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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文段,完成小题。(13分)
娜塔莎(节选)
终于皇帝在他最后的女舞伴面前站住了(他和三个妇女跳了舞),音乐停止了;一个焦急的副官跑到罗斯托夫家的人面前,请她们再让开一点,尽管她们已经靠在墙边了;接着乐队奏起了清晰的、正确的、动人的、有节奏的华姿曲。皇帝带着笑容向大厅里望了一下。过了一分钟——还没有人开始跳舞。司仪副官走到别素号娃伯爵夫人面前,邀请她。她微笑地举起手,没有望他,把手放在副官的肩上。司仪副官是个跳舞能手,他紧搂着他的舞伴的腰,自信、从容、平稳地和她开始在圈子的边上跳滑步,然后在大厅的角落抓住她的左手,把她转过来,由于音乐节奏越来越快,只听到副官的疾速的灵活的两腿发出有节奏的鞋刺声,每隔三个拍子,在旋转时,他的舞伴的天鹅绒衣服便飘起来,好像闪光一样。娜塔莎望着他们,几乎要哭了,因为跳第一圈华姿舞的不是她。
……
安德来公爵注意着那些在皇帝面前怯场的男人,以及那些因为希望被邀请而焦急的女人。
彼埃尔走到安德来公爵面前,抓住他的手。
“您总是在跳舞。我的protégée【被保护人】,年轻的罗斯托娃来了,您请她跳吧,”他说。
“在哪里?”保尔康斯基问。“对不起,”他向男爵说,“这些话我们留在别的地方再说完吧,在舞会上应该跳舞。”他按照彼埃尔给他指出的方向走上前去。娜塔莎那张失望的、焦急的脸映入了安德来公爵的眼帘里。他认出了她,猜中了她的心情,明白了她是初次露面,想起她在窗子上所说的话,于是他带着愉快的脸色朝罗斯托娃伯爵夫人面前走去。
“让我向您介绍我的女儿,”伯爵夫人红着脸说。
“我已经荣幸地认识了,假使伯爵小姐记得我,”安德来公爵恭敬地低低地鞠着躬说,和撇隆斯卡雅说他粗鲁恰恰完全相反,他走到娜塔莎面前,还未说完邀请跳舞的话,就伸出手去搂抱她的腰。他提议跳华姿舞。娜塔莎对于失望和狂喜都有所准备的焦急的面色,忽然明朗起来,露出了快乐、感激、小孩般的笑容。
“我等你好久了,”这个惊惶的、快乐的女孩子,当她把手放到安德来公爵的肩上时,似乎是用她那含泪的眼睛里所流露出来的笑容这么说。他们是走进圈子里面去的第二对。
安德来公爵是当时舞会中跳得最好的人之一。娜塔莎也跳得好极了。她那穿缎子舞鞋的小脚,迅速、轻巧、灵活地跳动着,她的脸上现出了幸福的喜色。
她的光脖子和手臂又瘦又不好看。和爱仑的肩膀比起来,她的肩膀是瘦的,胸脯是不明显的,手臂是细的;但在爱仑身上,由于受到过上千人的目光的注视,仿佛涂上了一层油彩,而娜塔莎好像是一个第一次袒肩露臂的姑娘,假使不是他们使他相信,这是绝对必要的,她便要觉得这是很可羞的了。
安德来公爵欢喜跳舞,他希望尽快避免别人同他进行政治性的、理智的谈话,希望尽快突破那种因为皇帝的驾临而形成的令他厌烦的拘束,所以他去跳舞,并且选择了娜塔莎,因为彼埃尔向他指出了她,因为她是他眼中所看到的第一个美女;但他刚刚揽住那个纤细灵活的腰身,她便和他那么靠近地扭起身子,对他那么亲密地微笑了一下,她的魅力之酒使他陶醉了;当他换一口气,放下她,停下步子,开始望别的跳舞的人时,他觉得自己活泼年轻了。(有删改)
【小题1】简析文章第一段描述别素号娃伯爵夫人动人舞姿的作用。(3分)
【小题2】结合文章揣摩娜塔莎的心理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各不超过两个字)(3分)
【小题3】联系全文,指出安德来公爵 “觉得自己活泼年轻了”的理由。(3分)
【小题4】沈从文先生在谈如何塑造人物时说:“贴着人物写。”试结合文章谈谈托尔斯泰是如何塑造娜塔莎形象的。(4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2: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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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17分)
招牌菜
郭凯冰
清水镇是个临着省级公路的小镇,正是司机们歇脚打尖的好去处。司机们都是长期在外跑的人,清水镇的酒馆,也就有了一些清水镇人讳莫如深的内容,那是使大部分酒馆生意兴隆的“招牌菜”。
这年月,哪个酒馆没有招牌菜是不行的。人家那吃饭的,冲的就是这招牌菜。进门来:“老板,你这里有啥拿手的,说说看!”这老板要是说,我们的菜都好吃,人家立马走人,转身还要加一句“有病”。这年月,没有招牌菜,还能开酒馆?
清水镇本地人喜欢去清水川菜馆,因为老板娘水兰有“绝活儿”。
水兰是四川人,主做川菜,招牌菜就是“麻辣鱼”。那火锅做的真叫地道,一拨拨儿的食客吃了还来。辣的嘴巴红红的,舌头麻麻的,一边用手扇着嘴巴,一边还忘不了夸:“真够味,这辣地道,这麻地道!”
可清水镇人除了老板娘水兰,没有谁去过四川,谁也没吃过四川地儿的麻辣鱼,但他们感觉麻辣鱼本来就是这个味。甚至有一次,喝醉酒的麻二大着舌头说:“我去济南吃的重庆麻辣鱼,那叫什么味呀,我呸!那辣叫什么辣?那麻叫什么麻?不够地道嘛!我就说,我们水兰做的麻辣鱼最地道。就是重庆人来,也是吃这劲道!”一屋子人抬头看看正忙碌的老板娘水兰,齐齐点头,嘴里还不住地应和。
这个时候的水兰温言打岔:“麻二哥,别喝了,麻嫂要骂了呀。”走过来,随意拿过麻二桌上的茶壶,高高举起,缓缓倒下,就有轻缓的水流声在人们的耳畔响起,闹得人心里颤一颤,抖一抖。可也只是颤一颤,抖一抖,然后各喝各的酒,各吃各的菜。吃完了,喝完了,各自回家去。
有时候,有外地来的人,开展业务或者感谢客户,就要请清水镇人吃酒。当然要问被请的那位去哪里吃最合适。往往就得到回答——清水川菜馆。
来人早早打听来到酒馆里恭候。一进门,觉得走错了,要么就是听错了。就站在门口掏出手机:“喂,哥,您说的是清水川菜馆?我咋看着不对劲呢?”那头就笑:“你请我客,还要你得劲?我得劲就行嘛。”
也不怪客人,看着馆子,的确不像高级去处。一溜儿三排原木方桌,木凳子,简单得很。①如果再留意呢,就是窗台柜台上散摆着几盆花,冬天是水仙,另外三季是大叶的滴水观音,一律青青绿绿,漾着生机
进门来,早有水兰从柜台后面站起来,含着笑脸走近,脚步不快,让人觉不出过分的殷勤,可也不慢,让人感觉不出冷淡。客人刚落座,一条雪白湿热的手巾递过来,一壶热热的茶水端上来。第一杯却并不给客人喝,在干净的杯中摇一摇,倒进桌腿边的痰盂里。客人的心就舒坦起来。
这时水兰才轻轻问,这位眼生呢,您请谁来着?如果是镇子上的,也许我可以帮着您参谋一下客人的口味呢。客人说出请谁谁,水兰随口就推荐几个菜。这时的客人,男子汉的豪情似乎在水兰的轻言细语里得到了酝酿,随手接过水兰手中的菜谱,点起另外的酒菜。
一个个菜名从男人的嘴里蹦出来,水兰写几个数字或者打几个对勾,也就记好了。好多时候,如果水兰知道几个人,会提醒多了浪费。豪爽的客人听了这话,就赶紧住了口,朝水兰笑笑说饿着呢,掩饰着张狂后的那点羞惭。
被请的人来了,果真能吃个宾主尽欢。喝的如果有些酒意,外来的客人也要附和着说:“真够味,这辣地道,这麻地道。”不过远来的人往往也会好奇地问:“老板娘在前头张罗,老板却连个面也不露,放心这么个俊俏的娘们抛头露面?”
这时候清水镇的人就笑。哥,动心了?这水兰呢,让你麻,可也让你辣呢。那一次,一位大哥起了孬心思,让水兰一把辣椒末扔过去,哈哈……大概这辈子也不敢想别家娘们了。
客人此时便抬头细细看水兰,水兰正穿了雪白的罩衣忙着呢。手脚麻利,却一点不见忙乱。那嘴角含着微微的笑意,任外地人怎么想,也想不出水兰辣起来如何模样。可就这细细看,也才觉出这老板娘穿着虽朴素,却耐看得紧,心里便也会暗暗颤一颤,抖一抖。同样的,颤了抖了,心也就静了。那水兰耐看的眉眼里透着一份端庄,可是观音模样。②客人转头看看窗台,那水仙或者滴水观音正挺着水清的叶子,吐着幽幽的清香呢。
水兰开清水川菜馆整整十年。四十二岁那年,因车祸瘫了十五年的男人死了,水兰盘出店面,嫁到了邻镇。
盘店的是麻二。麻二开了半年,关门大吉。麻二说,清水川菜馆这招牌菜呀,可不是麻辣鱼,明明是水兰嘛。
听着这话的清水镇人想一想,可也真是。
【小题1】文中两处画横线的句子均属于景物描写,这两处描写分别有什么作用?
【小题2】请结合小说全文,对水兰这一人物形象作简要分析。
【小题3】本文的后三段属于小说的结尾,请逐段探究一下这样写的好处。
【小题4】从水兰开店红火的特殊角度,探究麻二盘店以后倒闭的最终原因。

同类题2

(题文)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食砷”细菌颠覆了什么
11月2日,美国《科学快讯》刊发了美国宇航局(NASA)天体生物学家西蒙博士的研究论文—“一种能够利用砷替代磷生长的细菌”。此次发现的“食砷”细菌GFAJ-1能在不含磷元素的培养基上,利用砷元素生长。而且菌株GFAJ-1体内的生物大分子中也含有砷元素,这就说明对于食砷细菌而言,磷元素能够被砷元素替代;同时也预示着,生命的“必需元素” 不再是“必需”。
“食砷”细菌的发现,不仅颠覆了科学上对生命“必需元素”的定义,且引发了公众对外空生命的无尽遐想,该消息一度被误传为 “NASA发现外空生命”。为此,NASA的专家不得不反复重申:此次发现的“食砷”细菌是在地球上首次发现,而并非是传言的外空生命。
西蒙博士和她的团队在莫诺湖湖底的沉积物中分离天然微生物,并在培养基中不断提高砷元素的浓度。最终筛选到了能耐受较高砷浓度的“嗜砷”细菌GFAJ-1。
当培养基中去除了磷元素后,西蒙博士惊奇地发现,菌株GFAJ-1在完全不含磷元素的培养基中也能生长。随后的研究进一步表明,GFAJ-1是利用了砷元素替代磷元素去合成生物大分子,行使生理功能。
一株平常的“嗜砷”细菌竟然还是“食砷”细菌。此发现改变了此前科学界对于生命“必需元素”的认识。同时,这也预示着此前在人们所自认为的“生命禁区”中,可能还存在没有发现的生命形式。
长期以来,碳(C)、氢(H)、氧(O)、氮(N)、磷(P)、硫(S)被认为是形成生命体的“必需元素”。缺乏其中的任意元素,蛋白、核酸、糖类、脂类等生物大分子都无法合成。从最简单的单细胞细菌到分化复杂的高等生物,生命“必需元素” 对于生命体而言绝对是“必须的”。英文中六种生命必需元素的缩写,常常连起来组成了专用称谓“CHONPS”。但是,“食砷”细菌的发现,至少已经就将磷元素从“CHONPS”的名单中划出。
而此前,磷元素普遍被认为是不可或缺的“必需元素”。磷在生命体中主要以磷酸根(PO43-)的形式存在。磷酸二酯键维系着核酸(DNA,RNA)的基本结构。磷脂双分子层是“生物膜”重要组成部分,借助后者细胞才能选择性地“吐故纳新”。而三磷酸腺苷(ATP)更是被称为细胞的“能量货币”,细胞通过合成和水解其中的“高能磷酸键”去贮存和释放能量。
因此,对于生命体而言,从分子结构到细胞功能,从新陈代谢到能量转化,磷元素都是不可替代的。磷元素对于生命如此重要,早在1987年《科学》杂志就刊出名为“自然界为什么会选择磷”的文章,对磷元素的重要性进行详尽阐述。
然而,若从化学性质的角度说,砷和磷却是性情相似的“兄弟”。
在化学元素表上,砷元素与磷元素同属氮族元素。二者化学性质相似。唯一不同的地方是,砷的分子量更大,化学性质也相对活泼。与磷相比,砷元素更具“金属性”。
正是由于磷元素与砷元素的相似性,细胞内部的代谢途径常常不能区分二者。一般情况下,当细胞摄入砷后,砷会进入磷的代谢途径。而砷的“金属性”,又使其在水环境内极不稳定。过短的半衰期导致其不能行使磷元素的生理功能,最终导致了砷元素的中毒。
(选自《南方周末》2010年12月23日版,有删改。)
【小题1】(小题1)对“一种能够利用砷替代磷生长的细菌”的理解,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菌株GFAJ-1体内的生物大分子中含有砷元素,证明对于食砷细菌细胞而言,砷可以进入磷的代谢途径,行使磷元素的生理功能。
B.NASA的专家反复重申:这种食砷细菌是在地球上——西蒙博士的培养基上——首次被创造出来的,而并非是传言的外空生命。
C.食砷细菌能够耐受较高砷浓度的环境,最后能在完全不含磷元素的培养基中生长,利用砷元素替代磷元素去合成生物大分子,由“食砷”变为“嗜砷”。
D.食砷细菌的发现,至少证明,对简单的单细胞细菌而言,磷元素不再是“必需元素”。
【小题2】(小题2)(小题2)从原文看,下列对形成生命体的“必需元素”的分析,正确的一项()
A. 长期以来,碳(C)、氢(H)、氧(O)、氮(N)、磷(P)、硫(S)被认为是形成生命体的“必需元素”,其中,磷元素在六大“必需元素”中是最重要的一种元素。
B. 生命“必需元素” 对于生命体而言绝对是“必须的”,是因为“必需元素”主要只用来合成生物大分子,缺乏其中的任意元素,蛋白、核酸等生物大分子都无法合成。
C. 传统观念看来,从最简单的单细胞细菌到分化复杂的高等生物,生命“必需元素” 对于生命体而言绝对是“必须的”。
D. 菌株GFAJ-1体内的生物大分子中含有砷元素,这就说明对于生命体而言,磷元素能够被砷元素替代;同时也表示着,生命的“必需元素” 不再是“必需”。
【小题3】(小题3)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
A.磷脂双分子层是“生物膜”重要组成部分,正是借助磷脂双分子层,细胞才能选择性地“吐故纳新”。
B.由于磷元素与砷元素的化学性质相似,一般情况下,当细胞摄入砷后,砷会进入磷的代谢途径,但不能行使磷元素的生理功能,最终导致了砷元素的中毒。
C.“三磷酸腺苷”(ATP)之所以被称为细胞的“能量货币”,是因为细胞通过合成和水解 “三磷酸腺苷”中的“高能磷酸键”去贮存和释放能量。
D.“食砷” 细菌的发现改变了此前科学界对于生命“必需元素”的认识。同时预示着在我们生存的地球上,可能还存在没有发现的生命形式。
【小题4】(小题4)(小题4)根据原文,食砷细菌究竟颠覆了传统科学中的什么观念?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后面题目。
木屐
老夫子
(1)沉重的木屐扎在江南惆怅的雨地里。爸爸的背上,不是背着我,就是驮着犁。
(2)木屐被爸爸疲惫的双脚拖着,弯弯的田埂上便留下一行行清晰的屐齿。我在爸爸背上的蓑衣和斗笠下,与江南雨伴着他的木屐,随着池塘边上的水翻车,一圈圈地碾动了岁月的车轮。
(3)有一天,我爬上了老黄牛的背,而犁却驮上爸爸的肩膀。雨声中,我反复聆听木屐敲击土地的声音,那是爸爸沉重的步履。就在这颤抖的敲击中,我长大了。
(4) 转眼,我到了上学的年纪。爸爸送我上学那天又下雨,我骑坐在爸爸的肩上。然而,一条淹没小木桥的河水阻住了我们的去路。爸爸卷起裤管,咬着牙涉过冰寒砭骨的春水,我分明听见他牙关的磕碰并体会到他身体的颤抖。第一次,我感觉江南的雨天是惆怅的。
(5)放学时,我冲出教室,却发觉雨地里微笑着的爸爸,他执意要让我骑“高马”,我拗不过,便再次爬上爸爸的肩膀。路上,他喘着粗气将我放下休息,我回头时却见一行零乱、不规则的屐齿印。看着爸爸苍白的脸,我眼泪夺眶而出,便再也不肯让他背了。
(6)于是,我拥有了自己的木屐。
(7)一天,有位同学穿着一双半旧的雨靴来上学,引起全校学生的羡慕。回到家,我嚷着要一双雨靴。为了达到目的,几天后我将我的木屐藏在一个山洞里,谎称丢了。从不打骂我的爸爸恼怒了,扬起手打我,落下却轻轻的。在他的天平上,一头是祖辈财物,一头是儿子。
(8) 当晚,堂屋响着不断的咳嗽声和斧头声,我失眠了,发誓再也不让爸爸生气,准备第二天取回木屐。然而,当我从黎明的迷糊中醒来,却见一双新的,但做工粗糙的木屐摆在床前。
(9) 我看到套上牛准备去春耕的爸爸通红的双眼,我的眼泪悄悄地流了下来。爸爸忽然返身,抚摸着我的头说:“孩子,珍惜东西要像爱惜牲口一样。”
(10)我呆呆地点点头,看着晨曦中爸爸远去的身影和他身后的一个个屐齿印……
(11)终于,我接到了那张从我梦想的地方寄来的录取通知书。走的前夜,乡亲们来送我,屋檐下摆放着一排木屐。我在送乡亲们回家时,望着漫天的雨,忽然想:“斗笠划下了一个木屐永远走不出的圆。”回过头来,却发现爸爸坐在堂前,神色黯然,眼睛停留在门角摆放的没有继承人的铁犁和木屐上。见我望着他,爸爸忙挤出一丝笑,自我安慰地说:“放心去吧!孩子,我有乡亲们照顾。”
(12)看着爸爸斑白的头发,我才猛然意识到他老了。
(13)坐在行将远去的汽车上,我脱下了那双木屐,这时,几次劝不回去,坚持再送送我的爸爸忽然塞给我一样东西,就转身走了。我知道爸爸不忍分离的痛苦,拼命擦亮雨窗看着他那微驼的背消失在江南惆怅的雨地里。
(14) 我心里像堵着什么,不觉触到爸爸送我的东西,打开一看,竟是一双新雨靴……
【小题1】下列对文章的赏析,正确的两项是 () () (4分)
A.本文以饱满的情感、精巧的构思、朴实的语言,刻画了父子之间的真挚感情以及他们各自对生活的追求,表现了“我”对父辈生活的深深思索。
B.本文选材上都是选取了生活中的小事,但却以小见大,表现了父辈深深扎根于土地,追求幸福生活的强烈愿望。
C.(11)段中写到爸爸“神色黯然”、“挤出一丝笑”,刻画了爸爸内心复杂的情感,包含了不忍分离的父子情深,也包含了父亲对祖业无人继承的失落。
D.文章最后,爸爸送“我”的一双“新雨靴”,蕴涵着爸爸希望“我”学成归来,改变家乡面貌的深沉嘱托。
E、本文与朱自清的《背影》一样,都以深沉的笔调,表现了无私的父爱和父子情深;同时也表达了曾经对父亲不理解的悔恨。
【小题2】文中反复写到“屐齿印”和“江南雨的惆怅”,这样写分别有什么作用?(8分,各4分)
屐齿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江南雨的惆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题3】文中父亲这一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6分)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一个重大的医学发现(美)F·巴特曼
历史告诉我们,许多情况下,通过运用基本的自然力,我们就有可能在获取真理的道路上实现飞跃。人类面临过无数次机遇,他们抓住了机遇,并且运用自己的智慧和灵性,发现了各种奥秘。
1979年,这种机遇不期然地降临到我的头上。当时,作为伊斯兰教革命运动的政治犯,我被关押在伊朗的艾威恩监狱。尽管面临被处死的危险,我却在一天深夜里发现了一个神奇的事实:只需要两杯水,就可以解除因胃溃疡引起的剧烈腹痛。
当时,一个囚犯急需药物的帮助,溃疡带来的钻心疼痛使他难以忍受。他弯着身子,几乎不能走路,两个狱友一直在帮助他。这个囚犯恳求看守发发慈悲,把他送到监狱医院,但看守并没有理睬。当天夜里11点以后,他被狱友搀扶着送到我这里。他当时痛苦不堪,但我并没有药物给他。我告诉他,我没有带任何药品,听了我的话,他的表情变得更加痛苦。虽然没有药品,我却给了他两杯水,让他喝了下去。在几分钟内,他的腹痛就减轻了许多。过了8分钟,他的腹痛完全消失了。这使我更加确信:水对于腹痛具有很好的治疗效果,而医生常把这种情形作为“疾病”来处理(有一段时间,我被单独关押,一连几天,我拒绝了监狱的食物,仅仅通过饮水,就缓解了因饥饿导致的腹痛)。我鼓励其他被关押的人通过饮水来治疗同样的腹痛。我们有时候可以得到药品,但有了水,它们根本派不上用场。
在随后的两年半时间里,我使用自来水成功治愈了3000多个因各种压力导致的胃溃疡病例。我清醒地意识到,这些人实际上只是干渴而已,他们脱水的信号是通过身体的疼痛表现出来的。我被关入监狱15个月以后,官方对我进行了审判,这也是我最后的辩护机会。在此期间,我写出了一篇科学论文。我对法官说,假如判处我死刑,希望不要将这篇文章毁掉,“这是历史上最重大的科学发现”,我对他说。到那时为止,在监狱辖区内,我已经治愈了数百名囚犯。
法官后来对我说,“你的确做出了一个重大发现,祝愿你将来交好运。”就这样,我第一次得到暗示:我可能会活下来,并且继续我的研究工作。
发现得到了认可,我也没有被判处死刑,而是被判了3年监禁。过了23个月,一个看守告诉我,当局已经做出结论,我不是“别人所说的那种坏人”,他们正在考虑将我提前释放。我向他表示感谢,同时告诉他,我想在监狱再待上一段时间,因为我的临床实验正处在关键时期。我研究的课题是:水在治疗压力引起的健康问题中的作用,其中包括流血性胃溃疡。我告诉他,作为一种“压力实验室”,艾威恩监狱是独一无二的。不用说,那个看守非常惊奇,他原以为提前释放对我而言己经是一种天大的恩惠。不过他也承认,我的工作很重要,我应该获得这样的机会。有一段时期,我坚信我来到这座监狱,并不是一种偶然事件,我注定要做出这样的发现——当人体经受压力并进入脱水状态时,会形成一种复杂的机制,它迫切地需要补充水分。后来,我在监狱又额外待了4个月,并得出了一些临床医学结论,当然,这些结论还有待科学解释。在度过了2年零7个月的监狱生活后,我的重要发现得到了官方的认可,而且,我重新获得了自由。
后来,我对于水在生理机能方面的作用,以及水与许多疾病的关系,形成了更多的认识,这种认识是从治疗病人的腹痛开始的。我在《伊朗医学协会杂志》上首次发表了这一成果,这篇文章的译文后来被寄到美国,经过重新编辑和整理后,作为特约评论刊登在1983年6月的《临床肠胃学》杂志上。
【小题1】本文第一段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内容作简要分析。(4分)
【小题2】请分条概括作者作出重大医学发现的主要经过。(不必涉及具体时间)(5分)
【小题3】作者的经历能给人很多启示,你从中获得的最重要的一个启示是什么?请结合文章内容,简要谈谈的体会。(6分)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在古典美学中,雅俗与“文野”分别组合,成为两组相对的范畴,即文雅和野俗。二者是对立的两极,相反而又相成。

从人类文明脱离动物本性起步之际,雅与俗的分野就产生了。人类文明进步愈大,文化层次愈高,知识修养积累得愈丰厚,雅俗的差异就愈显著。上古时期,典型的雅俗差异表现在《诗经》之中。《诗经》的内容分为风、雅、颂三类,风诗的作者多为农夫走卒、妇人女子,多道田间闾巷的山情水音,显得浅近野俗一些;雅诗则多出自公卿士大夫之手,较为讲求辞采,显示出作者较高的文化修养。因而雅诗与文采相联系,成为“文雅”。文雅观念的形成也与孔子有关,《论语·雍也》记孔子语:“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其文质观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文雅适合的是士大夫知识阶层的口味,反映的是他们的思想感情和审美习惯。文雅的重要内容是指语言中显示出的文化知识的积累。在语言中引用或化用古人语句、古典古事,可使语言有苍古博厚之风。古代的批评家认为,知识、学问的有无或多少是区别雅俗的重要标准。清人毛奇龄说:“天下惟雅须学,而俗不必学;惟典则须学,而鄙与熟则不必学。”读书是求雅去俗的最好途径。

在中国古典美学史上,雅俗的表现是复杂的、多样的。雅俗的差异在于文化层次的高低,在于文化积累的多少。然而这种高低和多少却又是相对的,是在比较中呈现的。任何事物都有它的“度”,超过度的限制,就会走向它的反面。

雅和俗虽然异势,但也并非水火不容,雅俗在一定的条件下也会互相易位。“以俗为雅”这个中国美学史和文学批评史上颇有影响的理念即是典型的例证。文雅本指文采华语言修辞工致,是艺术修养高的标志,但如果一味追求文采华丽、语言精致,则又会成为千口一腔的陈辞滥调,又成了凡俗、陈俗的东西而令人生厌。这时如果别出心裁,有意从以前已遭摒弃的民间语言中汲取材料,用入作品中,则会产生清新出奇的效果,这正是高雅的一种表现。“以俗为雅”的作品,其外在的形式特征是“俗”,而其体现出来的品格、趣味却是“雅”。这里“俗”和“雅”是相互协调、相反相成、浑融一体的。

“以俗为雅”的理念还可以运用到文学创作的体裁、题材、意境等领域。如表现在体裁方面,古代文学家、批评家通常推崇雅体,贬斥俗体,如民间歌谣就被视为俗体而受到贬斥。但也有一些作家看到了这种体裁所蕴涵的艺术价值,如能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也能创造出优秀的作品。

我们要辩证地看待文雅和通俗。梁启超的看法对我们很有启发。他将诗分为“文人诗”和“民间歌谣”两类,并指出:“简单说,好歌谣纯属自然美,好诗便要加上人工的美。”“对于自然美加上些人工,又是别一种风味的美,譬如美的璞玉,经琢磨雕饰而更美;美的花卉,经栽植布置而更美。”

 (选自《论文雅》有删改)

【小题1】下列关于“文雅”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在中国古典美学中,文雅是和野俗相对的范畴,二者是对立的两极,相反相成。
B.“以俗为雅”理念出现后,文采华美、语言修辞工致,就不再是文雅的标准了。
C.文雅观念的形成与人类文明进步直接相关,也与孔子影响后世的文质观有关。
D.引用化用古语,使语言苍古博厚,显示出丰厚的文化积累,是文雅的重要内容。
【小题2】下列对雅俗关系的表述,正确的一项是
A.雅俗的差异在于文化层次的高低和文化积累的多少,唯有读书才能求雅去俗。
B.任何事物都有度,超过度的限制,就会走向它的反面,以俗为雅即是典型例证。
C.一味讲求文采和语言,就会成“俗”;使用民间语言别出心裁,则会现“雅”。
D.雅和俗虽然异势,但并非水火不容,它们是相互协调、相反相成、浑融一体的。
【小题3】下列理解和分析,符合原文内容的一项是
A.《诗经》中“风诗”显得浅近野俗,“雅诗”讲求辞采成为“文雅”,是我国古典美学史上最典型的雅俗差异。
B.梁启超将诗分为“文人诗”和“民间歌谣”两类,他认为好民间歌谣纯属自然美,而好文人诗则属人工美。
C.古代文学家通常不能发现民间歌谣所蕴涵的艺术价值,将其视为俗体加以贬斥,因而创造不出优秀的作品。
D.在中国古典美学史上,虽然雅俗的表现是复杂的,但知识、学问的有无或多少始终是区别雅俗的重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