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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这篇小小说,完成后面的题目。(23分)
胖子和瘦子
[俄]契诃夫
在尼古拉铁路的一个火车站上,两位朋友,一个胖子和一个瘦子,相遇了。胖子刚刚在火车站餐厅里用过午餐,他的嘴唇油亮亮的,像熟透了的樱桃一样。他身上有一股核烈斯酒和橙花的气味。瘦子刚从车厢里下来,吃力地提着箱子、包裹和硬纸盒。他身上有一股火腿肠和咖啡渣的气味。在他背后,有个下巴很长的瘦女人不时探头张望——那是他的妻子,还有一个眯着一只眼的中学生,是他的儿子。
“波尔菲里!”胖子看到瘦子大声喊道,“是你吗?我亲爱的!有多少个冬天,多少个夏天没见面啦!”
“我的老天爷!”瘦子惊呼道,“这是米沙,小时候的朋友!你从哪儿来?”
两位朋友互相拥抱,一连吻了三次,然后彼此看着对方泪汪汪的眼睛。两人都感到又惊又喜。
“我亲爱的!”接吻后,瘦子开始道,“真没有料到!简直喜出望外!哎,你倒是仔细瞧瞧我!你呢,还是那么一个美男子,跟从前一样!还是那么个风流才子!还是那样喜欢打扮!咳,你,天哪!噢,你怎么样?发财了吧?结婚了吧?我已经成家了,你看……这是我的妻子路易莎,娘家姓万岑巴赫……她是新教徒……这是我的儿子纳法奈尔,中学三年级学生。纳法尼亚,这位是我小时候的朋友!中学同班同学!”
纳法奈尔犹豫一下,摘下帽子。
“中学同班同学!”瘦子接着说,“你可记得,同学们当时怎么拿你开心的?给你起了一个外号,叫赫洛斯特拉特,因为你用香烟把公家的一本图书烧了一个洞。我的外号叫厄菲阿尔特,因为我喜欢告密。哈哈……当时都是小孩子哩!你别害怕,纳法尼亚!你走过来呀……噢,这是我的妻子,娘家姓万岑巴赫……新教徒。
纳法奈尔犹豫一下,躲到父亲背后去了。
“喂,朋友,你生活得怎么样?”胖子热情地望着朋友,问道,“在哪儿供职?做多大的官啦?”
“我是在供职,我亲爱的!升了八品文官,已经做了两年了,还得了一枚圣斯坦尼斯拉夫勋章。薪金不高……咳,去它的!我妻子给人上音乐课,我呢,工作之余用木料做烟盒。烟盒很精致!我卖一卢布一个。若是有人要十个或十个以上,你知道,我就给他便宜点。好歹能维持生活。你知道,原来我在一个厅里做科员,现在把我调到这里任科长,还是原来那个部门……往后我就在这里工作了。噢,你怎么样?恐怕已经做到五品文官了吧?啊?”
“不对,亲爱的,再往上提,”胖子说,“我已经是三品文官了……有两枚星章了。”
刹那间,瘦子脸色发白,目瞪口呆,但很快他的脸往四下里扭动,做出一副喜气洋洋的笑容。似乎是,他的脸上,他的眼睛里直冒金星。他本人则蜷缩起来,弯腰曲背,矮了半截……他的那些箱子、包裹和硬纸盒也在缩小,皱眉蹙额……他妻子的长下巴拉得更长,纳法奈尔垂手直立,扣上了大衣上所有的纽扣……
“我,大人……非常高兴!您,可以说,原是我儿时的朋友,忽然间,青云直上,成了如此显赫的高官重臣!嘿嘿,大人!”
“哎,算了吧!”胖子皱起了眉头,“何必来这种腔调!你我是儿时朋友——何必来这一套官场里的奉承!”
“哪儿行呢……您怎么能这么说,大人……”瘦子缩得更小,嘿嘿笑着说,
“大人体恤下情……使我如蒙再生的甘露……这是,大人,我的儿子纳法奈尔……这是我妻子路易莎,新教徒,某种意义上说……”
胖子本想反驳他几句,但看到瘦子那副诚惶诚恐、阿谀奉承、低三下四的寒酸相,使得三品文官几乎要呕吐了。他扭过脸去,向瘦子伸出一只手告别。
瘦子握握他的三个指头,一躬到地,像中国人那样嘿嘿笑着。他妻子眉开眼笑。纳法奈尔喀嚓一声,收脚敬礼,把制帽掉到了地上。一家三口都感到又惊又喜。
一八八三年十月一日
注:①莫斯科至彼得堡的铁路,以沙皇尼古拉一世命名。②一种烈性白葡萄酒。③纳法奈尔的爱称。④古代希腊人,他为了扬名于世,在公元前三五六年焚烧了世界七大奇观之一的阿泰密斯神庙。⑤古代希腊人,曾引波兰军队入境。
【小题1】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3分)
A.这篇小说通过两个老同学在车站邂逅的场景和对话,描绘了两个人的情绪变化,反应了俄国官场中的森严等级和小官吏的卑躬屈节,鞭挞伪善、庸俗的社会畸形心态。
B.这篇小说的开篇非常简洁,“在尼古拉铁路的一个火车站上,两位朋友,一个胖子和一个瘦子,相遇了。”一句话就把小说的地点、人物、事件交代齐备了。
C.这篇小说着重描写的人物是瘦子,对他前后的态度变化采取了夸张对比的写法,这使人物的形象更加鲜明突出。
D.这篇小说情节离奇曲折,作者凭借精巧的细节对生活和人物作了真实的描写和刻画,从中展现了小说的重要意象。
【小题2】(小题2)胖子后来说:“我已经是三品文官了……”在此之前,小说在哪些地方对胖子的身份作了暗示?请找出并作简要分析。(6分)
【小题3】小说是如何塑造纳法奈尔这个形象的?这个人物在小说中有哪些作用?(6分)
【小题4】小说为什么把讽刺的主要矛头对准小人物瘦子而不是达官贵人胖子?(8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2:4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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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25分)
在乡下
法国莫泊桑
两所茅屋并排坐落在小山脚下。蒂瓦什、瓦兰两户庄稼人为了养活各自的一群孩子,终年辛苦劳作。两个母亲在这堆孩子里勉强可以认出哪些是自己的,两个父亲则常常要叫错三个名字才叫对自己的孩子。两家人都勉强靠着汤、土豆和新鲜空气活下去。吃饭的时候,孩子们坐在那张用了50年的木桌子前,每人面前的盆子里盛着土豆、白菜、洋葱煮的汤。星期日,汤里熬上块牛肉,就觉得跟吃酒席一样丰盛。
一天下午,一辆从城里来的马车停在茅屋前。一对年轻夫妇中的女人跳下车向孩子们跑去,她抱住两个最小的孩子中的一个——蒂瓦什家的那一个,亲热地吻他肮脏的脸蛋、沾满泥土的金色卷发。下星期她又来了,把那个娃娃抱在怀里,拼命塞给他蛋糕吃。以后她每天都来,口袋里装满糖果和零钱。她是亨利·德·于比埃尔太太。
一天早上,她丈夫和她一起下了车,径直走进了蒂瓦什家的茅屋。年轻女人说:“好心的人,我想把你们最小的男孩带走,我们想收养他。”德·于比埃尔先生表态:“孩子将来就是我们的继承人,我们还要送你们一笔终身年金,每月100法郎。”农妇勃然大怒,站了起来。“你们要我把夏洛给卖了吗?不行!那简直太卑鄙了!”男的也表情严肃,不断点头,赞成妻子的话。乡下女人怒不可遏:“出去!给我出去!”
德·于比埃尔太太固执地问:“那另外一个小的不是你们的吧?”蒂瓦什大伯回答:“不是,是邻居的。”瓦兰夫妇正在吃饭,他们用刀子挑一点黄油。节俭地抹在面包片上。德·于比埃尔先生提出了他的建议,两个乡下人摇头。但是得知每月可以得到100法郎,两人你看着我,我看着你,决心已有七八分动摇了。
他们在苦恼中长时间沉默,犹豫不决。那庄稼汉问:“这1200法郎年金立字据吗?”得到肯定后,乡下女人说:“100法郎换孩子太少了,我们要120法郎。”
已经急得跺脚的德·于比埃尔太太立刻答应了。她丈夫立字据的时候,她又额外送了100法郎给瓦兰夫妇。村长和另一位邻居也很乐意当证人。年轻女人欢天喜地,像从铺子里买到一样喜爱的小玩意儿似的,抱着啼哭的小娃娃走了。蒂瓦什夫妇立在门口,一声不响,也许有点懊悔吧。
从此,蒂瓦什夫妇和邻居闹翻了。蒂瓦什大婶大骂他们无耻,挨家挨户对人说,除非是丧失人性才会出卖自己的亲生儿子,简直卑鄙龌龊。有时候她抱着夏洛,炫耀地说:“我没有钱,可我不卖我的孩子!”
一连好几年,她天天含沙射影地骂。到最后,蒂瓦什大婶竟然相信自己比当地任何人都高出一等。人们也以她为榜样,都说:“那条件可是非常吸引人的。蒂瓦什大婶真是个好母亲。”夏洛长到18岁了,他从小听惯了引人不断重复的话,也认为自己比同伴们都高出一等,因为他没被卖掉。
瓦兰夫妇靠着年金生活得很舒适,蒂瓦什夫妇无法平息的怒火就是从这一点来的,他们一直很贫困。
夏洛21岁那年,一天早上,一辆华丽的马车停在两所茅草屋前。一位挂着金表链的年轻先生搀扶着一位贵妇人走进了瓦兰的茅屋,就像是他自己的家一样。
“你好,爸爸;你好,妈妈。”瓦兰夫妇不胜惊讶地站起来,
乡下女人结结巴巴地说:“是你吗,我的孩子?是你吗?”年轻人搂住她,一边吻她,一边又说:“你好,妈妈。”
他们相认以后,做父母的立刻领儿子见了村长,见了村长助理,见了教堂神父.见了小学教员。
夏洛站在自己茅屋门口,望着他们走来走去。
晚上吃饭的时候,夏洛对两个老人说:“你们一定是傻瓜,才会让人家把瓦兰家的孩子带走。”
母亲固执地回答:“我们不愿意出卖孩子。”
蒂瓦什老大爷生气地说:“你责备我们把你留下了吗?”
年轻人粗暴地回答:“你们简直是糊涂虫,只会给孩子带来不幸。我要是离开你们,也是你们自作自受。”
老妇人低声哭着说:“累死累活把你养大,竟落得这么个下场!”
那小伙子冷酷地说:“与其现在这样,还不如不生我。我看见那一个,肺都要气炸了。我本来应该是那样子的。这件事我永远不会饶恕你们!”
两个老人流着泪,一声不响。
年轻人打开门,一片说话声传进来。瓦兰家正在庆祝孩子的归来。
夏洛踩了一下脚,朝他父母嚷道:“土包子!”
他消失在黑夜里。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
A.两个同样贫困而快乐的家庭,两对同样艰难地做出了选择的夫妇,当初和睦亲近的邻里,在金钱的浸染下,都偏离了原本的轨迹。
B.城里来的年轻女人亲热地吻小夏洛肮脏的脸蛋,拼命塞给他蛋糕吃,又不惜花大价钱带走小瓦兰,表现了她善良且喜爱孩子。
C.“100法郎换孩子太少了,我们要120法郎。”这里没存眼泪,没有犹豫,提高价码的要求,显示了乡下女人的冷静、精明、善于算计。
D.蒂瓦什夫妇没有卖掉自己的孩子,一直贫困;瓦兰夫妇让人带走了孩子,靠年金生活得很舒适:看来幸福只会垂青明智、务实的选择。
E. 小说带我们走入了法国19世纪下半叶的农村,看到了人性的复杂多样,看到偶然机会对人的重要影响,更看到了被金钱扭曲的心。
【小题2】小说多次变化对同一人物的称谓,试举两例简析它们的作用。(6分)

【小题3】小说中蒂瓦什大婶这一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6分)

【小题4】小说的结局和贯穿全文的对比历来为人称道,你更欣赏哪方面?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8分)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爱的实践
(美)弗洛姆
一旦搞清了爱的艺术的理论问题,随之而来的便是爱的艺术的实践问题。这个问题更困难,因为对于任何一种艺术的实践,我们除了去身体力行外,难道还有别的途径吗?
当今的绝大多数人,自然也包括本书的读者,都希望得到一个能指导自己“如何去做”的妙计良方。在我们讨论的这个问题上,就是要别人教他们怎样去爱,这就使问题变得更为复杂。凡是抱有此种心情来读本书最后一章的人,恐怕都难免要大失所望。爱,乃是纯个人的体验,无论何人,都只有通过自己的努力去亲身体验。事实上,很难有人完全没有体验过爱,至少在童年、青年或成年曾以最基本的方式体验过。关于爱的实践,我们能够加以讨论的无非是爱的艺术的前提,实现这些前提的方法,以及如何实践这些前提和方法。至于最后去实现爱的各个步骤,则全赖个人自己去完成,一旦到了需要采取最后的决定性行动时,讨论也就无济于事而只能到此为止。不过我仍然相信,对方法的讨论将有助于掌握这门艺术,至少对于那些不再期待“妙计良方”的人是如此。
无论哪一门艺术实践,无论是木工、医术,还是爱的艺术,都有一些共同的要求。首先,艺术实践要有一定的训练。不经训练,便会一事无成;仅凭“一时高兴”而干某事,那只能算一桩不坏的兴趣爱好,决不会成为艺术大师。但是,仅仅进行某项艺术实践的训练还不够(比如说每天坚持练习几小时),艺术实践还要求人们在整个生活中严于律己。有人认为,对于现代人来说,再没有比循规蹈矩更轻而易举的事情。人们不是每天都在最严格的纪律约束下从事最程式化的工作吗?不过,同样也是事实的是,现代人在工作之余最为放荡散漫,很少自我训练。只要工作一完,他们就变得懒惰懈怠、无精打采,说得好听一点,就是让自己“轻松一下”。这种慵懒的态度在很大程度上是对严格程式化生活的一种反抗。正是由于人们被迫每天8小时不是为了自己的目的,以不属于自己的方式去耗费精力,就范于规定的生产节奏,这才使得他们反抗。只不过,他们采取了一种幼稚可笑的自我放纵的反抗方式。而且,在这种反抗专制的斗争中,他们丧失了对一切训练的信任,既包括权威强加的不合理的训练,也包括他们为自己制定的合理训练。没有后者,生活就变得杂乱无章和缺乏专一。
要掌握一门艺术,专一是不可缺少的条件之一。这个道理不言自明,每个学艺者对此都深有体会。但是,在我们的文化中,专一甚至比律己更为难得。与此相反,我们的文化总是引向一种见异思迁和朝三暮四的生活方式,这是其他社会很难与之相比的。比如,同时干几件事情:读书看报、听广播,与人交谈,抽烟,吃喝等等。人成了贪婪的消费者,渴望着随时去吞噬一切——图画、酒、知识等。当我们独自一人时,感到特别难耐,这种心猿意马的情况也就尤为显著。大多数人往往不能做到静坐无言,不抽烟,不看书,不饮酒;他们常常变得敏感烦躁、非得动手动嘴地做点什么不可。(抽烟就是这种缺乏专心致志的症状之一;它能同时占用人的手、口、眼和鼻。)
掌握艺术的第三个因素是耐心。同样,任何一个曾努力掌握一门艺术的人都了解,要取得哪怕一点点成功,没有耐心是不行的。想一步登天的人不可能学到艺术。不幸的是,对于现代人来说,做到有耐心并不比严于律己和专心致志更容易。我们的整个工业体系恰好助长的是其反面:急躁。现代所有的机器都是为了高速运转而设计出来的;汽车和飞机是为了使我们迅速到达目的地,而且越快越好。如果新机器能够以一半的时间生产出原来机器生产的等量产品,那么新机器就比原来的机器好两倍。诚然,这里有重要的经济原因。可是在如此广泛的领域内,人的价值已经越来越多地由经济价值来衡量了。机器的优点就应该是人的优点,这就是逻辑。现代人在办事拖沓时,想到失去的是时间;可是当他赢得时间后,却不知道该如何利用,于是又白白地消磨掉。
最后,学习一门艺术的条件还有,对艺术的掌握要全力以赴。如果不把艺术当成一件至关重要的事情,就休想把它学好,最好也不过维持在业余涉猎者的水平上,成不了真正的大师。对于爱的艺术来说,这一条也不可缺少。在爱的艺术中,只有半瓶子醋的人远远多于真正精于此道的人,其比例超过了其他任何艺术。
(节选自弗洛姆《爱的艺术》,陈维纲等译,四川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12~13题为选择题,请在答题卡“选择题答题区”作答。(12题选对一项给2分,选对两项给5分,多选不给分)
【小题1】下列说法不符合文意的两项是(5分)
A.要弄清楚爱的艺术的实践问题比爱的艺术的理论问题更难,因为只有身体力行这唯一的途径可以依赖。
B.爱是纯个人的体验,人们至少在童年、青年或成年曾以最基本的方式体验过,没有体验过爱的人是完全没有的。
C.任何艺术实践要有一定的训练,如果仅凭自己一时的高兴而干某事,缺乏坚持不懈的训练,决不会成为艺术大师。
D.现代人在工作之余最为放荡散漫。他们表面无精打采,其实在内心深处,他们遵循严格的程式化生活。
E.现代机器都是为了高速运转而设计出来的,汽车和飞机是为了使人们迅速到达目的地,并且越快越好,我们的工业体系助长了人们缺乏耐心。
【小题2】掌握一门艺术(包括爱的艺术),需要具备一些条件。根据文意,下列不属于这些条件的一项是(3分)
A.虽然到了需要采取最后的决定性行动的时候,讨论也就无济于事,但是,对方法的讨论将有助于掌握爱的艺术。
B.要掌握任何一门艺术,不可缺少的因素之一是专一。但是在我们的文化尤其是生活方式中,做到专一非常困难。
C.要取得哪怕一点点成功,没有耐心显然不行。想要一步登天的人不可能学到艺术,当然也不可能掌握爱的艺术。
D.在爱的艺术中,只有半瓶子醋的人远远多于真正精于此道的人,其比例超过了其他任何艺术。这样不全力以赴的人,成不了真正的大师。
【小题3】请解释“我们的文化总是引向一种见异思迁和朝三暮四的生活方式”这句话在文中的含义。(4分)
【小题4】诺贝尔和平奖得主特蕾莎修女15岁到印度接受传教士训练。在其后的72年生命里程中,她把一切都献给了穷人、病人、孤儿、孤独者、无家可归者和垂死临终者。她尊重每个人作为人的尊严,竭尽所能帮助弱者,而自己却像一个苦行僧一样。她从来不为自己,而只为受苦受难的人活着。她没有高深的哲理,只用诚恳、服务而有行动的爱,来医治人类最严重的疾患:自私、贪婪、享受、冷漠、残暴等;也为通往社会正义和世界和平,开辟了一条新的道路。请依据文意,简要分析特蕾莎修女在爱的艺术实践中,具备了哪些条件或要求。(4分)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目。(18分)
禅与文学浅说
罗登廉
禅在中国已有上千年的历史,它作为中国文明发展史的一部分,曾给多少人带来了精神上的慰藉。然而进入新社会,面对物欲横流的世界,人们对禅的了解却是茫然的,但禅机却悄无声息地融入古往今来的文人的字里行间。不管是古典诗文中所描述的那种禅境,还是现当代文学作品中渗入的那种禅意,都提高了文学作品的艺术品位与审美意识。
西方国家的作家对《圣经》有不同的论释,创作了以《圣经》为题材或借《圣经》之意境的文学作品。他们认为《圣经》是上帝智慧的结晶,文学与它联姻,会产生高于艺术本身的艺术。虽然中国有两千多年的儒家思想对古代文人的牵制历史,但禅的出现其实是对儒家和道家的颠覆,使好多作家认识到,禅对文学这门艺术起到了取长补短的作用。
基督教虽然与佛教有着很大的区别,但作为人的信仰,具有同样强大的精神力量。没有信仰就不懂得敬畏,无论信奉哪一种信仰都凸显了一个作家丰富的内心世界与深刻的思想内涵。
传说2500 年前的佛陀曾在菩提树下顿悟,真正悟到了人间的情势,坚定了从痛苦中解脱出来的决心。那么佛陀到底悟到了什么呢?我们只能用心灵去体会。当我们内心充满适意与宁静、善良与诚朴时,我们便悟在其中。这也是一个作家写好文章的先决条件,当然,这里有先天因素,亦有后天修养。古人说:“学佛乃大丈夫事,非帝王将相所能为。”看来,参禅是需要天分的,搞文学创作亦是如此。尽管有些人学问渊博,写出的文章却不堪卒读,这是因为他没有那种境界、气派与胸襟。有人出语成章,妙笔生花,这是因为他有禅的境界,有文字的般若。其实,在生活中有很多东西是不可强求的,刻意追求往往适得其反。如果说,我们在写某部作品时,一定要把它写成惊世骇俗的上品,可往往会事与愿违,质量平平。有时候作家随意写出来的作品,也许会流传百世。曹雪芹在写《红楼梦》时,并没有想过它会成为经典著作,只是把它作为一种精神上的寄托。正所谓“无心插柳柳成阴”, 可遇而不可求也。这也是缘分,似乎有一种宿命的味道。相对来说,禅并不是作家想介入就能介入的,它是心灵进入某种超常境界时的自然流露,是借助文学语言完成一种精神皈依的话语方式。
我们再将历史追溯到唐代,那时到处是一片祥和欢乐的气象。禅在那里生存发展,枝繁叶茂。在那树阴的底下,生活着那个时代的善男信女。唐诗作为一种特殊生存环境下的产物,融合了当时的国家情结、家园情结及友谊情结,在种种文明的透视之下,用一种清淡、空旷、辽远的禅的话语方式,抒发了人们对生存的感悟。在浮躁的现实生活中,今人追逐得更多的是名和利,于是人们在患得患失的矛盾之中渴望精神上的飞翔,而文学正是那双赖以飞翔的翅膀。
我想,文学与禅之所以能走到一起,那便是因为“悟性”这两个字---到生活中去悟,到大自然中去悟。(有删改)
【小题1】文中提到佛陀顿悟的一事有什么作用?(6分)
【小题2】本文作者认为作家怎样才能写出好作品?(6分)
【小题3】作者认为禅有怎样的价值?(6分)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10分)
关于存在世界的把握,在中国哲学中,气论是一个基本的形态。气的哲学是中国古代存在论的主要形态。气在本源的意义上是物质性的元素,宇宙论的气论代表了中国哲学从物质性的范畴解释世界构成的努力。在中国哲学中,“物”指个体的实物,有固定形体的“质”是由“气”构成的,未成形的“气”则是构成物体的材料。中国哲学中所说的“气”,是指最细微而且流动的存在物。西方哲学的原子论认为一切事物都是由微小固体组成的,原子是一种最后的不可分割的物质微粒;中国哲学的气论则认为一切物体都是气的聚结与消散。气论与原子论的一个基本不同是,原子论必须假设在原子外另有虚空,虚空给原子提供了运动的可能;而气论反对有空无的虚空,认为任何虚空都充满了气。中国思想的气论与西方思想的原子论成为一种有意义的对照。在这个问题上,
中国古代“气”的概念于烟气、雾气、云气等,气的观念是在对这些具体物气加以一般化后所得到的一个自然哲学概念,就自然哲学的意义而言,它仍然与平常所谓空气、大气的意义相近。把中国气论和西方原子论对照的一个明显结论,就是原子论表达的是物质的不连续的性质,而气论所反映的是物质的连续的性质。应当说,注重气的连续性,从哲学上反映了中国文明对事物连续性的重视。这与中国文明被称为“连续性文明”的特点也有密切的关系。
气作为一种连续性的存在,在中国哲学中有许多表达。如荀子说“充盈大宇而不窕”,意即云气充满宇宙而无间断,指示出气是连续性的存在。宋代张载说“太虚不能无气”、“知太虚即气,则无无”,强调虚空充满气,或虚空是气的一种存在形式。朱子也说过“此气流行充塞”“无一息之间断,无一毫之空阙”,主张天地之间一气流行充塞,这种连续性是强调气的空间的连续充满和时间的连续不断。
由于气是连续性的存在,而不是原子式的独立个体。因而中国哲学的主流世界观倾向是强调对于气的存在要从整体上把握;不是强调还原到原子式的个体,而是注重整体的存在、系统的存在。因此中国哲学中常常有所谓“一气流行”、“一气未分”的说法。“一气”既表示未分化,也表示整体性,而“流行”则表示气总是处在一种流动的状态之中。整个世界为一连续、整全、流动之实在,这种宇宙论为儒家、道家等各派哲学所共有,是中国哲学宇宙观的基本立场。存在的整体即是人与世界的统一,即是人与宇宙的统一。近代哲学的二元分裂破坏了这种原始的统一性,在现代之后的时代,人类应当返回作为人与宇宙统一性的存在整体,同时,在中国文化中,个人不是原子,是社会关系连续体中的关联性存在一方,这种理解得到了气论哲学的有力支持。
【小题1】下列对西方哲学的原子论和中国哲学的气论的差别的认识,不正确的一项是()
A.原子论认为一切物体都是由不可分割的原子组成的;气论则认为一切物体都是气的聚结与消散。
B.原子论假定原子外另有虚空;气论认为不存在任何空无一物的虚空。
C.原子论表达的是物质不连续的性质;气论表达的是物质连续的性质。
D.西方哲学的主流世界观倾向是强调个体把握;中国哲学的主流世界观强调对于气的存在要从整体上把握。
【小题2】(小题2)根据文意,填入文章横线处最恰当的一项是()
A.张岱年先生指出:“中国古代哲学中讲气,强调气的运动变化,肯定气的连续性存在,肯定气与虚空的统一,这些都是与西方物质观念的不同。”
B.张光直先生强调:中国古代文明之所以是一个连续性的文明与中国文明中重视“存有的连续”有关,也与早期文明的整体性宇宙观有关。
C.王夫之先生明言:“阴阳二气充满太虚,此外更无他物,亦无间隙。”
D.黄宗羲先生说道:“天地之间,只有一气充周,生人生物。”
【小题3】(小题3)中国哲学认为人与世界是统一的,请根据原文简述这一宇宙观的成因。(4分)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问题。(21分)
沙那罕提琴
〔美〕保罗·琼斯
在我的一生中,麦克舅舅的那把小提琴一直被视为“传家之宝”,是这个家的象征。
我还记得麦克舅舅第一次让我亲睹小提琴的情形。他轻轻打开陈旧的黑盒子,在华丽耀眼的绿色天鹅绒里,那把琴静静地平卧其中。“现在,你可以说真正看过一把名琴了,这可是一把沙那罕,顶尖的乐器。”他极其庄重地说,并让我从琴面“f”形音孔中看里面褪色的标志——史塔拉第瓦里斯。追根溯源,这把名琴是一位先辈从意大利带回来的,最后由我外公传给了麦克舅舅。
我的父亲是一位糕饼师傅,与总喜欢把事情往最坏处想的母亲不同,他向来乐观。在亚撒斯大街开店是父亲从事的一桩最大的冒险事业。店铺的前面是糕饼店,后面辟为冰淇淋店,将装潢大理石台面。当父亲头一次告诉母亲这个计划时,他心里异常兴奋。
“我告诉你,玛丽,根本不会有危险,”看见母亲脸色不对头,父亲说道,“你只要在这份三千美元的借贷申请书上签个名就行了。”
“但是,万一房子被抵押了,”母亲呜咽着说,“我们会流落街头,变成乞丐啊!查理。”
“我想稍微说几句。”舅舅说。他站起来从陈列柜顶上取下那只琴盒,“我从报上读到过,这种牌子的小提琴可以卖到五千块钱。把它拿去卖了吧,查理。”
“哦!麦克!”母亲很吃惊。
“我不能这么做,麦克。”父亲说。
“如果你急着用钱,”舅舅对父亲说,“可以在艾瑞特关门之前送去给他。”他把琴盒交给犹豫的父亲,“反正我也老了,不能再去动它了。”
他的双手在微微地颤抖,可他的声调却异常平静。于是,父亲就挟着那把提琴出去了。
过了一阵子,父亲从前门进来,他吹着口哨,脚步轻捷,可是仍然挟着那只提琴盒。他做的头一件事便是将琴盒放回到陈列柜顶上的老地方。
“我都已经走到艾瑞特那家店的门口了,可我心里突然起了个念头,”父亲解释道,“我们干嘛要卖它?就放在老地方不挺好的吗?这就像我们有了一只保险箱,里面放着崭新的五十张一百元面额的票子。有了这笔钱,我们就用不着为那笔三千元的贷款担惊受怕了。你说是吗,玛丽?如果我们要还的话,只消穿过三条马路到艾瑞特那家店去就行了。”
母亲露出欣喜的表情:“我很高兴,查理!”
“一个很明智的主意,”麦克舅舅裁决道,“另外,我自愿把这把琴留给我外甥,供他在大学里念书的费用。”
贷款的偿还并没有发生问题,虽然比父亲预定的期限晚了三年。我进中学后,上午上课,下午就在店里帮忙。在我即将上大学的那年夏天,麦克舅舅溘然长逝,于是他的小提琴便传给了我。
“他们难道没有让你们勤工俭学的方案吗?”一天晚上,父亲问我。我告诉他确实有。
“我想那样最好。”他突然说道,“我在你衣柜的抽屉里放了一个信封,里面有两百元,应该够缴你入学的那些费用了。你知道的,那把琴对你妈有很特别的意义。”
他说得没错。可母亲更担心我去异地过分劳累工读的事,她说过,小提琴是属于我的,况且麦克舅舅就是想用它来供我完成学业的。在我离家的头一天,父母都在店里忙着,我提着这把琴来到艾瑞特的乐器行。这位老人从后房走出来,眼睛像猫头鹰般一眨一眨。
我打开琴盒:“它值多少钱?”
他拿起琴来:“二十五元,也许能卖到五十元,这就要看谁愿意要它了。”
“可这是一把史塔拉第瓦里斯制作的沙那罕名琴呀!”我说。
“不错,这上面确实有他的标志,”他彬彬有礼地说道,“许多小提琴上都有这种标志,可并不是真的,这也绝不会是真的。”他好奇地凝视着我,“我以前见过这件乐器,你是不是查理·安格鲁的儿子?”
“是的。”我简短地答道。当然,这把琴我没有卖掉,我把它带回家,放到楼上自己的房间去了。晚餐的时候——那是我行前最后的一次晚餐了,当母亲的眼光瞟到陈列柜顶上的时候,她吓了一跳。
“小提琴!”她用手按着胸口,“你把它卖了?!”父亲□□□□□□□□□□□□□□□□□(此处删除一句对父亲的描写),直到我摇摇头。“我把它和行李一起搁在楼上了,”我回答她,“我想把它摆在学校的寝室里面,看到它我就能想起家里啊!”母亲这才高兴起来。显然,她很满意。
“此外,”我接着说,“带着它,你也可以放心了。如果我急需用钱,它就好像一个装满钞票的钱匣子,可以随时派用场。对吗?老爹!”
“对的!乖儿子,对的!”父亲说。他的眼睛却一直避开我,故意瞧着其他的地方。
(注)史塔拉第瓦里斯,为小提琴著名品牌沙那罕的制作家族。
(选自《中外小小说精选》,有删改)
【小题1】小说第二段那么详尽地描写麦克舅舅的小提琴,有何作用?(4分)

【小题2】依据全文内容,在“□”标注空缺处补写一句对父亲的描写。(不超过15字)(2分)

【小题3】指出两处画线句分别表现了人物怎样的心理。(4分)
① 他的双手在微微地颤抖,可他的声调却异常平静。
② 他的眼睛却一直避开我,故意瞧着其他的地方。

【小题4】用一个词语概括“我”的形象特征,并简析“我”在全文中的作用。(5分)

【小题5】“我”上大学前已知晓“提琴”的真相,可为什么还视它为“传家之宝”,“是这个家的象征”?联系全文,探究理由并作简析。(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