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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通常人们认为,人类的骨头对自身的保护全靠包裹在它外面的肌肉和皮肤,骨头对自身的保护则无能为力。而研究人员的最新发现证实,已往人们对骨头的认识还比较粗浅,导致人们完全低估了骨头的自我保护能力。他们发现,在外来的冲击面前,人类的骨头也会施展自己的惊人秘技。骨头不但防卫有法,而且疗伤有术。
研究人员的这个发现得益于此前其他科学家的一个新奇发现。6年前,科学家研究鲍鱼壳的时候发现了隐藏在里面的“分子减震器”,这是一种能够将生物矿化结构紧密粘合的胶,由于它的存在,使得鲍鱼壳具有一定的弹性,相应地也增强了它的抗冲击能力。当时,科学家猜测,人类的骨头里可能也有这种“分子减震器”,遗憾的是一直没有发现它的踪影。
最近,美国的研究人员在人体骨骼中还真的发现了人类骨头里的“分子减震器”。研究发现,人的骨头里的胶原纤维和其表面覆盖的仅有一层几个原子厚度的骨盐结晶,能起一定的抗震作用,而把骨盐结晶与胶原纤维连接在一起的是一种胶,这种胶的作用原理与科学家以往在鲍鱼壳中发现的物质相同。这种胶含有能够隐藏自身长度的结合键,这使得这种特殊生物胶拥有了粘连性和一定的弹性。在骨骼受到应力的时候,它们可以舒展开来,以帮助骨骼减少震动的冲击;而当应力解除时,它们又会像弹簧那样,重新盘绕成原来的结构。这种特殊的生物胶分子在骨头里面确实能发挥出色的减震作用,所以它是名副其实的“分子减震器”。通过高清晰度的摄像仪,研究人员还拍摄到了这种性能奇特的胶和其自身的缠绕结构图像。
研究人员还发现,这种胶的作用并不仅仅提供给健康的骨骼较大的弹性和抗骨折能力,实际上在因骨骼受伤形成细小的裂纹之后,它还能很快帮助其修复裂纹。胶的修复方法主要是发挥自己的粘连特性,把裂纹重新聚合在一起,就像是人们给断裂的骨头打上石膏那样帮助裂纹康复。
也就是说,人体骨头里的这种特殊的生物胶就是骨头的防身“密器”,骨头的惊人秘技全是靠它施展出来的。
接下来,研究人员把研究的重点放在了随着人们年龄的增长,或在患某些特定疾病时,或在骨头受伤的情况下,这种分子胶是如何发生改变或被耗尽的。如果找到答案,人们就可以找到保护骨骼不发生破坏性改变的方法,甚至能逆转骨骼的破坏性生成改变,生物胶将是未来治疗骨骼疾病的重要武器,对于骨折、骨头老化的防治,对促进骨头健康发育,都会提供一系列全新的方法。
【小题1】下列对“分子减震器”的相关叙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分子减震器”是一种能够将生物矿化结构紧密粘合起来的生物胶,它是科学家在研究鲍鱼壳的时候发现的。
B.人类骨头里的“分子减震器”能将胶原纤维和骨盐结晶连接在一起,从而使其具有一定的抗震作用。
C.“分子减震器”不但能给所有的骨骼提供较大的弹性和抗骨折能力,而且能在骨骼受伤形成细小的裂纹后,帮助修复裂纹。
D.“分子减震器”这种特殊的生物胶之所以拥有粘连性和一定的弹性,是因为它含有能够隐藏自身长度的结合键。
【小题2】下列叙述中,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以前人们认为骨头对自身的保护没有有效的办法,但研究人员的最新发现将改变这一观点。
B.在鲍鱼壳上发现生物胶的时候,科学家就推测人类的骨头里也肯定有这种生物胶。
C.生物胶的结构呈缠绕状,当受到外力冲击时,它会像弹簧那样盘绕起来从而保护自己。
D.生物胶修复受伤骨骼的主要办法是利用自己的粘连性,把裂纹聚合起来并使之长出新的骨骼。
【小题3】以下对文章的分析与判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科学家研究鲍鱼壳时获得的结论为后来研究人员的新发现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B.如果没有生物胶,鲍鱼壳就没有一定的弹性,其抗冲击能力也将减弱。
C.骨头的惊人秘技全是靠骨头的防身“密器”即一种特殊的生物胶施展出来的。
D.一旦找到生物胶发生改变或被耗尽的答案,就会给医学界带来治疗方法的全面革新。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1: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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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下坡或者上坡   侯德云
从县政府往东走,是一条长长的下坡路。当然也可以这样说,从国税局往西走,是一条长长的上坡路。两种说法,指的是同一条道路。人间的勾当就是这样,同一个事物,至少会有两种不同的说法。乍一听,好像是矛盾的,是相反的,仔细琢磨,其实是一回事儿。立场不同,视角不同,说法自然就不会相同嘛。
从县政府到国税局之间那条长长的下坡路,几天前发生了一场交通事故,把我和我的朋友老周都牵扯进去了。我的心情很不平静。老周的心情也很不平静。
说实话,如果早知道那个黄昏有交通事故发生,我会拒绝老周来接我。也就是说,我会避免让老周的奥迪轿车从那个下坡路或者上坡路经过。避免了这件事,我们两个就会在晚上六点钟准时走进农家菜馆,点几个可口的小菜,比如小葱拌毛虾、干煎黄花鱼、酱焖海兔什么的,再来一钵“王妈疙瘩汤”,好好地小酌一番。可惜,交通事故这东西不像地震,事先还能给你个预兆。交通事故不是这样,一点说法都没有,咔嚓一声,就发生了。
老周曾经是我的同事,两个人在同一间办公室里坐对面,关系相当密切。十几年前“下海”热的时候,老周义无反顾地下去了,开办了一个律师事务所。如今,老周的事业红红火火,连奥迪都开上了。我呢,还窝在原先的那个部门。当然也“进步”了,不过跟老周相比,我的“进步”可以忽略不计。
老周不忘旧交,忙里偷闲,会主动来电话,约我出去小聚。去的是老地方——农家菜馆。
那个黄昏跟往常一样,老周亲自开车来接我。我在副驾驶的位置上坐好,奥迪便缓缓驶出县政府的大门。跟往常不一样的是,在那个下坡路的中间地段,围了一群人。老周把车停下了。老周说:“肯定是交通事故。”
说完,老周打开车门走了出去。我坐着没动。我不想管这种闲事,弄不好会管出一身麻烦的。这样的例子我见到的不少,听到的更多。原本是一种美德,可很多人都被自己的美德弄得焦头烂额。
我正胡思乱想着,老周回到车上,从公文包里拿出纸和笔,匆匆地写着什么。
我说:“老周,别管闲事!”
老周没有抬头,边写边说:“不管不行,弄不好有生命危险。”
我知道自己拖不住老周的后腿。他认准要做的事,谁反对都不行。当年“下海”的时候就是这样。  
我心里有点儿不踏实,跟老周一起下了车。我看见柏油路上躺着一个白发的老人,脑袋上有血,手上也有。跟我想像的一样,肇事司机逃走了。没逃走的是一群围观的看客。事不关己,看看又何妨呢?何况,看过以后,他们至少会捡到一个话题,跟别人说来说去,还可以发几声感慨,加几句议论,甚至还可以骂骂娘。
老周走到白发老人身边,扶起了他的上半身,把纸和笔都递给他,说:“老人家,你签个字,证明我不是肇事的司机。签完字,我送你上医院。”
老人的神志还算清醒,他看了老周一眼,点点头,接过笔,在纸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我注意到,老人的手有些颤抖,字写得歪歪扭扭,而且,还把手上的血蹭到那张“证明”上去了。
这时候,围观的人群里发出不同的声音。一个声音说:“救人要紧,签哪门子字呢?”
又一个声音说:“快点吧,出了人命谁负责?”
还有一个声音说:“人心不古,人心不古哇。”
老周一声不吭。我不知道他在心里想什么。我倒是有些愤愤不平。一大群人没一个肯动手帮忙的,现在倒说起风凉话了。
我们把老人送进了医院。还好,伤势不算太重。医生说,需要住院观察一下。恰好,老人的儿子也赶到了,住院的事情,让他去安排吧。
老人的儿子是个穿着皮夹克的中年人,脸色很阴,似乎有些愤怒。他没去安排住院的事,而是瞪着眼睛走到我们身边,说:“怎么回事儿?”
老周把前后经过跟他说了一遍。皮夹克沉默不语,他的表情很怪,似乎不相信老周的话,又似乎是将信将疑。屋子里的空气僵硬了。老周轻轻叹了口气,把“证明”拿出来给他看。皮夹克低着头看“证明”,看了很久,才从牙缝里挤出了几个冷冰冰的字:“那就,谢谢啦。”说完,一转身走了,连老周的姓名都没想起问一下。老周不是肇事司机,他心里是不是特别失望呢?
我对皮夹克非常不满。什么人呀?人家帮了你父亲,你就用这种态度来对人家?老周长长吁了一口气,突然在我的胸脯上擂了一拳,大声说:“走,我们到富丽华大酒店,一醉方休!”
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老周先把奥迪开回了家,然后我们打车奔向富丽华大酒店。看老周的架势,真的要一醉方休了。
我很纳闷儿,老周怎么变得如此兴奋呢?
【小题1】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5分)
A.小说开头说去农家菜馆聚会,为结尾老周决定改去最高档的富丽华酒店“一醉方休”埋下伏笔,以突出老周做成好事后的兴奋之情。
B.小说中的“我”反对老周救人,反映了“我”的世故与冷漠,说明本质上“我”与车祸现场的“看客”没有什么区别。
C.小说描写老人在“证明”上签字时的情形,说明老人可能伤得很重,突出抢救老人的紧迫性,也自然引出了围观者的一番议论。
D.小说描写“皮夹克”的行为,既验证了老周坚持让老人签“证明”行为的正确性,也批评了国人的某种阴暗心理的劣根性。
E.小说没有明确表明“我”的身份,而是通过对“我”的言行及处事方式的描写,暗示“我”是县政府机关的干部。
【小题2】小说中的老周是一个怎样的人?请简要概括。(2分)

【小题3】小说开头一段关于路的描写和议论,看似闲笔,实为精妙之处,请简析其作用。(4分)
 
【小题4】请结合文本简析小说结尾写“老周”变得“如此兴奋”的原因及作用。 (4分)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挂鸟
刘泷
夜来雪下得从容,小山村像铺展开的宣纸,收拢了一地的梅花。
老两口起得早,她做饭,他扫雪,有一句没一句地说话。
山沟袖珍,叫凤翅坡。别人都搬走了,自家孩子去了城里,一条沟仅剩老两口。
他叫她“老伴”,她叫他“当家的”。这么多年,习惯了。
见他扫雪呢,她嗔道,当家的,咋忘了自己的营业?
是呢!他拍下额头,扔下扫帚,碎步跑到沟里去。
沟里场院边一块向阳的坡地上,有两片像渔网那样的挂鸟网。鸟网的线绳为土褐色,挂在两根坚硬的檩条上,张网以待。当然,人撞上无所谓,鸟撞上肯定走不了啦。
他养成了习惯,每天一早要跑到这里。他不是捉鸟,而是给鸟放生的。
唉,孩子拴的网,老人不好违拗,只好出此下策。
腊八那天,城里的闺女和姑爷回了。姑爷老大不小了,但孩子气不减,开车拉鸟网,要挂鸟。而且,居然当天真有两只呆头呆脑的山鸡挂在了网上。
傍晚,姑爷把缚住双腿的山鸡扔进汽车后备厢,说去城里给领导进贡。行前,姑爷嘱咐,爸,妈,精心些,有飞鸟挂网,就给我们攒着啊。
也是,这个地方偏,林草茂密,那些鸟,什么喜鹊、啄木鸟、布谷鸟、山鸡、斑鸠、野鸽子、蜡嘴、金翅、红嘴蓝尾鹊,很多,不时在天空和林间飞过,花花绿绿的,很迷幻,很热闹。:
自打有了那两片网,好像电视上说的百慕大三角,飞机呀船呀到那里就失踪了。鸟呢,到这里也仿佛航船遇到了礁石,搁浅了。几乎,每天都有一两只鸟倒挂在网上,挣扎。
第一次,是只野鸽子挂在了上面。老两口抓住它,曾有过一番犹豫。后来,他说,老伴,你看呢?
她说,当家的,我看,那什么,放了吧。一个带翅儿的哑巴物儿,好歹是条命呢?
二人把那鸽子放了。鸽子仓皇地钻入云层里。
之后,习惯成自然。每天早起,到网前巡视一番,即使抓到味美的野鸭子,他也是轻轻地拍下它的翅膀,放飞。
一些大鸟都是鸡叫时分出窝活动,这时候天还很朦胧,星星也很迷离,鸟们最容易挂网。这就逼着他早起。第一遍鸡叫,他就站在网前,一是防止鸟挂,一是防止野猫呀山狸子呀对挂网的鸟儿下口。
那天,他从网上抓起了一只难得一见的八哥。这八哥毛色漆黑,额冠前耸起一撮儿俏皮的黑毛,瞪视着一双橙红色的眼睛,竟然人似的无奈地叹着气。八哥因逃命心切,过分扑腾,一只翅膀受伤,像折损的伞翼,耷拉着,并涔涔流血,染湿了羽毛。
他把八哥捧回家,把它伤口抹上药面,把整个翅膀和身体包扎在一起,将养起来。
一个星期后,八哥痊愈,放它飞去,竟悬在半空振翅,对他喊一个字,好!好!
他说,怪,它不走了!
她说,当家的,这鸟儿挺招人稀罕,会说好呢,留下给咱做伴儿吧?
小年那天,老两口又是蒸年糕,又是蒸豆包,忙昏了头。晚上,顾不得封好煤炉,就睡下了。岂料,半夜时分,二人中煤熏了。胸闷,憋气。她爬起,却栽倒了。他呢,要爬到地上去开门,竟摔在了地面上,动弹不得。八哥急了,飞到她身边,喊,好!好!又飞到他身边,喊,好!好!见两个人没有动静,它飞起,满屋子转。好在,有一孔窗户是用报纸糊的。八哥便一头、一头去撞那窗户的报纸。报纸开裂了,一股风刮进,八哥也奄奄一息蜷缩在地面。
后半夜,老两口醒过。望着窗棱上凌乱的八哥羽毛,他说,哎呀,是八哥救了咱!
此后,虽然一直虚弱,但他依旧拄着棍子去给找死的鸟儿放生。
初一一大早,姑爷开着车回了。姑爷把汽车径直开到鸟网前,摘下了三只悬挂的沙鸡。姑爷跑进家门,炫耀地说,宁吃飞禽一口,不吃走兽半斤,今天就让这沙鸡当过年的下酒莱!
姑爷又满屋转了转,问,怎么,一个腊月,你二老没有攒下几只飞鸟?
他说,攒什么攒,你们嘴馋,我们嘴就不馋吗?吃了!
中午,炖好的沙鸡端上餐桌,闺女和姑爷吃了几块,连喊好香。又问,爸,妈,你们怎么不吃?
见老伴转过脸去寻找八哥,他咽口唾沫,说,我们过年吃素!
八哥瑟缩在窗台上,噤若寒蝉。
他抓过它,走出屋去。一抖手,那八哥竟然头也不回地飞走了。
(选自《光明日报》,2014年11月7日)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作品以简洁传神的笔触描写了山沟里老两口挂鸟又放鸟的故事,反映了猎杀野生动物的现实,表达了作者对善良人性的赞美、乱吃野生动物的不满。
B.小说写了四个人物:老两口和小两口,其中闺女这个角色所用笔墨最少,形象和性格都很模糊,无法判断其对挂鸟的态度。
C.老两口中了煤熏动弹不得,八哥竟然不顾危险用头去撞纸糊的窗户,鸟儿的这一义举感动了老两口,这也是他们过年不吃鸟肉、放飞八哥的原因。
D.第一次抓到只野鸽子,当家的在老伴的建议下放了它;后治好了八哥,也是在老伴的建议下留下它做伴儿,老伴事实上才是真正的当家人。
E.城里的闺女和姑爷回时,姑爷开车拉了一张鸟网,要挂鸟,说是要给领导送礼,这表明姑爷虽然老大不小了,但孩子气仍然不减。
【小题2】“当家的”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3】作品前半部分穿插了对山沟的景物描写,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3

阅读《只念一点好》一文。(17分)
只念一点好
邹扶澜
①他很小就失去了双亲,嫂子待他一点也不好,饭常常是别人吃剩了,就给他留一口;衣服破了,也不给他缝补。邻居一个寡居的女人看他可怜,便常常把他叫到家里,给他做一点好吃的,这让年少的他多少体味到一点母爱和温暖。后来,他参了军,在部队一千就是20年。
②转到地方的他分配到一家国企,他为人质朴,富有识见,很快就从科长晋升为副厂长,后来又当了厂长。他经常回去看望那个当年接济他,如今已过花甲之年的女人,而对于那个一墙之隔的嫂子家,他是不去的,他曾在心里恨透了她,并发誓永不见她。
③那个后来被他称作“方氏大妈”的女人一直活到80多岁。在生命的最后时分,她迟迟不肯咽气,浑浊的眼里充满了期待和不舍。
④他来了,她颤抖着手摸了摸他的脸,这才放心地闭上了眼。
⑤送走了方氏大妈.他的心里常感一种莫名的失落和烦闷。尤其是到了年关的时候,他常常站在窗前,对着自己的家乡,陷入了沉思。
⑥又一年春节将至。他打点了几个包裹,叫儿子开着车,回到了乡下。他就径直去了嫂子家。
⑦嫂子对他的不期而至感到十分吃惊,局促地把手往衣襟土擦了擦,忙着把炕上清理出巴掌大的一块地方让他坐。这些年,她过得并不好,老伴病逝,小儿子又有残疾。生活的苦难让她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苍老许多。
⑧他把带来的包裹放在一边,问寒问暖,走时又硬往她的衣兜里塞了几百元钱。嫂子拉着他的手,不住地抹眼角:“都是我没福,小时候待你不好,你能来看看我就很知足了,哪里还能再要你的钱呢?”
⑨他说:“过去的事不要再提了,现在想想,嫂子孩子那么多,生活又不好,拉扯起来不容易,哪能都照顾过来呢?”
(10)她听了,越发羞愧不堪,泪流得更快了。
(11)他像是看透了她的心思,又说:“其实真该自责的是我,有时候想想,嫂子待我再不好,可毕竟还给我吃的,要不我早饿死了不是?所以,我真该早来看您才是……”
(12)隔膜一旦捅破,心就变得亮堂起来。从那以后,嫂子经常打发自己的大儿子来看望他,有时候也自己坐车来,每次来,她都要带一些他爱吃的土特产,他呢,也把自己不舍得吃的东西给嫂子带回去。一来二往,中断多年的亲情,又变得像姐弟一样亲密无间了。
(13)去年,他七十大寿,嫂子一大早就雇车来了。这让他既感动,又有些不安。
(14)席间,她注意到他的一条腿不好,走路有些歪斜。问了才知道,这是中风引起的后遗症,去医院花了不少钱,就是不见效。她说,你哥哥在世的时候,也得过中风,后来从一个郎中手里讨得一个方子很见效,你不妨试试,那方子我还保存得好好的呢。
(15)他依照那个方子吃了药,神奇得很:不但腿好了,而且健步如飞。他扔掉了拐杖,又变得像以前那样矍铄和神采奕奕了。
(16)一次登山,坐在山顶上,眺望大海,他心有所感,高兴地拍着腿说:“去年生病的时候,我还以为这一辈子就完了,哪里想到有一天还能爬这么高,这可都得感谢我嫂子啊!”
(17)我坐在一边,看着他说:“其实,你最该感谢的是你自己,是你自己治好了你的腿。”
(18)他若有所思,点了点头说:“人不能光想着别人的不好,而应该多念别人的好,即使那份好只有一点点,你也应该记着,终生不忘。”
(19)他说,他真的很庆幸,庆幸自己当初正是因为这一份感念,所以才在暮年收获了一份已近枯竭的的亲情,更收获了一份弥足珍贵的礼物——健康。
(20)他是我的岳父,这是他的一段真实故事。
【小题1】文章题为“只念一点好”,请联系全文,说说主人公感念的“一点好”具体指哪些事?(3分)
【小题2】下列句子中加点的词语用得十分传神,试揣摩它们分别表现了人物怎样的心理状态?(4分)
局促地把手往衣襟上擦了擦。(2分)②走时又往她的衣兜里塞了几百元钱。(2分)
【小题3】第(16)节写“他”登山观海这一笔在文中可谓闲笔不闲,请分析其作用。(3分)
【小题4】第(17)节说“其实,你最该感谢的是你自己,是你自己治好了你的腿”,请说说你对这句话的理解。(3分)
【小题5】文章结尾才说他就是我的岳父,并说这是一段真实故事。你觉得作者这样写有什么用意?(4分)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一个十分危险的人
(美) 鲁尼恩
(1)大约三十五年前,一个名叫摩根·约翰逊的年轻人来到我的家乡定居。在我们家乡,随便询问一个人从什么地方来,是很不礼貌的。摩根本人对此绝口不提,这样一来,其他人就更无从了解了。而且,他对自己的身世也很少谈起,因此人们把他看作是一个神秘的人物。
(2)摩根长相十分凶狠,这一方面由于他鼻梁上的那块伤疤,一双黑眼睛;另一方面也由于他看人的特别姿态。三十五年前,当他第一次来到圣弗大街上时,不知是谁说了一句:“瞧,这是一个多么危险的人。”
(3)这一下可好,等到他第二次出现在圣弗大街时,那些曾经听到有关他的议论的人,转而又对别人说:“这无疑是个十分危险的人。” 渐渐地,凡是看见摩根,看见他那鼻梁上的伤疤、那黑眼晴的人,无不说:“ 这是一个十分危险的人。”
(4)以至最后家乡的男女老少人人皆知摩根是个十分危险的人。只要他一抬腿,用他那特有的姿态注视着别人时,人们都对他采取敬而远之的态度。如果他碰巧走进一家酒店,正在进行的争论会因此而忽然平静下来。如果他偶然对争论发表一些意见的话,那么不论他说些什么,在座的都会随声附和。因为谁也不愿意和一个危险人物发生争执。
(5)摩根·约翰逊鼻子上的伤疤表明,他过去曾经有过不幸的遭遇,然而,这块伤疤到底是怎么来的,他可从未对人说过。久而久之有人声称,听说这是一天晚上他在纽约和十个歹徒打架时留下的,其中一个歹徒开枪打伤了他的鼻子,而摩根·约翰逊最后把这十个人统统打死了。
(6)没人知道这种说法是谁散布的。摩根对此也不否认,甚至当被他打死的人数上升到二十人时,他也没有予以驳斥。事实上,他是个沉默寡言、不管闲事的人,人们对他的议论,他压根儿就没有理睬过。
(7)他在我家乡的小镇上一住多年,镇上的人常常指着他的背影向来访的人说: “他是一个极其危险的人。”待到他快五十岁时,有的人只要一看见他就会发抖,直到他走开之后方能止住。
(8)可是,有一天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正当他在街上行走时,从绿灯酒店踉跄地走出一个小老头。小老头姓甘布尔,是瓦尔法诺河下游一个牧羊人,   。他每月到镇上打一次酒。
(9)绿灯酒店卖的威士忌酒劲很大,喝了这里卖的酒常常使那些从来不想打架的人也想干一仗。当然,谁也没有想到它会有那么大的力量,竟然使一个牧羊人也寻衅斗殴起来。他一把抓起摩根的上衣就问:“好啊,你就是那个危险的人,是不是?”
(10)每个目睹这件事的人,都为可怜的老头感到担心,心想这下摩根还不像牛嚼草一样一口把他吞下去,嚼烂了再吐出来。可是摩根只是一个劲眨巴着眼,问道:“怎么啦?”
(11)“有人告诉我,你是一个危险人物,”牧羊人说道,“我现在就要切开你的胸膛,看看里面究竟装的是什么东西,使你变得这么令人可怕。”
(12)说罢,他掏出一把大折刀,打开来就向摩根刺去。摩根见他拔出刀子,拔腿就跑。上了年纪又喝得酩酊大醉的甘布尔,自然追不了多远。但是,摩根还是狂跑不止。直到跑出小镇之后才歇腿。据最后一个见到他的人说,他还在向丹佛市方向走呢。自从那以后,在这家乡的小镇上再也没有见到他的影子。十有八九,他已经到达丹佛了吧。
(13)后来有消息说,有关摩根是个危险人物的说法完全是虚构的,而且他也没有在纽约打死过十个人——他根本就没有打死过人。至于他鼻子上的那块伤疤,有人说那是他想偷一个女人的钱包,被那个女人用钱包砸的。
(14)这种说法很可能并不比摩根打死十个人的传说更可靠,但是直至今日,家乡小镇的人们对此一直笃信不疑。
(吴正龙译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第二段运用外貌描写,初步展现了摩根的人物形象,也为后文人们猜测其伤疤由来埋下了伏笔。
B.“没人知道这种说法是谁散布的”,可是人们还是继续传播摩根十分危险的言论,反映了小镇人道听途说并以貌取人的心理。
C.为了突出小说的主题和摩根的人物形象,第8段处对牧羊人的描写应该是越体现其羸弱渺小越好。
D.牧羊人之所以敢找“十分危险的”摩根的茬,是因为他喝了酒劲很大的威士忌,想借着酒劲拆穿摩根的真面目。
E.小说运用了外貌、语言、动作描写和设置悬念、倒叙等艺术手法,生动凸显了人物个性,充满了荒诞和幽默感。
【小题2】对比是小说创作的常用手法之一,本文是如何运用对比手法的?请举两例加以赏析。
【小题3】“摩根见他拔出刀子,拔腿就跑。上了年纪又喝得酩酊大醉的甘布尔,自然追不了多远。但是,摩根还是狂跑不止。直到跑出小镇之后才歇腿。”联系全文看,这样写摩根有什么作用?
【小题4】讽刺小说是以批判现实生活中的丑的人事物为手段来表现主题的小说类型。这篇小说对人性的讽刺是多方面的,揭露了人的多种错误心理,请就其中两点结合原文谈谈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