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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山地回忆(节选)
孙犁
那是个冬天,该是一九四一年的冬天,我打游击打到了这个小村庄,情况缓和了,部队决定休息两天。
我每天到河边去洗脸,河里结了冰,我登在冰冻的石头上,把冰砸破,浸湿毛巾,等我擦完脸,毛巾也就冻挺了。有一天早晨,刮着冷风,只有一抹阳光,黄黄的落在河对面的山坡上。我又登在那块石头上去,砸开那个冰口,正要洗脸,听见在下水流有人喊:
“你看不见我在这里洗菜吗?洗脸到下边洗去!”
这声音是那么严厉,我听了很不高兴。这样冷天,我来砸冰洗脸,反倒妨碍了人。心里一时挂火,就也大声说:“离着这么远,会弄脏你的菜!”
我站在上风头,狂风吹送着我的愤怒,我听见洗菜的人也恼了,那人说:“菜是下口的东西呀!你在上流洗脸洗屁股,为什么不脏?”
“你怎么骂人?”我站立起来转过身去,才看见洗菜的是个女孩子,也不过十六七岁。风吹红了她的脸,像带霜的柿叶,水冻肿了她的手,像上冻的红萝卜。她穿的衣服很单薄,就是那种蓝色的破袄裤。
十月严冬的河滩上,敌人往返烧毁过几次的村庄的边沿,在寒风里,她抱着一篮子水沤的杨树叶,这该是早饭的食粮。
不知道为什么,我一时心平气和下来。我说:“我错了,我不洗了,你在这块石头上来洗吧!”她冷冷地望着我,过了一会才说:“你刚在那石头上洗了脸,又叫我站上去洗菜!”
我笑着说:“你看你这人,我在上水洗,你说下水脏,这么一条大河,哪里就能把我脸上的泥土冲到你的菜上去?现在叫你到上水来,我到下水去,你还说不行,那怎么办哩?”
怎么办?我还得往上走!”她说着,扭着身子逆着河流往上去了。登在一块尖石上,把菜篮浸进水里,把两手插在袄襟底下取暖,望着我笑了。 
我哭不的,也笑不的,只好说:“你真讲卫生呀!”
“我们是真卫生,你是装卫生!你们尽笑我们,说我们山沟里的人不讲卫生,住在我们家里,吃了我们的饭,还刷嘴刷牙,我们的菜饭再不干净,难道还会弄脏了你们的嘴?为什么不连肠子都刷刷干净!”说着就笑的弯下腰去。
我觉得好笑。可也看见,在她笑着的时候,她的整齐的牙齿洁白的放光。
“对,你卫生,我们不卫生。”我说。
“那是假话吗?你们一个饭缸子,也盛饭,也盛菜,也洗脸,也洗脚,也喝水,也尿泡,那是讲卫生吗?”她笑着用两手在冷水里刨抓。
“这是物质条件不好,不是我们愿意不卫生。等我们打败了日本,占了北平,我们就可以吃饭有吃饭的家伙,喝水有喝水的家伙了,我们就可以一切齐备了。”
“什么时候,才能打败鬼子?”女孩子望着我,“我们的房,叫他们烧过两三回了!”
“也许三年,也许五年,也许十年八年。可是不管三年五年,十年八年,我们总是要打下去,我们不会悲观的。”我这样对她讲,当时觉得这样讲了以后,心里很高兴了。
“光着脚打下去?”女孩子转脸望了我脚上一下,就又低下头去洗菜了。
我一时没弄清是怎么回事,就问:“你说什么?”
“说什么?”女孩子也装没有听见,“我问你为什么不穿袜子,脚不冷吗?也是卫生吗?”
“咳!”我也笑了,“这是没有法子么,什么卫生!从九月里就反‘扫荡’,可是我们八路军,是非到十月底不发袜子的。这时候,正在打仗,哪里去找袜子穿呀?”
“不会买一双?”女孩子低声说。
“哪里去买呀,尽住小村,不过镇店。”我说。
“不会求人做一双?”
“哪里有布呀?就是有布,求谁做去呀?”
“我给你做。”女孩子洗好菜站起来,“我家就住在那个坡子上,”她用手一指,“你要没有布,我家里有点,还够做一双袜子。”
她端着菜走了,我在河边上洗了脸。我看了看我那只穿着一双“踢倒山”的鞋子,冻的发黑的脚,一时觉得我和面前这山,这水,这沙滩,永远不能分离了
【小题1】下列对本文的理解与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5分)
A.这篇小说,语言清新自然,其中的人物语言是塑造形象的主要方式,极富个性化,生动地
表现了人物的思想性格。
B.当小女孩知道我是八路军后,对我的态度马上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热情地表示要为
我做袜子。
C.小说围绕“卫生不卫生”的矛盾主线展开情节,表现了文明与落后的之间的斗争,充分展示了小说的主题。
D.小说对小女孩的肖像着墨不多,只写到了她的破旧衣着和整齐洁白的牙齿,但却让人联想到她美丽的形象与心灵。
E.小说细致地写出了“我”心情的变化:由一开始的生气,到平和道歉,再到哭笑不得,最后是充满感激。
【小题2】结合全文,回答问题。(6分)
(1)文章写到“不知道为什么,我一时心平气和下来”并且说:“我错了……”,其中的原因是什么?(3分)
(2)“一时觉得我和面前这山,这水,这沙滩,永远不能分离了。”这句话有什么含义?(3分)
【小题3】结合文章内容,具体分析女孩子的形象。(6分)
【小题4】综合全文,简要概括小说所反映的时代背景。(6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2: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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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25分)
悼朱光潜先生 李泽厚
朱光潜先生逝世了,我应该写点什么,却不知道写什么才好。凌晨四点钟,我坐在屋里发呆,四周是那样的寂静。
我和朱先生是所谓“论敌”,五十年代激烈地相互批评过,直到朱先生暮年,我也不同意他的美学观点。这大概好些人知道。但是,我和朱先生两个人一块喝酒,朱先生私下称赞过我的文章……这些却不一定有许多人知道。那我就从这写起?
我那第一篇美学文章是在当时批朱先生的高潮中写成的。印出油印稿后,我寄了一份给贺麟先生看。贺先生认为不错,便转给了朱先生。朱回信给贺说,他认为这是批评他文章中最好的一篇。贺把这信给我看了。当时我二十几岁,虽已发了几篇文章,但毕竟是言辞凶厉而知识浅薄的“毛孩子”。这篇文章的口气调门便也不低,被批评者却如此豁达大度,这相当触动了我,虽未对人常说,却至今记得。贺先生也许早淡忘了,但不知那封信还在不?当然,朱先生在一些文章中也动过气,也说过重话,但与有些人写文章来罗织罪状,夸张其辞,总想一举搞垮别人,相去何止天壤?我想,学术风格与人品、人格以至人生态度,学术的客观性与个体的主观性,大概的确有些关系。朱先生勤勤恳恳,数十年如一日地写了特别是翻译了那么多的东西,造福于中国现代美学……这是我非常敬佩而想努力学习的。朱先生那半弯的腰,盯着你看时那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带着安徽口音的沉重有力的声调,现在异常清楚地呈现在我的眼前。
因为自己懒于走动,我和朱先生来往不多。在“文革”中,去看过他几次。我们只叙友情,不谈美学。聊陈与义的诗词,谈恩斯特·卡西尔……虽绝口不涉及政治,但我当时那股强烈的愤懑之情总有意无意地表露了出来。我把当时填的一首词给朱先生看了,朱先生却以“牢骚太盛防肠断”来安慰、开导我。并告诉我,他虽然七十多岁,每天坚持运动,要散步很长一段路程,并劝我也搞些运动。朱先生还告诉我,他每天必喝白酒一小盅,多年如此。我也是喜欢喝酒的,于是朱先生便用酒招待我,我们边喝边聊。有一两次我带了点好酒到朱先生那里去聊天,我告诉他,以后当妻子再干涉我喝酒时,我将以高龄的他作为挡箭牌,朱先生听了,莞尔一笑。
“文革”后,朱先生更忙了,以耄耋之年,编文集、选集、全集,应各种访问、邀请、讲学、开会,还要翻译维柯……于是我没再去朱先生那里了。最近两年,听说朱先生身体已不如前,但我消息既不灵通,传闻又时好时坏,加上自己一忙,也就没十分注意。
如今,一声惊雷,先生逝去。回想起当年情景,我真后悔这十年没能再去和朱先生喝酒聊天,那一定会痛快、高兴得多。但这已经没有办法了,生命只有一次,人生不能重复。只是记忆和感情将以更丰富的形态活在人的心底。而这也就是死亡所不能吞噬的人类的有活力的生命和生命的活力。
一九八六年三月七日晨五时匆草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5分)
A.作者和朱光潜先生曾有过激烈的论争,学术见解也不甚相同,但在作者心中对朱先生却仍充满了崇敬、爱戴之情。
B.作者年轻时知识浅薄、牢骚满腹,写文章也是言辞凶厉、傲慢自大,他为自己对朱光潜先生造成的伤害懊悔不已。
C.本文采用倒叙手法,抓住典型细节,综合运用多种描写手法表现朱光潜先生崇高的品格,表达了深沉的悼念之情。
D.“文革”中作者与朱光潜先生会面时只叙友情,不谈美学,既有当时政治气候的原因,也有两人观点相悖的原因。
E.作者认为朱光潜先生的人品、人格以及人生态度决定了他学术风格,并最终使他成为受人尊敬的美学大家。
(2)在这篇悼念文章中,我们可以看到朱光潜先生是个怎样的人?请简要概括。(6分)
(3)作者与朱光潜先生曾经激烈地相互批评过这一内容在文中有何作用?(6分)
(4)朱光潜先生对“论敌”的态度给你哪些启迪?请你结合文本分条陈述。(8分)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请说普通话

尚春江

老同志,请你说普通话。 

山水老汉从儿子居住的小区出来溜达了一会儿,就记不住回家的路了。去问交警,儿子的家在哪?路咋走?可是,他费了老鼻子劲说出来的话,人家一句也没听懂。交警说,老同志,请你说普通话。 

可他哪里会说普通话啊。 

他又去问路边下棋的几个老头,几个老头听了他说的话,一个劲地摇头,说,听不懂,请你说普通话。 

可是,他真的不会说普通话。 

前天,儿子把他从老家里接过来。一来让他享受一下城里的生活,二来他老了,就他一人在家,儿子不放心。三番几次去接,他都不应。这不,儿子费了好些口舌才把他接到市里。

然而,山水老汉在儿子鸽笼般的楼房里待不住,只在屋里呆上一天就觉得闷得慌,浑身没劲,烦躁。 

第二天一大早,儿子说,在屋里呆久了,出去走走,散散心。 

说完,儿子就去上班了。儿子原先在这个城市打工,后来出息了,现在当了经理,忙得脚不着地,连陪他说话的工夫都没有。儿媳妇倒是下班就回家,但她是温州人,说话叽里呱啦的,他一句也听不懂。儿媳妇就给他说普通话。可是,他听得懂她说的话,她却听不懂他说的话。 走走就走走。山水下了楼,出了小区的门,到街上逛。逛着逛着,在大街上七拐八抹的,一会儿就迷了路。按说,他当过兵,出过远门,说啥也不会迷路。可是,现在的城市,街道好像都差不多:都是高高的楼房,都是宽宽的街道,到处车挨车人挤人。一会儿,车开得呼呼的,好像赛跑;一会儿,都停在那里等红灯,好一阵子不动步。 

山水悠悠逛逛,像到集上赶集,走着走着就迷了。哪像在家里,哪里有棵草,哪里有道坎,他心里一清二楚,挤着眼也能摸回家。 

迷了路?问啊。鼻子下边有张嘴,山水就去问路。可是,他讲的是家乡掉了渣的土话,人家一句也听不懂。这时他才明白,村中那些打工的年轻人为啥都讲普通话了。那时,他还跟人家讲,当初自己因为说普通话,害得被退了亲,被退了伍,现在还是光棍一条。可现在,人家硬要自己说普通话,自己却把普通话忘得一干二净。

问了半天,他也没问出回小区的路。没办法,他就给儿子打电话。儿子开车很快找了来,把他送回家。坐在沙发上,山水说,不在这住了。在这里,人家讲的是本地话,他听不懂;他讲的是家乡话,人家也听不懂。在这里,说话都是普通话,他不会。

儿子想说,大,你不会学吗?小时候,人家都说你会普通话。

但是,儿子没有问。他知道,那是他大心上的一道伤疤。

那年,他大当兵回家探亲。老队长榔头看到一个人,穿着一身绿军装,背着一个绿挎包,站在山水家门口东张西望,知道是山水回来探亲了。就问,是山水啊?啥时候坐车回来的?

哎呀呀,你是榔头叔叔吗?我是昨晚上回来的。叔叔,你知道我妈妈在哪里吗?山水说着一口标准流利的普通话,还向生产队长榔头敬了个礼。

啥?你是“坐碗上”回来的?不是坐车啊?你妈妈是谁?是你娘?那我去叫你娘去。你娘在红芋地里出红芋呢。

切!榔头队长听着山水说的普通话,嘴都撇到裤腰上了。

一会儿,山水娘回来了。他娘干活时,脸上受了点伤,涂着红药水,横一道竖一道的

娘望着穿绿军装的山水,高兴得眼泪都出来了。要知道,那时候当兵,是很光荣的。有人找不到媳妇,只要军装一上身,说媒的立马就踢破门槛。

娘说,山水,啥时候回来的?

山水望着脸上横一道竖一道的娘说,你是谁呀?

娘说,傻孩子,我是娘啊,你连娘都不认识了?

山水紧紧握住了娘的手说,哎呀呀,你看看,你看看,我以为是隔壁的大娘呢,原来是我的妈妈哟。

此后,有人说山水是“一年亲,二年洋,三年不认爹和娘”。

小资产阶级思想典型,上报到了部队。本来,山水已被部队当作入党提干的对象,此时泡了汤,提前退了伍。山水的未婚妻也退了婚。他娘提着礼到处找媒人说媒,但人家一听说是他,扭头就走。

从此,山水就拉了寡汉。如果不是捡了一个他做儿子,把他抚养成人,现在可能仍是孤家寡人。

一连几天,儿子看他大山水整天躲在屋里,呆呆地,不言不语,像丢了魂。就说,大,是不是住不惯啊,那咱就回老家。

啥?回家?那中啊!

山水的眼中一下子闪出了亮光。在家里,他就不用说普通话了。种地,种菜,和一般大小的老年人拉拉呱,喂喂猪,养养鸡,遛遛狗,多好!

   (选自《华文小小说》2015年第2期)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本文以朴实的语言,跌宕的情节叙述了山水在城里迷路的故事,表现了已不合时代节奏的山水与城市生活的格格不入
B.儿子想让山水来城里享享福,但事与愿违,不会说普通话的山水在城里生活得很不开心,他更喜欢家乡不用说普通话的生活。
C.小说通过记叙出门转悠的山水由于不会说普通话,问路没人听得懂,所以连儿子的家门都找不到这一事件,表达了对山水已落伍的惋惜之情。
D.小说中山水儿子这一形象是小说的线索人物,他起到了穿针引线的作用,小说正是通过这一人物来推动情节顺利发展的。
E. 老队长榔头庸俗卑鄙,是山水身边群众的代表,是他为山水的悲剧生活开了源头,进而埋葬了山水美好的前程和爱情。
【小题2】你认为山水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的经历对你有何启示?
【小题3】小说中插叙了山水年轻时因说普通话而被退婚退伍的情节,试分析作者这样写的作用。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侯仁之:城市的知音
①1932年“一·二八凇沪抗战”以失败告终,20岁的侯仁之在苦闷中彷徨。弟弟侯硕之的一句话,让他下定决心放弃曾想从事的医学,投考历史专业。弟弟的那句话是“学医,只能给个人看病。学历史,可给社会治病!”这一年,侯仁之考取燕京大学历史专业。
②1937年抗战爆发后北平沦陷,燕京大学成为沟通沦陷区、解放区和大后方的秘密通道。当时正在读研究生的侯仁之承担了将爱国学生送往解放区或大后方的工作。抗战胜利一年后,侯仁之前往英国利物浦大学求学。
③在英国期间,侯仁之逐渐接受了历史地理学的理念。他意识到,沿革地理存在明显的局限性。1949年,侯仁之学成归国,并将历史地理学引入中国。从此,一个新的、科学的历史地理学学科逐步建立起来,侯仁之成为公认的“中国历史地理学第一人”。
④要搞好历史地理学的研究,大量的实地调查必不可少。在张家口考察期间,侯仁之发现一段长城与众不同。深感疑惑的侯仁之回来后立即查资料,最终确认这是明后期沿着长城开设的“马市”。如今这种贸易已消失在历史中,但却由遗留的建筑记录下来。从此,他的研究兴趣由“历史”转向“地理”,而野外考察和考古研究,也成为贯穿他学术生涯的重要内容。
⑤1958年,侯仁之开始了沙漠研究。当时有人认为,沙漠地区不仅文献资料少,而且调查访问都很困难,难以开展历史地理研究。侯仁之反驳道:“必须勇敢打破旧传统,坚决走出小书房,跳出旧书堆。”此后数年,侯仁之连续奔赴西北沙漠进行考察。
⑥1964年夏天,侯仁之在陕北榆林附近的沙漠考察统万城。统万城是5世纪一个少数民族小王朝的都城,已在沙漠中沉寂了千年。经过细致地调查研究,侯仁之得出结论,统万城的沙化,是人类不合理活动的结果。那时,人们普遍认为西北沙漠中很多古城被废弃是“大漠流沙”造成的。而侯仁之却证明,这是“肤浅的广为流传的错误观点”,人类活动才是造成沙化的主要原因。这直接为后来人们治理沙漠打下了认识基础,侯仁之也因此成为“沙漠历史地理研究的先驱”。
⑦在这次考察中, 侯仁之还纠正了一个普遍的说法:榆林三迁,即榆林因流沙侵袭而被迫三次南迁。侯仁之证实,榆林不仅没有三迁,反而在原址五次扩展。古城榆林终于明晰了自己的“身世”。
⑧在学术生涯中,侯仁之梳理过脉络的城市有很多。承德、临淄、邯郸、芜湖、敦煌……在侯仁之的慧眼下,一个个城市的前世今生或得以浮现,或更加丰满。他对许多城市做了深入的研究,充满着热爱。对他而言,北京有着更重要的意义。侯仁之曾说:“我对北京,是知之愈深,爱之弥坚。”
⑨侯仁之在北京定居60年,为北京倾注了大量心血。比如有800多年历史的卢沟桥在20世纪80年代还是进京要道。卡车、拖拉机往来穿梭,卢沟桥受损严重。侯仁之对此心急如焚。他写了《保护卢沟桥刻不容缓》一文,发表在《北京日报》上。6天后,北京市政府决定,卢沟桥禁止机动车与兽力车通行。如今,经过多次整修的卢沟桥已经得到妥善保护。侯仁之最为人所知的壮举是保护莲花池。正是因为他的积极奔走,原本要建在莲花池上的北京西客站主楼东移了100米。“先有莲花池,后有北京城”,北京城的血脉得以保留。
⑩当然,与他的研究相比,这些事还只能算作“信手为之”。在几十年的学术生涯里,他以历史地理学的眼光, 解决了北京城市起源、城址转移、城市发展的特点及其客观规律等关键性问题。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如果没有侯仁之,人们可能无法充分解读北京的厚重和韵味。
【小题1】本文第①自然段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4分)
【小题2】侯仁之被称为“城市的知音”,这在文中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6分)
【小题3】结合全文概括侯仁之成功的自身因素,并联系现实就其中—个因素谈你的看法。(5分)

同类题4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小题目。
自尊就是吃饱了撑的
莫言
有句俗话说:吃人家的嘴短。这个意思很明白,但仅仅有这点意思那简直不算意思,我的意思是说吃人一棵胡萝卜所蒙受的耻辱哪怕用一棵老山参也难清洗。
朋友请我去吃饭,吃了一盘胡萝卜丝,吃了一盘粉丝,还吃了一盘像橡皮一样难以嚼烂的肉。吃完了,我心感动,心中暗想,点滴之恩,应该涌泉相报,吃人一碗,要报一盆。
隔了几天,一群朋友聚会,我为了一句什么话把这位曾经请我吃过一次饭的朋友得罪了。他咬牙切齿地说:“你的良心让狗吃了吗?前几天,我去香格里拉饭店买了美国加州的酱小牛肉,去长城饭店买来西班牙产的胡萝卜,去友谊商店用外汇券买了专供外国人的波罗的海鱼子酱,还有法国走私进来高级奶油,吃得你小子满嘴流油,可是你一转眼就忘记了。那些小牛肉还没消化完吧?”
我感到浑身冰凉,这时悔之莫及。恨不得把自己这张不争气的嘴巴用胶布封了。你当年吃煤块不也照样活吗?你去吃人家那点胡萝卜丝和粉丝干什么?实在馋了你自己去买一麻袋胡萝卜把自己吃成一只兔子也花不了多少钱,但你吃了人家的东西,就要听人家的,就要承受人家施加到你身上的侮辱。我这人最大的毛病就是没有记性,像狗一样,记吃不记打。当时气得咬牙切齿地发狠,但过不了几天就忘了。又有一个朋友请我去吃饭,上了一只煤球炉子,炉子上放了一口锅,锅里放了十几只虾米,一堆白菜,还有一些什么肉。吃着吃着我的凶相又原形毕露了,那朋友就说:“看看莫言吧,吃的一上桌,又奋不顾身了!”(太过分了,就算是真的,也不该说出来呀。)
俗话说的好,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一句话把我的心彻底地凉透了,我一边吃着,一边因为吃人家的东西所蒙受的耻辱一桩桩一件件涌上心头。我怎么这样下贱?我怎么这样没有出息?你实在想吃,一个人下个馆子不就行了吗?你想怎么吃就怎么吃!你想多么凶恶地吃就多么凶恶地吃。你吃光了肉把盘子也舔了也没人嘲笑你。你自己经常地忘记自己的身份,你忘了自己是一个乡巴佬,人家那些人从根本上就瞧不起你,压根儿就没把你当个人看。人家有时找你玩玩,那是无聊,那是天鹅向水鸭子表示亲近,如果水鸭子竟因此而想入非非,那水鸭子就惨了。想明白了道理后,我发誓宁愿饿死也不再吃人家的东西了,就像朱自清宁愿饿死也不吃美国面粉一样。我还发誓万不得已跟人家在一起吃饭时,一定要奋不顾身地抢先付账,我付账,那么即便我吃得多一点人家也就不会笑话我了吧?
又一次去吃烤鸭,吃到一半时我就把账结了。几个贵人都十分高雅地填饱了那些高贵的胃袋后,桌子上还剩下许多,这时,农民的卑贱心理又在我的心中发作了。多么可惜啊,这些大葱,这些大酱,这些洁白的薄饼,这些香酥的鸭片,都是好东西,浪费了不但可惜,还要遭到天谴的,于是我就吃。这时,有人说:“瞧瞧莫言吧,非把他那点钱吃回去不可。”
我就感到脸上火辣辣的,好像挨了一个响亮的耳光。人家还说:“你们说他的饭量怎么会这样大?他为什么能吃那样多?要是中国人都像他一样能吃,中国早就被他吃成水深火热的旧社会了。”
我一边吃着,一边悲哀地认识到,世界上的事情,其实早就安排好了。该着受侮辱的命,给你戴上顶皇冠也逃脱不了。
前年春节回家探亲时,我把这些年在北京受到的委屈,一桩桩一件件地说给母亲听。母亲说:“我就不信,人活一口气,再去吃宴席,行前先喝上两大碗稀饭,然后再吃上两个大馒头,上了宴会,还能做出那副饿死鬼相吗?”
回到北京后,遵循着母亲的教导,上了宴席,果然是不猴急了。吃得温良恭俭让,像英国皇室里的厨子那样。我等待着大家的表扬,可是一个人却说:“看看莫言那个假模假样的劲儿,好像他只用门牙吃饭就能吃成贾宝玉似的。”
众人大笑,食欲大增。有个人说:“人啊,还是本色一些好,林黛玉也要坐马桶的。”
“娘啊,简直是没有活路了啊……”
娘说:“儿啊,认命吧。命中该有什么,就得承受什么。”
我问:“娘啊,咱们一大家人,为什么就单单我为吃蒙受了很多耻辱?”
娘说:“儿啊,你这算什么?娘在1960年里,偷生产队的马料吃,被人抓住了吊起来打。当时想,放下来就一头撞死算了。可等到放下来,还不是爬着回了家!你大娘去西村讨饭,讨到麻风病的家里,看到人家过堂里方桌上有半碗吃剩的面条,你大娘看看无人,扑上去就用手挖着吃了。麻风病人吃剩的面条,脏不脏?你受这点委屈算得了什么?娘分明看到你一天比一天胖了起来,不享福,如何能胖起来?儿啊,你这是享福啊,不要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我仔细地思考着母亲的话,渐渐地心平气和了。是啊,所谓的自尊、面子,都是吃饱了之后的事情,对于一个饿得将死的人来说,一碗麻风病人吃剩的面条,是世间最宝贵的东西。当然也有宁愿饿死也不吃美国救济粮的朱自清先生,但人家是伟人,如我这种猪狗一样的东西,是万万不可用自尊、名誉这些狗屁玩意儿来为难自己。
【小题1】文中莫言问母亲:“为什么就单单我为吃蒙受了很多耻辱?”根据本文简要概括。
【小题2】文章第五段中,莫言说“想明白了道理后,我发誓宁愿饿死也不再吃人家的东西了”,请问此句中的“道理”是怎样的道理?
【小题3】赏析文中画横线的句子。
“看看莫言那个假模假样的劲儿,好像他只用门牙吃饭就能吃成贾宝玉似的。”
【小题4】你怎样看待莫言在文末表达的看法?请结合文本和现实谈谈你的思考和理解。

同类题5

现代文阅读(20分)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文后题目。(20分)
听雨
叶延滨
写下这个题目,便不自觉地在心里吟诵起那些熟悉的诗篇,而且大多是古人的句子。雨,大概是古典的。而且常常当人们进入一种诗化的境况,才会从喧嚣的市井声浪里逃出来,逃出来的耳朵才能听雨。听雨有三个条件:第一是心静而神动,心静者不为市井或朝野的得失荣辱而悲喜,心平如水,不起波澜;神动者,是心神与自然呼应,天地万象,胸中百感,互交互合。第二是独处一室,或书房与书为侣,或山中小亭坐对群峰。第三是有雨。说到这里,话题的主角就出来了,听雨者,与雨为友,其喜怒哀乐,无不是因雨而起。
我赶走那些如雨脚一般敲击我心窗的诗句,它们虽美,但吟哦的是他人心曲。雨声已经伴千载百代的人,抒发自己的情怀。像永不退场的乐师,耐心地为一个又一个的登台者伴奏,他只是在人们不觉察之中,调动自己的琴弦。“疏雨漏梧桐,春水洗杏花,剑门斜雨,古城涤尘轻。……”这些都是人们久唱而常新的曲子,它们让我们只能相信,雨声是个能为每一个人伴奏的好乐师。
这是六月,久旱无雨的京城,下起第一场透雨a雷声沉沉地滚过,把都市里嘈杂的市声驱走,然后是闪电,是风。好风啊,让窗外一排高高的杨树,起舞俯仰地欢迎,满世界都是叶子的笑声!然后急急敲下一排雨脚,如碎玉,如奔马,如瀑布狂泻——
……
我躺在床上,听雨声从窗外跳进屋里来,又沿着白石灰抹的老墙往上爬,爬出一道道渍印。这是我最早的记忆,好像是我们搬进那座南方老城一条叫斌升巷的窄街。那是一个旧公馆,房子是木结构为主的,木框里砌上砖抹上白灰。我们的房子背墙临街,墙的上部有两只小窗,用来通气透光的。小窗很高,又从不开,布一张挂满灰尘的蛛网,让人想到许多故事。故事是雨声送进来的,这是我对这个世界最早的印象:雨夜里两只高墙上的窗,窗上挂着一张蛛网,网不住的雨声和更声漏湿了童年。(如今我调出了这个城市,妻子说我不喜欢这个让雨水锈满青苔的老城。)
……
我有一段让大雨泡着的记忆,那是1966年秋。那年本是我参加高考升大学的日子,“文化大革命”一声炮响,升学成了泡影,父母又先后被“革命群众”揪了出来,我被派到川滇边界山区农村“搞社教”。正是屋漏偏遇连阴雨的时候,在山区待的几个月,也没有见到几回晴朗的天。心里下着雨,外面也是雨,风声雨声,让人心怵。山区搞运动,免不了天天晚上的会。山里人住得分散,一家守一个山头,我这个小工作队员,每天就戴一顶大斗笠,提一盏马灯,风中雨中满山地转悠。田坎又窄又滑,一下雨就变成了鳝鱼背,真不知一天摔多少跤。啊,这也许是我命运的象征:漫天风雨,长夜窄路,一盏孤灯,一张不知是雨水还是泪水洗了百遍的脸。(到现在说到 “文化大革命”,我的耳边就响起一片暴雨在一只斗笠上踢踏的声浪。)
……
我对雨声的记忆不全是灰色的,有苦味的记忆,也有温馨的时候。那是在陕北,夏天终日在秃山峁劳作的我们,就像在火炉上烘着的红薯,每天都盼望着天上有块能下雨的云。高原的雨少,下一次就真叫恩赐。下雨可以不出工,可以凉凉地躺在炕上,听雨声让高原有了笑语,听苞谷拔节的脆响,让自己干涸的心,也有一个绿草般的梦。(庄稼人听雨能听出的快乐,这种快乐进城后就少了,至少不是那带着土味和草味的快乐了。)
听雨,是听时间的脚步声,只是各人有各人的雨声,这是我刚刚想明白的。
(有删改)
【小题1】文章在开头一段就说“雨,大概是古典的”,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回答。(4分)
【小题2】解释“在山区待的几个月,也没有见到几回晴朗的天”在文中的含意。(4分)
【小题3】文中三个段落末尾的内容为什么用括号作了标示? 请结合文章简要分析。(6分)
【小题4】“雨”给作者留下了哪些难忘的记忆? (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