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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9分,每小题3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5-7题。
书画的装裱
书画的装裱是伴随着书画创作产生和发展的一种特殊的工艺。
至迟在两晋时代,书画装裱进入初创时期,在选材、样式及技法上还并不完善。南北朝时,书画装裱有了初步的发展,产生了卷轴这种装裱样式。唐代,以人物、山水、楼宇为题材的大幅绘画勃然兴起,书画装裱获得了很大发展,产生了挂轴和册页这两种新的装裱样式。五代的历史非常短暂,但绘画艺术却取得了明显的进步,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一时期,由于画绢幅面的扩大,大型绘画的创作就成为可能。一些作品成为屏风的装饰,而后人可能在屏风修理过程中,将其以单幅作品的形式进行装裱和收藏。
宋代书画名家层出不穷,书画装裱飞跃发展。宋代帝王十分喜好书画,在宫廷内设立翰林图书院,以奉绘事;同时又设立专门装裱书画的作坊,制定装裱书画的格式。此时,书画装裱工艺进入成熟阶段,装裱样式有了新的发展,产生了著名的“宣和装”手卷。随着丝织技术的发展,各种质地花纹的织物为书画装裱提供了丰富的物质基础,被广泛用作装裱材料。不过,著名书画家米芾认为:绢比纸耐磨,书画展开和卷起过程中二者的相互摩擦容易导致书画磨损。因而,他主张以纸来托裱书画,他的这种观点对后世书画的保存产生了重要影响。
明代是我国绘画发展的重要时期,书画装裱也进入发展的黄金时期。明朝皇帝把仁智殿作为御用画院,并设立了专门从事书画装裱的机构。此时,江南地区出现了一批通晓诗文书画的文人雅士,文人画有了很大的发展。在这种背景下,以苏州为发祥地的“苏裱”开始兴起并广受推崇,书画装裱出现了“普天之下独逊吴中”的景象。在书画装裱样式方面,原有的手卷、册页等装裱样式更加完备,挂轴已经基本定型并开始普及,万历年间在挂轴的基础上,产生了对联这种新的装裱样式。在装裱理论方面,周嘉胄所著的《装潢志》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专门的书画装裱理论著作。
书画装裱因为所在的地区以及使用的工具、材料的不同,加上装裱格调、工艺的差异,形成了不同的流派和风格。清朝出现的“京裱”与“苏裱”一起成为中国书画装裱的两个主要流派。“京裱”古朴庄重,讲求防燥、防裂;“苏裱”工艺精湛,用料考究,讲求防霉、防蛀。直至今日,这两个流派仍然影响着中国的书画装裱。
书画装裱能够更好地表现书画的艺术魅力,使书画得以长期保存,对繁荣传统文化发挥着独特作用。《五牛图》《清明上河图》等珍贵名画能够幸存至今,很大程度上是经过装裱与修复的缘故。
【小题1】下列关于“书画装裱”的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书画装裱选材、样式及技法的不完善使书画装裱发展迟缓。
B.各种质地花纹的织物使书画装裱材料有了更大的选择空间。
C.书画创作的繁荣能促进书画装裱工艺的不断发展和成熟。
D.统治者的重视促进了宋明两代书画装裱工艺的不断发展。
【小题2】下列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用纸托裱画作的装裱方式使得我国古代珍贵名画能够幸存至今。
B.《装裱志》是我国书画装裱进入发展的黄金时期的重要标志之一。
C.地理气候的差异使我国不同的地区就有不同的装裱流派和风格。
D.“京裱”和“苏裱”两大流派代表我国书画装裱工艺的最高水平。
【小题3】根据原文提供的信息,以下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A.五代时期大型绘画因为画绢幅面扩大而只能装裱单幅作品。
B.讲求防燥与讲求防霉对书画装裱材料有着不尽相同的要求。
C.社会对“苏裱”的推崇使江南地区文人画在国内独领风骚。
D.清代古朴庄重的“京裱”的出现能够使书画装裱成本下降。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1: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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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一个人的春天
艾小羊
咖啡馆里并不常见老先生。
他来的时候,穿一件浅蓝夹深灰的格子衬衣,深灰西裤,没有系皮带,而是用了深米色的皮质外用背带。衬衣里面一定穿了保暖衣,春寒料峭,大多数人还穿着短风衣。
老先生的头发已经灰白,没有染,国字脸上有很深的法令纹。他自我介绍姓方,我们便称他为方先生。
方先生在某个下午轻轻推门而入,接下来的几天,总在午后的三四点钟准时到来。他点一杯蓝山咖啡,不加糖与奶精,手机随意地放在桌上,是很老款的诺基亚,早已下线,却不知他用什么办法保持了它的崭新与清洁。打过几通电话后,会有一两个人来与他碰面,从偶然传来的只言片语,我知道他是一个来出差的生意人。
咖啡馆优雅宁静的外衣下,有一颗八卦喧嚣的心。大家纷纷好奇一位年长的男人,经历了什么样的半生,才会习惯于在异乡的咖啡馆里谈生意。
那日,方先生约的人似乎爽约了。他喝完咖啡,百无聊赖地坐在靠窗的桌边。他的手机仅有接打电话功能,他也没有随身携带笔记本电脑的习惯。
咖啡馆的旁边有一所小学,正逢学生下课。家长领着小学生从窗前经过,不时有孩子将脸紧贴在落地窗上,苹果似的小脸蛋挤成了一个比萨饼。
“有点吵。”我抱歉地说。
“我喜欢。”方先生笑笑。
“您一个人出差?”我问。
“去年冬天,我太太走了。我把本来已经交给儿子的生意接过来。一个人,在家呆不住。尤其……”他顿了一下,深深的法令纹为笑容蒙上了一层阴影,接着说道:“这春天来了。”
“夫人很漂亮吧?”这样的时候,他一定愿意谈谈与她有关的事。
“唔,很爱漂亮。”他沉静的眼眸里跃起一丝顽皮的火花,仿佛要故意保留自己的赞美,以免让她太过骄傲。“她每天晚上都问我第二天穿什么,然后熨烫整齐挂在衣帽钩上。有时候我不耐烦,年轻气盛的时候还经常为此吵架。现在,她走了,每晚睡前准备好第二天的衣服倒成了我的习惯。”
“您是我所见过穿着最优雅的老人。”我想换个话题。
“她听到要高兴死了,比夸她自己还高兴。”方先生把话题又拉回太太身上。
得知方先生明天就要离开,我请他吃一块大理石芝士蛋糕,算作饯行。他点了一杯鲜榨西芹汁,说这是一顿健康而完美的晚餐。我转身欲走,他忽然又开口了。“你一定在想,我一个人,为什么还要这样注重保养?因为如果我的生命没有熄灭,她的记忆就不会死亡。”我什么也没有说,想说的话,被一种美好而感伤的情绪紧紧地凝结在喉管。
那一天晚些时候,我打电话给一位对婚姻持否定态度的朋友,讲了方先生的故事。
(《中国青年报》2012年5月8日,有删节)
【小题1】方先生的“优雅”体现在哪些方面?(5分)
    
    
【小题2】简析文中画线段落在全文结构上的作用。(4分)
    
    
【小题3】说说题目“一个人的春天”的含义。(6分)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6-19题。
雾
季羡林
①我从来没有喜欢过雾。
②抵达加德满都的第二天凌晨,我一起床,推开窗子:外面是大雾弥天。昨天下午我们从加德满都的大街上看到城北面崇山峻岭,层峦叠嶂,个个都戴着一顶顶的白帽子,这些都是万古雪峰,在阳光下闪出了耀眼的银光。这是我生平第一次看到这种景象,我简直像小孩子一般地喜悦。现在大雾遮蔽了一切,连那些万古雪峰也隐没不见,一点影子也不给留下。旅馆后面的那几棵参天古树,在平常时候,高枝直刺入晴空,现在只留下模糊的黑影,衬着白色的大雾,宛如一张中国古代的画。昨天抵达旅馆下车时,我看到一个尼泊尔妇女背着一筐红砖,倒在一大堆砖上。现在我看到一个男子,手里拿着一堆红红的东西,我以为他拿的也是红砖。但是当他走得近了一点时,我才发现那一堆簌簌抖动、模模糊糊的东西,原来是一束束红色的鲜花。我不禁自己笑了起来。
③正当我失神落魄地自己暗笑的时候,忽然听到不知从哪里传来了咕咕的叫声。浓雾虽然遮蔽了形象,但是却遮蔽不住声音。我知道,这是鸽子的声音。当我倾耳细听时,又不知从哪里传来了阵阵的犬吠声。这都是我意想不到的情景。我万万没有想到,我在加德满都学会了喜欢的两种动物――鸽子和狗,竟同时都在浓雾中出现了。难道浓雾竟成了我在这个美丽的山城里学会欣赏的第三件东西吗?
④世界上,喜欢雾的人似乎是并不多的。英国伦敦的大雾是颇有一点名气的。有一些作家写散文、写小说来描绘伦敦的雾,我们读起来觉得韵味无穷。对于尼泊尔文学我所知甚少,我不知道,是否也有尼泊尔作家专门写加德满都的雾。但是,不管是在伦敦,还是在加德满都,明目张胆大声赞美浓雾的人,恐怕是不会多的,其中原因我不甚了了,我也没有那种闲情逸致去钻研探讨。我现在在这高山王国的首都来对浓雾大唱赞歌,也颇出自己的意料。过去我不但没有赞美过雾,而且也没有认真去观察过雾。我眼前是由赞美而达到观察,由观察而加深了赞美。雾能把一切东西:美的、丑的、可爱的、不可爱的,都给罩上一层或厚或薄的轻纱,让清楚的东西模糊起来,从而带来了另外一种美,一种在光天化日之下看不到的美,一种朦胧的美,一种模糊的美。
⑤一些时候以前,当我第一次听到模糊数学这个名词的时候,我曾说过几句怪话:数学比任何科学都更要求清晰,要求准确,怎么还能有什么模糊数学呢?后来我读了一些介绍文章,逐渐了解了模糊数学的内容。我一反从前的想法,觉得模糊数学真是一个了不起的发现。在人类社会中,在日常生活中,在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中,有着大量模糊的东西。无论如何也无法否认这些东西的模糊性。
⑥在大自然中怎样呢?在大自然中模糊不清的东西更多。连审美观念也不例外。有很多东西,在很多时候,朦胧模糊反而更显得美。月下观景,雾中看花,不是别有一番情趣在心头吗?在这里,观赏者有更多的自由,自己让自己的幻想插上翅膀,上天下地,纵横六合,神驰于无何有之乡,情注于自己制造的幻象之中;你想它是什么样子,它立刻就成了什么样子,比那些一清见底、纤毫不遗的东西要好得多,而且绝对一清见底、纤毫不遗的东西,在大自然中是根本不存在的。
⑦我的幻想飞腾,忽然想到了这一切。我自诧是神来之笔,我简直陶醉在这些幻象中了。这时窗外的雾仍然稠密厚重,它似乎了解了我的心情,感激我对它的赞扬。它无法说话,只是呈现出更加美妙更加神秘的面貌,弥漫于天地之间。(《中华散文珍藏本从书•季羡林卷》)
16. 文章的第②、③自然段中着重写到了关于鲜花和动物的细节。从本文的主旨来看,这些细节描写表现了雾的哪两个主要特点?从艺术表达效果来看,这些细节描写又有什么作用?(6分)
17. 概括文章第⑤自然段的主要观点,不超过25字。(4分))
18. “月下观景,雾中看花,不是别有一番情趣在心头吗?”根据第⑥自然段的内容,谈谈作者这样说的理由。(6分)
19. 下列对这篇散文的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4分)    ( )(  )
A.作者认为研究学术和制订政策模糊一些是情有可原的,就像模糊数学就是了不起的发现。
B.融记叙、描写、议论和抒情于一炉,文字清新优美,笔法细腻流畅,内容纯净具体,结构清晰明了,充满哲理,给人无尽的美感享受。
C.作者认为绝对一清见底、纤毫不遗的东西,在大自然中是根本不存在的,但在社会生活中是存在的。
D.作者认为在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中,有着大量模糊的东西,承认这个事实,对研究学术和制订政策等等都是有好处的。
 
E.结尾说:雾“呈现出更加美妙更加神秘的面貌,弥漫于天地之间”,形象而含蓄地表达出作者对模糊空间的思考。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22分)
傅斯年的人文品格    张光茫
①傅斯年是近代著名的历史学家、教育家和社会活动家,被胡适称为“人世间一个最难得最稀有的天才”。他家世显赫,出身“开代文章第一家”。先祖傅以渐是清代顺治年间的首任状元。傅斯年固执、守节,对夷狄之防特别重视。他也最佩服有气节、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历史人物,以先贤节操自励,诸葛亮、文天祥、顾炎武、王夫之,都是他敬佩的历史人物。 
②傅斯年自幼聪颖,过目不忘,熟读儒学经典,他在同窗中年纪最小,但比他大的同学都向他请教。他被称为“黄河流域第一才子”,继孔圣人之后两千年来又一位“傅圣人”。虽然如此,但傅读书却极为用功,遇到不懂的字、词便记下来,随时向师长请教,有时找不到纸,便写在手、胳膊乃至大腿、肚皮上。夏天一出汗,弄得浑身都是墨迹。
③傅斯年最大的爱好就是看书、买书。在北大时,胡适、傅斯年和叶公超三人被称为“三驾马车”。有人说,凡事以胡为领袖,傅、叶则是哼哈二将。胡适对傅斯年极为赏识,他夸赞傅说:“他的学业根基比我深,读的中国古书比我多得多。”那廉君回忆,傅每到一地,不多日便与当地的书店老板成了朋友,每次买到好书,总要对众人炫耀一番。到台湾后,一家书店开张,请他题字,他便写道:“读书最乐,鬻书亦乐;既读且鬻,乐其所乐。”
④傅斯年生活中几乎无娱乐可言,除了看几场卓别林的电影外,每天除了读书便是工作。抗战时期,他在重庆学会了下象棋,偶尔晚上闲来无事,便与司机或工友下象棋,但更多的时间便是读书。早年对医学有所涉猎,一位“中央医院”的医生和傅初次晤面后,惊讶地对人说:“傅先生的医学知识比我丰富得多。”
⑤抗战开始后,傅斯年当上了国民参政会的参政员。他先把贪污腐败的孔祥熙赶下台,抗战胜利后,写了篇文章,把另一个贪污的行政院长宋子文也赶下台。事过之后,傅斯年在给胡适的信上说了他为什么要做这件事。他说:“我一读书人,既不能上阵,则读圣贤书所学何事?我于此事,行之至今,自分无惭于前贤典型。士人之节,在中国以此维持纲常也。”这几句话,最能体现傅斯年的人文品格,该说的话就要说,该做的事要做,一定要对国家负责,对社会负责。
⑥在西南联大,傅斯年每天只吃一盘藤藤菜,有时只喝一碗稀饭,偶尔招待来访的客人,甚至要向邻居借钱,实在接济不上了就卖书。傅斯年一生最好读书藏书,积蓄几乎全部用在买书上,非到万不得已,是不卖书的。而傅斯年卖书所得,却又常用来周济同仁。他穿的都是旧衣服,但干净平整。
⑦抗战胜利后,傅斯年当上了北大代校长 ,凡是敌伪时期在北大当教授的,一个也不聘。理由是当年抗战爆发后,学校要求能走的教授都走,发给路费,你不走可以,但不能在敌伪办的北京大学当教授,这就是伪教授。冰炭不相容,忠奸不两立,他对那些留在敌伪统治区,媚颜事敌的教授太痛恨了。还有一个理由,他说,这就是要给胡先生当校长铺平道路,难事自己来做。
⑧有人这样评价傅斯年,说他是中国历史上最有学问、最有志气、最有血性和最有修养的知识分子典范。他的读书之法,与我等并无二异。然而,傅斯年之所以高出众人,是因为他善于察纳雅言,兼收并蓄,改正缺陷,日月精进。我们本来都是一棵树,只不过傅斯年能用心专注,善于给自己修枝、打杈、寻水、培肥,终成栋梁。人人皆可为尧舜,但不只要有其心,更要有其行,至于他的做人之道,就更需要我们来学习了。
【小题1】下列对本文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4分)
A.由第二段傅斯年身上的墨迹可以看出,他是一个读书极为勤奋的人,但其成就还得归功于天生的禀赋。
B.傅斯年爱书不仅指他爱读书更表现在爱买书。在西南联大时,即使自己的生活异常困难,他都不想卖书。
C.傅斯年整天埋首于书本之中,平时连电影也难得看几场,可以看出除读书以外他的人生了无乐趣。
D.这篇传记主要采用了引用、类比的艺术手法,通过平实而含蓄的语言来表现傅斯年的精神品质。
E.文章从多方面叙述了傅斯年先生的种种轶事,客观而全面地反映了傅先生严谨的治学态度和高尚的做人品行。
【小题2】第⑤段中傅斯年说:“士人之节,在中国以此维持纲常也。”这句话的意思是什么?关于这一点,傅斯年是做了哪些事?请简答。(6分)
【小题3】第⑧段中,作者说:“至于他的做人之道,就更需要我们来学习了。”傅斯年“做人”具有哪些的特点?请结合全文分条简说。(6分)
【小题4】有人用“四最”评价傅斯年:“最有学问、最有志气、最有血性和最有修养”;读了文章,你对傅斯年的“四最”中哪一点最认可?请简要谈谈你对此的认识和感悟。(6分)

同类题5

实用类文本阅读,回答后面题目。
撒贝宁回归
宋平
①主持龙年春晚、录制首支单曲……撒贝宁已然有明星的潜质,这不,最近的“反拍”事件又让原本是报道者的他“被报道”了一把。像明星一样被追逐,从主持《今日说法》开始,他注定要谱一首魅力之曲。
②曾经,他是优秀的法制节目主持人,是各类主持人大赛的奖牌得主;现在,“当红小生”则是他当之无愧的称号,因为在法制以外,他还耕耘着另一片快乐的土地。
③1994年撒贝宁北上研习法律,毕业那年,中央电视台到北京大学招聘主持人,在已延迟一周的情况下,他凭着讲故事的才能最终闯进了中央电视台,并参加筹备即将开播的栏目《今日说法》。但事情并没有想象的顺利,不少人认为,把一个日播栏目交给一个没有任何电视从业经验、没有接受过正规播音主持训练的二十二岁学院派,风险太大。当时栏目内部在撒贝宁的去留问题上有两种不同意见:一是先作为记者留下来,慢慢培养;二是觉得镜头感不错,有可塑的潜力。当时正值撒贝宁研究生第一学年,学业压力很大,每一天对他来说都是煎熬:是坚持还是放弃?每天一早他从学校赶到中央台,早上8:00到晚上9:00都钉在了录播室,回到学校时,人就成了一摊烂泥。即便发着高烧他也咬牙扛着,觉得自己代表着北京大学法学院,不能辜负大家的期望。正是年轻人不服输的那股劲支撑着他熬过了那段艰难的日子。那时候的他还带着幼稚的气息,但这样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最终成了节目组的“元老”,而在那里一待就是十几年。
④2010年,中央电视台推出了大型综艺情感类栏目《我们有一套》,撒贝宁又一次成为新一档节目的“元老级”人物。但这次“元老级”人物的重头戏不仅仅是主持,更是他与嘉宾人物的同台竞技。他敢于与著名歌唱家比唱功,敢于现场走秀:相对法制节目中的严肃,他似乎一反常态。看他在综艺节目里这样游刃有余,不禁让人为撒贝宁“叫屈”:这么多年,他得被压抑多少天性呀?《我们有一套》的综艺节目让撒贝宁的形象活跃了不少,而他主持的《首席夜话》也弥漫着浓郁的文化气息,小撒校园演讲的爆笑视频更让人们见识了他的娱乐功夫。大概是这样的原因,中央电视台才敢让这样一个严肃类节目的主持人站在2012年龙年春节联欢晚会的舞台上。
⑤而春晚尚未结束,撒贝宁已经在酝酿另一个文艺的话题。春晚后,撒贝宁与音乐人小柯达成协议,为自己主持的节目《首席夜话》录制了第一首单曲《源》,虽然录制过程比较艰难,但毕竟不枉曾以文艺特长生的身份进入北京大学法学院,可以说,他回归了。
⑥就这样,撒贝宁几乎成为了一个全能主持人,而这绝对得益于他从小到大的培养。他虽然出生在军人家庭,但父母是文艺兵。他从小进的是合唱团,他进入北京大学法律系时的身份是文艺特长生,他在研习法律时参加的是演讲比赛、话剧团和合唱团,他还是合唱团的小头头……甚至他选择法律绝不是因为那些枯燥的法律条文,而是因为法律中的激情与挑战:他本身就是一个“不安分”的人。
⑦三十几载,撒贝宁的人生已很精彩,他可以理性思考,他也可以感性狂欢。在一次访谈节目中,节目组为撒贝宁编过这样一段话:撒,就像一股狂热的洪流;贝,深藏在海滩上的贝壳,里面到底藏着多少宝藏;宁,在宁静中寻找喧闹。就是这样“动静结合”,撒贝宁游刃有余。
⑧从法制节目的严肃到综艺节目的活泼,撒贝宁实现了他的本色转身。严肃是节目赋予他的特质,活泼则是他天生的秉性。曾经他很幸运,被保送进北大,被保送上研究生,被推荐给中央电视台;现在他依然很幸运,做着自己喜欢的工作,而立之年却也能回归天性。每个人的一生都是一部历史,能够被外人所知道的仅仅是那些独特的印记,而这些绝对会是撒贝宁的独特印记。
(选自《世纪人物》2012年3月刊,有删改)
【小题1】根据文意,解释标题“撒贝宁回归”的含义。(4分)
【小题2】第⑦段画线的句子有什么作用?(5分)
【小题3】请结合全文分析撒贝宁作为优秀主持人具备了哪些素质。(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