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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25分)
不鼓掌的人
[日]藤森成吉
我突然发现这家伙很不正常,唯独他一个人不鼓掌,真不可思议。
演讲者慷慨激昂,台下掌声阵阵。大伙儿把手都快拍烂了,还是一个劲儿地向着讲坛报以雷鸣般的掌声,不,简直是在一齐鸣枪射击。有人嫌鼓掌还不过瘾,竟情不自禁喊叫起来:“一点不错!”“对!我们都挨了打!”“警察是我们的敌人!”
警察犹如街道两旁的树木,布满会场四周。每当群众鼓掌、喊叫时,他们眼睛里就闪烁白光。佩剑仿佛是套在家犬脖子上的锁链,发出“咔嚓、咔嚓”的恫吓声,不用说,这种举动纯属徒劳。演讲者的谴责句句在理,具有法庭和陪审员的权威。何况,警察现在又是被告。
警察要是胆敢在这种场合动手打人,大概到会者谁也不会袖手旁观吧!这一点群众清楚,被告们心里也明白,正因为如此,他们至多只能白白眼,拨弄拨弄佩剑而已。
“谴责警察五一暴行大会”笼罩着法庭式的庄严、激昂的气氛。演讲的工人大声怒斥,听众的心里也在大声疾呼。台上台下,同仇敌忾。然而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唯独这家伙阴沉沉,一声不吭,显得无动于衷。
他一动不动端坐在我的邻座,仿佛波涛中的一块岩石。面孔浅黑,身体似乎有点虚弱,鼻子向旁歪斜,目光锐利,身穿土黄色工作服,看上去像个中年工人,他嘴唇紧抿,正出神地望着台上的演讲者。
“混蛋!”我暗暗骂道。居然巧妙地混了进来,你在拼命地看什么呢?是把反抗者的面孔——记入脑海中的手册,还是像蜻蜓那样转动眼睛环视四周呢?……于是我对他严加监视起来,但这家伙依旧纹丝不动。过了好大一会儿,他都没拍过一下手,也没喊过一声。也许他压根儿没这种念头。
我不免纳闷起来,恐怕是个新特务吧!不,说不定是个狡猾的老狐狸也未可知。我把注意力全集中在这家伙身上了,至于台上的演讲,早丢到一边。我决定和他打个招呼。就在我正要把脸凑过去喊声“喂”时,突然发现他的双瞳像电光一样的闪亮。啊呀!这条狗真怪,在哭哩,是不是有所触动了呢?……就在这当儿,雷鸣般的掌声又一次震撼了整个会场。他失神地举起迄今一直垂着的那双手,可是刚举到胸前又垂落在膝盖上。
于是,我看到了一样东西。可以说这是一个伟大的发现,其意义远比哥伦布发现新大陆要大得多,我的热血一下子沸腾起来,四周一片昏暗。我极力睁眼凝视,确实没错,搁在膝盖上微微颤动着的东西是一双没有手掌的手,不!是研磨棒!
我的眼前闪电般地掠过一个幻觉:传送带宛如几十条耀眼的白练,奔腾不息。马达隆隆鸣响,机器令人目眩地飞速旋转。突然,五根手指和手掌碰到磨得光亮的钩形加工品,顿时在一片浅红色的烟雾中飞舞……
我全明白了,泪水不禁夺眶而出。
“你!”
我失声抽泣,眼前一片模糊,还是伸出双手,紧握住那山芋般的,无声地颤动着的物体。
【小题1】下列对作品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5分)
A.第2段是场面描写,其表现的内容是与会者的激愤,其作用是反衬“不鼓掌的人”的冷漠。
B.第3段中的“不用说,这种举动纯属徒劳”的原因是指:①演讲者的谴责句句在理,具有法庭和陪审员的权威;②警察现在又是被告。
C.第9段中“是研磨棒”运用修辞方法是比喻,其作用是形象体现双手残疾的情况,衬托这位残疾工人的斗争精神。
D.本文以残疾人被误会的故事作为主要题材,用第一人称叙事,“我”有线索的作用,主人公是残疾人。
E.本文用了悬念法,因那人没手掌而误以为是特务,到最后“才明白”他根本没有手掌,是一位倾其全力鼓掌的人。
【小题2】本文中“我”对待那不鼓掌的人的态度分为哪几个阶段?作用是什么?(6分)
【小题3】本文对无手掌的鼓掌人在文中预先作了暗示,埋有伏笔,请找出有关和后边相互照应的语句。(6分)
【小题4】本文在构思上最大的特点是误会、联想、想像与对照,请就其中的一种手法谈一谈你的理解。(8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01: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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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章,回答下题。
祁茂顺
(作者:汪曾祺)
祁茂顺在午门历史博物馆蹬三轮车。
他原先不是蹬车的,他有手艺:糊烧活,裱糊顶棚。
单件的烧活,接三轿马,一个人鼓捣一天,就能完活。他在糊烧活的时候,总有一堆孩子围着看。糊得了,就在门外放着:一匹高头大白马——跟真马一样大,金鞍玉辔紫丝缰;拉着一辆花轱辘轿子车,蓝车帷,紫红软帘,软帘贴着金纸的团寿字。不但是孩子,就是路过的大人也要停步看看,而且连声赞叹:“地道!祁茂顺心细手巧!”
如果是成堂的大活:三进大厅、亭台楼阁、花园假山……一个人忙不过来,就得约两三个同行一块干。订烧活的规矩,事前不付定钱,由承活的先凑出一份钱垫着,交活的时候再收钱。早先订烧活,都是老式的房屋家具,后来有要糊洋房的,要糊小汽车、摩托车……人家要什么,他们都能糊出来。后来订烧活的越来越少了,都兴火葬了。谁家还会弄一堂“车船轿马”到八宝山去?
祁茂顺主要的活就剩下裱糊顶棚了。后来糊顶棚的活也少了。北京的平房讲究“灰顶花砖地”,纸糊的顶棚很少见了——容易坏,而且招蟑螂,招耗子。钢筋水泥的楼房更没有谁家糊个纸顶棚的。
祁茂顺只好改行。
午门历史博物馆原来编制很小,没有几个职员,不知道为什么,却给馆长配备了一辆三轮车,用以代步。经人介绍,祁茂顺到历史博物馆来蹬三轮车。馆长姓韩。韩馆长是个方正守法的人,除了上下班,到什么地方开会,平常不为私人的事用车,因此祁茂顺的工作很轻松。
祁茂顺很爱护这辆三轮车,总是擦洗得干干净净的。晚上把车蹬回家,锁上,不许院里的孩子蹬着玩。
不过街坊邻居有事求他,他总是有求必应的。隔壁陈大妈来找祁茂顺。“茂顺大哥,你大兄弟病了,高烧不退,想麻烦您送他上一趟医院,不知您的车这会儿得空不得空?”
“没事,交给我了!”祁茂顺把病人送到医院。挂号、陪病人打针、领药,他全都包了。
祁茂顺人缘很好。
离祁茂顺家不远,住着一家姓金的。他是旗人皇室宗亲,是“世袭罔替”的贝勒,行四。街坊则称之为“金四爷”。辛亥革命后,旗人再也不能吃皇粮了。幸好他的古文底子好,又学过中医,协和医学院特约他校点中医典籍,他就有了稳定的收入。
贝勒府原是很大的四合院,后来大部分都卖给同仁堂乐家当了堆放药材的楼房,只保留了三间北房。金四爷还保留一些贝勒的习惯。他不爱“灰顶花砖地”,爱脚踩方砖,头上是纸顶棚,四白落地。上个月下雨,顶棚漏湿了,垮下了一大片。金四爷找到了祁茂顺,说:“茂顺,你给我把顶棚裱糊一下。”
祁茂顺说:“行!星期天。”
祁茂顺星期天一早就来了,带了他的全套工具:棕刷子,棕笤帚,一盆稀稀的糨子,一大沓大白纸。这大白纸是纸铺里切好的,四方的,每一张都一样大小,不是要用时现裁。
金四爷看着祁茂顺做活。
只见他用棕刷子在大白纸上噌噌两刷子,轻轻拈起来,用棕笤帚托着,腕子一使劲,大白纸就“吊”上了顶棚。棕笤帚抹两下,大白纸就在顶棚上呆住了。一张一张大白纸压着韭菜叶宽的边,平平展展、方方正正、整整齐齐。拐弯抹角用的纸也都用眼睛量好了的,不宽不窄,正合适,棕笤帚一抹,连一点褶子都没有。而且,用的大白纸正好够数,不多一张,不少一张。连糨子都正好使完,没有一点糟践。金四爷看着祁茂顺的“表演”,看得傻了,说:“茂顺,你这两下子真不简单,眼睛、手里怎么能有那么准?”
“也就是个熟。”
“没有个三年五载,到不了这功夫!”
“那倒是。”
金四爷给祁茂顺倒了一杯沏了两开的热茶,祁茂顺尝了一口:“好茶!还是叶和元的双窨香片?”
“喝惯了。”
祁茂顺告辞。
“茂顺,别走,咱们到大酒缸喝两个去。”
“大酒缸?现在上哪儿找大酒缸去?”
“八面槽不就有一家吗?他们的酥鱼做得好。”
“金四爷,您这可真是老黄历了!八面槽大酒缸早都没了。现在那儿改了门脸儿,卖手表照相机。酥鱼?可着北京,现在大概都找不出一碟酥鱼!”
“大酒缸没有了?”
“没有喽。”
金四爷喝着茶,连说了几句:“大酒缸没有了。大酒缸没有了。”
很难说得清他的话是什么意思。
(有删改)
【小题1】文中划线句子运用了什么手法来描写祁茂顺的手艺?并分析这样写的好处。
【小题2】小说主人公祁茂顺这一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中祁茂顺帮助金四爷裱糊顶棚的情节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请结合知识积累,总结归纳小说中情节作用类题目的解答规律
【小题4】小说中“烧活、纸糊的顶棚、大酒缸”逐渐淡出人们的生活,对此,你怎么看?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小题5】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这篇小说用朴实的语言,讲述了手艺人祁茂顺在时代变迁中的生活境遇,故事虽然简单,但耐人寻味,寄寓作者深刻的思考。
B.祁茂顺糊烧活、裱糊顶棚曾经赢得了人们的赞叹,后来被迫改行,这说明他的手艺已经落伍,无法满足人们生活的需求。
C.作者以欣赏的笔触描写祁茂顺的高超技艺,表达对旧民俗的留恋;叙述火葬、钢筋水泥楼房,也表达出对新观念、新事物的认同。
D.鲜明的对比是这篇小说突出的特色,金四爷保留一些贝勒习惯的守旧做派就是通过祁茂顺适应新生活的态度反衬出来的。
E. 小说的结尾含蓄隽永,尤其最后一句“很难说得清他的话是什么意思”,让读者难以琢磨,也引发读者更深刻的思考。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边缘人的爱与哀愁
[英]萨基
沿着一座古老的大教堂屋顶的防护矮墙,每隔一段距离都矗立着一座石雕:它们有的是天使,有的是国王,还有主教,几乎个个身上都洋溢着虔诚带来的喜悦与沉着。但是,在大教堂阴冷的北边较低的地方,立着这样一座雕像:它没有王冠,没有主教冠,也不带光环。它的表情冷峻、痛苦,充满忧伤。那群栖息在防护矮墙的墙沿上整天晒太阳的蓝色肥鸽子断言,它肯定是个魔鬼。然而,钟楼上那只老寒鸦——它可是一位教会建筑学方面的权威,断定这座雕像是一个迷惘的灵魂。于是,有关雕像身份的猜测就此了结。
秋日的一天,大教堂屋顶上飞来一只体态轻盈、叫声甜美的小鸟。它离开荒芜的原野和日渐稀疏的矮树篱,只为寻一处冬季的栖息地。它停下疲惫的双脚,打算在天使大翅膀的背阴处休息,或在国王礼袍的石刻褶痕上安歇。但是无论它停到哪儿,都会被那群肥鸽子推开,或是被那群聒噪的麻雀从墙沿上赶走。它们唧唧喳喳地相互议论道:“从来没有哪只受人尊敬的鸟会这么深情地歌唱。”于是,这只漂泊流浪的小鸟不得不离开。
只有迷惘人雕像为它提供了庇护之地,因为肥鸽子们认为,在一个倾斜得如此厉害的地方栖息是极不安全的,更何况这里还太过阴暗。这座雕像没有像其他“达官贵人们”一样,双手交叉摆出虔诚的姿态,而是双臂交叉于胸前,好像在反抗什么。它双臂所构成的角落恰好可做小鸟温暖舒适的休息地。每天晚上,小鸟飞回位于雕像胸膛处的小窝,心中充满了对雕像的信任,而雕像那双漆黑的眼睛也似乎一直都在看护它酣眠。渐渐地,这只孤单的小鸟爱上了这位孤独的守护者。白天,它会时不时立在教堂的滴水嘴或别的拱座上婉转啼鸣,唱出最甜美的歌,向它的夜晚庇护者表达感激之情。也许是因为风,也许是因为天气或者其他什么原因,迷惘人雕像那张憔悴不堪的脸上,似乎渐渐褪去了几分冷峻与忧伤。在每天漫长又单调的时光里,这位小小客人的歌声总会断断续续地飘进这位孤独守护者的耳朵里。当暮色降临,晚祷钟声响起,一只只巨大的灰色蝙蝠从钟楼屋顶上的巢穴悄声飞出时,这只朝气蓬勃的小鸟就会回来,哼着安眠曲依偎进那等待着它的双臂中。对忧郁的迷惘人雕像而言,那是它最快乐的日子。只有教堂的大钟每天都高声鸣唱着嘲弄的话语:“快乐之后……是悲伤。”
教堂司事小屋的人们发现,大教堂的周围总有一只棕色的小鸟飞来飞去,它优美的歌声令人艳羡。“但是很可惜,”他们说,“不能尽享其婉转之音,任之萦绕在矮墙之上,实在浪费。”尽管这些人很穷,但他们相当了解政治经济学原理,所以他们逮住了小鸟,把它关进了小屋门外一个小小的柳条笼子里。
那晚,小小歌唱家经常栖息的地方不见了它的踪影,那尊忧郁的雕像比往常任何时候都更能体会孤独的痛苦。也许,它这个小小朋友被暗中觅食的野猫杀死了,也许被一粒石子伤到了,也许……也许已经飞到其他什么地方了。但是,当清晨来临时,从大教堂那边那个喧闹的世界传来了鸟儿虚弱无力、令人痛彻心扉的哀叫声,那是被囚禁在楼下低处柳条笼中的鸟儿发出的讯息。每天正午,当肥鸽子们吃饱午饭后因昏昏欲睡而变得安静时,当麻雀们在街上的水坑里洗澡时,小鸟的叫声就会传到屋顶的防护矮墙——那是饥饿、思念与绝望的哀鸣,是一场永远得不到回应的空号。午饭过后,晚餐之前,肥鸽子们议论说,那座雕像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倾斜得厉害了。
终于有一天,小柳条笼里不再有声音传出。那是冬日里最寒冷的一天,鸽子和麻雀们都站在大教堂屋顶上焦急地四处张望,希望能找到点儿残羹剩饭——这是恶劣天气里它们赖以生存的东西。
“小屋里的人有没有扔什么东西到垃圾堆里?”一只鸽子问另一只正从北边防护矮墙向下张望的鸽子。
“只有一只死了的小鸟。”那只鸽子答道。
夜晚教堂顶部发出“噼噼啪啪”的声音,听上去像是有石墙在倒塌。钟楼上的寒鸦说:“是严寒的天气弄坏了建筑物。”它久经寒冬,经验丰富,一定是它说的那种情况。第二天早晨,人们发现迷惘人雕像倒下了,躺在教堂司事小屋外的垃圾堆里,已经支离破碎。
“这样正好,”肥鸽子们在审视整个状况几分钟后嘀咕道,“现在我们该有座美丽的天使像了。当然,他们一定会在那儿立个天使的。”
“快乐之后……是悲伤。”教堂的大钟高声鸣唱着。
(节选自《读者》2011年第18期)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5分)()()
E.小说中两次写道,教堂的大钟高声鸣唱着“快乐之后……是悲伤”,这既是结构上的前后照应,更是对小说中关爱的双方悲剧命运的一种暗示。
A.虽然都是教堂上的雕像,但显然由于外在身份的不同,受到的待遇和尊敬也就不同。很显然作者是在借此表现人类社会的不平等现象。
B.因为体态轻盈和叫声甜美,小鸟同时受到鸽子群和麻雀群的排斥,正是同类间的排斥促成了它和迷惘人雕像之间的关爱。
C.爱的力量是强大的,在小鸟的歌声中,迷惘人雕像又恢复了生气,完全没有了冷峻、痛苦和忧伤。
D.出于对爱的嫉妒,人们把小鸟给关了起来。小鸟因绝食而死,迷惘人雕像最终也心碎地倒下。
【小题2】小说中谁是“边缘人”?“边缘人”的形象具有怎样的特征?(6分)
【小题3】小说中围绕着迷惘人雕像和小鸟的,还有一群寒鸦、鸽子和麻雀,作者这样安排的意图是什么?(6分)
【小题4】在欧美,萨基与欧•亨利齐名。他的作品结构严谨,构思巧妙,结尾经常出人意料。你认可这种说法吗?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8分)

同类题3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习题。
林中那块阳光明媚的草地
陈忠实
①早晨醒来便听见哗哗哗的雨声。拉开窗帘就看到了从黑云里倾泻而下的闪着些微亮光的雨条。到俄罗斯一周了,走到哪里都是蔚蓝的天空和鲜亮的阳光。今天遇到下雨了。有阳光又有雨,当是感受俄罗斯大地自然天象变幻的一个难得的完满。
②冒雨去图拉,拜谒托尔斯泰。车经过图拉城时,雨,时下时停,出图拉城时,就看到远方天际一抹蓝天了。拐过两个交叉弯道,看到很长的林木遮蔽下的围墙和一个阔大的门,这就是托翁自己命名的“林中那块阳光明媚的草地”——庄园故居了。
③站在宽大的门口,一眼看见两排整齐高大的白桦树的甬道,通向林木笼罩的深处。甬道尽头往右拐进去,是一座涂成黄色的两层小楼,这是托尔斯泰的居室和写作间。在这座托尔斯泰写作和生活的黄色小楼前,有一块不大的空地,该算作院子吧。小院的三面,是稠密到几乎不透阳光的树林,林间长满杂草,俨然一种森林的气息。楼前的这方小院,除了供人走的台阶下的土路,也都栽种着花草,却不是精细的管理,完全是自由生长的泼势。
④花草园子里有一棵合抱粗的树,不见一片绿叶,粗壮的枝股和细细的枝条,赤裸在空中,在四周一片浓密的绿叶的背景下,这棵树让人感到一种死亡的凄凉。
⑤我初看到这棵枯死的树时,贸然想到的是,它与周围的景致太不协调了,随后知道了这棵树非凡的存在,竟然有一种内心深处的震撼
⑥枯枝上挂着一只金黄色的铜钟。托尔斯泰是贵族,却愿去帮助那些寻找救助的贫苦人,久而久之,那些四野八乡遭遇困境的乡民便寻到这个庄园来。托尔斯泰在楼前院子这棵树上挂的这只铜钟,是供寻访的穷人拉响的,听到响声,托尔斯泰就会放下笔推开稿纸,把敲钟的穷人请进楼里,听其诉叙困难和冤屈,然后给予帮扶救助。
⑦据说有时竟会在这棵树下发生排队等候敲钟的事。曾经有多少穷人贫民憋着一肚子酸楚和一缕温暖的希望攥住那根绳子,敲响了这只铜钟,然后走进了小楼会客厅,然后对着胡须垂到胸膛的这位作家倾诉,然后得到托尔斯泰的救助脱离困境。
⑧这棵曾经给穷人和贫民以生存希望的树已经死了,干枯的枝条呈着黑色,枝干上的树皮有一二处剥落,那只金黄色的铜钟静静地悬空吊着,虽依原样系着一条皮绳,却再也不会有谁扯拉了。救助穷人的托尔斯泰去世已近百年,这棵树大约也徒感寂寞,已经失去了承载穷人希望的自信和骄傲,随托翁去了。
⑨托翁晚年竟然执意要亲手打造一双皮靴,而且果真打造出来了,而且很精美很结实也很实用。我自然惊讶这位伟大作家除了把笔的效能发挥到了无可企及的天分之外,还有无师自通操作刀剪锥针制作皮靴的一双巧手;我自然也会想到这位既是贵族庄园主又是赫赫盛名的作家,绝不会吝啬一双靴子的小钱而停下笔来拎起牛皮;然而,他彻底腻歪了已往的贵族生活,以亲自操刀捏锥,表示一种背离,一种转向
⑩托尔斯泰把他精心制作的这双皮靴送给一位评论家朋友。这位评论家惊讶不已,反复欣赏之后,郑重地把这双皮靴摆到书架上,紧挨着托尔斯泰之前送给他的十二卷文集排列着,然后说:这是你的第十三卷作品。
⑪这是俄罗斯人以素有的幽默方式,表达出对一位伟大作家最到位最深刻的理解。
⑫我真幸运,在林中的这块草地上领受到了明媚的阳光。
⑬雨在我专注于黄色小楼里的一张桌子一把椅子一张照片一页手稿的时候,完全结束了。头顶是一片蓝色的天空和自在悬浮着的又白又亮的云。林子顶梢墨绿的叶子也清亮柔媚起来。阳光从枝叶的空隙投到林子里的硬质土路上,洒在小小的聚蓄着雨水的坑洼里,更显一种明媚。
【小题1】第⑨段中“一种背离,一种转向”的深刻含义是什么?(4分)
【小题2】第⑤段“随后知道了这棵树非凡的存在,竟然有一种内心深处的震撼。”请分析作者内心震撼的原因。(4分)第12段作者写自己领受到了明媚的阳光,但下一13段却说雨刚停,这是否矛盾?为什么?(3分)(共7分)
【小题3】从表达方式角度赏析第③段的作用。(4分)
【小题4】以“林中那块阳光明媚的草地”为题有什么好处?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6分)

同类题4

阅读下面文章,回答后面问题。(共18分)
季羡林先生在他的《学海浮槎》中记录了他中学生活的这样一段细节:在学习方面,我现在开始买英文书读。……买英文书,只有一个地方,就是日本东京的丸善书店。……每次接到丸善书店的回信,我就像过年一般地欢喜。我立即约上一个比较要好的同学,午饭后,立刻出发,沿着胶济铁路,步行走向颇远的商埠,到邮政总局去取书,当然不会忘记带上两三元大洋。走在铁路上的时候如果适逢有火车开过,我们就把一枚铜元放在铁轨上,火车一过,拿来一看,已经轧成了扁的,这个铜元当然就作废了,这完全是损人而不利人的恶作剧。要知道,当时我们才十五六岁,正是顽皮的时候,不足深责的。
少年的天真、活泼、顽皮,在这里表现得充分无遗,假若季羡林能以这种心态度过他的青春岁月,呈现在我们今天面前的,将会是另外一种截然不同的形象。
可惜,那只是短暂的返璞归真。须知,这是在济南城,不是在老家官庄,这是寄身于叔父的家,不是依偎在自己父母的膝下,环境变了,季羡林的个性也随之发生改变。怎么变?朝哪一方向变?季羡林晚年总结,他说:从我小时候的作风看,我本是一个外向的人,然而,后来怎么就转成了内向呢?这个问题,过去从未细想,现在回顾在济南那段生活,忽然有所感触,也就顺便给它一个解答。我认为,“三字经”中有两句话:“性相近,习相远”,可以作为参考,古人说得对,“习”是能改造“性”的。我六岁离开父母,童心的发展在无形中受到了阻碍。试想,我能躺在一个父母之外的人的怀抱中,撒娇打滚吗?不,不能,这是难以想像的。叔父当然对我好,但他“望子成龙”,要求十分严格。课余除了抓学习,还是抓学习,偶尔有一点示爱,比如给我从乡下带回几只小兔,也让人感到距离,那种只能身感,不能言传的距离。说到婶母,我不能说她虐待我,那样说不真实;但在日常生活中,小小的歧视,在她可能是不经意,在我却是看在眼里,记在心头。叔父有个女儿,我叫作秋妹的,她和我的待遇明显不一样。比如说,做衣服,有时就给她做,不给我做。偏心自己的亲生女儿,这是人之常情,不足为怪。实事求是地说,拿一个母亲的标准去要求一个叔婶,本来就是不现实的。话又说回来,要一个七八岁的孩子,有大人的开通,这是不可能的。一件两件,我也许不放在心上,三件四件五件,经得多了,难免潜移默化,影响到自己的价值取向以至性情。
季羡林的终生遗憾,是在母亲去世之前,整整八年,他没有回家看望一次。八年啊,八年!这期间,他读完初中,上高中,停学一年,再读,娶妻,生女,高中毕业,上大学,寒暑假回济南……如此漫长的过程,如此曲折精彩的变化,竟然没有抽出一些日子,回家看看。季羡林事后捶胸顿足,懊悔不迭,可以说,他一辈子浸泡在悔恨里。
终生遗憾,应该还有婚姻。且慢,季羡林在《寸草心》中,不是对妻子评价很高吗?请看他文章开头的叙述:“我因为是季家的独根独苗,身上负有传宗接代的重大任务,所以十八岁就结了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自不在话下。德华长我四岁。对我们家来说,她真正做到‘毫不利己,专门利人’,一辈子勤勤恳恳,有时候还要含辛茹苦。上有公婆,下有稚子,丈夫十几年不在家;公公又极难侍候,家里又穷,经济朝不保夕。在这些年,她究竟受了多少苦,她只是偶尔对我流露一点,我实在说不清楚。”注意,这里说的是妻子的为人,那是一位典型的贤妻良母,也正因为这一点,季羡林对她十分敬重。敬重是一回事,疏离隔膜又是一回事。不信,再请看下列事实:季羡林1929年结婚,次年离家上清华,1934年毕业,回济南教书,1935年赴德,一去就是11个春秋。1946年回国,进北大,按说,他应该把家属接来同住的,那时一没有户口障碍,二没有经济之虞,但是———他没有!直到1962年,德华才迁来北京。算算看,从结婚到再度聚首,夫妻分居竟长达31年!
季先生一生有如此诸多遗憾,人生不完满。
人生有憾,至少是不完满。朱光潜先生说:“这个世界之所以美满,就在有缺陷,就在有希望的机会,有想像的田地。”季先生是大明白人,对一切早已参透,所以他有一篇随笔,题目就叫“不完满才是人生”。
【小题1】季羡林的人生遗憾有哪些?请根据文意简要概括。(6分)
答:
       
【小题2】简要分析文章第二段在全文结构上有何作用?(4分)
答:
 
【小题3】文章最后引用朱光潜先生的话和季老先生的一篇随笔的题目结尾有何作用?朱光潜先生的话和季老的“不完满才是人生”你是如何理解的?请联系实际简要探究一下。(8分)
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