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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挂鸟
刘泷
夜来雪下得从容,小山村像铺展开的宣纸,收拢了一地的梅花。
老两口起得早,她做饭,他扫雪,有一句没一句地说话。
山沟袖珍,叫凤翅坡。别人都搬走了,自家孩子去了城里,一条沟仅剩老两口。
他叫她“老伴”,她叫他“当家的”。这么多年,习惯了。
见他扫雪呢,她嗔道,当家的,咋忘了自己的营业?
是呢!他拍下额头,扔下扫帚,碎步跑到沟里去。
沟里场院边一块向阳的坡地上,有两片像渔网那样的挂鸟网。鸟网的线绳为土褐色,挂在两根坚硬的檩条上,张网以待。当然,人撞上无所谓,鸟撞上肯定走不了啦。
他养成了习惯,每天一早要跑到这里。他不是捉鸟,而是给鸟放生的。
唉,孩子拴的网,老人不好违拗,只好出此下策。
腊八那天,城里的闺女和姑爷回了。姑爷老大不小了,但孩子气不减,开车拉鸟网,要挂鸟。而且,居然当天真有两只呆头呆脑的山鸡挂在了网上。
傍晚,姑爷把缚住双腿的山鸡扔进汽车后备厢,说去城里给领导进贡。行前,姑爷嘱咐,爸,妈,精心些,有飞鸟挂网,就给我们攒着啊。
也是,这个地方偏,林草茂密,那些鸟,什么喜鹊、啄木鸟、布谷鸟、山鸡、斑鸠、野鸽子、蜡嘴、金翅、红嘴蓝尾鹊,很多,不时在天空和林间飞过,花花绿绿的,很迷幻,很热闹。[:]
自打有了那两片网,好像电视上说的百慕大三角,飞机呀船呀到那里就失踪了。鸟呢,到这里也仿佛航船遇到了礁石,搁浅了。几乎,每天都有一两只鸟倒挂在网上,挣扎。
第一次,是只野鸽子挂在了上面。老两口抓住它,曾有过一番犹豫。后来,他说,老伴,你看呢?
她说,当家的,我看,那什么,放了吧。一个带翅儿的哑巴物儿,好歹是条命呢?
二人把那鸽子放了。鸽子仓皇地钻入云层里。
之后,习惯成自然。每天早起,到网前巡视一番,即使抓到味美的野鸭子,他也是轻轻地拍下它的翅膀,放飞。
一些大鸟都是鸡叫时分出窝活动,这时候天还很朦胧,星星也很迷离,鸟们最容易挂网。这就逼着他早起。第一遍鸡叫,他就站在网前,一是防止鸟挂,一是防止野猫呀山狸子呀对挂网的鸟儿下口。
那天,他从网上抓起了一只难得一见的八哥。这八哥毛色漆黑,额冠前耸起一撮儿俏皮的黑毛,瞪视着一双橙红色的眼睛,竟然人似的无奈地叹着气。八哥因逃命心切,过分扑腾,一只翅膀受伤,像折损的伞翼,耷拉着,并涔涔流血,染湿了羽毛。
他把八哥捧回家,把它伤口抹上药面,把整个翅膀和身体包扎在一起,将养起来。
一个星期后,八哥痊愈,放它飞去,竟悬在半空振翅,对他喊一个字,好!好!
他说,怪,它不走了!
她说,当家的,这鸟儿挺招人稀罕,会说好呢,留下给咱做伴儿吧?
小年那天,老两口又是蒸年糕,又是蒸豆包,忙昏了头。晚上,顾不得封好煤炉,就睡下了。岂料,半夜时分,二人中煤熏了。胸闷,憋气。她爬起,却栽倒了。他呢,要爬到地上去开门,竟摔在了地面上,动弹不得。八哥急了,飞到她身边,喊,好!好!又飞到他身边,喊,好!好!见两个人没有动静,它飞起,满屋子转。好在,有一孔窗户是用报纸糊的。八哥便一头、一头去撞那窗户的报纸。报纸开裂了,一股风刮进,八哥也奄奄一息蜷缩在地面。
后半夜,老两口醒过。望着窗棱上凌乱的八哥羽毛,他说,哎呀,是八哥救了咱!
此后,虽然一直虚弱,但他依旧拄着棍子去给找死的鸟儿放生。
初一一大早,姑爷开着车回了。姑爷把汽车径直开到鸟网前,摘下了三只悬挂的沙鸡。姑爷跑进家门,炫耀地说,宁吃飞禽一口,不吃走兽半斤,今天就让这沙鸡当过年的下酒莱!
姑爷又满屋转了转,问,怎么,一个腊月,你二老没有攒下几只飞鸟?
他说,攒什么攒,你们嘴馋,我们嘴就不馋吗?吃了!
中午,炖好的沙鸡端上餐桌,闺女和姑爷吃了几块,连喊好香。又问,爸,妈,你们怎么不吃?
见老伴转过脸去寻找八哥,他咽口唾沫,说,我们过年吃素!
八哥瑟缩在窗台上,噤若寒蝉。
他抓过它,走出屋去。一抖手,那八哥竟然头也不回地飞走了。
(选自《光明日报》,2014年11月7日)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作品以简洁传神的笔触描写了山沟里老两口挂鸟又放鸟的故事,反映了猎杀野生动物的现实,表达了作者对善良人性的赞美、乱吃野生动物的不满。
B.小说写了四个人物:老两口和小两口,其中闺女这个角色所用笔墨最少,形象和性格都很模糊,无法判断其对挂鸟的态度。
C.老两口中了煤熏动弹不得,八哥竟然不顾危险用头去撞纸糊的窗户,鸟儿的这一义举感动了老两口,这也是他们过年不吃鸟肉、放飞八哥的原因。
D.第一次抓到只野鸽子,当家的在老伴的建议下放了它;后治好了八哥,也是在老伴的建议下留下它做伴儿,老伴事实上才是真正的当家人。
E.城里的闺女和姑爷回时,姑爷开车拉了一张鸟网,要挂鸟,说是要给领导送礼,这表明姑爷虽然老大不小了,但孩子气仍然不减。
【小题2】“当家的”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3】作品前半部分穿插了对山沟的景物描写,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6-05-31 12:4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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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鸳鸯劫
梁晓声
冯先生是我的一位画家朋友,擅画鸳鸯,颇有名气。近三五年,他的画作与拍卖市场结合得很好,于是阔绰,在京郊置了一幢大别墅,还营造了几亩地的庭院。庭院里,蓄了一塘水。塘中养着些水鸟。无非野鸭什么的,还有一对天鹅。自然,鸳鸯也是少不了的。
有一次我们二人坐在庭院里的葡萄架下,一边观赏着塘中水鸟们悠哉悠哉地游动,一边东一句西一句地闲聊。
我问:“它们不会飞走吗?”
冯先生说:“不会的。是托人从动物园买来的,买来之前已被养熟了。没有人迹的地方,它们反而不愿去了。”
又问:“在天鹅与鸳鸯之间,你更喜欢哪一种?”
答曰:“都喜欢。天鹅有贵族气;鸳鸯,则属小家碧玉,各有其美。”
我虚心求教:“听别人讲,鸳鸯鸳鸯,雄者为鸳,雌者为鸯;鸳不离鸯,鸯不离鸳,一时分离,岂叫鸳鸯。不知道这其中有没有什么传说故事?”
冯先生却说,他也不太清楚。说他只对线条和色彩以及构图技巧感兴趣,至于什么故事不故事,从来不想多知道。
三个月以后,季节已是炎夏。某日,我正睡午觉,突然被电话铃扰醒,抓起一听,是冯先生。
他说:“惊心动魄!惊心动魄呀!哎,我刚刚亲眼目睹了一场惊心动魄的事件!这会儿我的心还怦怦乱跳呢!”
我问:“光天化日,难道你那保卫森严的高档别墅区里发生溅血凶案不成?”
他说:“那倒不是,那倒不是。但我的庭院里,刚刚发生了一场事关生死存亡的大搏斗!”
于是,冯先生语调激动地讲述起来:
冯先生午睡前有一个习惯,总是要坐在他那大别墅二层的落地窗前,俯视庭院里的花花草草,静静地吸一锅烟斗。那天,他正要磕尽烟斗站起身的时候,忽见一道暗影自天而降。他定睛细看,竟是一只苍鹰,企图从水塘里攫捉到一只水鸟。水鸟们受此大惊吓,四散游逃。两只天鹅,猝临险况,反应疾迅,扇着翅膀跃到了岸上。苍鹰一袭未成,不肯善罢甘休,旋身飞上天空。第二次俯冲下来,目标盯准的是那只雌鸳鸯。而水塘里,除了生长着几株荷,再没有什么可供水鸟们藏身的地方。偏那些水鸟们,包括鸳鸯,久不起飞,飞的本能意识已经大大退化。
正在那雌鸳鸯命系一发之际,雄鸳鸯不逃窜了。它一下子游到了雌鸳鸯前面,张开双翅,勇敢地扇打俯冲下来的苍鹰,结果苍鹰的第二次袭击也没成功。那苍鹰似乎饿急了,它飞上空中,又开始第三次攫捉。而雄鸳鸯,那美丽的、除了被人观赏外几乎毫无可取之处的水鸟,也又一次飞离水面,用显然处于弱势的双翅扇打苍鹰的利爪,拼死保卫它的雌鸳鸯。力量悬殊的战斗,就这么接二连三地展开了。
令冯先生更加看呆了的是,塘岸上的一对天鹅,仿佛产生维护正义的冲动,它们又一齐伸展开了双翅,扑入塘中,加入了保卫战。在它们的带动之下,那些野鸭呀鹭鸶呀,便都不再恐惧,先后参战。水塘里一时间情况大乱……
待冯先生不再发呆,冲出别墅,战斗已经结束。苍鹰一无所获,不知去向。水面上,羽毛零落一片,有鹰的,也有那些水鸟的……
我听得也有几分发呆,困意全消。待冯先生讲完,我忍不住关心地问:“那只雄鸳鸯怎么样了?”
他说:“惨!惨!差不多可以用遍体鳞伤来形容,两只眼睛也瞎了。”他说他已打电话请来一位宠物医院的医生,为那只雄鸳鸯处理过伤痕了。医生认为,如果幸运的话,它还能活下去。
到了秋季,我带着几位朋友到冯先生那里玩,发现他的水塘里增添了一道“风最”——一只雌鸳鸯,将它的一只翅膀,轻轻地搭在雄鸳鸯的身上,在塘中缓缓地、缓缓地游来游去,使人联想到一对臂挽着臂在散步的恋人。
而那只雄鸳鸯,往日的漂亮不再。它的背上,翅根,有几处地方裸着褐色的呈现创疤的皮。肯定地,那几处地方,是永远也不会再长出美丽的羽毛了……
更夺人动容的是,塘中的其他水鸟,包括两只气质高贵的天鹅,已和那对鸳鸯相向游着了,都自觉地给那对鸳鸯让路。而当它们让路时,每每曲颈,将它们的头低低地俯下,一副崇敬的姿态。
我心中自然清楚那是为什么,我悄悄对冯先生说:“在我看来,它们每一只都是高贵的。”冯先生默默地点了一下头,表示完全同意我的看法。然而别人是不清楚为什么的,纷纷向冯先生发问,冯先生略述前事,皆肃默。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16年第7期)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冯先生是一位擅画鸳鸯的画家,他在别墅庭院里蓄了一塘水,塘中养着些水鸟,每天观赏水鸟,以便画得更加生动逼真。
B.“我”听完冯先生讲述的水鸟的故事后,单单询问雄鸳鸯的情况,说明我对鸳鸯情有独钟,早就料到鸳鸯会发生什么故事。
C.天鹅、野鸭、鹭鸶等其他水鸟在故事中的各种表现都起着鲜明的衬托作用,旨在突出鸳鸯患难与共、恩恩爱爱的感人形象。
D.小说以朋友听了冯先生讲述鸳鸯保卫战的故事后“皆肃默”结束,留给读者无尽的想象和思考,可谓“此时无声胜有声”。
E.发生在冯先生家池塘里的故事惊心动魄又温馨动人,其中也蕴含着作者对当今社会人性的忧虑与反思,这是小说的深刻之处。
(2)小说在刻画雄鸳鸯这个形象时,突出了它的哪些特征?请简要分析。
(3)冯先生对鸳鸯的态度和认识前后有着怎样的变化?请结合文意简要分析一下。
(4)小说末尾说:“在我看来,它们每一只都是高贵的。”你是否赞同这一观点?请结合作品内容简要阐述你的理由。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喜壶
钟祥荣
“酒壶一端,好事串串,酒壶一开,全家团团,美酒一倒,好运到到,美酒一饮,新人亲亲……”吉祥话一说开,参加婚宴的宾客喜笑颜开,遂开怀畅饮。
这是始兴小城千年以来流传下来的一个婚宴传统,就是由本家族选出一位儿孙满堂、高寿健康的老人家,为结婚的新人倒出第一杯酒,说上几句吉祥话,祝福断人早生贵子、幸福美满。
用来装第一壶酒的锡壶,一定要由娘家人购置,选个黄道吉日送至婆家,人们尊称为“喜壶”。喜壶出自始兴上围街沈家,沈家祖上从江西南康迁来,历经五代专以做锡壶为生,始兴人私下询问男女青年谈婚论嫁进展情况,忍总要调侃式来一句:你们俩也该尿到一壶去了吧,还不快去老沈家领喜壶?老沈家的锡壶成了男女成婚标志性物件。
小城上围街转角处,一块老式的木制招牌上书四个字“沈家喜壶”,店面三十多平方米,摆满了制壶的家伙件,一个老式的大火炉占据了店面的一大半,老两口讲究的是慢工出细活,一个一个配件走足程序,从溶锡、调锡、兑锡到弯锡、合锡、磨锡,全是老俩口手工制作。
老沈家的喜壶造型别致,肚大益小,龙风双耳,尤其是底座明暗两条金丝线若隐若现,此镶嵌技术是沈家拿手绝活,深浅度拿捏到位,线条流畅,延伸到边到角,这是最后一套箍壶程序,由老沈头亲手在自家后院秘密完成,传男不传女,老婆子一辈子也没看破,也没资格看。
如今老沈头额头上的皱纹越来越多,虽然身子骨还算结实,可有件心事一直解不开,就是传承人的问题。老沈头的儿子小沈十多年前从广州美术学院毕业后,现在石湾从事陶瓷行业,已经成为略有名气的陶艺大师。小沈留一头长发,近四十的人了还未婚,对老沈的家庭式作坊看不上眼,根本不想回到小城继承祖业,几次回来过春节,都提出要改造家庭作坊经营方式,要引进现代技术,注册商标,授权厂家进行限量生产,老沈头听后,气得半天说不出话来。
上个月小城锡壶成功申报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工艺类项目,上级拨付一笔资金下来,县里刚好在闹市地段开设工艺品一条街,专门预备了一间宽敞的门店,开办现场锡壶制作实体店,老沈头在那边呆了半个月就离开了,人来人往的,总觉得自己像一只动物因里的老猴子,真不知实体店哪个部位是不是安置了摄像头,这祖传手艺可不要被人窃走哇。
小城虽小,但一年四季喜事不断,老沈头手头总是活计不断的。不久,老沈头发现人们很少上他的店里购置锡壶了,渐渐的没人来了。原来工艺品一条街上新开一家喜壶专卖店,名叫“明哥喜壶”,货架上的喜壶通体铮亮,底部一圈呈金色光泽,看相蛮好,制作精致,一跃成为当地婚宴上的头牌用壶。
老沈头心有不甘,私下托人买了一把回家研究,不看不要紧,一看惊出一身汗来。发现明哥喜壶不但解决了壶耳把下方起麻点的难题,甚至连自己镶嵌明暗金属线的工艺也模仿得百分之百神似,自然流畅,壶身与线条融为一体,技艺更是胜出一筹。老沈头赶忙去质检局和工商局报了案,不料人家置之不理,根本没有回音,老沈头急得团团转。
过了一个月,小沈从石湾回来了,满脸的喜气,告诉他爹一个天大的秘密,他在陶瓷实验室用现代高科技手段破解了老沈头后院的所有秘密,并注册了专利,他就是“明哥喜壶”的幕后老板
老沈头长叹一声:日防夜防,家人难防。转念一想却又十分得意。不过老沈头并没有把这说给儿子。
(摘自2018年第1期《小说林》)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首段叙写传统民俗中的婚宴吉祥话及其场景,富有浓厚的生活气息和地方色彩,为引出下文“喜壶”做了铺垫。
B.“喜壶”是贯穿全文的线索,由“沈家喜壶”到“明哥喜壶”,巧妙展示出小沈对老沈的传统锡壶制造工艺的传承与发展。
C.小说围绕沈家喜壶传承问题展开,儿子看不起家庭式作坊,也不想回城;而老沈不同意儿子的改进意见,情节据此渐次展开。
D.小说的结局出现在老沈头不甘心别人的壶比自己的好,但研究后吃了一惊——别人在仿造;慌忙去报了案,却又石沉大海。
【小题2】请简要分析“老沈”这一人物形象。
【小题3】小说结尾“他就是‘明哥喜壶’的幕后老板”,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请简析其合理性。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生死一线牵 张弘
①“生死一线牵”是一座峰的名字,之所以被叫做“一线”,顾名思义,通向峰顶的山路非常窄,走在山路上的人就如同走在一根钢线上。虽不及华山之高,但惊险程度绝不亚于华山的“鹞子翻身”和“天梯”。然而,为什么被叫做“生死一线牵”呢?这就要从明清年间说起了。
②据说,明清年间,当地有位富商叫贾伦,白手起家拼得一身财富。在当地大有名气。然而,就在他功成名就之时,意外发生了。他的胞弟勾结外人,里应外合,夺走了他的一生的心血。心灰意冷的贾伦爬上了那座被后人称作“生死一线牵”的峰顶,纵身一跃,结束了自己处于黄金时段的生命。然而他却不知,他的发妻联合儿子和贾伦的忠实拥护者最终夺回了财富。而家业虽然夺回,君已不在,贾伦的妻子数年后郁郁而终。
③而后,但凡生意失败的人都会选择爬上“生死一线牵”,想以此来结束自己的生命。这几乎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
④而让人们惊奇得是,很多年过去了,上山寻死的人不计其数,然而死在山上的人却屈指可数。他们均是鸡鸣启程,未死之人皆次日正午返下,脸上总会有股气势,如同得胜的将军,从山上下来的人个个守口如瓶,对山上面的事情只字不提,只说,山上不可随便靠近,否则会有性命之忧。这样,“生死一线牵”不但惊险无比也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普通老百姓也对他敬而远之。
⑤到了清朝末年,“生死一线牵”在当地百姓口中是越传越玄乎,甚至有人说山上有位仙姑,她能够给上山寻死的人指一条明路。这个消息传到了京城里,不少人对这“生死一线牵”自然是很感兴趣。王家的幺子王仁,对于神神鬼鬼的事情深信不疑,自然对“生死一线牵”或者说对“山上的仙境”更是上心。他想尽一切办法想套出“生死一线牵”的究竟,多次前去询问当地百姓,然而总是无功而返。王仁思前想后,终于做了个决定,决定亲自爬上“生死一线牵”一探究竟。
太阳露出半个头,天边刚泛红。王仁拿起登山的简易装备开始了他的“生死之行”。客栈掌柜对王仁是百般劝阻,认为他这是在自杀。然而,王仁是铁了心要上山,对老板的劝阻自然是充耳不闻,且大笑着保证全身而退,却听不见掌柜摇头叹息之声。
⑦王仁来到山脚下,那“一线牵”孤峰突起,与周围的地形格格不入。说她是山,倒不如说她是一块屏风,隔在两块平地间,山体陡而窄,真的是“一线牵”。
⑧从王仁踏上第一块山石的那刻起,他心中想的便是即使是死也得爬上峰顶一睹仙容,所有的艰难险阻都不能阻挡他。他小心地走在狭窄的山路上,偶尔往山下望去,进入眼帘的便是那令人生畏的深涧。王仁不敢有一丝的马虎,使出了浑身解数往上爬,势必要爬上那峰顶了了心中的疑惑。正午的烈阳射在王仁的脸上,他的脸上折出狂热的欲望。
日已偏西之时,照在王仁脸上的阳光已经不再刺眼,而王仁的眼中却充满了疲惫和失望。原来,峰顶上并没有他想象中的仙境,更没有传说中的仙姑,仅有一块石碑,石碑边土长羞一丛不知名的美丽的花:花朵散发着浓郁的香味。石碑上记载的正是明清年间贾伦的事迹。原来这块石碑是贾伦的妻子所立,她立这块石碑的目的就是在于唤醒寻死之人已经死去的心。碑文最后写道:虽无金无银,然立悬崖不畏、攀峭壁不慌之勇,定冠绝世间;昔无金无银便铸成大业,今有冠绝世间之勇焉有不重振雄风之理?望君三思,思定后望君守口如瓶之于此山此碑。
⑩草草看完这长篇大论,王仁的心已凉透,原本想着能与那仙人有一面之缘,没想到千辛万苦看到的却是那冰冷的碑文。含着金钥匙出生的王仁可没那功夫考虑无金无银,看完碑文的那刻他只想着赶下山去,将山上神秘的面纱揭开,让人们知道山上的传说都是骗人的。
11然而,在王仁返下山的途中,疲惫和匆忙使他已经不能像来时那么冷静,而急于将“生死一线牵”的神秘面纱揭开以此来闻名天下的心更使他有了几分焦急。结果,王仁一不小心跌入山崖,使他丧命的仅仅是在他看来途中最安全的那截山道。
12两天,三天,很多天过去了,王仁最终没有回到客栈。
13“生死一线牵”的神秘面纱在人们的传说下越来越厚了。
(选自《小说选刊》)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   )
A.“生死一线牵”之所以得名,是因为富商贾伦在遭遇大变后跑到山上自杀了,后来又有
许多生意失败的人跟着自杀,于是它成了死亡之山。
B.王仁之所以不顾一切要登山,目的在于揭开“生死一线牵”的神秘面纱,让人们知道关
于此山的传说都是骗人的,使自己以此来闻名天下。
C.“很多天过去了,王仁最终没有回到客栈”强调了王仁已经死去的结果,照应了前文客栈老板对他登山的劝阻,使得小说结构更严谨。
D.“含着金钥匙出生”这样的定语,暗示王仁不是深受挫折而上山寻死的人,自然对碑文激励人重振雄风的内容不感兴趣,不能受到启迪。
E.“到了清朝末年, ‘生死一线牵’在当地百姓口中是越传越玄乎”,上承“神秘的面纱”,下启人们对此山感兴趣,直接引出了王仁探山的情节。
【小题2】小说中的王仁有怎样的思想性格?请结合原文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的环境描写,能表现人物的心理和心情,请分别分析文中画线的句子。
①太阳露出半个头,天边刚泛红。
②日已偏西之时,照在王仁脸上的阳光已经不再刺眼。
③石碑边上长着一丛不知名的美丽的花,花朵散发着浓郁的香味。
【小题4】王仁之死是偶然的吗?请谈谈你的看法,并说明理由。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
侯琢玉
叶孤
侯七家住泗州城郊外,原名侯小宝,因在家中排行老七,所以人们都称呼他“侯七”。由于爹妈死得早,加之六个哥哥姐姐也不管侯七的死活,侯七便如孤儿一般在泗州城游荡。侯七虽识字不多,倒也读过几天私塾。侯七在泗州城晃荡,但眼明手快,能说会道,不久,便在城中“一品轩”古董店谋了个伙计的差事。
侯七干活卖力,也很聪明,油嘴滑舌,一品轩老板董玉轩甚是喜欢、看重,数年间将侯七的工钱涨了几番。而侯七也没有辜负董玉轩的栽培,将一品轩打理得井井有条。
侯七在一品轩一干就是十多年,从一个晃荡的毛头小子干成了大青年。十几年间,侯七倒也踏实好学,除了干好自己伙计该干的事情外,还旁敲侧击地向老板董玉轩讨教学习古董知识。
董玉轩何等聪明,知道一品轩之所以能在泗州城屹立数十年不倒,全靠自己对古董行业几十年的专业判断。如果侯七得到自己真传,势必到哪都有立足之地。
董玉轩有两子,但一个留了洋,一个当了兵,竟无一子肯跟随他做古董生意。董玉轩也想过将自己的一身技艺找个传人,侯七也曾是董玉轩衣钵的考虑对象。但董玉轩一想到自己一旦倾囊相授,侯七艺满必会离开一品轩,这样自己对他十几年的栽培就付之东流了。
因此,侯七只学到了董玉轩的皮毛。侯七也明白董玉轩不会轻而易举的传授自己,十几年来,侯七也攒了一笔钱,时刻准备着自己当老板。
一日,店里有一老妇来卖一块玉璧,侯七见这玉璧呈椭圆形,头大尾小,通体圆润,光泽明亮。侯七一看就知道这是一块上了年代的真品好玉,一问价,老太太竟要价不菲,说这玉璧是明末长平公主之物,要五百大洋,侯七虽吓了一跳,但想到这玉璧有几百年历史,又是宫廷之物,如果将之买下然后再伺机出手,说不定可以大赚一把,那时自己另起炉灶就大有希望了。于是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侯七终于用自己攒了十几年的三百块大洋,悄悄将玉璧买下,对老板董玉轩自是瞒住不说。
趁一日得闲,侯七悄悄揣玉璧至山阳城,找到了古董界泰斗萧老,萧老一见玉璧顿时两眼放光,侯七见了心中一喜,能让古董界泰斗两眼发出光芒的自然是不会差的玩意了,这回自己多半赚大了。
萧老双眼光芒放完,说:“的确是一块好玉,应该是明末之玉。”侯七听毕又是心中一喜,自己三脚猫古董皮毛并没有看走眼,这玉璧果然是一块明代的好玉。其实侯七当时并没有十分的把握,完全靠多年的感觉,想不到这老妇竟没有说谎。
侯七正要问这块玉璧价值几何之时,突见萧老将玉璧贴在唇鼻之间,仔细闻了起来,萧老兴奋道:“此玉隐约有一股华贵之气!”侯七连忙兴奋道:“卖的人说此玉璧乃长平公主贴身玉璧。”同时也对萧老佩服不已,连这华贵之气也能闻出来,不愧是古董界的泰山北斗。
萧老一听,恍然大悟道:“难怪,难怪!”继而又叹道:“不过,可惜的是此玉乃常年陪伴长平公主病体之玉,已经不值钱了。”侯七大惊,又不甘心问道:“那这玉璧到底能值几钱?”萧老叹道:“最多三十大洋。”
“不可能……不可能……我花三百大洋买的玉怎么可能呢……”侯七神情恍惚地出了萧宅。
侯七后悔已晚,但更后悔自己十几年来学得不专心,假如自己出去开店,迟早得倒闭。侯七下定决心死心塌地跟董玉轩好好学、好好干。
二十年后,管理一品轩数年的侯七已是泗州城数一数二的古董行家。
董玉轩的两个儿子,老大留洋娶了个洋妞定居法兰西再也不回来了,老二当兵参加了革命党,被砍了头。董玉轩一病不起。
董玉轩临死的时候告诉侯七,二十年前,那个老妇卖玉,是自己安排的,目的就是让侯七留在一品轩。还说一个古董行家没有几十年成不了行家。
侯七也明白了老板的良苦用心,几经磨砺,最终成了开有几间分店的“侯琢玉”老板。
(节选自《小小说大世界》2014年6月)
【小题1】以下对文章内容的理解和分析错误的两项是(  )(5分)
A 在泗州游荡的“侯七”,虽然无亲无故,但是幸好他读过几天私塾,再加上眼明手快,能说会道,最后被“一品轩”古董店的老板收为伙计。
B 侯七在古董店一干就是十多年,其间聪明能干,很受老板的喜爱。但是董玉轩由于担心他一旦学成便会离开一品轩,另立门户,因此并未对他倾囊相授。
C 侯琢玉只能学得皮毛,但他不满现实,这才背着师傅偷偷用自己的积蓄“买玉”,但是由于学艺不精还是不能看出老妇人的那块玉是假的,根本不值钱。
D 小说通篇以概括的叙述为主,但是不乏精彩的人物描写,正因为如此,不但作品厚重耐看,而且人物形象鲜明,着实给人欣赏的美感。
E本小说篇幅短小,人物也少,情节更是简单;但是作品显得“小而精”,“微而妙”,做到了以少胜多,现实感特别强,不给人隔世之感,反而给人人生的启迪。
【小题2】小说前后两次提到董玉轩的两个儿子有何作用?(4分)
【小题3】结合故事情节,说说该小说可以给你哪些为人处事上的启示?(6分)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欢乐行程 阿来
一场雪就把萧索大地变成了天堂。
阳光照亮起伏的山峦,蜿蜒的河流,孤零零的村庄和覆盖这一切的白雪。野鸽群在天空中往复飞翔,搅起一个巨大的欢快声音的漩涡。
满屋子的亮光使格拉醒来,他一醒母亲就知道他醒过来了,不是相依为命的人不会有这样的感觉。“你不能穿新鞋上路了,”她的声音从外屋传来,“下雪了。”她的声音显得那么兴高采烈,“你就系一条新腰带吧,红色的那条。”母亲又喊:“快点啊,次多都来了。”
次多是一个大家庭的孩子,他家里有一些值钱的东西。这种家庭出身的人往往精明强干。但次多的一切却和家里人相反。现在,次多像平时一样拉着架子车来了,那样忧郁,那样沉默。车上装一袋胡豆,胶皮轮子压过积雪咕咕作响。等格拉吃完东西,次多已经把他那一袋胡豆弄上车了。于是,两人上路了。
两个乡村的孩子,拉着重载的架子车从村子里出来,去三十里外的镇子刷经寺。用胡豆去换大米。“刷经寺,”格拉叫道,“我们要到馆子里吃好吃的东西了。”“你有钱?”“阿妈给了我五块钱,以前是留下过年的,她说有了米过年就不要钱了。就把钱一张一张数给我了。”“我只有一个馍馍。我以为会给我一块钱的,他们有,你知道。只有一个亲人,那样子才真好。”“我知道人家说阿妈话有多么难听,可我爱她。”平常,和母亲一样总是没有来由就高高兴兴,被人说成是一种疯癫的格拉。现在他一声不响了,弓下身子拉车。
刷经寺镇比以往哪一次见到的都还要洁净美丽,房檐上挂下一串串晶亮的水珠,满世界都是水珠溅落的声音。融化的雪水在平顶上汇聚到一起,从漆成红色的落水管中跌落,那声音竟有一条小河奔泻般的效果。格拉和次多提着秤,在一家家屋檐下进出,称出去胡豆,称进来米。遇到干脆的人家就用盆啦碗啦大致量一下。单数门牌的给格拉,双数门牌的给次多。在落水的屋檐下穿进穿出,两人的头发和双肩都给打湿了。
他们开始花钱了。
次多在文具柜台前站住了。隔着玻璃是一柜子乐器,中间一大盒紫色的竹笛。次多的腰就弯下去,鼻尖一直碰到玻璃上。次多喜欢吹笛子,他熟悉各种乡间民歌的曲调。但他那支笛子已经开裂了。村里会做笛子的那个老人也已经死了。格拉就给次多买下了一支。用了一块三毛钱。
次多说:“笛膜。”声音很小。格拉听到了,又为他买了笛膜和一束红色的丝线穗子。
“我记住,一块六毛了,我要还。”格拉用力拍拍次多的肩膀:“你的眼睛要漏水了,伙计。我阿妈说好人就是这个样子的。”“你阿妈真好,格拉。”格拉又捶比自己长得高大结实的次多一拳头。
他们走到大路中央,化雪后出来寻食的鸟在他们周围起落,飞翔,鸣叫。他俩掰碎手中的馍馍抛撒给鸟们,因而招来更多的鸟在他们四周起落飞翔。平生,他们第一次如此不珍惜粮食。鸟群因此歌唱。麻雀,百灵,画眉,还有羽毛黑白相间的点水雀,鸟翅扑噜噜响。
“吹一下新笛子。”次多就给新笛子挂上红色的丝线穗子,给笛子上膜,并告诉格拉,笛膜是从芦苇中掏出来的。格拉问那么什么是芦苇,你见过吗?次多说我和你一样,但书上说它长在大水边,是像竹子的草。
于是,格拉说:“聪明的伙计上车吹吧。”自己拉起车子往前走了。次多绝对相当地聪明,不识谱也没有谱。抬手就吹出当时流行四方的歌曲。先是电影《农奴》插曲。后是《北京的金山上》。笛声一路在化雪后变得滋润的山野间飘荡。将要入冬的山野竟有了初春时的那种气息。那样地明朗清爽。融雪水甚至把有些封冻的河面上的冻重新破开,露出一汪汪平静的绿水。
车子在飞驰。
笛声也开始模仿群马飞奔的急促声音了。优美的笛声是多么流畅啊!
于是车子越来越快。
人飞起来,车子也飞起来,离开路面冲向了河边。
两个孩子腾身而起,尖叫着,比车子飞得更高更慢。他俩得以看到米口袋落在冰上,车子继续前冲,带着七零八碎的东西沉入了河水中央。然后,他们才摔在了沙滩上面。
两人都晕过去了一小会儿。但又很快醒过来,居然一点没有受伤。“我死了吗?”“没死,你飞起来了。我死了吗?”“没死,你也飞起来了。”两个人大笑起来。米流进河里,被一个小小的漩涡慢慢依次吸附到冰层下面去了。那下面,还有他们的车子。
“笛子,”次多问,“笛子呢?”“笛子呢?”格拉又问。
两人就在沙滩上狗一样爬着到处寻找笛子。到后来却发现,笛子依然紧握在次多自己的手上。
这次,两个孩子笑得更厉害了,一直把眼泪笑了出来。。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的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格拉和母亲相依为命,母亲的善解人意让格拉也养成了乐观开朗的性格,与精明能干、忧郁沉默的次多形成鲜明对照。
B.文中用了许多细节描写来塑造人物,如次多“腰就弯下去”“鼻尖一直碰到玻璃上”,突出了次多沉默、拘谨的形象。
C.化雪后寻食的鸟儿和文章开头的野鸽群相互呼应,它们都象征了孩子旺盛的生命力,暗示了他们脱离家庭束缚后雀跃的心情。
D.小说以发生突如其来的意外后,两个孩子发现笛子还在手中的欢笑结尾,表现了孩子们的单纯、开朗。
【小题2】小说中多次描写次多的竹笛声有怎样的作用?请结合具体内容分析。
【小题3】本文在多个方面与沈从文的《边城》有共同之处。请结合文章内容,从表达的主旨、写作风格两个方面,对两者的共同之处做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