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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最后的抄袭》,完成小题。
最后的抄袭
周衍辉
那是个酷热难当的日子。阵阵蝉鸣似沸腾的开水,钻进耳朵里,让人心烦意乱。开学已经一周了,由于原先的语文老师调走了,新老师一直没来,教室里闹哄哄的,两个男生甚至手拿扫帚在讲台前打闹起来。
这时,教室里突然多了一个人,一位穿一件洁白连衣裙的女孩,长发飘飘,微笑着,抱着讲义夹站在讲台上。教室里一下子安静下来,所有的人都睁大了眼睛。“同学们好!”她面对着我们,微微一笑,“自我介绍一下,我姓白。从今天开始,由我来给大家上语文课,希望大家能喜欢我。”
那一刻,我呆呆地看着新来的语文老师,脸莫名地红了,心如撞鹿。我的大脑一片空白,只觉得有一朵洁白的云彩,在眼前飘来飘去,上面写满了一个懵懂少年隐秘的心事,忽远又忽近,甜蜜又忧伤。
我喜欢上了语文课,不单是我,我发现几乎所有的男同学都是这样。这种喜欢是因为白老师而引起的,但这种简单已足以改变一个人。语文课上,我不再开小差,全神贯注地盯着白老师,捕捉她的每一个表情,每一句话。
一次,白老师布置我们每人写一篇文章,参加全校的教师节征文比赛,体裁不限,题目自拟。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瞅着天棚,一句一句往外挤那些所谓的“诗”,写了有十几行,就再也挤不出一个字了。突然,我的目光在东墙上定住了,靠近天棚处有一张报纸,上面排列着一些分行的文字。我的心一动,跳上炕近前一看,不由得大喜过望——其中有一首诗居然就是写老师的,我忙找了张纸抄了下来。坐在桌前,迟钝的大脑细胞仿佛一下子被激活了,我以这首诗为蓝本,改头换面,一篇文采飞扬的作品诞生了。
征文交上去后,我一直忐忑不安地等待着评选结果。两天后,我到办公室交作业,见白老师正在看那些征文。见到我,白老师招手叫我过去,她的手上拿着的正是我的那首诗。她微笑着,说:“这是你写的吧?”我的脸一下子红了,心跳加速,竟有些手足无措。“写得真好!”她顺口读出其中的几句,点着头,一副陶醉的模样。“看得出,你有写作的天赋,坚持下去,说不定将来会成为一名作家呢。”白老师认真地说。
我站在那儿,汗颜不已。天很热,从白老师的身上传来一股淡淡的清香,偷偷吸一口,沁人心脾。
白老师只教了我们一年,第二年暑假她便调走了。从此,我再也没有见过她。
弹指一挥间,很多年过去了。前些日子同学聚会,令我没有想到的是,白老师也被请了回来。当我把签好了名字的作品集恭恭敬敬递到她的手上时,她眼睛一亮,随即欣慰地笑了:“这些年经常在报上读到你的文章,真的很为你自豪呢。”她接着说:“上学时,我就发现你写作不错,我记得有一次征文比赛,你得了全校第一名呢。”
我的脸红了,犹豫了一下,嗫嚅着说:“其实,那次比赛,我的那篇作品是抄袭的。”
周围的同学露出了惊讶的表情,白老师却面色平静,轻轻地笑了,看着我,说:“我早就知道那首诗不是你写的,但你做了加工,无论营造的意境,还是语言,都要比原作精彩,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
“您早就知道?”我惊讶地问。
“是的,”白老师粲然一笑,“因为那首诗就是我写的。”
在整个人生中,那也是我最后一次抄袭。
【小题1】小说开头部分描写了“酷热”的环境,中间部分也提到了“天很热”,试分析其作用。(4分)
【小题2】白老师早就知道那次正文“我”交上去的诗歌不是“我”写的,但到同学聚会时才点破,作者这样安排情节的好处有哪些?(4分)
【小题3】作者在小说结尾说“在整个人生中,那也是我最后一次抄袭。”结合全文,探究这句话的含义。(4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2: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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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叶企孙:中国高教史上的不朽传说

叶企孙,1898年生于上海。1911年初,清政府将原来负责派遣留学生的游美学务处改为清华学堂,同年2月招生,时年不满13岁的叶企孙在父亲的鼓励下,报考清华学堂并被录取,成为其第一批学生。

叶企孙入学后不久,就在日记中写道:“惜光阴、习勤奋、节嗜欲、慎交友、戒烟酒。”在清华五年间,叶企孙逐步形成自己的科学思想。1915年7月31日,他在给清华同学刘树墉的一封信中提出“清华科学会章程”。章程内容包括研究种类:算学、物理、化学、生理、生物、地文、应用工业和科学史;会员守则:不谈宗教、不谈政治、宗旨忌远、议论忌高、切求实学、切实做事。

1918年,叶企孙从清华毕业,赴美国芝加哥大学学习物理,1920年获物理学学士学位,并于同年9月进入哈佛大学研究生院,攻读博士学位,师从实难物理大师P.W.布里奇曼(P.W.Bridgman,1946年获诺贝尔物理学奖)。1921年,哈佛大学教授W.杜安主持一项重要物理实验——精密测定普朗克常数(h),邀请叶企和另外两位学者参加。当年3月开始实验,短短几个月,他们就用X射线方法测定出了h,研究结果在1921年上半年的美国科学院院刊和美国学学会学报上发表,很快被国际科学界公认为当时最精确的h值并被沿用了十多年。美国物理学家康普顿在1935年所著书中称该实验是“一次对普朗克常数最为可靠的测定”。

在布里奇曼的指导下,叶企孙投入到压力对铁磁性物质磁导率影响的研究里,研究工作于1923年完成,研究成果作为他的博士论文于1925年发表,布里奇曼在其《高压物理学》一书中对叶企孙的这一工作给予了详尽介绍和高度评价。叶企孙从事的这项实验工作,为他日后回国开创我国磁学研究奠定了基础。

1925年8月,叶企孙应聘清华大学物理科副教授。物理系成立之初,由梅贻琦任系主任,学生有王淦昌、周同庆、施士元和钟间。随后,梅贻琦接任清华教务长,物理系主任一职便由已升为正教授的叶企孙担任。从此,叶企孙就将创建清华物理系作为自己的终生事业,他不仅着眼于教书育人,还吸取欧美名牌大学和著名科学家的经验,谋划建立中国自己的科学事业。

1928年,清华学校正式易名为国立清华大学。1929年,清华大学成立理学院、文学院、法学院。经教授会选举、校长聘任,叶企孙任理学院院长兼物理系主任。

从1925年到清华后,叶企孙一直住在原为外国教授住宅的清华北园7号。他的侄子叶铭汉回忆说:“这是一套三室一厅的平房……实际上,叔父只用一半的房子,另外空出的两间房成为临时招待所,钱学森回国探亲在清华参观时,就在叔父那里住了一个礼拜,钱三强1948年在清华教书时,因家在城里,周一至周五也住在叔父家里,差不多有一年的时间。”1927年,陈岱孙回清华任教,也应叶企孙之邀,住北园7号,两人均是单身,同住时间长达5年。

叶企孙单身,有一位工友照顾他的生活。这位工友会做饭,好几个单身教授或家不在北京的教授就在那里吃饭。教授们借吃饭之机商议校政,图谋教育改革,逐步形成了一个“少壮派”教授核心改革派力量,清华校史称之为“北园7号饭团”,后来,施嘉炀、萨本栋、金岳霖、叶公超等也加入“饭团”。

叶企孙1929年 出任清华理学院院长时,在校刊上发表《中国科学界之过去、现在和将来》一文指出:“有人怀疑中华民族不适合研究科学,我觉得这些论调都没有根据。中国在最近期内方明白研究科学的重要,我们还没有经过长时期的试验,还不能说我们缺少研究科学的能力。唯有希望大家共同努力去做科学研究,五十年后再下断语。诸君要知道,没有自然科学的民族,决不能在现代立脚得住。”

今天,清华大学物理系在招生介绍中写道:“1929到1938年这十年间的清华物理系,是中国高教史上一个不朽的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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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统计显示,从1929年到1938年的十年间,清华物理系共毕业本科生69人,研究生1人,他们之中绝大多数后来成为中国许多领域的开创者,其中6人被授予“两弹一星”功勋勋章,21人成为中国科学院的院士。

(摘自中国改革网)

②九·一八事变后,国家需要培养航空人才,叶企孙利用自己主持招送公费留学生之机遇,在1933年第一届招考学生名额中特设飞机制造专业,招3名学生:钱学森,后成为火箭技术和空气动力学世界一流专家;沈元,后来成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建人;1934年,叶企孙指引当时清华物理系学生赵九章转入高空气象学领域,赵九章也成为中国人造卫星事业的倡导者和奠基人之一。

(摘自刘宜庆《浪淘尽——百年中国的名师高徒》)

【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在清华大学读书期间,叶企孙与同学刘树墉商订“清华科学会章程”,其中提到的研究种类包括算学、物理、化学、生理、生物、地文、应用工业和科学史等。
B.在实验物理大师P.W.布里奇曼和W.杜安教授的指导下,叶企孙致力于压力对铁磁性物质磁导率影响的研究,并取得突破性成果。
C.叶企孙将创建清华物理系作为自己的终生事业,在教书育人的同时,还吸取欧美名牌大学和著名科学家的经验,以建立中国自己的科学事业。
D.叶企孙认为,中国不适合研究科学的论调是没有依据的,通过举国上下的共同努力,用不了五十年就能搞好我国的科学研究事业。
E.叶企把自己的一生献给了科学事业,甘当铺路石,为国家培养了大批高科技人才,他的学识德行值得世人永远景仰。
【小题2】叶企孙具备成为优秀科学家的基本条件,材料中有哪些体现?请简要分析。
【小题3】叶企孙能创造“中国高教史上一个不朽的传说”的原因是什么?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小题4】有人说,叶企孙没能成为知名科学家,这是个遗憾;也有人说,叶企孙成为著名教育家,这是他的幸运。请谈谈你的看法和理解。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张充和,她选择留在自己的世界里

慕容素衣

在不知道充和的存在之前,我以为闺秀这种生物已经在中国大地上绝迹了。完全无法想象,时至今日,在与我相隔数万公里的大洋彼岸,一位101岁的老人仍保持着上个世纪初的生活方式:每日晨起,即磨墨练字,吟诗填词,偶尔和同好们举行昆曲雅集,拍曲互和,以乐终日。

这位老人,就是现居于耶鲁的张充和。

她从遥远的民国走来,在旧时月色和习习古风中长大。她的名字,曾经和沈从文、卞之琳、俞振飞等人相连,一同成为那个年代的传奇。如今,故人早逝,时移世易,属于她的时代已经永久地过去了,她却仍然选择活在她的时代里,在去国离乡数万里之外。这是一个奇迹,独属于她的奇迹。

和林徽因、唐瑛等民国名媛不同的是,张家四姐妹属于传统仕女。她们的爱好、才艺乃至心性都很“旧派”,即使时代再跌宕起伏,生活再颠沛流离,她们仍固执地保持着她们闺秀式的生活方式,时代影响了她们的生活轨迹,她们的生活本质却并未改变。这一点,在充和身上表现得尤为突出:

她考北大,国文是满分,数学却拿了零分;她嫁给了洋人傅汉思,可他是个汉学家,对中国历史比她还要精通;她在美国的耶鲁大学任教,教的却是中国最传统的书法和昆曲;

她常和一位叫咪咪的美国女士切磋中国艺术,后来那位女士成为了比尔盖茨的继母;年少的时候,她在苏州拙政园的兰舟上唱昆曲,如今,她仍在耶鲁的寓所和人拍曲。

充和出生于合肥一个大家庭,曾祖父张树声曾是淮军将领,官至两广总督。到了充和父亲张武龄这一代,已经“弃武从文”,他索性离开了合肥,在苏州创办了乐益女子中学。

充和是在上海出生的,后被她的一个叔祖母收养。叔祖母把还只有八个多月的充和带回了合肥老家,在那里,她一直生活到十六岁。叔祖母是李鸿章的侄女,很有见识,相当重视小充和的教育。高薪为她聘请了一位老师,名叫朱谟钦,是吴昌硕的弟子,既有才学也很开通,他教充和学古文,还专门弄来了颜勤礼碑的拓本,教她练字。那时的教育是先生和学生朝夕相处言传身教,充和随朱先生从九岁一直学到十六岁,这七年间,朱先生也只有她一个学生,他留给充和的,应该不仅仅只是深厚的国学知识。

叔祖母去世后,十六岁的充和回到了苏州九如巷。苏州生活让充和的人生路上从此多了项终身陪伴的爱好-----昆曲。

汪曾祺在回忆西南联大的往事时,在文章中写道:“她唱得非常讲究,运字行腔,精微细致,真是‘水磨腔’。她唱的‘受吐’,娇慵醉媚,若不胜情,难可比拟”。抗战年代,她凭着一出《游园惊梦》,惊艳了当时的重庆。上个世纪80年代末,为纪念汤显祖诞辰三百周年,她回国和大姐元和演了一出《游园惊梦》,仍赢得了满堂彩,其中一张剧照被俞平伯评为“最蕴藉的一张剧照”。

二十一岁这年,充和以语文满分、数学零分的成绩被北大破格录取。她听过胡适讲文学史和哲学史,钱穆、俞平伯、闻一多都是她的老师。

抗战爆发后,充和到重庆教育部礼乐馆工作,结交沈尹默、章士钊等名士,并师从沈尹默学习书法,书法可以说是充和一生至爱。她曾说,自己不爱打扮,不喜欢金银珠宝,但笔墨纸砚一定要用最好的。由于长期练习书法,她年老了臂上肌肉仍有如少女般有力。

谈到女子,总绕不过一个情字。充和最初为大众所知,就是源于一段情事。情事的男主角大家并不陌生,他是当时有名的诗人卞之琳。相传那首知名的“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就是诗人为充和所作。

1948年,充和在炮火声中嫁给了傅汉思。这段婚姻对充和的最大影响是她终于选择了远渡重洋。这个最着迷于中国传统文化的人,最终却选择了去国离乡。她离开的时候还预想不到,二十多年后,她所着迷的文化在故国大地上被粗暴地清除,三姐夫沈从文被迫去扫女厕所,二姐夫周有光下放到农场。而孤悬于海外的她,反倒保存了一方传统文化的小天地。天地虽小,但能够容下一个优雅而干净的灵魂,已经足矣。

充和一生醉心艺术,但始终保持着老派人游于艺的态度,书法也好,诗词也好,都是写了就写了,没想过要结集出版,更没想过要去抢占艺术史上的一席之地。

英国诗人济慈的墓志铭上写着一句话:这里躺着一个人,他的名字写在水上。充和,也是这样一个“把名字写在水上”的人啊。写的过程就是消失的过程,像飞鸟掠过,天空却并没有任何痕迹。

不过,充和这样旧派的人,未必会喜欢这类新诗风味的句子。她自撰的诗中有一句意思和此相仿,足以概括平生:十分冷淡存知己,一曲微茫度此生。

这一曲微茫,正是民国年间的古韵遗响。随着那个年代的远去,已成绝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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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17日,“合肥四姐妹”唯一在世者、著名书法家张充和在美国家中逝世,享年102岁。她自幼学习古文及书法,十六岁师从沈传芷等学习昆曲。1934年考入北京大学中文系。抗战爆发,辗转重庆,研习古乐,并师从沈尹默习书法。1948年,与德裔美国汉学家傅汉思结婚,1949年移居美国,在耶鲁大学教授书法二十多载,成为中国古典传统文化在海外的珍贵薪传。(京华时报)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张充和借助与诗人卞之琳的恋情走进艺术的殿堂,如卞之琳为她写的《断章》,并在艺术史上占了一席之地。

B.张家四姐妹和林徽因、唐瑛等民国名媛,都领一时风气之先,尤其张充和,读大学、嫁洋人,与时俱进。

C.张充和一生痴迷于中国传统文化,即使101岁了,还每日晨起,磨墨练字,吟诗填词,这是她那个时代所独有的。

D.在21世纪的今天,在大洋彼岸的美国,张充和依然保持着上个世纪初的生活方式,选择了留在自己的时代里。

E.张充和自撰的“十分冷淡存知己,一曲微茫度此生”两句诗,概括她的一生并表达了对现实的反叛。

(2)张充和为何能“成为中国古典传统文化在海外的珍贵薪传”?请简要分析。

(3)为什么说张充和是“选择留在自己时代里的人”?请简要分析。

(4)为什么说张充和是一个大家闺秀、传统仕女?当下社会还需要这样的人吗?请结合材料谈谈自己的看法。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旧事土黄
孙君飞
那年冬天,父亲一声不响地递给我一把镰刀,磨出宽大刀刃。我说有割草的镰刀,也刚刚磨过。父亲说不是叫我割牛吃的草,而是荒地里的草。我仍旧不懂,父亲终于说,他要开一片荒地,种黄豆油菜芝麻瓜果蔬菜……荒地里槐枝上的刺生得泼辣,艾蒿人高马大,刺蓟密密麻麻,真乃一块荒蛮宝地。父亲一扭身,“刺刺啦啦”地割起来。我掂着镰刀,却怎么也钻不进去。刚一探手,刺蓟一下子刺中我,疼得我“咝咝”地吸溜了几声。艾蒿不长刺,我弯着腰,“刷拉刷拉”地割。父亲放倒的艾蒿很整齐,我做不到,速度却要跟上。两张镰刀在灌木丛里撒欢,它们的声音一个老辣,一个生猛,谁也不服谁。草汁溅到衣服上,不怕,这件衣裳早就五颜六色。十根手指头一会儿工夫变成青黑色,我凑近闻闻,真好闻,恨不得伸到嘴里吮吮。碰到槐刺,不得不小心,但还是扎中手指手背胳膊。父亲割刺槐也如割小麦,一直弯腰不直腰,茶不喝,烟也不抽,汗水太旺,如刚洗过头,脊梁上的衣裳湿透一大片。我们一直割到天黑,一直不搭话。我骨头发软、肌肉发酸,父亲拿毛巾擦脸,眼睛里的光竟还熊熊骇人。收工前,他收回我的镰刀,我心里一紧:他担心我累得提不动一把缺口的镰刀?
听母亲说,她在父亲的手上挑出七根槐刺。我自己给自己挑,只挑出一根。我出门上学,一周回家一趟,弟弟们还小,母亲要忙其它庄稼活和家务,开荒地的事情全交给父亲……又听母亲说,黄牛刚下荒地,还没动犁,就高亢地哞叫起来。荒地的坚硬父亲早已料到,草根草须在土里面编织成实心的巢,他也早已料到。然而只见黄牛的脖子忽一抖,皮褶子像拉开的手风琴眨眼间折叠起来,隆出一个大包,还没等吆喝出第二句,人和黄牛的步伐还没有迎合上,便听到一声脆响,半截入土的犁铧竟然折断了,这是父亲万万料不到的。父亲带回折断的犁铧,黄牛也拴回牛屋,只扛了镢头、锹锨出来。
母亲没有讲述父亲是怎样全靠人力开荒的,我也不愿想,想出来的劳动场面又有什么意思?我从学校回家,第一眼要看的就是父亲开的荒地。他基本上完工了,简直是个奇迹!荒地里的料姜石,他全拣出来放在地边,给荒地镶上一道辉煌的金边。大堆的草根晒得半干,我想用火点了,烧成草木灰肥,又怕直冒烟不着火,便作罢。荒地里的土一锨一锨翻成倒扣的瓦片状,等北风再吹吹寒冷和厚雪再冻冻,它们就容易敲成碎块,种黄豆会肚子圆,种油菜会满身黄,种萝卜也会婴儿肥吧。父亲回到家,我看到他瘦了整整一圈,身板还结实,也没有驼背,眼睛里发红,不知道是疲惫还是满足。他不说话,也不笑,跟往常一样,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多年以后,我在阎连科的《我与父辈》中读到一段话:“我看着他(父亲)把镢头举过头顶,镢刺儿对着天空。晴天时,那镢刺儿就似乎差一点儿钩着了半空中的日头;阴天时,那刺儿就实实在在钩着了半空的游云……父亲那由直到弯的腰骨,这时会有一种柔韧的响声,像被奔跑的汽车轧飞的砂粒样,从他那该洗的粗白布的衬衣下飞奔出来……(他)将双手卡在腰上向后用力仰几仰,让弯久的累腰响出特别舒耳的几下嘎巴嘎巴的声音,再半旋身子,找一块高凸出地面的虚土或坷垃,仰躺上去,面向天空……”我脑袋里嗡的一声,不由眼热心跳,暗暗叫起来:这个开荒的父亲不也活脱脱是我的父亲吗?我想不出的开荒场面,阎连科一笔一笔地描绘出来了。他是嵩县人,我是南阳人,两地相距不远;他们的土地是黄色的,我们的土地也是黄色的,里面都有料姜石;他们需要开荒,我们也需要开荒,开荒的父亲简直就是同一个父亲啊。不同的是他们的荒地最后收归公有,我家的荒地则一直属于自家,种出圆滚滚的黄豆,炒熟后丢嘴里咬烂嚼碎,虽不耐饥,但那焦脆油香味一辈子都忘不了。
一片荒地并不能改变我家的命运,但父亲母亲毕竟用黄豆油菜芝麻的颜色覆盖了它的土黄和荒蛮……
(选自2015年5月2日《人民日报》,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设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一“旧事土黄”为题,给“旧事”涂上土黄色,为全文蒙上一层旧色彩。
B.第一段中划线的句子,通过写对两张镰刀的描写,生动表现了父子二人你追我赶的劳动场面。
C.第二段中,父亲没有料到犁铧会断,这表明父亲对开荒的困难估计还是有所不足。
D.文中几次写到母亲,主要是通过母亲正面描写父亲开荒的艰难,与前文的割草场面相互映衬。
【小题2】请结合全文,分析父亲的形象特征。
【小题3】文章第四段写到阎连科的《我与父辈》,有何用意?

同类题5

母亲的来信
苏克拉夫琴科
母亲来信了。
在初来城里的日子里,文卡总是焦急地等待着母亲的信,一收到信,便急不可待地拆开,贪婪地读着。半年以后,他已是没精打采地拆信了,脸上露出讥诮的冷笑——信中那老一套的内容,不消看他也早知道了。
母亲每周都寄来一封信,开头总是千篇一律:“我亲爱的宝贝小文卡,早上(或晚上)好!这是妈妈在给你写信,向你亲切问好,带给你我最美好的祝愿,祝你健康幸福。我在这封短信里首先要告诉你的是,感谢上帝,我活着,身体也好,这也是你的愿望。我还急于告诉你:我日子过得挺好……”
每封信的结尾也没有什么区别:“信快结束了,好儿子,我恳求你,我祈祷上帝,你别和坏人混在一起,别喝伏特加,要尊敬长者,好好保重自己。在这个世界上你是我唯一的亲人,要是你出了什么事,那我就肯定活不成了。信就写到这里。盼望你的回信,好儿子。吻你。你的妈妈。”
因此,文卡只读信的中间一段。一边读一边轻蔑地蹙起眉头,对妈妈的生活兴趣感到不可理解。那尽是些鸡毛蒜皮的事,什么邻居的羊钻进了帕什卡·沃罗恩佐的园子里,把他的白菜全啃坏了;什么瓦莉卡·乌捷舍娃没有嫁给斯杰潘·罗什金,而嫁给了科利·扎米亚金;什么商店里终于运来了紧俏的小头巾,——这种头巾在这里,在城里,要多少有多少。
文卡把看过的信扔进床头柜,然后就忘得一干二净,直到收到下一封母亲泪痕斑斑的来信,其中照例是恳求他看在上帝的面上写封回信。……
文卡把刚收到的信塞进衣兜,穿过下班后变得喧闹的宿舍走廊,走进自己的房间。
今天发了工资。小伙子们准备上街:忙着熨衬衫、长裤,打听谁要到哪儿去,跟谁有约会等等。文卡故意慢吞吞地脱下衣服,洗了澡,换了衣服。等同房间的人走光了以后,他锁上房门,坐到桌前。从口袋里摸出还是第一次领工资后买的记事本和圆珠笔,翻开一页空白纸,沉思起来……
恰在一个钟头以前,他在回宿舍的路上遇见一位从家乡来的熟人。相互寒暄几句之后,那位老乡问了问文卡的工资和生活情况,便含着责备的意味摇着头说:“你应该给母亲寄点钱去。冬天眼看就到了。家里得请人运木柴,又要劈,又要锯。你母亲只有她那一点点养老金……你是知道的。”
文卡自然是知道的。
他咬着嘴唇,在白纸上方的正中仔仔细细地写上了一个数字:126,然后由上到下画了一条垂直线,在左栏上方写上“支出”,右栏写上“数目”。他沉吟片刻,取过日历计算到预支还有多少天,然后在左栏写上:12,右栏写一个乘号和数字4,得出总数为48。接下去就写得快多了:还债——10,买裤子——30,储蓄——20,电影、跳舞等——4天,l天2卢布——8,剩余——10卢布。
文卡哼了一声。10卢布,给母亲寄去这么个数是很不像话的。村里人准会笑话。他摸了摸下巴,毅然划掉“剩余”二字,改为“零用”,心中叨咕着:“等下次领到预支工资再寄吧。”
他放下圆珠笔,把记事本揣进口袋里,伸了个懒腰,想起了母亲的来信。他打着哈欠看了看表,掏出信封,拆开,抽出信纸。当他展开信纸的时候,一张三卢布的纸币轻轻飘落在他的膝上…… (江苏文艺出版社《微型小说选》,杨实译)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_______(5分)
A.文卡没有给母亲寄去预算剩余的10个卢布,是因为他觉得这点钱太少,不能帮母亲解决家里的困难,不如自己享用了。
B.文卡在进城半年以后变成了一个自私而冷漠的人,作者借此告诉人们,腐化堕落的城市生活是扭曲心灵、泯灭良知的源头。
C.文卡对母亲来信发生情感变化的原因,表面看是因为母亲的来信重复、单调、无趣,实际上是文卡对母亲缺乏理解和关爱。
D.小说中的文卡是个有些自私、怠惰、爱面子的人,虽然良知未泯但却不知感恩,不能顾及母亲在生活和情感上的需要。
E.这篇小说在语言运用方面很有特色,全篇基本上采用平实的叙述语言,但平实之中却蕴含着作者鲜明的感情倾向。
【小题2】作者在文中安排文卡路遇家乡熟人这一情节,其用意是什么?(6分)
【小题3】请简要赏析“当他展开信纸的时候,一张三卢布的纸币轻轻飘落在他的膝上……”这一结尾的精妙之处。(6分)
【小题4】关于小说的主人公,有人认为是“母亲”,也有人认为是儿子文卡,你的看法是什么?试结合文本加以探究。(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