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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18分)
偷来一片冬日阳光
罗 艳
苏菲的脸渐渐融入了起居室冬日的灰暗中。她在丈夫乔为他们结婚40周年纪念所买的扶手椅上打盹儿。屋子里温暖而宁静,窗外静静地飘着雪。
  一点一刻,邮差转个角来到艾伦大街上。他今天来晚了,并非因为这雪天,而是因为今天是情人节,邮件比往常多很多。
  一辆花店货车驶入艾伦大街。透过玻璃窗,苏菲眼盯着货车。货车行驶缓慢,停下两次,又开始行驶了。接着,司机在隔壁梅森太太家门前停了下来。谁会给梅森太太送花呢?苏菲默想着,是她在威斯康星州的女儿还是她弟弟?不,她弟弟病得很严重,应该是她女儿吧,她女儿真孝顺啊。
  鲜花令苏菲想起了乔。好一会儿,痛苦的回忆填满了苏菲的脑海。明天是15日,乔去世已经8个月了。
  送花人敲起梅森太太家的前门,他手拿一只长长的白绿色相间的盒子和一个签字板。似乎没人应门。当然了,今天是星期五,梅森太太每个星期五下午都会去教堂。送花人四周看了看,接着往苏菲家走来。
  苏菲忙从椅上起身,站到窗帘边。送花人敲起了门。苏菲用颤抖的双手捋了捋头发。敲第三下后,她来到前厅。
  “谁啊?”她说着,从打开的门缝里打量着门外。“下午好,夫人。”送花人大声说,“您可以帮您的邻居签收一下吗?”
  “好的。”苏菲答道,将门完全打开。“您希望我将这个放在哪儿?”送花人跨入室内时,很有礼貌地问道。
  “请放在厨房吧,放餐桌上。”在苏菲眼里,这人太高大了,她都看不清他绿色的帽子和大胡子之间的那张脸。还好,他马上就离开了。他一走,她又锁上了门。
  这盒子足有厨房餐桌那么长。苏菲凑近盒子,弯腰看了看盒子上的字“娜塔莉花店,一应俱全”。玫瑰馥郁的芳香淹没了苏菲。她闭上眼睛,舒缓呼吸,想象着黄色的玫瑰。乔就老选黄玫瑰。“送给我的阳光。”他会一边说,一边呈上超大的花束。他会爽朗地大声笑,亲吻她的额头,然后牵起她的手,对她唱道:“你是我的阳光。”
  梅森太太敲苏菲的前门时,正值下午五点整。苏菲仍在餐桌旁,鲜花盒打开着,她将玫瑰放在腿上,轻轻摇着,抚摸着娇嫩的黄色花瓣。梅森太太又敲了敲门,但苏菲没听见。不久,邻居就离开了。
  过了一会儿,苏菲起身,把花放在餐桌上,两颊羞红。她拖过一张梯子,站上去,从厨房最上面的角柜里取出一只白色瓷花瓶。她用水杯给花瓶灌上水,轻轻地将玫瑰和枝叶插入瓶中,将花瓶搬到起居室。
  走到起居室中间时,苏菲笑了。她轻轻一转身,开始倾斜着身子,慢慢转起小圈来。她轻轻地、优雅地绕着起居室转着,转到厨房里,转到大厅里,又转回来。她跳啊跳啊,跳到双膝酸软才罢。然后,她倒进摇椅里,睡着了。
  下午六点一刻,苏菲被响声惊醒了。这次是有人在敲后门,是梅森太太。
  “你好,苏菲。”梅森太太招呼道,“你好吗?我刚才敲过门。你没来开门,我有点担心。是不是在睡觉?”她一边说个不停,一边将靴子上的雪蹭到门口脚垫上,走进来。“我真讨厌下雪,你呢?广播说这雪到午夜要下到6英寸呢。不过你知道,广播不可信的。还记得去年冬季,他们预报说要下4英寸吗?结果下了21英寸呢。21英寸啊,他们还说今年冬天会很暖和。哈,我可觉得这天很冷。你知道不,我上个月的油费都达到263美元了?就我这个小房子。”
  苏菲漫不经心地听着。她忽然记起玫瑰花,脸因为羞愧涨了个通红。空空的鲜花盒子就在她身后的餐桌上。她该跟梅森太太怎么解释呢?
  “我都不知道还能付得起多久的账单了。如果艾尔弗雷德——上帝保佑他——能像你们家乔瑟夫那样勤俭就好了。乔瑟夫,噢,上帝啊。我差点忘了玫瑰花。”
  苏菲的两颊烧得通红。她结结巴巴地想道歉,让到一边让梅森太太看到空盒子。
  “噢,太好了。”梅森太太不等苏菲开口,“你把玫瑰花插起来了。你应该看到卡片了吧。希望你看到乔瑟夫的笔迹不要太吃惊。乔瑟夫要我在他去世后的第一年给你送玫瑰花,正是他让我这么做的。他不想打扰你。‘玫瑰信托’,我想他是这么称呼这个安排的吧。他去年四月份就跟花店安排好了。你们家乔瑟夫,多么好的一个人啊……”
  苏菲已经什么都听不进去了。她拾起之前未曾看到的那个白色小信封,心怦怦地跳。信封一直躺在鲜花盒子边。她用颤抖的双手取出卡片。
“送给我的阳光。”卡片上写道,“我全心地爱着你。想起我时一定要快乐。爱你的,乔。”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老年妇女苏菲的丈夫乔去年刚去世,小说讲述了她在丈夫走后的第一个情人节里发生的故事。
B.看到邮差给梅森太太送花,引起了她的猜想,这既使情节发展增加了波澜,也为下
文做了铺垫。
C.当送花人敲苏菲家的门时,她用“颤抖”的双手捋了捋头发,这说明她对邮差的意外造访感到恐慌。
D.梅森太太第一次敲门时怕打扰苏菲睡觉,没敢用力,也因为苏菲年纪太大了,她竟然没有听见。
E.从一点一刻到五点整,从五点整到六点一刻,作者如此详细地交待时间,对刻画人物形象有着独特的作用。
【小题2】小说并未正面描写苏菲的丈夫乔瑟夫,但这一人物形象却非常鲜明,请简要
概括这个人物的形象特点。(6分)
【小题3】小说的题目是“偷来一片冬日阳光”,你觉得这个题目贴切吗?如果不恰当,如何调换?请说明理由。(7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2: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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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鉴 赏 家
汪曾祺
全县第一个大画家是季陶民,第一个鉴赏家是叶三。叶三是个卖果子的,他专给大宅门送果子,到了什么节令送什么果子都是一定的。他的果子不用挑,个个都是好的。他的果子都是原装,四乡八镇,哪个园子里,什么人家,有一棵出名的好果树,他都知道,而且和园主打了多年交道,熟得像亲家一样了……立春前后,卖青萝卜,“棒打萝卜”,摔在地下就裂开了。杏子、桃子下来时,卖鸡蛋大的香白杏,白得一团雪,只嘴儿以下有一根红线的“一线红”蜜桃。再下来是樱桃,红的像珊瑚,白的像玛瑙。端午前后,枇杷。夏天卖瓜。七八月卖河鲜:鲜菱、鸡头、莲蓬、花下藕。卖马牙枣、卖葡萄。重阳近了,卖梨:河间府的鸭梨、莱阳的半斤酥,还有一种叫做“黄金坠儿”的香气扑人、个儿不大的甜梨。菊花开过了,卖金橘,卖蒂部起脐子的福州蜜橘。入冬以后,卖栗子、卖山药、卖百合、卖碧绿生鲜的檀香橄榄。他还卖佛手、香橼。人家买去,配架装盘,书斋清供,闻香观赏。
不少深居简出的人,是看到叶三送来的果子,才想起现在是什么节令了的。
叶三五十岁整生日,老大老二都提出,爹不要走宅门卖果子了,他们养得起他。
叶三有点生气了:
“嫌我给你们丢人?我给这些人家送惯了果子。就为了季四太爷一个人,我也得卖果子。”
季四太爷即季陶民。他大排行是老四,城里人都称之为四太爷。
叶三真是为了季陶民一个人卖果子的。他给别人家送果子是为了挣钱,他给季陶民送果子是为了爱他的画。
季陶民有一个脾气,画一张画要喝二斤花雕,吃斤半水果。
叶三搜罗到最好的水果,总是首先给季陶民送去。
季陶民每天一起来就走进他的小书房——画室。叶三不须通报,一来就是半天。季陶民画的时候,他站在旁边很入神地看,专心致志,连大气都不出。有时看到精彩处,就情不自禁地深深吸一口气,甚至小声地惊呼起来。凡是叶三吸气、惊呼的地方,也正是季陶民的得意之笔。季陶民从不当众作画,他画画有时是把书房门锁起来的。对叶三可例外,他很愿意有这样一个人在旁边看着,他认为叶三真懂,不是假充内行,也不是阿谀谄媚。
季陶民最讨厌听人谈画。他很少到亲戚家应酬,实在不得不去的,他也是到一到,喝半盏茶就道别,因为席间必有一些假名士高谈阔论,但是他对叶三另眼相看。
叶三只是从心里喜欢画,他从不瞎评论。季陶民画完了画,钉在壁上,自己负手远看有时会问叶三:“好不好?”
叶三大都能一句话说出好在何处。
季陶民画了一幅紫藤,问叶三。
叶三说:“紫藤里有风。”
“唔!你怎么知道?”
“花是乱的。”
“对极了!”
季陶民提笔题了两句词:“深院悄无人,风拂紫藤花乱。”
季陶民最爱画荷花。有一天,叶三送了一大把莲蓬来,季陶民一高兴,画了一幅墨荷,好些莲蓬。画完了,问叶三:“如何?”
叶三说:“四太爷,你这画不对。”
“不对?”
“‘红花莲子白花藕’。你画的是白荷花,莲蓬却这样大,莲子饱,墨色也深,这是红荷花的莲子。”
“是吗?我头一回听见!”
季陶民于是展开一张八尺生宣,画了一张红莲花,题了一首诗:
红花莲子白花藕,
果贩叶三是我师。
惭愧画家少见识,
为君破例著胭脂。
季陶民送了叶三很多画,都是题了上款的。有时季陶民给叶三画了画,说:“这张不题上款吧,你可以拿去卖钱,——有上款不好卖。”叶三说:“题不题上款都行。不过您的画我一张也不卖!”
十多年过去了。季陶民死了。叶三已经不卖果子,但是他四季八节,还四处寻觅鲜果,到季陶民坟上供一供。
季陶民死后,他的画价大增。大家知道叶三手里有很多季陶民的画,都是精品。很多人想买叶三的藏画。叶三说:“不卖。”
有一天有一个外地人来拜望叶三,因为是远道来的,叶三只得把画拿出来。客人非常虔诚,要了清水洗了手,焚了一炷香,还先对画轴拜了三拜,然后才展开。他一边看,一边不停地赞叹:“喔!喔!真好!真是神品!”
客人要买这些画,要多少钱都行。
叶三说:“不卖。”
客人只好怅然而去。
叶三死了。他的儿子遵照父亲的遗嘱,把季陶民的画和父亲一起装进棺材里,埋了。
(1982年2月28日,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塑造的叶三,为人勤快、诚实守信、阅历丰富,对绘画艺术有热情。如果不卖果子,而当一个画家,也一定会很出色。
B.“紫藤有风”“花是乱的”一段,汪曾祺借助白描语言的神力,让一个果贩与一个鉴赏家的形象精致地叠合在一起,可谓神来之笔。
C.从情节和结构来看,很难在作品中找到一般小说那种清晰的线索、强烈的冲突、波澜起伏的情节,甚至很难概括出一个故事梗概,颇有“散文”的特征。
D.小说语言独具特色:准确、干净、不失华丽,大量使用短句,使语言凝练又明快活泼,形成汪曾祺独到的文风。
E.季陶民“画一张画要喝二斤花雕,吃斤半水果”,这看似闲笔,实则表现出季陶民旷达超脱且率性的脾气。
【小题2】小说题目是“鉴赏家”,但用了很大篇幅写叶三卖果子。作者这样安排有什么用意?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小题3】小说是通过哪些情节来塑造叶三的“鉴赏家”形象的?请结合文本作概括。
【小题4】小说结尾写儿子遵照叶三的遗嘱,把画装进棺材,有人认为叶三的做法值得称赞,有人认为他的做法欠妥,请联系文本与现实,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约克·伊万斯今夜值班
在德国对英国狂轰滥炸的时候,人们很少有可能想起伊万斯,更不会在他那瘦削的胸膛上挂一枚奖章,即使在他死后也不会。
他绝不会在一次伴随着低沉的鼓声和嘶哑的喇叭声的殡仪中接受人们的致敬。事实上,人们很可能根本不会为他举行葬礼。
战争打响之前,他没有做过任何足以使自己为人所知的事情。他在码头上干过活,那里尘土飞扬,对他的肺部都有影响。战争后期,为招募新兵进行的体格检查并不十分严格。尽管如此,由于视力差和其他缺陷,人们拒绝他入伍。
然而,尽管他无声无息,他却具有英雄的品格。
让我们继续讲伊万斯的故事吧。他死前成了一名防空民防人员。他接受了一年训练,学习如何戴防毒面具,如何让昏倒的妇女苏醒过来,怎样把行人引导到最近的防空洞等等。在训练中,他表现平常。
这一天夜间,约克·伊万斯值班。过去一个月中,他几乎每夜都要值班,因为每夜都有空袭警报。
那天夜间11时,他打电话给民防指挥中心,报告说他看到远处有一个亮光。伊万斯的长官听说是伊万斯,就漫不经心地说,那是有人抽雪茄烟,不过烟火太亮罢了。
伊万斯守护在郊区某地一个公用电话间旁,敌人轰炸城区时,这里也挨过炸弹。当一枚大炸弹丢下来时,他没有来得及离开。
这个炸弹没有爆炸,对此,伊万斯开始高兴。炸弹是带着撕裂人神经的尖叫声落到地面上的。过了一会儿,伊万斯想到他应当去看看这枚炸弹。这时,他才恍然大悟。
原来,这不是哑弹。在受训期间,他看过不少图片和图表,他知道,这是一枚定时炸弹,而且是一枚大的。
几分钟之后,他把这一切向上司作了报告。
“炸弹在哪里?”上司问道。
“在街心花园里,”伊万斯答道。
上司命令说:“把无关的人赶走,把附近住宅里的人撤光,让行人不要靠近!”
“是,先生!”伊万斯说。
伊万斯遵照命令行事。在不到1小时内,他把附近几户人家撤走。在这以后,他坚守在岗位上疏导行人。
早上7时以前,行人不多。在这以后,上班的工人和各种行人成群结队而至,有的步行,有的骑自行车,有的乘汽车。
在连续遭到轰炸的地区,有这样一种荒唐的现象,那就是人们对可能造成严重伤亡的事情,反而非常好奇。
突然,伊万斯发现他一个人得干两个人的事。这枚炸弹落在两条街的交叉口上,使四个方向的行人受到威胁。
伊万斯想尽一切办法解决这个难题。他把炸弹后面100多码的地方用绳子拦了起来,然后,他把自己的岗位移到十字路口的中间。
有数以百计的行人听到他说:“此处有定时炸弹,请走开,请走开。”他们走开了。
从这里路过的人中有一位是附近圣公会教堂的神甫。这位神甫向记者提供了关于伊万斯生命最后一刻的最生动的情况。
神甫说:“他几乎完全没有必要用手指炸弹在哪里,炸弹就在他身后的草坪上。很明显,他是了解这是多么危险的。他的面色苍白、憔悴,但是,从他的声音中人们听不到丝毫的颤抖。我永远忘不掉这个场面:他吹哨子,呼喊着,要人们离开。从心理的角度看,他像中世纪的麻疯病人,这些人摇着铃,呼喊着‘避开我,避开我!’我要他用绳子把大街拦起来,然后自己撤离。但是,他却对我说:‘我的任务是留在这里。请走开罢,不要给别人树立坏榜样。’于是,我只得走开,到电话间打电话向有关方面求助。”
9时10分,炸弹爆炸了,把地面炸了一个大坑,伊万斯连尸骨也没有留下。
(摘自美国《芝加哥每日新闻报》记者罗伯特·凯塞)
【小题1】下列对新闻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本文是一篇新闻特写,作者运用目击者的话语,记述新闻主人公约克·伊万斯在生死关头从容不迫、忠于职守的感人事迹,增强了现场感和真实性,产生了巨大的宣传效应。
B.文章开头采用先扬后抑的手法,吸引读者眼球,为下文叙写一位忠于职守的忘我的英雄作铺垫。
C.“人们对可能造成严重伤亡的事情,反而非常好奇”这句话在文中的作用是,用“这样一种荒唐的现象”来反衬约克·伊万斯疏散群众工作的难度,衬托伊万斯忘我的精神。
D.“长官听到是伊万斯,就漫不经心地说,那是有人在抽雪茄烟,不过烟火太亮罢了 ”,这句话表明,伊万斯的工作从来就没有得到上司的重视,他的上司对社会安全漠不关心,这也为下文写他孤军奋战埋下了伏笔。
E.“这天夜里”“夜间11时”“过了一小会儿”“几分钟后”“在不到一小时内”“早上7时前”“9时10分”这些时间词的推移,增加了现场紧迫感,目的在于使读者的心跟随作者的叙述而悬了起来。
【小题2】这个特写标题看似平常,文中也多次强调伊万斯是个“平常人”,这样写有何作用?
【小题3】约克·伊万斯发现定时炸弹后做了一系列的事情,他的这些行为表现了他怎样的品质?请作简要分析。
【小题4】这篇特写的开头原来有这么一段议论的话:“艺术家完全应该以他为模特儿,塑造大英帝国精神的形象,就是依靠这种精神,大英帝国才维持到今天。”有人说这是画龙点睛,有人则说这是画蛇添足。你是怎么看的呢?请简要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敲  狗
欧阳黔森
贵州关岭花江镇上的人喜欢吃狗肉。狗是不能杀的,只能敲,因为放了狗血,狗肉就不好吃了。狗肉味道不但香飘花江镇,也飘到了很远的地方。
镇上只要有临街的店面,都开狗肉馆。每家狗肉馆的灶台上,都放着一只黄澄澄煮熟的狗,离灶台一两米的铁笼子里关着一只夹着尾巴浑身发抖的狗。熟狗与活着的样子差不多,除了皮上没毛了,肉里没骨头了,其余都在。喜爱哪个部位,客人自己选。那只关着的狗,暂时可以不死,却只是让人看的,无非是说,就是这种狗。
初送来的狗,似乎都能预感到它的末日到了,对着厨子狂吠不已,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后,厨子拿了一条绳索给狗主人,狗吓得浑身颤抖,却不逃走,反而依偎在主人的两腿之间,夹着尾巴发出呜咽声。主人把绳索套在狗的头上,再把狗拴在一棵树上,然后,再不好意思面对可怜而恐惧的狗,头也不回地走了。
狗见主人一走,眼睛里就透着绝望,它奋力地迈腿想紧跟主人的脚步,可没迈出几步,就被紧绷的绳子拉回来,又奋力地迈步,又被绳子拉回来。
狗越挣扎,脖子上的绳索越紧,当狗由于憋气在地上翻滚时,厨子拉动绳子,把狗吊了起来,厨子拿来一把包了布头的铁锤猛击狗鼻梁,狗在猛击中只能坚持几分钟,便没了声息。它的眼睛圆瞪着,两行泪水流过脸庞,舌头夸张地伸出嘴巴。打完最后一锤,厨子把锤子往地上一摔,锤子便连翻了几个跟头。厨子接着用手去摸狗鼻梁,确定没碰烂皮后,顺手摸合了狗眼睛。厨子的手湿湿的,是狗的眼泪。
那年正是大年前夕,厨子想吃狗肉,可过年过节的,没人来卖狗,厨子对刚进师门的徒弟说,把大黄敲了吧!大黄是厨子养了两年的狗,厨子敲狗如麻,却不敲自己养的狗。徒弟照着平时师傅敲狗的过程来了一遍,见狗被敲得没了声息,便解了绳套放在地上。死狗放在地上,地气一上身,便会醒过来。等徒弟从屋里端了个大盆来装狗时,大黄早跑得没了踪影。但是在它挨敲死里逃生后的第二天,又肿着个鼻子回到了主人家。
现在关在铁笼里的狗也是一条黄色的狗。狗的主人是一个中年汉子,身着土布衣裤,脚穿一双草鞋。那卖狗的中年汉子留下话,说是急用钱才卖这狗,等有了钱再来赎回。临走前,中年汉子神色黯淡,很不情愿又无可奈何地抱起狗放进铁笼子,厨子要求他用绳子把狗套住,他死活不愿意。
半个多月以后,中年汉子来了。黄狗一见主人,伸开前爪猛扒铁笼的铁条,夹了半个多月的尾巴一下子就翘了起来。黄狗快乐而兴奋地想从铁笼里伸出头来。徒弟知道,黄狗是想用头去亲热主人的腿,还想后腿立起用前爪去搭主人的手。
中年汉子说,我来赎狗。
厨子说,要赎,当初就别卖。
中年汉子说,我爹得急病要钱救命。
中年汉子从一个小布袋子里,掏出了一大把零票子,递给厨子说,这是一百块,你数一数。
厨子说,我这不是典当铺,我也不卖活狗。
中年汉子又把钱往厨子手里送,说这是一百二十块。
厨子眼一瞪说,二百块,没得商量。
中年汉子沉默了半晌,走到铁笼子旁,从上衣口袋里摸出一个红茗喂大黄狗,大黄狗一边啃咬一边把尾巴摇得团团转。
中年汉子回头对厨子说,你等着,我筹好钱就来。
大黄狗见主人走了,不再啃咬红茗,又叫又跳,直到主人的背影不见了,它才停止蹦跳,嘴里又发出一阵呜咽之声。
晚上,厨子对守店过夜的徒弟说,明天早一点起床,把那只黄狗敲了,我要它的皮,真是一条好狗。
深夜,徒弟翻来覆去地睡不着。后半夜,他拿了一根铁棍,用力一撬锁便开了。凌晨时,徒弟做了一个梦,他梦见大黄狗跑进了它的主人家,主人惊喜地迎出来,大黄狗后腿直立,前爪搭上了主人的肩,尾巴摇得团团转,眼睛眯起来充满着笑意。
一个星期后,中年汉子走进了狗肉馆,送来了二百块钱。说狗早回了家,为了对厨子表示感谢,还给厨子带来了几斤自家种的花生。
晚上,厨子油炸了花生,一个人喝闷酒。徒弟三天前已离他而去,他在思考再到哪里招一个徒弟。
(选自《人民文学》,有删节)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
A.小说语言质朴平实,于平淡的叙述中揭示出一个严肃的话题:狗作为人类忠实的朋友,我们应该保护它们,而不能杀来吃掉。
B.作者借“敲狗”这一地方民俗,于不动声色的叙述中,以慈悲的胸怀,对人性作了一次深深的审视,充满着浓浓的现实关怀。
C.小说多处描写了狗的尾巴,“夹着尾巴发出呜咽声”表现狗临死之前的挣扎,“尾巴一下子翘起来”体现狗见到主人时的兴奋。
D.小说结尾处写“徒弟三天前已离他而去”,从前面的情节来看,是徒弟擅自做主偷偷放走了大黄狗,惹恼了师傅,被师傅辞退了。
【小题2】小说结尾处写徒弟做了一个梦,简要分析这一情节描写的妙处。
【小题3】有人说,人性与兽性的“两极”在作品中的人与狗身上都有充分的表现,对此你有何看法?引发你怎样的思考?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守候
风为裳
经过数十天的不懈努力,系列电缆偷盗案确认与他有关。警察们得到线报,他的妻子即将临产,他很有可能会出现在产房。
李队长带着小吴、大刘提前守在产房门前,果然,失踪了很多日子的他风尘仆仆地赶来。警察们都很兴奋,想扑上去抓住他,然后就可以像拉住萝卜缨牵出大萝卜一样把偷电缆线的团伙一网打尽。案子结束后,李队长要给老伴儿补过个结婚纪念日,结婚整整三十年了,老伴儿跟着他吃苦受累还担着心。每说起这些,铁汉似的李队长的眼圈儿都泛红。小吴要跟女朋友约个会,再不见个面,离散伙就不远了。这都是小吴处的第五个女朋友了,再不成,小吴就成剩男了;大刘要参加孩子的家长会,孩子说都快小学毕业了,他们班主任都不知道老爸长得是方是圆,还以为他是单亲家庭呢!
可是,在行动的前一刻,大家发现医生正面色严肃地跟他说些什么,他在单子上签字,接下来医生护士紧张地进了手术室。他颓然地蹲在地上,烟抽了一根又一根。大家面面相觑。李队长悄悄走出去,给小吴、大刘发了条短信:我在产房门外等过孩子出生,知道那是什么滋味,咱们再等等……
看了短信,大刘咧嘴笑了笑,他也有过这种经历。小吴噘了噘嘴,不抓,万一煮熟的鸭子飞了咋办?但命令就是命令,还是守着吧!
三个人远远地看着他,个子不高,穿着也很平常,不过是个普通男人。如果不是犯了罪,这该是个既紧张又幸福的时刻吧!
从医院里打听到他的爱人是高龄产妇,心脏也不太好,很危险。
从早上8点一直等到下午4点,他在产房门外走来走去,偶尔长长地叹口气,一刻也没有离开。同样守在医院里的还有躲在暗处的李队、小吴和大刘。他们饥肠辘辘,很多天夜里蹲守,人困马乏,如果能吃一顿热乎饭菜,再美美的睡上一觉该有多好。
但是,大家只能守候在产房门前。
下午4点,产房里“哇”地响起了婴儿的啼哭声,男人快步走到产房门口,搓着手,脸上却是笑意。
小护士出来,高声说:“是个男孩。只是你爱人还处在危险期,你要好好照顾!”
小吴的心“咯噔”了一下:是啊,整个生产过程,怎么不见他的任何亲属呢?如果抓了他,那产妇和孩子怎么办?
没办法,谁也不能让一个刚刚临盆还没脱离危险的产妇亲眼目睹丈夫被抓的惨剧。如果那对母子出了意外,李队说,他们会自责一辈子的。
那就再等等吧,反正都守了那么多天了,不在乎多这一两天。
李队跟小吴、大刘碰了一下头,分配了一下任务:两个人盯着,一个人去吃饭、休息。三个人轮换着。
这一守就是六天。
每天,他熬了鸡汤喂她喝,抱着孩子傻傻地笑,甚至整夜整夜守在妻子孩子的床前。他跟最合格的丈夫、最慈祥的父亲没两样。只是,他犯了法。
那一天,小吴吓坏了。他去菜市场买菜,到了菜市场,他三转两转就不见了。小吴立刻慌了神,如果发现了警察正在跟踪他,他逃跑或者出了意外,案子又没了线索,怎么向上级交待呢?更重要的是,产妇和那个刚刚降临到这个世界上的孩子谁来照顾呢?还有,产妇能受得住这样的打击吗?
那一瞬间,李队甚至对这几天按兵不动有了怀疑。这么辛苦,真的会有好结果吗?他会知道他们的苦心吗?
好在只是一场虚惊,他在一个角落里买鸡蛋。他闪身出现在李队和小吴的视线里时,两位警察长长地松了一口气。
六天后,他爱人的老妈赶了过来。她也度过了危险期。是收网的时候了。
他走出医院的大门,警察们出现在他面前,亮出了逮捕证。
他很沉默,绝口不交待同伙的情况。李队长把这些天跟踪他的事儿讲给他听。他屈身跪在地上,泪如雨下。
一个多月后,他爱人才得知真相。
那六天,他守候的是病危的爱人和刚刚来到人世的孩子,李队和小吴、大刘守候的是法律之外的人间温情。这温情比惩罚更能直抵人心。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
A.小说的情节更多是以警察们的视角来展开的,这样写更有利于吸引读者,读者好像也在随着警察们的视线观察罪犯的一举一动。
B.“他熬了鸡汤喂她喝,抱着孩子傻傻地笑,甚至整夜整夜守在妻子孩子的床前”,这些细节显示了他对妻子、孩子的愧疚之情。
C.小说叙述了一个守候的故事,他守候的是妻子和孩子,警察们守候的是法律之外的人间温情,通过“守候”,小说讴歌人性的光辉。
D.文中警察们的举动说明:法理之外尚有人情。原则也应该为情感让步,只要我们付出真情,即使面对的是罪犯,也一定能感染对方。
E.小说结尾处,当警察们亮出逮捕证时,他很沉默,绝不交代同伙的情况,这说明他很讲义气,也暗示了他内心的善良。
(2)小说关于警察们的心理描写有好几处,这样处理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3)小说塑造了三个警察的形象,他们有哪些共同的形象特征?请简要分析。
(4)小说结尾说“温情比惩罚更能直抵人心”,请结合文本和生活实际,简要分析。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小题。
时下,大面积覆盖我国的雾霾给国人健康造成了严重威胁,许多和雾霾有关的热词——“出门掉进牛奶里”“人追尾人”“尘惯吸”等到处流传,这成为人们一种无奈的宣泄。科学家指出,雾霾的危害真的不能小看,因为动物实验证实,雾霾超标严重能增加冠心病的发病率。英国专家对15.4万名心脏病患者进行了平均3.7年的跟踪研究,发现雾霾微粒可以侵入肺部,会导致心脏病患者死亡率上升20%。那么,人们除了可以对雾霾产生的源头进行根除以外,对正在弥漫的雾霾有什么巧妙的清除办法吗?
雾霾害人,就是其中的多种微粒物质作祟的结果,所以想办法把这些微粒物质清除掉,才是关键。为此,我国研究人员建议,清除局部雾霾,采取向空中喷洒水雾的办法比较有效。不过这种办法在风大时候效果差,而且人力物力投入比较大,不适合广泛推广应用。
有专家提出,应该通过向云“借雨”的方式来改善空气质量,也就是在有降雨天气过境的情况下,通过飞机或火箭向云中播撒干冰、盐分等催化剂,使云层降水或者增加降水量。不过遗憾的是,因雾霾的出现是频繁而且比较持久的,如果持续用这种办法,那就要耗费大量财力,而且连续的人工降雨,还会给气候和环境带来负面影响,所以此法并非上策。
还有专家建议,借助大自然的风的力量来驱散城市上空的雾霾。为此可以在城市四周借助有利地形,建造一些具有聚风作用的建筑物。这样的话,雾霾就很难在城市上空“赖着不走”了。不过另有专家指出,国内很多大城市由于地理位置和整体规划等原因,一般都没有把“风道”作为主要的规划因素。所以这种方法基本用不上。
那么,有没有更科学、节省人力和物力的消除雾霾的妙法呢?最近,北京正在尝试用制造“冷雾带”的新办法来清除雾霾,这种办法目前被科学界认为是比较可行的妙法,操作难度并不大。“冷雾带”形成后,其中的液氮将在空气带内的尘埃微粒和其他污染物微粒上形成晶体,这些微小晶体因为比微粒重,无法在空中漂浮,所以很快就会掉落到地面上,雾霾因此就被清除了。实验显示,在比较寒冷的天气情况下,“冷雾带”可以在空中维持数小时之久,但是在夏季或秋季,效果会有一定的打折,但清除雾霾的效果是显著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在液氮的运输和喷射过程中,一定要做好自身防护作用,否则容易被液氮冻伤。
目前这种妙法成本不高,也便于操作实施,未来可能会被普遍采用。
【小题1】下列关于“雾霾”的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动物实验结果证实,雾霾超标严重能增加冠心病的发病率,所以雾霾的危害真的不能小看。
B.雾霾害人是出于其中的多种微粒物质在作祟,那么治理的关键就是要把这些微粒物质清除掉。
C.雾霾可因其尘埃微粒及其他污染物微粒被“冷雾带”中的液氮冷却成晶体后掉落地面而清除。
D.大面积覆盖我国的雾霾给国人健康造成严重威胁,宣泄无奈的同时人们也在想办法清除雾霾。
【小题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英国专家对15.4万名心脏病患者均进行了3.7年的跟踪研究,发现雾霾微粒可以侵入肺部,会导致心脏病患者死亡率上升20%。
B.清除局部雾霾,采取向空中喷洒水雾的办法比较有效,但这种方法要受风力的影响,而且人力物力投入比较大,不宜广泛应用。
C.雾霾的出现是频繁而且比较持久的,连续的人工降雨要耗费大量财力,还会给气候和环境带来负面影响,所以此法并非最佳策略。
D.用“冷雾带”灭雾霾是目前被科学界认为比较可行的妙法,相较“喷洒水雾”“人工降雨”“修建聚风建筑物”更节省人力物力。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要减轻雾霾对人体的伤害,人们除了可以对雾霾产生的源头进行根除以外,还可以用一些清除办法来对付正在弥漫的雾霾。
B.在有降雨天气过境的情况下,用飞机或火箭向云中播撒干冰、盐分等催化剂,使云层降水或增加降水量,这个办法可改善空气质量。
C.由于地理位置和城建规划等因素的限制,那种在城市建造具有聚风作用的建筑物、借助风的力量来驱散雾霾的方法根本用不上。
D.用“冷雾带”灭雾霾的方式操作难度不大,但效果会受季节的影响,并且在液氮的运输和喷射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