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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目。(共19分)
你在大雾里得意忘形  
铁凝
①那时在冀中乡村,我常在清晨无边的大地上看雾的飘游、雾的散落。看雾是怎样染白了草垛、屋檐和冻土,看由雾而凝成的微小如芥的水珠是怎样湿润着农家的墙头和人的衣着面颊。雾使簇簇枯草开放着簇簇霜花,只在雾落时橘黄的太阳才从将尽的雾里跳出地面。于是大地玲珑剔透起来,于是不论你正做着什么,都会情不自禁地感谢你拥有这样一个好的早晨。
②后来我在新迁入的这座城市度过了第一个冬天。这是一个多雾的冬天,在城市的雾里,我再也看不见雾中的草垛、墙头,再也想不到雾散后大地会是怎样一派玲珑剔透。城市有了雾,会即刻不知所措起来。路灯不知所措起来,天早该大亮了,灯还大开着;车辆不知所措起来,它们不再是往日里神气活现的煞有介事,大车、小车不分档次,都变成了蠕动,城市的节奏便因此而减了速;人也不知所措起来,早晨上班不知该乘车还是该走路,此时的乘车大约真不比走路快呢。
③在一个大雾的早晨,我要从这个城市的一端走到另一端。我选择了一条僻静的小巷一步步走着,我的前后左右只有不到一米远的清楚。一切嘈杂和一切注视都被阻隔在一米之外,一米之内才有了“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气派。
④为何不作些腾云驾雾的想象呢?假如没有在雾中的行走,我便无法体味人何以能驾驭无形的雾。一个“驾”字包含了人类那么多的勇气和主动,那么多的浪漫和潇洒。原来雾不只染白了草垛、冻土,不只染湿了衣着肌肤,雾还能被你步履轻松地驾驭,这时你驾驭的又何止是雾?你分明在驾驭着雾里的一个城市,雾里的一个世界。
⑤为何不作些黑白交替的对比呢?黑色也能阻隔嘈杂和注视,但黑夜同时也阻隔了你注视你自己。只有大雾之中你才能够在看不见一切的同时,清晰无比地看见你的本身。你那被雾染着的发梢和围巾,你那由腹中升起的温暖的哈气。
⑥于是这阻隔、这驾驭、这单对自己的注视就演变出了你的得意忘形。你不得不暂时忘掉“站有站相,坐有坐相,走有走相”的人间训诫,你不得不暂时忘掉脸上的怡人表情,你想到的只有走得自在,走得稀奇古怪。
⑦我开始稀奇古怪地走,先走一个老太太赶集:脚尖向外一撇,脚跟狠狠着地,臀部撅起来;再走他一个老头赶路:双膝一弯,两手一背——老头走路两条腿是僵硬和平衡的;走他一个小姑娘上学:单用一只脚着地转着圈儿地走;走他一个秧歌步:胳膊摆起来和肩一样平,进三步退一步,嘴里得叨念着“呛呛呛,七呛七……”;走个跋山涉水,走个时装表演,走个青衣花旦,再走一个肚子疼。推车的、挑担的、背筐的、闲逛的。都走一遍还走什么?何不走个小疯子?最后我决定走个醉鬼。我是武松吧,我是鲁智深吧,我是李白和刘伶吧……原来醉着走才最最飘逸,这富有韧性的飘逸使我终于感动了我自己。
⑧我在大雾里醉着走,直到突然碰见迎面而来的一个姑娘——你,原来你也正踉跄着自己。你是醉着自己,还是疯着自己?感谢大雾使你和我相互地不加防备,感谢大雾使你和我都措手不及,只有在雾里你我近在咫尺才发现彼此,这突然的发现使你我无法叫自己戛然而止。你和我都笑了,笑容都湿润都朦胧,宛如你与我共享着一个久远的默契。从你的笑容里我看见了我,从我的笑容里我猜你也看见了你。刹那间你和我就同时消失在雾里。
⑨当大雾终于散尽,城市又露出了她本来的面容。路灯熄了,车辆撒起了欢儿,行人又在站牌前排起了队。我也该收拾起自己的心思和步态,像大街上所有的人那样,“正确”地走着奔向我的目的地。
⑩但大雾里的我和大雾里的你却给我留下了永远的怀念,也许我们终生不会再次相遇,我就更加珍视雾中一个突然的非常的我,一个突然的非常的你。我珍视这样的相遇,或许在于它的毫无意义。
⑾然而意义又是什么?得意忘形就不具意义?人生又能有几回忘形的得意?
⑿你不妨在大雾时分得意一回吧,大雾不只会让你悠然地欣赏屋檐、冻土和草垛,大雾其实会将你挟裹进来与它融为一体。当你忘形地驾着大雾冲我踉跄而来,大雾里的我会给你最清晰的祝福。
【小题1】下列对标题“你在大雾里得意忘形”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4分)
E、标题陈述的事实意味深长,激发了读者遐想与思考。
A.“你”指的是不期而遇的那位和文中的“我”。
B.用第二人称“你”增加了与读者沟通交流的亲切感。
C.大雾是一种消除了物理空间与心理空间阻隔的象征。
D.“得意忘形”表明“你”已处在自我陶醉的境界中。
【小题2】第②段中多次用“不知所措”的作用是什么?(3分)
【小题3】请多角度赏析第⑦段的表达特色。(6分)
【小题4】文中问:“得意忘形就不具意义?”请根据文意,简要分析“得意忘形”的含义及其意义所在。(6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2:3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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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小题目。
加尔各答的天使
1997年9月10日,印度的加尔各答。一场隆重的葬礼正在举行,逝者的遗体被12个印度人高高地抬起,所有在场的人全部下跪,包括印度总理。当逝者的遗体抬过大街时,两边大楼上的人全部下楼,没有人觉得有资格比她站得更高。
这是印度各界人士以及自世界各地的吊唁者为被称为“加尔各答的天使”的特蕾莎修女举行国葬。成千上万的人冒着倾盆大雨走上街头,为她的离去流下哀伤的眼泪。
1910年,特蕾莎修女出生在南斯拉夫联邦的马其顿共和国。12岁时,善良博爱的天性使她对慈善事业着迷,并加入天主教的儿童慈善会。她后回忆说:“我那时就意识到我有一个使命,就是去帮助穷人。”15岁时,与姐姐一起到印度接受传教士训练。18岁时,她到了被尼赫鲁称为“噩梦之城”的加尔各答。
从1929年到1946年,特蕾莎修女在加尔各答的一所女子学校任教,事业虽然神圣,但学校里的女孩几乎都是出生于印度的上层社会。这个优越的环境与更加广大、更加真实的印度无关。1948年,她用仅有的一点积蓄,创办了一所露天学校,专门收留失学的流浪儿童。1950年,她创办了印度爱德修女会,并为它制订了教规,凡教会成员都要定下“贫困、贞洁和服从”的誓约。她解释说:“要爱穷人,了解穷人,我们自己必须是穷人。”1952年,她在加尔各答的一座寺庙旁建起了“垂死贫民收容所”,让那些垂死的贫民在弥留之际享受一下人间的温暖。这一举动惹恼了寺庙的和尚,他们扬言要杀死这些垂死者。特蕾莎修女用身体挡住大门,大声地说:“你们要杀就杀死我吧。让这些垂死的人平静而尊严地去死吧。”说着,双手合十,双眼紧闭。她无所畏惧的气概震慑了闹事者,和尚们没趣地走了。到80年代末,大约有3万名身患不治之症而无家可归的人,在这里度过最后的有尊严的日子。当有人问“挽救这些患有不治之症的人是否值得”时,她很吃惊,因为这样的提问与她的人生观格格不入。
特蕾莎修女到处奔走呼号,并将教皇保罗六世访问印度期间赠给她的一部高级轿车卖掉,成立了加尔各答唯一的麻风病防治中心,开始大量收留麻风病人。在贝鲁特的战区,在埃塞俄比亚的饥民区、在非洲艾滋病蔓延区都留下了她衰弱而坚定的身影。她甚至只身到科索沃交战区解救被围的妇女儿童,交战双方听说特蕾莎修女进入战区,立即停火,待她带走妇女儿童,双方又马上开火。当时的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听到消息后说:“连我也做不到的,她做到了。”
她创建的组织所有的钱物都是人们捐赠的,并无偿提供给贫病无力的人。世界上最有钱的公司都愿意把钱捐给她,到她逝世前,她的组织有四亿多美元的资产,有7000多名正式工作人员,还有数不清的追随者和义务工作者分布在115个国家,管理着543个收容站、孤儿院和爱滋病防治中心。可是,她住的地方唯一的电器是一部电话。她穿的衣服,一共只有三套,而且自己换洗……
1979年,特蕾莎修女被授予诺贝尔和平奖。她在颁奖仪式上的即兴讲话中说:“这项荣誉我个人不配领受,我只是一个群体的代表,我不过是汪洋中的一滴水”,“没有所谓集体的人,每个人都是具体的,个人才是最重要的,每一个人在我而言就是基督,她是那时那刻世上唯一的人……”
在颁奖仪式上,特蕾莎修女还做了一件匪夷所思的事。她对主持者发出了真诚的呼吁:客人们能否不享用例行的盛宴,把盛宴的费用捐给她的组织。因为这100多人享用的盛宴,可以让1500名加尔各答的穷人吃一天饱饭,结果出席颁奖仪式的人一致同意取消宴会,把节省出的1700美元赠给了特蕾莎修女,她所获得的奖金也全部做了慈善基金。
特蕾莎修女18次被提名为“年度最受尊敬人物”中的“十大最受尊敬女性”之一,并屡次当选。2009年10月,特蕾莎修女被诺贝尔基金会评为“诺贝尔奖百年历史上最受崇敬的获奖者”(共3位,另外两位是马丁·路德·金和爱因斯坦)。
大地上远处有个修女,
她穿梭于又臭又脏的废墟,
与那四季踏遍天涯海角,
含泪说着爱要爱到心痛。
…………
香港歌手郑秀文的名曲《加尔各答的天使》,将特蕾莎修女平凡而伟大的形象永远定格在了道德的天空……
【小题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特蕾莎修女善良博爱的天性使她从小就对慈善事业着迷,并加入天主教的儿童慈善会。12岁时她就说过:“我意识到我有一个使命,就是去帮助穷人。”
B.特蕾莎修女之所以建立“垂死贫民收容所”,是因为在她的价值观里,每一个人的每时每刻都应该拥有人的尊严。
C.特蕾莎修女18次被提名为“年度最受尊敬人物”中的“十大最受尊敬女性”之一,并且是诺贝尔基金会评出的“诺贝尔奖百年历史上最受崇敬的获奖者”。
D.爱德修女会成员都要定下“贫困、贞洁和服从”的誓约。拒绝出身富有的人加入,因为“要爱穷人,了解穷人,我们自己必须是穷人。”
E. “爱要爱到心痛”,这表明特蕾莎修女的所作所为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悲悯情怀,而不仅仅是出于觉悟和理念。
【小题2】特蕾莎修女为什么被称为“天使”?请根据文本从她的行为、影响两方面分析说明。
【小题3】特蕾莎修女身上有哪些优秀品格?请结合文本概括分析。
【小题4】“没有所谓集体的人,每个人都是具体的,个人才是最重要的,每一个人在我而言就是基督,她是那时那刻世上唯一的人。”对特蕾莎修女的这一观点你怎样理解?有怎样的看法?结合文本并联系现实阐述说明。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词就其本来性质而言是歌辞,是广义上的诗歌的一种。

中国古代的诗歌,向来同音乐有相当密切的关系。如《诗经》的全部和《楚辞》的一部分,以及汉魏六朝乐府诗,原来都是配乐歌唱的。但随着新的音乐和新的歌辞的出现,原来的歌辞往往成为纯粹的文字作品,譬如《诗经》到了汉代,汉乐府到了六朝,都只有少数还在传唱。而六朝人和唐人所写的古乐府诗,也都只用于诵读。

汉魏六朝主要的音乐系统为“清商乐”,而到了隋、唐,形成了一种新的音乐系统——燕乐。它是由西域流入的“胡乐”(尤其是龟兹乐)和汉族原有的以清商乐为主的各种音乐相融而产生的。“燕乐”至唐代大盛,其歌辞起初叫做“曲子词”,后来简称为“词”。在唐代,不少文人诗歌(尤其是七绝)被伶伎直接用来配合音乐歌唱,如《乐府诗集》所录《水调》的第七段,就是杜甫的七绝《赠花卿》。但以齐言的诗入曲必然有不相合的,为了适应曲调格式,就需要做一定的变动处理,如破句、重叠、和声等,这样才能和长短不齐的曲拍相合。与此同时,也有人一开始就按照曲拍的要求来写作歌辞。近代在敦煌发现了一批唐代民间曲子词的抄本,这些歌辞的句式大多是长短不齐的,在字数、平仄等方面似尚无严格规定。一般把这种曲子词视为词的原始形态。词形态完全稳定以后,是一种具有严密的格律形式、句式参差不齐的诗体。每首词都有以词牌命名的词调,表明词写作时所依据的曲调乐谱,规定了一首词的文字格律:依乐章结构分片,依曲拍断句,依乐声高下用字。到后来,词和音乐脱钩,词成为书面文学,词牌就只表示文字的格律形式了。

词能成为宋代文学成就的主要代表,当然不可能仅仅取决于其音乐特征和句式上的变化,更取决于它在抒情表现上的某些特征。诗的发展历史很长,功能也复杂,词则具有更为单纯的抒情性。而且,在苏轼、辛弃疾那种 “豪放派”出现以前,词很少像诗那样触及严肃、沉重、宏大的主题,它关注的主要是男女欢爱、相思别离、风花雪月之类。这些更具有个人性的、与日常生活更贴近的情感内容,在词中获得充分的表现。诗的语言通常追求精练,常用浓缩和跳跃的笔法,所以很难在细节上展开。而词的表达更为浅显和委婉曲折,意脉的流动较为连贯,因而能够将情感呈现得更为细微。像温庭筠《更漏子》的下阕写“梧桐树,三更雨,不道离情正苦。一叶叶,一声声,空阶滴到明”,在诗中是不可能出现的。

词的长短句格式,也不能只看到它与音乐的关系。参差错落的节奏本来是由音乐旋律决定的,但同时,这样的形式也更适合上述抒情偏向的需要。

古人有一种习惯的说法,把词称为“诗余”。“余”者,余绪之谓也,诗中说不尽的、不便说的,就拿到词中来说。在古人一般的观念中,词较为轻巧、浅俗,格调不如诗高雅,有点小看它。但正因为如此,词的写作更少拘束,更为自由。而对于喜好和擅长写作词的诗人来说,则未必有轻视的意识。

【小题1】下列有关中国古代的诗、词和音乐的关系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燕乐”是从西域流入的以龟兹乐为主的胡乐和以清商乐为主的汉族音乐相互融合的产物,盛行于唐代。一般来说,配合燕乐而写的歌辞可视为词的雏形。
B.中国古代诗歌有一部分原本是配乐歌唱的,如《诗经》、汉魏六朝乐府诗等。但到了后世,许多诗歌就只用于诵读,如六朝人和唐人所写的某些乐府诗。
C.唐代文人创作的七绝,是当时燕乐歌辞的之一,但为了与曲拍相合,配乐歌唱时需要做破句、重叠、和声等处理。这是因为以齐言的诗入曲必然有与曲调格式不相合的。
D.词的长短句格式,也不能只看到它与音乐的关系。音乐旋律本来是由参差错落的节奏决定的,但同时,这样的形式也更适合上述抒情偏向的需要。
【小题2】下列理解和分析,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近代在敦煌发现了一批唐代民间曲子词的抄本,这些歌辞的句式大多是长短不齐的,在字数、平仄等方面无严格规定。
B.杜甫的七绝《赠花卿》,就是《乐府诗集》所录《水调》的第七段,这充分说明唐代就是伶伎直接拿文人诗歌来配乐歌唱的现象。
C.词具有更为单纯的抒情性,主要是抒发男女欢爱、相思别离等更具个人性的、日常化的情感,在苏轼、辛弃疾那种 “豪放派”出现以前,很少触及严肃、沉重、宏大的主题。
D.词的长短句格式,不仅是抒发情感的需要,更是由音乐旋律决定的,而后者是决定词能够成为宋代文学主要代表的更重要的因素。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从“诗余”的含义可以看出:一方面,古人认为词的格调一般要低于诗一等;另一方面,词的产生,其实是广义的诗歌自身发展变化的结果,是对诗不足之处的扩展和补充。
B.温庭筠《更漏子》的下阕所表现的离情,在诗中是不可能出现的,这是因为诗在语言上多追求精练,且常用浓缩和跳跃的笔法,很难在细节上展开。
C.相比较于诗而言,词的发展历史较短,功能较单纯,但其轻巧浅俗反倒使词的写作比诗更加自由,在内容和表达上,受到的限制更少。
D.词的形态完全稳定以后,随着时间的推移,词牌的作用发生了变化:起先它规定了词的分片、断句、用字,表明了词所依据的曲调乐谱,后来就表示文字的格律形式。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小题。
大匠吴良镛:让中国人诗意地栖居
2012年2月14日,两院院士、新中国建筑教育奠基人、建筑学家吴良镛获2011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这是吴良镛一生中获得的最重要的荣誉。
1922年,吴良镛出生于南京城南谢家祠。他名字中的“镛”,乃古乐器——奏乐时用来打节拍的一种大钟。父亲希望他能奏出生命强音。吴良镛从小爱好广泛,吟诗作画,读完《红楼梦》后,突发宏愿,将来也建造一座像大观园那样秀美的园林建筑。
1940年,吴良镛以优异的成绩考入重庆中央大学建筑系。大学里,吴良镛的才华很快显露出来,他发表在校刊《建筑》上的文章《释“阙”》(阙是汉代典型建筑),被著名建筑学家梁思成看到,梁先生觉得吴良镛是个不可多得的建筑奇才,便发函让他当自己的助手。得到梁思成先生的赏识,吴良镛欣喜不已,这也让他能有机会看到梁思成从国外带回的最新的建筑领域前沿资料,开阔了眼界。从此,梁先生成了吴良镛学术与人生的引路者。
1948年,在梁思成的推荐下,吴良镛赴美留学深造。在美国求学期间,吴良镛深受沙里宁的器重。一次,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沙里宁对弟子吴良镛不吝溢美之词:“在他的工作中,灌注了一种称之为中国现代性的精神。这种精神不仅来自于一般的人类文化发展,而且来自于中国实际生活的发展,一种新与旧的结合,基于中国自身的坚定不移的精神……”
1950年,正当吴良镛想继续深造时,忽然收到恩师梁思成的信函——“新中国急需建筑人才,见信速归!”吴良镛赶紧收拾行囊,回到祖国。归国后的吴良镛在清华大学建筑系执教,与恩师梁思成一样,他的刻苦勤奋也是出了名的。吴良镛学术思想前卫,讲课时,妙语连珠;为人随和风趣,也很正派,亦师亦友,能跟学生打成一片,平时生活也很朴素。
20世纪50年代初,针对建筑人才匮乏的问题,吴良镛呼吁重视建筑教育,建议建筑专业要与建筑教育相结合,从而更有效更多地培养基本建设生力军。在吴良镛的努力下,清华建筑系人才辈出,成为全国最具影响力的建筑教学中心之一。
改革开放后,高瞻远瞩的吴良镛提出了许多系统的设想与建议,一直致力于开辟具有中国特色的建筑学之路。进入20世纪80年代,在北京进行旧城改造中,吴良镛也遇到了与恩师一样的困境,为保护北京历史遗迹四处奔走呼吁。为此,他对北京旧城区进行调研,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提出了“有机更新”的整治理念和建造“类四合院”的住房体系构想,这样既能满足民众现代生活的需求,又能很好地保护和传承老北京的建筑古韵。他的“有机更新”理念,很快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并在菊儿胡同改造中得以应用。在他看来,城市和人体一样,永远处于新陈代谢之中,应该保留相对完好的,逐步剔除破烂的没有文物价值的,但是新的建设要自觉地顺其肌理,用插入法以新剔旧。
吴良镛认为,北京的旧城改造最迫切的任务是要创造一种社会型住宅,因地制宜,不仅要满足现代生活美观舒适要求,还要与原有的历史风貌相吻合,做到两者相得益彰。按照吴良镛的“有机更新”理论改造完成的菊儿胡同今非昔比,白墙黛瓦,柳绿花红,一派祥和宁静的景象,既保持了老北京的建筑特色,又弥漫着现代生活气息,体现了吴良镛“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成为北京危房改造中的典范之作。1993年,菊儿胡同获得联合国“世界人居奖”。一位英国建筑评论家说:“菊儿胡同的成功改造,对亚洲发展中国家的危房改造,都具有指导借鉴意义,它既能保持城市历史底蕴,又能使城市焕发新的生机和活力,新旧交融,相得益彰,开辟出一条旧城更新和危房改造的新途径。”
(选自《名人传记》,有删改)
【小题1】为何说“梁先生成了吴良镛学术与人生的引路者”?请简要分析。
【小题2】世界建筑大师沙里宁赞美吴良镛,说他的工作有“中国现代性的精神”,这种精神具体指什么?具体体现在吴良镛工作的哪些方面?
【小题3】其实,在吴良镛的身上也体现着一种诗意的栖居,结合文中吴良镛的人生经历,谈谈哪些因素让他“诗意的栖居”。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乞 丐

契诃夫

“仁慈的老爷!行行好,请顾念一下我这个不幸的挨饿的人,我三天没吃东西了……我当了八年的乡村教师,现在失业了。请帮帮忙,行行好!”

律师斯克沃尔佐夫打量着他,瞧瞧他那件灰蓝色的破大衣,混浊的醉眼和脸上的红斑。他觉得好像在什么地方见过这个人。“听着,在前天,我好像在花园街遇见过您,”他说,“不过那时您说您是被开除的大学生,没有说是乡村教师,还记得吗?这很下流,这是诈骗!”

斯克沃尔佐夫大发脾气,毫不留情地痛斥这个求告的人。这家伙一味说谎,利用别人的仁慈,恰恰亵渎了他出于纯洁的心灵喜欢周济穷人的一片好意。破衣人起先一再辩解,后来不作声了,羞愧得低下了头。“先生!”他说,一手接到胸口,“确实,我……说了谎!我曾在俄罗斯合唱团里任职,由于酗酒,我被赶了出来。不说谎又有什么办法呢?”

“什么办法?”斯克沃尔佐夫大喝一声,逼近他,“工作呀,这就是办法!您应该工作!”

“这个我自己也明白,可是上哪儿去找工作呀?去当看门人吧,谁也不会要我,工厂也不会要我,工人要有手艺,我却什么也不会。”“胡说!您总能找到借口!那么,您愿意去劈柴吗?在我家里劈柴您愿意吗?”“好吧,我可以劈……”

斯克沃尔佐夫高兴地搓着手,把厨娘叫了出来。对她说:“奥莉加,把这位先生领到板棚里去,让他劈木柴。”斯克沃尔佐夫赶紧走进餐室,那里的窗子正对着院子。斯克沃尔佐夫看到他们进了院子。奥莉加气呼呼地打量她的同伴,打开锁着的板棚,砰一声恶狠狠地推开了门。那个冒牌教师和冒牌大学生坐到木墩子上,用拳头支着红腮帮,想起心事来。厨娘把一把斧子扔到他脚旁,破衣人迟疑地拉过一块木柴,把它放在两腿中间,胆怯地用斧子砍下去。木柴摇晃起来,倒了。那人又把它拉过来,很小心地砍下去。木柴又倒下了。

斯克沃尔佐夫的气愤已经消散,他感到有点不安,有点惭愧。他回到书房里,“我这样做是为了他好。”一小时后,奥莉加来报告,木柴已经劈好。“拿着,把这半卢布交给他,”斯克沃尔佐夫说,“要是他愿意,让他常来,活总是有的。”

从此,他经常出现:有时把雪扫成堆,有时收拾板棚里的杂物。斯克沃尔佐夫搬家时,雇他来帮忙。破衣人没有喝酒,很少说话。搬运完之后,斯克沃尔佐夫吩咐人把他找来。

“噢,我看得出来,我的话对您起了作用,”他说着,递给他一个卢布,“这是给您的工钱。我看得出来,您没有喝酒,也不反对工作。您叫什么?”“卢什科夫。”

“那么,卢什科夫,我现在介绍您去做另一份工作。您拿上这封信,明天去找我的一个同行,他会给您一份抄写的工作。好好工作,把酒戒了,别忘了我对您说过的话。再见吧!”斯克沃尔佐夫很得意:自己总算把这个人拉到了正道上。

两年过去了。有一天,斯克沃尔佐夫站在剧院的售票处付钱买票,看到身旁站着一个身材矮小的人,翻着羊羔皮领子,戴一顶旧的海狗皮帽子。“卢什科夫,是您呀?”斯克沃尔佐夫问,“喂,怎么样?现在做什么事?日子过得好吧?”

“还可以,现在我在一位公证人那里工作,每月拿三十五个卢布,先生。”

“哦,谢天谢地。太好了!我为您感到高兴,非常非常高兴,卢什科夫!要知道您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我的孩子。要知道这是我把您推上了正道。”

卢什科夫说:“我既感激您,也感激您家的厨娘,求上帝保佑这个善良而高尚的女人身体健康!说实在的,真正救我的是您家的厨娘奥莉加。”

“这是怎么回事?”

“当初我去您家劈柴,我一到,她总是这样开始:‘噢,你这个酒鬼!你这个天地不容的人!’然后发起愁来,瞧着我的脸,哭着说:‘你是个不幸的人!你活在世上没有一点快活,就是到了另一个世界,你这酒鬼,也要下地狱!你这苦命人啊!’您知道,尽是这类的话。但重要的是,她替我劈柴!先生,我在您家里连一根柴也没有劈过!为什么她要挽救我,为什么我瞧着她就决心痛改前非,这些我对您也解释不清。我只知道,她的那些话和高尚的行为使我的心灵起了变化,是她挽救了我,这件事我永世不忘。该入场了,里面正在打铃。”

卢什科夫鞠躬告辞,找他的楼座去了。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
A.卢什科夫以冒牌教师、冒牌大学生身份行乞,实在是因为失业、挨饿,才沦落到如此地步。虽然他工作能力强,有手艺,但别人不要。
B.斯克沃尔佐夫开头毫不留情地痛斥乞丐,是因为乞丐利用了他的仁慈,亵渎了他的好意。这与两年后他见到卢什科夫时感到非常高兴形成鲜明的对比。
C.斯克沃尔佐夫“高兴地搓着手”“气愤已经消散”。说明他被乞丐的可怜身世感动了,动了恻隐之心,想要帮助他,为下文埋下伏笔。
D.奥莉加先“恶狠狠地推开了门”,后骂“到了另一个世界,你这酒鬼,也要下地狱!你这苦命人啊!”,可见他对乞丐始终没存丝毫好感、同情。
【小题2】小说在刻画卢什科夫形象时,突出了他哪些形象特征?请简要分析。
【小题3】有人说结尾两段画龙点睛、构思巧妙,请结合材料多角度分析其妙处。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文后小题。

刘建超
基德老汉病了,病得不轻。村里人来看望他,说,叫你清风娃回来看看吧!基德老汉轻轻地摇着头,不用了,娃要招呼好多事,忙呐。
村里人从基德老汉屋里出来也连连摇头,这个老倔头,硬说自己的娃在省城做大官呢.都这劲儿了,还嘴硬哩。
“俺清风娃在省城做大官呢”这句话不知被基德老汉唠叨过多少回了。街坊邻居遇到个啥作难的事,这句话就会从基德老汉皱巴巴缺了牙的嘴里轻溜溜地滑出来。谁都知道,基德的娃是在外地,可从没有听说他的娃当啥大官。这个穷乡僻壤的村里,当官的只有一个,就是东街的狗毛在县城啥子公司当长。村里人都知道狗毛的官大,因为狗毛每次回村都开个铁壳子车,给村里人发长长的带把儿的烟。
基德老汉的话不是没人信过。那年县里化肥脱销,村里人眼瞅着田里的苗施不上肥,急得牙根子上火。基德老汉一句“俺清风娃在省城做大官呢”的话,惹恼了村委主任,老爹,你就别添乱子了,你娃真当的是大官就让他给批点儿化肥来。看看人家狗毛家的地,早上了肥了。基德老汉就背了个包,搭车去了省里,三五天过去还真拉回一车尿素。价钱高了可田不等人。肥用了,闲话也有了。还说娃在省里当啥官呢,连平价化肥都搞不到。基德老汉解释说,俺娃说,尿素上着比化肥好呢。庄稼人不愿意听,庄稼人图的是实惠。
基德老汉每年地里活闲的时候,就背着杂粮去省城娃家里住些天。回村里也给大家带些各种各样的吃食。村里人就问,你娃清风就不给你带点儿高级烟?基德老汉说,俺娃不吸烟,说吸烟不健康。村里人又问,你娃也不捎点儿好酒?基德老汉说,俺娃也不喝酒。娃媳妇说了,喝酒也不健康。村里人就撇嘴了,那烟酒都不健康,国家卖它做啥?基德老汉也答不上来。
纳着鞋底子的媳妇们就问,城里住得好好的,急着回来做啥?基德老汉说,城里,咱乡下人住不来。上楼下楼都关在个铁壳子里,忽悠得人头晕。地上铺着实木块,油光光的直想打跟头。进屋还要换鞋。七老八十的人喽,娃媳妇还逼着喝酸奶。年轻人逗趣地说:吹牛吧,你娃清风要是个大官,肯定也坐那铁壳子车。叫你娃开铁壳子车送你回来。
基德老汉再进城还真是坐着铁壳子小车回村的。
基德老汉说,在城里两天就待腻了,对清风娃说俺要回村呢。娃说去打火车票,俺说火车坐着头老晕。娃说那就打汽车票。俺说汽车开不到村里。爹老了,腿脚不利索了呢。你就用你成天坐的那种小车把俺送回去,村里人都惦记着呐。娃没说二话,打个电话就要来车。瞧瞧,排场不?红颜色,娃说吉利。基德老汉脸上堆满了欣慰。
一青年围着车转了一圈,认出了车上印的字,老爹,你坐的是出租车,要花大价钱雇呢.基德老汉说,俺一个子儿也没掏。
那是你娃给掏的呗。问问师傅从省城到咱村得多少钱。
开车师傅伸出手指头比画了个八字。
恁贵,八十块钱?基德老汉瞪圆了眼睛。
八十块钱?哈哈,八十块钱只能摸摸,给了八百我还不愿跑呢,回去得赶夜路呢。
基德老汉张大了嘴巴,像一下子矮了许多,见到大人小孩都低着头,从此不再说娃在省城做大官的话了。
村里遇上了干旱,地里的庄稼都蔫了。村主任急得满嘴起泡。村主任来找基德老汉,老爹,你娃不管当啥官,能不能找找人帮咱村里打几眼井啊?
主任交代的事就是天大的事。基德老汉就进城找清风娃,没待两天就回来了。村主任问,打井的人来了没有?
基德老汉说,清风娃说了,这旱是全省旱,要那啥,统筹解决。村主任说,屁,等到统筹咱全村人都喝西北风了。基德老汉从布袋子里拿出一摞子钱,娃说了,让咱自己先打井干着。这是娃自己的五万块钱。你干不干?
干,全村人砸锅卖铁也得打井抗旱。
基德老汉病了,病得不轻。迷糊中的基德老汉嘴里念叨着:“井……水……”
基德老汉去了。清风娃从省里回了村。第二天村里来了一排溜大车小车,有省里、市里、县上的。村里人这才相信基德老汉的娃真是在省里当大官呢,管着全省人的吃喝拉撒。清风娃挨家挨户感谢乡亲对老爹的照顾,然后带着媳妇女儿在基德老汉的坟前跪了很久很久。
基德老汉的坟前摆放着几个大碗,碗里盛的是刚刚从机井里打出来的清凉凉的水。
(摘自《小说月刊》)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
A.村里人来看望病得不轻的基德老汉,并向老汉提出叫清风娃回来看看,因为大家看到基德老汉的病很严重了。
B.“俺清风娃在省城做大官呢”这话惹恼了村委主任,是因为他怪清风娃没有给乡亲们解决平价的化肥问题。
C.基德老汉每次在城里清风娃家住的时间都不长,主要原因就是基德老汉的生活习惯和城里人的生活不同。
D.基德老汉之所以坐小汽车回来,是因为大家不相信他说的“儿子在城里做大官”的话,想以此来证明他没有吹牛。
E.村民们从来没有人相信过基德老汉的话,是清风娃回来给父亲办丧事时才知道基德老汉平时所说的话并没撒谎。
【小题2】基德老汉是一个怎样的人?请简要概括和分析其性格特点。
【小题3】小说主要采用了哪些表现手法?其效果如何?请简要分析。
【小题4】小说为什么要以“清”为标题?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