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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15分)
劝儿离家
阎连科
我的妻子不是农村人,她一生受到的是和农村文化截然不同的教育,所以与乡村的文化和习俗,她是坚决地格格不入。每次回家,打算着初六返回,初二她便焚心地急。今年过年,我独自同孩子回了,长途客车颠到镇上时,我问孩子:“见了奶奶你怎么做?”“让奶奶抱。”“说啥?”“说奶奶好,我想你。”“还说啥?”“说妈妈上班回不来,妈妈让我问奶奶好。”
这就到了镇上。镇上依如往年,商店的门依然开着,仿佛十四年未曾关过。我拉着孩子下了汽车,四顾着找寻,除了夕阳的光照,便是摊贩收货回家的从容,还有麻雀在路口树上孤独地啁啾。没有找到我的母亲。
孩子说:“你不是说奶奶在车站接我吗?”
我说:“奶奶接厌了,不来啦。”
我牵着孩子的小手,背着行李从街上穿过。推开家门的时候,母亲正围着那条围裙,在房檐下搅着面糊。孩子如期地高唤了一声奶奶,母亲的手僵了一下,抬起头来,欲笑时却又正色,问,就你和孩子回来了?我说孩子他妈厂里不放假。母亲脸上就要润出的喜红不见了,她慢慢走下台阶,我以为她要抱孩子,可她却只过来摸摸孩子的头,说长高了,奶奶老了,抱不动了。
到这时,我果真发现母亲老了,白发参半了。孩子也真的长高了,已经到了奶奶的齐腰。我很受惊吓,仿佛母亲的衰老和孩子的成长都是母亲语后突然间的事。跟着母亲,默默地走进上房,七步八步的路,也使我突然明白,我已经走完了33年的人生。
我说母亲,“你怎的也不去车站接我们?”
母亲说:“知道你们哪天哪一阵到家,我就可以在家给你们按时烧饭了,不用接了。”说话时,母亲用身子挨着她的孙子,问:“在家住几天?”
我说:“过完正月十五。”她说:“半个月?”我说:“十六天。”“当兵十多年,你还从没在家住过这么长时间哩。”母亲这样说着,就往灶房去了,小小一阵后,端来了两碗鸡蛋面汤,让我和孩子吃着,自己去包了饺子。接下来,就是帮母亲贴对联,插柏枝,放鞭炮。
鞭炮的鸣响,宣告大年正式开始了。
夜里,我抱着睡熟的孩子陪母亲熬年,母亲说了许多村中的事情,说谁谁家的女儿出嫁了,家里给陪嫁了一台电视机;村里哪个人刚四十岁就得了癌症,话到这儿时,母亲看了一眼桌上摆的父亲的遗像。我便说娘,你独自在家寂寞,同别人一道,来回跑跑身体会好些。
母亲说:“我都试过,那些全是假的,信不进去。”
两人当下无话,夜也深了。来日,我早早地起床,放了初一鞭炮,领着孩子去村里看了几位老人,回来时母亲已把我的提包掏空又装满了。
她说:“你明天领着孩子走吧。”
我很疑惑:“走?我请了半个月假啊。”
母亲说:“你走吧,过完初一就过完了年,你媳妇在外,你领着孩娃回来,这是不通道理的。你孩娃和孩娃妈,你们才是真正的一家人,过年咋样也不能分开!”
我坚持着:“过完十五再走。”
母亲怒了:“你要是不孝子,你就过完十五走。”
一夜无话。来日母亲果真起床烧了早饭,叫醒我和孩子吃了,就提着行李将我们送往镇上了。
这个年,前计后算,也才满了一天,且走时,母亲交代,说明年别再回了,外面过年比家里热闹。
【小题1】结合上下文,说说文章第一段写自己反复提醒孩子见了奶奶要说什么有何作用?(3分)

【小题2】赏析文中画线句子。(4分)

【小题3】请具体分析“妻子”在行文中的作用。(4分)

【小题4】结合全文,简析母亲形象。(4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01: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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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后面题。
请想一想华盛顿
王开岭
美国历史上,华盛顿及其伙伴们属于为自己的母邦开创了诸多伟大先例和精神路标的人。他们不仅垦辟了宪政共和的绿洲,还神奇地缔结出一脉清澈的政见传统和榜样力量,二百年来,靠着这份殷实基业,这个移民国家的子嗣一直安稳地享受着新大陆的丰饶、自由与辽阔……
这些伟人制定的1789年宪法和《权利法案》,披沥二百多年风雨被原封不动地延伸至今。其建国水平所表现出的才智、胆魄、美德,远远超越了造物主所赋予那个时代的国家素质的“平均值”。
在这点上,北美人是幸运的。他们等来的是华盛顿而非拿破仑,是富兰克林而非俾斯麦,是杰斐逊而非罗伯斯庇尔或戈培尔。他们是焦灼的战士,而非暴虐的武夫;乃平民出身的领袖,而非歇斯底里的野心家。他们像晶莹的蝌蚪,来自四面八方,又不约而同朝着同一光点挺进:独立、平等、自由……
在今天的美利坚国会大厦里,有一副巨制油画,讲述的是二百年前华盛顿正式向国会归还军权的情景。将军发言极简:“现在,我已完成了战争所赋予的使命,我将退出这个伟大的舞台,……谨在此交出委任并辞去所有的公职。”
据史记载,当时所有的眼眶都流下了热泪。将军朝向议员们的鞠躬是为了让后人永远牢记一条常识:军队从来就不是个人或集团财产,它只能献身国防而不可施于内政;领袖本人须首先是合格公民,须随时听从国家召唤,其权力亦将随着阶段任务的完成而及时终止……
这是第一代美国人为后世贡献的最杰出的理念之一。正是凭此先进的理念,此后的美国政治才在肌体上灵巧地避开了军事独裁的风险,最大限度地保证了社会的稳定、自由与和平。
华盛顿鞠躬的油画悬挂了200年,“国家绝不允许用武力来管理”这个朴素理念,也在美国公众心里扎根了200年。两个世纪以来,美国社会的政治秩序一直温和稳定、未有大的集团动乱和恶性斗争。
那幅画不是白挂的,它绝非装饰,而是一节历史公开课,一盏红灯闪烁的警示屏。它镌铭着第一代建国者以严厉目光刻下的纪律。
仪式一完,华盛顿真就回家了。5年后,当美利坚急需一位总统的吁求正式下达,他的休养计划被中止。但连任两届后,他坚决辞去了公职。8年军旅,置生死度外;8年总统,值国家最艰困之时,实无福禄可享……每一次都是临危受命,挽狂澜于即倾;每一次都是听从国家召唤,履践一个公民的纯洁义务。
那提议用“华盛顿”来为首都命名的人真是太智慧了。
史上大人物的名字比比皆是,可真正禁得住光阴测试和道义检验的却寥寥。而“华盛顿”作为生命个体,他的清白、诚实及所有伟岸特征皆完整保持到了生命终点。作为一个响亮的精神名词,其理想内涵不会因光阴的淘洗而褪色变质,相反,却历久弥新,来自后世的敬重与感激——随着历史经验的积累和世界坐标的参照——而愈发强烈、挚深……
【小题1】简要说明第三段中“北美人是幸运的”中“幸运”的具体内容。(6分)
【小题2】简要分析文中写“华盛顿鞠躬油画”来历的用意。(6分)
【小题3】结合文本对“那提议用‘华盛顿’来为首都命名的人真是太智慧了”的理解,阐释“智慧”的内涵。(6分)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烟台大学62岁保洁员吃学生剩饭:不缺钱怕浪费
记者 李谦 刘颖超 烟台台记者 张斐斐
【央广网烟台11月19日消息】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今年10月20日,《新闻纵横》关注了“烟台大学62岁的保洁员吴明华和他六位同事的故事”。这7位保洁员在学校食堂里看到学生们吃剩下不要的馒头和米饭,实在不忍心丢弃,就装到塑料袋里,留着自己晚上吃,生怕浪费了粮食。而这种做法,当时他们已经坚持了5个月了。
“舔干净不丢人”是烟台大学4层食堂里最新挂出的海报。下午5点半,记者和刚下课的学生们一起来到了生意红火的窗口前。“烟台特色小吃,淄博特色小吃,台湾美食,韩国料理”,各个窗口都向外飘着香味,价格几乎都不会超过15块钱。62岁的保洁员吴明华,推着小推车穿梭在吃饭的学生中收拾餐具。把剩汤、剩饭倒进车上的泔水桶中,再把盘子摞好放进车里,这些动作吴师傅做得熟练而又迅速。只是偶尔,他会把盘中看起来还不错的主食留下,放进车上一个最小的塑料袋中。
晚上7点半,学生们陆续离开了餐厅,吴师傅看见工友罗师傅和其他几个人已经坐下吃饭,便也带着装着剩米饭的塑料袋走了过去。虽然只有几步路,但看到旁边桌上还有一盘学生刚刚剩下、看起来还很完整的炒茄子,吴师傅顺手拿起来,没人疑问,没人抬头,甚至没有任何停顿,大家夹起了还冒着热气的茄子,就着桌上的洋葱、豆腐、卷心菜,开始吃饭了。
第一个带头吃剩饭的吴明华是吉林省伊通县人,曾经是村里的小学教师。孩子定居烟台后,他也搬到了这里。吴师傅说家里并不缺钱,这么做就是不想浪费。
吴明华:就是不挣钱孩子也给钱,他们不同意出来干活。
烟大4层一共十多名保洁员中,陆续有6人开始效仿起吴师傅的做法。他们中年龄最大的66岁,最小的53岁,都来自农村,经历过艰苦生活。他们中甚至有人的孩子就在这里上班。比如,罗玉龙的儿子罗国胜从一开始就很反对爸爸吃剩饭。
罗国胜:他说怪可惜的,他说他们那些人都能吃,我也能吃,担心老人吃凉的不好,这么大岁数捡着吃也不好。
但孩子们的反对并没有阻碍老人们按照自己的想法做事。现在食堂的剩菜剩饭和以前相比,显然有了改观。
食堂经理刘建新:通过他们这些工人的身体力行可能让学生感触很深,剩的比以前少很多。
老板娘杨燕:改善多了,大学生过来要半碗米饭、半个馒头,以前从来没有这种情况。
烟台大学校长房绍坤介绍了这变化背后的新规定:现在学生可以买半份菜、买半份饭,以适应不同学生群体的需求,保洁员为广大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勤俭节约的课。
快要离开时,记者不经意间问了吴师傅一句:如果有一天没有剩饭了会怎样?
吴师傅的回答几乎没有任何思考:没有剩饭那不是更好了嘛!但我想那是不可能的。
尽管认为浪费避免不了,但说起自己的行为,吴明华也丝毫不含糊。
吴明华:一粒粮食一滴汗,一个餐厅一天要节约几斤粮食,一年呢?一个学校节约这么多,一个省的呢?全国呢?就这么寻思自己该这么节约点。
从节目播出吴明华和他同事们的故事到现在,已经又过去将近一个月的时间了,这期间,很多同学在表示深受感动的同时,更加强了自我约束,也自发地对节约粮食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和倡议。
除了在校学生,更多的年轻人也在网络上发起了讨论。现在的物质生活如此丰富,像吴明华那个岁数的人,他们经历过的那种物资短缺甚至饿肚子的生活,现在的年轻人几乎无法想象。像吴明华这样的人、这样的做法、这样的观念,现在是不是已经过时了?
微博上有位网友说:节约已经是传统的、过时的观念了,还有多少人愿意“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呢?毕竟时代不同了,人们的认识也不同了。
微博用户“刘书礼1947”也是一位66岁的老人,他说,吴明华62岁,应该跟我一样经历过三年自然灾害,经历了,知道得深,体会得深。中国人民向来是勤俭节约的,“食求果腹,衣求蔽体”的传统一直保持了几千年。现在改革开放了,物质生活是丰富了,但祖先的传统美德不能丢。
微博用户“越看阿信越帅的小白”说,我们宿舍就会买了饭带回来,大家一块吃,不会剩。
“潮流人生韩董”说:作为一个城市孩子,从来没有体会过农民伯伯的艰辛,但父母从小就教育我要尊重别人的劳动果实。
(1)下列对文本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正确的两项是( )
A.消息的开头用简明扼要的语言概括介绍了这篇新闻的主要内容,烟台大学的7位保洁员在学校食堂里吃学生剩下的馒头、米饭。
B.消息中,写62岁的保洁员吴明华,推着小推车穿梭在吃饭的学生中,是为了表现老人能及时发现学生丢弃的饭菜,表现老人的节俭。
C.作为第一个带头吃剩饭的吴明华老人,曾经是教师。他之所以这样做,并不是家里缺钱,而是要身体力行地向学生传递节俭的美德。
D.作者在文中采用正反对照的手法,写老人的儿子对老人做法的反对,写学生丢下的“还冒着热气的茄子”,很好地塑造了老人的形象。
E.从众多网友对这件事的评价中可以看到,人们对7位老人的做法是一致称赞的,这不仅丰富了新闻的内容,也显示了这则新闻的价值。
(2)吴明华等保洁员吃剩饭的举动促使学校和学生发生了怎样的转变?
(3)这条新闻曾获得第二十四届“中国新闻奖”,试结合文本,从新闻的社会价值角度分析它获奖的原因。
(4)有人认为保洁员吃剩饭是一种“悲情教育”,不可取;也有人认为保洁员的行为在传递着正能量,值得赞赏。结合文本,说说你的看法。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季羡林自传(节选)
我于一九四五年秋,在呆了整整十年之后,从哥廷根到了瑞士,等候机会回国;在瑞士Fribourg住了几个月,于一九四六年春夏之交,经法国马赛和越南西贡,又经香港,回到祖国。先在上海和南京住了一个夏天和半个秋天。当时解放战争正在激烈进行,津浦铁路中断,我有家难归。当时我已经由恩师陈寅恪先生介绍,北大校长胡适之先生、代理校长傅斯年先生和文学院院长汤锡予(用彤)先生接受,来北大任教。在上海和南京住的时候,我一点收入都没有。我在上海卖了一块从瑞士带回来的自动化的Omega金表。这在当时国内是十分珍贵、万分难得的宝物。但因为受了点骗,只卖了十两黄金。我将此钱的一部分换成了法币,寄回济南家中。家中经济早已破产,靠摆小摊,卖炒花生、香烟、最便宜的糖果之类的东西,勉强糊口。对于此事,我内疚于心久矣。只是阻于战火,被困异域。家中盼我归来,如大旱之望云霓。现在终于历尽千辛万苦回来了,我焉能不首先想到家庭! 家中的双亲——叔父和婶母,妻、儿正在嗷嗷待哺哩。剩下的金子就供我在南京和上海吃饭之用。
我于一九四六年深秋从上海乘船北上,先到秦皇岛,再转火车,到了一别十一年的故都北京。从山海关到北京的铁路由美军武装守护,尚能通车。到车站去迎接我们的有阴法鲁教授等老朋友。我们终于到了北大的红楼。我暂时被安排在这里住下。按北大当时的规定,国外归来的留学生,不管拿到什么学位,最高只能定为副教授。清华大学没有副教授这个职称,与之相当的是专任讲师。至少要等上几年,看你的教书成绩和学术水平,如够格,即升为正教授。我能进入北大,已感莫大光荣,焉敢再巴蛇吞象有什么非分之想! 第二天,我以副教授的身份晋谒汤用彤先生。汤先生是佛学大师,暗想在他领导下工作是一种幸福。
我曾多次提到,在印度学领域内,我的兴趣主要在印度古代及中世佛典梵文上,特别是在“混合梵文”上。然而做这样的工作需要大量的专业的专著和杂志。哥廷根大学图书馆和梵文研究所图书室是具备这个条件的。在哥廷根十年,我写论文用了上千种专著和杂志,只有一次哥廷根缺书而不得不向普鲁士国家图书馆去借,可见其收藏之富。反观我国,虽然典籍之富甲天下,然而,谈到印度学的书刊,则几乎是一片沙漠。这个问题,我在离开欧洲时已经想到了。我的所谓“思想斗争”就是围绕着这个问题而开始萌动的。
我虽少无大志,但一旦由于天赐良机而决心走上学术研究的道路,就像是过河卒子,只能勇往向前,义无反顾。可是我要搞的工作,不是写诗,写小说,只要有灵感就行,我是需要资料的,而在当时来说,只有欧洲有。而我现在又必须回国,顾彼失此,顾此失彼,“我之进退,实为狼狈”。在激烈的思想斗争之余,想到祖国在灾难中,在空前的灾难中,我又是亲老、家贫、子幼。如果不回去,我就是一个毫无良心的、失掉了人性的人。如果回去,则我的学术前途将付诸东流。最后我想出了一个折中的方案:先接受由Haloun先生介绍的英国剑桥大学的聘约,等到回国后把家庭问题处理妥善了以后,再返回欧洲,从事我的学术研究。这实在是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想出来的一个办法。
一回到祖国,特别是在一九四七年暑假乘飞机返回已经离开十二年的济南以后,看到了家庭中的真实情况,比我想象的还要严重得多,我立即忍痛决定,不再返回欧洲。我不是一个失掉天良的人,我为人子、为人夫、为人父的责任,必须承担起来。我写信给Haloun 教授,告诉了他我的决定,他回信表示理解和惋惜。有关欧洲的“思想斗争”,就这样结束了。
然而新的“思想斗争”又随之而起。我既然下定决心,终生从事
研究工作,我的处境已如京剧戏言中所说的:“马行在夹道内,难以回马。”研究必有对象,可是我最心爱的对象印度古代混合梵文已经渺如海上三山,可望而不可及了。新的对象在哪里呢? 我的兴趣一向驳杂,对好多学问,我都有兴趣。这更增加了选择的困难。只因有了困难,才产生了“思想斗争”。这个掂一掂,那个称一称,久久不能决定。我必须考虑两个条件:一个是不能离开印度,一个是国内现成的资料不够充足。离开了印度,则我十年所学都成了无用之物。资料不够充足,研究仍会遇到困难。我的考虑或者我的“思想斗争”,都必须围绕着这两个条件转。当时我初到一个新的环境中,对时间的珍惜远远比不上现在。“斗争”没有结果,就暂时先放一放吧。
【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上项是( )
A.一九四五年秋,在国外十年的季羡林辗转回国,当时解放战争正在激烈进行,铁路中断,他只好先后住在上海和南京,无法回济南老家。
B.季羡林回国后经老师陈寅恪先生介绍去北大任教,来到北大的第二天他就去拜谒时任北大文学院院长的佛学大师汤用彤先生。
C.季羡林在国外研究的是印度学领域,特别是“混合梵文”。而这门学问在国内还是一片空白,根本没有关于印度学的书刊。
D.本文是一篇自传,季羡林以时间为序自述生平,只是撷取了自己留学回来后的经历,重点讲述了自己所面临的思想斗争,真实可信。
【小题2】季羡林在为人和为学上有着怎样的品质? 请结合材料简要概括分析。
【小题3】季羡林回国后的“思想斗争”表现在哪些方面? 你是否同意他“‘斗争’没有结果,就暂时先放一放”的观点? 请结合材料说说你的看法。

同类题4

论述类文本阅读(9分)
吃出的血缘
易中天
中国人喜欢请客吃饭,似乎只有通过请客吃饭,才能建立起一种非同寻常的人际关系。
中国人很看重人际关系,而人与人的关系中,最可靠的,又是“血缘”。所以,中国人在处理人际关系时,总是要想方设法把非血缘关系转化为血缘关系,比如“父母官”“子弟兵”“兄弟单位”等等。
血缘关系中,最亲的是母子。母子关系,说得难听一点,就是吃与被吃的关系;而兄弟、乡亲,则是“同吃”的关系。“乡”这个字,繁体作“鄉”,甲骨文的字形是:,当中一个饭桶,一边一个跪坐的人。所以,乡,也就似乎“同吃一锅饭”的意思。实际上,只要是“同吃一锅饭”的人,比如部队里的战友,单位上的同事,也都多多少少有些兄弟般的情分。
吃同一食物的人可以被看作是有血缘关系的,因为食物是生命之。吃了同一食物,就有了同一生命,岂能不是兄弟?所以,世界上不少民族都有这样的习俗:如果你能和他们一起共餐,哪怕是只吃一口食物或只喝一口牛奶,便不必害怕被视为敌人。
当然,进餐的方式,也决不能是西方那种“分餐制”。尽管不少现代中国人也承认,分餐制科学、卫生、不浪费,但同时也认为,那种进餐方式太冷漠,太没有人情味,简直就是怠慢客人,好像怀疑人家有传染病。所以,大家越是都懂科学卫生,反倒不好意思分餐。相反,为了表示大家是“铁哥儿们”,最好是连别人的病也一并传染过。要知道,“食人之食”是要“死人之事”的,那么无妨先“病人之病”。作为主人,无妨看作酒菜之外的又一“投资”;作为客人,则无妨看作接受情谊的一种“表态”。总之,共餐的目的,是情感的交流,心灵的沟通,血缘的认同;共餐的目的,在于人情,在于血缘,而亲与疏、敌与友,竟在于“共食”与否。
甚至真正的兄弟,也不能长期不共食。所以,在中国,分出去的儿子,嫁出去的女儿,总要寻找机会回“娘家”,回到母亲的身边共食。至少,年三十的“年夜饭”,是不可不吃的。这一回的家宴之所以尤为重要,在于它有着承前启后的意义:对前一年已然存在的血缘关系,是肯定和确认;对后一年将要延续的血缘关系,则是预约与重申。不难想象,在那万家灯火的岁除之夜,一家人团团围坐,举筷共食,母亲重温自己“食物和生命的提供者”角色,兄弟姐妹重申自己是“吃同一奶水长大的人”,那可真是其情也切切,其乐也融融!(选自《闲话中国人》,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中“共食”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3分)
A.共食是世界不少民族共同的习俗,因为吃同一种食物而具有了血缘关系。
B.共食是与冷漠而缺乏人情味的西方分餐制相对的中国人特有的进餐方式。
C.共食是主人酒菜之外的一种感情投资,是客人接受情谊的一种认同表态。
D.共食是为了肯定和确认现存的血缘关系,预约与重申将要延续的血缘关系。
【小题2】下列对本文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3分)
A.中国人之所以喜欢请客吃饭,无非是想方设法把非血缘关系转化成为血缘关系。
B.卫生而节约的分餐制在中国实在难以推广,因为中国人只讲义气而不注重科学。
C.愿不愿意、能不能够在一起共餐,在中国常常可以用判别亲与疏、区分敌和友。
D.作者以吃年夜饭为例,进一步证明:即使真正的兄弟,长期不共食则情谊不存。
【小题3】“吃出的血缘”在文中有哪些具体表现?(3分)
   
   
   

同类题5

本大题共4小题,共27分。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秋声起处是故乡
在所有的自然之声里,我最喜欢秋之声。在秋之声里,童年时所陶醉的故乡之秋声为最。
我的老家,在扎鲁特草原上的阿拉坦山寺脚下。那里曾经有丰美的牧场,也有广袤的田园。童年的时候,家徒四壁一无长物,有的则是大自然赐予我们的春风秋雨和五谷杂粮。故乡的春夏秋冬,各有属于自己的独特声音,界定分明而音律各异。其中秋之声,给予我的遐想和启迪是无限的。秋之声就是天籁,故乡的秋之声,是天籁中的天籁。
我们那个村子,坐落在青青群山之中。秋风总是长驱直入,一荡千里。初秋的田野五彩斑斓,秋风的色泽则介于幽蓝和金黄之间。举目,田畴连绵,风吹无尽波浪于幽幽天际。包谷黄、高粱红、米色的谷地装点于天地之间,荞麦的白色小花娇媚而散发异香,吸引无数蜜蜂,寻香乱飞。
每年的下种时节,我们家的高粱地里,总要辟出一块西瓜地。初秋的高粱都长得丈把高了,是天然的绿色屏障,把那块宝地捂得严严实实。我经常悄没声儿地带一二要好的同学来吃西瓜。吃罢西瓜,我们就仰躺在瓜地里,静静地聆听起秋声来,那是上苍的赐予,也是我们这些乡下孩子最为奢侈的享受。
此时此刻,秋声仿佛是我们生命的唯一。千千万万个高粱叶子,窸窸窣窣地流动如天涯之水,总觉得,那声音是从一个未知的神秘之处飘荡过来,而后又哗然推向另一个未知的地方。它来去无踪,又无处不在。即刻使你弱小的生命,纯净若清晨草叶上的露水。
高粱地外边是野性的草地,昆虫们齐声歌唱着,像一个庞大的交响乐队。蝉的高音,在初秋是极纯正的,算是首席小提琴。蛙歌,是唯一可以与之见高低的音律,它好似从不远的湿地里突然冒出来的,此起彼伏而空洞如箫。还有蝈蝈和蚂蚱们唧唧喳喳地倾诉,那是背景音乐。
听着听着,你觉得周遭渐入万籁俱寂的氛围,有声似无声了。这便是美妙的天籁,它把你整个的心灵融化于空灵之中,让你在不知不觉中,进入了彩色的无忧亦无虑的梦之乡。这时的你在大自然的温怀里,变成了地地道道的自然之子。
带着故乡的秋之声上路,在城镇乡野间辗转,虽然疲惫,但故乡的秋声,总以她深沉的诗意的祝福,抚慰着我跋涉中的灵魂。故乡的天籁一遍遍回响在心头,即使在喧嚣尘世中,当我真诚而怀有敬意地去谛听,仿佛能听得见一片叶子、一个花瓣、一粒松子的心灵独白,抑或能听得见小小蚂蚁们齐心协力搬动重物的呼号之声。于是,秋之声使我心怀若谷灵魂安静,远离尘嚣与无谓的争斗。
这才是天籁的真意。
一个人想要聆听天籁,必须把自己看小,看淡,看轻。那些工于心计,沉溺于称雄称霸之中的人,是无缘于天籁的。
陶渊明向往桃花源,向往“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式的生活,因为他心中藏有天籁。古代那些真正的隐士,无一不与天籁相伴。老子骑牛出关,所寻求的也许就是一个“无”字的真正内涵吧,因为他心中怀有更为空灵的天籁。
然而,天籁对于一个利欲熏心的人而言,不过杂音而已。他哪里顾得上去品味什么天籁呢?利欲、权欲使他五内翻腾,不由自己。天籁与智者相伴,不与狂徒为友。能够聆听天籁的人,一定多有善举而无恶习。假如我们每个人都有一颗宁静而淡泊的心,那么光明定能驱走黑暗,正义定能战胜邪恶,天籁就会与你相伴。
秋声起处是故乡,只要我们的故乡还在,还怕没有天籁可聆听吗?
   (取材于查干的同名散文,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4分)
A.作者描写故乡五色斑斓、荞麦花香等充满生机的秋景,营造出美妙和谐的意境,旨在表达对故乡风土人情的赞美之情。
B.作者认为陶渊明向往桃花源,向往“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式的生活,是因为他有如天籁般宁静而淡泊的心灵。
C.作者谛听故乡秋声,生发了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深层思考,告诫人们只有对自然怀有真诚的敬意,才能懂得天籁之意。
D.题目中的“故乡”一词具有双重含义,既指曾经养育了作者的家乡,也指给予作者心灵滋养和灵魂抚慰的精神家园。
E.本文写景状物生动形象而意趣横生,颇具感染力;发表议论语言精辟且多警策之语,见解独到又给人启迪、发人深省。
【小题2】作者为什么说“故乡的秋之声,是天籁中的天籁”?请简要作答。(6分)
【小题3】文中说,老子“所寻求的也许就是一个‘无’字的真正内涵”,请根据文章内容具体解释“无”字的内涵。(5分)
【小题4】作者儿时在故乡倾听过哪些美妙的天籁?请列举出来,并结合你的生活经历或阅读积累,谈谈某种美妙的天籁带给你的感受和启迪。(不少于200字)(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