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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列文段,完成小题(14分)
班公湖边的鹰
王族
几只鹰在山坡上慢慢爬动着。
第一次见到爬行的鹰,我有些好奇,于是便尾随其后,想探寻个仔细。他们爬过的地方,沙土被沾湿了。回头一看,湿湿的痕迹一直从班公湖边延伸过来的,在晨光里像一条明净的布条。我想,鹰可能在湖中游水或者洗澡了。高原七月飞雪,湖水一夜间便可结冰;这时若是有胆下湖,顷刻间肯定叫你爬不上岸。
班公湖是个奇迹。在海拔四、五千米的高原上,粗糙的山峰环绕起伏,幽蓝的湖泊在中间安然偃卧。与干燥苍凉的高原相对比,这个不大的湖显得很美。太阳已经升起来了,湖面便扩散和聚拢着片片刺目的光亮。远远地,人便被这片光亮裹住,有眩晕之感。
这几只鹰已经离开了班公湖,正在往一座山的顶部爬着。平时所见的鹰都是高高在上,在蓝天中飞翔。它们的翅膀凝住不动,像尖利的刀剑,沉沉地刺入远天。人不可能接近鹰,所以鹰对于人来说,则是一种精神的依靠。据说,西藏的鹰来自雅鲁藏布江大峡谷,它们在江水激荡的涛声里长大,在内心听惯了大峡谷的音乐,因而形成了一种要永远飞翔的习性。它们长大以后,从故乡的音乐之中翩翩而起,向远处飞翔。大峡谷在它们身后渐渐疏远,随之出现的就是无比高阔遥远的高原。它们苦苦地飞翔,苦苦地寻觅故乡飘远的音乐……在狂风大雪和如血的夕阳中,它们获取了飞翔的自由和欢乐;它们在寻找中变得更加消瘦,思念与日俱增,爱变成了没有尽头的苦旅。而现在,几只爬行的鹰散瘫在地上,臃肿的躯体在缓慢地往前挪动,翅膀散开着,拖在身后,像一件多余的东西。细看,它们翅膀上的羽毛稀疏而又粗糙,上面淤积着厚厚的污垢。羽毛的根部,半褐半赤的粗皮在堆积。没有羽毛的地方,裸露着红红的皮肤,像是被刀剃开的一样。已经很长时间了,晨光也变得越来越明亮,但它们的眼睛全都闭着,头颅缩了回去,显得麻木而沉重。
几只鹰就这样缓缓地向上爬着。这应该是几只浑身落满了岁月尘灰的鹰,只有在低处,我们才能看见它们苦难与艰辛的一面。人不能上升到天空,只能在大地上安居,而以天空为家园的鹰一旦从天空降落,就必然要变得艰难困苦吗?
我跟在它们后面,一旦伸手就可以将它们捉住,但我没有那样做。几只陷入苦难中的鹰,是与不幸的人一样的。
一只鹰在努力往上爬的时候,显得吃力,以致爬了好几次,仍不能攀上那块不大的石头。我真想伸出手推它一把,而就在这一刻,我看到了它眼中的泪水。鹰的泪水,是多么屈辱而又坚忍啊,那分明是陷入千万次苦难也不会止息的坚强。
几十分钟后,几只鹰终于爬上了山顶。
它们慢慢靠拢,一起爬上一块平坦的石头,然后,它们停住了。过了一会儿,它们慢慢开始动了——敛翅、挺颈、抬头,站立起来。片刻之后,忽然一跃而起,直直地飞了出去。
它们飞走了。不,是射出去了。几只鹰在一瞬间,恍若身体内部的力量迸发了一般,把自己射出去了。
太伟大了,完全出乎我的意料。
几只鹰转瞬间已飞出很远。在天空中,仍旧是我们所见的那种样子,翅膀凝住不动,刺入云层,如若锋利的刀剑。
远处是更宽阔的天空,它们直直地飞掠而入,班公湖和众山峰皆在它们的翅下。
这就是神遇啊!
我脚边有几根它们掉落的羽毛,我捡起,紧紧抓在手中。
下山时,我泪流满面。
鹰是从高处起飞的。
——选自《读者》(2007年第8期)
【小题1】文中刻画了行走于地面的“鹰”和翱翔于蓝天的“鹰”的两个形象,这两个形象最大的不同之处是什么?作者描写这两个形象的用意是什么?(4分)
【小题2】解释下面这句话在文中的含义。(2分)
爱变成了没有尽头的苦旅。
【小题3】文章第四段运用了哪些表现手法来描写鹰?这样写有什么好处?(4分)
【小题4】文章前一部分写到了“地域风光”,这对表现文章的主旨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4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2: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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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捡烂纸的老头
汪曾祺
烤肉刘早就不卖烤肉了,不过虎坊桥一带的人都还叫它烤肉刘。这是一家平民化的回民馆子,地方不小,东西实惠,卖大锅菜。炒辣豆腐,炒豆角,炒蒜苗,炒洋白菜,比较贵一点是黄焖羊肉,也就是块儿来钱一小碗。在后面做得了,用脸盆端出来,倒在几个深深的铁罐里,下面用微火煨着,倒总是温和的。有时也卖小勺炒菜:大葱炮羊肉,干炸丸子,它似蜜……主食有米饭、花卷、芝麻烧饼,罗丝转;卖面条,浇炸酱、浇卤。夏天卖麻酱面。卖馅儿饼。烙饼的炉紧挨着门脸儿。一进门就听到饼铛里的油吱吱喳喳地响,饼香扑鼻,很诱人。
烤肉刘的买卖不错,一到饭口,尤其是中午,人总是满的。附近有几个小工厂,厂里没有食堂,烤肉刘就是他们的食堂。工人们都正在壮年,能吃,馅饼至少得来五个(半斤),一瓶啤酒,二两白的。女工们则多半是拿一个饭盒来,买馅饼,或炒豆腐、花卷,带到车间里去吃。有一些退休的职工,不爱吃家里的饭,爱上烤肉刘来吃“野食”,爱吃什么要点儿什么。有一个文质彬彬的主儿,原来当会计,他每天都到烤肉刘这儿来。他和家里人说定,每天两块钱的“挑费”都扔在这儿。有一个煤站的副经理,现在也还参加劳动,手指甲缝都是黑的,他在烤肉刘吃了十来年了。他来了,没座位,服务员即刻从后面把他们自己坐的凳子搬出一张来,把他安排在一个旮旯里。有炮肉,他总是来一盘炮肉,仨烧饼,二两酒。给他炮的这一盘肉,够别人的两盘。因为烤肉刘指着他保证用煤。这些,都是老主顾。还有一些流动客人,东北的、山西的、保定的、石家庄的。大包小包,五颜六色。男人用手指甲剔牙,女人敞开怀喂奶。
有一个人是每天必到的,午晚两餐,都在这里。这条街上的人都认识他,是个捡烂纸的。他穿得很破烂;总是一件油乎乎的烂棉袄,腰里系一根烂麻绳,没有衬衣。脸上说不清是什么颜色,好像是浅黄的。说不清有多大岁数,六十几?七十几?一嘴牙七长八短,残缺不全。你吃点儿软和的花卷、面条,不好么?不,他总是要三个烧饼,歪着脑袋努力地啃噬。烧饼吃完,站起身子,找一个别人用过的碗(他可不在乎这个),自言自语:“跟他们寻一口面汤。”喝了面汤,“回见!”没人理他,因为不知道他是向谁说的。
一天,他和几个小伙子一桌。一个小伙子看了他一眼,跟同伴小声说了句什么,他多了心:“你说谁哪?”小伙子没有理他。他放下烧饼,跑到店堂当间:“出来!出来!”这是要打架。北京人过去打架,都到当街去打,不在店铺里打,免得损坏人家的东西搅了人家的买卖。“出来!出来!”是叫阵。没人劝。压根儿就没人注意他。打架?这么个槽老头子?这老头可真是糟,从里糟到外。这几个小伙子,随便哪一个,出去一拳准把他揍趴下。小伙子们看看他,不理他。
这么个糟老头子想打架,是真的吗?他会打架吗?年轻的时候打过架吗?看样子,他没打过架,他哪里是耍胳膊的人哪!他这是干什么?虚张声势?也说不上,无声势可言。没有人把他当一回事。
没人理他,他悻悻地回到座位上,把没吃完的烧饼很费劲地啃完了,情绪已经平复下来——本来也没有多大情绪。“跟他们寻口汤去。”喝了两口面汤,“回见!”
有几天没看见捡烂纸的老头了,听煤站的副经理说,他死了。死后,在他的破席子底下发现了八千多块钱,一番一沓,用麻筋捆得很整齐。
他攒下这些钱干什么?
(选自《汪曾祺全集》)
注①挑费,京津冀方言,指家庭日常开支。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A.“捡烂纸的老头”平日“穿得很破烂”,省吃俭用,“死后,在他的破席子底下发现八
千多块钱……捆得很整齐”,这说明他是个不显山露水之人。
B.“捡烂纸的老头”讨汤喝以及他每天都会来馆子吃饭等等都是为了能跟别人有更多的
接触和交流,想融入大家的生活,克服自己的孤独。
C.捡烂纸的老头虽然用人家用过的碗讨面汤喝,但是人家无意中瞟他一眼,就要与人
打架,这说明他不是没有自尊的。
D.第4段中通过旁观者来评说“老头”的行为,表现了其他顾客对“老头”的惊讶、
怀疑和愤怒的情感态度,也把读者引入情景,增强现场感、真实感。
E.作者刻画这个“捡烂纸的老头”意在呼唤人们关注那些处在生活底层和社会边缘的
小人物,要给予他们更多的同情、理解和尊重。
【小题2】“捡烂纸的老头”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3】本文题为“捡烂纸的老头”,但开篇用两段的篇幅详写烤肉刘的饭食和顾客,作者为什么这样安排?请简要分析。
【小题4】小说以“他攒下这些钱干什么”结尾,给读者留下了深深地思考。如果让你接着写这篇小说,你会怎样构思这八千块钱的用途?请结合这篇小说谈谈你接下来的构思。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下面小题。
铜石象棋 老缺
老石爱棋,就像叶公好龙一样。但叶公爱假龙,不爱真龙;老石爱棋,那是爱真棋。
可老石棋艺又太差,人称“臭棋篓子”。所以,老石爱棋,是又爱又怕,爱看不爱走。想走吧,又怕输;不下吧,又不肯走,老去帮别人支招,站在人家身后看一晚上。人家说,光看不走又老爱说,不准你看。他笑笑,站在旁边,还不停地说,走车,跳马,炮打过去啥。
老石不会走棋,他有一副好棋。象棋见过不少,木的象牙的石头的磁的塑料的——各种各样,举不胜举。可老石的这副棋真的少见,棋身是磁的,包边是铜的,黄铜,一个个棋子磨得锃亮,金灿灿的。一方是白底红字,一方是白底蓝字,字是颜体,浑厚有力,还上过中央电视台鉴宝栏目。好多人想买,还有人想买去巴结市长。老石不卖,说这是祖传的,只能看,不能卖。
吴副市长好棋是有名的。他曾参加过市里象棋大赛,还进过前十名呢。吴副市长爱下棋,也爱收藏象棋。据秘书小毛讲,吴副市长的家真像个象棋博物馆,什么样的象棋都有。
这几天,市政府门前的桥墩旁边,突然冒出个棋摊子,不少人围在那里下棋。吴副市长坐车进进出出的也没在意。秘书小毛却很好奇,还把头伸出窗外看过好几回,就是不知道是干什么的。他叫门卫去赶,门卫回来告诉他说,是摆棋摊子的。毛秘书当即就火了,怎么竟有人把棋摊子摆在市政府门前!他挤进人群,当时两眼就睁得像牛眼睛。他见过的象棋多了,从没见过这样的。但他还是不由分说,快走快走,这里不是你摆棋的地方。摆棋的是老石,看了毛秘书一眼,不恼也不火,笑眯眯地收棋走了。
老石一走,小毛就后悔不迭了。多好的一副象棋!要知道吴副市长爱棋如命啊!自己跟着市长这么多年了,要是把这副棋搞到手,说不定……
他每天到大桥旁去寻觅,桥上再也没有老石的影子。小毛心里不是滋味……
小毛托人到处打听老石的下落,几乎问遍了市里的棋摊子。终于有个人告诉小毛说,那个臭棋篓子是山背石头湾的。石头湾?小毛曾跟吴副市长去过,是哪一年就记不清了,但还记得山路太难走,坑坑洼洼的。车子先是往左边倒,再往前走就往右边倒。去了一回小毛就不敢再去了,生怕翻车掉进山沟。
老石就住在石头湾。小毛要想到得到这副棋,就得去石头湾。小毛去过三回,老石总是笑,什么话也不说,小毛嘴皮磨破了,老石也不理,还幽默地说,不见鬼子不挂弦。他要见的是吴副市长,不是秘书小毛。
小毛没有办法,只好请吴副市长亲自出马了。石头湾是个穷村,吴副市长听过石头湾的治贫方案,开完会,说去,但事情太多,一直没有去成。听了小毛的汇报后,吴副市长一拍脑袋,说,哎哟,真是,走,看看去。
到了石头湾,毛秘书带着吴副市长直奔老石的家。老石很热情,烧茶倒水,递烟搬凳,就是不提象棋的事。小毛又是眨眼又是做手势,老石只说石头湾处处都是宝,完全不理小毛。吴副市长听得很仔细,不时地点点头。老石说得差不多了,最后说,我想跟市长走盘棋,不知市长肯不肯赏脸。
小毛“噗”地笑出声来,就你?和市长走棋?我知道你的雅号叫“臭棋篓子”,敢不敢打个赌,你要是输了,就得把那副象棋交出来,怎么样?老石似乎胸有成竹,我要是赢了呢?小毛说,怎么可能呢?吴副市长笑笑说,那我就向你请教了。老石起身就往山里走。
你往哪去,不是说走棋吗?毛秘书急着喊。老石也喊,棋在山上!路不好走,又窄又陡,一段石子路、一段泥巴路,走得市长浑身冒汗,小毛气喘吁吁。到了半山腰,眼前出现了一个很大的石料场,各种各样的石头雕刻,目不暇接。吴副市长解开衣服,喘着粗气说,原来这里全是宝哇。老石站在一副石头象棋前说,吴市长,咱俩杀一盘,怎样?
吴副市长看着巨大的象棋,很惊讶,一个棋子足有四五十斤,棋盘有四五十米。他大脑里闪过很多画面,笑着说,我输了。三天后,石头湾开始修路了——吴副市长铲了第一锹。
三年后,不少人到山里来下巨石象棋,石头湾人开心地笑了。一天,吴副市长意外地收到一个包裹,一个红木箱子里装着一副铜石象棋,吴副市长拿着一个棋子,眼睛湿润润的……
(选自《文艺生活(精选小小说)》2008年第11期,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采用先抑后扬、层层铺垫的写法。写老石棋艺差,是抑;写他赢了发展地方经济的大“棋”,是扬。而摆棋摊、诱秘书、引市长等情节又为“扬”层层铺垫。
B.秘书小毛先是急着把在市政府门前摆棋摊的老石赶走,但发现老石的铜石象棋时,又很想弄到手送给吴副市长。这说明他是一个善于钻营、心术不正的人。
C.小说对吴副市长的写法却是先扬后抑。写吴副市长曾进市里象棋大赛前十名,是扬;写他忘记石头湾的治贫方案,是抑。这样写出吴副市长玩物丧志。
D.小说直接描写人和物着墨不多,但对铜石象棋的描写却为后文埋下了伏笔。棋身是磁的,暗示石头湾资源的吸引力;“金灿灿”则暗示石头湾蕴藏着财富。
E. 本文的环境描写主要是着力刻画石头湾的山路崎岖难行,小说善于从行车和行人的反应上去突出山路特点,能更好地象征石头湾的致富之路艰难。
【小题2】小说以“象棋”为中心叙亊写人,这样处理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在刻画老石这个形象时,突出了他的哪些性格特征?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硬汉海明威
1899年7月21日,欧内斯特·海明威出生在世界五大湖之一的密执安湖南岸,一个叫橡树园的小镇。家里一共有六个孩子,海明威是第二个。父亲的影响使海明威终生充满了对捕鱼和狩猎的热爱。海明威29岁时,父亲因为糖尿病和经济困难,用手枪自杀了。
14岁时海明威在父亲支持下报名学习拳击。第一次训练,他被职业拳手打伤,第二天裹着纱布仍跳上拳台。20个月之后,海明威在一次训练中被击中头部,左眼受伤。
中学毕业以后,在堪萨斯明星报做了见习记者。在这里,海明威专心致志,很快掌握了新闻写作的技巧,并形成了自己的文字风格。
1918年5月,加入了美国红十字战地服务队,来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意大利战场。7月初的一天夜里,海明威被炸成重伤,一个膝盖被打碎了,身上中的炮弹片和机枪弹头多达230余块,一共做了13次手术,换上了一块白金做的膝盖骨。有些弹片没有取出来,到死都留在体内。那年他刚19岁。
大战后海明威回到美国,海明威依旧勤奋写作。1919年夏秋,他写了12个短篇,寄给报社被全部退回。母亲警告他:要么找一个固定的工作,要么搬出去。海明威从家里搬了出去,因为什么也改变不了他献身于文学事业的决心。他只想做第一流的、最出色的作家。
1922年冬天,他承受了自己全部手稿丢失的痛苦。1923年,海明威的第一部著作《三个短篇和十首诗》在法国的一个非正式出版社出版。总共只印了300册,在社会上毫无影响。
作为记者,海明威很受欢迎。但他呕心沥血写成的小说,却没有报刊肯用。尤其令他伤心的是,退稿信上总是称他的作品为“速写录”“短文”,甚至说是“轶事”,根本就不把他的稿件看成是文学创作。1924年,海明威辞去记者工作,专门从事文学创作。在这艰难的时候他的妻子带着儿子走了。他除了通宵达旦地写作,只能把看斗牛当作娱乐。
1925年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太阳也升起了》问世,立即博得了一片喝彩声,被译成多种文字,成了20年代那一代人的典范之作。这部小说用美国女作家斯泰因的一句话“你们都是迷惘的一代”作为题辞,作品契合了当时人们共有的彷徨和失望情绪,从而产生了一个文学流派——“迷惘的一代”,而海明威就成了这个流派的代表。
《太阳也升起了》发表之后,“迷惘的一代”文学的影响在欧洲许多国家一天天扩大。1929年,海明威的《永别了,武器》问世。这本书在几个月内就销售了10万册,是海明威20年代的代表作,也是“迷惘的一代”文学的最高成就之一。好莱坞为购买小说的摄制权,出了空前的高价。
进入30年代,国家虽然正处在经济危机之中,海明威却捕鱼打猎,观看斗牛,过得十分愉快。1932年,海明威发表了关于西班牙斗牛的专著《死于午后》,被称为斗牛题材的经典著作。1933年他去非洲打猎和旅行,并出版了《非洲的青山》一书。1936年他又写成了短篇佳作《乞力马扎罗的雪》和《麦康伯短暂的幸福生活》,它们是他最成功的短篇小说,均被拍成电影。
1939年,海明威写成他自己最优秀的长篇小说《丧钟为谁而鸣》,塑造了“硬汉”罗伯特。小说出版后几天,妻子波林与他离婚。不久,他和女作家玛莎结婚,一起到中国来度蜜月。他们作为战地记者采访了我国的抗日战争,写了6篇中日战争的报道,高度赞扬了我国人民英勇无畏的斗争精神。
海明威始终态度鲜明地反对法西斯分子。日本偷袭珍珠港,美国对日宣战的当天,海明威就参加了海军。他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参战。他改装了自己的游艇,配备了电台、机枪和几百磅炸药,要与德国潜艇同归于尽,但海上追踪德国潜艇近两年,始终没有找到相撞的机会。
50年代初,海明威发表了他最优秀的作品《老人与海》,“硬汉”老人有着作者自己的影子。这是世界文学宝库中的珍品,是他全部创作中的瑰宝。不久,他因此而获得了普利策奖。
海明威怀念非洲和狩猎生活。1954年1月,他又和妻子去非洲打猎。两次从飞机失事中站起,却带给他长长的一串病名:关节粘连、肾挫伤、肝损伤、脑震荡、二度和三度烧伤、肠道机能紊乱……身体尚未康复,诺贝尔文学奖的荣誉降临到他的头上了。他无法亲赴瑞典领奖,只好委托驻斯德哥尔摩的美国大使代他出席庆典。授奖是“因为他精通于叙事艺术,突出地表现在他的近著《老人与海》之中;同时也因为他在当代风格中所发挥的影响”。他的作品“硬汉”形象众多。
在完全丧失工作能力之后,1961年7月2日清晨,这位身高6英尺,体重220磅的巨人,把心爱的双筒猎枪放进嘴里,扣动了扳机。
【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一项是(   )
A.海明威对捕鱼和狩猎的热爱受父亲的影响,甚至死的方式都相同,都是用枪自杀,只是自杀的原因稍有不同。
B.海明威中学毕业以后没有继续升学,而是选择了做见习记者,他的新闻写作的文字风格是这时候形成的。
C.他的文学道路并不顺畅,经历了家人的反对、作品毫无影响以及手稿的丢失等等,但这并没有使他停止对文学的追求。
D.他获诺贝奖的原因是:精通于叙事艺术,突出地表现在他的《太阳也升起了》是20年代那一代人的典范之作;也因为他在当代风格中所发挥的影响。
【小题2】美国“迷惘的一代”文学流能够形成的原因是什么?
【小题3】文章题目为“硬汉海明威”,这“硬汉精神”体现在哪些方面?每个方面请各用一个事例证明。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正是在长期的观察和思考中,先民认识和掌握了指纹的结构与特性,并利用这些结构与特性的指代功能,逐渐开发出了指纹的实用价值。
中国是世界上公认最早使用指纹的国家。美国芝加哥菲尔特博物馆珍藏着一枚中国古代泥印,印的正面写着主人的名字,反面印有一只拇指的印痕。据考证,这颗罕见的泥印距今已有2000多年,算是最古老的指印印泥了。很明显,指印在这里代表着“自己”。
秦汉时代盛行封泥制。那时的人们将竹简木牍作为书写的载体,在送出文书时,将竹简木牍用绳子捆缚,然后在绳端结合处用泥封闭,泥上加盖官私印章,以防别人偷拆。据实物资料证实,从西周至秦汉时期,印章与指纹可交替使用,民间无印章者,“盖印时阑之以指耳”,或同时捺压印章和指印。
契约应用指纹签署的做法大约出现在西汉初期,当初最早的做法是业主在竹简上“画指”。所谓“画指”,是指由书契人书写契文,在契尾一一开列双方当事人及见证人、保人(指中间人)等的姓名,然后个人在自己名字下方,按照男左女右的原则,画中指、食指两节或三节长度的线段,并在指尖、指节位置画上横线,以示契约由自己签署。有人统计过,在吐鲁番和敦煌出土的汉至五代的契约文书中,凡落款部分尚保存完好的,“画指”签署方式最为普遍。
唐时,指纹已经广泛应用于田宅买卖、婚姻家庭、人口买卖和财务借贷等民事契约的签署。公元851年,阿拉伯商人索拉罗在他写的《大唐风情》中记载:“此地,无论谁向人借钱,都要立借票(借据),借债人须要用中指和食指在借票上并排捺印。如果双方签订契约,那么双方的指纹就印在两纸骑缝处,恰如符木相偶。”唐以后,官府中兵丁名册、狱词、划供等,均有以指纹为证的文字记载及实物留存下来。宋以后,在人口买卖契约和离婚修书上,普遍采用捺指纹或是压手印的做法。
这种传统做法沿袭至民国时仍然很普遍,指纹博物馆就藏有这样的文件。那是民国25年山西人蔚成全卖掉妻女所立的《订婚证书》及《婚约》。原来蔚成全将妻子卖与同乡覃守荣后,其妻便与覃守荣订立婚约,证婚书上见证人、代笔人等都要签字画押,蔚成全本人以主婚人的身份出现。他们还在订婚书上捺按了指纹和手印,这样做的目的有两个:一是规避法律的惩罚,二是大家的面子都好看。
指纹作为契约文书的签署标志,具有法律的效力。其在契约文书上的运用,既推动了古代契约制度的发展完善,又丰富了中国指纹文化的内容和形式。同时,它也为现代信用制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每个人都是独特的,从指纹这里似乎再次得到了印证。  
【小题1】下列关于文章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基于长期的观察与思考,先民掌握了指纹的结构和特性后,开发了指纹的实用价值——以“指”为信。
B.美国芝加哥菲尔特博物院珍藏的那枚中国古代泥印,正面刻着的名字与反面印有的拇指印痕属于同一人。
C.按压指印以示信用的做法自古沿用至今,指纹作为契约签署标志无论在古代还是现代都具有法律效力。
D.中国最古老的指印印泥大约出现在距今2000多年前,中国也因此被世界上公认为最早应用指纹的国家。
【小题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秦汉时期,人们在捆束竹简木牍的绳端结合处使用封泥并在泥上加盖官私印章,以防他人偷拆的做法当时广泛流行。
B.西汉时期,在竹简上“画指”表明契约由相关人等共同签署,这种当时最普遍的做法可能是最早用指纹签署契约的做法。
C.唐时,指纹已经广泛应用于田产买卖等民事契约的签署;唐以后,这些契约均有以指纹为证的文字记载及实物留存下来。
D.民国时,在人口买卖契约或婚约的证书上普遍采用捺指纹压手印的做法,使契约具有法律效力从而规避不必要的麻烦。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从一枚古老的指印泥印代表着“自己”,到指纹成为契约文书上具有法律效力的签署标志,中国“以‘指’为信”的做法延续2000多年。
B.索拉罗的记载表明,指纹在借贷上的广泛运用,既丰富了中国指纹文化的内容和形式,也为现代信用制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C.有实物资料证实,西周时有交替或同时使用印章与指印的做法,后来这种做法虽然有变化,但没有影响指纹在契约文书上的运用。
D.从指印泥印到画指再到按压指纹,中国古代契约制度在发展中不断完善。对指纹指代功能的利用,充分显示了中华民族古老的智慧。

同类题5

阅读下列文字,完成小题。
萝卜花
萝卜花是一个女人雕的,用料是萝卜。她把它雕成一朵朵月季花的模样。花盛开,很喜人。
女人在小城的一条小巷子里摆摊儿,卖小炒。一小罐煤气,一张简单的操作平台,木板做的,用来摆放锅碗盘碟。她卖的小炒只三样:土豆丝炒牛肉,土豆丝炒鸡肉,土豆丝炒猪肉。
女人三十岁左右,瘦,皮肤白皙,长头发用发卡别在脑后。惹眼的是她的衣着,整天沾着油锅的,应该很油腻才是,却不。她的衣服极干净,外面罩着白围裙。衣领那儿,露出里面的一点红,是红毛衣,或红围巾。她过一会儿,就换一下围裙,换一下袖套,以保持整体衣着的干净。很让人惊奇且喜欢的是,她每卖一份小炒,必在装给你的方便盒里,放上一朵她雕刻的萝卜花。这样装在盘子里,才好看。她说。
不知是因为女人的干净,还是她的萝卜花,一到饭时,女人的摊子前,总围满人。五块钱一份小炒,大家都很耐心地等待着。女人不停地翻炒,而后装在方便盒里,而后放上一朵萝卜花。整个过程,充满美感。于是,一朵一朵素雅的萝卜花,就开到了人家的饭桌上。
我也去买女人的小炒。去的次数多了,渐渐知道了她的故事。
女人原先有个很殷实的家,男人是搞建筑的,很有钱。但不幸的是,在一次建筑中,男人从尚未完工的高楼上摔下来,被送进医院,医院当场就下了病危通知书。女人几乎倾尽所有,抢救男人,才捡回半条命——男人瘫痪了。
生活的优裕不再。年幼的孩子,瘫痪的男人,女人得一肩扛一个。她考虑了许久,决定摆摊儿卖小炒。有人劝她,街上那么多家饭店,你卖小炒能卖得出去吗?女人想,也是。总得弄点和别人不一样的东西吧?于是她想到了雕刻萝卜花。当她静静地坐在桌旁雕花时,她突然被自己手上的美好镇住了,一根再普通不过的小萝卜,在眨眼之间,竟能开出一小朵一小朵的花来。女人的心,一下子充满期待和向往。
就这样,女人的小炒摊子摆开了,并且很快成为小城的一道风景。下班了赶不上做菜的人,都会互相招呼一声,去买一份萝卜花吧,就都晃到女人的摊儿前来了。
一次,我开玩笑地问女人,攒多少钱了?女人笑而不答。一小朵一小朵的萝卜花,很认真地开在她的手边。
不多久,女人竟出人意料地盘下了一家酒店,用她积攒的钱。她负责配菜,她把瘫痪的男人,接到店里算账。女人依然衣着干净,在所有的菜肴里,依然喜欢放上一朵她雕刻的萝卜花。菜不但是吃的,也是用来看的呢。她说,眼睛亮着。一旁的男人,气色也好,没有颓废的样子。
女人的酒店,慢慢地出了名。大家提起萝卜花,都知道。
生活,也许避免不了苦难,却从来不会拒绝一朵萝卜花的盛开。
【小题1】文章用第三段浓墨重彩地描写女人的穿着打扮,有何作用?
【小题2】文中的女人是一个怎样的形象?请结合文章内容具体分析。
【小题3】作者以“萝卜花”为题有何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