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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坡或者上坡   侯德云
从县政府往东走,是一条长长的下坡路。当然也可以这样说,从国税局往西走,是一条长长的上坡路。两种说法,指的是同一条道路。人间的勾当就是这样,同一个事物,至少会有两种不同的说法。乍一听,好像是矛盾的,是相反的,仔细琢磨,其实是一回事儿。立场不同,视角不同,说法自然就不会相同嘛。
从县政府到国税局之间那条长长的下坡路,几天前发生了一场交通事故,把我和我的朋友老周都牵扯进去了。我的心情很不平静。老周的心情也很不平静。
说实话,如果早知道那个黄昏有交通事故发生,我会拒绝老周来接我。也就是说,我会避免让老周的奥迪轿车从那个下坡路或者上坡路经过。避免了这件事,我们两个就会在晚上六点钟准时走进农家菜馆,点几个可口的小菜,比如小葱拌毛虾、干煎黄花鱼、酱焖海兔什么的,再来一钵“王妈疙瘩汤”,好好地小酌一番。可惜,交通事故这东西不像地震,事先还能给你个预兆。交通事故不是这样,一点说法都没有,咔嚓一声,就发生了。
老周曾经是我的同事,两个人在同一间办公室里坐对面,关系相当密切。十几年前“下海”热的时候,老周义无反顾地下去了,开办了一个律师事务所。如今,老周的事业红红火火,连奥迪都开上了。我呢,还窝在原先的那个部门。当然也“进步”了,不过跟老周相比,我的“进步”可以忽略不计。
老周不忘旧交,忙里偷闲,会主动来电话,约我出去小聚。去的是老地方——农家菜馆。
那个黄昏跟往常一样,老周亲自开车来接我。我在副驾驶的位置上坐好,奥迪便缓缓驶出县政府的大门。跟往常不一样的是,在那个下坡路的中间地段,围了一群人。老周把车停下了。老周说:“肯定是交通事故。”
说完,老周打开车门走了出去。我坐着没动。我不想管这种闲事,弄不好会管出一身麻烦的。这样的例子我见到的不少,听到的更多。原本是一种美德,可很多人都被自己的美德弄得焦头烂额。
我正胡思乱想着,老周回到车上,从公文包里拿出纸和笔,匆匆地写着什么。
我说:“老周,别管闲事!”
老周没有抬头,边写边说:“不管不行,弄不好有生命危险。”
我知道自己拖不住老周的后腿。他认准要做的事,谁反对都不行。当年“下海”的时候就是这样。  
我心里有点儿不踏实,跟老周一起下了车。我看见柏油路上躺着一个白发的老人,脑袋上有血,手上也有。跟我想像的一样,肇事司机逃走了。没逃走的是一群围观的看客。事不关己,看看又何妨呢?何况,看过以后,他们至少会捡到一个话题,跟别人说来说去,还可以发几声感慨,加几句议论,甚至还可以骂骂娘。
老周走到白发老人身边,扶起了他的上半身,把纸和笔都递给他,说:“老人家,你签个字,证明我不是肇事的司机。签完字,我送你上医院。”
老人的神志还算清醒,他看了老周一眼,点点头,接过笔,在纸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我注意到,老人的手有些颤抖,字写得歪歪扭扭,而且,还把手上的血蹭到那张“证明”上去了。
这时候,围观的人群里发出不同的声音。一个声音说:“救人要紧,签哪门子字呢?”
又一个声音说:“快点吧,出了人命谁负责?”
还有一个声音说:“人心不古,人心不古哇。”
老周一声不吭。我不知道他在心里想什么。我倒是有些愤愤不平。一大群人没一个肯动手帮忙的,现在倒说起风凉话了。
我们把老人送进了医院。还好,伤势不算太重。医生说,需要住院观察一下。恰好,老人的儿子也赶到了,住院的事情,让他去安排吧。
老人的儿子是个穿着皮夹克的中年人,脸色很阴,似乎有些愤怒。他没去安排住院的事,而是瞪着眼睛走到我们身边,说:“怎么回事儿?”
老周把前后经过跟他说了一遍。皮夹克沉默不语,他的表情很怪,似乎不相信老周的话,又似乎是将信将疑。屋子里的空气僵硬了。老周轻轻叹了口气,把“证明”拿出来给他看。皮夹克低着头看“证明”,看了很久,才从牙缝里挤出了几个冷冰冰的字:“那就,谢谢啦。”说完,一转身走了,连老周的姓名都没想起问一下。老周不是肇事司机,他心里是不是特别失望呢?
我对皮夹克非常不满。什么人呀?人家帮了你父亲,你就用这种态度来对人家?老周长长吁了一口气,突然在我的胸脯上擂了一拳,大声说:“走,我们到富丽华大酒店,一醉方休!”
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老周先把奥迪开回了家,然后我们打车奔向富丽华大酒店。看老周的架势,真的要一醉方休了。
我很纳闷儿,老周怎么变得如此兴奋呢?
【小题1】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5分)
A.小说开头说去农家菜馆聚会,为结尾老周决定改去最高档的富丽华酒店“一醉方休”埋下伏笔,以突出老周做成好事后的兴奋之情。
B.小说中的“我”反对老周救人,反映了“我”的世故与冷漠,说明本质上“我”与车祸现场的“看客”没有什么区别。
C.小说描写老人在“证明”上签字时的情形,说明老人可能伤得很重,突出抢救老人的紧迫性,也自然引出了围观者的一番议论。
D.小说描写“皮夹克”的行为,既验证了老周坚持让老人签“证明”行为的正确性,也批评了国人的某种阴暗心理的劣根性。
E.小说没有明确表明“我”的身份,而是通过对“我”的言行及处事方式的描写,暗示“我”是县政府机关的干部。
【小题2】小说中的老周是一个怎样的人?请简要概括。(2分)

【小题3】小说开头一段关于路的描写和议论,看似闲笔,实为精妙之处,请简析其作用。(4分)
 
【小题4】请结合文本简析小说结尾写“老周”变得“如此兴奋”的原因及作用。 (4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2:3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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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19分)
醉意的境界 单士兵
他又被贬了。临近不惑之年,命途却还如此多舛,这让他有些压抑不住内心的忧伤。在汴京的大殿前,他兀立良久,对着周遭静默的雕梁玉砌,喃喃悲叹:欧阳修呀,欧阳修,你还能回得来吗?
滁州在哪里?离汴京有多远?欧阳修不知道。此刻,他内心溢满落魄失意,正如水一样,一次一次漫过。透过岁月依稀斑驳的影子,他看到了自己的身世浮沉。四岁时父亲就病死了,是母亲用荻草秆儿在泥地上教他认字,才有了袍笏加身的荣耀,才有了“文章名冠天下”的美誉。然而,现在却又以言获罪了,不是快不惑了吗?难道是自己越活越糊涂了?
心里感觉还是很委屈。委屈到想大醉一场,不再醒来。人有时很奇怪,瘦削的肩头能扛起盛名与地位,却撑不起污名与委屈。忘记委屈,也许不难。不就有许多隐逸之士,或是亲近自然,或是沽酒买醉,忘却烦忧吗?就像陶潜,悠然饮于南山,还有阮籍、刘伶,常于竹林下,酣歌纵洒,忘怀避世。特别是那个李白,失意地离开长安后,游山玩水,饮酒作诗,不亦乐哉?
天更显阴沉了,大风乍起,皇家的亭台楼阁,在北宋的风沙中若隐似无。终于,欧阳修还是抬起了头,是该走了。这时,他反倒有了些坚定,略带解嘲意味地自语道,范仲淹不是早已走了吗?他决定不再去想什么寒窗十年、悬梁刺股了。反正,学成文武艺,是要售与帝王家的。这普天之下,哪里又不是皇土呢?
耳畔,传来了一声雁唳。振振长衫,撩抚一下长须,欧阳修骑上了那匹瘦马。东京渐远,滁州在望,一片青山绿水,比汴京要美多了。在溪边喝一口泉水,水很清洌,山很秀丽。这让他更清醒了,处江湖之远,摆脱宦海纠葛,在这里,更要经邦济世。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做不好这地方父母官,岂不枉负了这一方山青水绿?
处理政务之余,欧阳太守常与官员们去看婀娜多姿的山水。歇脚时,会在亭中品茶。有一次,当他看到老百姓喝不起热茶,只能喝溪涧泉水,便将品香茶改为饮泉水,召集幕僚们议事,也用泉水招待。与民同乐方为乐。能做到这样,这太守让“滁人爱公若父母”,也就不足为奇了。最后连出家人智仙也被感动了,专门修建个亭子,作为太守闲看山水之所。这亭子,太守谓之醉翁亭。
历史漫漫风尘湮灭了太多陈年遗踪。当初,又有谁会想到,就是这一方亭台,竟然会成为后人公认的“天下第一亭”呢。的确,太守文章写得好,使“滁之山水得欧公之文而愈光”。不过,千古醉翁亭,恐怕还在于其笼罩着一种不朽的醉意,千年来,从未飘散,历久弥浓。这醉意,不会诱人避世沉沦,反而催人醒世勃发;这醉意,让人明白,这世间真正值得沉醉的,不是美酒,不是仕途,而是山水,而是民众。带着这份独特的“醉意”,此后,他在扬州,施行“宽简之政”,那“文章太守”做得更是没话说。
一个人,有再多的委屈,历史是不会陪你哭泣的,它只会记得你的贡献。往事越千年,如今欧阳修从历史幽暗的一隅走出来,闪光的,不只是锦绣诗文,还有为官善治。著文倡道,见心明志,说到底,不是在纸上,还是用于现实。就像欧阳太守说,“醉能同其乐,醒能述以文。”这里的“文”,说的可不只是诗酒文章,更大的指归是:以生命入世,推动历史的车轮。
现在,我们还真得感谢北宋庆历五年的贬谪事件。要不然,庆历六年,中国文坛上又怎么可能同时诞生《醉翁亭记》与《岳阳楼记》这样的千古雄文呢?这边厢,欧阳太守醉于山水,与民同乐;那边厢,范仲淹吁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真可谓,生死一知己。欧阳太守在人生的起伏颠折中,自责自求,亲历亲为,其实不就是将范氏“忧乐”蕴含的至高境界,收归于“醉意”二字之上吗?这样充溢着入世精神的醉意,不就是世间最高境界的醉意吗?
【小题1】请在前三段文字中找出描写欧阳修心情的三个词语,并结合全文分析,作者在文章开头描写欧阳修的心情有什么作用?(5分)
【小题2】请简要分析文中划线句子的含义。(4分)
【小题3】作者为什么说“我们还真得感谢北宋庆历五年的贬谪事件”?(4分)
【小题4】本文写作上有突出的特色,请就文章中的对比手法进行赏析。(6分)

同类题2

文学类阅读(15分)
羞涩是灵魂的镜子 李琬
①入夏的夜晚,空气闷热起来,天空同样沉郁。爱散步的人本来想寻一点闲淡的兴致,可街市的灯火已把天空映得发红,不见星辰。我胸中气闷,只想:就像城市夜晚的星星一样啊,如今真正的羞涩已不多见。
②学校要搞话剧表演。那天我们几个在讨论剧本的事。有个情节是少女说出自己爱人的名字,我原本想要让少女羞涩些,结果是这一设想获得了一致的揶揄与批驳。只是一件小事。他们大概是混淆了羞涩与做作。
③但这小事,不能不提醒我认识到一个巨大的现实:在这个被利益和欲望裹挟着、在大量信息里高速运行的现代社会里,羞涩没有地位,甚至不再有容身之地。现代社会是反浪漫的,而羞涩正是罗曼司的一个侧脸。人们用冷眼瞥着这张曾经令人感动的面庞。人们不再关心内心曾有的不安与生涩,只是直露着一切。这一切快乐、痛苦、渴求、怨恨,它们的根系都是欲望,并最终汇入欲望的洋流里。
④俗世夹杂着几吨烟尘让我看不分明,至少我看不见真正的羞涩。我一次次问道,难道那素白衬衣、扎麻花辫的女子,深埋着头拉着旧手风琴默默做梦的羞涩,一去不返了么?
⑤羞涩是可贵的。我之所以热爱少数民族的原生态音乐,是因为这些音乐才包含了最纯粹的羞涩。听苗歌,歌声轻快飞过山头又在情人的吊脚楼外敛足,盘桓着低回着,诉说内心迟迟未发出的感叹;听维吾尔民歌,那声音的源头是来自大漠的荒凉,唱歌的人用鼓声与歌喉的苍茫、词句与情感的炽烈来抵御荒凉,这是对生命与自然的羞涩;听蒙古歌谣,唱着刚出生的小羊,把不肯喂奶的母羊唱得内心柔软了,唱出了晶莹的泪珠;最让我倾心的还是彝族的海菜腔,飘忽不定,尽是善良灵秀的男女内心的吟咏与欢歌,蒙上了沉静素美的纱……没有丢失羞涩的民族,让我心生敬意与倾慕。
⑥羞涩是质朴的,而质朴的品质在我们生活里稀缺。虽然我未曾事农桑,却常常渴望一个温厚纯良庄稼人那样的质朴和羞涩。对于羞涩的人,外部世界里种种功利的繁芜丛杂、根根攀攀令他不安,他只想着,哦,看这庄稼多高多壮实,都是我的双手耕作的,哦,此刻炊烟正在唤我回去。我应当回家。羞涩让人回归生命的本质,静好,朴实,真切自然。
⑦羞涩是灵魂的镜子。面对着心爱的人,羞涩的女子低垂下头,此刻内心奔涌如大海而嘴唇缄默;此时她的羞涩让她清楚地看见自己的热恋、矜持与纯真,她读到自己内心的诗句。是的,羞涩就在你的体内,只对着你的灵魂,照见你灵魂的真相。有了这镜子,人才得以自知,才明了这人间的真情意,才坚定对艰辛生活的信念,恪守那易碎的脆弱的纯洁理想。没有羞涩或故作羞涩的人就没有这面镜子,他看见的只能是自己生命虚无空洞的幻影。
⑧作为灵魂的一面镜子,真正的羞涩绝非扭捏的造作、矫情的粉饰。它应当是一个远古的女子正艰难的跋涉,在清晨醒来坐在山头,望见了前方的葱郁水草,被刚刚出生、圆满火红的太阳映热了脸颊,有微醉般的羞涩。羞涩是我们生命里的大气象,我祈望着它不再衰败也不会死灭,执拗地坚韧地活在这愈来愈拥挤的世界上。
【罗曼司,解释:romance的音译。富有浪漫色彩的恋爱故事或惊险故事。】
【小题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4分)
E.第⑧段描述远古女子的羞涩,旨在表现火红太阳映照下女子跋涉的艰难。
A.文章从话剧表演的小事洞察到现代社会羞涩缺失的重大社会现象。
B.本文的羞涩既指女子的表情,还包含人间真情以及人们对生命本质的回归。
C.文章首尾均提到“羞涩”和“做作”,表明文章主旨是批评那些混淆了羞涩与做作的人。
D.第⑥段作者向往庄稼和炊烟,表明羞涩的质朴、真切与自然。
【小题2】阅读文章,回答下面的问题。(6分)
(1)理解第③段画线句子“现代社会是反浪漫的,而羞涩正是罗曼司的一个侧脸”的含意。(2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文章第⑤段为什么说“少数民族的原生态音乐”才包含了“最纯粹的羞涩”?(4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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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3】本文认为羞涩丧失的原因是现代社会利益与欲望的驱使,除此之外,你认为还有其它什么原因?请任选一点阐述你的看法。(5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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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好莱鸡著名导演克里斯托弗.诺兰执导的科幻电影《星际穿越》,在全世界上映后迅速成为一部“现象级”电影,引发了人们探讨科幻电影乃至理论物理学的热潮。美国加州理工学院的天体物理学家肖恩•卡罗尔说,《星际穿越》上映后,就连在扑克牌桌旁边玩牌的陌生人都会过去找他询问有关虫洞和相对论的问题。观众 对于其中涉及的有关物理学的疑问显然远选超过了对电影自身剧情的关注,这并不奇怪,因为这可能算得上是世界上第一部基本忠实地展现宇宙中各种奇妙的天体现象的电影,想要理解这部电影需要大量的物理学知识。
与好莱坞经常塑造出各种各样的超级英雄不同,在《星际穿越》中,最后是几位理论物理学家抵救了全人类。其实,电影中运用的主要的情节与场景,例如地球上发生了无法挽救的灾难而人类必须移民外星,驾驶飞船穿越虫洞、进入黑洞、探索地外行星,以及在极端情况下人性的改变 这些桥段在之前的很多科幻电影中早都被运用过多次,那么,究竟是什么因素使得《星际穿越》成为一部让所有人都开始讨论理论物理的电影呢?这就必须提到为这部电影设置物理学背景、使电影中几乎所有场景都有物理学的支持、使情节合乎科学原理的人——加州理工学院的著名天体物理学家基普.索恩。
科幻作品中常有“软科幻”和“硬科幻”之分,“软科幻”通常涉及的科学理 论比较少,只是需要设置一个幻想的场景即可,而“硬科幻”则更需要有实在的科学理论作为支撑,并且让科学理论在故事情节发展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从这个角度说,《星际穿越》因为有了来自各个领域专家的支持,硬到不能再硬。据理论物 理学家约翰•普雷斯基回忆,索恩为了设置电影中的科学场景,在加州理工学院召集过一些科学家进行研讨,与会者包括物理学家、太空生物学家、行星学家和心理学家。正因为有如此多的科学家的参与,才让《星际穿越》在物理学的约束之下不 仅视觉效果惊人,描述宇宙中各种极端罕见的场景也更为准确。
“黑洞”“虫洞”等物理学名词早已被大众熟知,并且进入了流行文化,《星 际穿越》利用电影手法,希望尽量真实地展现这些场景。因此,电影中既包含了切 实的科学发现和成熟的科学理论,也有基于目前理论所做的合理猜想和推测。《星 球大战》《阿凡达》等科幻电影,即使抽取出其中的科幻内容,仍然可以形成独立的、完整的故事;与此不同的是,导演诺兰希望《星际穿越》的故事可以自然地从 科学理论中浮现出来,这使《星际穿越》完全无法与宇宙学理论和各种天体分隔开。为此,索恩还特地写了一本书《〈星际穿越〉中的科学》,讲述电影中的各种场景 以及其中涉及的科学原理。
(节选《三联生活周刊》,有删改)
【小题1】下列有关《星际穿越》成为“现象级”电影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诺兰执导的《星际穿越》可能算得上是世界J:第一部基本忠实地展现宇宙中各种奇妙的天体现象的电影。
B.人们发现,观众对于《星际穿越》中涉友的有关物理学的疑问已经远远超过了 对电影剧情本身的关注。
C.《星际穿越》引发了一场观影热潮,人们开始探讨科幻电影,为了能够理解这部电影,人们甚至专门去学习理论物理学。
D.《虽际穿越》这部电影上映后,就连在扑克牌桌旁边玩牌的人都开始向有关专家请教虫洞和相对论的问题。
【小题2】下列有关原文内容的理解,、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星际穿越》上映掀起的热潮,使得“黑洞” “虫洞,,等物理学名词进入了流行文化,进而被大众熟知。 
B.科幻电影可以分为“软科幻”和“硬科幻”,其中科幻场景在故事情节发展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的即为“硬科幻”。
C.《星际穿越》既包含了切实的科学发现和成熟的科学理论,也有基于剧情需要 所做的大胆猜想和推测。
D.《星际穿越》中拯救全人类的是儿位理论物理学家,而非好莱坞电影中经常塑造的各种各样的超级英雄。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星际穿越》中“移民外觅,驾驶飞船穿越虫洞、探索地外行虽”等桥段,观众在之前的科幻电影中早已见过,并无太多新奇之处。
B.《星际穿越》视觉效果惊人,描述宇宙中各种极端罕见的场景更为准确,这与诸多科学家的共同努力密不可分。
C.有了著名天体物理学家基普•索恩撰写的《〈星际穿越〉中的科学》作为支撑,使《虽际穿越》这部电影蕴含大量科学理论成为可能。
D.相对于《星际穿越》而言,《员球大战》《阿凡达》等影片涉及科学理论较少,即使脱离科幻内容仍可形成独立完整的故事。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沙漠胡杨
王永杰
①新疆有两种著名的树,一是白杨,一是胡杨。白杨的美在于挺拔,而胡杨之美在于顽强的生命力和醉人的金黄色。
②胡杨是古老的树,据说,几千万年前就在地球上生存了。它曾经是山地河谷的主要树种。在新疆伊犁地区,巩乃斯河沿岸至今还有胡杨树的身影,但是已经没有成片成林的了。随着时间的推移,不知是沙漠选择了胡杨,还是胡杨爱上了沙漠,胡杨逐渐演变成了沙漠河流沿岸最主要的树种。目前,全世界90%的胡杨在中国,中国90%的胡杨在新疆,新疆90%的胡杨在塔里木河沿岸。
③胡杨是美丽的树。每年10月,秋天的胡杨就穿上金黄色的礼服,迎接四面八方慕名而来的宾客。远观胡杨,层林尽染,一片金色的海洋。近观胡杨,每一片叶子都很通透,叶脉清晰可见,特别是在太阳初升或者夕阳西下的时候,逆光或者侧光去端详,透明的叶片相互映衬,散射出黄色的光晕。当然,最壮观的是乘坐三角翼飞机,逆着光从胡杨林头顶飞过。视野开阔,胡杨、沙漠、河流尽收眼底,黄色的沙丘、黄色的胡杨,还有泛着银色鳞波的河水,真是壮丽神奇。
④胡杨是一种神奇的树。小的时候形状如柳树,枝条柔软,叶子细长。长大了,树干挺直,叶子就成为杨树叶子的形状,只不过尺寸小一些。所以,胡杨也称为“异叶杨”“变叶杨”。有人说,胡杨的奇特在于一树三种叶。一棵粗壮的胡杨,离地一米以下长有枝条的话,叶子一定是柳叶的样子,高一些就是杨树的叶子,再高一些会有枫叶的形状。
⑤胡杨的根很奇特,可以扎到地下几十米,吸取水分,顽强地撑起一片生命的绿色。走进胡杨林,你可能会看到,有些粗大的胡杨,祼露的根部很粗壮,很发达。但胡杨小的时候,根系很不发达,只有一个主根很粗,这主要和胡杨生长的环境有关,它必须把根迅速插进地底下,获取宝贵的水资源。所以胡杨很难移裁,因为一不小心就会挖断其主根,前几年,单位搞园林绿化,想栽种几棵胡杨。有人急于求成,挖了十几棵胳膊粗细的胡杨栽进院子,结果只成活了一两棵。
⑥胡杨是顽强的树,生长在西北沙漠地带,耐干旱、耐盐碱,不怕酷热严寒,不畏风沙侵袭。它们或成片成林,或孑然一身,顽强地矗立在沙漠戈壁,履行着自己与生俱来的使命——抗风沙,保绿洲。沿着沙漠公路走一走,你会看到在沙漠边缘,沿着古河道,生长着或高或低、错落有致的胡杨,尤其是沿着塔里木河两岸,生长着茂密的胡杨林。有人说,正是有了这片胡杨林,天山南麓的大片绿洲才免遭沙漠的吞噬。所以,当地人称胡杨为“英雄树”,也有人赞美它是“沙漠的脊梁”。
⑦第一次走进沙漠,见到胡杨,我就为它顽强的生命力所折服。粗壮的树干、开裂的树皮、奇异的形状,在塔克拉玛干大漠的烈日炙烤下,顽强地挺立着,用不太茂密的叶子,为我们这些到访者撑起一片片阴凉。有的树冠已经枯死,却从半腰伸出一根绿枝;有的下半部分的小虬枝沿着树干枯萎着,树顶部分却绿意盎然;有的半边身子似乎已经焦黑,却在另一侧长着茂密的枝叶;甚至有的上半部分已经没有了树皮,露出白森森的树干,下半部分却快意地生长着,还有的树身子已经匍匐在地,靠一些枝杈支撑着,树冠部分依然歪歪扭扭地向上展开……此时此刻,我似乎体味到了一些坚韧不拔的含义。
⑧传说,胡杨一生3000年,“生而不死1000年、死而不倒1000年、倒而不朽1000年”。胡杨就是这种树,坚守着一片贫瘠的沙漠,固守着千年不变的信念。有时候,我站在沙丘上,或坐在胡杨树下,任思想的野马穿越时空随意驰骋。一棵嶙峋的老胡杨,也许曾经为西天取经的唐玄奘撑起过一片阴凉;一根枯萎了的老树干,也许曾经为行走在丝路上的商旅拴过疲惫的骆驼;一段躺在沙丘上的老树皮,也许曾经见证了西域历代王朝刀光剑影的兴衰。不屈的胡杨、不老的胡杨、不朽的胡杨,只有你能说出尼雅的奥秘,只有你真正了解沧海桑田的变换。如今,塔里木河不再奔流不息,罗布人与楼兰古国消失在茫茫的大漠沙尘之中,而古老的胡杨树依然顽强地挺立在沙漠的边缘,守望着现代文明在荒野之中的繁衍生息。
(选自《人民日报》,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5分)
A.文章第②段使用了列数字的说明方法,这是为了证明胡杨树是古老的树种。
B.胡杨树的主要特点是树种古老、色彩美丽、叶子和根奇特、生命力顽强。
C.从第⑤段中的事例可知,生命力顽强的胡杨树在别的地方是很难成活的。
D.人们称胡杨为“英雄树”“沙漠的脊梁”,是因为它在防沙护林方面起了重要作用。
E. 作者对胡杨树作了具体描写,字里行间流露出对胡杨树的无比热爱和赞美之情。
【小题2】第⑦段细致地描写了沙漠胡杨的形态,作者这样写的目的是什么?(3分)
【小题3】请结合上下文赏析第⑧段中画线句的表达艺术。(4分)

同类题5

荒漠一夜
符浩勇
天朦朦亮的时候,他已在大漠的荒滩里跋涉了整整一夜。
他蠕动着苦涩僵硬的舌头,舔了舔嘴唇上迭透的干血泡,面对远方一望无际的沙梁,不由回望一眼身后伴随的追敌——晨雾里闪着两点绿光的饥饿的野狼,心里又掠过一阵恐惧和绝望。
他是昨天下晌为了拍摄到沙漠上的绿洲,离开了驼铃队,深入到荒滩深处的。当黄昏降临的时候,沙梁上传来一声凄凉血性的狼嚎声,他回首寻望,蓦然发现了暮色里浮动着两点闪亮的寒光,倏地,疲惫夹带饥饿一同向他袭来……
整整一夜,他别无选择,慌惶地在大漠里奋力向前走。途中,他为补充体力,备带的干粮吃完了,水壶里水喝干了,肩上压着沉沉的摄影机和行囊背包。但他不忍心将拍到的海市蜃楼般的别致风景一掷了之,那可是他艺术生命的价值所在。然而,野狼显然盯上他了,将他视成大漠里唯一的补充营养的佳肴,他只好拼力地在沙漠里走着。他心里明白,在荒滩里,缺水是最大的灾难,野狼同他较量的是毅力和意志,自己若是稍有松懈,在沙梁上倒下,野狼就会冲上前,挥舞双爪,将他撕成碎条,充饥解渴,而他拍摄的荒漠上的别致风景将化为乌有。
他回望野狼时,明显发现野狼的浑身抽搐,脊梁的骨节更加突起,干瘪的肚皮贴在沙土上,喘气声越来越粗重,他们之间的距离越拉越长……渐渐地,野狼举步维艰,停下来了。他心里不由掠过一阵狂喜,野狼终于撵不上自己了。稍刻,又见到野狼嚎叫一声,转头调向,灰溜溜地往回逃窜。他不由挺直身躯,英雄般地傲立在沙梁上,似乎嘲笑野狼意志的崩溃瓦解。
当野狼的背影逃循远去,他又一下子瘫倒在沙梁上。他该往哪里走?何方才能寻到驼铃队?哪里才有水源?严重的缺水,他已鼻孔出血,七窍冒烟,四肢乏力。忽而,他转念回想,猝然想到,野狼的转向莫非预告着前方是一条通向大漠腹地的死亡之路,于是,他意识到只有重新振作,尾随野狼,或许才有可能离开大漠,找到驼队,使别致风景焕发艺术之光。
他复而挺起疲惫的身躯,沿着野狼逃循的方向赶去。为了避免同野狼的孤注一掷,他既不能尾随太近,那样会惊扰它,当然又不能太远,如果稍有松懈,就会迷失跋涉的方向。
芨芨草是大漠里涉跋者的救命圣草,沙梁坎下,野狼过处,芨芨草已被啃尽;他随踪而来,只好刨出草茎,细嚼取湿。野狼困乏了,停下来回头对峙地盯着他;他也停靠下身,机警地准备应对野狼的反扑。有多少回,狼跑他奔,狼歇他停。有许几阵子,狼的双腿摇摆踉跄,迷迷茫茫地迈步,他就像虚脱一般神情恍忽,晕晕朦朦地跟着……
狼撵人整整一夜,人追狼足足一天,又是日头西斜的时分,终于,沙梁坎下出现了一片罕见的沙洲——那是内陆河被沙漠侵袭仅存的一汪清水。
野狼仿佛忘却了疲惫,奋着双蹄奔过去。
他喜出望外,狠狠地咬了一下血唇,忽而,一阵熟悉的驼铃声响过,昨天同行的地质勘探队出现在前方。他顿感泪水漾出眼眶,朦胧中,他看见两名地质队员正端枪向着吸水的野狼瞄准,他声嘶力揭的喊:“别打它,没有它,我走不出荒漠,是它救了我的命……”
声落枪响,野狼猝然倒在甘泉一般的水边,枯瘦的四肢也懒得一动。
他一个跄踉,向前一个滚翻,昏了过去。
(选自《微型小说鉴赏辞典》)
【小题1】这篇小说心理描写非常细腻。请按照时间顺序,简述“他”心理变化的过程。(5分)
【小题2】小说中反复强调“拍摄”“别致风景”的事情,对全文情节的展开有什么作用?请分别就文中划线句子具体说明。(6分)
【小题3】小说中的“他”具有什么样的性格,请简要分析。(6分)
【小题4】对于这篇小说的主题,有人说,小说在赞颂人的意志品质;也有人说,小说在思考人与动物的关系。你的看法呢?请结合全文,就你认同的一种观点加以探究。(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