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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20分)
佛手之香
肖复兴
那个星期天,我在潘家园旧货市场外面的街上,买了一个佛手。那时,这条街和市场里面一样的热闹,摆满了小摊,其中一个小摊卖的就是佛手。卖货的是个山东妇女,十几个大小不一、有青有黄的佛手,浑身疙疙瘩瘩的,躺在她脚前的一个竹篮里,百无聊赖的样子,像伸出来长短不一粗细不均的枝杈来勾引人们的注意。很多人不认识这玩意儿,路过这里都问问这是什么呀,这么难看?扭头就走了,没有人买。我买了一个黄中带绿的大佛手,她很高兴,便宜了我两块钱,说她是大老远从山东带来的,谁知道你们北京人不认!
这东西好长时间没有在北京卖了。记得上一次见到它,起码是四十多年前了。那时,我还在读中学,是春节前,在街上买回一个,个头儿没有这个大,但小巧玲珑,长得比这个秀气。那时,父母都还健在,把它放在柜子上,像供奉小小的一尊佛,满屋飘香。
我不知道佛手能不能称之为水果?它可以吃,记得那时我偷偷掐下它的一小角,皮的味道像橘子皮,肉没有橘子好吃,发酸发苦,很涩。那时,我查过词典,说它是枸橼的变种,初夏时开上白和紫两种颜色的小花,冬天结果,但果实变形,像是过于饱满炸开了,裂成如今这般模样。它的用途很多,可以入药,可以泡酒,也可以做成蜜饯。那时我买的那个佛手没有摆到过年,就被父亲泡酒了,母亲一再埋怨父亲,说是摆到过年,多喜兴呀。
以后,我在唐花坞和植物园里看到过佛手,但都是盆栽的,很袖珍,只是看花一样赏景的。插队北大荒时,每次回北京探亲结束都要去六必居买咸菜带走,好度过北大荒没有青菜的漫长冬春两季。在六必居我见过腌制的佛手,不过,已经切成片,变成了酱黄色,看不出一点儿佛指如仙的样子了。
我们中国人很会给水果起名字,我以为起得最好的便是佛手了,它不仅最象形,而且最具有超尘拔俗的境界。它伸出的杈杈,确实像佛手,只有佛的手指才会这样如兰花瓣宛转修长,曲折中有这样的韵致。这在敦煌壁画中看那些端坐于莲花座上和飞天于彩云间的各式佛的手指,确实和它几分相似。前不久看到了残疾人艺术团表演的千手观音,那伸展自如风姿绰约的金色手指,确实能够让人把它们和佛手联系一起。我买的这个佛手,回家后我细细数了数,一共二十四只手指。我不知道一般佛手长多少佛指,我猜想,二十四只,除了和千手观音比,它应该不算少了。
我把它放在卧室里,没有想到它会如此的香。特别是它身上的绿色完全变黄的时候,香味扑满了整个卧室,甚至长上了翅膀似的,飞出我的卧室,每当我从外面回来,刚刚打开房间的门,香味就像家里有宠物狗一样扑了过来,毛茸茸的感觉,萦绕在身旁。①我相信世界上所有的水果都没有它这种独特的香味。在水果里,只有菲律宾的菠萝才可以和它相比,但那种菠萝香味清新倒是清新,没有它的浓郁;有的水果,倒是很浓郁,比如榴莲,却有些浓郁得刺鼻。它的香味,真的是少一分则欠缺,多一分则过了界,拿捏得那样恰到好处,仿佛妙手天成,是上天的赐予,称它为佛手,确为得天独厚,别无二致,只有天国境界,才会有如此如梵乐清音一般的香味。西方是将亨德尔宗教色彩浓郁的清唱剧《弥赛亚》中那段清澈透明、高蹈如云的《哈利路亚》,视为天国的国歌的,我想我们东方可以把佛手之香,称之为天国之香的。这样说,也许并非没有道理,过去文字中常见珠玉成诗,兰露滋香,我想,香与花的供奉是佛教的一种虔诚的仪式,那种仪式中所供奉的香所散发的香味,大概就是这样的吧?金刚经里所说的处处花香散处的香味大概也就是这样的吧?
它的香味那样持久,也是我所料未及。一个多月过去了,房间里还是香飘不断,可以说没有一朵花的香味能够存留得如此长久,越是花香浓郁的花,凋零得越快,香味便也随之玉殒色残了。它却还像当初一样,依旧香如故。但看看它的皮,已经从青绿到鹅黄到柠檬黄到芥末黄到土黄,到如今黄中带黑的斑斑点点了,而且,它的皮已经发干发皱,萎缩了,像是瘦筋筋的,只剩下了皮包骨。想想刚买回它时那丰满妖娆的样子,现在让我感到的却也不是美人迟暮的感觉,而是和日子一起变老的沧桑。
它已经老了,却还是把香味散发给我,虽然没有最初那样浓郁了,依然那样的清新沁人。那一刻,我忽然觉得它老得像母亲。是的,我想起了母亲,四十多年前,我第一次见到佛手的时候,母亲还不老。
【小题1】文章题目是《佛手之香》,却从佛手的形、色、味写起,这样写好在哪里?(2分)
    
【小题2】结合文意理解加点词语,并简析不同的人面对佛手的不同情感。(4分)
①百无聊赖:     
②丰满妖娆:
【小题3】为什么把这种水果起名为佛手?请结合文章简述其理由。(4分)
    
【小题4】文中两句划线句子都是对“佛手之香”的描写,你更喜欢哪一句?请从表现写法与表达效果的角度阐明理由。(4分)

【小题5】文章结尾,作者由佛手想到母亲,涵义隽永,情味深长。结合全文,这样联想的依据是什么?(6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1:4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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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著名作家安东尼·特罗洛普做过一项实验,他匿名发表了两部小说以测试声誉的魔力。在这两部小说中他故意采用了不同以往的写作风格,以便读者不会把他的名字(即声誉)与那作品联系起来。经此试验,他发现,在艺术界中声誉的威力已发展到了惊人的程度:“我不可能立刻诱导读者阅读我写的小说,除非我给出它时标上我的名字。”可以看出,声誉与现代语境下的艺术界——即一种充分体制化的艺术界密切相关。
从这个角度来说,那种所谓流传千古的声誉便只是传统美学的一个集体幻象。它其实是随着现代艺术体系的建立而诞生的特定现象。声誉现象随着文艺复兴时期的桂冠诗人、传记文体等文化现象的出现而形成,并具有其历史性和文化特殊性。在声誉的建立中,艺术家扮演了一个极为关键的角色。在现代艺术界体制建立之初,他们凭借优异的能力创造出作品,并赢得了公众对他及其作品更多的关注。
然而,如果把声誉现象放置在艺术界框架中加以讨论,那么,声誉的获得在很大程度上其实是艺术界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格拉迪斯·恩格尔·兰以19世纪末到20世纪中的英美蚀刻画家为分析对象,讨论了声誉是如何确立、维系、甚至失去的。他指出,不仅声誉的确立是诸如艺术机构、专家协会等彼此合作的产物,而且声誉的维系也依赖于各种外在于艺术家的力量。艺术家的声誉是否持久,甚至在其去世之后依然能得到流传,这依赖于一系列的对其作品创作及流通记录的保存与收集,这样后世之人才能方便地辨识出其作品。
与声誉相比,“信仰”似乎是艺术界中一个更为玄妙的存在。它更为抽象,更受到人群的信任。然而,所谓信仰又与声誉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因为信仰总是以各种形式的声誉来实现它最初的资本积累。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资本,声誉总是有效地进入艺术界文化资本的再生产过程,并且为信仰的生产提供了一种持续而又易于接受的形式,尤其在为信仰构建一种非反思性集体凝聚力方面,声誉可谓功不可没。在《凡·高的影响》一文中,作者纳塔利·海涅克给出了一个有趣的陈述,形象地向我们展示了声誉向信仰转化的那一过程。凡·高是如何成为一个圣者的?这要六个步骤才会发生:他的作品变得不可思议,他的生活成为一则传奇,他的命运成为一出绯闻,他的绘画被拿出来销售和展览,他所曾踏足的地方成为遗迹,而他所触摸过的物品皆为纪念物。
从这个角度看来,文学场或是艺术场存在着一处独特的机制,即信仰。我们所认为的艺术品的某种意义和价值,我们将艺术品视为“艺术品”的眼光,都是基于我们对某种艺术观念的信仰。艺术场中所有的一切几乎都与“信仰”有关,这既包括了我们对艺术品以及审美经验的种种看法,对天才艺术家权威的毋庸置疑的信任,对艺术场所遵循的“为艺术而艺术”原则的信仰;也包括了对艺术商人、艺术评论家等人有能力发现天才、鉴定艺术品价值的信任;包括了对艺术场中各种认可机构的信任等等。信仰并非单纯针对某些“艺术界名人”或是某些组织,而是存在于整个艺术场体制中。
(选自殷曼楟《论现代艺术体系下的声誉与信仰》,有删改)
【小题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作家的作品是否能够迅速地被读者阅读,受到了作家名字(即声誉)的影响,这一点在作家安东尼•特罗洛普的实验中可以看出。
B.声誉现象是随现代艺术体系的建立而诞生的,文艺复兴时期的桂冠诗人、传记文体等文化现象的出现最终导致了声誉现象的形成。
C.在声誉建立的过程中,艺术家凭借其优异的能力创造出优秀的作品,并赢得了公众更多的关注,这成为了艺术家获得声誉的前提。
D.在现代语境下的艺术界中,声誉的确立和维系,其实是多方面力量共同作用的结果,如对作家作品创作及流通记录的保存与收集。
【小题2】(小题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信仰与声誉有着密切的联系,因为信仰需要不断积累各种形式的声誉才能形成。
B.与声誉相比,信仰更抽象,也具有一种更强的集体凝聚力,是一种更玄妙的存在。
C.声誉是一种特殊的文化资本,而信仰不是,信仰只是艺术场的一处独特的机制。
D.声誉可以向信仰转化,可以为信仰的生产提供了一种持续而又易于接受的形式。
【小题3】(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声誉和信仰与现代语境下的艺术界密切相关,这体现了充分体制化的艺术界不仅重视艺术家的作用,还更重视艺术家之外的各种因素。
B.艺术家拥有了声誉,再通过艺术界文化资本的再生产过程,就可能让自己的作品变得不可思议,甚至让自己触摸过的物品成为纪念物。
C.人们往往会更信任对某种艺术观念的信仰,人们也都会把这种信仰作为评判艺术品是否是艺术品,是否具有某种意义和价值的基础。
D.在现代语境下的艺术界中,几乎所有一切都与信仰有关,信仰并非单纯针对某些名人或是某些组织,而是存在于整个艺术场体制中。

同类题2

(一) 阅读下列文字,回答下列小题

想北平(节选)

好学的、爱古物的人们自然喜欢北平,因为这里书多古物多。我不好学,也没钱买古物,但我却喜爱北平的花多菜多果子多。花草是种费钱的玩艺,可是北平的“草花儿”很便宜,而且家家有院子,可以花不多的钱而种一院子花。墙上的牵牛,墙根的靠山竹与草茉莉,多么省钱省事而且会招来翩翩的蝴蝶呀!至于青菜,白菜,扁豆,毛豆角,黄瓜,菠菜等等,大多数是直接由城外担来而送到家门口的。雨后,韭菜叶上还往往带着雨时溅起的泥点。青菜摊上的红红绿绿几乎有诗一般的美丽。果子有不少是由西山与北山来的,西山的沙果,海棠,北山的黑枣,柿子,进了城还带着一层白霜儿,美国包着纸的橘子遇到北平带霜儿的玉李,还不愧杀!

是的,北平是个都城,而能有好多自己产生的花,菜,水果,这就使人更接近了自然。从它里面说,没有象伦敦的那些成天冒烟的工厂;从外面说,它紧连着园林,菜圃与农村。采菊东篱下,在这里,确是可以悠然见南山的。像我这样一个贫寒的人,或者只有在北平能享受一点清福吧。

好,不再说了吧,要落泪了。真想念北平呀!

【小题1】“花草是种费钱的玩艺,可是北平的‘草花儿’很便宜”一句中为什么前面说“花草”,后面又说“草花儿”?
【小题2】选文第2段化用陶渊明的诗句,有什么作用?
【小题3】文章以“好,不再说了吧,要落泪了。真想念北平呀!”收笔,有什么作用?

同类题3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25分)
钢琴上的无臂达人——刘伟
王皓
2010年10月10日23时11分,首届中国达人的观众短信投票揭晓,无臂达人刘伟从著名导演陈凯歌和“中国达人秀”形象大使蔡依林手中接过冠军奖杯,成为第一位中国达人。
刘伟因失去双臂,用脚弹奏的钢琴曲,感动了很多人,被广泛关注,也获得了“无臂钢琴师”的称号。今年8月,刘伟出现在东方卫视“中国达人秀”的现场。他端坐到特制的钢琴凳前,抬起双脚,弹奏了《梦中的婚礼》。当评委高晓松问他这一切是怎么做到的时,刘伟说:“我觉得我的人生中只有两条路,要么赶紧死,要么精彩地活着。没有人规定说钢琴一定是要用手弹的。”这看似平实朴素的话语,一时震撼了无数世人。让世界对这个走近钢琴的无臂达人,刮目相看。他给人传达这样一种信息:在兴趣和梦想的面前,人人都是健全的。他将成为新时代一个坚强的符号。
成长:一年内达到钢琴7级
刘伟是个普通的北京男孩,10岁时因为意外触电而失去了双臂,但他没有意志消沉,而是展开了另外一段人生:他开始学习游泳,后来因为生病无法剧烈运动,只好放弃了这个爱好。19岁时,他开始学习用双脚弹钢琴,“我就是自己喜欢,这是我的兴趣爱好,没有人强迫过我。”
凭借超人的毅力和悟性,那段时间,刘伟每天练琴7小时,一年内就达到了钢琴7级的水平。2006年,他加入了北京市残疾人艺术团,并开始了音乐创作。
“我有独立的经济,我能养活自己,虽然我体会不到拥抱别人的幸福感,但我能在音乐中感受到更多的幸福。”刘伟对记者说。
成名:断臂钢琴师感动观众
8月8日,“中国达人秀”的节目现场,当两只袖管空空的刘伟走向舞台中央的钢琴时,没有人能想象得到,他接下来要怎样完成弹奏。但是,当他坐上特制的琴凳,10只脚趾在琴键上灵活地跳跃,优美的旋律缓缓从他的脚下流出时,所有人都震惊了。
对于刘伟的表现,评委高晓松用“匪夷所思”来形容:“我们用手弹钢琴都要练习很多年,何况你用脚!”伊能静更是感动到泣不成声,她说自己看到了真正的达人:“真正的达人是用生命展示才华的人。”
面对评委的盛赞和观众如雷的掌声,刘伟只说了一句话:“我的人生只有两条路,要么赶紧死,要么精彩地活着。”
内心:性格多到数不过来
在采访过程中,刘伟的脸上没有太丰富的表情,声音也一直很小,听不出起伏的情绪,他坦承,自己特殊的成长经历让他在心智上显得比其他同龄的孩子更成熟,“我不太会因为一些事情影响心情,我一般也不会像别人那样有开怀大笑的时候,但同时我也不会不开心,我有吃有穿,没什么可抱怨的。”
刘伟告诉记者,在他的成长过程中,对他影响最大的人是他的母亲,“因为她从来都没有把我当作跟别人不一样的孩子。”他坦言,母亲让他更深刻地体会到了生命的重要性,“如果没有生命,就什么都没有了。”谈到自己的性格,刘伟的回答有些出人意料:“我有多重性格,多到你数不过来。”
未来:做一个音乐制作人
最近有网友对“中国达人秀”发出了质疑,并拿刘伟举例,称节目中频现以故事感动观众的选手,而不是以实力来打动观众,这使得这个平民选秀节目看起来更像“感动中国”。
对于这样的声音,刘伟坦言,他也曾留意过,但并不觉得委屈,也不想解释什么,“他们要求我像贝多芬一样,我不太想回应这个。手跟脚是有区别的,弹琴的难度也不一样,如果用电脑的话,我可以做出用6只手也弹不出来的音乐,所以我觉得没必要回答”。刘伟告诉记者,不管有没有参加这个比赛,他的人生规划都是一样的,就是做一个不错的音乐制作人,“现在,我离梦想更近一些了。”
(摘自《华商晨报》)
【小题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 ) (5分)
E.本文简短精悍,结构松而不散,材料多而不乱,旨意明确,特别是好多地方让主人公出来说话,让人感动的同时,又避免了人们对常见报文真实性的怀疑。
A.本文的语言很是朴实,表现手法也较单一,却通过好多真实的细节,形象的语言,个性鲜明的对话来表现人物,提高了文章的感染力,也起到了传记文体本应该有的艺术作用。
B.本文出现了一些知名人士,引用他们的话语,使得文章更加真切而生动,同时也使得文章更具有吸引力与可读性。
C.文章开头有关时间的描写是别有用意的,其目的便是让世人记住“中国达人秀”这一精彩节目,从而积极参与这项活动,做一个真正的达人。
D.刘伟自言,自己是一个多重性格的人,其回答出乎世人的意料,话一出,世人又会以一种新奇的目光去看待这位奇人。同时也更丰富了人物的内心世界。
【小题2】为什么刘伟“将成为新时代一个坚强的符号” ?(6分)
【小题3】人物通讯常用多种手法表现人物,请具体说说“成名:断臂钢琴师感动观众”这一节是怎样表现刘伟这一人物的。(6分)
【小题4】联系全文,你认为刘伟的事迹给了我们哪些启示?简要分析说明。(8分)

同类题4

阅读下面这篇文章,回答16~19题。(18分)
大 鱼
安石榴
  镜湖里有大鱼,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大鱼。就是说不是一米两米长的大鱼,而是三四十米长的大鱼。
  镜湖大鱼的事情虽不及喀纳斯湖大鱼影响广泛,但也终于是沸沸扬扬的了。
  这是个噱头吗?抑或是炒作?都不关我的事,我用这样的语气叙述和任何传媒不搭界,只因为……等一下!
  我的伯父住在镜湖边,是个老林业,年轻时在镜湖水运厂,专门把刚砍伐下山的原木放入湖中,排好,原木就顺着湖水的流向被运出山外。我从来没亲眼见过水运原木的壮观场面,它像一种灭绝的动植物永远消失了。我只见过一幅版画,不过我觉得好在只是一幅版画。
  我的伯父安居山中,和伯母养了一头奶牛、两只猪、三箱蜜蜂、一群鸡、一条狗,侍弄一大块园子。
  那一次我到伯父家,正是关于大鱼的传说四处播散的时候,但是从没有人通过任何方式捕捉到它。是的,从来没有。
  我走进院子的时候,伯父和伯母正在八月的秋阳里采集蜂蜜。伯父穿着一件半截袖的老头儿衫,露着两只黝黑的胳膊,一只脚踏着踏板,蜜蜂们“嗡嗡”地围着他转。我看得心惊胆战——伯父稀疏的头发里、伯母的鼻尖上都有蜜蜂爬来爬去。
  我把照相机、摄像机、高倍望远镜等机械,高高架在伯父的院子里,一排枪口一样对着湖面。在这些事情完成之前我没有说一句话,伯父伯母也未理睬我。
  我问伯父:“真的有大鱼吗?镜湖就在您眼前,您见过大鱼吗?”
  伯父沉吟了片刻,说:“你记好了,什么事情都不能让人知道。”伯父把“人”字说得很重,“人要是知道了,就不妙了。要是人不知道这山里有大松树,那些大树就还活着,现在还活着,一千年一万年也是它。人知道了,那些大树就没有了,连它们的子孙也难活。”
  我心里当时充满了探索的欲望,打断大伯,说:“求您说实话,到底有没有大鱼?”
  大伯深深地看了我一眼,不吱声。我突然感到不同寻常的异样。首先是大黄狗,刚才还在我身边蹦跳着撒欢儿,这一刻忽然夹起尾巴、耷拉着耳朵、耸着肩膀一溜烟钻进窗户下面的窝里去了。几只闲逛的鸡抻长了脖子偏着头,一边仔细听,一边高举爪子轻落步,没有任何声息地逃到障子根去了。
  我猛地领悟了伯父的眼神,随即周遭巨大的静谧漫天黑云一样压下来。阳光并不暗淡,依然透明润泽,但是森林里鸟儿们似遇到宵禁,同时噤声,紧接着,平静如镜的湖面涌起一层白雾,顷刻一排排一米多高的水墙,排浪似的一层一层涌来,然后……等一下,你猜对了。
  大鱼出现了!
  大鱼又消失了!
  一切恢复原样。
  我带的几件现代化机器等于一堆废铁。是的,我没来得及操作。我懊恼地坐在地上,看着鸡们重新开始争斗,大黄狗颠儿颠儿地跑出院子站在湖边高声吠,森林里鸟儿们的歌声此起彼伏。我忽然想:其他动物或者植物该是怎样的呢?
  伯父却淡淡地说:“我们活我们的,它们活它们的,互不侵犯。
  又说:“你倒是个有缘的,有时候它几年也不出来一次。”伯母在旁边连连点头。
  随后的一个月时间里,我都住在伯父家里。我睡得很少,吃得也很少,基本上不说话,但是心里很静很熨帖。伯父伯母每天仍然愉快地忙碌着,两只猪、一头牛短促的呻吟和悠长的叹息互相唱和,呈现的都是生命的本来面目。
  一天晚上,伯母拿出自酿的山葡萄酒,我和伯父喝着唠着,伯父就给我讲又一个惊人的森林故事。
  野人?外星人?等一下,别猜了,你猜不对。而且,我和伯父一样,不会说出一个字。
打死也不说
(选自《小小说选刊》2009.12)
【小题1】伯父为什么说“什么事情都不能让人知道”,而且“把‘人’字说得很重”?(4分)
【小题2】从“充满探索的欲望”到“打死也不说”,“我”经历了怎样的心理变化?(6分)
【小题3】小说题为“大鱼”,却始终没有出现大鱼的形象,请简要分析作者是如何描述大鱼的。(4分)
【小题4】有人说:人是万物的主宰。文中伯父却说:“我们活我们的,它们活它们的,互不侵犯。”你认同哪种观点?请简要谈谈你的看法。(4分)

同类题5

文学类文本阅读,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借给你的温暖
这天晚上,天下大雪,出奇的冷。养猪专业户王老汉蜷缩在家里的火盆前,他不敢出门。
忽然,狗叫。王老汉极不情愿地打开屋门,一股刺骨的寒风迎面刮来,他打了一个激灵。王老汉哆哆嗦嗦地来到院子里,没见到任何人,可狗还在叫。
院子左边的一排房屋,是猪圈。他逐一查看猪圈,仔细地数,总共60头猪连毛发都没少一根。猪没被盗,狗为啥叫呢?肯定有情况,不然,通人性的狗是不会无缘无故地瞎叫的。果然,王老汉在那排距自己的住房最远的饲料库发现了“敌情”:喂猪的苕片饲料少了一袋!
王老汉立马来了精神,他赶紧回到屋里,拉上三十岁出头的儿子金华出来寻找。原来下了雪,现在雪停了,院子里从院门到饲料库、从饲料库到院门各有两行脚印,清晰可辨。金华说:“咱们跟着脚印去追那偷饲料的人!”王老汉说:“这是一个人的脚印,咱俩去追,可以对付,铁证如山,看他如何狡辩。”
父子俩一前一后顺着脚印一口气追到了蜡子山矿区宿舍。脚印通到一间砖房的门前没了,别的砖房都熄了灯,只有这间房没有熄灯。
真是胆大包天啊!做了贼还敢亮着灯?王老汉这样想。
窗是玻璃窗,玻璃上结满了冰花。左下角的一块玻璃没了,糊上了报纸。王老汉用舌头舔湿了窗户纸,用手指轻轻一捅,报纸上便出现了一个小孔:一个黑黑的瘦瘦的中年汉子,坐在屋里的矮凳上,他的头上还冒着热气。啊!那袋装有红苕片的大编织袋赫然放在他的面前。床沿坐着一个双手笼在袖头里的老头,床头的被子下露出一个小脑袋,一个中年妇女站在这个黑汉子的对面。
王老汉父子猫着腰蹲在窗户外,大气不敢出,倾听着屋里的动静。
“粮,借来了。这就是,红苕片,100斤。你还愣着干啥?还不快去熬苕片汤!”汉子的声音。
“妈,快熬,我饿坏了,我要吃苕片汤。”小孩的声音。
“亚龙,这粮是咋借来的?”老人的声音。
“爹,我事先写好了借条,借条压在袋子下。”汉子的声音。
王老汉一愣,心想,我怎么没注意到那借条!真的有?
“这不是偷吗?自打你从娘胎里出来,我是怎么指教你的?做人要本分!还好,留下了借条,人要凭良心。但借粮容易还粮难哪!矿上不开工资,啥时候能还上?”老人的声音。
“爹,这个我想过。车到山前必有路,活人不能让尿憋死,我还有一双手。到春天,矿上如果还不能开支,我就到农村去帮工。听说王老汉厚道,日子也过得殷实,不然我干吗要借他的。我想去他那里,帮他干活,用工钱抵粮钱……”汉子的声音。
“快走!”王老汉在心里喊。他拉起儿子往家里赶。进了院子,王老汉急奔饲料库,果然发现了那张借条:
家里无米下锅。借一袋红苕干片。春天还。蜡子山矿区吴亚龙,此据。某某年某月某日。
上面还有一个用墨水作印泥盖的“吴亚龙”的私章。
太阳从蜡子山上露出头来。吴亚龙推开屋门,见门口堆了一些东西:一袋大米、一袋面粉、一大块猪肉、几条鲜鱼和一袋冻豆腐……吴亚龙像见到了天外来物似的翻来覆去地找,竟找不出一张哪怕是手指宽的字条……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小说以“借给你的温暖”为题,揭示了文章的主题,表现了淳朴的人性美。
B.小说刻画王老汉的形象主要运用了语言、动作、神态、心理、细节等描写手法,刻画吴亚龙的形象主要运用了外貌、语言、动作等描写手法。
C.这篇小说讲了一个感恩的故事,他把人物放在大饥饿的时代,用简洁的文字给人物设置了一个道德困境。
D.小说很善于设置悬念和伏笔,如“忽然狗叫”“喂猪的苕片少了一袋”“做了贼还敢亮着灯”等。
E.小说的结尾照应了题目,既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而且,使得王老汉“诚信”的形象更为突出。
【小题2】小说中两处写到“雪”,分别有何作用?请结合文本简析。
【小题3】小说中王老汉和吴亚龙,哪一位是主人公?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