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库 高中语文

题干

阅读下面的材料,完成后面题目。
诗人的死是生
[黎巴嫩]纪伯伦
夜幕笼罩,冰雪为城市穿上冬装,狂风在房舍之间悲叹。
城边上一座行将坍塌的简陋茅舍里,躺着一个奄奄一息的年轻人。微弱的灯光似在竭力挣扎,试图征服黑暗,但终于被黑暗压倒。那是一位诗人,以纯美言词给人送去欢乐。如今就要饿死在这富贵活人城中了。他身旁只有油灯一盏,那是他孤寂中的伙伴;还有一页页诗稿,满载他高尚灵魂的梦幻。
青年睁开疲倦的眼皮,仿佛想用最后一丝目光穿透那破烂的屋顶,观看隐藏在乌云之后的繁星,然后说:
“美丽的死神,你来吧!解去我身上的物质枷锁吧!因为我已感疲惫不堪。来吧,美妙的死神,快把我从人群中解救出来吧!只因我把从天使那里听来的话翻译成了人的语言,他们便说我是异己分子。快朝我走来吧!人已经抛弃了我,把我丢入被遗忘的角落。甜美的死神,带我走吧!我的同胞已不需要我。让我投入你那充满爱的怀抱吧!求你吻吻我的双唇。我这双唇既未尝过母亲亲吻的滋味,也没有接触过姐妹的前额,更未亲过意中人的嘴唇。亲爱的死神,快来拥抱我吧!”
这时,病榻旁突然闪出一位女子的身影,其美远非凡人所具有。她身穿雪白晶莹的衣裙,手持采自天园的百合花环。她热情拥抱诗人,伸手合上他的眼帘,以便让他借灵魂的目光看着她。她吻了吻他,那充满深爱的一吻留给诗人的是心满意足的微笑。
刹那之间,茅屋空余尘土,只有一些诗稿散落在黑暗角落。
时节如流,数代飞闪而过。那座城中的居民一直沉湎于昏睡之中。当他们苏醒过来,看到知识的曙光时,他们在广场中心为那位诗人建造了一座巨大塑像,并为他确定了每年的纪念日……
啊,人是多么愚昧!
(选自《纪伯伦经典散文诗》,有改动)
【小题1】青年诗人为什么一遍遍呼唤死神的降临?(4分)
答:
【小题2】作者为什么把青年诗人的死亡写得那么美?(5分)
答:
【小题3】结合文本,简要分析画线句“啊,人是多么愚昧”的内涵。(6分)
答: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01:09:23

答案(点此获取答案解析)

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9分 每小题3分)
社 日
在充满自然信仰的上古时代,从土地中讨生活的先民,很容易对土地生发万物的功用产生神秘的理解,将土地神化,所以在商周时代出现“社”这一土地之神是自然而然的事情,“社,所以神地之道也”。既然土地有灵,就需礼敬献祭,所以人们“封土以为社”,“封土”为社神原始的象征。
社稷在周代即被奉为国家主神,列入祀典,并作为国家政权的象征;国家有太杜,王室有王社,诸侯国有国社,诸侯有侯社,大夫以下与百姓一起按地域立社。周朝因俗制礼,将祭祀活动作了系统的整饬与安排,因此 大致有了祭社的日期,时间确定在仲春之月。这是根据土神自然属性的选择。仲春之月,阳气发动,万物萌生,自然是祭祝的好时机,“元日”为二月的甲日,即选用二月中吉利的甲日作为百姓祭祀社神的日子,这也就是最初的社日。
秦汉时期,社日有了进一步发展,为适应春祈秋报的需要,形成了春社与秋社两个社日。汉代以后,社日时间虽出现过几次变化,但一般确定在立春后第五个戊日(春分前后),立秋后第五个戊日(秋分前后)。这一时期,由于统一的封建政权的建立,形成了官社与民社的区别。上层社会的社祀活动庄严、隆重,祭品丰厚,享以太牢之礼,民间社祀简朴,随意。尽管民间社日活动在生时为上层人士所讥讽,但因其更接近人情、人性的本原,因而具有更生动的色彩,更能体验到社日的欢乐。
魏晋南北朝时期,传承了汉代社会风习,但稍有变化,这一时期的基层社会组织——“里”已开始过渡为地域性的“村”,村虽然大小不一,但“百家为村”的形态较为常见。因此,村社活动表现为“结综会社”的形式,春社日,村邻纠集,准备社猪、社酒,在社树下搭起供台,祭祀社神,然后分享祭肉,百家共度社日,社日活动的规模较前代为大。秋社一如春社,并有卜问年成的内容。此时亦由于佛、道信仰渗入,村社生活相应地发生了一些变化,出现了与佛、道有关的社会活动。
唐宋时期,社日达到全盛状态,社日的欢愉成为唐宋社会富庶大平的标识。社日在传承汉魏以来神人共娱传统的同时,不断她吸收民众的愿望与思想。社日是妇女儿童的节日,在社日,勤劳的妇女有了难得的闲暇,“今朝社日停针线,起向朱樱树下行”(张籍《吴楚歌词》)。儿童亦兴高采烈,“大平处处是优场,社日儿童喜欲狂”(陆游《春社》)。成年男子更是社日活动的主角,他们共祭社神,分享社酒、社肉,笑语欢歌不绝;"春谬酒共饮,野老暮相夸"。社日是乡村的集体公共节日,家家参与,人人踊跃,“桑拓影斜春社散,家家扶得醉人归”的咏社佳句给我们传递了社日宴乐的盛况(王驾《社日》)。在礼教束缚较少的唐宋社会,社日给人们提供了狂欢的机会,民众在社日中的尽情娱乐,又为社日增添了喜气与热闹。
社日在盛极唐宋之后,元明顿衰,虽然在一些地方(主要是偏远地区)仍有保留,有的还比较热烈,犹有古风,但社日在整个节日文化体系中乃至社会生活申的地位大大下降。
秦汉以前,社腊并称,为一年中数一数二的重要节目,及至唐宋,社日依然盖过中秋、重阳诸节,成为民众生活的兴奋点。但元明之后,社日连保持一般节日地位都不可能。社日衰落的原因,有人说是元蒙主政,蹂躏汉俗的结果。恐怕不仅仅如此,衰落的根本原因,当从社会结构内部变动与社会文化背景方面去寻找。
【小题1】下列关于“社日”的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社日”时中的“社”为土神,出现在商周时代,人们“封土以为社”,对社神礼敬献祭。
B.“社日”这一盛大的古代节日,可以说是发端于中国古代的先民对土地崇敬与膜拜之情。
C.“社日”的内容随着社会结构内部变动与社会文化背景的变化而不断地发生变化,但组织形式直到唐宋都没有发生变化。
D.“社日”起源于商周,初兴于秦汉,传承于魏晋南北朝,兴盛于唐宋,衰微于元明。
【小题2】下列对“社日”发展演变过程的叙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汉代以后,由于统一的封建政权的建立,又形成了官社与民社的区别,同时村社生活中出现了与佛、道有关的活动。
B.魏晋南北朝时期,百家共度社日,活动的规模较前代为大;秋社较春社增加了卜问年成的内容。
C.唐宋时期,社日在传承前代传统的同时,不断地吸收民众的愿望与思想,成为了人们尽情娱乐的狂欢节日,增添了喜气与热闹。
D.在元明时期,社日衰落,虽然在一些地方仍有保留,古风犹存,但社日在整个节日文化体系中乃至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大大下降。
【小题3】下列说法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周朝把自发性质的祭祀活动作了整饬与安排,大致确定了祭社的日期,选用二月的甲日作为祭祀社神的日子,这也就是最初的社日。
B.秦汉时期的民间社祀活动简朴、随意,但因其更接近人情、人性的本原,因而具有更生动的色彩,更能让人体验到社日的欢乐。
C.从众多唐宋文人对民间社日的生动咏唱中,我们在千年之后仍能强烈地感受到当时社日气氛的浓烈。
D.关于社日衰落的原因,众说纷纭,外族文化入侵仅仅是根本原因,更多原因还应该从社会和文化层面加以探寻。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后面题目。
修 鞋 的
筱 敏
火车站喘息着吞吐人群,浓烟般的人群从甬道里喷出来,在广场上骤然散开。他便是一星尘末,随着气流的裹挟,被喷吐到城里来了。
他在广场张目一望,就失了方向。广场是令人心慌的大,像黄河出海处的淤滩,失了流速的泥沙一时张皇,也就失了方向。阳光是一种陌生的气味,它不是沁进去烘暖人和庄稼,却是在表皮上白晃晃贴着,镀银一样只管四处制造白晃晃的反光。方砖是这种反光,路面是这种反光,楼墙、街衢、汽车,每一扇门和每一页窗都是这种推拒人的反光。
他梦里的目的地确是这样银光熠熠的,但银光熠熠的城市并不认识他。他没能把自己做颗种子种进那些光里,到底还是途中的流沙,在虚拟的目的地茫然地流徙。
于是,他蹲在路旁看见许多流徙的脚,于是,他成了一个修鞋的。
鞋摊占地一平方米,但这一平方米是城里人的,不是他的。他只是个非法闯入者,非法逗留者,他必须随时提防那些身着制服手提棍棒的管着这儿每一平方米的主人,他必须能在眨眼之间卷起他的摊子消失。在梦境之城里,他是一个必须以不断的逃亡证明自己不存在的非人。
这会儿修鞋的栖在一株路树下面。这树据说叫榕,大叶榕还是菩提榕,他不大认识,然而树荫倒是密密的结实。他的修鞋摊子张开,没有一点儿声响,他半蹲半蜷的坐态,更没有一点儿声响,惟独发出一点儿声响的,是那晨露一样的目光,在浑浊的街市里,以一种清澈的期待盯视着路人。
最好听的是鞋钉敲进鞋跟的声音,还有麻线纳过鞋帮的声音,还有粘合胶的小罐扑地一下撬开盖子的声音,还有卖烤红薯的女子的胶轮车吱吱呀呀来而复去的声音……
土地的气味从他体内散发出来,很浓郁,让他瞌睡,但土地这件事他是不想的,他就是被冲走了的土地。关于土地,如果说他也曾有过,他所能记起的就是荒旱,一颗汗珠子滴下去,溅起来的不是青苗,而是黄扑扑的浮尘。好容易有一场雨,却不是滋养土地的,而是毁坏土地的,他看见一片一片土地被冲走了,剩下一棱棱干枯的不长东西的沟壑,接着又是荒旱,接着又是一片土地被冲走了,最后他也被冲走了。不会再有一道水流反转过来,把他重新带回去。
他的腿屈起成一个作坊台面,在那里侍弄各色鞋子,他宁愿膝头不断地长出来鞋子,他宁愿鞋油的气味盖过去土地的气味。土地对于他永远是个神话。他的卑贱不可以耕耘神话,惟愿能平平安安侍弄那些游走在神话之上的鞋子。
他惟一理解的是这棵他叫不出名字的路树,他想对于这棵路树,他也已经是个面熟的人。他听见人说这种树命贱,贴着墙缝也能长,树身上挂下来的每一条气根都是一条命,触到地面就能长成新树,甚至可以独木成林。于是他时常欣悦地数头顶的气根。那些气根真是多啊!而且每天都有嫩生生的端尖冒出来,垂挂着向地面奔去。但修鞋的还是担心,毕竟这些气根不知道,它们要去往的土地,已经是水泥封严了的,水泥很光滑,一丝缝隙也没有,他不知道那样的地面怎么样挤得下一条命。他这么担心着,那些气根已经悠悠然垂到他的眉棱处了。
有一天,穿制服的人出现了,修鞋的卷起摊子拔腿飞逃。现在他知道他不必逃得太远,钻进一条岔道很多的小巷子大体就躲过去了,他还能找到一处断墙,掩着自己向外张望。他看见穿制服的人今天颜色不大一样,更不一样的是他们手里抄的是特大的剪子,扬手间金属声刮着空气刺骨地响,他们熟练地一路剪过来,把路树垂挂的气根和低斜的枝杈全都剪干净了,路面瞬时宽敞明朗,像灯箱广告里的画。修鞋的明白,无论有多少条命,也无论命有多贱,那些气根是再也扎不到地里去的了。
(节选自《捕蝶者•角落三章》)
【小题1】第一段中“喘息”和“喷吐”两个词隐含怎样的意味?(4分)
【小题2】解释下列两句话在文中的含意。(5分)
(1)他梦里的目的地确是这样银光熠熠的,但银光熠熠的城市并不认识他。
(2)他宁愿膝头不断地长出来鞋子,他宁愿鞋油的气味盖过去土地的气味。
【小题3】简要概括修鞋者的遭遇和生存状态。(5分)
【小题4】作品的最后两段关于路树气根的描写,有怎样的用意?(6分)

同类题3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小题(10分)
我很年轻时就认识他了,因为他承做我父亲的靴子。他和他哥哥合开一家店,店房有两间打通的铺面,开设在一条横街上——这条街现在已经不存在了,但是在那时,它却是坐落在伦敦西区的一条新式街道。
那座店房有某种朴素安静的特色,门面上没有注明任何为王室服务的标记,只有包含他自己日耳曼姓氏的“格斯拉兄弟”的招牌;橱窗里陈列着几双靴子。我还记得,要想说明橱窗里那些靴子为什么老不更换,我总觉得很为难,因为他只承做定货,并不出售现成靴子;要说那些都是他做得不合脚而被退回来的靴子,那似乎是不可想像的。是不是他买了那些靴子来做摆设的呢?这好像也不可思议。把那些不是亲手做的皮靴陈列在自己的店里,他是决不能容忍的。而且,那几双靴子太美丽了——有一双轻跳舞靴,细长到非言语所能形容的地步;那双带布口的漆皮靴,叫人看了舍不得离开;还有那双褐色长筒马靴,闪着怪异的黑而亮的光辉,虽然是簇新的,看来好像已经穿过一百年了。只有亲眼看到靴子灵魂的人才能做出那样的靴子——这些靴子体现了各种靴子的本质,确实是模范品。我当然在后来才有这种想法,不过,在我大约十四岁那年,我够格跟他定做成年人靴子的时候,对他们两兄弟的品格就有了模糊的印象。因为从那时起一直到现在,我总觉得,做靴子,特别是做像他所做的靴子,简直是神妙的手艺。
我清楚地记得:有一天,我把幼小的脚伸到他跟前时,羞怯地问道:“格斯拉先生,做靴子是不是很难的事呢?”
他回答说:“这是一种手艺。”从他的含讽带刺的红胡根上,突然露出了一丝微笑。
他本人有点儿像皮革制成的人:脸庞黄皱皱的,头发和胡子是微红和鬈曲的,双颊和嘴角间斜挂着一些整齐的皱纹,话音很单调,喉音很重;因为皮革是一种死板板的物品,本来就有点僵硬和迟钝。这正是他的面孔的特征,只有他的蓝灰眼睛含蓄着朴实严肃的风度,好像在迷恋着理想。他哥哥虽然由于勤苦在各方面都显得更瘦弱、更苍白,但是他们两兄弟却很相像,所以我在早年有时候要等到跟他们定好靴子的时候,才能确定他们到底谁是谁。后来我搞清楚了:如果没有说“我要问问我的兄弟”,那就是他本人;如果说了这句话,那就是他哥哥了。
一个人年纪大了而又荒唐起来以至于赊账的时候,不知怎么的,他决不赊格斯拉兄弟俩的账。如果有人拖欠他几双——比如说——两双以上靴子的价款,竟心安理得地确信自己还是他的主顾,所以走进他的店铺,把自己的脚伸到那蓝色铁架眼镜底下,那就未免有点儿太不应该了。
人们不可能时常到他那里去,因为他所做的靴子非常经穿,一时穿不坏的——他好像把靴子的本质缝到靴子里去了。
【小题1】“他好像把靴子的本质缝到靴子里去了”中的靴子的“本质”是什么?(2分)
【小题2】解释下列两句话在文中的含义(4分)
(1)这条街现在已经不存在了,但是在那时,它却是坐落在伦敦西区的一条新式街道。
(2)门面上没有注明任何为王室服务的标记,只有包含他自己日耳曼姓氏的“格斯拉兄弟”的招牌。
【小题3】选段为什么要细致地描绘橱窗陈列品?请联系后文几次对橱窗的描写说说它的作用。(2分)
【小题4】文中对格斯拉本人的外貌描写有什么作用?(2分)

同类题4

阅读下面文段,完成小题。(共18分)
想租房子的女人
浦素芬
(1)这是一所省属重点高中,校园气派非凡。学校领导深谙学生家长心理:若能租住在校园里陪孩子就读,一定物超所值。于是学校独辟蹊径,广开财路,将本打算分配给教师的宿舍楼(也有人说老师们嫌房子结构不理想,不愿住,学校已重新规划)先试探着简单装修了十几套,名曰“学生公寓楼”,出租给家长。尽管房里空荡荡的,租金每月两千元高得离谱,然而,消息一传出,要租房的家长依然趋之若骛,十几套房子转眼间就被租光了。学校欣喜之余,急忙争分夺秒继续装修剩余的楼房,再想租房的家长须提前预订。
(2)这是初冬的一个上午,北风呼呼地刮着。孩子们在上课,几个陪读的家长聚在楼前晒太阳。陪读的人啊,心总像悬在半空中,闲时,都不愿待在屋里,喜欢在一起聊聊天打发时间。
(3)这时,来了一名脸膛黑红的中年妇女,她那没空打理的头发随便用发夹一绾,身上穿着好像是捡来的哪个讲究女人淘汰的时装。她不住地东张西望。谨慎的王医生轻声嘀咕:“太不像话了,是谁让拾废品的进大门的?”其他人也纷纷耸鼻子皱头表示不满。租住在这儿的人多少都有点优越感:一是家境都比较好,二是孩子都比较优秀。
(4)说话间那位中年妇女已来到大伙儿跟前,有点腼腆地说:“打搅你们了,我想来看看你们这儿的房子。”她怎么可能租得起这儿的房子?大家都装成没听见,懒得回答。顺带说一下,几乎每天都有几拨人来这里看房子,住在这儿的人都有点烦不胜烦了。
(5)中年妇女不顾大家的怠慢,继续与大家搭讪。看到大家不屑一顾的神色,她发誓一般说她一定要租这里的房子,只是来看看还需要准备哪些物品,很快就会和大家成为邻居。
(6)好心的朱奶奶试探地问她是自己独租还是与人合租,毕竟合租能省一些钱。没想到她毫不犹豫地说:“要租当然是独租。与人合租,还不如让孩子住集体宿舍呢。”看她那明显比同龄孩子的母亲老了好几岁的模样,朱奶奶十分同情地劝阻她:“看你这么辛苦,也不瞒你,这儿租金是很贵的。”她笑了一下,像是挺有经验地说:“这个钱不能省,孩子高考前几个月还是出来租房子住效果比较好,我女儿当初就是提前住到外面的。”“什么?你还有一个孩子?”几个人异口同声,心中飞快地掠过一个念头:她难怪这样,原来是个没有觉悟的超生户。真是自讨苦吃。她开心地笑着说:“我是独女。政策允许,生了两个孩子。在这里读高三的是小二子,是个男孩。”斯文的江老师放下手中的杂志好奇地问:“那你的女儿呢?”她眉开眼笑,骄傲地说:“女儿四年前也是从这所学校考出去的,在北京大学医学院本硕连读。”说到孩子的学业,大家一下子来了兴趣,“那你小二子在哪个班?”“在理科二班。”天哪,那个班可是经常代表学校参加各类知识竞赛,是毕业班中的王牌。江老师的儿子也在那个班,她似乎有点不相信,盯着那中年妇女问:“你家小二子叫什么名字?”“他叫季一鸣。”“你就是季一鸣的妈妈?”“是呀。”季一鸣,学校光荣榜里经常张贴着他的名字和照片,是一个英俊帅气、出类拔萃的小伙子。
(7)众人的态度缓和了许多——鸡窝里飞出了金凤凰,怎不令人惊羡?
(8)王医生真诚地劝告她:“这儿租金是全城最高的——你们种田多不容易啊。实在要租房,再考虑考虑。附近民房很多,比这儿便宜多了。”她又爽朗地笑了,轻描淡写地说:“没事的。我家包了几个大鱼塘,这几个钱算不了什么。”然后,她仿佛看透了众人的心思,解释道:“鱼塘在海边,他爸照应不过来,我必须帮着打点。你们看我,没干多少活儿,也被晒得黑不溜秋的。天冷了,很快就清闲了,那时,我就可以来陪二子了。”原来她是个养鱼的。端庄白皙的宋会计停下毛线活儿,十分体谅地说:“我在银行工作,与养鱼专业户打的交道很多,这行挣钱多,但也特别辛苦,风险也大。”她竟不以为然地说:“问题不大,我俩当初在大学里学的就是水产专业,也算是专业对口、熟门熟路吧。”啊呀,她这个年龄的大学生可都是百中选一、货真价实的呀。
(9)宋会计热情地起身为她让出自己的椅子,一向矜持的江老师特意从家里给她端来了一杯开水。她和大家的关系融洽了,大家已把她当成了这个临时团队——来自全市各地的陪读大军中的一员了!
(10)太阳升高了,天气比刚才暖和多了!
(选自《小小说选刊》2010年第8期)
【小题1】请概括分析小说中季一鸣的妈妈这一人物形象的特点。(4分)
【小题2】请对小说两个画线句中景物描写的特点和作用作简要分析。(6分)
(1)这是初冬的一个上午,北风呼呼地刮着。(3分)
(2)太阳升高了,天气比刚才暖和多了!(3分)
【小题3】 有人认为小说第一段是多余的,应该删除;但也有人认为这是全文的有机组合体,应该保留。请结合全文,从主旨和结构两方面谈谈你的看法。(4分)
【小题4】下列对这篇小说的理解和分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4分)
A.小说通过季一鸣的妈妈租房的经历,深刻反映了当今社会人际关系从淡漠到熟悉的过程,揭示了造成“陪读”这一畸形现象的社会原因。
B.小说主要运用心理描写的手法,细腻地刻画了已租房的陪读家长对季一鸣的妈妈接受的过程:先是不满,接着是同情、感叹和劝告,最后是热情相待、亲如一家。
C.当季一鸣的妈妈听到王医生真诚建议她去租民房时,她表现出“轻描淡写”的神态,这表现出她对金钱不屑一顾,同时也表现出她对其他陪读人的鄙视。
D.小说运用层层深入、抽丝剥茧的手法和环环相扣而自然贴切的情节,将季一鸣的妈妈立体地呈现在读者面前。
E. 小说标题看似朴实无华,其实平中见奇,制造了悬念,引人遐思,包含了耐人寻味的丰富内涵。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吃喝之外

陆文夫

我觉得许多人在吃喝方面都忽略了一桩十分重要的事情,即大家只注意研究美酒佳肴,却忽略了吃喝时的那种境界,或称为环境、气氛、心情、处境等等。此种虚词不在酒菜之列,菜单上当然是找不到的。可是对于一个有文化的食客来讲,虚的却往往影响着实的,特别决定着对某种食品久远、美好的记忆。

五十年代,我在江南的一个小镇上采访,时过中午,饭馆说是饭也没有了,菜也卖光了,只有一条桂鱼养在河里,可以做个鱼汤聊以充饥。我觉得此乃上策,便进入那家小饭馆。

这家饭馆临河而筑、正确点说是店门在街上,小楼是架在湖口的大河上。房屋下面架空,可以系船或作船坞,是水乡小镇上常见的那种河房。店主领我从店堂内的一个窟窿里步下码头,从河里拎起一个扁圆形的篾篓,篓内果然有一条活桂鱼,约两斤不到点。

我从一架吱嘎作响的木扶梯上了楼。楼上空无一人,窗外湖光山色,窗下水清见底,河底水草摇曳;风帆过处,群群野鸭惊飞;极目远眺,隐隐青山若现。“青山隐隐水迢迢,秋尽江南草未凋。”鱼还没吃呐,那情调和味道已经来了。

“有酒吗?”

“有仿绍。”

“来两斤。”

两斤黄酒,一条桂鱼,面对碧水波光,嘴里哼哼唧唧,“秋水共长天一色,落霞与孤鹜齐飞。”低吟浅酌,足足吃了两个钟头。

此事已经过去了三十多年,三十多年间我重复啖过无数次的桂鱼,可我总觉得这些制作精良的桂鱼,都不及三十多年前在小酒楼上吃到的那么鲜美。其实。那小酒馆里的烹调是最简单的,和得月楼的桂鱼放在一起,那你肯定会感到得月楼胜过小酒楼。可那青山、碧水、白帆、闲情、诗意又在哪里……

有许多少小离家的苏州人,回到家乡之后,到处寻找小馄饨、豆腐花、臭豆腐干、糖粥等这些儿时或青少年时代常吃的食品。找到了以后也很高兴,可吃了以后总觉得味道不如从前。可能是这些小食品的制作不如从前,因为现在很少有人愿意花大力气赚小钱,不过,此种不足还是可以想办法加以恢复或改进的,可那“味道”的主要之点却无法恢复了。

那时候你吃糖粥,可能是依偎在慈母的身边,妈妈用绣花挣来的钱替你买一碗粥,看着你站在粥摊旁吃得又香又甜,她的脸上露出了笑容;看着你又饿又馋,她的眼中含着热泪。你吃的不仅是糖粥,还有慈母的爱怜、温馨的童年。

那时候你吃豆腐花,也许是到外婆家作客的,把你当作宝贝的外婆给了一笔钱,让表姐表弟陪你去逛玄妙观,那一天你们简直是玩疯了。吃遍了玄妙观里的小摊头之后,还看了出猢狲把戏。童年的欢乐,儿时的友谊,至今还留在那一小碗豆腐花里。

那一次你吃小馄饨,也许是正当初恋,如火的恋情使你们二位不畏冬夜的朔风,手挽着手,肩并着肩,在那空寂无人的小巷里,无休止地弯来拐去。到夜半前后,忽见远处有一簇火光,接着又传来了卖小馄饨的竹梆子声,这才使你们想到了饿,感到了冷。那小馄饨的味道也确实鲜美,更主要的却是爱情的添加剂。如今你耄耋老矣,他乡漂泊数十年,归来重游旧地,住在一家高级宾馆里,茶饭不思,只想吃碗小馄饨。可你还是觉得宾馆里的小馄饨没有担子上的小馄饨有滋味。世界上最高明的厨师,也无法调制出那初恋的滋味。冬夜、深巷、寒风、恋火已经与那小馄饨共酿成一坛美酒,这美酒在你的心中、在心灵深处埋藏了数十年,酒是愈陈愈浓愈醇厚,也许还混和着不可名状的百般滋味。

近几年来,饮食行业的朋友们也注意到了吃喝时的环境,但往往只是注意饭店装修,洋派、豪华、浮华甚至庸俗。也学人家服务,由服务员分菜,换一道菜换一件个人使用的餐具,像吃西餐似的。西餐每席只有三、四菜,好办。中餐每席有十几二十几道菜,每道菜都换盘子、换碟子,叮叮当当忙得不亦乐乎,吃的人好像是在看操作表演,分散了对菜肴的注意力。有一次我和几位同行去参加此种“高级”宴会,吃完了以后我问几位朋友:“今天到底吃了些什么?”一位朋友回答得好:“吃了不少盘子、碟子和杯子。

(有删改)

【小题1】“可是对于一个有文化的食客来讲,虚的往往影响着实的,特别决定着对某种食品久远、美好的记忆。”请分析这句话在文中的作用。
【小题2】文章多处描述了“味道”,请概括影响味道的几个要素,并结合文本内容作简要分析。
【小题3】“楼上空无一人,窗外湖光山色,窗下水清见底,河底水草摇曳;风帆过处,群群野鸭惊飞;极目远眺,隐隐青山若现。”这句话描写了窗外的景色,请分析它的表达特色。
【小题4】本文以朋友“吃了不少盘子、碟子和杯子”这句话结尾,有什么深意?请联系全文进行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