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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珍贵的尘土
[俄]康•帕乌斯托夫斯基
夏米的草房便在靠北面一个堡垒的脚下,与洋铁匠、鞋匠、捡烟头的和乞丐们的破房子为邻。
以前,夏米也过过好日子。在墨西哥战争的时候,他在“小拿破仑”军队里当过兵。他在维拉克鲁斯得了很重的热病,没上过一次阵,就给遣送回国了。团长借这个便,托夏米把他的女儿苏珊娜,一个8岁的小姑娘,带回法国。
归途上,小姑娘终日沉默着,没有一丝笑意。夏米尽其所能地照料苏珊娜,可他有什么办法使她快活呢?他决定把自己的经历讲给她听。
家乡的一个老渔妇的屋子里,在十字像架上,插着一朵做工粗糙、色泽晦暗的金蔷薇。全村的人都很奇怪,这老太婆干嘛不把这件宝物卖掉,否则准能卖到一大笔钱。只有夏米的母亲一个人肯定地说,卖掉这朵金蔷薇是有罪的。因为这是当初,老太婆还是个嘻嘻哈哈的姑娘,在奥迪埃尔纳一家沙丁鱼罐头厂做工的时候,她的未婚夫为了祝她“幸福”送给她的。“这样的金蔷薇在世界上是少有的,”夏米的母亲说,“谁家有金蔷薇,谁家就有福气,不只是这家人,连用手碰到过这朵蔷薇的人,也都能沾光。”
后来,已经离开村子的夏米在勒阿弗尔碰到一个他认识的在邮船上的当司炉的人。那人告诉他,老太婆当画家的儿子忽然从巴黎来了。从那个时候起,老太婆的茅舍已经跟以前大不相同了。里面充满了生气,过着无忧无虑的日子。据说,画家们东抹一笔西抹一笔可能赚大钱呢。
“让,有没有人会给我一朵金蔷薇?”一次,夏米坐在甲板上,拿他的铁梳子给苏珊娜梳理她那被风吹乱了的头发,她这样问。
“什么都可能,”夏米回答说。“说不定也会有个傻小子送你一朵的,苏珊‚。”  
夏米把小姑娘带到了鲁昂,当面把她交给了一位瘪着黄嘴唇的高个子妇人——苏珊娜的姑妈。夏米走了。他好几次回头张望那幢死气沉沉的房子的窗户,只见挂在那里的窗帘连风都不愿去吹动。在湫隘ƒ的街巷中可以听到各家小店铺里时钟充满的滴答声。在夏米的军用背囊里,藏着苏珊的纪念品,她辫子上的一条蓝色的揉皱了的发带。鬼知道为什么,这条发带有那么一股幽香,好像在紫罗兰的篮子里放了很久似的。
热病摧毁了夏米的健康,军队也没给他什么军衔,就把他遣散了。夏米尝试过各种微贱的职业。最后,成了一个巴黎的清洁工。
日子溶成为黄色的沉滓。但是有的时候在夏米的心灵里,在这些沉滓中,浮现出一片轻飘的蔷薇色的云——苏珊娜的一件旧衣服。这件衣服曾有一股春天的清新气息,也仿佛在紫罗兰的篮子里放了很久似的。
为了使苏珊娜幸福,夏米决定打一朵小小的金蔷薇。说不定像母亲跟他说过的,它可以使许多普通的人幸福。谁知道呢!他开始把从首饰作坊扫出来的尘土悄悄地收到一起,装到口袋里,带到他的草房里来。邻居们认为这个清洁工“疯了”。很少有人知道,在这种尘土里有一些金屑——首饰匠们工作的时候,总要锉掉少许金子的。每天深夜,他就在院子里把首饰作坊的尘土簸来簸去。在没有看到凹糟里隐约闪现出来的金色粉末之前,他总是焦灼不安。
这件事夏米对谁也没说过。
不少日月逝去了,金屑已经积到可以铸成一小块金锭。但夏米还迟迟不敢把它送给制首饰匠去打成蔷薇。他并不是没有钱——要是把这块金锭的三分之一作手工费,任何一个首饰匠都会乐意接下这桩生意。问题并不在手工费上。从某个时候起,夏米却开始惧怕将与苏珊娜相遇,把金蔷薇送给她的日子。
他想把那久已赶到心灵深处去了的全部温情,只献给她,只献给苏珊。可是谁会稀罕一个形容憔悴的怪物的温情呢!夏米早就看出来,所有碰上他的人,唯一的愿望便是赶快离开他,忘掉他那张皮肤松弛、目光灼人、干干瘪瘪、灰不溜秋的脸。
在他的窝棚里有一片破镜子。偶尔夏米也照一下,但每回都破口大骂地立刻把它扔到一边。还是别看到自己的好,别看到这个瘸着两条患着风湿病的腿的丑八怪的好。
当蔷薇终于打成了的时候,夏米才听说苏珊娜在一年前已经离开巴黎到美国去了,据说这一去就不再回来了。而且连一个能够把她的住址告诉夏米的人都没有。
最初夏米甚至有如释重负之感。但随后他那指望跟苏珊娜愉快、充满温情地相见的全部希望,不知怎么变成了一片锈铁。这片刺人的碎片,梗在夏米的胸中,在心的旁边。于是他祷告上帝,让这块锈铁快点刺进这颗羸弱的心里去,让它永远停止跳动。
守望着夏米的只有那个上了年纪的首饰匠一个人,就是他,用金锭打成了一朵非常精致的蔷薇,花的旁边,在一条细枝上,还有一个小小的、尖尖的花蕾。
夏米在一次首饰匠来探望他的时候,悄悄地死去了。首饰匠托起了清洁工的头,从灰色的枕头下,拿出来用蓝色的揉皱了的发带包着的金蔷薇,然后掩上嘎吱作响的门扉,不慌不忙地走了。发带上有一股耗子的臊味。
晚秋时节,秋风和忽明忽灭的灯火摇曳着苍茫的暮色。首饰匠想起了夏米的脸在死后变了样,它变得严峻而又安详。他甚至觉得凝结在这张脸上的痛苦也是优美的。
  (选自《金蔷薇》,戴骢译,上海译文出版社,有删改)
注解:让,夏米的名字。‚苏珊,苏珊娜的昵称。ƒ湫溢,低洼狭窄。
【小题1】下面对作品的概括与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   )
A.“归途上,小姑娘终日沉默着,没有一点笑容”的主要原因是她不喜欢送她去里昂的夏米,对他不能逗她开心感到不满。
B.“让,有没有人会给我一朵金蔷薇?”,反映了苏珊娜内心深处对幸福的渴望和向往,也为下文夏米为她打一朵金蔷薇埋下伏笔。
C.金蔷薇做成时,夏米得知苏珊娜离开巴黎去了美国,最初的一刹那他感到轻松,因为从某一个时候起,他就开始惧怕将金蔷薇送给她的日子。
D.“发带上有一股耗子的臊味”侧面反映出苏珊娜对夏米感情的变质,从幼时的依赖转变为成年后的嫌弃和厌恶。
E.小说的结尾,夏米悄悄地死去,金蔷薇也终究没有送到苏珊娜手中,这与他内心对苏珊娜的温情不为人知相契合。
【小题2】文中画线处的环境描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4分)
【小题3】请根据全文探析小说末段的意蕴。(6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01:0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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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女排逆袭”展现精神的魅力
何鼎鼎
(1)这是“逆袭”,更是“进击”。
(2)中国女排的里约之旅,在北京时间21日上午以一枚金牌画上圆满句号。小组赛接连失利,跌跌撞撞才晋级;交叉赛越战越勇,一路拼搏终夺冠。正如美国媒体的评论:中国队证明重要的不是怎么开始比赛,而是怎么结束比赛。
(3)“一个球哪怕你接不住,也要拼尽全力冲过去”,这是老女排留下的遗产;“打一分算一分”“一分一分咬下来”,这是新女排写下的精神。惟其艰难,才更显勇毅;惟其奋斗,才弥足珍贵。曾振奋整个国家的中国女排,再次用一次跌宕起伏的夺冠,振奋了我们的精神。
(4)有人说,中国女排从来没有过“统治地位”,几乎每一次夺冠都靠艰难的拼搏完成。而在最困难的时刻,呈现出最顽强的精神,或许就是女排精神的本质。这恰如郎平所言,“女排精神不是赢得冠军,而是有时候知道不会赢,也竭尽全力。是你一路虽走得摇摇晃晃,但站起来抖抖身上的尘土,依旧眼中坚定”。
(5)竞技体育本来就不仅是身体、技巧的比拼,也必然会包含“精神力”的较量——有赛场上对胜利的强烈渴望,更有赛场外向着梦想默默的坚持。郎平说,“不要因为我们赢了一场就谈女排精神,也要看到我们努力的过程。”的确,“女排精神”不是喊出来的,而是靠日复一日的强化训练、一点一滴的艰辛付出凝铸出来的。有记者就观察到,女排队员在国家体育总局训练局很少能碰到其他运动队吃饭,因为来得最早、练得最久、结束最晚。
(6)无论赛场成败,女排精神一直都在。从上世纪80年代“五连冠”,到成绩滑坡陷入低潮,虽“两起两落”却始终目光坚毅看着前方。从起步到巅峰,从巅峰到低谷,从低谷到崛起,从崛起再到巅峰,张蓉芳、梁艳、冯坤、赵蕊蕊、惠若琪、朱婷……输过赢过奋斗过,哭着笑着坚持着,30多年来,这支队伍用一次次的拼搏展现体育的本质,让人看到了不畏竞争、永不言败、执着坚持的精神魅力。
(7)今天,我们正需要重新叫响“女排精神”。从个人看,有机会、有舞台,但也只有一步步地往前走,才能收获梦想;从国家看,发展不易,前行维艰,中流击水之时,更需要鼓起精神、振奋意志。无论我们走了多远,无论我们怎样改变,那种对理想的坚持不能丢,那种创造历史的精气神不能变。正因此,我们应该由衷而自豪地赞美这精神、弘扬这精神,因为只有有了宝贵的“精神力”,才能写下更灿烂的诗篇。
(8)没有一场胜利可以唾手而得,没有一个冠军无需风雨洗礼,恰如历史的道路不是涅瓦大街上的人行道,而是会“有时穿过泥泞,有时横渡沼泽,有时行经丛林”。但是,挫折中前行、不磨灭初心,未来再远、梦想再大,也终将抵达。
(选自2016年08月22日《 人民日报 》,有删改)
【小题1】请简要归纳文章的论证思路
【小题2】女排精神的本质是什么?它具体表现在哪些地方?
【小题3】请结合文章,阐释结尾段的内涵。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老 家
孙犁
①前几年,我曾诌过两句旧诗:“梦中每迷还乡路,愈知晚途念桑梓。”最近几天,又接连做这样的梦。要回家,请假不准,总是难以成行。有时决心起程,单人独行,又总是在日已西斜时,迷失路途,忘记要经过的村庄的名字,无法打听 。或者是遇见雨水,道路泥泞;而所穿鞋子又不利于行路,有时鞋太大,有时鞋太小,有时横穿着,有时横穿着,有时系以绳索。种种困扰,非弄到急醒了不可。
②她好,醒了也就不再着急,我还是躺在原来的地方,原来的床上,舒一口气,翻一个身。
③其实,“文化大革命”以后,我已经回过两次老家,这些年就再也没有回去过,也不想再回去了。一是,家里已经没有亲人,回去连给我做饭的人也没有了。二是,村中和我认识的老年人,越来越少,中年以下,都不认识,见面只能寒暄几句没有什么意思。
④前两次回去:一次是陪伴一位正在相爱的女人,一次是在和这位女人不睦之后。第一次,我们在村庄的周围走了走,在田头路边坐了坐。蘑菇也采过,柴禾也拾也。第二次,我一个人,看见亲人丘陇,故园荒废,触景生情,心绪很坏,不久就回来了。
⑤现在,梦中思念故乡的情绪,又如此浓烈,究竟是什么道理呢?实在说不清楚。
⑥我是从十二岁离开故乡的。但有时出来,有时回去,老家还是我固定的窠巢,游子的归宿。中年以后,则在外之日多,居家之日少,且经战乱,行居无定。及至晚年,不管怎样说和如何想,回老家去住,是不可能的了。
⑦是的,从我这一辈起,我这一家人,就要流落异乡了。
⑧人对故乡,感情是难以割断的,而且会越来越萦绕在意识的深处,形成不断的梦境。
⑨那里的河流,确已经干了,但风沙还是熟悉的;屋顶上的炊烟不见,灶下做饭的人,也早已不在。老屋顶上长着很高的草,破漏不堪;村人故旧,都指点着说:“这一家人,都到外面去了,不再回来了。”
⑩我越来越思念我的故乡,也越来越尊重我的故乡。前不久,我写信给一们青年作家说:“写文章得罪人,是免不了的。但我甚不愿因为写文章,得罪乡里,遇有此等情节,一定请你提醒我注意!”
⑪最近有朋友到我们村里去了一趟,给我几间老屋拍了一张照片,在村支书家里,吃了一顿饺子。关于老屋,支书对他说:“前几年,我去信问他,他回信说,也不拆,也不卖,听其自然,倒了再说。看来,他对这几间破房,还是有感情的。”
⑫朋友告诉我:现在村里,新房林立;村外,果木成林。我那几间破房子,留在那里,实在太不调和了。
⑬我解嘲似的说:“那总是一个标志,证明我曾是村中的一户。人们路过那里,看到那破房,就会想我,念叨我。不然,就真的会把我忘记了。”
⑭但是,新的正在突起,旧的终归要消失。
【小题1】(1)文章开头描写了梦境中回家的哪些“困扰”?试分条概述。
(2)文章描写这些“困扰”有什么意义?
【小题2】作者在第③段中说老家“也不想再回去了”,第⑤段中却说“现在,梦中思念故乡的情绪,又如此浓烈”,这是否矛盾?请简要回答。
【小题3】整合文章有关内容,说说文章多次写到老屋有哪些作用。
【小题4】文章结尾所说“新的正在突起,旧的终归消失”的含意是什么?有什么表达作用?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壶中日月
陆文夫
①我小时候便能饮酒,所谓小时候大约是十二、三岁,这事恐怕也是环境造成的。
②在故乡,在种旱谷的地方,每个村庄上都有一二酒坊。这种酒坊不是常年生产,而是一年一次。冬天是淌酒的季节,平日冷落破败的酒坊便热闹起来,火光熊熊,烟雾缭绕,热气腾腾,成了大人们的聚会之处,成了孩子们的乐园。大人们可以大模大样地品酒,孩子们没有资格,便捧着小手到淌酒口偷饮几许。那酒称之为原泡,微温,醇和,孩子醉倒在酒缸边上的事儿常有。我当然也是其中的一个,只是没有醉倒过。孩子们还偷酒喝,大人们嗜酒那就更不待说。凡有婚丧喜庆,便要开怀畅饮,文雅一点用酒杯,一般的农家都用饭碗。酒坛子放在桌子的边上,内中插着一个竹制的长柄酒端。
③我的父亲不禁止我喝酒,但也不赞成我喝酒,他教导我说,一个人要想在社会上做点事情,需有四戒,戒烟(鸦片烟),戒赌,戒嫖,戒酒。四者湎其一,定无出息。我小时候总想有点出息,所以再也不喝酒了。参加工作以后逢场作戏,偶尔也喝它几斤黄酒,但平时是决不喝酒的。
④不期到了二十九岁,又躬逢反右派斗争,批判、检查,惶惶不可终日。我不知道与世长辞是个什么味道,却深深体会世界离我而去是个什么滋味。一九五七年的国庆节不能回家,大街上充满了节日的气氛,斗室里却死一般的沉寂。一时间百感交集:算啦,反正也没有什么出息了,不如买点酒来喝喝吧。从此便一发不可收拾……
⑤小时候喝酒是闹着玩儿的,这时候喝酒却应了古语,是为了浇愁。借酒浇愁愁更愁,这话也不尽然,要不然,那又何必去饮它呢?借酒浇愁愁将息,痛饮小醉,泪两行,长叹息,昏昏然,茫茫然,往事如烟,飘忽不定,若隐若现。世间事,人负我,我负人,何必何必!三杯两盏六十四度,却也能敌那晚来风急。
⑥一个人也没有那么多的愁要解,“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愁多得恰似一江春水,那也就见愁不愁,任其自流了。饮酒到了第二阶段,我是为了解乏的。喝了酒以后再进车间,便添了几分精神,而且混身暖和,虽然有点晕晕乎乎,但此种晕乎是酒意而非睡意;眼睛有点朦胧,但是眼皮上没有系石头。耳朵特别尖灵,听得出车床的响声,听得出走刀行到哪里。二两五白酒能熬过漫漫长夜,迎来晨光曦微。苏州人称二两五一瓶的白酒叫小炮仗,多谢小炮仗,轰然一响,才使我没有倒在车床的边上。
⑦饮酒到了第三阶段,便会产生混合效应,全方位,多功能:解忧、助兴、驱眠、催眠、解乏,无所不在,无所不能。今日天气大好,久雨放晴,草塘水满,彩蝶纷纷,如此良辰美景岂能无酒?今日阴云四合,风急雨冷,夜来独伴孤灯,无酒难到天明;有朋自远方来,喜出望外,痛饮;无人登门,孓然一身,该饮;今日家中菜好,无酒枉对佳肴;今日无啥可吃,菜不够,酒来凑,君子在酒不在菜也……呜呼,此时饮酒实际上已经不是为了什么,就是为了饮酒。十年动乱期间,全家下放到黄海之滨,现在想起来,一切艰难困苦都已经淡泊了,留下的却是有关饮酒的回忆:
⑧那时,最大的遗憾是买不到酒,特别是好酒。为买酒曾经和店家吵过架,曾经挤掉了棉袄上的三粒纽扣。有粮食白酒已经不错了,常喝的是那种用地瓜干酿造的劣酒,俗名大头瘟,一喝头就昏。偶尔喝到一瓶优质双沟,以玉液琼浆视之,半斤下肚,神采飞扬,头不昏,脚不浮,口不渴,杜康酿的酒谁也没有喝过,大概也和双沟差不多。
⑨喝不下去了,樽中有美酒,壶中无日月,时限快到了。从一九五七年喝到一九九0年,从二十九岁喝到六十二岁,整整三十三年的岁月从壶中漏掉了,酒量和年龄成反比的,二两五白酒下肚,那嘴吧和脚步便有点守不住。那天碰到一位多年不见的酒友,却又喝得昏昏糊糊。记不清是喝了多少,大……大概是超过了一两五。(有删改)
【小题1】请简要分析第一段的作用。
【小题2】请简要概括作者一生中几个阶段饮酒的原因。
【小题3】第⑧段画线句子有怎样的表达特色?
【小题4】请探究作品题目中包含的情感意蕴。

同类题4

阅读下文。
微波是一种能在真空或空气中直线传播,波长很短(1毫米~1米)的高频电磁波,具有传播速度快、穿透力强、抗干扰性好、能被某些物质吸收等特点。微波武器又叫射频武器或电磁脉冲武器,它是利用高能量的电磁波辐射去攻击和毁伤目标的。由于其威力大、速度高、作用距离远,而且看不见、摸不着,往往伤人于无形,因此,被军事专家誉为高技术战场上的"无形杀手"。
微波武器的工作机理,是基于微波与被照射物之间的分子相互作用,将电磁能转变为热能。其特点是不需要传热过程,一下子就可让被照射材料中的很多分子运动起来,使之内外同时受热,产生高温烧毁材料。较低功率的轻型微波武器,主要作为电子对抗手段和"非杀伤武器"使用;而高能微波武器则是一种威力极强的大规模毁灭性武器。
微波武器是隐形飞机的克星。这主要是由隐形飞机自身的设计特点造成的。
隐形飞机为了达到隐形目的,需要尽量减少翼面,有的连水平尾翼和垂直尾翼都取消了,这样就必须采用电传操纵系统、推力矢量系统等先进技术,才能解决飞机的纵向和横向安定性、操纵性等问题,因而比其它飞机对机载电子设备的依赖程度更高。另外,为了改善全机的防探测效果,它们的结构和外表通常都要采用吸波材料和涂料,以便大量吸收雷达波能,不使之反射回去,这是隐形飞机能够"隐身"的原因之一。但是,事物终究一分为二,有所长则必有所短,由于目前大部分军用雷达工作在微波波段,隐形飞机能大量吸收雷达波也就会大量吸收微波,这就铸成其自身的致命弱点,自招"杀身之祸"。当隐形飞机被微波武器发出的高能电磁波照射到时,机体会由于过量吸收微波能量而产生高温,轻则因瞬间加热而失去控制,重则整架飞机都会被烧毁、熔化。
另外,微波武器不是采用"点"的攻击方式,而是强调"面"的攻击效果,隐形飞机无论如何"隐形",只要在一个区域内被罩住,都难逃"天罗地网"。
目前,国外微波武器已发展到实用阶段,如俄罗斯的电磁脉冲弹和英国的微波炸弹均能将大功率、不可见的电磁辐射短脉冲发送到较远距离上,用来破坏敌方的坦克、导弹、飞机以及通信和电子设备等。军事专家们预测,随着新技术、新材料的不断发展,电磁武器在军事领域的应用前景会越来越广泛。
【小题1】下列对"微波"的解说,正确的一项是
A.微波包括电磁波、射频和电磁脉冲。
B.不管有没有空气,微波都能够直线传播,具有很强的穿透力。
C.微波能被飞机各个部件大量吸收,因而能够毁伤飞机。
D.微波这种波长很短的高频电磁波能快速传播、不受其他任何干扰。、
【小题2】(小题2)下列对微波武器工作机理的有关方面理解不恰当的一项是
A.微波武器能将电磁能转变为热能,是基于微波与被照射物之间的分子相互作用。
B.微波武器能够使被照射材料中的很多分子运动起来,使之内外同时受热,产生高温。
C.微波武器攻击和毁伤目标的手段,是利用高能量的电磁波辐射。
D.所有类型的微波武器都能迅速地、大规模地、毁灭性地破坏敌方设施,威力极强。
【小题3】(小题3)下列说法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隐形飞机为了达到隐形的目的,于是尽量减少翼面,有的连水平尾翼和垂直尾翼都取消了,难以机动灵活地避免微波武器的攻击。
B.目前大部分军事雷达工作在微波波段,隐形飞机通常采用吸波材料和涂料来大量吸收雷达波,同时也就会大量吸收微波,自招其祸。
C.微波武器是隐形飞机的克星,隐形飞机无论如何"隐形"都逃不过微波武器的"天罗地网",无法发挥其特殊作用。
D.微波武器威力大、速度高、作用距离远,且看不见、摸不着,往往伤人于无形,必将广泛取代常规武器。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后面题。
走眼
王伟锋
老街两边,一溜儿开有十多家古玩店。“珍宝斋”的门店在老街的最里面。老板姓赵,做这一行已经有20多年了。赵老板内行,眼力好。据说,好东西只要打他眼前一过,没有看走眼的。
一次,老街有家店收了一件钧瓷,吃不准货色。半条街的人都看过了,但谁也不敢拍板下结论。店主亲自出马,恭恭敬敬地请赵老板赏脸,过去给看一眼。赵老板热心,当即过去,反复把玩了,淡淡地说:“收着。”
店主心中一喜,禁不住颤声问:“能收?”
赵老板朗声道:“能收!”后来,那件钧瓷出手,价钱竟然翻了10倍。自此,赵老板名声日隆。
但是,新近开张的“云芳斋”的李老板却偏不信这个邪。李老板的店原本开在省城,不知怎么一时兴起,在小镇开了一家分店。他初来乍到,想干一件露脸的事,好在老街尽快站稳脚跟。
这天,“珍宝斋”来了个外乡人。看打扮,像是落难之人。一进店,那人便掏出一个精巧的盒子,说盘缠儿不够了,身上有块玉,想换俩钱花。伙计打开盒子,一看,心里一惊,赶忙一溜小跑,把正在后院竹椅上闭目养神的赵老板请了过来。
赵老板拿过那盒子,看了一下玉,又盖上盒子,端详良久,问卖家:“想淘换多少钱?”
卖家说:“少说也得这个数。”说着,伸出五根手指。
赵老板不语,站起身来,踱了几步,站定,对着卖家伸出了三根手指。
卖家摇摇头,固执地伸出五根手指,神色凝重地说:“这可是家传的宝贝,低于这个数,免谈。”
“收了。给客人添茶。”赵老板微微皱了皱眉头,不动声色地吩咐道。客人走后,赵老板拿了盒子,低声嘱咐了伙计几句,然后不紧不慢地踱着方步,回后院品茶去了。
卖家出了古玩街,在镇上拐了几个弯,又勾回头,一闪身进了“云芳斋”的后院。伙计远远地看得仔细,回来向赵老板汇报。赵老板低头沉思良久,叹了口气,说:“这个李老板,不怎么地道啊!”
隔天,李老板和街上的几个店主来到“珍宝斋”,进门便嚷:“听说贵店新近收了件好东西,拿出来,让大家开开眼!”
赵老板拱手道:“小玩意儿而已,不值一提。”见赵老板不肯拿出玉,李老板暗自得意,忍不住大声嚷嚷:“赵老板,您不让我们开眼,莫非您这一次走了眼,收了个扔货?”
赵老板干咳一下,默不作声。李老板愈发得意起来:“呵呵,想不到,老街赫赫有名的赵老板,也有看走眼的时候。”
这可关系到“珍宝斋”的声誉,连伙计都急了,赵老板依旧笑而不答。
李老板恣意取笑一番之后,领着一群人得意洋洋而去。伙计实在忍不住了,说:“老板,您怎么一句话也不说啊?莫非咱们真的着了人家的道,收了个赝品?”
赵老板粲然一笑,说:“玉的确不怎么样,但盒子实实在在是个好东西。上等的古檀香木,名家雕刻的纹饰。你说,究竟是谁走眼了?”伙计明白过来,心里那块石头终于落了地。他不解地问:“既然如此,你为何不说,羞辱李老板一番呢?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赵老板长叹一声,说:“都在这个圈子里混饭吃,得饶人处,且饶人吧!”
一个月后,“珍宝斋”做成了一笔买卖,一个雕工精良的古檀香木盒子卖了个好价钱,整条老街都轰动了。
不久,老街的人发现,“云芳斋”的牌子在夜里悄悄摘掉了,店面转给了一个本地人。
(本文有删改)
【小题1】小说结尾处,作者使用了“欧·亨利笔法”,试作简要分析。(4分)
【小题2】李老板最后为什么会悄悄摘牌走人?(4分)
【小题3】这篇小说为什么要用“走眼”做题目?(6分)
【小题4】结合赵老板这一人物形象分析作品主旨。(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