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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文,完成小题。(15分)
草是风的一面旗帜
李丹崖
她是一个自卑的孩子,不爱和别人交往,许多小伙伴也对她敬而远之,更可悲的是,她的学习成绩也差得一塌糊涂,许多老师在课堂上毫不留情地批评她,因为,同一道题,她至少能错三遍。
她有自闭症,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许多同学开始排挤她,大家认为,她是一个闷葫芦,和她在一起,自己原本快乐的心情也会瞬间变得低落起来。她也察觉了伙伴们对她的疏远,于是,一个人搬着课桌,挪到了教室的角落里。从那天开始,她也觉得自己仿佛搬到了一个崭新的世界,课堂上琅琅的读书声对于她来说是事不关己的,她关心的只有窗外的世界,静静的泡桐花开了,穿过窗子透出丝丝香甜,鸟儿们在树间做了巢,每天啁啾地唱着,嬉戏着……她是多想让自己变成一只鸟儿呀!一只无忧无虑的鸟儿,和群鸟在葱茏的树木间追逐,在广袤的天际里振翅,她是个烦恼的绝缘体。
春走后,夏天把秋天引了过来,窗外那棵泡桐开始落叶,就连树上的鸟儿也喑哑了嗓音,许多候鸟已经南迁。积攒了这么久,她第一次在一个课间痛哭流涕,她哭着说,都走吧,就连鸟儿也会抛弃她,曾经的一树新绿也变成了满眼枯黄,上帝为何非要给我一个黯淡的世界?
不知道什么时候,班级里新来了一名语文老师,老师姓徐,长得特像徐静蕾,同学们都非常喜欢她,暗地里叫她“静蕾老师”。静蕾老师的第一堂课是带领大家玩成语接龙游戏,用黑板擦作为接力棒,传到谁那里,如果接不上来,就要罚唱一支歌,或者是写一篇作文。
随着一声清脆的巴掌声响起,接力开始了,很快就传到了她。当时,她还在望着窗外发呆,不知不觉中,黑板擦落在她的桌子上。她先是一愣,继而听到同学们的欢呼声,那欢呼声带着一种刺耳的嘲弄。她不会唱歌,按照“游戏规则”,她选择写一篇作文,第二天交上去。静蕾老师是个非常和和蔼的人,对她说,没问题,即使第二天交不上来,只要用心了,写多少都可以。
这一次,她把自己的心情写给了老师看——她是一个命苦的孩子,三岁那年,母亲就离家嫁到了外乡,父辛给她们娶了一位后妈,尽管后妈对她很好,但是,她总觉得那是一种虚伪。六岁那年,她的父帝得了一种怪病,从此丧失了说话的能力。她失去了最后一位可以沟通的对象,于是,她选择了沉默。她在作文的最后一段里写道,她是一棵孤单的小草,生命里仿佛只有秋天……
第二天,静蕾老师在课堂上郑重其事地表扬了她,说她是个守信的好同学,不仅按时交上了作文,而且写得很好,至于作文的内容,静蕾老师却只字未提。那天,静蕾老师把她的座位由最后一排调到了讲桌下的第一排的位置,并当着全班同学的面给她一个甜甜的香吻!
从那天起,她仿佛蝉蜕一样换了一个人,上课注意力非常集中,成绩上去了,同学们也争先恐后地与她交往,学期结束,她还做了班长。
后来,她考上省内一所名牌师范大学,毕业以后,她义无反顾地回到了自己的母校做了一名教师。她给自己的学生讲的第一堂课叫《草是风的一面旗帜》,她在课堂上说,即使是一棵卑微到近乎渺小的小草,也不会孤单,因为它有自己的使命,那就是:等待春天,为风铺开一面绿色的旗帜!
也许谁也不知道,“草是风的一面旗帜”,那是静蕾教师在她的作文里给她的评语……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10年第6期)
【小题1】小说的第一自然段起什么作用?(4分)
【小题2】文学创作中有“题好一半文”的说法,试赏析本文标题“草是风的一面旗帜”的妙处。(6分)
【小题3】有人说本文的主人公其实应该是“静蕾老师”,你觉得有道理吗?结合文章谈谈你的看法。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2: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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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以下小题。
杨绛先生
铁凝
2007年1月29日晚,是我第一次和杨绛先生见面。在三里河南沙沟先生家中,保姆开门后,杨绛亲自迎至客厅门口。她身穿圆领黑毛衣,锈红薄羽绒背心,藏蓝色西裤,脚上是一尘不染的黑皮鞋。她一头银发整齐地拢在耳后,皮肤是近于透明的细腻、洁净,实在不像近百岁的老人。她一身的新鲜气,笑着看着我。我有点拿不准地说:“我该怎么称呼您呢?杨绛先生?杨绛奶奶?杨绛妈妈……”只听杨绛先生略带顽皮地答曰:“何不就叫杨绛姐姐?”
那一晚,杨绛先生的朴素客厅给我留下难忘印象。未经装修的水泥地面,四白落地的墙壁,靠窗一张宽大的旧书桌,桌上堆满了文稿、信函。沿墙两只罩着米色卡其布套的旧沙发,通常客人会被让在这沙发上,杨绛则坐上旁边一只更旧的软椅。我仰头看看天花板,在靠近日光灯的地方有几枚手印很是醒目。杨绛先生告诉我,那是她的手印。七十多岁时她还经常将两只凳子摞在一起,然后演杂技似的蹬到上面换灯管。那些手印就是换灯管时手扶天花板留下的。杨绛说,她是家里的修理工,并不像从前有些人认为的,是“涂脂抹粉的人”
我喜欢听杨绛先生说话,思路清晰,语气沉稳。虽然形容自己“坐在人生的边上”但情感和视野从未离开现实。她读《美国国家地理》,也看电视剧《还珠格格》,知道前两年走俏日本的玩偶“蒙奇奇”还会告诉我保姆小吴从河南老家带给她的五谷杂粮。这些新鲜粮食,保证着杨绛饮食的健康。
跟随钱家近二十年的小吴,悉心照料杨绛先生如家人,常有各种社会情状通过小吴传递到杨绛这里。我跟杨绛先生开玩笑说:“您才是接“地气”呢,这地气就来自小吴。”杨绛先生指着小吴说:“在她面前我很乖。”小吴则说:“奶奶(小吴对杨绛先生的称呼)有时候也不乖,读书经常超时,我说也不听。”除了有时读书超时,杨绛先生起居十分规律,无论寒暑,清晨起床后必先做一套钱锺书先生所教的“八段锦” 直至春天生病前,弯腰双手可轻松触地。小吴还告诉我,杨绛先生虽由她照顾,但至今更衣、沐浴均是独自完成,又让我感慨:杨绛先生的生命是这样清爽而有尊严。
有时候我怕杨绛先生戴助听器时间长了不舒服,也会和先生“笔谈” 我从茶几上拿过巴掌大的小本子,把要说的话写在上面。这样的小本子是杨绛用订书机订成,用的是写过字的纸,为节约,反面再用。我在这简陋的小本子上写字,想着,当钱锺书、杨绛把一生积攒的版税千万余元捐给清华大学的学子们,是那样地毫不吝啬。一九七八年六月十五日,杨绛参加了邓小平为西班牙国王胡安·卡洛斯一世和王后举行的国宴,邓小平将《堂吉诃德》中译本作为国礼赠送给贵宾,并把译者杨绛介绍给国王和王后。杨绛先生说,那天她无意中还听到两位西班牙女宾对她的小声议论,她们说“她穿得像个女工”
“她们可能觉得我听不见吧,我呢,听见了。其实那天我是穿了一套整齐的蓝毛料衣服的。”杨绛说。
经历了太多风雨的杨绛,坦然领受这样的评价,如同她常说的“我们做群众最省事”,如同她反复说的,她是一个零。她成功地穿着“隐身衣”做大学问,看世相人生,哪怕将自己隐成一位普通女工。在做学问的同时,她也像那个时代大多数中国女性一样,操持家务,织毛衣烧饭,她常穿的一件海蓝色元宝针织成的毛衣就是在四十多年前织成的。我曾夸赞那毛衣针法的均匀平展,杨绛脸上立刻浮现出天真的得意之色。
(《我眼中的杨绛先生》有删改)
相关链接 :
①花开花落,草木枯荣,日日不同。我坐下细细寻思,我每天的生活,也没有一天完全相同,总有出人意外的事发生。即使没有大的意外,我也能从日常的生活中得到新体会。翻阅报刊看电视,得到新见闻;体会练字抄诗的些微进步;旧书重读的心得,特别是对思想的修炼。因此,我的每一天都是特殊的,都有新鲜感受和感觉。(摘自《文汇报·坐在人生的边上——杨绛先生百岁答问》)
②2004年《杨绛文集》出版,出版社准备大张旗鼓筹划其作品研讨会,杨绛打了个比方风趣回绝:“稿子交出去了,卖书就不是我该管的事了。我只是一滴清水,不是肥皂水,不能吹泡泡。”
摘自黄薇《百岁开一话杨绛》)
【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A.第一次和杨绛先生见面,她的穿着打扮让我感到惊异,而她亲自迎接我的行为以及跟我的谈笑则更让我感到震撼。
B.杨绛先生会客时经常坐在“一只更旧的软椅”上,跟客人聊客厅天花板上“手印的故事” 总引得客人感慨万千。
C.《堂吉诃德》中译本作为国礼赠送给西班牙贵宾,这充分肯定了杨绛先生在文学翻译上的成就,也鼓舞了她翻译出了更多更优秀的作品。
D.听到别人说自己“穿得像个女工” 杨绛先生坦然接受;尽管她成功地做出大学问,但她始终把自己当做“一个零”
【小题2】为什么“我”第一次见到杨绛先生时,会认为她“实在不像近百岁的老人”?请结合材料简要概括。
【小题3】杨绛先生身上,有哪些可贵的品质?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跟着炊烟回家
马国福
父亲说,孩子,疲惫的时候,你就跟着炊烟回家。他说这话的时候一脸的恬静安详,似乎炊烟成了一个乡间的导师,让那些懵懂的心灵找到情感的慰藉,人生的方向。
记忆里的村庄,炊烟和着日升日落的节拍,发出开启新生活的信号。没有风的时候,一束束炊烟像一个个浓墨重彩的感叹号,提醒人们繁忙的一天开始了。黄昏的时候,我们从地里干完活,走在回家的路上,大老远就能看见一束束炊烟,慢慢地穿过林梢。夕阳的余晖洒在林梢间,像涂上了一层层金粉。那时候,我就想,一辈子再也不离开这个村庄了,只为在每天的日升日落中看这炊烟升起又熄灭,熄灭又升起,多好啊!
肩膀上扛着铁锹的父亲说:傻孩子,一辈子窝在这个村庄里有啥出息啊!有本事的人都到城里去工作,哪有像你这样没有上进心的人啊!
土地就像一根宿命的绳子,把父辈一生都拴在土地上,让他们无法脱离那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沉重劳动。多年后,我通过知识解开这根绳子离开村庄,到城里谋生。想到村庄里的乡亲们沿循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亘古传统,从事永无止境的繁重农活,他们的生活依然很不宽裕,我的心就微微作痛。我知道,父亲当初给我说那番话有他的道理。也许,父亲看透了生活的本质,当时父亲之所以给我狭隘的幸福定义自有他的苦衷吧。
有时候,在城市中受了伤,我就想回到村庄,对着那见证我年少岁月的炊烟,大哭一场。我知道,我的滂沱泪雨,会被炊烟带走,让我无所牵绊地上路、追求。像一缕空气消失在风中,像一抹炊烟擦干我的眼泪,坐在故乡的山冈上遥望炊烟,我的心会归于平静。城市生活衍生的计较、竞争和苦恼已不再重要,重要的是从炊烟熄灭又升起的自然景观中汲取继续抬头前行的力量。计较会让自己更加痛苦,竞争会让自己更加疲惫。一切计较、竞争和苦恼,比与我的生命水乳交融的炊烟还轻,我为什么不放下呢?村庄里可以没有高楼大厦,家里可以没有美味佳肴,灵魂的仓库里可以没有金银细软,但村庄里不能没有炊烟,人的精神家园里也不能没有炊烟。炊烟是村庄里所有人灵魂的导师,她让我们在人生的坐标里找准自己的标尺,时刻保持对生活的信心。
我一直怀念炊烟。远离了村庄的炊烟,我的生命似乎成了一条断流的河,一块荒芜的田地。只有炊烟,以及村庄里那些与炊烟站在一起的风物,才能让我的生命保持长久的美感、幸福和丰盈。心里空虚的时候,我常常打电话给父亲,说我看不到炊烟的落寞。父亲说,孩子,疲惫的时候,你就跟着炊烟回家。
通完电话,晚上我就会做梦,梦见炊烟舞动的画面,梦中的炊烟就是一场大雨,湿润我干涸的河流,让我的内心汹涌起思乡的碧波,一波一波,顺着河流的方向回家。
漂泊的宿命已经不能让我经常回家了,命运把我羁押到远方。一年回一次家,看一次炊烟,对我而言是命运的大赦。我只能在梦里跟着炊烟回家。炊烟是一个村庄全部的重量,是生活在炊烟扎根的土地上所有人们的希望。炊烟对我的意义就是灵魂的意义。
一个人的灵魂断炊是一件可怕的事情。我的灵魂里每天舞动着的,那是一束束炊烟。
【小题1】文章第二段描绘乡村景象,请分析其表现特色。(4分)
【小题2】文章第三段父亲为什么要对“我”说那番话?(4分)
【小题3】文章的标题是“跟着炊烟回家”,请结合全文探究其深刻意蕴。(6分)

同类题3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后面题目。
拯救
(美国)兰斯顿•休斯
当你得到拯救的时候,你会看到一道光,你的心里也会有所感觉。
在我快满13岁的时候,我从罪孽中得到拯救,但并未真正得救。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我的姑母丽德所在教区的教堂组织了一个声势很大的福音布道会。一连几个星期,每天晚上都有讲道、唱诗、祈祷和赞美声。一些顽固不化的“罪人”①受到感召后,回到了基督身边,因此,教徒的人数迅猛增加。在布道会行将结束前,他们又专为孩子们开了一个会,为的是“把迷途的羔羊领回羊圈”。几天前,姑母就一直在念叨这件事。那天晚上,我被送到教堂,安顿在前排的忏悔席上,和那些还没有回到耶稣身边的“小罪人”们坐在一起。
姑母说:当你得到拯救的时候,你会看到一道光,你的心里也会有所感觉。那是耶稣进入了你的生命,从此以后,上帝将永远和你在一起。她还说,你能在心灵里听见耶稣、看见耶稣,而且能够感觉到耶稣的存在。我相信她的话,因为我听过很多老年人都这样说,我想,他们理应知道这些事。虽然教堂里又热又挤,我还是安安静静地坐在那里,等候耶稣来临。
传道士用生动的、富有节奏的语言讲道,他描绘着地狱里的可怕情景:到处是呻吟、哀号和凄凉的哭声。他唱了一首歌,歌中说:“九十九只羔羊安安乐乐在羊圈,只有一只流落在外受饥寒。”然后他说:“你们不吗?你们不到耶稣这边吗?年幼的羔羊们呵,你们难道不吗?”他向我们坐在忏悔席上的“小罪人”们伸出双臂,小女孩们都哭了,有几个女孩跳起,立即向耶稣奔去。可是我们大多数人仍然坐在那里。
许许多多老年人围拢过——满脸乌黑发亮,头上梳着发辫的老太婆们和双手长满老茧和疖瘤的老头子们,他们跪在我们周围,嗡嗡地祈祷起。后教堂里唱起了《地狱之火在燃烧,可怜的罪人要得救》的歌。祈祷声和唱歌声震撼了大厅。
我继续等待见到耶稣。
最后,除了我和另一个男孩,所有的年轻人都奔向圣坛,得到了拯救。那男孩是个无赖的儿子,名叫韦斯特利。我们两人被念念有词的女教友和教堂执事们团团围住。教堂里热极了,天色也渐渐晚了。最后韦斯特利悄声对我说:“妈的,我在这儿坐腻了,咱们也站起去得救吧。”于是他站起,得到了拯救。
现在只剩下我一个人孤零零地坐在忏悔席上。这时姑母走过,跪在我的膝下放声哭了,小教堂里的祈祷声和唱歌声像旋风一样在我周围打转。全体会众一齐哭号喊叫为我一个人祷告,而我呢,还是安静地在等待耶稣,我等呀,等呀,但他始终没有。我很想看见他,可连他的影子也没有,一点也没有!我很希望会发生点什么事,可什么也没有发生。
我听见唱歌声,又听见牧师在说:“你为什么不?亲爱的孩子,你为什么不到耶稣这边?耶稣正在等你。他欢迎你。你为什么不呢?丽德教友呵,这孩子叫什么名字?”
“叫兰斯顿。”姑母抽泣着说。
“兰斯顿,你为什么不?你为什么不接受拯救?呵!耶稣!你为什么不?”
现在天可真的越越晚了。我一个人把会拖延这么长,感到很难为情,同时我也很纳闷,上帝究竟对韦斯特利怎么想呢?他根本没看见耶稣,可他却洋洋得意地坐在教坛上,摇晃着那穿着灯笼裤的两条腿,咧着嘴直冲我笑。周围还有执事们和年老的女教友跪着祷告。上帝并没有因为韦斯特利亵渎他的圣名,因为他在教堂撒谎而将他击毙。我决定,为了不再麻烦,我最好也撒个谎,就说耶稣已经临,然后站起去接受拯救。
于是我站了起。
当人们看见我站起时,整个大厅变成了赞美的海洋,欢乐的声浪席卷了全教堂。妇女们蹦呀,跳呀,姑母伸出双手紧紧搂住了我,牧师抓住我的手,把我领到教坛上。
当一切安静下,只有人们欢喜若狂地祷念“阿门”的声音断断续续打破沉寂时,所有得到新生的羔羊们接受了上帝祝福。那时,欢乐的歌声充满了大厅的各个角落。
那天夜里,我哭了。那是我一生中倒数第二次哭——因为我已是个12岁的大孩子了。我一个人躺在床上哭呀,哭呀,怎么也止不住。我用被子蒙上头,可姑母还是听见了。她醒对姑父说,我之所以哭是因为圣灵进入了我的生命,还因为我已经看见了耶稣。其实,我哭的真正原因是我不忍告诉她我说了谎,我欺骗了教堂所有的人;也不忍对她讲我并没有看见耶稣,因此,我不再相信世界上有什么耶稣,因为他从没有帮助我。
(注)①小罪人:语出《圣经》,基督教认为人类生就带有洗脱不掉的罪行,称之为原罪,原罪是始祖犯罪所遗留的罪性与恶根。
【小题1】文章取名“拯救”有何含义。(4分)
【小题2】小说运用第一人称行文有何作用?(6分)
【小题3】赏析文中画线的两个句子。(6分)
(1)在我快满13岁的时候,我从罪孽中得到拯救,但并未真正得救。(3分)

(2)传道士用生动的、富有节奏的语言讲道,他描绘着地狱里的可怕情景:到处是呻吟、哀号和凄凉的哭声。(3分)

【小题4】有译者认为文章最后“其实,我哭的真正原因……因为他从没有帮助我。”应该删去。你是否同意?简述你的理由。(8分)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5分)
千秋一寸心,红楼无限情
2012年5月31日凌晨,95岁高龄的红学家周汝昌先生逝世。或许一生的喧嚣太多了,他选择安静地离开。“不开追悼会,不设灵堂,安安静静地走。”他留下这样遗愿。
进入红学研究,多少是个偶然。那是1947年,在燕京大学读书的周汝昌收到兄长周祜昌寄至燕园的信函说,他看到胡适新近一篇谈《红楼梦》的文章,其中有敦诚与敦敏皆系曹雪芹生前挚友的新论说,嘱咐周汝昌帮忙查证。周汝昌遍查燕京大学图书馆,果然在敦敏诗集中发现了一首《咏芹诗》。周汝昌将这一发现撰写成文,发表在1947年12月5日《天津国民日报》上。没想到几天后,胡适就托人转交了一封给周汝昌的信,肯定鼓励这位在校大学生的研究。胡适此时已是学界“大拿”,又是“新红学”的开创者,
他的来信让周汝昌“欣幸无已”。1948年,正埋头撰写《红楼梦新证》的周汝昌特意跑到胡适家中拜访。令周汝昌激动的是,胡适竟将珍藏多年的孤本《甲戍本石头记》慷慨地借给他翻阅。正因为这一段渊源,周汝昌常常被看做是胡适“红学”研究的关门弟子。
1953年,《红楼梦新证》出版。这部40多万字的“红学”研究著作引起轩然大波,因为在当时很少有人敢将《红楼梦》拔到那么高的地位——周汝昌将《红楼梦》与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但丁的《神曲》等世界名著相提并论,并大加赞赏。周汝昌把胡适、顾颉刚、俞平伯的“曹、贾互证”方法最大限度地、最完整地发挥出来。由于崇尚实证,他的每一个论点的提出都以充分丰富的文献资料为基础。又因为崇奉实录,他把全部实证工作都作为论证实录的手段。周汝昌的《红楼梦新证》乃至后来的“曹学”,其基本的方法论就是以历史上的曹家与小说中的贾府双向互证,在以历史材料推证小说本事的同时,又以小说情节反推历史,史学与文学合而为一。正是从《红楼梦新证》开始,“红学”实证研究开始体系化、专门化,后来它被称作“红学史上一部划时代的著作”。此年周汝昌35岁,因为这部书,他得以调任人民文学出版社编辑,成了学界“红人”。也由于这部书,他在后来的政治运动中变成了“资产阶级胡适派唯心主义”的“烦琐考证”的典型代表,被关进“牛棚”下放。由于周恩来的特殊关照,1970年9月重返北京。
周汝昌将“红学”构建为四大范畴,即曹学、版本学、脂学、探佚学。其晚年在探佚学发力颇多,在他数十部“红学”著作中,曾先后提出一系列探佚成果,观点令人耳目一新,但也招致不少异议。如他提出林黛玉系“沉湖而死”;“金玉奇缘”说的不是贾宝玉和薛宝钗,而是贾宝玉与史湘云等等。
1982年,周汝昌发表了《什么是红学》一文,在把人们呼吁的文学批评方法描述为
“十六字真言”之后,干脆把文学性研究剔出“红学”的范围,他说:“红学显然是关于《红楼梦》的学问,然而我说研究《红楼梦》的学问却不一定都是红学„„ 不能用一般
研究小说的方式、方法、眼光、态度来研究《红楼梦》。如果研究《红楼梦》同研究《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以及《聊斋志异》《儒林外史》等小说全然一样,那就
无需红学这门学问了。”在把文学性研究剔出“红学”之外的同时,他也把自己剔出了主流“红学”的研究队伍。此后,他被喻为红学界的独行侠。他关于“红学”之界定、对红学史的回顾、对曹雪芹画像的考证等等,一次次地掀起了“红学”研究的争议。
从30岁开始,周汝昌把自己的一生都献给了“红学”,是红学界当然的王者。他被
誉为“红学泰斗”,也被批作“闭门造车”,可谓毁誉参半。他六十余年间所走过的治红学之路,因偶然而生,又历经政治对学术氛围和学术方向的多次影响,终至晚年,既得
到肯定、赞誉,身上罩着光环,亦受到讥嘲与攻击。
说不尽的《红楼梦》,道不尽的人与事。周汝昌梦在其中近七十年。梦未醒,人已去,花落水流红,谁解其中味?还是让老人家安安静静地走吧。
相关链接
周汝昌,幼少时即醉心欧楷笔法,20岁后又致力于唐人写经,深研《兰亭》后,得右军真脉, ,其“横逸飞动、作草如真”的周体法书,在众多书家中神采焕然。
周汝昌少年时期便热衷于古典诗词的创作,进入南开中学后,即研习宋词。燕大读书时,与顾随、张伯驹、钱钟书等都有唱和,其诗词功底颇得各位先生赏识。
百读红楼百动心,哪知春夜尚寒侵。每从细笔惊新悟,重向高山愧旧琴。
只有英雄能大勇,恨无才子效微忱。寻常言语终何济,不把真书换万金。
——周汝昌诗一首
【小题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E.周汝昌多才多艺、勤学善思又特立独行。研究红学,他一旦投身期间便矢志不渝,虽毁誉参半,但终难否认其红学泰斗的地位。
A.《红楼梦新证》一书的创作深得胡适的鼓励和帮助,这本书是周汝昌成为学界“红人”,也使他在政治运动中遭受迫害。
B.周汝昌研究红学的许多观点深受“大拿”的影响,他晚年提出的林黛玉“沉湖而死”等,就是在胡适研究的基础上形成的。
C.周汝昌认为,“红学”中的文学性研究应与《三国演义》等小说的研究要区别开来,不能用一般研究的方式、方法、眼光、态度。
D.周汝昌的“红学”之路并非一帆风顺,他的“红学”研究方法虽得到一致认可,但他得出的结论却一直饱受争议。
【小题2】结合全文,概括周汝昌先生在红学研究方面的贡献有哪些?请分条慨括。(6分)
【小题3】简析文章结尾“还是让老人家安安静静地走吧”一句在文中的作用。(6分)
【小题4】周汝昌的一生,给我们哪些启示?请结合全文及相关链接,简要探究(8分)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9分,每小题3分)
流感病毒的主要抗原是突出其表面的血凝素及神经氨酸酶。在流感病毒所有发生突变的部分中,血凝素和神经氨酸酶突变最快。这令免疫系统跟不上步伐。
决不是所有的病毒抗原——哪怕是所有RNA病毒的抗原——都突变得那么快。麻疹病毒是一种RNA病毒,其突变的其他部分在变,只有抗原岿然不动(最可能的原因是,免疫系统识别为麻疹病毒抗原的那部分所承担的功能是病毒自身不可或缺的,如果它的结构变了,麻疹病毒就无法存活)。因此,人只要患过一次麻疹,一般就可对其终身免疫。
然而,血凝素和神经氨酸酶却能在保持功能的前提下千变万化。它们的突变使其能避开免疫系统而未令病毒遭到破坏。事实上,它们突变得太快了,即使在一次流行中,血凝素和神经氨酸酶都经常在变。有时突变所导致的变化很小,使得免疫系统仍然能够识别它们并与之结合,从而轻易避免同种病毒的二次感染。但有时突变显著改变了血凝素或神经氨酸酶的形状,于是免疫系统无法识别它们。与旧结构完美结合的抗体就不能很好地适应新结构了。这种经常发生的现象被称为“抗原漂移”。
当抗原漂移出现时,病毒就能在人体获得立足点,即使那人的免疫系统已有了能结合以往形态抗原的抗体。显然,变化越大,免疫系统应答的效力就越低。为了理解“抗原漂移”的概念,我们可以想象一个橄榄球运动员,身着白短裤、绿衬衣、镶有绿色V字的白色头盔。免疫系统能识别这种运动服并攻击它。如果运动服稍作改变——如在白短裤上加一条绿色条纹而其他不变,免疫系统还是能够毫不费力地识别出该病毒。但若运动服由绿衬衣白短裤变成了白衬衣绿短裤,免疫系统就没那么容易识别了。
抗原漂移引发流行病。一项研究发现,美国在33年间就出现了19种不同的已鉴定的流行病——平均每两年就有一种以上。每一种仅在美国就造成了10000至40000的“过量死亡”——高于该疾病通常所导致的死亡数量。结果在美国,流感比任何其他传染病——包括艾滋病(AIDS)——导致了更多人死亡。公共卫生专家监控了抗原漂移,并每年调整流感疫苗以期与之同步。但他们却从未能将疫苗调整得恰到好处。流感病毒是作为一个突变群存在的,即使他们预测到了突变的方向,总会有一部分病毒与众不同而躲过了疫苗和免疫系统。但是,因为医学领域其他新的发现,现在不管抗原漂移多严重,造成的流感有多致命,它也并不会再造成流感大爆发,不会造成如1889——1890年、1918——1919年、1957年和1968年时那样席卷世界的大流感。
【小题1】关于“抗原漂移”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抗原漂移发生的原因是突变显著改变了血凝素和神经氨酸酶的形状。
B.抗原漂移是病毒入侵人体时经常出现的一种现象。
C.抗原漂移出现时,如果人的免疫系统拥有能结合以往形态抗原的抗体,病毒就难以在人体获得立足点。
D.抗原漂移引发的流行病,一次就会造成至少10000人的死亡。
【小题2】(小题2)下列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麻疹病毒的抗原之所以在其他部分都在突变的时候岿然不动,是因为它的结构一旦发生了变化,整个病毒就不能存活。
B.流感病毒发生突变的程度与人体免疫系统应答的效力是成反比的,变化越小,免疫系统的应答效力就越高。
C.人体免疫系统有时难以识别流感病毒,主要是因为病毒中的血凝素和神经氨酸酶发生了颜色上的很大变化。
D.一项研究发现,美国在33年间共出现了19种不同的流行病,从导致死亡的人数来看,流感是最致命的传染病。
【小题3】(小题3)根据原文的信息,下列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A.患过一次流感的人,即使注射了疫苗也有可能再次感染,但是患过一次麻疹的人,却可以终身免疫。
B.如果流感病毒的血凝素和神经氨酸酶发生了突变,那么人体的免疫系统就无法识别它们,从而无法破坏病毒。
C.公共卫生专家已监控了抗原漂移,所以他们很快就会预测流感病毒突变的方向并将疫苗调整得恰到好处。
D.如果出现了过去那种席卷世界的流感大爆发,那就可以确定在抗原漂移之外还存在其他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