陵神学院执教的司徒雷登受到邀请,以北京几所小规模的教会学院为基础创立一所联合大学。新学校的名字定为“燕京”。全部家当不过五间课室、三排宿舍、两层德国厂房改装的课堂和实验室。眼前的情景告诉他,他必须亲自出去“乞讨”了。
他周旋于洛克菲勒基金会官员、亨利•福特父子等顶级富豪之间,有钱人一看见他就问,又是来借钱吧?司徒雷登也几乎把中国权贵拜访遍了,包括张作霖、张学良、段祺瑞、冯玉祥、宋子文、孔祥熙等。为了找校址,司徒雷登骑着毛驴踏破北京,终于看中了西山脚下废弃的皇家园林淑春园。经过司徒雷登一番努力,燕大最终得到了一片将近一百七十公顷、有山有水的校园,这里从此被称为“燕园”。
1919年6月8日,司徒雷登校长就职典礼的现场空空荡荡。“五四”之后的一个月来,学潮风起云涌,刚成立不久的燕京大学也参与其中,大批学生被捕,6月8日这天被捕的学生们获释,所有人都去监狱迎接“英雄”了。司徒雷登深受震撼,第二天他接见了被捕学生,大赞他们的爱国行为。从那时他意识到,燕京大学必须跟着中国的新潮流走。他为燕大制定了校训:因真理,得自由,以服务。这是由圣经中的两句话融合而成的。
1926年,司徒雷登率先响应南京政府的要求,聘请中国学者为校长,自己改任校务长,以表明燕京大学受中国人领导,但燕京师生始终把他当作灵魂人物,很多人仍习惯以校长称呼他。建校十年来,司徒雷登陆续聘请到郑振铎、俞平伯、顾颉刚等一流学者,各院系主任基本都由中国教师担任。不到十年时间,燕京师资就与北大、清华呈三足鼎立之势。司徒雷登说过:“我的任务,就是让老师尽可能自由地去从事他们的工作。”司徒雷登1922年即宣布废除学生必须参加宗教仪式的旧例,几年后将宗教课改为选修,单独成立神学院,与日常教学完全分离。燕大学生不用像其他中国大学那样唱“三民主义,吾党所宗”,也不用唱赞美诗。
1926年夏秋,燕京大学迁入西山脚下的新址。燕园的设计仿皇家园林风格,以玉皇山塔为东西轴线的对景,建筑群按此中轴线分布。建筑内部完全现代化,外部模仿中国古代宫殿,飞檐斗拱,雕梁画栋;园中矗立着华表、石狮、石碑、石雕等。参观的人无不夸奖这是中国最美丽的校园。司徒雷登得意地说:“听得多了,我自己也渐渐这么觉得了……校舍本身就象征着我们的办学目的:保存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燕京大学学男生宿舍的七个宅院以“德才均备体健全”七个字冠名,分别为德斋、才斋等;至于校园中那座倒映着博雅塔影的湖,各位教授提了很多名字,互相不能说服,最后索性叫未名湖。
司徒雷登对学生运动和共产主义思潮的看法,与胡适等学者正相反。1931年,“九•一八”事变爆发后,北平政府急令各校不得停课游行。司徒雷登带着几百燕大师生上街,他走在队伍最前面高喊“打倒日本帝国主义”。1935年春,司徒雷登招待了新选举出的学生会干部黄华、龚澎等人,半年之后,这些学生发起了震惊中外的“一二•九”运动。1937年春,司徒雷登邀请斯诺为二百多名学生放映了他在苏区拍摄回来的影片。燕大学生第一次看到红旗下的中国,看到***等中共领导人的影像。抗战爆发后,在司徒雷登支持下,燕大开启了投奔解放区的洪流。他的专车还为解放区运送了五部收发报机,三箱空气电池,一台内燃发电机,一批照相器材、医药用品和汽油、机油、电线等物资。
1919至1952年,燕京大学存在三十三年,培养出黄家驷、侯仁之、吴阶平、黄昆等两院院士五十余人;费孝通、周汝昌、萧乾、孙道临等名家不胜枚举。晚年的司徒雷登在回忆录中写道:“虽然燕京现在失去了引以为傲的自由,我仍然觉得多年的金钱和汗水没有白费。整整三十年,燕大作为一个高等学府释放了无穷的力量,在学生身上激发出了光辉灿烂的精神火花。”
(摘编自《璀璨的燕大三十年》)
相关链接:
①现在司徒雷登出任美驻华大使,司徒雷登是中国人民的朋友,是教育家,他生长在中国,受的美国教育。他住在中国的时间比住在美国的时间长,……他是一位和蔼可亲的学者,是真正知道中国人民的要求的。(闻一多1946年《最后一次演讲》)
②人民解放军横渡长江,南京的美国殖民政府如鸟兽散。司徒雷登大使老爷却坐着不动,睁起眼睛看着,希望开设新店,捞一把。司徒雷登看见了什么呢?……总之是没有人去理他,使得他“茕茕孑立,形影相吊”,没有什么事做了,只好挟起皮包走路。(***1949年《别了,司徒雷登》)
③2008年11月17日上午,杭州半山安贤园,司徒雷登先生的骨灰安放仪式在一片肃穆中进行。回到中国安葬,是他的遗愿,出生在杭州的他自称“是一个中国人更甚于是一个美国人”。……著名历史学家林孟熹评价他:“整个20世纪大概没有一个美国人像他那样,曾长期而全面地卷入到中国的政治、文化、教育各个领域,并且产生过难以估量的影响。”(周逸峰《“再见司徒雷登”,历史划了个圆满句号》)
【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从燕京大学诞生之初校园的“寒酸”到建成“中国最美丽的”燕园,在将近10年的时间里,司徒雷登奔走各地,周旋在富豪、权贵之间,四处募捐,付出了巨大努力。
B.为证明燕京大学接受中国人的领导,司徒雷登聘请了中国学者做校长,各院系主任基本由中国教师担任,自己改任教务长,但依然被燕大师生当做是事实上的校长。
C.司徒雷登在领袖、政治家***笔下是美国对华政策失败的象征;在学者、民主人士闻一多眼中却是中国人民的朋友;在不同阶层的中国人心中他的形象反差极大。
D.司徒雷登一直支持燕京大学师生的爱国行动,甚至亲自带领燕大师生走上街头游行示威,这在学生身上激发出了光辉灿烂的精神火花,使燕京大学释放了无穷的力量。
E.新中国建立前司徒雷登作为美国驻华大使“茕茕孑立,形影相吊”,没有人去理他;半个多世纪后又出现在中国公众的视野里,历史给了人们一个全面再评价他的机会。
【小题2】作为教育家的司徒雷登,取得了哪些成就?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6分)
【小题3】司徒雷登执掌燕京大学三十来年,推行了哪些教育思想?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6分)
【小题4】司徒雷登自称“是一个中国人更甚于是一个美国人”,为什么?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看法。(8分)

同类题2

阳光照得最多的地方
徐 迅
那是一块阳光照得最多的地方。冬天,父亲总坐在那里。低矮的屋檐,背后是红砖土墙。黑灰色的瓦片垂着耳朵,仿佛在倾听什么。父亲静静地沐浴着阳光取暖,像温顺的臣民承受浩荡的皇恩。我每次回家首先要注视的就是那个地方,喊一声父亲,父亲脸上立刻阳光灿烂,笑容如绽放在枝叶里的花朵般颤动。
阳光不老,一如既往的光束里尽情跳跃着生命的尘埃,但父亲不见了。如今,阳光照得最多的地方空落落的,如我空落落的心。阳光无声无息地裹走了父亲,又依然照亮那里,如泻地的一摊水银,成为我面前不会消逝的最坚硬的事物之一。
“来,晒晒太阳!”在乡村,尤其是冬天,阳光照得最多的地方,窝聚的老人也最多。冬天里,阳光总以一种最温暖、最明亮的姿态涂抹大地。那时,树上尚没有凋零的叶片,通体金黄,兴奋得直打哆嗦。地上,一条狗蜷缩在阳光的被窝里,懒洋洋的,像一只泄了气的皮球或一摊让太阳烤干的牛粪。老人们在阳光里打捞着明灭的往事,交头接耳:谁家的猪养得最肥,谁家今年的收成很好,谁家的闺女腊月里要出嫁,谁家的小子又有出息啦……他们大口大口饱食着阳光的盛宴,咀嚼阳光,满嘴流油。他们的笑声、叹息声、诉说声像无数把叮叮当当的小榔锤,把阳光敲成了金子般的碎片,然后乐呵呵地搭在怀里,俨然一个个财主
我想,父亲这辈人在人生的暮年坐在阳光底下的倾诉,肯定隐藏着某种心灵上的秘密:或许是额头上皱纹里隐逸着的生命的苦涩需要阳光的抚慰;或许是内心经历太多,那阳光照耀不到的地方已经发霉,必须在阳光下暴晒一番;抑或身体里流动缓慢的血液必须与阳光勾兑,才会使它们更加舒展、坦荡、明媚;也可能是无边无际的黑暗正在向他们拥来,他们得赶紧拾掇起一些太阳的金枝……总之,不仅一颗晦暗的心需要阳光的照耀,一颗纯净的心,也同样需要阳光的映照。最后,阳光收拾走了许多谜底,如同阳光的消逝一样,父亲的生命也消逝了。只是父亲永远不会知道,他常待的那块被阳光照得最多的地方,会成为亲人们心中最大的疼痛——有几回,我发觉与我一道回家的儿子,眼睛也朝着那个地方看,然后怔怔地站着。以前,他可是撒欢般地蹦跳着扑向那里的。
“为了看看阳光,我来到世上。”这是一位俄罗斯诗人巴尔蒙特的诗句。他仿佛一个婴儿,在春天里降生,一睁眼,就看到了温煦的阳光。阳光可以渗透所有的语言,但无法谛听;阳光像一块黄金,可以让人贪婪地攫取,却无法永远占有;阳光像一朵鲜艳的花,却无法为一个人永远开放。阳光照耀的日子,生活明净得一览无余,纤毫毕现;阳光进入所有事物的内部,使其发酵、膨胀、疯狂和生长。最后,在阳光照得最多的地方,少了一张熟悉的面孔,又多了一个陌生而嘶哑的喉咙。那陌生的嘴角牵动乡村的最后一缕阳光,仿佛是在向阳光作着诀别。我想,一个阳光铺就的舞台上,父亲和他的乡亲们裁剪着一块阳光的绸缎,然后紧紧地包裹住自己,就幸福地睡去了。
(选自《阅读与鉴赏》,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5分)(  )
A.本文主人公是一位可敬的父亲、慈祥的老人,在生命即将走到尽头的严冬,只能与阳光为伴,但是最后他还是在无限眷恋和痛苦中被阳光带走了。
B.作者选择阳光作为文章的背景,是为了说明只有像父亲那样,在有限的生命里尽情享受美妙的阳光人生,才会时时感受到幸福的存在。
C.本文遣词造句颇具匠心,如“那时,树上尚没有凋零的叶片,通体金黄,兴奋得直打哆嗦”中,“哆嗦”一词用拟人手法,不仅描绘了叶子的动态,更表现出其兴奋的程度。
D.文中写一条狗蜷缩在阳光的被窝里,把它比作“一只泄了气的皮球或一摊让太阳烤干的牛粪”。“皮球”、“牛粪”的比喻描画了狗舒服自在的神态,烘托出老人们幸福陶然的心境。
E.文章最后出现了婴儿的意象,表明了作者对生命的严肃思考,一切生命的产生与终结都是平等的,我们应该坦然面对生死,尽情展示生命的美好。
【小题2】请结合全文概括文章中的父亲的形象特征。(6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题3】文章画线部分描述了冬日里父亲那辈老人们在阳光下畅谈的场景,请简要分析其表达特色。(6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题4】文章中阳光是非常重要的意象,请探究阳光在文章中的意蕴及作用。(8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同类题3

阅读题(16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文学如灯  
铁凝
上世纪70年代初,在我的少年时代,中国的大门还没有向世界打开。当时有一部名叫《看不见的战线》的朝鲜电影,影片中一位化装成教师模样的韩国越境特务手拿一本书,和朝鲜的暗藏特务对接头暗号:
问:你拿的是什么书?
答:歌曲集。
问:什么歌曲?
答:《阿里郎》。
这段对话在中国的中学生中广为流传。上课时常有学生压低嗓音问旁边正在阅读课文的同学:“你拿的是什么书……”
到了21世纪初,有媒体让我举出青少年时期对自己影响最深的两本文学作品,前提是只举两本,一本中国的,一本外国的。这要求有点苛刻,尤其对于写作的人。这是一个谁都怕说自己不深刻的时代。但最后,我还是决定说实话——
我出生在一个知识分子家庭,我的少年时代,正值中国的“文化大革命”。那是一个鄙视知识、限制阅读的文化荒凉的时代。又因为出身灰色,内心总有某种紧张和自卑。我自幼喜欢写日记,在那个年代,日记都是成了“忏悔体”了。我每天都在日记里检讨自己所犯的错误,期盼自己能够成为一个纯粹的人。实在没有错误,还会虚构一点写下来——不知这是否可以算作我最初的“文学训练”。偶尔的快乐也是有的,比如看了朝鲜电影,没完没了地模仿其中特务间的接头暗号:“你拿的是什么书?……”这几句平淡的对白之所以被我长久地记住,是因为那个时代我们的文化娱乐生活太过贫乏了吧。但我仍然觉得还有另外的原因,那就是:这对白里毕竟还有几分属于文学的美感,比如歌曲集和阿里郎。我喜欢阿里郎的发音,就像我喜欢耶路撒冷的发音。类似这样一些词的发音给我的唇舌和声带带来了一种无法言表的愉悦和快感。当然,在那样一个历史时期,我们所能看到和听到的文艺作品更多的是愤怒、仇恨以及对个体的不屑。就是在这样的日子里,我读到一部被家中大人偷着藏起来的书:法国作家罗曼•罗兰的《约翰•克利斯朵夫》。记得扉页上的题记是这样两句话:“真正的光明决不是永没有黑暗的时间,只是永不被黑暗所淹没罢了;真正的英雄决不是永没有卑下的情操,只是永不被卑下的情操所屈服罢了。”这两句话使我受到深深的感动,一时间我觉得这么伟大的作家都说连英雄也可以有卑下的情操,更何况我这样一个普通人呢。更重要的还有后面一句:“永不被卑下的情操所屈服罢了”。正是这两句话震撼了我,让我偷着把我自己解放了那么一小点又肯定了那么一小点,并生出一种既鬼祟又昂扬的豪情,一种冲动,想要去为这个世界做点什么。所以我说,《约翰•克利斯朵夫》在那个特殊年代,对我的精神产生了重要影响,我初次领略到了文学的魅力,这魅力照亮了我精神深处的幽暗之地,同时给了我身心的沉稳和力气。另一本中国文学,我觉得是《聊斋志异》。在那个沉默、呆板和压抑的时代读《聊斋》,觉得书中的那些狐狸,她们那么活泼、聪慧、率真、勇敢而又娇憨,那么反常规。作者蒲松龄生活在同样也很压抑的清代,他却有那么神异、飞扬、趣味盎然的想象力,他的那些充满人间情味的狐仙鬼怪实在是比人更像人。《聊斋》里有一篇名叫《婴宁》的小说当时我读过不止一遍。在中国古代小说里,如果哭得最美的是《红楼梦》里的林黛玉,那笑得最美的就是狐仙婴宁。她打破了中国封建时代少女不能笑,不敢笑,甚至不会笑的约束和规矩,她是天生爱笑,笑起来便无法无天,率性自由,哪怕来到人间结婚拜堂时也可以笑得无法行礼……正是这样一些善良的狐狸洒脱而又明亮的性情,她们的悲喜交加的缠绵故事,为我当时狭窄的灰色生活开启了一个秘密而有趣味,但又不可与人言的空间。这就是在我的青春期文学给我的恩泽和“打击”,这“打击”具有一种宝贵和难忘的重量,它沉入我的心底,既甜蜜又酣畅。  
(本文是作者在韩国首届东亚文学论坛上的讲稿,有删节)
【小题1】简要概括《约翰•克利斯朵夫》与《聊斋志异》给作者的精神影响。(6分)
【小题2】文章叙写《聊斋志异》给自己的影响采用了什么写法?试结合内容具体阐述。(6分)
【小题3】下列对文章的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4分)     
A.本文是一篇演讲稿,语言通俗,生动形象,幽默风趣,富含哲理,给人以精神的震撼。
B.作者说“狐仙鬼怪实在是比人更像人”,是因为狐仙鬼怪打破了中国封建时代少女不能笑,不敢笑,甚至不会笑的约束和规矩,率性自由。
C.作者说自己每天都在日记里检讨自己所犯的错误,期盼自己能够成为一个纯粹的人,是为了说明那个时代是文化荒芜的年代,压抑个性的年代。
D.作者选取两部文学经典,透过小说中的情节,表现了它们对自己心灵的深刻影响,有力地表现了主题。
E.作者在演讲中,着重写了两部文学经典在“文化大革命”那个鄙视知识、限制阅读的文化荒凉的时代中给自己的影响 ,紧扣了“文学如灯”这个题目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面小题。

月,阙也

张晓风

“月,阙也”,这是一本近两千年前的文学专著的解释。阙,就是“缺”的意思。那解释使我着迷,我渐渐爱上了“缺”的境界。

在中国的传统里,“天残地缺”或“天聋地哑”的说法几乎毫无疑问地被一般人所接受。

也许由于长期的患难困顿,中国神话对天地的解释常是令人惊讶的。

在《准南子》里,我们发现中国的天空和中国的大地都是曾经受伤的。女娲以其柔和的慈手补缀抚平了一切残破。当时,天穿了,女蜗炼五色石补了天。地摇了,女蜗折断了神鳖的脚爪垫稳了四极。她又像一个能干的主妇,扫了一堆芦灰,止住了洪水。

中国人一直相信天地也有其残缺。

我非常喜欢中国西南部一个少数民族的神话。他们说,天地是男神女神合造的。当时男神负责造天,女神负责造地,等他们各自分头完成了天地而打算合在一起的时候,可怕的事情发生了:女神太勤快,把地造得太大,以至于跟天没办法结合得起来。但是他们终于想到一个好办法,把地折叠了起来,形成高山低谷,然后,天地才结合起来了。

是不是西南的崇山峻岭给他们灵感,使他们想起这则神话呢?

天地是有缺陷的,但缺陷造成了褶皱,褶皱造成了奇峰幽谷之美。月亮是不能常圆的,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当我们心平气和地承认这一切缺陷的时候,我们忽然发觉没有什么是不可以接受的。

在另一则汉民族的神话里,说到大地曾被共工氏撞不周山时撞歪了——从此“地陷东南”,长江黄河便一路浩浩淼淼地向东流去,流出几千里惊心动魄的风景。而天空也在当时被一起撞歪了,不过歪的方向相反,是歪向西北,据说日月星辰因此哗啦一声大部分都倒到那个方向去了.如果某个夏夜我们抬头而看,忽然发现群星灼灼的方向,这让我们相信,属于中国的天空是“地倾西北”的吧!

五千年来,汉民族便在这歪倒倾斜的天地之间挺直脊骨生活着。

而月亮,到底曾经真正圆过吗?人生世上其实也没有看过真正圆的东西,一张葱油饼不够圆,一块镍币也不够圆,即使是圆规画的圆,如果用高度显微镜来看也不可能圆得很完美。

真正的圆存在于理念之中,而不在现实世界里。在现实世界里所有的天体远看都呈球形,但不是绝对的圆,地球是约略近于椭圆形。就算我们承认月亮约略的圆也算圆,那也是“方其圆时,即其缺时”。有如十二点整的钟声,当你听到钟声时,已经不是十二点了。

花朝月夕,固然是好的,只是真正的看花人哪一刻不能赏花?在初生的绿芽嫩嫩怯怯地探头出土时,花已暗藏在那里;当柔软的枝条试探地在大气中舒手舒脚时,花隐在那里;当蓓蕾悄然结胎时,花在那里;当花瓣怒张时,花在那里;当香销红黯委地成泥的时候,花仍在那里;当一场雨后只见满丛绿肥的时候,花还在那里;当果实成熟时,花恒在那里;甚至当果核深埋地下时,花依然在那里。

或见或不见,花总在那里。或盈或缺,月总在那里。不要做一朝的看花人吧!不要做一夕的赏月人吧!人生在世哪一刻不美好完美?哪一刹那不该顶礼膜拜感激欢欣呢?

因为我们爱过圆月,让我们也爱缺月吧——它们原是同一个月亮啊!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引用大量的神话传说,既丰富文章内容,又增添文化趣味。
B.作者从哲学思考起笔,然后讲述神话故事,最后提出审美要求。
C.作者认为现实中没有真正的完美,表现了积极豁达的人生态度。
D.文章运用拟人、排比多种修辞手法,语言生动形象,蕴含哲理。
【小题2】文章第一段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结合全文,探究作者爱上“缺”这一境界的原因。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沙坪的美酒
丰子恺
①胜利快来到了。逃难的辛劳渐渐忘却了。我住在重庆郊外的沙坪坝庙湾特五号自造的抗建式小屋中的数年间,晚酌是每日的一件乐事,是白天笔耕的一种慰劳。
②我不喜吃白酒,味近白酒的白兰地,我也不要吃。巴拿马赛会得奖的贵州茅台酒,我也不要吃。总之,凡白酒之类的,含有多量酒精的酒,我都不要吃。所以我逃难中住在广西贵州的几年,差不多戒酒。因为广西的山花,贵州的茅台,均含有多量酒精,无论本地人说得怎样好,我都不要吃。
③由贵州茅台酒的产地遵义迁居到重庆沙坪坝之后,我开始恢复晚酌,酌的是“渝酒”,即重庆人仿造的黄酒。
④我所以不喜白酒而喜黄酒,原因很简单:就为了白酒容易醉,而黄酒不易醉。“吃酒图醉,放债图利”,这种功利的吃酒,实在不合于吃酒的本旨。吃饭,吃药,是功利的。吃饭求饱,吃药求愈,是对的。但吃酒这件事,性状就完全不同。吃酒是为兴味,为享乐,不是求其速醉。譬如二三人情投意合,促膝谈心,倘添上各人一杯黄酒在手,话兴一定更浓。吃到三杯,心窗洞开,真情挚语,娓娓而来。古人所谓“酒三昧”,即在于此。所以吃酒决不是图醉。所以容易醉人的酒决不是好酒。巴拿马赛会的评判员倘换了我,一定把一等奖给绍兴黄酒。
⑤沙坪的酒,当然远不及杭州上海的绍兴酒。然而“使人醺醺而不醉”,这重要条件是具足了的。人家都讲究好酒,我却不大关心。有的朋友把从上海坐飞机来的真正“陈绍”送我。其酒固然比沙坪的酒气味清香些,上口舒适些;但其效果也不过是“醺醺而不醉”。在抗战期间,请绍酒坐飞机,与请洋狗坐飞机有相似的意义。这意义所给人的不快,早已抵销了其气味的清香与上口的舒适了。我与其吃这种绍酒,宁愿吃沙坪的渝酒。
⑥“醉翁之意不在酒”,这真是善于吃酒的人说的至理名言。我抗战期间在沙坪小屋中的晚酌,正是“意不在酒”。我借饮酒作为一天的慰劳,又作为家庭聚会的一种助兴品。在我看来,晚餐是一天的大团圆。我的工作完毕了;读书的、办公的孩子们都回来了;家离市远,访客不再光临了;下文是休息和睡眠,时间尽可从容了。若是这大团圆的晚餐只有饭菜而没有酒,则不能延长时间,匆匆地把肚皮吃饱就散场,未免太少兴趣。所以我的晚酌,意不在酒,是要借饮酒来延长晚餐的时间,增加晚餐的兴味。
⑦沙坪的晚酌,回想起来颇有兴味。那时我的儿女五人,正在大学或专科或高中求学,晚上回家,报告学校的事情,讨论学业的问题。他们的身体在我的晚酌中渐渐高大起来。我在晚酌中看他们升级,看他们毕业,看他们任职。就差一个没有看他们结婚。在晚酌中看成群的儿女长大成人,照一班的人生观说来是“福气”,照我的人生观说来只是“兴味”。这好比饮酒赏春,眼看花草树木,欣欣向荣;自然的美,造物的用意,神的恩宠,我在晚酌中历历地感到了。陶渊明诗云:“试酌百情远,重觞忽忘天。”我在晚酌三杯以后,便能体会这两句诗的真味。我曾改古人诗云:“满眼儿孙身外事,闲将美酒对银灯。”因为沙坪小屋的电灯特别明亮。
⑧还有一种兴味,却是千载一遇的:我在沙坪小屋的晚酌中,眼看抗战局势的好转。我们白天各自看报,晚餐桌上大家报告讨论。我在晚酌中眼看东京的大轰炸,莫索里尼的被杀,德国的败亡,独山的收复,直到波士坦宣言的发出,八月十日夜日本的无条件投降。我的酒味越吃越美。我的酒量越吃越大,从每晚八两增加到一斤。大家说我们的胜利是有史以来的一大奇迹。我的胜利的欢喜,是在沙坪小屋晚上吃酒吃出来的!所以我确认,世间的美酒,无过于沙坪坝的四川人仿造的渝酒。我有生以来,从未吃过那样的美酒。即如现在,我已“胜利复员,荣归故乡”;故乡的真正陈绍,比沙坪坝的渝酒好到不可比拟,我也照旧每天晚酌;然而味道远不及沙坪的渝酒。因为晚酌的下酒物,不是物价狂涨,便是盗贼蜂起;不是贪污舞弊,便是横暴压迫。沙坪小屋中的晚酌的那种兴味,现在已经不可复得了!唉,我很想回重庆去,再到沙坪小屋里去吃那种美酒。
【小题1】从文章结构上看,第二节写到“广西的山花”、“贵州的茅台”,有什么作用?(4分)


【小题2】通观全文,作者对于真正的“陈绍”,持何种态度?(5分)


【小题3】解释文中划线句子的含义。(4分)


【小题4】作者在第⑧节中讲“所以我确认,世间的美酒,无过于沙坪坝的四川人仿造的渝酒。”请探究其中的深刻意蕴。(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