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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20分)
佛手之香
肖复兴
那个星期天,我在潘家园旧货市场外面的街上,买了一个佛手。那时,这条街和市场里面一样的热闹,摆满了小摊,其中一个小摊卖的就是佛手。卖货的是个山东妇女,十几个大小不一、有青有黄的佛手,浑身疙疙瘩瘩的,躺在她脚前的一个竹篮里,百无聊赖的样子,像伸出来长短不一粗细不均的枝杈来勾引人们的注意。很多人不认识这玩意儿,路过这里都问问这是什么呀,这么难看?扭头就走了,没有人买。我买了一个黄中带绿的大佛手,她很高兴,便宜了我两块钱,说她是大老远从山东带来的,谁知道你们北京人不认!
这东西好长时间没有在北京卖了。记得上一次见到它,起码是四十多年前了。那时,我还在读中学,是春节前,在街上买回一个,个头儿没有这个大,但小巧玲珑,长得比这个秀气。那时,父母都还健在,把它放在柜子上,像供奉小小的一尊佛,满屋飘香。
我不知道佛手能不能称之为水果?它可以吃,记得那时我偷偷掐下它的一小角,皮的味道像橘子皮,肉没有橘子好吃,发酸发苦,很涩。那时,我查过词典,说它是枸橼的变种,初夏时开上白和紫两种颜色的小花,冬天结果,但果实变形,像是过于饱满炸开了,裂成如今这般模样。它的用途很多,可以入药,可以泡酒,也可以做成蜜饯。那时我买的那个佛手没有摆到过年,就被父亲泡酒了,母亲一再埋怨父亲,说是摆到过年,多喜兴呀。
以后,我在唐花坞和植物园里看到过佛手,但都是盆栽的,很袖珍,只是看花一样赏景的。插队北大荒时,每次回北京探亲结束都要去六必居买咸菜带走,好度过北大荒没有青菜的漫长冬春两季。在六必居我见过腌制的佛手,不过,已经切成片,变成了酱黄色,看不出一点儿佛指如仙的样子了。
我们中国人很会给水果起名字,我以为起得最好的便是佛手了,它不仅最象形,而且最具有超尘拔俗的境界。它伸出的杈杈,确实像佛手,只有佛的手指才会这样如兰花瓣宛转修长,曲折中有这样的韵致。这在敦煌壁画中看那些端坐于莲花座上和飞天于彩云间的各式佛的手指,确实和它几分相似。前不久看到了残疾人艺术团表演的千手观音,那伸展自如风姿绰约的金色手指,确实能够让人把它们和佛手联系一起。我买的这个佛手,回家后我细细数了数,一共二十四只手指。我不知道一般佛手长多少佛指,我猜想,二十四只,除了和千手观音比,它应该不算少了。
我把它放在卧室里,没有想到它会如此的香。特别是它身上的绿色完全变黄的时候,香味扑满了整个卧室,甚至长上了翅膀似的,飞出我的卧室,每当我从外面回来,刚刚打开房间的门,香味就像家里有宠物狗一样扑了过来,毛茸茸的感觉,萦绕在身旁。①我相信世界上所有的水果都没有它这种独特的香味。在水果里,只有菲律宾的菠萝才可以和它相比,但那种菠萝香味清新倒是清新,没有它的浓郁;有的水果,倒是很浓郁,比如榴莲,却有些浓郁得刺鼻。它的香味,真的是少一分则欠缺,多一分则过了界,拿捏得那样恰到好处,仿佛妙手天成,是上天的赐予,称它为佛手,确为得天独厚,别无二致,只有天国境界,才会有如此如梵乐清音一般的香味。西方是将亨德尔宗教色彩浓郁的清唱剧《弥赛亚》中那段清澈透明、高蹈如云的《哈利路亚》,视为天国的国歌的,我想我们东方可以把佛手之香,称之为天国之香的。这样说,也许并非没有道理,过去文字中常见珠玉成诗,兰露滋香,我想,香与花的供奉是佛教的一种虔诚的仪式,那种仪式中所供奉的香所散发的香味,大概就是这样的吧?金刚经里所说的处处花香散处的香味大概也就是这样的吧?
它的香味那样持久,也是我所料未及。一个多月过去了,房间里还是香飘不断,可以说没有一朵花的香味能够存留得如此长久,越是花香浓郁的花,凋零得越快,香味便也随之玉殒色残了。它却还像当初一样,依旧香如故。但看看它的皮,已经从青绿到鹅黄到柠檬黄到芥末黄到土黄,到如今黄中带黑的斑斑点点了,而且,它的皮已经发干发皱,萎缩了,像是瘦筋筋的,只剩下了皮包骨。想想刚买回它时那丰满妖娆的样子,现在让我感到的却也不是美人迟暮的感觉,而是和日子一起变老的沧桑。
它已经老了,却还是把香味散发给我,虽然没有最初那样浓郁了,依然那样的清新沁人。那一刻,我忽然觉得它老得像母亲。是的,我想起了母亲,四十多年前,我第一次见到佛手的时候,母亲还不老。
【小题1】文章题目是《佛手之香》,却从佛手的形、色、味写起,这样写好在哪里?(2分)
    
【小题2】结合文意理解加点词语,并简析不同的人面对佛手的不同情感。(4分)
①百无聊赖:     
②丰满妖娆:
【小题3】为什么把这种水果起名为佛手?请结合文章简述其理由。(4分)
    
【小题4】文中两句划线句子都是对“佛手之香”的描写,你更喜欢哪一句?请从表现写法与表达效果的角度阐明理由。(4分)

【小题5】文章结尾,作者由佛手想到母亲,涵义隽永,情味深长。结合全文,这样联想的依据是什么?(6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1:4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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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新诗中尺度的缺失
诗歌只有美才灵动,才有吸引力,才易打动人,才能诱发读者读诗的兴味,才能引领心灵进入哲理的思考中。美之于诗好比花朵之于果实,我们最终想要得到的当然是果实,但在得到果实之前,首先要能为花色所打动、所吸引。美可以有优美、壮美,也可以有哲思之美、幽邃之美;可以有繁复之美,也可以有简略之美。总之,一首诗要使人读后如饮甘醴,如沐春风,欣然而快意,或于沉思之间豁然有所得。而当今诗坛有一些人以审丑为乐趣,以玩弄低级趣味为能事,类似戏剧舞台上的一些小丑、猫狗之流,写一些恶俗的文字,招摇于世。这种人不但毁灭了自己,也堵住了人们朝向诗歌之路。所以,当下诗坛,去除丑化、鄙化、俗化、矮化的痞子诗歌是一件势所必然的事情。
无论是写诗自娱,还是希望能于他人有所启示,一首诗都要有一定的精神含量,要能经得起时间(历史)的拷问。你对自己的心灵有足够的把握吗?我要问一问每一个写诗者。你是否做到了在世俗面前不低头,在困厄之中不动摇,在世界面前不自卑,在自我之中不迷失?在这个方面,我对中国的诗人还不能很乐观,甚至说还颇有些忧虑。长时期以来,中国人理性的不足,教育与生活中对人的主体性有意无意的漠视,都导致人性脆弱易折。正如诗人们所说,人是水边的一根芦苇。而我的期望不是这样的。我希望每一位写诗者在心灵上是强大的、明晰的,任何苦难挫折也摧不垮他心中的高峰。这种力量的强大体现在诗歌中则表现为对世界的洞悉。世界在他眼中是澄澈的、清晰的、有条理的,他因而能洞察宇宙中一切事理而能把握住自己,进而把握住诗歌。而中国的诗人们,更多的是缺乏对自己个体在世界宇宙中的定位。
诗歌是语言的艺术,这一点是每一位写诗者都要明确的。而诗艺还不是凝固不变的,它在诗歌本身的进程中和社会生活的进程中更新发展着。诗歌的价值本身在于不断带给人们新的阅读方式和新的美感体验,而不是对过去经验的反复重临。所以创新性或创生性成为诗人的不二追求。这既需要对过去诗艺的反复观摩与演练,同时又要有自我意识的跟进。这就要求诗人在诗歌创作中时刻是一个高度自觉而清晰的人。但在中国浩荡的诗歌作者队伍中,能保持诗艺上自觉且清晰的人,恐怕是凤毛麟角。而绝大多数诗人都是诗歌的追随者、模仿者,在他们的书写中,诗艺的尺度严重缺失,从而导致一种怪象:几乎每一位中国诗人都是某位外国大师的影子,在外国大师的裘腋下窃窃私语。从这个角度来说,托马斯•特兰斯特勒默(瑞典诗人,2011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对中国诗界来说,既是一种鼓舞,又是一种压抑。而我觉得,中国的诗人们应解开诺贝尔奖情结,做一个安静的诗人,去安静地写诗,解决好自己的事情,这就是最好的。我们的书写是为历史而存在的,为民族的心灵而存在的,而不是为诺贝尔文学奖而存在的。
(选自《北京文学》2012年第12期,有删改)
【小题1】诗歌内容的理解,下列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A.诗歌作品要有一定的精神内涵,这往往要求创作者在世俗面前不低头,在困厄之中不动摇,在自我之中不迷失。
B.诗歌创作要体现美,要能打动人,只有体现优美和壮美,才能诱发读者读诗的兴味,引起读者的共鸣。
C.诗人的不二追求就是诗歌的创新性或创生性,而诗歌又是语言的艺术,因此,革新自己的语言也就等于创新了诗歌的内涵。
D.要想使自己创作的诗歌不断带给人们新的阅读方式和新的美感体验,诗人就要抛弃反复观摩与反复重临。
【小题2】今诗坛的弊病的认识,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由于教育与生活的影响,当今某些诗人自身的人性脆弱易折,这也使得这些诗人自身缺乏对自己个体在世界宇宙中的定位。
B.当今诗坛上那种丑化、鄙化、俗化、矮化的痞子诗歌主要体现了某些以玩弄低级趣味为能事之人的审美观的扭曲。
C.一些诗人背离了为历史而存在、为民族的心灵而存在的诗歌创作原则,根本原因是他们习惯了在外国大师的裘腋下窃窃私语。
D.在中国浩荡的诗歌作者队伍中,在诗歌创作中能时刻保持高度自觉而清晰的人真可谓凤毛麟角,绝大多数诗人是诗歌的追随者、模仿者。
【小题3】理解和分析,符合原文内容的一项是
A.作者认为“人是水边的一根芦苇”的说法是不正确的,作者希望诗人们在心灵上是强大的,并在诗歌中体现出来。
B.只要能走出外国大师的影子,并且在对过去诗艺进行反复观摩与演练的基础上,又有自我意识的跟进,就一定能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C.在作者看来,诗歌创作主要离不开以下三个尺度:一是诗歌美的尺度,二是精神与心灵的尺度,三是模仿的尺度。
D.作者对中国诗歌乐观不起来的原因很多,既有诗歌创作者自身对责任的认识以及自身审美素质方面的问题,又有诗艺方面的问题。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试题。
下笔不觉师造化
黄宾虹一生绘画艺术的大进展,多发生在他隐居的时期。这并不是纯粹的巧合,无需应酬杂务的宁静生活可以让他深思内省,促使画作和自然风景、隐居生活进一步契合。池阳湖画风之变是一次突变,源自他对江湖水光天色的写生,也来自他蓄积已久的思考,还来自苦涩现实对他心灵的影响。其弟子王伯敏多年后还难忘他老师的教诲:“读书的人,要甘于寂寞。寂寞能安定,定则心静,静则心清,清则心明,明则明白一切事理。作画,墨是黑的,只要眼明心清,便能悟出知白守黑的道理,画便猛进。”
1929年的一件盛事是教育部在上海举办的第一届全国美术展览,南北国画家都参加。此时在上海美专任教的黄宾虹参加了展出工作,并发表了评介文章《美展国画谈》。文章提倡士大夫的逸品画格,以为不必求悦于人,人不知而不愠,才是真画者;还以为当时沪上流行的一种是细谨、工于涂泽的媚人习气,另一种是自矜才气、沦于放诞的欺人画风,以浮滑为潇洒、以轻软为秀润,真画者反不合时宜。他希望画者能坚持避俗趋雅的操守,力求华滋浑厚的画风,不要因一时俗世弃取而改变。
黄宾虹一向以为书画同源,所以称作画为“写画”。他以为上古时代书画不分,如伏羲画八卦,仓颉造字的一种主要方式就是象形,中国最早的文字中已有横线、纵线、弧线等线条形式;汉以后虽分书画,但仍是道归于一,三代以上笔法可从甲骨、古玉、铜器中求之。他在1929年编辑的《宾虹草堂古印谱》里曾谈到古印上的籀篆文字:点画的肥瘦方圆奇正各不同,有助于绘画笔法;而结构的疏密、参差离合、抑扬顿挫、回环往复,更可见章法布置之妙。所以,他作画时要置备金石拓本在案头。他由古玺印这种上古金石实物、临近原始的艺术形式中悟出笔法要旨,认识到书法、文字、金石、绘画都是同一,即于自然山水,从而找到回归造化之路。
黄宾虹常提到古代书法家从观察自然中有所领悟,如在雨后看车行泥沼,车轮在泥中转动犹如笔被纸墨所滞却仍圆转,不疾不徐、不粘不脱,由此笔法大进。他也常以自然山水之理来诠释自己的笔法,如“平”就是如风吹水动、一波三折;“圆”如行云流水、宛转自如,而石有棱角、树有桠杈,则是圆中有方;“变”则如石有阴阳向背、树有交互参差,山有起伏显晦、水有缓急动静。1922年他在给友人陈柱尊的信里说到,自己是以山水作字,而以字来作画。可见,他已将山水自然之理、《说文》六书之法、书法、画法相互打通。
现代画家以画为道抑或以画为艺,这种人生态度和价值取向上的对比,在黄宾虹和张大千身上表现得最为明显。张大千一生充满传奇色彩,黄宾虹一生平静淡泊。张大千1925年在上海举办第一次个人画展,26岁就扬名南北,后又去北平办画展,被称为“南张北溥”,可谓名满天下;而黄宾虹虽较早就有“南黄北齐”之称,但他直至1943年才在上海举办第一次个人画展,这时他已经80岁了。
黄宾虹自来沪上就以鉴赏、鉴别真伪著称;而张大千仿作的石涛画,甚至瞒过了当时的大行家罗振玉、黄宾虹及其老师曾髯,可谓出神入化。还有对画与钱的关系,黄宾虹一生力避卖画,多以画赠友人知己。虽有润笔,与他的名气相比也很低,他一直严守传统士大夫不言阿堵的精神,过着清寂的学人生活;而张大千却有着对金钱的开通看法和潇洒追求,有过极高的润格,也卖商品画,出手阔绰。不同的人生态度最终体现在他们的画中,黄宾虹的画是典型的恪守传统的雅正的士夫画,张大千的画则有趋向民间、时尚的意趣。两人都是一代宗师,只是在境界上和被认可的领域不同而已。(摘编自吴晶《画之大者——黄宾虹传》)
【小题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
A.针对当时沪上流行的细谨、涂泽的媚人习气和自矜才气、沦于放诞的欺人画风,黄宾虹推崇细腻、轻软的逸品画格,倡导做“真画者”。
B.由于我国书法、文字、金石、绘画同源异流,道归于一,要研究中国书法、绘画的笔法意蕴,就只能从上古时期的甲骨、古玉、铜器人手。
C.书画家常能从观察自然中领悟到艺术的真谛,如由雨后看车行泥沼悟得笔法的疾徐粘脱,由石的阴阻向背、树的交互参差悟出笔法的变化。
D.张大千有着深厚的艺术修养,模仿的水平也极为高超,以至于他仿作的石涛画,甚至瞒过了当时的书画大行家罗振玉等人。
E.本文通过记述黄宾虹博采众长、学习绘画的艰苦历程,描写了他在中国绘画艺术上的理论创见与突出成就,为我们展示了一位艺术家的感人形象。
【小题2】黄宾虹一生绘画艺术的大进展,多发生在他的隐居时期。这是什么原因?请简要分析。
【小题3】黄宾虹作画时为什么要把金石拓本摆在案头?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面小题。
瓦尔特·施那夫斯奇遇记
(法)莫泊桑
自从随军入侵法国以来,瓦尔特·施那夫斯觉得自己处处背时不顺。他身体肥胖,走起路来很费劲,老是喘气,他那双又肥又厚的平脚板,痛得他苦不堪言。
每当夜幕降临,他裹着大衣躺在地上睡觉,这时,他总要久久地思念着留在家乡的妻子儿女。碰到好吃的东西,他总是细嚼慢咽,仔细品尝。他常这样想,人一死,世上一切良辰美景、欢快幸福岂不立即就化为乌有。
他所属的那个兵团向诺曼底进发。有一天,他奉命跟一支小分队外出侦察。田野里一切似乎都毫无动静,这些普鲁士人放心大胆走进一个沟壑纵横的小山谷。突然,枪声大作,猛烈的火力阻挡了他们的去路,他们队伍中立即有二十来人被撂倒。一支游击队从一个巴掌大的小林子里直扑而来。
瓦尔特·施那夫斯起初愣在那里没动,他一时不知所措,竟忘了赶快逃命。随后他才拔腿就逃,但立即又意识到自己慢得像一只乌龟。这时,他看见,在他前方六步开外有一道宽宽的地沟,上面长满荆棘并有枝叶掩盖,他猛然双脚一并,纵身往沟里一跳,正如从桥上往河里一跳那样。
他像一枝箭,穿过一层厚厚的藤叶与尖利的荆棘,沉沉地跌坐在一堆石子上,脸与双手都被荆棘划破了。靠头顶上缠绕的藤枝当掩护,他尽可能地快爬,想离开战场远一些。
有一段时间,枪声、叫喊声与呻吟声仍清晰可闻。后来,一切归于平静,寂寥无声。
这个普鲁士大兵开始盘算起来:我该怎么办呢?如果回部队的话,那又要去过开战以来那种苦不堪言的生活,每天忧心忡忡,惊恐不安,疲劳难耐!
可是,到底怎么办呢?总不能老待在这条沟里,一直到战争结束。一个人每天都需要吃东西呀!
他突发奇想:“如果我当上俘虏就好了。”此一奇想既出,他的心就兴奋地跳动起来。关在看管严密的牢狱里,有吃有住,枪弹打不着,刺刀碰不上,什么都不用害怕了。
夜幕突然降临,一片晦暗,万籁无声。他待在那里一动也不动。夜色中只要有一点轻微的陌生的声响,他都要吓得打哆嗦。正好有只兔子屁股擦到窝边发出了响声,险些吓得瓦尔特·施那夫斯拔腿就逃。猫头鹰的叫声,更是把他的心撕碎了,使他感到一阵阵突如其来的恐惧。
这时,瓦尔特·施那夫斯突然发现自己已经饥肠辘辘,寒冷难熬。接着迷迷糊糊,噩梦不断。
晨光又重新照临他头上。他又开始进行守望。
一直又到了夜幕降临大地的时候,他不失时机悄悄地爬出地沟,猫着腰,胆战心惊地朝远处的城堡走去。
城堡底层的窗户都透出灯光,其中有一扇窗还大大地敞开着;一阵浓浓的烧肉香从里面冲出来,钻进了他的五脏六腑,使得他呼吸急促,勇气骤增。
于是,他不假思索,戴着尖顶盔就冒冒失失出现在那个窗口。
屋里有八个仆人,正围着一张大桌子吃晚饭。突然,有个女仆吓得张大了嘴,两眼直瞪,一动不动,手里的杯子砰然掉在地上。其余的人,都跟着她的目光看过去!
他们瞧见了敌人!老天爷啊!普鲁士大兵攻进城堡了!
开始,就这么一声惊呼,由八个不同的嗓音同时发出的惊呼,骇得人心惊胆战,毛骨悚然;紧接着,在场的人争先恐后站起来,一阵混乱。转眼间,人就跑空了,只剩下那张堆满了食物的桌子。瓦尔特·施那夫斯则对眼前的这一幕感到莫名其妙。
他迟疑了一会儿,就爬过窗台,朝那一桌食物走去。
这是黎明前寒冷的时刻。矮树丛中,有许多人影在悄无声息地偷偷移动,黑暗里,不时有一两把铜铁利器的尖梢,被缕缕月光照得闪闪发亮。
突然,一群武装到头发的士兵迅速抢占了整幢房子。瓦尔特·施那夫斯正在那里呼呼大睡。五十枝上膛待发的枪一齐对准了他的胸,接着,把他从头到脚捆个结结实实。一位军服上镶着金线的胖军官,大喝一声:“你被俘虏了!投降吧!”
瓦尔特·施那夫斯脸上露出了微笑,他,现在的确是面带微笑,因为他确认自己终于当上了俘虏!
(选自《莫泊桑作品选》,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和写法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A.《瓦尔特·施那夫斯奇遇记》是一篇以一名普鲁士士兵为主人公的短篇小说。作者以普鲁士侵略法国为创作背景。
B.作者从普遍人性的角度去塑造人物,使施那夫斯的形象真实鲜明。
C.小说通过施那夫斯的奇遇故事,表现了他贪恋安逸,胸无大志的性格品质,作者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D.作品表达了作为侵略者的普鲁士士兵对战争也很厌恶的主题。发动战争只是统治者的政治手段,人民爱好的是和平。
E. 小说结尾施那夫斯面带微笑,但内心却十分忧伤后悔,他只是不想让法国军看出。
【小题2】小说取名为“瓦尔特·施那夫斯奇遇记”,请你简述作品中瓦尔特·施那夫斯经历了怎样的奇遇。
【小题3】这篇小说的人物描写和景物描写都很精妙,请各举一例说明这些描写的内容和作用。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按要求完成后面题。
【材料一】
中药命名的文化意蕴
“厚朴”是一味中药。中医药书称其因“本质朴而皮厚”得名。但这看似简单的药名却实在不简单。厚,是淳厚的厚;朴,是质朴的朴。淳厚与质朴是中国人一向赞美的品德,巧妙地落在了一味药草上。在数千种中草药中,有很多这样粗看自然质朴,细品却韵味十足的药名。
“百合”的意趣
医圣张仲景的经典著作《金匮要略》中记录了这样一种病:患病者精神、饮食、行动皆异于常人,沉默少言,欲睡难眠,不思饮食,此为“百合病”。中医认为这个病多由心神失养,或情致不调等引起。治疗这个病常用“百合”为主药,以百合地黄汤为主方,在此基础上再根据病情及时调整。那么,“百合”究竟是什么样子呢?
说来没什么稀奇,罗大佑歌中的“野百合”和近年被阿宝唱响的“山丹丹”就是这味百合良药。娇艳的百合花在山野蓬中亭亭玉立,其生于地下的鳞茎由近百块鳞瓣抱合而成,古人将其视为“百年好合”的吉兆,花也因此得名。不过,治疗百合病的不是美丽的花朵,而是那抱合的鳞茎。百合具有滋阴润肺、镇静安神之功效,在中医看来,精神、情绪上的问题,就要用“百合”去治。因此,就有了百合病是“因以百合为主药才得名”的说法,百合也有了“因治百合病才叫百合”的另一种得名原因。
中草药中,像百合一样拥有美妙、独特的名字的还有很多。比如《神农本草经》一书中将一种主治时疾寒热、内补不足的“玉竹”列为上品,但此草并非竹类,它还有个名字叫“葳蕤”,有华美之意。不过,“玉竹”之名更雅。李时珍说“其叶光莹像竹,其根长而多节”,故名玉竹。
药名的诗情
比起西药以化学分析为起点命名的科学和理性,中药本草的命名则大都感性。有的药名本身就极富诗意,成为可以寄情思的对象。我国古代以中药名连缀拟就的对联、诗歌多不胜数,历史上很多文学大师都精通医药知识。吴承恩在《西游记》第三十六回中,就从数千味中药的药名中选出九味创作了一首唐三藏抒发情怀的诗。诗曰:
自从益智登山盟,王不留行送出城。
路上相逢三棱子,途中催趱马兜铃。
寻坡转涧求荆芥,迈岭登山拜茯苓。
防己一身如竹沥,茴香何日拜朝廷?
这首诗选用了益智、王不留行、三棱子、马兜铃、荆芥、茯苓、防己、竹沥、茴香九味中药。虽然药的功能与诗的内容无关,但这些药名却巧妙地紧扣小说的情节,与全诗内容然一体,令人拍案叫绝。
本草的哲学
从药的得名看,本草从天地间带来的自然之美,也是中国人    天地自然的结果,本草的名称因此拥有了韵味悠长的人文之美,甚至某种意义上的情意和    。但是本草的价值不只在于“美”,更在于“理”,这在药名中亦有体现。
中医常以“本草”来统称中药。通常的理解是因为草本药物占了中药的绝大多数,而明朝的文人谢肇制却认为是因为“神农尝百草以治病”。“本草”的名称含有“以草为本”之意。    是指草药的数量大,    是指中药采制以及行医疗病的整个过程都贴近自然、取法自然。中药“五味子”的名称,就体现了中医学的哲学思想。
五味子是一种木兰科植物的果实,古医书记载,其“皮肉甘酸,核中辛苦,都有咸味”,故有“五味子”之名。可别小看这“五味”,中药学将药物分为辛、甘、酸、苦、咸五味,味不同,则作用不同。辛味能发散,酸味能收敛,甘味能和缓滋补,苦味能泻火清热,咸味能软坚润下。《黄帝内经》中将五味与五脏相联,并与五行相类:辛入肺,类金;酸入肝,类木;苦入心,类火;咸入肾,类水;甘入脾,类土。中医讲求慎察五脏的变化,了解其顺逆情况,处理好阴阳、表里的对应和联系。五味子这种五味俱全、五行相生的果实,正好能对人体五脏发挥平衡作用,所以早在两千多年前,就被王公贵族和中药名师普遍采用,当作强身妙药,在《神农本草经》中被列为上品。
中国人不但将目光放之四野,将生长于自然的药草用于人的药补食疗,同时也将人的身体看作一个自然之体,是肝(木)、心(火)、脾(土)、肺(金)、肾(水)相生相制的和谐整体,是天地之气蓄之、养之的自然机体。人的生命健康与自然草木的茁壮生灵相呼应,人与自然中的生命息息相通,顺应自然法则而得养生大道。这就是以五味调五脏、以本草调人身、以人之小宇宙适应自然之大宇宙的道理。
(取材于《中华遗产》)
【小题1】文中加点字的字音和字形,不正确的一项是(2分)
A.蓬(hāo)B.葳蕤(wēiruí)C.寄D.然一体
【小题2】下面说法不属于“百合”一名的意趣的一项是(3分)
A.百合花朵娇艳,亭亭玉立,被文艺作品歌咏。
B.百合生于地下的鳞茎由近百块鳞瓣抱合而成。
C.“百合”喻指“百年好合”,被古人视为吉兆。
D.百合有镇静安神的功效,能治情致不调之病。
【小题3】下面是唐三藏抒怀诗中提到的四味草药,请你从中任选一种,简述《西游记》中与药名相关的内容。(可参考例句)(2分)
三棱子 马兜铃 竹沥 茴香
例:王不留行——指的是唐太宗亲自为御弟三藏饯行,并与众官送出长安城外
阅读“本草的哲学”部分,完成后面题。
【小题4】填入文中横线处的词语,最恰当的一组是(3分)
A.参悟灵动不仅更B.参悟灵性不仅更
C.参看灵动不而D.参看灵性不而
【小题5】分析“五味子”这一药名怎样体现了中医学的哲思。(4分)
根据下面题目要求,阅读“材料二”,完成后面题。
【小题6】在②—⑤段的横线处填入适当语句,使上下文语意连贯。(4分)
【小题7】填入文中“□□”处的词语,最恰当的一项是(2分)
A诚恳 B.招待 C.样式 D.轻缓
【小题8】听了大臣的话,谢安为什么会感到惭愧?用自己的话回答。(3分)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
生命是优美的圆
吴霜
从此后,每年的春天对我来说都非同一般,因为那和我挚爱的父亲母亲的完美生命相关。
春天又降临了,是一场湿漉漉的雨滴带来了春天的气息。春天是一个令人鼓舞的季节,象征了年轻、向上,象征生命的更新换代。这或许就是父亲母亲选择初春时节离去的原因。
六年前,母亲在四月的时候飞向天堂。五年后同一时节,父亲也追随母亲而去。在他们离开这世界之前,作为女儿,我一直厮守在他们身边。无论父亲抑或母亲,他们的脸上始终充溢着一种微笑,眼神里始终有的是对生活的感激。
父母亲一直都是热爱生活的人,这种热爱充溢着不离不弃、生死相依的壮丽色彩。母亲新凤霞临终时七十二岁,肤色白皙、声调柔美,在她做客的常州宾馆里为热爱她的观众作画,她画了那么多大幅整张的寿桃、牡丹,人家满意,她也欣然。即便是后来患有老年痴呆的父亲,尽管失语,却一直目光炯炯,见到每个来看望他的人,都高兴地点头、拱手致意。父亲吴祖光八十六岁告别生命,去世前几天我为他做寿,推着轮椅走在石子路上,我看见他面色红润,指着一个从身边跑过去的孩子,不断地笑着向我示意,他是在说:看,这孩子跑得多好,玩得多好!在寿宴上,除了父亲,满桌都是晚辈,大家欢笑着向他贺寿。父亲手举一杯红酒,开心地笑,然后一点点地抿,那是一瓶十年以上的干红,遵从医嘱,父亲晚年常喝的一种酒。
过去,我从来不懂,有一天,生活会给你带来如此的缺失感,每天生活在身边的父母亲会突然间就永远地不见了,一种你生活在其中的熟悉了几十年的氛围刹那间消失了,无影无踪,再也不能复还。
生老病死,人之常情。只是,我们这个充满记忆的生命种群,在一个生命结束的时候,经常不愿接受现实而已。
然而,这却给我的感官带来了一种奇妙的现象,那就是活动的物体离开以后从静止的存在中上升出来的一种美感。因此母亲用过的拐杖,父亲常坐过的书桌,母亲的大批手稿,父亲和母亲合作的书画作品,甚至父亲从楼下那个叫“明珠”的小商场里买来的小扫把和小簸箕都奇迹般地生出一种静止的美。这些物件使我的头脑前所未有的活跃,往事清晰如洗,活灵活现。无形的生命游移在静止的物体之间,只能感悟却不可触摸。我心里纳闷,怎么会有这种现象?这种现象又怎么会这样美?
父母亲离开的时候,春风吹散了浮土,天空展现出清丽的深蓝色,树枝的顶端泛起青绿,干了一冬的土地变得潮湿……沉睡的世界开始复苏,到处充满一种勃勃的朝气。
因此,父亲和母亲的离去没有让人感到撕心裂肺的悲伤。生命的完美是这样被凸显出来的,生时给人带来美感,死时还是如此。就像一幅美仑美奂的图画,浓墨淡彩,从始至终,每个线条都玲珑,每抹颜色都精致。
死亡怎么会有这样的作用?美丽得震颤了人的心灵。
美丽发生在父母亲死亡来临以后。用什么样的语言、什么样的词汇来描述这种感觉,一直是我在梦中都试图解答的题目。
生命应该用一个优美的圆来表示,起点和终点在最后关头完美相接,生命的图画才完整。你知道,一个人是无法设计自己的死亡的。即便可以,也只能在宗教故事中,在小说电影中体现。可是这一次,是我在现实生活中亲身感受到的,虽然无可解释却无法拒绝。
所以说,完美的生命包括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那就是——死亡。从此后,每年的春天对我来说都非同一般,因为那和我挚爱的父亲母亲的完美生命相关。于是,春天又一次地变成了怀念。没有忧伤,只有无比的依恋。
【小题1】作者抓住了哪几个细节来刻画父亲对生活的热爱?请分点概述。(4分)
【小题2】结合全文,简要分析作者为什么在开头两个自然段里紧扣“春天”来写?(5分)
【小题3】面对父母亲的离去,作者为什么说“生命是优美的圆”?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