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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语段,完成小题。(每题4分,共16分。)
这是一个叫清兵卫的孩子跟葫芦的故事。自从发生了这件事以后,清兵卫和葫芦就断了关系。过了不久,他又有了代替葫芦的东西。那便是绘画,正如他过去热衷于葫芦一样,现在他正热中着绘画……
清兵卫常常买了葫芦来玩.他爸妈是知道的。从三四分钱到一毛五分钱一个的带皮葫芦,他大概已有十来个了。他能够自己把葫芦口切开,把里边的籽掏出来,技巧极好,塞子也是自己装上的。先用茶卤一泡,把气味泡干净了,然后就把父亲喝剩的淡酒装在里面,不停地把表皮擦亮。他对于这爱好异常专心。有一天,他在海边的街上走,心里依然在想着葫芦,忽然眼前看见一件东西,使他吓了一跳。原来背海一带都是摊户,这时候忽然从一个摊户伸出一个老头子的秃脑袋,清兵卫把它错看作葫芦了。“这葫芦真好!”心里这么想着,有好一会儿没有看清楚——再仔细一看,连自己也吃惊了。那老头子昂着光采奕奕的秃脑袋,走进巷子里去了。清兵卫觉得好笑,就大声地笑了起来,一边不住地笑着,一边跑过了半条街,还是忍不住地笑。
因为他热衷得这么厉害,所以他每次上街的时候,走过古董店、水果铺、旧货店、糖食店以及专门卖葫芦的铺子或仅仅门口挂着葫芦的店铺,总是呆呆地站在门前观望。
清兵卫是一个才十二岁的小学生,每天学校里放学回来,他也不跟别的孩子一起玩,常常一个人上街去看葫芦。一到晚上,就坐在起坐室里收拾葫芦;收拾好了,就装上酒,用手巾包好,放在罐子里,又把罐子藏在火炉箱中,然后去睡觉。第二天早晨起来,立刻又打开罐子看,葫芦皮上冒出了许多水珠。他永远不倦地看着,看过之后,很郑重地系好络绳,挂在朝阳的廊檐下,然后上学校去。
清兵卫居住的小镇,是个商业码头,虽然算个市镇,其实是很狭小的,一条细长的市街,只要二十分钟就可以走完了。所以卖葫芦的店铺即使怎样多,像清兵卫这样几乎每天都跑去看,大概所有的葫芦,也都被他—一地看过了。
他对于旧的葫芦,没有多大的兴趣,他所喜欢的是还没有开过口的带皮葫芦。而且他所有的大抵都是葫芦形很周正的平凡的东西。
……
有一天,清兵卫走过后街,在平时不大注意的地方,一家闭了门的住房前,有一个老婆婆摆着一个卖柿子桔子的摊子。他发现摊子后边的店板门上,挂着二十来个葫芦。
他立刻说:“让我看一看。”说着走近去一个一个地仔细把玩。其中有一个,约五寸高,看那模样是很普通的,他却喜欢得什么似的。他心头发着跳,问了:
“这个葫芦卖多少钱?”
“看你是小哥儿,就便宜点算一毛钱吧。”老婆婆回答了。他喘着气:“好,你别卖给别人,我回家去马上拿钱来。”他急匆匆地说定,就跑回家去。
不多一会,他红着脸,呼呼地喘着气跑回来,买了葫芦就跑着回去了。
从此,他片刻也不离这个葫芦,还带到学校里去。终于因为在上课的时候也偷偷地藏在桌子底下摩擦,给级任教员看见了。恰巧上的是修身课,所以教员更加生气。
这位外来的教员,对于本地人爱好葫芦的风气心里本来不舒服,他是喜欢武士道的,每次名伶云右卫门来的时候,平时连走过都不大高兴的新地的戏院子,演四天戏,倒要去听三天。学生在操场里唱戏,他也不会怎么生气,可是对于清兵卫的葫芦,却气得连声音都抖起来,甚至说:“这种小孩子将来不会有出息的。”于是这个一心热中的葫芦,终于被当场没收。清兵卫连哭也没有哭一声。
他脸无人色地回到家里,靠火炉边发呆。这时候,教员背着一只书包来访问他的父亲,父亲恰巧不在家。“这种事情,家里应该管管他…”教员对清兵卫的母亲这样说,母亲吓得只是战战兢兢地不敢出声。
清兵卫对于这位教员的顽固,吓得什么似的,哆嗦着嘴唇,在屋角里缩作一团。在教员身后面的柱子上正挂着许多收拾好了的葫芦。清兵卫心头别别地跳着,怕他会注意到。
训斥了一顿之后,教员终于没有注意到葫芦,回去了,清兵卫透出了一口大气。清兵卫的母亲却哭了起来,唠唠叨叨发了许多没意味的怨言。
不多一会,清兵卫的父亲做工回来了,听了这话,立刻抓住正在身边的清兵卫,使劲揍了一顿。在这儿,清兵卫又被骂成“没出息的孩子!”还说:“像你这种家伙,赶快给我滚蛋吧。”
清兵卫的父亲忽然注意到柱子上的葫芦,就拿起槌子来一个一个地砸碎;清兵卫只是脸色发青,不敢作声。
从清兵卫那儿没收来的那个葫芦,教员当作脏东西似的交给老年的校役。叫他去扔了。校役拿了来挂在自己那间熏黑的小屋子的柱子上。
约莫过了两个月,校役恰巧因为没有钱化,想起这个葫芦,准备多少换几个钱,就拿到附近的古董店里去看。
古董店老板横看竖看地仔细瞧了半天,马上做出一副冷淡的神气,把葫芦向校役一推。
“要卖就算五块钱吧。”
校役暗暗吃了一惊,可是他是乖觉的,连忙板起脸回答说:
“五块钱可不卖。”古董店马上加到了十块;可是校役还不肯答应。
结果是五十块成了交——校役从那位教员手中好像平白地得了四个月的薪水,心里偷偷地高兴。他当然不曾告诉教员,对清兵卫也隐瞒到底。
因此这个葫芦的去处,终究没有人知道。
可是凭校役怎样聪明,也不会定到古董店把这个葫芦卖给当地的富家,价钱是六百块。
清兵卫现在正热衷于绘画,自从有了新的寄托,他早已不怨恨教员和用槌子打破了他十多只葫芦的父亲了。
可是他的父亲,对于他的喜欢绘画,又在开始嘀咕了。
【小题1】阅读下面的文句,请赏析划线词语在文中的表达效果。(4分)
(1)因为他热衷得这么厉害,所以他每次上街的时候,走过古董店、水果铺、旧货店、糖食店以及专门卖葫芦的铺子或仅仅门口挂着葫芦的店铺,总是呆呆地站在门前观望。
(2)清兵卫的父亲做工回来了,听了这话,立刻抓住正在身边的清兵卫,使劲揍了一顿。在这儿,清兵卫又被骂成“没出息的孩子!”还说:“像你这种家伙,赶快给我滚蛋吧。”
清兵卫的父亲忽然注意到柱子上的葫芦,就拿起槌子来一个一个地砸碎。
【小题2】文中哪些地方写出了清兵卫对葫芦的痴迷?请用自己的语言分点概括。(4分)
【小题3】小说详细地交代了教员没收的葫芦的去向,请从情节运行的方式的角度简要赏析。(4分)
【小题4】结合小说的具体描写,举例分析小说在刻画清兵卫这个人物时所运用的手法。(4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2: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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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鲁院里的柿子树
①鲁迅文学院有一座花园,花园里有一棵柿子树。因为我们来的时候是秋天,正属于它的季节,它变成了这里突出的风景。柿子树长在园子的中央,被一些别的树木围绕着,原本跟那些树木一样高大,因为它满枝头缀着柿子的缘故,别的树木都成了陪衬,连它自身的叶子也是陪衬了。
②那是个阳光明媚的日子,饭后我到园子里去散步,一眼就看见了它。那是我第一次看到结满果子的柿子树,不由得就看的发了呆。微风起来的时候,突然觉得它根本不是树,因为它能唱歌。北京的秋天,多的是这样阳光灿烂的日子,天蓝得像是要透到天的外边去,这样的蓝里,白云就呈现出最艳的颜色。这时候美以不可言说的方式击中了我,恍惚中,觉得那柿子树上缀着的是一团团结晶的阳光,散发着平时难以见到的明亮。
③很多时候我到花园里并不是为了柿子树,却总是不由自主地止步在它面前,难道是因为它身上有明显的秋意吗?这样想,也许银杏不服。那一棵棵银杏树,所有的叶子都像足透了的金子,在黄昏里闪着朝晖的明亮。有些轻轻地洒落地上,灿灿的,像铺了一层锦,像一幅油画。树上和地上一片金黄,让人觉得这美景可以绵延,可以天长地久。然而就在一个黄昏,寒风起了,银杏的叶子全部被风带走,只剩了树枝。这时候的柿子树一派沉静,虽然它的叶子也被风带走了,但果实仍高高挂满枝头。
④我从小径的回环处走来,抬头看着树上的柿子,就仿佛看着一双双温暖的眼睛,刹那间明白了自己为什么总要到这柿子树旁边来了。它们静静地看着我,无声地与我交谈,说它在那些喧腾的日子里,怎样让自己的心泊于安详和沉静;说它在春天开出并不漂亮的花,在夏天曾经是一颗小小的被叶片遮蔽的青果;说它如何耐心等待秋天的到来,使自己变成阳光的金色,凝成一捧盈硕果实、可摸可触的爱。于是我思索柿子树在来到这里之前的经历,它是长在一群同样的树木中间吗?它是怎样被命运选中,来到鲁院的花园里,成为独特的风景?正如我冥冥之中幸运地来到这里。它的命运之中是否也有风雨和雷霆?它的生命里是否也有春风和清露?它是否也深味了人间的悲喜,才呈现出这一树的殷实和辉煌?
⑤一天,我清早来到柿子树下,在枯萎的草柯间捡了两枚熟透坠落的柿子。它们的光芒和馨香像音乐一样荡漾。由此我知道了,树木怎样靠果实传递快乐和希望。
⑥这座独一无二的花园里,在树阴和花丛中掩映着一些大文学家的雕像,巴金、茅盾、丁玲、冰心……他们有的器宇轩昂,有的神采飞扬,有的在倾心交谈,有的在凝神沉思。他们的生命气息透过颜色沉郁的大理石,火焰一般在时空中传递。我驻足于巴金先生的雕像前,他似乎在用温和的语气跟我说:“我用作品来表达我无穷无尽的感情。如果我的作品能够给读者带来温暖,我就十分满意了。”我走到冰心雕像前停下脚步,看到她左手托腮,凝神远眺,一本打开的“书”放在膝上。不由得想起了她的书,她的文字,她的“爱的哲学”,随之,一股温暖明朗的情调蔓延开来。
⑦冬天一日一日地深了,花园里的一切都沉浸在静寂的灰色里,只有柿子树还高举着一簇簇火焰般显眼的果子,微笑着,歌唱着……
(取材于郭严隶的同名散文)
【小题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A.文章情感饱满丰富, 既有对柿子树的景仰赞美之情,又有对银杏树的不满之意。
B.作者描写了北京秋日蓝天白云的美景,衬托出缀满果子的柿子树的独特之美。
C.第④段结尾处的三个问句,层层递进形成磅礴之势,表达了“我”的深刻思考。
D.文章结尾再次描写柿子树形象,呼应前文,含蓄地表现了文章的主旨,意蕴深长。
E. 文章写柿子树果实灿烂明丽的色泽,高挂枝头的姿态,传达昂扬向上的人生态度。
【小题2】第三段中,作者感受到柿子树和银杏树有哪些不同?
【小题3】四段中作者为什么能刹那间明白自己总要到柿子树旁边了?
【小题4】文章写文学大师的雕像,有哪些用意?

同类题2

阅读下面文字,按要求完成后面的题。
马是人类最早(xùn)化的动物之一,无论在游牧文明还是农耕文明中,马都是先民不可缺少的帮手。黄色的马为“骠”,黑色的马为“骊”,青黑色的马为“骐”,枣红色的马为“骅”,黑鬃黑尾的红色马为“骝”,黑色白蹄的马为“骓”……仅从根据颜色命名就可(kuī)见关于马的文化何其丰富。民间的养马之道、马在各行各业中的运用、关于马的民俗习惯等等,相关知识,灿若(甲)(晨星/星河)。
千金买马骨的国君,自比“老骥伏砺,志在千里”的曹操,以马姓为奖赏的赵惠文王……人们爱马,因为好马好比良才,因为老马存有壮心,因为兵强马壮就是实力。马革裹尸的马援,木牛流马的诸葛,青丝白马的侯景……冷兵器时代,人与马组成了最具威摄力的军事力量,朝代总是在马蹄下更替,几千年的刀光剑影中,没有任何动物像马这样深入地影响着人类历史。
随着岁月的(乙)(流转/流逝)和沉积,马从具象的物体,慢慢衍生出了抽象的文化:寻觅“    A (千里马)”般的人才,期待“    B 青梅竹马)”的爱情,鄙夷“   C  溜须拍马)”的(xiàn)媚,羡慕“   D 厉兵秣马)”的境界,(丙)不耻/ 不齿)“寒蝉仗马”的(què)懦;马也架起了中国与外域沟通的桥梁,从东汉白马自西域驮来佛经,到当今骑士文化占据荧屏……
【小题1】文中加点字的注音和字形全都不正确的是()
A.驯(xùn)化威摄力
B.窥(kuī)见衍生
C.谄(xiàn)媚老骥伏砺
D.怯(què)懦刀光剑影
【小题2】(小题2)依次填入甲、乙、丙三处的词语,最恰当的一项是()
A.晨星流转不耻B.星河流转不齿
C.星河流逝不耻D.晨星流转不齿
【小题3】(小题3)填入A.B.C.D四处熟语或成语不恰当的一项是()
A.千里马   B.青梅竹马   C.溜须拍马   D.厉兵秣马
【小题4】"马革裹尸"出自《后汉书·马援传》,指用马皮把尸体裹起来,即战士牺牲于战场。寓意将士要英勇牺牲在战场,方为天职的英雄气概。可作为“绝胜牛衣对泣时”上联的一项是()
A.马革裹尸还葬耳B.马革裹尸当自誓
C.一朝马革裹尸日D.何需马革裹尸还
【小题5】(小题5)根据文意,填入丁处,最适合做结尾的一句是()
A.马已然成为了中华民族的符号。B.马,已经成为世人喜爱的朋友。
C.马已然成为文化艺术创作主体。D.马,已然成为了一个文化符号。
【小题6】(小题6)下列关于本文内容的理解,不准确的一项是()
A.马的毛色是识别马匹的重要标志,多样的毛色中蕴藏着丰富的马文化。
B.马在人类社会的进程中占有独一无二的地位。以至于评价功绩被喻为“汗马功劳”。
C.如果将有关马的内容从我国的文化史中抽出,那许多文化典籍将会残缺不全。
D.短文以马为素材,融具象的特点与抽象的符号为一体,既清晰明了又意蕴深长。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5分)
森林之路
【前苏联】萨琴科
从列昂尼德•阿基莫维奇教师的学校到扎姆霍维耶,只有7公里路。但这要穿森林或者像人们所说的走泥沼地。柞树和槭树的顶尖直指苍穹,麻麻瘢瘢的树干有两、三抱粗。站在树下:几乎连一二十步以外的不常走的路都看不清楚,细嫩的白桦树和榛树稀疏地点缀在柞树和槭树中。
在森林里,在路两旁,到处是一块块泥沼地在发霉腐烂着,蛤蟆在腥臭的死水中蹦来跳去。过了泥沼地又是森林。大树一棵挨一棵,粗的、老的、树干上的苔藓蓄着银色的胡须。正是它们始终保持着森林永恒的阴暗。
这片森林还不晓得锯和斧子是什么玩意儿。它们生长着,成熟着,树根渐渐衰老,待到末日临头,就栽倒下去,于是在这块地上又不知不觉长出了小树,自古以来就是这个规律。
这条路最大的泥沼地前面,森林仿佛让开了一条道,形成一块林中旷地。战前,旷地上有个护林室。现在只剩下被火烧尽的废墟,周围长满了艾草和黑莓丛。这里是路的尽头。
这条路很少有人行走。一个同村人在路上碰见了列昂尼德•阿基莫维奇,便问道:“这是为什么?阿基莫维奇,干吗走泥沼地呢?草地上不是有路吗?……那里多好走啊!……”
教师莞尔一笑,没容对方再问就若有所思地说:“我爱森林……已经习惯走这条路了……”
有一次,有人想把列昂尼德•阿基莫维奇调回扎姆维耶学校工作。但使大家惊讶的是:他拒绝了。
“我这样很好……走7公里路也是课后休息,不然还没有这个时间呢!……”
人们对教师这种散步已不觉得奇怪了。有时也在猜想:小伙子整个战争期间一直在这里战斗,当游击队员,幽僻的森林之路一定会使他浮想联翩!
列昂尼德•阿基莫维奇漫步在林中,没有回忆过去在这儿大自然的怀抱里度过无忧无虑的幸福童年,也没想起学校、老师、朋友那些亲切愉快的往事……他的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恋人,就是在这儿失去的。那清澈幽蓝的五月夜晚仍清晰地留在他的记忆中。空气里溢着苹果花的芳香,他独自徘徊在护林室旁,等待着尼娜的出现。“到时候我什么也不怕,把一切都告诉她……”列昂尼德想着。可是尼娜却坐在打开的窗户前看书,没有出来。
“尼娜……你那时丝毫没有觉察到:在学校的晚会上,我一次也没敢靠近你的身旁,也没有决心把想说的话写信告诉你。你也不曾知道,是谁有一次从皮包里偷走了你的照片。”
难道不正是这张照片毁灭了世间最美好的东西——幻想和爱情吗?……而他列昂尼德却珍藏着它。无论是在退却的艰难战斗中,还是在负伤后所到的学校里,他总把照片当作未来的幸福的象征带在身上。
大家都已知道,要用飞机把列昂尼德运过前线送到游击队去。那里恰好也是他的家乡。
夜里飞机把他空降下来。从小就熟悉的森林悄悄地絮语,迎接他的到来。隐藏好无线电台,太阳快出来时,他潜到了游击队活动区域,执行着任务,想念着母亲和村庄,也思念着她——尼娜。
那是个异常严峻的早晨。雾躲闪在灌木丛中,柳莺单调无味地唧唧着,鸽子胆怯地拍打着翅膀,溅起阴凉的露珠。
“站住!”
柞树下传来的发音不清的说话声使列昂尼德从沉思中惊醒,他一头钻进密菁里寻找退路。
冲锋枪子弹射击过来,几截小树枝落到了肩上……
列昂尼德熟悉自己的森林,泥沼,维季河……头脑中闪出个念头:“只要跑到河边,只要跑到……”两脚从土墩上滑下去,陷进了泥淖。稀泥汤在靴子里噗哧噗哧地响。他清楚听到身后树枝的喀嚓声和泥水的吧哒声。
“为什么不开枪啦?”
他又跑了几步揣测到:他们想抓活的。
应该脱掉衣服。他跑到河边想着。把衣服放在靴子前面,让他们包围个“伞兵!”那时我就会渡过河,到达对岸的游击队防区。
两小时以后,列昂尼德来到了游击队营部。这时他才想起,尼娜的照片和衣服一起落到了敌人手中。
一星期后,在七月一个漆黑的夜里,列昂尼德探望了母亲。老人高兴得不知怎么才好,往桌上又端牛奶,又拿晚饭剩的凉土豆,还从前室取来了脂油,滔滔不绝地讲述着村里和游击队的新鲜事。
列昂尼德一直没好意思打听尼娜的事。
天快亮了,走的时候再也忍不住了:“妈妈,尼娜现在在哪儿?尼娜•卢昌卡?”
听到噩耗,列昂尼德久久不想相信:“她不在了,儿子……昨天……被德寇绞死了……说她与莫斯科有联系。在一个伞兵的衣兜里发现了她的照片,看来是派人来和她接关系……审讯时她一声不吭,没有出卖任何人……”
……列昂尼德•阿基莫维奇,漫步在森林之路。
夏天渐渐逝去,接踵而来的是仙鹤忧愁哀鸣的秋天,随后又雪花飞舞,寒风呼啸……而列昂尼德•阿基莫维奇仍在这条路上——德寇把尼娜送到死亡的路上,走着,走着……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小说开头就设置了悬念,列昂尼德为什么放着草地上平坦的路不走,而选择艰难的森林之路,作
者没有急于揭开谜底,引起读者的阅读兴趣。
B.同村人对列昂尼德选择走森林之路提出疑问,列昂尼德回答是因为热爱森林,并且觉得是个散步
的好机会。看来他是一个喜欢自我挑战的人。
C.这篇小说篇幅不长,却写得情节波澜,扣人心弦。文中硝烟弥漫的激战图和风光霁月的思念图反
差强烈,对比鲜明,烘托了小说的主旨。
D.“照片”在小说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偷照片、遗失照片、因照片而送命,“照片”像线索一样贯
穿全文,所有情节围绕“照片”而展开。
E.小说用倒叙的手法将列昂尼德走森林之路的原因层层铺开,使全文在结构上紧凑严谨,又突显了
森林之路对于列昂尼德的重要性。
(2)结合全文来看,文章的二、三两段对森林的描写有什么作用。(6分)
(3)故事的女主角尼娜一直没有正面出场,但是她留给读者的印象是非常深刻的,尼娜这个人物的形
象有什么特点?请简要分析。(6分)
(4)小说结尾写道,“列昂尼德•阿基莫维奇仍在这条路上——德寇把尼娜送到死亡的路上,走着,走
着……”,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8分)

同类题4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成 都 滋 味
陈建功
一座城市有一座城市的滋味。
品出一座城市的滋味,难,也不难。难,在于有的人深谙风俗,却永远找不到爱这座城市的感觉;不难,在于有时一个人,一番景致,一段唱词,突然就使你感动起来,激动起来,乃至可以顿悟这座城市的神韵,品出这座城市的滋味,立马有了那种难舍难分的依恋。比如北京之于我,她的“滋味”是暮色中前门箭楼上飞来掠去的燕子,是丽日下盘旋于蓝天发散着嗡嗡哨音的鸽群,是关学增不紧不慢、从容不迫的北京琴书,是居高临下直议朝政、挥斥方遒、言语机锋的“的哥”……有一回,和一位“的哥”侃得开心,结账时说:“哥们儿,今天给您28块算是我赚啦,坐了您的车,还听了关于国际金融危机的单口相声专场!”那“的哥”忙说:“两赚!两赚!我赚了您28块,还当了一路的蒙代尔、戴相龙呢!”北京滋味并不仅只在景观、风情,而是渗透在北京性格里——夸张、夸饰,不管是豪门巨子还是升斗小民,都那么优越、自信,自得其乐中,洋溢着君临天下的自豪。
我爱北京并不奇怪,因为我已经在这里生活了半个世纪,而我为成都所倾倒,却似乎是须臾之间的事情。我曾经沿着成都一条大街一路走去,在这个茶楼望一眼,到那个茶楼待片刻。只记得处处人声鼎沸,横七竖八地摆放的矮矮的竹椅上,横七竖八地坐着茶客们。掺茶的手提尖嘴铜壶,跳芭蕾一般在茶客间转悠。那时只是感叹,成都人的“龙门阵”可真火爆啊,猛一看还以为整条街的老百姓都来开会议事呢。我默然了,我发现这简直就是成都滋味的最好注脚。“安逸”,就是成都的哲学。在某些人眼里,这哲学或许就是慵懒与无为的代名词,而我们为什么不明白,因了这哲学,使成都人无心纠缠于无谓的争斗,也绝不沉湎于高堂讲章。他们一心一意经营自己的美好生活,即便地震来袭,洪水滔天,他们依然要过得爽、过得美,这难道不就是成都人的魅力?难道不也正是人类追求幸福之天性吗?
这一刻,成都忽然变得可爱起来。安逸的成都,要过舒心日子的成都。或许,这就是我终于悟到的成都滋味?
“5•12”地震发生后的第五个月,我又一次来到了成都。
成都遭受地震的影响是严重的,特别是下属的都江堰,昔日簇新的楼宇已经布满了裂痕,更有地震遗址上那满目疮痍的建筑,想起地动山摇中绝望的呼喊和惨烈的奔跑,心中久久难以释怀。然而我到了名为“勤俭人家”的灾民安置点,看到了那些在活动板房构建的社区暂且栖身的人们时,我忽然为自己惭愧起来。
如果没有那些活动板房,你能看得出他们是灾民吗?没有沮丧,没有失望,每个人都活得平静而安详。老人们在喝茶,孩子们在嬉戏,也有不少男男女女在打麻将。不远的地方,在举行灾区群众的自行车大赛,喝彩声、锣鼓声阵阵传来。我这么说,绝不想粉饰他们过得如何幸福美满,也无意遮掩他们或有怨言和不满,甚至可能还有愤懑。但他们使我感到羞愧,因为他们那种处变不惊、从容不迫、乐天知命的处世态度,充分展示着成都人的坚韧与达观。
那一天,从“勤俭人家”出来,来到熙熙攘攘的宽窄巷子,擎一把布伞,流连于古风浓郁的街区,一边赞叹成都建设者的匠心独具,一边思索着成都性格的源流。渐渐地,一幅发生在北京,一幅发生在成都的历史图景拼贴到了一起。在北京,因民国的到来而断了钱粮的八旗子弟们不得不放下架子,到天桥的游艺场唱起了单弦岔曲,尽管他们都说不过是来玩玩,言语中已经开始了落魄者的不甘和失意者的自嘲,这就是北京滋味的开始。而几乎在同一个时代,自康熙平定准噶尔部后永留成都少城生息的八旗兵遗少们,也不能再靠习武骑射领取钱粮为生,他们养成的少城子弟的安逸洒脱之风,渐渐由宽窄巷子吹向了里闾街肆……这会不会又是成都滋味的一个源头呢?(本文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作品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 (   )(5分)
A.作者认为对城市滋味的感受,并不决定于你生活在这个城市时间的长短和熟悉程度,有时在很短的时间,一件事,一个人,一番景致,一段唱词等就会使你深深体会到。
B.在“她的‘滋味’是暮色中前门箭楼上飞来掠去的燕子……言语机锋的‘的哥’”这段文字中,作者铺陈排比,形象、生动、准确而细微地说明了作者对北京滋味的美好感受及依恋。
C.文章第三段作者感叹成都人“龙门阵”的火爆,“以为老百姓来开会议事”,作者对此“默然”,从这些带有讽刺意味的幽默词句中,可看出作者对成都人的生活颇有一些微词。
D.看到地震遗址上那满目疮痍的建筑,我心中久久难以释怀,面对暂且栖身在活动板房构建的社区的人们,我忽然为自己惭愧起来,因为我为自己没能很好帮助他们重建家园感到惭愧。
E. 文章结尾表达了作者的“所思所感”:“感”的是街区悠久的历史和文化底缊,以及建设者的智慧;“思”的是成都滋味与北京滋味的养成似乎在源流上有某种“默契”。
【小题2】文章划线句中的“神韵”该如何理解?成都的神韵又是什么?(4分)
【小题3】文章题为“成都的滋味”,却从北京写起并多次提及,这样写有什么作用?请结合文章作简要分析。(6分)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文后小题。
能说会道也莫言
胡殷红
①莫言的责编拉着我第一次去见莫言,是他的小说《檀香刑》刚刚交到出版社。他虽名“莫言”,我却早已“如雷贯耳”。很早之前,日本作家大江健三郎到北京,我们中国作协宴请他时,除了鲁迅外,他居然百里挑一地只赞美了莫言,而且特别“精确”地把莫言的短篇小说列入世界前五位。
②莫言笑眯眯地坐在我对面,长成那样不能怨他,头发稀疏也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但挺壮一老爷们儿在前额头上别个彩色发卡,他自己是免得头发阻碍视力,而置别人的视觉感受于不顾就是他的不对了。伸出手来握,在他几十年的老手上,居然看到了儿童般的“胖窝窝”,翘起“二郎腿”,一只肉脚把旧皮鞋撑得鼓鼓囊囊。他的样子自由自在,可笑又可爱:烧包加得瑟。
③莫言看我直勾勾地盯着他的脑袋,憨态可掬地摸摸发卡,生怕我伸手把那劳什子扯下来,其实我也没那么勇。你想啊,挺著名的一个人物了,仍能保持身心的悠然自得,容易嘛!聊到他的中短篇,尤其是说到《透明的红萝卜》,我慷慨地奉献了我能表达出的所有溢美之词。然后,不无遗憾地问他,看样子你以后就写长篇了?没想到,我只问一句,莫言回了我一堆:长中短什么都写,三匹马拉车。我总得从我熟悉的生活写起吧,自己身边的人,自己的亲人都是我小说中的人物。高密东北乡是我的故乡,屋边的街、村口的树、流淌的河,身边熟悉的一切总在我脑子里转。写别的地方,我也写不像啊。只要写长篇我都回老家,触景才生情嘛。
④莫言极狡猾地在媒体面前制造了一个不爱说话的“谎言”。其实,莫言嘴皮子利索得很,莫言“名不符实”。就说他在中国香港、韩国、日本的演说吧,那叫一个“全球化”,那叫一个得体,那叫一个轰动。莫言告诉我说,他的笔名是自己取的,是因为小时候动手打不过别人,就编顺口溜骂人,学校告到家里来,被爹娘合伙暴打过一顿。噢,莫言是记住了那次为多话而挨的打。开始写小说,就把名字里的一个“谟”字拆开用,想警示自己少说话。我们聊了一个中午,我挤兑他这著名作家抽的是假烟,戴的是假名表,穿的也是假名牌,他这次回答倒简约了:可以省钱嘛。看来,别说见记者,他就是上电视,也是冬天大棉裤小棉袄,夏天布衬衫旧军裤,衣着审美水平“相当凑合”。
⑤30年前,魔幻现实主义在中国风行一时,《百年孤独》对莫言的影响可谓“巨大”,但30年后,莫言读到了它的不足,这表明了莫言的进步。他觉得马尔克斯和他有共同的缺点:都把短篇的情节写到长篇里去了。所以,提到“重复”这个问题,莫言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而且列数“老马”作品中的不足时,真能算倒背如流。
⑥在《十月》杂志颁奖会上,莫言的《生死疲劳》拔了头筹。他把古典小说章回体做成小说各章标题,有人说他是“旧瓶装新酒,故弄玄虚”,可这个小伎俩确实是奏效了。尽管我也觉得莫言这么个写法,跟穿旗袍骑自行车似的。对此,莫言给了记者们一个非常合理的说法:我不是想创新出奇,是出于技术上的考虑。章回体的标题字数多,能全面地把这一章的内容概括出来,也希望读者能够通过阅读我的小说怀念起中国古典文学。大家听听,想通过个小标题就能让现代“哄客”们怀念古典文学,他也太会说辞了。但我确实认为,他让一个地主“猪狗不如”地“千年等一回”,等着做牛、做驴、做猪、做狗、做猴,这种奇思妙想只有莫言那个大脑袋能想出来,看似写历史,又像写现实。这部作品中,有让人读来笑得喷饭、也让人想哭的语言艺术,不服不行。可以说,莫言的每部小说都是语言狂欢,感觉诡异,并且颇具庄子“鲲鹏万里”的想象力,细体味,含意都挺深的。正如他著文说他是在“捍卫长篇小说的尊严”。
⑦一个作家的创作风格与他本人的经历、性格、气质、心理密切相关。莫言从小懦弱,家里穷,常受人欺负,胆子还小,别说杀鸡,连看杀鸡都不敢,但他的作品却总是“杀气腾腾”。还要按心理学家分析,那一定是他童年“印痕”造成的,难怪他明明能说会道,又总要求自己“莫言”呢!
(选自《名人传记》,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   
A.莫言见到“我”时头上别着彩色发卡,是免得头发乱,并阻碍视力,他自己并不在意形象如何,但是怕我伸手把那彩色发卡扯下来。
B.莫言从小懦弱,家里穷,常受人欺负,胆子还小,但他的作品却总是“杀气腾腾”;这种矛盾性也体现在他明明能说会道,却又要求自己“莫言”。
C.日本作家大江健三郎在北京赴作协宴会时只赞美了莫言,并特别“精确”地把莫言的短篇小说列入世界前五位。
D.魔幻现实主义曾在中国风行一时。莫言读到《百年孤独》时就认识到了它的不足,认识到了马尔克斯和自己有共同的缺点——都把短篇的情节写到长篇里去了。
E.本文作者在写自己采访莫言时,通过外貌、神态、动作描写等人物描写方法来展示出作家莫言独特的个性特征。
【小题2】文章②③④段写了莫言的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3】请赏析第⑥段画线语句“尽管我也觉得莫言这么个写法,跟穿旗袍骑自行车似的”,并指出其在文中的作用。
【小题4】结合全文内容,分析莫言创作的成功因素有哪些,并谈一谈这给你带来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