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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脚 印
王鼎钧
乡愁是美学,不是经济学。思乡不需要奖赏,也用不着和别人竞赛:我的乡愁是浪漫而略近颓废的,带着像感冒一样的温柔。
你该还记得那个传说:人死了,他的鬼魂要把生前留下的脚印一个二个都捡起来。为了做这件事,他的鬼魂.要把生平经过的路再走一遍。车中、船中、桥上、路上、街头、巷尾,脚印永远不灭。纵然桥已坍了,船已沉了,路已翻修铺上柏油,河岸已变成水坝,一旦鬼魂重到,他的脚印自会一个一个漂上来。  
想想看,有朝一日,我们要在密密的树林里,在黄叶底下拾起自己的脚印,如同当年捡拾坚果;花市灯火如昼,长街万头攒动,我们去分开密密的人腿捡起脚印,一如当年拾起挤掉的鞋子。想想那个湖!有一天,我们得砸破镜面,撕裂天光云影,到水底去收拾脚印。一如当年采集鹅卵石。在那个供人歌舞跳跃的广场上;你的脚印并不完整,大半只有脚尖或只有脚跟。在你家门外、窗外、后院的墙外,你的灯影所及,你家梧桐的阴影所及,我的脚印是一层铺上一层,春夏秋冬千层万层,一旦全部涌出,恐怕高过你家的房顶。  
我要捡回来的不只是脚印。…那些歌,在我们唱歌的地方,四处有抛掷的音符,歌声冻在原处,等我去吹一口气,再响起来。那些泪,在我流过泪的地方,热泪化为铁浆,倒流入腔,凝成铁心钢肠,旧地重临,钢铁还原成浆,还原成泪,老泪如陈年旧酿。人散落,泪散落,歌童散落,盥印散落,我一一仔细收拾,如同向夜光杯中仔细斟满葡萄美酒!
也许,重要的事情应该在生前办理,死后太无凭,太渺茫难期。也许捡脚印的故事只是提醒游子在垂暮之年做一次回顾式的旅行,镜花水月,回首都有真在。若把平生行程再走一遍,这旅程的终站,当然就是故乡。
人老了,能再年轻一次吗?似乎不能,所有的方士都试验过,失败了。但我想有个秘方可以再试,就是这名为捡脚印的旅行。这种旅行和当年逆向,可以在程序上倒过来实施,所以年光也仿佛倒流。以我而论,我若站在江头、江尾想当年名士过江成鲫,我觉得我20岁。我若坐在水穷处、云起时看虹,看上帝在秦岭为中国人立的约,看虹怎样照着皇宫的颜色给山化妆,我15岁。如果我赤足站在当初看蚂蚁打架、看鸡上树的地方让泥地由脚心到头顶感动我,我只有6岁。
  当然,这只是感觉,并非事实。我有脚印留下吗?我怎么觉得少年十五二十时腾云驾雾,从未脚踏实地?古人说,读书要有被一棒打昏的感觉,我觉得“还乡”也是。40岁万籁无声,忽然满耳都是还乡,还乡,还乡一一你还记得吗?乡间父老讲故事,说是两个旅行的人住在旅店里,认识了,闲谈中互相夸耀自己的家乡有高楼。一个说,我们家乡有座楼,楼顶上有个麻雀窝,窝里有几个麻雀蛋。有二天,不知怎么,窝破了,这些蛋在半空中孵化,幼雀破壳而出,还没等落到地上,新生的麻雀就翅膀硬了,可以飞了。所以那些麻雀一个也没摔死,都贴地飞:然后一飞冲天。你想那座楼有多高?你已遗忘了太多的东西,愿你还记得这个故事。
…那个旅客说:你想我家乡的楼有多高?另一个旅客笑一笑,不愠不火:我们家乡也有一座高楼,有一次,有个小女孩从楼顶上掉下来了,到了地面上,她已长成一个老太太。我们这座楼比你们那一座,怎么样?
当年悠然神往,一心想奔过去看那样高的楼,千山万水不辞远。现在呢,我想高楼不在远方,它就是故乡。我一旦回到故乡,会恍然觉得当年从楼顶跳下来,落地变成了老翁。种种成长的痛苦,种种期许,种种幻灭,生命中那些长跑、长考、长年煎熬、长夜痛哭,根本没有时间也没有机会发生,“昨日今我一瞬间”,时间不容庸人自扰。这不是大解脱、大轻松,这是大割、,大舍、大离、大弃,也是大结束、大开始。(有删改)
【注】王鼎钧,当代著名华文文学大师,山东苍山县人,1949年去台湾,1978年移居美国。
【小题1】下列对作品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A.《脚印》以一个有关脚印的传说,引出了浓浓的文化乡愁。把生平经过的路再走一遍,内中的心理,可以看作是王鼎均的一次精神还乡。
B.这种乡愁观念的形成恐怕与作家的个性气质及五六十年代紧张的海峡局势有密切联系,生不能回家,用回忆走在回家的路上,用鬼魂来一路捡拾脚印回家,这里面该隐忍了无尽的哀痛。
C.文中“脚印”还隐喻人在生长、前进过程中留下的痕迹或记录,“捡拾脚印”主要是对自我人生的一种回顾和总结。
D.文中捡拾脚印的传说道出了所有漂泊者的人生宿命,至垂暮之年总要完成从老年向中年、青年、少年、童年的返回,最终在故乡找到精神依托。
E、从全文的内容与结构看,第一段直接抒发自己的思乡之情,在全文中起到总领的作用,后文始终围绕这一主线实写乡愁。
【小题2】文章后面引用了两个乡间故事,说说它们在文中所起的作用和要说明的道理。(6分)
【小题3】解释下列两句话在文中的含意。(6分)
①人散落,泪散落,歌声散落,脚印散落,我一一仔细收拾,如同向夜光杯中仔细斟满葡萄美酒。
②我怎么觉得少年十五二十时腾云驾雾,从未脚踏实地?
【小题4】结合作品,分别对下面两个问题进行探究。  (8分)
①除引用神话传说和乡间故事外,本文的主要艺术特色是什么?(说出两点即可。)
②本文表现了作者深挚的思乡之情,然而作者自1949年离开大陆后,再未踏上故土,并表示没有回乡的想法,对此谈谈你的看法。(围绕一个方面展开即可,但不应从政治角度分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1:5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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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25分)
打不死的贝尔
木舟子
他是爱德华•迈克尔•格里尔斯,他的昵称叫贝尔,但是在中国,我们管他叫“贝爷”。
他是“站在食物链最顶端的男人”。他吃过象鼻虫、十字蜘蛛、老鼠、青蛙、生的斑马肉、鳄鱼和羊的睾丸,还曾从大象的粪便里挤出可以饮用的水分──当他吃那些令人反胃的东西时,他的口头禅是:嘎嘣脆;有点像鸡肉味;蛋白质是牛肉的x倍;这个去掉头和心脏就能吃了……在赞比亚吃虫子时他说,“它的味道,就像你所有的朋友把他们的鼻屎集中起来,塞到一根香肠里让你吃”……
他的足迹遍布哥斯达黎加的丛林、太平洋群岛、阿尔卑斯山脉、肯尼亚、美国犹他州的沙漠和阿拉斯加的雪地……以及──中国的海南岛。无论是火山、沼泽、冰川还是湖泊,只要给他一把刀和一个水壶,他能够在地球上任何一个角落活下来。
是的,如果你看过Discovery Channel的《荒野求生》,那么,你肯定知道,这个死不了的人就是贝尔。他是全球知名的探险家、演讲专家、慈善人士、求生类节目野外主持人,第一个成功使用动力滑翔伞飞跃珠穆朗玛峰的人,迄今为止统领全球2800万童子军最年轻的主席,英国中产阶级最尊敬的七个人中的第二位(第一位是英国女王);他有一个漂亮的妻子和三个儿子,他们平时住在威尔士北部的一个小岛上,或者伦敦泰晤士河畔一艘自己改装的驳船里,但大多数时候,我们的贝爷,不是已经在危险的地方,就是在奔赴危险的路上。如今,他用《荒野求生》的名字出版了一本自传,让你一窥“真硬汉”养成的秘密,于是他的名头又多了一项:畅销书作家。
贝尔的家族中流淌着野性的血液。其父是英国皇家海军陆战队退役特种兵,姨夫是英国驻塞浦路斯的海军准将,祖父是军官,曾外祖父是一战战斗英雄,而其曾外祖父的曾祖父塞缪尔•斯迈尔斯是维多利亚时代新绅士论的倡导者,他写了一本《天助自助者》,认为一个人高贵与否,并非取决于血统,而看他是否过着充实而有意义的生活,“作为一个英国人,只要你够热情、有准备、勇于奋斗,世界就是你的牡蛎”。
“当我慢慢长大,我意识到这个世界充满了虚假和复杂,我越来越追求个性和同一,而这些,只有探险才能给我。”即使独自一人满身泥泞、又湿又冷,贝尔也觉得妙不可言。
与多数同龄人一样,贝尔也有过疯狂的青春期,在申请上大学之前,他甚至花了三天时间,每天坐在英国军情五处的休息室里,请求这个反间谍机构赏赐他一个面试,最后,一个胖考官告诉他:小伙子,你得先去上大学。
就这样,贝尔勉强申请了布里斯托尔一间颇烂的大学,研读现代语言学。应付和逃避学习这件苦差事的结果就是:1994年,贝尔决定报名参加英国空军特勤队(SAS)预备队的遴选。
描述贝尔参加选拔的过程将是一件冗繁的工作,但简而言之,就是:炼狱。训练内容常常包括急速奔跑、山间短跑冲刺、负重奔跑、夜间急行军,俯卧撑、举重、搏击、攀登和潜水,查看地图、随军急救和武器操作,等等;从凌晨六点检阅,训练会持续到第二天的凌晨,“直到每一个新兵都累得跪在地上呕吐”。在荒无人烟的威尔士峰,训练耗费了贝尔六个月,夏天被瘟疫般的蚊子包围,冬天又得浑身湿冷,艰难穿过深没大腿的积雪,有时还被大风掀倒在地,这一切,都在背负50磅或以上负重物的前提下进行。每天都有人被淘汰出局。
实际上,连贝尔自己也难以用文字描述其间的艰辛痛苦。他当时只有20岁,是年龄最小的参选者之一。他失败过一次,并在两年后的第二次遴选中成功。加入SAS第21团之后,贝尔继续接受专项训练,包括爆破、海空潜入、外国武器操作、丛林生存、外语学习、高速防御性驾驶、冬季战争训练以及敌后方逃生技能……正是这些训练,保证贝尔日后在《军队大逃亡》、《荒野求生》、《绝境求生手册》、《天生求生者:贝尔•格里尔斯》等探险类节目中数次死里逃生。
1996年底,贝尔在北非一次自由跳伞训练中不慎受伤,康复后向SAS提出退役。康复期间,“那么多的自我都被禁锢在肉体里,我觉得自己既无助又脆弱,甚至不能弯腰系鞋带或转身,也不能扭身擦洗后背,除了尖锐而剧烈的疼痛,留给我的只有深深的绝望”。不过,把贝尔形容为一个海明威式的人物也许并不为过,在事故发生之后的第八个月,刚有起色的他便从医院偷偷溜出来,坐火车回家取自己的摩托车,然后在绑着金属支架的情况下,在黎明前骑车回到康复中心,第二天凌晨偷偷回来──居然没有一次被护士发现。 1997年,贝尔筹到一点赞助,计划攀登珠穆朗玛峰。1998年5月26日早上,在此前经历过坠落冰川缝隙而幸得获救的贝尔,成功登上世界之巅,成为英国成功登顶的最年轻的登山者。
很多人无法理解,为何无数人冒着生命危险深入那天寒地冻的山脉,只为登顶的短暂时刻,对此,贝尔引用前辈登山家的话:“若你真的不懂,那么你永远也不会懂。”他并不认为自己征服了珠峰,相反,“你能登山的唯一原因是这座山允许你攀登。如果高峰暗示你等待,你就必须等。在她召唤你去时,你就必须在逐渐稀薄的空气里奋力前行”。
有评论认为,“贝尔的伟大之处不仅在于他教会了我们如何在荒野逃生的技能,而且还向我们昭示了人在紧张压力下生命意志的巨大张力和对自由的无限追求。”在他的自传中,贝尔这样写:“犹如偶然,这种疯狂成为了我的生活。不要误会──我太喜欢这一切了。”
“既然人生是场冒险的游戏,”贝爷说,“那就坚持下去。”
(选自《看天下》2012年第17期)
【小题1】下列对文本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贝尔是英国中产阶级最尊敬的男人,他是全球知名的探险家、演讲专家慈善人士、畅销书作家、求生类节目野外主持人,第一个成功使用动力滑翔伞飞跃珠穆朗玛峰的人,迄今为止统领全球2800万童子军最年轻的主席。
B.贝尔在吃那些令人反胃的东西时,常常对这些食物赞不绝口,说明贝尔是一个“站在食物链最顶端的男人”。
C.贝尔的家族中流淌着野性的血液。父亲是退役特种兵,姨夫是海军准将,祖父是军官,曾外祖父是战斗英雄……但贝尔在《天助自助者》一书中否认了一个人的高贵取决于血统的观点。
D.贝尔的人生几乎都在探险中度过,他不是已经在危险的地方,就是在奔赴危险的路上,是一个名符其实的“真硬汉”。
E.作者认为把贝尔形容为一个海明威式的人物也许并不为过,因为他不仅教会了我们如何在荒野逃生的技能,而且还向我们昭示了人在紧张压力下生命意志的巨大张力和对自由的无限追求。
【小题2】联系全文,谈谈结尾段在文中的作用是什么?(6分)
【小题3】文中从哪些方面介绍了贝尔?请简要分析。(6分)
【小题4】有人说,贝尔把“人生”比作一场“冒险的游戏”是对生命的不尊重,你是否同意?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8分)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父亲的一课
王熙章
16岁那年,父亲送我去一家电脑培训中心学习微机课程,那些枯燥的操作命令很快使我厌倦了。渐渐地,一有空我便溜到与培训中心相邻的“创世纪”网吧上网玩游戏,几个月下来,我微机知识没学到多少,倒是对那些神奇莫测的游戏入了迷,经常玩个通宵达旦。
网吧老板是一个过早秃顶的中年男人,在众多网民中,他好像独独对我这个学生特别反感,走来走去总要教训我两句:“玩物丧志,这词儿你懂吗?”
世上哪有老板赶顾客出门的道理?我对他的告诫当成了耳旁风,只顾在网吧中玩得昏天黑地。
一天,父亲从乡下到城里来看我。我正痴迷地玩“僵尸与侠客”的游戏,突然听到身后一个声音说:“好精彩,好安逸哟!”
这话音好耳熟,方言土语在城里极少能听见。我猛回头,只见父亲不知何时站在了我的身后。那一刻,我有一种做贼的感觉,赶紧站起身,垂手而立。父亲却神情古怪地一把拉住我的手说:“章子,精彩,来,继续玩!”
我做梦也没想到父亲不但不骂我,竟然让我教他玩游戏。我兴奋地抓住他的手,教他如何选择按键、如何控制鼠标、如何躲避对方的打击、如何出击,没想到父亲学得还真快,不到3分钟便投入于那醉人的游戏中。
一晃7天过去了。父亲的玩法越来越高明,也越来越上瘾,竟好几天通宵达旦泡在网吧中。
这时,我的衣袋中只剩下30块钱了。父亲省吃俭用,每月寄400元钱给我做生活费,我却将它们全都浪费在了这些醉人的游戏中,刚过了半个月,我的衣袋就快空了,再向父亲要钱,我开不了口。
那天在网吧里,父亲问我:“章子,身上有钱吗?拿出来,让爸过足这把瘾!”
一听这话,我的脑袋便“嗡”地一下大了。我家在城里没有亲戚,身上没了钱,我跟父亲在城里如何生活?父亲是个复员军人,只听说他在城里有一个战友叫方伯雄,我到城里来上学,父亲便让我去找方伯伯,可我却压根儿没心思去见那些古板的人。
那个秃顶的网吧老板又来催缴费了。按每小时两元结算下来,父亲已欠费300余元。眼看父亲翻遍他所有的衣兜,再也没有翻出一分钱来,我心里焦急万分。
网吧老板呈现出他从未有过的凶相,威胁说:“3个小时内不缴清欠费,就把你们扭送到派出所。”父亲眼巴巴地望着我,我偷眼看着网吧老板那副讨债不成不罢休的架势,不由地胆战心惊。
我退下手腕上那块花去父亲80元钱买给我的手表作抵押,谁知网吧老板竟然不屑一顾。父亲指着他身上那件过年时新买的呢大衣诚惶诚恐地说:“要不,我、我脱下这身衣服给你?”
网吧老板用鼻孔哼了一声说:“一个乡下人的破衣服,能值几块钱?”
围观的人里三层外三层,将我们围了个水泄不通,有人在对我的父亲指指点点:“没钱玩什么游戏?乡巴佬!”这时我看见父亲的嘴角抽了抽,就在那一刻,我感觉那讥讽的话语就像皮鞭似地抽打在我的脸上。我发狂似地冲出人群,找我的同学去借钱,可他们一见我,仿佛都如见了瘟神,慌忙离去。
“天哪,这个时候,我到哪里去弄钱解救我的父亲?”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不停地在心里说。我不禁悔恨交加。回到网吧,跪倒在父亲面前,我痛哭失声地说:“爸,是我害了你,我不该教你玩这种害人的游戏!”
父亲也不禁老泪纵横,他一把拉起我说:“孩子,你终于明白了,这就叫玩物丧志!来,爸给你介绍一位伯伯,他就是我在家跟你提起过的方伯雄伯伯!”
我抬起头来,顺着父亲所指的方向看去,只见网吧老板一反常态,正笑吟吟地站在我的面前……
(节选自《当代微型小说精选》)
【小题1】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戏为开端,“我”到处筹钱替父亲还债是小说的高潮。
E.小说中“我”对学习微机课程感到枯燥,却对网络游戏非常痴迷,这种现象应该引起我们对教育
内容和方式的思考。
A.“父亲却神情古怪地一把拉住我的手”,“神情古怪”一词表现了父亲看到“我”痴迷于网络游戏的惊诧感觉。
B.小说通过语言描写和神态描写,塑造出方伯伯这一形象丰满的人物,使小说情节具有很强的戏剧性。
C.小说中描写围观人群对父亲讥讽的话语、同学对“我”借钱时的慌忙躲避,是为了反映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自私和冷漠。
D.这篇小说以“父亲的一课”为题,意在表现父亲对“我”的一次教育。小说以“我”沉溺网络游
【小题2】小说中,“我”的情感态度经历了怎样的转变过程?(6分)
【小题3】“方伯伯就是网吧老板”这个突兀的戏剧性结尾,其实在前文中有充分的暗示,请从小说中
任找出两处,并分析这种手法的好处。(6分)
【小题4】小说描写了一位父亲独特的教育方式,对于这种方式,有人表示赞同,有人表示异议,你的
看法怎样呢?请就你认同的一种观点加以探究。(8分)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中国人的天堂

“上有天堂,下有苏杭”这句古代人的俗语,透露的是传统中国人对于天堂的理解。

传统中国人理解的天堂不在彼岸,不在来世,不是生活在别处,而是苏州、杭州这些地方。这与西方文化虚构的天堂是不一样的。中国人的天堂是在中国大地上,在中国人的历史、传统所创造的生活世界中。这个天堂在20世纪被抛弃了:19世纪西方列强侵略中国触发的普遍灾难,令中国对自己曾经创造过的传统和生活世界持全面否定的态度,传统中国在漫长的时间中建立起来的生活天堂也岌岌可危了。

现代化改变了世界。古代中国天人合一的思想被现代化了,过去的中国天堂是“道法自然”的产物,今日的中国天堂是“拿来主义”的产物,但有一点继承了中国传统,就是人们依然企图在大地上创造此岸的中国天堂。

昔日,中国世界创造天堂的时候,它考虑的是如何安身、安心。心不是虚构的,心是大地和人的存在所赋予的。人随遇而安,在大地上安下来,这是人的天然使命。西方创造的现代化不是安心的,而是为了生存的,西方的心安放在教堂中。所以西方所设计的现代化世界与中国人对天堂的理解不同,西方设计的现代化不是“安心”,而是契约、规范、控制、守则、标准。它是反自然的。现代化为中国带来了实用的筑居,但没有带来心。心是来自故乡大地的东西,心是无法一夜之间构筑出来的,心是在漫长的传统中逐渐积累起来的。

心是八月十五的明月,是大年初一的梅花,是苏东坡在《赤壁赋》中所说的“惟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耳得之而为声,目遇之而成色,取之无禁,用之不竭,是造物者之无尽藏也,而吾与子之所共适”。这就是寄托中国心灵的上帝。现代主义设计了最先进的电梯和巨大的玻璃橱窗,却没有为“吾与子之所共适”的“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留下位置。

天堂是什么?它是栖居之所,是能够向人提供存在的意义、安放心灵的地方。

中国的精神、形而上无形地暗藏在家中,只是在这个分裂的时代才凸显出来,现代化令中国上帝显出面目。英国人罗素在《中国问题》中说:“中国人摸索出的生活方式已沿袭数千年,若能被全世界采纳,地球上肯定会比现在有更多的欢乐祥和……若不借鉴一向被我们轻视的东方智慧,我们的文明就没有指望了。”这话不无道理。

【小题1】下列对“中国人的天堂”的理解,不符合作者观点的一项是(  )
A.传统中国人理解的天堂在现代化背景下发生了改变。
B.中国人的天堂自20世纪以来已经完全抛弃了传统。
C.现代化不可能是中国人的天堂,因为它不能“安心”。
D.中国人的天堂不是由契约、规范、控制、守则、标准构成的。
【小题2】下列对“现代化令中国上帝显出面目”这句话理解最正确的一项是(  )
A.现代化使中国的传统精神一去不复返。
B.现代化使中国的传统精神与时代脱节。
C.现代化使中国文明有机会统治世界。
D.现代化使世界开始思考东方智慧的价值。
【小题3】下列与作者观点一致的一项是(  )
A.现代化更加注重实用,因此它所设计出来的世界没有自然之物。
B.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推进,传统意义上的天堂必将消失得无影无踪。
C.对大自然的真正理解和敬畏,能够帮助我们在现代社会找到天堂。
D.西方人已经越来越远离自然和传统,所以他们只能把心安放在教堂。

同类题4

超级蛀虫
“这栋小别墅我已经建好多年了,”主人边抚摩着墙壁边得意地说,“十年前我在一家建筑工程局当领导,那个地方,各种板材、门窗应有尽有。每个月报预算时,我多报1%或2%一点儿问题都没有。我们国家这么大,这些小事没人会发现。就这样,别墅很快就建起来了。你看,挺好吧?这个小院子也不错吧?这块地我弄到得更早,那时候我还在土地管理局管事呢!”
“是不错,”客人说完,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房子的基座还是砖的呢。”
“基座?这是后建的,”主人说,“在建筑工程局工作一年后,我又调到了一家砖厂。怎么样?这砖也没得说吧?看够了吗?咱们进屋吃饭去吧。走这边,兄弟,把鞋好好擦擦。屋子里有地毯,别踩脏了。从砖厂调出来后,我又去了乌兹别克地毯厂在莫斯科的一个分厂。那儿生产的地毯漂亮极了!我攒了七八块呢……你快坐下,别拘束。你的日子过得太清贫。虽然你只在学校教书,可想弄点儿东西也不难,只要你肯动脑筋就行……”
“不行,对不起,”客人的情绪有些激动,“我做不到……”
“快请坐!”主人没等他说完,就打断了他,“坐到沙发上来!你看我这儿摆着的这套家具。我能在家具厂白干吗?我这套家具是当次品弄来的。梳妆台上掉了一颗螺丝钉,大衣柜的门把手有点晃动。你问这能算次品吗?当然了。这就是次品……”
“你的书可真多,”客人说这话的时候,脸上一直紧张阴郁的表情不见了,突然焕发出了光彩,“这么多书,简直就像一座图书馆!”
客人起身走到了书架前。书架上是一排排按照颜色和规格摆放得整整齐齐的书。
“司汤达全集,”客人又惊呼,“—本也不少!”
“你说的是哪些?”主人问,“是那些黄色封面的书吗?你说得对,那是整套司汤达全集。我在两旁故意摆上了绿色封皮的。这样搭配显得和谐。黄绿搭配,就像鸡蛋配青葱,漂亮!”
“这些绿色封皮的书,啊,是莎士比亚的!你认为莎士比亚是配菜?”
  “不,我不是这个意思。莎士比亚当然也很了不起。”主人宽厚地一笑,急忙纠正道,“坦白地说,这两个人的书我都没读过。我只是在一家书籍拍卖行管了两三个月的事,顺便就挑了一些——快来吃饭吧。快坐下,咱们先喝一杯。”
主人把一只装满酒的酒杯推到了客人的面前。
客人小心翼翼地用手摸了摸那只晶莹剔透的高脚杯。
“我怕我把这只杯子给打碎了,”他看着眼前这只杯子,“这可是非常罕见的艺术品,应该摆在展览馆里!”
“真让你给猜对了!”主人大叫了一声,“有一次,我负责一个展览会,我借口说这些展品在运输途中损毁了……干杯,祝你健康!但愿这不是最后一次展览!你能来,太好了!多吃点。这种鲑鱼在你们那儿是不是见不到啊?红鱼子呢?牛排呢?多吃点,别客气!现在我老了,就调到一家食品超市当负责人去了。超市虽然不大,但肯定够咱们这辈子吃的了!咱们又能吃多少?咱们国家这么大,这点儿小事没人管……”
两个人酒足饭饱。“咱们出去散散步吧,”主人说,“就在自己家的院子里走。我这个院子足够大了,你不用担心。你闻到花香了吗?这是我在市绿化管理局工作时弄回来的。这种花的味道怎么样?”
“闻到了,”客人还没说完,就捂住了胸口,“这是什么味道啊?熏得我头直晕。我都快站不住了……”
“那你赶快找个地方靠一会儿吧。”主人连忙说,“就靠着这棵松树站一会儿吧。这是一种古老的珍稀树种,已经有一百年的树龄了。是我从一个自然保护区弄来的,用一节火车车厢单独运过来的。我一共运来了三十多棵呢——别叫了!”主人说着,突然朝一只用锁链锁着的公狗喊了一声,“你连自己人也不认识吗?这是纯种瑞士灵獒,得过冠军。我以前在一家育犬基地当过经理!”
不远处,有一只公鸡已经开始报晓。
“这是一只荷兰鸡,”主人说,“我在……”
“你还在养鸡场当过领导?”客人问了一句。
“是啊,”主人说,“你是怎么知道的?”
客人没有回答。他的目光越来越忧郁。一种莫名的激动使他喘不过气来。他面色苍白地抬起头眺望着遥远的苍穹。
“星星啊,星星,”他动情地说,“你们是那么遥远,那么可望而不可即,又是那么明亮,那么晶莹……”
“可不是嘛,”主人这时也是精神一振,“你看那颗星星最大,最亮,油汪汪、水灵灵的。我在天文馆……”
  还没等主人说完,令人恐怖的一幕就发生了:“不许动星星!”客人突然用颤抖的双手紧紧地掐住了主人的喉咙,怒不可遏地大声喊道,“你这个浑蛋!你给我滚远点儿!你不能再打星星的主意了!大家需要星星!孩子们也需要星星!你总得给老百姓留下点儿什么吧!”
【小题1】下列对作品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4分)
A.通过主人侵吞国家财物的事实,反映了其贪婪的本质,主要源于国家没有相关的法律制度。
B.主人书架上摆满了各种的书,碰巧司汤达和莎士比亚的书未阅读过,其他书籍均已阅读。
C.通过小说可以看出主人是个习惯揩国家油水的家伙,只要他工作的地方,他都占过小便宜。
D.从表面上看,主人侵吞的是国家的大量财物,其实他是搜刮国家中全体纳税人的血汗。
E.小说通过主人的炫耀,揭露官员公权私用,靠吸取老百姓的血来养肥自己的罪恶本质。
【小题2】如何理解“脸上紧张阴郁的表情一下不见了,突然焕发出了光彩”这句的含义?(4分)
【小题3】请简要分析“客人”这个人物形象。(6分)
【小题4】作者在结局上的这种处理是否合理?请结合小说的具体内容,谈谈你的看法和理由。(6分)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通俗史学家蔡东藩
蔡东藩(1877-1945)的一生正处在中国近代历史发生巨变的时代,他经历了甲午战争到八年抗日等惊天动地的事件。
世事纷扰,山河破碎,不能不使其日益加深忧患意识,而不自觉地熔铸了他具有儒家学者三项标准的优秀品格。
他出身贫寒,如果降志辱身混迹官场,也许能博取富贵。但他看到官场各种蝇营狗苟的无耻恶习,决意避荣华,告病归里,重回“君子固穷”的旧日生活。《民国演义》问世后,因秉笔直书,触犯军阀,遂遭武夫恐吓,弹头威胁,有人亦劝其曲笔,“隐恶扬善”,但他决不为动,宁愿搁笔,决不曲笔。他不过一介书生,但能临危不惧,铁骨铮铮。蔡东藩的种种立身行事,称得起是一位善于继承优秀文化传统的真正儒者。
蔡东藩最能享盛名而传之久远的,是《历朝通俗演义》。他能以极大的毅力完成这套通俗历史著述,有一定的思想基础。他身经国运艰危,目击风雨飘摇,不可避免地会像同时代有些知识分子那样,受到“救国图存”时代潮流的冲击。当时,“实业救国”、“教育救国”、“富国强兵”等等课题,流传于社会。蔡东藩要用自己的文史知识和秃笔凹砚写出两千多年中国历史的兴衰治乱,用以警觉民众,振奋精神,以实现其“演义救国”的素志。辛亥革命爆发,带来了希望的曙光,但迎来的却是北洋军阀集团的统治和袁世凯的帝制自为。《清史演义》着手于民国四年秋,正是袁世凯等帝制甚嚣尘上的时候,而成书的次年秋,又是袁世凯自毙之时。这不是巧合,而是作者有意识的行为。撰者把《清史演义》的写作提到第一位,对“洪宪帝制”作历史鞭挞。民国十年正是“直皖战争”给民众带来兵祸之际,蔡东藩更运其如椽之笔,历数民国以来的动乱不宁,明确表达正直的史德:“谨据民国纪元以来之事实,……借说部之体载,写当代之状况。语皆有本,不敢虚诬。”司马迁“善善恶恶,不虚美,不隐恶”的实录法是后世正史的典范。蔡东藩所著虽是通俗演义,对家国天下的忧患意识亦使他直追司马遗风,颇有良史风骨,于此可见,亦无怪乎军阀武夫为之惧,出以威胁之劣行!
蔡东藩在历史编纂法方面,也做出了重要贡献。他的著作虽以“演义”为名,并不相沿所谓“演义体”。他不满意《三国演义》之类的演义书,说:“若罗氏所著作之《三国志演义》则脍炙人口……价值益增。然与陈寿《三国志》相勘证,则粉饰者十居五六。……罗氏第巧为烘染,悦人耳目,而不知以伪乱真,愈传愈讹,其误人处不少也。”蔡氏著“新演义”,文笔力求通俗,叙事端在真实;于通俗历史别开新途。蔡氏著书博览群籍,广搜史料,间入稗史遗闻,不过修饰文字,敷衍情节,要不得脱离历史正轨。很适于普及历史知识,供社会教化之助。对“新演义”体固不得以小道视之,而当誉之通俗史类,并堂皇列位于史部之一目。后之以历史为题材而着笔为历史小说者,何不取法乎此?等而下之,其戏说历史,亵渎历史者流,亦当自愧于先贤!
蔡东藩以十年寒窗之功,囊括两千余年史事,成《历朝通俗演义》11部600余万字,其有功史学自不待言!
【小题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由于蔡东藩在写《民国演义》时坚持其正直的史德秉笔直书,“写当代之状况”、“语皆有本”,使“军阀武夫为之惧”,而遭到军阀的恐吓。
B.蔡东藩一生正处在中国近代历史发生巨变的时代,他经历丰富,对一些惊天动地的事件目见耳闻,否则,《历朝通俗演义》无法具有真实性。
C.蔡东藩的“新演义”体与传统的《三国演义》等“演义体”历史小说不同,他完全采自正史,力求通俗,不修饰文字。
D.蔡东藩认为罗贯中的《三国志演义》“巧为烘染,悦人耳目,而不知以伪乱真,愈传愈讹,其误人亦不少也” ,不适合“供社会教化之助。”
E. 作者认为《历朝通俗演义》应列入史学著作之中,作为历史小说的范例,应该效法,而那些戏说历史、亵渎历史的人相比之下应当惭愧。
【小题2】作者认为蔡东藩“具有儒家学者三项标准的优秀品格”,请结合文章简要概括这些品质。(6分)
【小题3】蔡东藩在历史编纂法方面做出了哪些重要贡献?请分条陈述。(6分)
【小题4】蔡东藩以十年寒窗之功,囊括两千年史事,成《历朝通俗演义》11部600余万字,你认为影响他写作的主要因素有哪些?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