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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25分)
一朵花儿的绽放 刘黎莹
她长得很漂亮,是一位眼科女医生。
漂亮的女医生非常受人爱戴。她所工作的医院在本地是一家名气很大的医院。她在医院里是最优秀的眼科主治医生。她为那么多的病人动过手术,从没出过一次差错。
那天,眼科里要为一个病人做手术,但主刀的不是这位漂亮的女医生。于是,漂亮的女医生找到了医院领导,她说这次手术本应由她来做的,为什么换成了别的医生呢?
医院领导对她说:“临时换医生,主要是考虑到你母亲的缘故。”
女医生就有些激动,说:“正是为了我的母亲,才更不该换人。”
医院领导说:“可是……”
医院领导本来是想告诉漂亮的女医生,其实换医生的原因很复杂,那位正在等待手术的患者也不希望让这位漂亮的女医生来主刀。但医院领导想了想,还是没把这件事情说出来。因为医院领导发现漂亮女医生的情绪很激动,她好像特别在意这次手术。在她一再恳求下,领导就答应了她的要求。
女医生做过无数次的眼科手术,但是她从没像今天这样如此谨慎。她早早地来到手术室。一遍又一遍地检查手术前的各项工作是否到位。她的几个助手也被她的情绪感染,和她一样小心翼翼,连走路都是轻手轻脚。一切迹象表明这次手术的确不同寻常。
女医生好像把这些年来积累的临床经验都用在了今天的手术上。因为她看到了患者进手术室时的复杂表情。她对患者微微一笑,患者刚想和她说话,她却垂头忙碌手头的工作去了。手术做完后,女医生对身边的助手说:“我刚才缝角膜第一针时,仿佛看到了母亲的眼睛正在望着我。心情没法平静。”
助手为她轻轻擦拭去脸上的汗水,助手的手也在轻轻地抖动。助手看到了漂亮的女医生开始流眼泪。助手没有去劝她。助手也禁不住掩面而泣。
患者被推回病房,他醒来后一直担心自己的眼睛能不能尽快复明。患者一直对临时换上女医生来为他做手术不太满意。
女医生来看过患者的康复情况。女医生每次来的时候,患者都想问一下他的眼睛会不会再出别的事情,但是女医生总是默默无言,这更让患者害怕了。
后来,患者的眼睛终于能看清楚周围的一切了。这让患者非常振奋。患者想表示一下对女医生的感激之情,但是女医生总是不肯给患者这样一个感谢的机会。每次女医生来病房时,患者都想着和她说上几句话,女医生只问他眼睛上的事,别的,根本不回答患者的问话。
那一天,患者要出院了。
患者向眼科的领导提出了一个小小的要求,他想单独和那位漂亮的女医生说说话。漂亮的女医生来了。她对患者说:“我知道你想问我什么。你在当年抛弃了我,我是恨过你。但我现在早就把这事给淡忘了。”患者说:“我没别的意思,只是想让你来说几句话,让你知道,我非常感谢你。”女医生说:“这是我的职责。”
患者问女医生:“那你给我说一句实话,你现在真的不再恨我了吗?”
女医生说:“我用了这么多年的时间来想这件事情,早已想通了。其实,恨是一种很容易传染的情绪,因此我们活着的人尽可能地不要心怀怨恨。人类是因为爱而不是有恨才繁衍至今的。”
患者被女医生的话深深打动。他问女医生:“我问过很多人,还是不知道为我捐献眼角膜的人是谁,听医院的领导说是死者的家属不让说出来的。可我真的很想知道是谁。你能告诉我吗?求你告诉我好吗?”
女医生没说话。患者可怜巴巴地望着女医生。女医生就有些心软。
女医生说:“捐献者就是我刚刚病故不久的母亲。”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小说开头写女医生“长得很漂亮”以及“非常受人爱戴”,这为后文赞美她的高尚品格做了铺垫。
B.医院领导不让女医生为患者做手术,是考虑到女医生是角膜捐献者的女儿,担心她在手术中会有情绪上的波动。
C.女医生做手术时非常谨慎,她是把自己母亲的角膜移植到患者的眼中,她觉得母亲的眼睛仿佛在看着她。
D.患者多次向女医生询问自己的眼睛会不会出事,除了她对二人关系的担心外,还说明他对女医生的医术有一定怀疑。
E. 女医生说“这是我的职责”,说明在她的眼中,医生的职责比个人的恩怨更重要,患者的身份对她做手术没有任何影响。
【小题2】小说中是怎样刻画女医生这个形象的?请简要分析。(6分)
【小题3】小说标题为“一朵花儿的绽放”,但文中却没提到花儿。谈谈你的理解。
【小题4】文中说:“其实,恨是一种很容易传染的情绪,因此我们活着的人尽可能地不要心怀怨恨。人类是因为爱而不是有恨才繁衍至今的。”请结合小说的内容以及你在阅读其他文学作品时的体验,谈谈你对这个句子的理解。(8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1:5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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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吴宇森的坚守

贺晓闽

我整理吴宇森先生历年导演的四十四部片单时,发现他出品的数量和心智的增长几乎同步。从1973年第一部影片《过客》开始,到1982年《八彩林亚珍》的近十年时间里,他拍了十多部讨好市场的喜剧片,却一直没有进入事业的拐点。其实,从教会学校走出来的吴宇森,最喜欢的是好莱坞的黑帮片、西部片以及黄金时期的歌舞片,这些电影的共同点是画面充满动感,故事跌宕起伏。而拍摄喜剧片,并不是他的追求,而且饱受争议。分析当年商业营销的影响,吴宇森慢慢明白,确定自我风格,才是对理念的一份坚持。
回到现实生活中,吴宇森的内心似乎被照进了光,光无法言说,但通过挽留,可以多留在心中,使作品的光影与情感的温度融合。四年之后,吴宇森决定进行一场冒险赌博,他选用了一群被称作“票房毒药”的男人,如周润发、张国荣等,执导了《英雄本色》。该片在徐克的帮助下大获成功。这次冒险是值得的,大投资、大制作、大场面,从此奠定了吴宇森暴力美学的电影风格,让他把多年来在影坛积郁已久的失意与强烈的表现力浸透到每一个画面,其酣畅如行云流水般的剪接,在今天看来也是无可挑剔的。这不仅成为他的人生丰碑,也成为香港的电影丰碑。那年吴宇森四十岁,正是一个男人的青壮年,生命的春天和事业的春天一起到来。
冒险未必就是实实在在的危险。它牵涉到人的认知模式,也牵涉到人的诸多观念,比如自信、决断。央视记者李小萌在《面对面》栏目中采访吴宇森时说,在《英雄本色》创作现场,吴宇森豪气毕现,他是进行了一场赌博,并且赢了,他和“票房毒药”的男人们征服了命运,相互迸发出了无比耀眼的光芒。我想说,证明自信的不仅需要实践,更需要时间。后来,吴宇森的影片让人们认识到,他的电影每次获得殊荣,都是内心历练的结果。他知道,达摩克里斯之剑依旧高悬头顶。
1989年的《喋血双雄》也是吴宇森的重要代表作。在影片中,他用极为自信的手法让暴力世界中弥漫出无法言语的浪漫,华丽而控制自如的镜头、精练的对白以及舞蹈般的枪战动作都令人为之倾倒。特别是片尾在教堂里的生死决战:烛光映出的圣母像,背影中掠过的白鸽,一对最不应成为朋友的生死之交,共同执行着自己心目中的正义。正如吴宇森所说:“这是我最想用镜头来表达的东西,哲学式的电影,骑士般的角色,都是我心中的理想。”如果说《喋血双雄》让吴宇森把握了好莱坞动作片的命脉,那么《变脸》则让吴宇森在片中找到了东西方世界共同崇尚的那种“人道主义”和“家庭观念”。这部被认为“最具吴宇森风格”的作品,同时也为吴宇森带来全美华裔艺术基金会颁发的最高荣誉——“金环奖”,让他成为继李小龙、成龙之后,进入好莱坞的第三位华人明星。
吴宇森的电影好看,他所讲述的故事不远不近,有爱有恨。不管是功夫片还是谍战片,都可以明显感觉到他的表达,感觉到一个活生生的人,和他背负的真实生活。这些人里,有庞大机构里的大人物,也有机构压榨下的弱小者,还有为了某些利益冒险的暴力者、潜伏者。但这些人的故事,能让人产生共鸣,我们从中可以看到,家庭、亲情、变迁,一切都被结合在一起,那么自然而然,像我们身边的故事。所以他的粉丝中,白领、军官甚至科学工作者的比例明显上升,因为,这不仅是电影

(选自《人物传记》,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本文在语言上很有特色,比如用意蕴丰富的语句表现吴宇森坚守品格以及吴宇森执导的电影的风格特征等。
B.文章开篇写吴宇森执导了十多部喜剧片,其目的是说明吴宇森不喜欢喜剧,因此拍出的喜剧也不讨人喜欢。
C.“吴宇森的内心似乎被照进了光……可以多留在心中”一句意蕴深刻,说明在现实生活中吴宇森认识到了生活的真谛,能在执导的电影中将它体现出来。
D.吴宇森执导的电影《英雄本色》成功奠定了他在导演界的重要地位,也使得他以后的导演生涯十分顺利,从此吴宇森的心里也比较轻松了。
E.《喋血双雄》体现了好莱坞影片的特点,如浪漫的暴力世界、精炼的人物语言、舞蹈般的枪战动作以及华丽而控制自如的镜头等。
(2)文章第三段引用央视记者的话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3)吴宇森执导的电影受到观众欢迎的具体原因有哪些?
(4)吴宇森的成功对你有何启示?请结合现实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童年的达尔文
在距离伦敦220公里的地方,有一座英国的古城施鲁斯伯里。从市里往西北方向走,过威尔士大桥,可以看见坐落在塞文河岸的悬岩峭壁上一座三层红砖楼房。这座楼房是罗伯特·达尔文医生在1800年建成的。他的第五个孩子,即后来的伟大博物学家查理·达尔文,1809年2月12日就诞生在这里。
罗伯特·达尔文医生享有很高的声望。他在21岁获得医学博士学位之前就开始靠行医为生。查理·达尔文对具有敏锐洞察力的父亲无限信赖,说他是“人们当中最聪明的人”。母亲去世那年,八岁的查理开始进学校学习。他在学习上赶不上小妹妹凯瑟琳,但他在搜集方面很有兴趣:搜集矿物、贝壳、硬币等。就在这时他对自然史产生了兴趣,竭力要弄清楚各种植物的名称。他还喜欢长时间地单独散步,散步时总是专心致志地思考。有一次由于只顾思考,他从七八英尺高的地方失足跌了下去。他喜欢钓鱼,常拿着钓鱼竿接连几个小时坐在塘边或河边。他在搜集鸟蛋时,从每个鸟窝里他只拿走一个鸟蛋,从不多拿一个。每当他想起他在幼小的时候曾无缘无故地揍了小狗一顿,他一生都感到内疚。:学+科+网Z+X+X+K
第二年,查理被送进别特列尔博士主办的一所旧式学校学习,在这里他学了七年。他是寄宿生,却常常在校方每天两次点名之间很长的空当里跑回家,因为他在家里有自己的兴趣。他在家总要呆到最后一分钟才离开。为了不迟到,他拼命跑步去学校。校长别特列尔先生在剑桥大学学习时,他写的希腊颂诗得过两枚奖章。无怪乎学校进行的是一种严格的古典教学,学校对作诗特别重视。达尔文没有作诗的才能,但他收集了大量旧诗,并加以剪裁,这样也能够很容易地作出任何题目的诗来。学校里学的是古文,并且还要背诵。背诵对达尔文来说很容易,但两天后他就把背会的东西同样容易地忘掉了。达尔文对这所学校十分反感。他是一名中等生,可能还是一名落后生,他认为在这所学校的那段时间是一个空白。
达尔文有各种各样的校外兴趣。他曾跟一位家庭教师学习欧几里得几何,当他了解了对定理的一些明确的论证方法时,他感到非常满意。当有人向他说明如何使用晴雨表上的游标时,他也感到非常高兴。不过,他做的事情主要还是搜集。他一面照旧收集矿石,一面努力设法找到新矿石。他还收集各种昆虫,他在十岁时就对地方动物志相当熟悉。读了鸟类学方面的书籍后,他开始观察鸟类习性并作出各种标记。他十分喜欢在刮风天的傍晚沿着海滨散步,观赏那些沿着奇怪而又错误的路线飞回家去的海鸥和鸬鹚。查理快毕业时,他哥哥伊拉司马斯对化学发生了兴趣,并在一个棚子里搞起了一个小试验室。查理经常帮助他,并且认真读了几本化学书。在实践中了解到试验方法的奥妙之后,他便对化学入了迷。但学校反对他从事这一工作,别特列尔博士曾当众斥责他白白浪费时间,同学们则给他起了个“瓦斯”的外号。毕业前,查理又迷上了打猎。15岁时,他曾去探望住在伯明翰的姑父哥尔顿。姑父常带着他去打猎,并给了他一支猎枪。打猎归来时,姑父对他开玩笑说:“鸟儿正站在树上笑你哩。”这个玩笑刺伤了他。不久哥尔顿来他家,查理把他叫到花园里,以胜利的姿态表演给姑父看,他是怎样射中抛到空中的手套的。
(摘编自《达尔文传·第一章童年》作者:【俄】涅克拉索夫)
相关链接:
①达尔文(1809-1882),祖父和父亲都是名医,为了让他继承祖业,他16岁就被父亲送到爱丁堡大学学医。达尔文却“不务正业”,经常到野外采集动植物标本。两年后父亲又送他到剑桥大学改学神学,希望他将来成为一个“尊贵的牧师”。但达尔文仍然把大部分时间用在生物学上。(摘自“百度百科”)
②1831年,22岁的达尔文从剑桥大学毕业。他放弃了待遇丰厚的牧师职业,依然热衷于生物学研究。这年12月,英国政府组织“贝格尔号”军舰环球考察。经人推荐,达尔文以“博物学家”的身份自费搭船,开始了漫长而艰苦的环球考察活动。(摘自《达尔文的故事》
【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达尔文的父亲是医学博士,他21岁之前即开始自食其力。受父亲的影响,达尔文22岁大学毕业即自费搭上“贝格尔号”军舰开始环球考察。
B.达尔文的学习赶不上小妹妹凯瑟琳,原因在于他的兴趣不在学业上,而主要在搜集上,如搜集矿物、贝壳等,并由此扩展到对自然史的热爱。
C.达尔文的校外兴趣非常丰富,如学习欧几里得几何,采集动植物标本,观察鸟类习性等,这对他后来成为伟大的博物学家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D.达尔文对父亲非常敬爱,无限信赖,却拒不接受父亲对他未来人生的安排。由此看来,敬爱父亲和个人事业的发展,有时候是会发生冲突的。
E.本文按时间顺序,以平实的语言记叙了达尔文童年和少年时期丰富多彩的生活,真实地再现了伟大的博物学家达尔文成长过程中的一些片段。
【小题2】达尔文在别特列尔博士主办的旧式学校学习了七年,他是怎样对待这段生活的?请结合材料简要说明。
【小题3】结尾写达尔文和姑父一块打猎,这个情节表现了达尔文的哪些性格特征?请简要分析
【小题4】达尔文的童年和少年时期的生活对你有哪些有益的启示?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刀势画  
王斌
那洛阳在清末民初,就是全国水陆交通的重要枢纽和商业中心。1920年,吴佩孚进驻洛阳,洛阳遂成河南省会,军政要员云集,人口猛增。1932年,国民政府迁都洛阳后,又刺激了商业的发展。抗战爆发开封沦陷时,大批商号来洛阳开业,更让洛阳繁华无比,民间艺术颇多。
洛阳剪纸就是其一。
洛阳剪纸有三种:一种叫复制剪,就是依葫芦画瓢,复制原来的花样;另一种叫规则剪,如结婚用的喜字;最后一种是创作剪,完全出自艺人的自创,随心所欲,一蹴而就,为剪纸艺术中的最高境界。
“创作剪”技艺最深的,在洛阳数秦百川先生。其作品栩栩如生,涉材广泛,独门绝技更是让人惊叹。
剪纸由中国传入日本,经艺术改良之后很快成为日本高雅艺术领域中的一朵奇葩,代表人物是一位叫宫田雅之的人。此人通过刀势表现思想哲学和艺术美学,作品被世人称之为“刀势画”。其画作具有古典之美、刀势之美、冷峻之美、心灵之美多层美感。刀势在纸上所产生的线条配以艳丽的色彩,交相辉映之中,给人一种极大的感染力。
1944年夏,宫田雅之的夫人龙愁秀带着儿女和丈夫生前得意弟子来到洛阳。当地友人问起中日剪纸艺术的话题时,宫田夫人说:“中国的剪纸艺术还缺少足够的美术素养和绘画基础,只局限于装饰作用,所以中国的剪纸只能像土特产一样批量销售,却登不上大雅之堂……”
秦百川先生是一个强烈的爱国主义者,当他听到那些话之后,脸红得发烫,立刻招呼弟子拜访。
龙愁秀和秦先生一交谈,知道了自己言语间不慎得罪了人,立刻站起来给秦先生鞠躬致歉。秦先生说:“我接受你的道歉,也想见识一下您丈夫的‘刀势画’。虽然中日交战,但艺术无疆界。明日9时,在天门广场咱们现场交流一下,也算为两国剪纸艺术做点事吧。”宫田夫人欣然接受了秦先生的请求。
第二天9时刚到,宫田夫人如约而至。一阵客套之后,比赛正式开始。
那宫田弟子看起来才三十多岁,却技艺了得,四十分钟后作品已然完成,悬挂于展厅显要位置。
那是宫田雅之代表作《白桦湖四季》的翻本。作品巧妙利用了光影元素,将七彩玻璃纸刻贴出惟妙惟肖的白桦树、月亮、山峰、氤氲、湖水、鸟儿。既有油画的细腻、中国水墨画的诗意,又兼有日本版画的冷峻内敛。既有东方的禅宗悟道,西方的哲学意味,又体现着一种特有的伤感之美。在玻璃装裱镜的反射下,画面亦真亦幻,将日本风景名胜白桦湖的美景表现得淋漓尽致。那树、那山就像伫立在众人眼前,那水就像流在众人脚下。无论从哪一个角度看,都是完美无瑕意境深远,给人一种身临其境、心旷神怡、立体感强的美妙感觉。
一时人人惊呼!
宫田弟子作品一完成,众人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到了秦先生那里。
秦先生早已进入忘我境界,挥剪如飞。时而如走蛇空灵诡异,时而如蜻蜓点水飘逸轻灵。手臂运作间,纸屑扬扬洒下。少顷,额头渗出细汗。
良久,秦先生手臂停了下来,抬起头郑重凝视墙上高高悬挂的《白桦湖四季》。少顷,只见秦先生划破长空的一剪之后,突然一口鲜血“噗”地喷出,人慢慢倒地。
赛场大乱。
秦先生被送往医院之后,那幅带血作品静静躺在案上,揪着众人的心。作品表现的是豫西抗日独立支队血战日军保洛阳。有骏马飞跃嘶鸣,有山河支离破碎,有百姓同仇敌忾……那磅礴宏大的气势,丝丝入扣的表现手法,精妙的造型,勇进悲壮的氛围,仿佛把人们带进了前线战场。
人们正赞叹间,只见秦先生几名弟子红着眼睛返了回来。数米长的剪纸在几个人手中被慢慢撕开。立刻,剪纸变成了对称的两幅作品。
这时,突然有人喊到:“剪纸上有字。”
众人这才注意到,在错综复杂的剪纸线条中,隐藏着偌大的两个字“落阳”。几名弟子把对称的两幅剪纸轻轻移到了屋外。清风徐徐吹动下奇迹出现了,只见剪纸上薄薄人儿车儿马儿飞快哗哗地动。或疾跑、或跳跃、或厮杀,似有鲜血飞迸,似有硝烟弥漫,似有枪弹嗖嗖飞过。风停时,人儿车儿马儿趋于平静,“落阳”二字又显示出来。
众人瞪大了双眼,只差点儿钻进剪纸中去。
那场大赛之后,传来秦百川先生去世的消息。
让人们称奇的是,自那一天开始,日军在中国战场很快大溃败,于1945年8月15日宣布无条件投降。不可一世的日本太阳旗从洛阳上空狼狈撤下,历时一年零三个月。
(选自《小说月刊》2012年10期)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 
A.这篇小说开头写了洛阳从清末民初就是全国水陆交通的重要枢纽和商业中心,以洛阳的繁华、民间艺术颇多,引出洛阳剪纸和剪纸比赛的故事。
B.以“刀势画”为代表的剪纸,是日本的传统技艺,代表着日本高雅艺术的最高水平,具有古典美、刀势美、冷峻美、心灵美等多层美感。
C.剪纸比赛时,宫田弟子技艺了得,用四十分钟剪出的宫田雅之的代表作《白桦湖四季》意境深远,给人一种身临其境、心旷神怡、立体感强的美妙感觉。
D.秦百川那幅带血的剪纸作品表现了中国军民抗日的内容,造型精妙,表现手法丝丝入扣,气势磅礴宏大,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
E. 这篇小说的情节简单,通过中日之间进行剪纸比赛、挫败日寇阴谋的故事,表现了中国军民同仇敌忾抗击日本侵略者的决心。
【小题2】小说开头部分对洛阳剪纸作了介绍,这样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中的秦百川是个怎样的人物?请简要分析。
【小题4】有人主张“艺术无疆界”,你是否同意?请结合本文内容作简要分析。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狼    杀

(一)

刘老汉除了种地,还在西山埋了不少捕兽夹子。村里很多人都把这当作副业。只是这两年已很难在西山捕到野猪和狼了,它们差不多都快绝迹了。

这天,刘老汉在山顶意外发现了一只被兽夹困住的小狼。刘老汉见狼皮已受损,且又是一只幼狼,便一脚踩住小狼的脑袋,抽出随身的匕首,冲小狼的脖子上一抹。

血流尽,刘老汉便蹲下身,三下两下剥了小狼的皮,割断它的两条后腿,清理出两副狼骨。听说用小狼的腿骨泡烧酒,可疗治经年不愈的风湿性关节炎。

那天晚上,西山上有只母狼整整哀号了一夜。

(二)

刘老汉翻身起床,隔壁竹床上的儿子,睡得正香。他想了想,决定不喊他。

日未出,天未醒,林子里的老鸹子还在叫。东边山头只有一丝麻麻亮。刘老汉提着镰刀,踩着露水,深一步,浅一步,径直赶往西山脚的那块油麦地。他想趁天亮前把地里熟透的麦子收割掉。

山风沁凉,刘老汉站在田埂上紧了紧黑布褂,心想,等把这茬麦子卖了,娃儿明年娶媳妇的钱就不用愁了。

忽然,刘老汉觉得身后有动静,扭头一看,扑面来的竟是一张龇着獠牙的血盆大口!

……

刘小山起床时,满屋子都是毛茸茸的太阳光了。昨晚的梦好美咧,他梦见自己跟陆家庄的李晓燕成亲了。

隔壁床是空的,爹已经下地干活了。起得这么迟,爹肯定要骂我咧!刘小山一骨碌从床上跳下来,飞也似的奔向西山脚的油麦地。

然而,油麦地里没有爹。刘小山只在田埂边看到爹的镰刀。地上有斑斑的血迹。刘小山的头皮噌的一下就麻了。最后,在山顶的一块苔痕斑驳的石头上,刘小山看到了一个面目全非的头颅。

刘小山抱着头颅号啕大哭,从早上一直哭到晚上,哭到眼泪都干了时,他对头颅说,爹,孩儿一定替你报仇!

(三)

雾起。日隐。天地笼着一抹浑浊的灰白。

一阵腥风扫过,他知道,它来了。

追了它三天三夜。他已精疲力竭。本打算找个草窝随便躺一下,但就在这时,它出现了,像幽灵一样无声无息,从峡谷的纵深处,它是一头灰色的母狼,额角一块疤痕,壮硕如小牛。踩着碎石,朝这边一步步紧逼过来。

但雾掩藏不住它嗜血的死神的气息。正如雾也掩饰不了他熊熊的仇恨的火焰。

它知道这将是一场无可避免的血战。眼前这个人身形消瘦,看起来疲弱不堪,但他的眼神却和他手中的刀一样,杀气腾腾。

它低吼着,压低前肢,龇出尖利的獠牙,趁对方眼神稍一游离,纵身一跃,瞅准喉管,闪电般直扑过去。

他深知狼的奸猾,故意拿眼瞟了下别处。他知道它一定会发起攻击。只是,他没想到它的速度会那么快,快到像一阵风,快到像一道电,他差点被扑了个措手不及。

一道青白的光倏地划过。

它落地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左后腿火辣辣的,被刀切开一道深已见骨的伤口,血汩汩地流。

他捂着肚腹,血水顺着指缝漫溢而出,滴滴答答,溅落在被雾打湿的碎石和青草上。

他喘息着,忍着剧痛,举起镰刀冲上去,决计给受伤的狼最后一击。

刀锋直奔狼首。

它拖着沉重的后腿,躲过了呼啸而来的刀锋。瞅准机会,反身跳到他的后背上,两只前爪死死地插进他的双肩。

牙死死地咬着他的脖子,刀深深地扎在它的肚腹上。

(四)

刘小山七岁那年,在西山脚放牛时发现一只额角有道疤痕的“小狗”。小东西瘦骨嶙峋,好像有很多天没吃东西了,看起来很可怜。刘小山便丢了几颗油炒花生给它。

吃完了花生,“小狗”走过来舔了舔刘小山的手,像是表示感激。刘小山想抱下它,它却跳开了,并冲刘小山龇出了两颗小獠牙。刘小山冲它摆手,示意它不要怕,那“小狗”却头也不回地窜进了山林。它的尾巴一直是拖着的。此时,刘小山才反应过来,那是一只狼。

但刘小山并没感到害怕,而是冲小狼逃去的方向笑出了声。心想,那只狼以后说不定会怀念油炒花生米咧。

太阳落山时,刘小山骑在牛背上,跟同村的小伙伴们炫耀着他与一只小狼的神奇邂逅。夕阳很美。那时的西山安静得就像一幅画。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刘老汉杀死了小狼是因为自己的风湿性关节炎经年不愈,听说要用小狼的腿骨泡烧酒来治疗,而且现在在西山已经很难捕捉到狼了。
B.小说描写刘老汉杀死小狼,虽用语不多,但非常形象,一“踩”一“抽”一“抹”,三个动词充分展现了刘老汉捕杀猎物的娴熟技艺。
C.刘老汉对儿子的怜爱、儿子成亲的美梦、温暖的阳光与獠牙、血盆大口、斑斑血迹、面目全非的头颅,一喜一悲展现了人生的无常。
D.小说最后的环境描写“夕阳很美。那时的西山安静得就像一幅画”渲染了宁静的氛围,象征了人和狼(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相处。
【小题2】小说以“狼杀”为标题有什么用意?请结合小说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最后一部分写到刘小山“与一只小狼的神奇邂逅”,这样刻意地营造一种情节上的巧合,你觉得好吗?请结合小说,谈谈你的理解。

同类题5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打完这盘台球 (法国)都德
仗已经打了两天。
这些兵士是在倾盆大雨之下,背上背着背包度过这一宵的,因此都疲惫不堪。可是你看已经长长的三个钟点了,就任凭他们手扶着枪,在大道的积水滩里,被雨水渗透的田野烂泥里挨受着入骨的寒气。他们在这里干什么呢?情况怎样了呢?那些尊大炮,炮口向着丛林,好象在窥视什么东西。掩蔽起来的机枪牢牢瞄着天际。一切都准备齐全,只待进攻。为什么不进攻呢?还等待什么呢?原来是等候命令,而总司令部却迟迟不下命令。可是总司令部并不远。就是这座路易十三式的古堡,被雨洗过的红砖在半山坡的矮树丛中闪闪发着光,平整的绿色浅草地夹在两行盛开的盆花之间,一直伸展到正房的阶前。饭厅的窗户都面临大门石阶开着,从窗口望进去,可以看见杯盘狼藉的饭桌:拔去塞子的酒瓶,暗淡无光的空酒杯,都憔悴地留在弄皱了的台布上。在隔壁屋子里,发出说话的语声、笑声、台球的滚动声、互相碰杯声。原来元帅正在打他那盘台球,这就是军队为什么在那里等待命令的缘故。元帅一打上台球,天塌下来他都不管,世上更没有任何东西可以阻碍他把这盘球打完。
打台球嘛这是这位伟大军人的癖好。他站在那里,严肃得跟身临战场一样,穿着军礼服,胸前挂满了勋章,眼睛冒火,两颧通红;宴会,赌兴,酒意都催得他劲头十足。他的副官们众星捧月似地围着他,殷勤恭顺,他每打一球,他们便钦佩叹赏得五体投地。跟元帅打台球的对手是一位参谋本部的矮小的大尉,他是打台球的第一把能手,能够把世界上的所有元帅打个落花流水,可是他懂得和他的长官之间应该保持一种表示敬意的距离,他留着神不要打赢,可也不要输得太容易。他正是一位人们称为有前途的军官。“留神!小伙子!元帅已有了十五分,你是十分。应该照这样对付到底;对你的晋级来说,这比在外边跟那些人一起,让淹没大地的泉涌似的雨水浇着,用处大得多。” 这大尉就这样心里默念着。
这盘球打得真精彩。象牙球滚来滚去,互相挨身擦过,两色交错着。突然,天上闪过一发炮弹的火光。一阵隆隆的响声震得玻璃颤动。大家都吓了一跳,焦虑地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只有元帅什么也没看见,什么也没听见;他哈腰歪在台子上,正在琢磨一杆子“嘬球”的绝妙效果。这是他的拿手好戏,嘬球的效果!……
看!又是一片火光,紧跟着又是一片。大炮一发跟着一发,一发比一发快。副官们都奔到窗口。莫非普鲁士人真的进攻了?“让他们攻吧!”元帅拿粉块擦着球杆头说,“该你啦,大尉。” 这时候骚乱更厉害了。大炮的震撼声中,还夹杂着机枪的哒哒声,排枪的连续不断的响声。从一片一片的浅草地里,升起一大片镶着黑边的红云。花园的尽头全部被照得通红。总司令部里开始惊慌起来。传令兵骑着马如飞地跑来。大家都要求见元帅。可元帅是见不着的。我不是对你们说过,没有任何东西可以阻碍他打完他那盘球吗?
“该你了,大尉。” 不过大尉有点心不在焉了。到底还是年纪太轻!你看他忘记了他玩的花样,连着打了两杆子好球,几乎要赢这盘球。这回,元帅可怒不可遏了,脸上显出惊奇和愤怒。正在这时,一匹跑得四蹄翻飞的马奔到了院子里。一个满身是泥的副官不顾卫兵的拦阻,一跳闯上了石阶:“元帅!元帅!……”元帅无名火有八丈高,脸红得跟鸡冠一样,出现在窗口,手里还拿着球杆:“有什么事?……这成何体统?……难道这儿没有卫兵了?”“可是,元帅啊……”“好吧…… 回头再说……等我的命令,真他妈的!”窗子又使劲地关上了。等他的命令!
那些可怜人,正是在等候啊!没有人明白为什么待在那里毫无动作。一点办法没有,他们在等候命令……不过,死是无须等候命令的,于是这些人就整百整百地死去。从他们张开的伤口里,不声不响地流着法国的忠贞之血……台球室里,也异常紧张:元帅又领了先;可是那个小个儿大尉象狮子似地抵抗着。
十七分!十八分!十九分!几乎来不及记分了。战争的声音越来越近。元帅只差一分了。炮弹已打到花园里。有一颗竟在水池上空爆炸了。镜面似的水四分五裂,一只天鹅在卷成漩涡的一大堆带血的羽毛里慌慌张张地游着。这是最后一声炮。现在是一片沉寂。没有别的声响,只有雨点落在灌木上的声音,小土山下隐约的鼓声;在渗透雨水的路上还有一种有如羊群狂奔的踏步声……军队是完全垮了。元帅打赢了他那盘球。(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开头用了比喻手法来写大炮机枪,让我们看到法军兵士们的严阵以待,“窥视” 和“瞄”这两个动词,渲染出一种紧张的战前氛围。可他们却不能发起进攻,因为在打台球的元帅还未下达命令。
B.小说运用了语言描写、动作描写、心理描写及侧面描写的方法,塑造了法军元帅贪图享乐、没有责任感,打台球上瘾成癖,一旦玩起来便如痴如醉,敌人开始进攻也不管不顾的形象。
C.大尉也是一个典型化的人物。他陪着元帅打台球,他的技术很好但他留着神不要打赢,可也不要输得太容易,因为这对他的晋级来说比取得战功更有用。作者将法军军官的钻营投机等等丑行集中体现在了大尉这个人物身上。
D.作品把故事时间安排在敌人疯狂进攻、法军急待指挥的这一刻,揭示出法军的失败就是因为元帅在打台球。此外,台球不是在休息场所打,而是在前线的司令部里,其揭露鞭挞的意义得到了最大程度的突出和强化。
 
E.一边是满腔爱国热情、随时准备为国捐躯的士兵,另一边是深宅别墅内兴致勃勃打台球的元帅和奉陪的人们;一边是赢了比赛,一边是输了战争……小说用对比手法结构情节,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2)这篇小说中对司令部景物的描写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分析。
(3)小说故事的叙述用的是第几人称?这样的人称有什么好处?
(4)小说的题目是“打完这盘台球”,以此为题,有哪些方面的作用?请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