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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20分)
我奋斗了十八年才和你坐在一起喝咖啡  
麦 子
⑴我的白领朋友们,如果我是一个初中没毕业就沪打工的民工,你会和我坐在“星巴克”一起喝咖啡吗?不会,肯定不会。
⑵比较我们的成长历程,你会发现,为了一些在你看唾手可得的东西,我却需要付出巨大的努力。
从我出生的那一刻起,我的身份就与你有了天壤之别,因为我只能报农村户口,而你是城市户口。如果我长大以后一直保持农村户口,那么我就无法在城市中找到一份正式工作,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⑷考上大学是我跳出农门的惟一机会。我要刻苦学习,小学升初中,初中升高中,高中升大学,我在独木桥上奋勇捕杀,眼看着周围的同学一批批的落马,前面的道路越越窄,我这个佼佼者不知是喜是忧。激烈的竞争让我不敢疏忽,除了学习功课,我无法顾及业余爱好,学校也没有这些发展个人特长的课程。进入高中的第一天,校长就告诉我们这三年只有一个目标——高考。于是我披星戴月,早上五点起床,晚上十一点睡觉,就连中秋节的晚上,我还在路灯下背政治题。
⑸而你的升学压力要小得多,竟争不是那么激烈,功课也不是很沉重,你可以有充足的时间去发展个人爱好,去读课外读物,去球场挥汗如雨,去野外享受蓝天白云。如果你不想那么辛苦去参加高考,只要成绩不是太差,你在高三时会有机会获得保送名额,就算成绩忒差,也会被“扫”进一所本地三流大学。而那所三流大学我可能也要考到很高的分数才能进去,因为按地区分配的名额中留给上海本地的名额太多了。
⑺我们的考卷一样,我们的分数线却不一样,但是当我们都获得录取通知书的时候,所交的学费是一样的。
⑻这就意味着四年学费,再加上其它费用,就需要六万六千元。六万六千元对于一个上海城市家庭说也许算不上沉重的负担,可是对于一个农村的家庭,这简直是一辈子的积蓄。我的家乡在东部沿海开放省份,是一个农业大省,相比西部内陆省份应该说经济水平还算比较好,但一年辛苦劳作也剩不了几个钱。以供养两个孩子的四口家庭为例,除去各种日常必须的开支,一个家庭每年最多积蓄三千元,那么六万六千元上大学的费用就意味着二十二年的积蓄!前提是任何一个家庭成员都不能生大病,而且另一个孩子无论学习成绩多么优秀,都必须剥夺他上大学的权利,因为家里只能提供这么多的钱。我属于比较幸运的,东拼西凑加上助学贷款终于交齐了第一年的学费,看着那些手握着录取通知书却愁苦不堪,全家几近绝望的同学,我的心中真的不是滋味。
⑼大学四年,我努力学习获得奖学金,假期打工挣点儿生活费,我实在不忍心多拿父母一分钱,那每一分钱都是汗珠掉在地上摔成八瓣挣的血汗钱啊!
⑽到上海这个大都市,与我的同学相比,我真是土得掉渣。我不会作画,不会演奏乐器,不认识港台明星,没有看过武侠小说,不认得mp3,为了弄明白营销管理课上讲的“仓储式超市”的概念,我在“麦德隆”好奇地看了一天,我从没有见过如此丰富的商品。我没摸过计算机,为此我花了半年时间泡在学校机房里学习你在中学里就学会的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我的英语是聋子英语、哑巴英语,我的发音中国人和外国人都听不懂,这也不能怪我,我们家乡没有外教,老师自己都读不准,怎么可以教会学生正确发音?基础没打好,我只能再花一年时间矫正我的发音。
⑾我可以忍受城市同学的嘲笑,可以几个星期不吃一份荤菜,可以周六、周日全天泡在图书馆和自习室,可以在周末自习回的路上羡慕地看着校园里成双成对的男女,可以在寂寞无聊的深夜在操场上一圈圈地奔跑。我想我有一天毕业,能在这个大都市挣一份工资的时候,我会和你这个生长在都市里的同龄人一样,做一个上海市民,而我的父母也会为我骄傲,因为他们的孩子在大上海工作!
⑿在上海工作难找,回到家乡更没有就业机会。能幸运地在上海找到工作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只有两千元左右的工资,也许你认为这点儿钱只够你零花的了,可是对我说,还要租房,还要交水、电、煤气、电话费,还要还助学贷款,还想给家里寄点儿钱让弟妹继续读书,剩下的钱只够我每顿吃盖浇饭,我还是不能与你坐在“星巴克”一起喝咖啡!
⒀我继续努力,我考研,我成功了!
⒁在上海读硕士的时候,曾经讨论过一个维达纸业的营销案例,我的一位当时曾经有三年工作经验的同学,提出一个方案:应该让维达纸业开发高档面巾纸产品推向9亿农民。我惊讶于她提出这个方案的勇气,当时我问她是否知道农民兄弟吃过饭后如何处理面部油腻,她疑惑地看着我,我用手背在两侧嘴角抹了两下,对如此不雅的动作她投以鄙夷的神色。
⒂如今的我在上海读完了硕士,现在有一份年薪七八万的工作。我奋斗了18年,现在终于可以和你坐在一起喝咖啡了。我已经融入到这个国际化大都市中了,与周围的白领朋友没有什么差别。可是我无法忘记奋斗历程中那些艰苦的岁月,无法忘记那些曾经的同学和他们永远无法实现的夙愿。
⒃我花了18年的时间才能和你坐在一起喝咖啡啊!
(摘自:中华英才网 有删节 )
【小题1】作者说“从我出生的那一刻起,我的身份就与你有了天壤之别”,请联系全文,分点概括出“我”与“你”的“天壤之别”。(4分)
【小题2】文章使用第一人称进行叙述,请结合文章内容说说采用这种人称叙述的好处。(3分)
【小题3】文章第14段写了“我”的同学的一个案例,结合全文看,有何作用?(4分)
【小题4】本文在构思上有哪些特点?结合文本加以分析。(4分)
【小题5】作者18年的奋斗,难道仅仅是“和你一起坐在一起喝咖啡”吗?请结合文章主旨,联系现实,说一说你的看法。(5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01:2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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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25分)
不鼓掌的人
日藤森成吉
我突然发现这家伙很不正常,唯独他一个人不鼓掌,真不可思议。
演讲者慷慨激昂,台下掌声阵阵。大伙儿把手都快拍烂了,还是一个劲儿地向着讲坛报以雷鸣般的掌声,不,简直是在一齐鸣枪射击。有人嫌鼓掌还不过瘾,竟情不自禁喊叫起来:“一点不错!”“对!我们都挨了打!”“警察是我们的敌人!”
警察犹如街道两旁的树木,布满会场四周。每当群众鼓掌、喊叫时,他们眼睛里就闪烁白光。佩剑仿佛是套在家犬脖子上的锁链,发出“咔嚓、咔嚓”的恫吓声,不用说,这种举动纯属徒劳。演讲者的谴责句句在理,具有法庭和陪审员的权威。何况,警察现在又是被告。
警察要是胆敢在这种场合动手打人,大概到会者谁也不会袖手旁观吧!这一点群众清楚,被告们心里也明白,正因为如此,他们至多只能白白眼,拨弄拨弄佩剑而已。
“谴责警察五一暴行大会”笼罩着法庭式的庄严、激昂的气氛。演讲的工人大声怒斥,听众的心里也在大声疾呼。台上台下,同仇敌忾。然而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唯独这家伙阴沉沉,一声不吭,显得无动于衷。
他一动不动端坐在我的邻座,仿佛波涛中的一块岩石。面孔浅黑,身体似乎有点虚弱,鼻子向旁歪斜,目光锐利,身穿土黄色工作服,看上去像个中年工人,他嘴唇紧抿,正出神地望着台上的演讲者。
“混蛋!”我暗暗骂道。居然巧妙地混了进来,你在拼命地看什么呢?是把反抗者的面孔——记入脑海中的手册,还是像蜻蜓那样转动眼睛环视四周呢?……于是我对他严加监视起来,但这家伙依旧纹丝不动。过了好大一会儿,他都没拍过一下手,也没喊过一声。也许他压根儿没这种念头。
我不免纳闷起来,恐怕是个新特务吧!不,说不定是个狡猾的老狐狸也未可知。我把注意力全集中在这家伙身上了,至于台上的演讲,早丢到一边。我决定和他打个招呼。就在我正要把脸凑过去喊声“喂”时,突然发现他的双瞳像电光一样的闪亮。啊呀!这条狗真怪,在哭哩,是不是有所触动了呢?……就在这当儿,雷鸣般的掌声又一次震撼了整个会场。他失神地举起迄今一直垂着的那双手,可是刚举到胸前又垂落在膝盖上。
于是,我看到了一样东西。可以说这是一个伟大的发现,其意义远比哥伦布发现新大陆要大得多,我的热血一下子沸腾起来,四周一片昏暗。我极力睁眼凝视,确实没错,搁在膝盖上微微颤动着的东西是一双没有手掌的手,不!是研磨棒!
我的眼前闪电般地掠过一个幻觉:传送带宛如几十条耀眼的白练,奔腾不息。马达隆隆鸣响,机器令人目眩地飞速旋转。突然,五根手指和手掌碰到磨得光亮的钩形加工品,顿时在一片浅红色的烟雾中飞舞……
我全明白了,泪水不禁夺眶而出。
“你!”
我失声抽泣,眼前一片模糊,还是伸出双手,紧握住那山芋般的,无声地颤动着的物体。
【小题1】下列对作品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5分)
A.第2段是场面描写,其表现的内容是与会者的激愤,其作用是反衬“不鼓掌的人”的冷漠。
B.第3段中的“不用说,这种举动纯属徒劳”的原因是指:①演讲者的谴责句句在理,具有法庭和陪审员的权威;②警察现在又是被告。
C.第9段中“是研磨棒”运用修辞方法是比喻,其作用是形象体现双手残疾的情况,衬托这位残疾工人的斗争精神。
D.本文以残疾人被误会的故事作为主要题材,用第一人称叙事,“我”有线索的作用,主人公是残疾人。
E.本文用了悬念法,因那人没手掌而误以为是特务,到最后“才明白”他根本没有手掌,是一位倾其全力鼓掌的人。
【小题2】本文中“我”对待那不鼓掌的人的态度分为哪几个阶段?作用是什么?(6分)
【小题3】本文对无手掌的鼓掌人在文中预先作了暗示,埋有伏笔,请找出有关和后边相互照应的语句。(6分)
【小题4】本文在构思上最大的特点是误会、联想、想像与对照,请就其中的一种手法谈一谈你的理解。(8分)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20分)
美丽的谎言
杨建国
东礁岛上,只有一名老兵和一名新兵。
岛上只有一座航标灯,老兵和新兵日复日、夜复夜地与航标灯为伴,除了守灯,白天只有听单调的海涛声,夜晚只能数满天的星斗。
老兵说,竖耳听涛,睁眼看星,多有诗意。
新兵听涛看星,觉得枯燥无味,百无聊赖。
老兵闲暇之时提笔写涛声、写星斗、写彩云、写海鸥、写轮船、写战舰,新兵觉得挺好玩的,也跟着拿起了笔。
三个月后,老兵的一首小诗《望夜空》在当地的《东礁文艺》上发表了。老兵欣喜若狂,新兵羡慕不已。
老兵的小诗后面署有“责任编辑兰兰”。新兵好奇地问兰兰是男还是女。
老兵说,当然是女的。
新兵脸一红,嗫嚅着问,漂亮吗?
老兵说,一定漂亮。
一个星期后,老兵亲自去了趟《东礁文艺》编辑部。回来时,老兵兴奋地对新兵说,见到了兰兰,兰兰也收到了你的诗稿,兰兰还称赞你的诗写得有激情。
新兵的脸红着问,兰兰一定很漂亮,是吗?
老兵爽快答道:当然。
从此新兵感到,彩云绚丽多彩,涛声悦耳动听。新兵盼望满两年兵龄,可以一个月上一次岸,那时就到编辑部去看看兰兰——那一定是个扎着两条羊角辫子,长着白白净净的瓜子脸的俏姑娘。
一天夜里,黑黝黝的天空中霹雳轰鸣,狂风如游龙般乱窜,倾盆大雨直泻东礁岛,整个世界如同染了墨般的漆黑。隐约闪烁的只有那座不知耸立了多少年的航标灯。
新兵被炸雷惊起了床,连唤了几声老兵,不见老兵回应。新兵抓起了手电筒,连雨衣也来不及披就投入了雨幕中,奔向航标灯。
借着时隐时现的闪电,新兵发现了航标灯下斜倚着一个人,跑近了才发现是老兵。
老兵没穿雨衣,全身是泥浆,双眼紧闭,脸色苍白,额头上的血水混着雨水直往脸颊下淌。老兵的脚底下是一大摊稀稀的血水,血水向四周漫开,向泥泞渗透,注入了黑色的土地里。
老兵双手紧紧地抓住了一条从机房延伸到航标灯座的电线的另一端。航标灯没有熄,老兵却没有醒过来,新兵如雕塑般呆立在雨中……
东礁岛上多了一座新坟,新坟倚着航标灯。
几个月后,东礁岛上又来了一名新兵。原来的新兵变成了老兵。老兵可以上岸了,他迫不及待地走进了《东礁文艺》编辑部,指名道姓要找名叫兰兰的姑娘。一个年近花甲、老态龙钟的老头操着沙哑的嗓门说,我就是兰兰。
老兵使劲地摇着头,死也不相信他就是兰兰。直到编辑部主任拍着胸口,以人格担保说眼前这个老头就是兰兰时,老兵恍如梦醒般点点头,似自言自语地说,是兰兰,是兰兰。
东礁岛上依旧住着一老一新两个兵。
老兵继续写诗,写涛声、写海鸥、写战舰,还写以前的老兵。
新兵觉得挺好玩的,也跟着写。
有一天,老兵的诗在《东礁文艺》上发表了。小诗的下面依旧署着“责任编辑兰兰”。
新兵好奇地问老兵,兰兰是男的还是女的?
老兵说,当然是女的。
新兵脸一红,嗫嚅着问,漂亮吗?
老兵双眼深沉地注视着大海,注视着航标灯,注视着航标旁的新坟,说,是的,很漂亮……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赏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4分)
A.小说塑造了老兵和新兵两个典型形象,歌颂老兵舍己为人、默默奉献的高尚品质,对于新兵一则批评他缺少生活的情趣,二则赞赏他的快速成长。
B.小说开始,面对单调的生活环境,老兵和新兵的生活态度形成了鲜明对比:老兵任劳任怨,热爱生活,乐于奉献;新兵则害怕困难,缺少边防战士的责任感。
C.这篇小说非常注重人物的神态描写。精到的神态描写往往意味深长,给人以深思,并将读者带进人物的内心世界,如结尾对老兵的“注视”的神态描写就很有意蕴。
D.这篇小说用“老兵”、“新兵”这种代表一类人的名称来称呼人物,使小说具有更深层的含义——在祖国的边防有无数这样默默无闻的哨兵,他们一辈辈地奉献着自己的青春。
E.编辑兰兰竟是一个年过花甲的老头,名字和真人之间形成强烈的反差,这正是“美丽的谎言”的中心内容,作者这样构思为小说增添了一份喜剧气息。
【小题2】简析作者塑造的第一个老兵的形象是怎样的?结合具体事迹简要分析。(4分)
【小题3】阅读全文,分条简述小说以“美丽的谎言”为题的好处。(6分)
【小题4】小说第二部分几乎是第一部分的翻版,这样构思是否有重复单调之嫌?谈谈你的看法。(6分)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板桥幽竹图
耿春元
工程师任子建退休后住在乡下老家里,老家离城二十里。老家前边临河,后边依山,周围有竹。掩门藏明月,开窗放野云。难得的幽雅环境,正是老人们清静养老的好地方。只是到了星期天,儿子一家三口来了,女儿一家三口来了,热热闹闹一整天,傍晚时分离去了,才清静下来。用老伴的话说,来了烦,不来盼。人老了,就这贱脾气。
这年夏天,一场大雨,发现老屋漏水了。先是屋后墙湿了一块,接着屋中间滴水。放上一个面盆接住,就听见钟摆似的滴答滴答响。白天还好,到了晚上,这滴水声烦得老伴整宿睡不着。老伴患神经衰弱症,到了这乡下后,那病本来好了的,这一滴水,又犯了。好在雨停了,天晴了。不过,再下大雨呢?
又是星期天,儿子一家和女儿一家都来了。任子建就趁吃饭的工夫,跟孩子说起房子漏水的事儿。这事说完,女婿没说话,女儿没说话,儿媳也没说话,只有儿子嚼着一口饭含含混混地说,找个泥瓦匠修修就是了。任子建听了,心想说得轻巧,谁去找?哪天修?轻轻省省一句话,屋就不漏了?
好在下大雨的天气很快就过去了,一般雨水,只是后墙有块地方潮湿,并不滴水的。但是第二年雨季眨眼又到了,任子建生怕大雨来时屋再漏,就又趁着星期天大家一起吃饭时,把屋漏水的事儿说了一遍。其实,他自己想办,也不是办不到,不就是花钱买材料请工匠嘛。他是认为把儿女养大了,一辈子该干的都干了,这点事犯不着自己再操心劳力了。
这回不错,他把话说完,除了女婿沉默外,大家都应承着说,修吧修吧,赶快修修,省的老妈睡不着。女婿不说话,老头不见怪,女婿外人嘛。家里有事,儿子应该一马当先的,谁叫他是家里的顶梁柱呢。有儿子在,女婿自然不能抢前忙后的。果然,儿子的话,让老头很是喜欢。儿子说,老屋了,干脆大修,一次到位。等我老了,也像你跟妈一样,来这里养老,守住咱这老宅子。说这话时,还半开玩笑半认真地瞅了妹妹一眼,这可是老规矩,子承祖业呀。
妹妹便抿嘴一笑,什么呀,现在法律可规定了,子女各一半!
老妈在一旁笑起来,好哇,我们还没死,就争起祖业来了。
这个星期天大家过得很快活。过去了这一天,老两口便开始盼,盼儿子来修屋。星期一过去了,星期二过去了,直到星期六早晨,儿子没盼来,却盼来了大雨。屋自然还漏,大雨大漏,小雨小漏。雨一直下到星期天早晨,还没有停下的意思。山路又难行,看来儿女们是不会来了,老两口就望着漏屋发愁。
下午,雨才渐渐停下来。忽然听到汽车喇叭声,任子建出门一看,是女婿开着一辆罩着篷布的卡车来修房子了。女婿说,下雨天山路不好走,赶到这费了好几个小时呢。听天气预报,下星期还有大暴雨,现在抓紧修修,还来得及。说话间,从车上下来三四个穿雨衣的民工,屋里屋外瞅了一遍,就开始卸篷布下的修屋材料。女婿把袖子一挽,搬起几块红瓦,也加入了修屋的行列。一直忙活了一两个小时,女婿才告诉任子建,这屋修好了,三两年没问题。
果然,没几天真下起了暴雨,一连下了三天两夜,那屋滴水不漏。老两口便感叹,还是女婿疼我们。
这一感叹不要紧,有一个星期天儿女们都到齐了的时候,任子建说,女婿修房有功,奖励一件东西。说着回房拿了一个红木漆盒,递到女婿手里。这下子,大家惊呆了,都知道漆盒里装的是郑板桥的《幽竹图》,已在任家传了三代了。女婿听说过,只是从没见识过,接到手里打开看时,也吃了一惊,忙还给岳父说,这么贵重的东西,我不能要。一旁的女儿不客气了,一把就将漆盒夺到了手里,看着丈夫说,咱爸给你的,我帮你收下了。咱也沾沾你的光,拿它去换个别墅什么的,到时就不跟哥哥争这老宅子了!
她这一说,哥的脸唰一下就红了。
这个时候,任子建和老伴互相看了一眼,完成了一件大事似的舒了一口气。以前俩人没少交谈过,人老了,有饭吃,有衣穿,有房子住,再需要的就是儿女的一颗孝心了。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小说开头介绍退休夫妇的居住环境,其中着重突出了“竹”的存在,这与后文出现《板桥幽竹图》形成了很好的照应。
B.作者并未就主题刻意美化和丑化人物形象,虽然着墨不多,但人物形象反而显得更真实,小说也更显生活化。
C.雨声让患有神经衰弱的老伴无法睡眠,任子建决心修缮老屋,但一则精力不济,二则经济压力,所以只能指望晚辈。
D.文中女儿这一形象十分重要,她的言行既推动了情节的发展,又衬托了丈夫和兄长的形象,使小说具备了更强的可读性。
E.小说的结尾,夫妻俩“互相看了一眼,完成了一件大事似的舒了一口气”,表现出夫妻俩为稀世墨宝没有流入市场而感到欣慰,同时也为当初自己选择了这样一个憨厚的女婿而感到心安。
【小题2】虽以《板桥幽竹图》为题,但此画直到小说最后才登场,对此你有怎样的理解?
【小题3】小说在对比手法的运用上很突出,试用两例加以说明。
【小题4】你认为,儿子和女婿谁是小说的主人公?请结合文本作简要说明。

同类题4

阅读下文,回答后面题目。
作为一种方法论,中庸之道已经深深渗透到了与中国文化有关的每一个元素和成分之中,成为构成普遍的文化心理和社会心理的核心要素之一。每个置身于中国文化视野中的社会成员,无论你愿不愿意,承不承认,你都无法摆脱那与生俱来的中庸的思维模式和价值观。因此,正确地认识中庸之道,并加以合理的运用,既是一种智慧,也是一种无可回避的文化责任。
中庸思想起源很早。《尚书》中就已经记载了很多关于古代圣王执中、行中的例子。如《盘庚篇》的“各设中于乃心”、《洛诰》的“时中”等。我们可以把《尚书》中强调“执中”的政治智慧,看作是中庸之道的思想源头。“中庸”一词,语出《论语·雍也》。孔子说:“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意思是,中庸乃至高的道德修养境界,长久以来,很少有人能做得到了。孔子推许的“中庸”,其含义到底是什么?其境界到底又有多高呢?朱熹解释说:“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中庸者,不偏不倚,无过不及”,中庸的含义就是,中是一种凡事都追求不偏不倚,无过不及的最为恰当的状态;庸则是说这样做是不可更易的常理。概括而言,中庸的含义就是,中是一种常理。另一种解释来自汉代的郑玄:“中庸者,以其记中和之为用也;庸,用也。”意思是,中庸,就是中道之运用。从文字学的角度分析,参照许慎《说文解字》的说法,“中,内也;上下通也”、“庸,用也。”则“中庸”的本义就是中道的运用,郑玄的解释更符合中庸的本意。
中道本身是极高极难的标准。孔子有言:“过犹不及”,意思就是凡事都要尽可能追求最为恰当合理的处置,不能过,也不能不及。比如勇敢,过了就是鲁莽,不及就是懦弱,只有恰如其分的勇敢,才符合勇敢概念本身。事实上,中庸本来是一种道德修养境界,但是孔子把它普泛化了,在这种普泛化的过程中,中庸也自然而然地转换为一种方法论了。一件事我们可以尽可能追求最优解,但是每件事都要追求最优解,实在是太难了。
这样一个最优解,怎样才能做到呢?孔子的教导是:“吾有知乎哉?无知也。有鄙夫问于我,空空如也。我叩其两端而竭焉。”叩其两端就是指从事情的两种极端的状态入手,认真推敲研究,仔细体会把握,寻求和两种极端完全不同的最优解。需要说明的是,孔子所倡导的这种思维方式,很容易被误解为折衷主义,事实上,中庸之道的思维方式和折衷主义完全不同,叩其两端的方式,更加接近于现代逻辑中的试错法。
为什么孔夫子要悬置这样一个大家都很难做到,却又不得不努力去做的高标准的理想主义的方法论呢?缘由大约有三。其一,儒家以倡明先王之道为己任。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很容易把先王之道理想化。中道的思想作为尧舜禹汤、文武周公等古代圣王的成功秘诀,被儒家抬高到理想化的程度,更是情理之中的事;其二,儒家的中庸之道是古代农业社会大环境下的产物。在农业社会中,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单一性,以及由单一性而必然存在的重复性,乃是儒家倡导凡事追求最优解思想的社会背景;其三,同时,农业社会生产和生活的慢节奏也为儒家凡事追求最优解的理想化方案提供了时间上的可能性。
(摘编自王泽民《中庸之道是中国文化骨髓》)
【小题1】下列对于“中庸之道”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3分)
A.郑玄认为中庸就是中道之运用。朱熹则认为中是一种做事追求不偏不倚,无过不及的最为恰当的状态;庸则是说这样做是不能更改的常理。
B.“中庸”一词,出自《论语·雍也》,但中庸思想起源得很早,《尚书》中“各设中于乃心”、“时中”等语句中的“中”就是中庸思想。
C.在《论语》中,孔子先是把中庸看成一种道德修养境界,但后来又把它普泛化,在这个过程中,它转换为一种方法论,表现为做事追求最优解。
D.中庸之道是构成普遍的文化心理和社会心理的核心要素之一,作为一种方法论,凡与中国文化有关的元素和成分,无不深深渗透有中庸之道。
【小题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3分)
A.中庸的思维模式和价值观与生俱来,每个有文化的中国人,置身于中国文化视野,无论你愿意或承认与否,都是无法摆脱的。
B.过犹不及,意思是做事过头就跟做得不够一样;孔子此言体现了他的中庸思想,说明他做事尽可能追求最为恰当合理的处置。
C.叩其两端,是孔子倡导的寻求最优解的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和折衷主义完全不同,有些近似于现代逻辑中的试错法。
D.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单一重复,农业生产和生活的慢节奏,为儒家倡导凡事追求最优解思想提供了社会背景和时间上的可能性。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3分)
A.朱熹和郑玄对中庸的解释,在“中”的含义上没有差别,在“庸”的含义上有一定分歧,郑玄的解释更符合许慎在《说文解字》中“中庸”的本意。
B.如何做到最优解,孔子谦逊地表达了自己的不足,但他的智慧在于能从事情的两种极端状态入手,研究把握,寻求和两种极端完全不同的最优解。
C.尧舜禹汤、文武周公等古代圣王遵循中庸之道是获得成功的秘诀,而儒家又以倡明先王之道为己任,这应该成为孔子倡导中庸之道的一个重要缘由。
D.中庸之道是中国文化骨髓,正确认识并合理运用中庸之道,既是一种智慧,也是一种无可回避的文化责任,研究倡导中庸之道有着一定的现实意义。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佩德罗大叔的遗嘱
(巴西)雷东多
佩德罗大叔的茅屋坐落在风吹雨打太阳晒的路旁,周围没有树木,没有菜地,更没有花园,孤零零地呆在干净、几乎荒芜的平原上。这位老汉只有那一间房、一头乳牛、一条生疥疮的狗。那头乳牛,老伴在喂养它的幸福年代挤过奶;那条狗,虽然常常对着月亮叫,可是没咬过人。老汉的家当就这么些。那么,夫妇二人靠什么生活呢?很简单,就靠佩德罗老汉腿上那块脓疮。是那块脓疮养活他们。那块疮总是在具有刺激性毒草液的腐蚀下敞着口儿,红红的疮口满是脓。生疮的腿上缠几块破布,像展品似的摆在门口,让来往的行人观看那又脏又臭的烂疮,那烂疮落满了苍蝇,看了叫人恶心。可是,这就是他们的摇钱树,每天为他们挣饭吃。此外,老汉有一枝旧卡宾枪,可以从邻近的田野里猎取节日需要的美味佳肴,无疑是对他们的乞讨生活的一种帮助。
佩德罗大叔的脓疮,一开始很小,非常小,几乎微不足道。后来,那个小点开始化脓,扩大,不过,不发烫了,一个月后,那个黑点愈来愈大,不久就有两分的小硬币那么大了,看样子像是要结疤了。就在此刻,老汉的老婆向他提了一个建议。他老婆虽然是个瘦弱多病的矮女人,但是头脑比她丈夫精明得多。她看到他那块脓疮那么大,就想出了一个妙主意:用它来展览挣钱。丈夫觉得这个主意极好。于是二人就开始设法使疮口继续烂下去。
靠这种办法讨来的钱,夫妇二人生活了三年,没有挨饿。三年间,老汉的疮伤已经蔓延到膝部,开始向肌肉比较发达的大腿发展,使得老人的身体几乎只剩下皮包骨头了。感到自己的体质如此干瘦,老汉不禁胆战心惊。此刻,他的体重已经轻得可怜,喘气都感到困难了。
于是,他第一次预感到自己快要死了,他要他老婆去见公证人,把他请到茅屋来。
“请公证人!请他来干什么?……”
公证人请了来。病危的老汉对公证人讲了一切,他的老伴儿直到他永远闭上眼睛后过了很久才知道。
原来死者留下了他的遗嘱。遗嘱说:“我身后留下一头乳牛、一枝卡宾枪,还有一条狗;狗,留给我女人;乳牛和卡宾枪卖掉,把钱交给牧师,作为我女人为我安息的灵魂祈祷的费用。”
仅此而已。没有什么比这份遗嘱更简单明了、更慷慨大方的了。
八天后,镇上赶月会,佩德罗大叔的老伴儿像旧时代随军的卖酒女人那样,肩上背着卡宾枪,手里牵着乳牛,由那条狗伴随,去赶集了。到了集上,她找到一个卖这些东西的合适地点。一个购买者走来询问牛价。
“十二比索二十佩塞塔。”佩德罗大叔的老伴儿十分严肃地回答。
“十二比索二十佩塞塔!……”农民惊奇地望着老太婆重复道。
“不错,先生,十二比索二十佩塞塔,不多要,也不要少。不过,还有一个条件。”老太婆说,农民的惊异目光并没有使她心慌意乱。
“什么条件?”
“条件是:要买乳牛,得连这枝卡宾枪和这条狗一起买。”
“条件就是条件;我说过了,要买牛得连枪和狗一起买。”
“请问,枪和狗都要多少钱?”
“枪,十三比索二十佩塞塔;狗,三百个银币。”
农民愈听愈惊讶,不明白这位精明的遗产继承人玩的什么把戏,不禁把双手贴在屁股上大笑起来。结果,全集的目光都被吸引到了这儿来。
乳牛是新种,是有名的高产乳牛,三百个银币是蛮值的(实际上等于那三件东西的价钱)。农民仔细询问了她这样卖东西的原因之后,跟老太婆成交了:按照她要的价钱付了钱,带走了乳牛、卡宾枪和狗。
佩德罗大叔的遗孀脸上流露着满意的神色,当即赶到镇上的牧师家中问他说:“牧师先生,你这么慈善,请告诉我:交二十三比索二十佩塞塔,你可以为我那进了天堂的佩德罗的灵魂祈祷吗?”
牧师不知道那是怎么回事,便随口回答:
“可以,是的,可以,好心的太太,非常高兴!”
“请把钱拿去吧,牧师先生,请求你安排时间为我死去的丈夫的灵魂举行祈祷仪式。”
然后,她去找公证人,要当着证人的面说明她已经严格执行了她死去的丈夫的遗嘱。
(节选自《微型小说百年经典外国卷》)
【小题1】小说两次写到了农民的“吃惊”有什么作用?
【小题2】简要赏析文中画线句子的表现手法与表达效果。
(1)生疮的腿上缠几块破布,像展品似的摆在门口。
(2)佩德罗大叔的老伴儿像旧时代随军的卖酒女人那样,肩上背着卡宾枪,手里牵着乳牛,由那条狗伴随,去赶集了。
【小题3】请简要概括佩德罗大叔的性格特征。
【小题4】有人认为小说的主人公是佩德罗大叔,有人认为小说的主人公是佩德罗大叔的遗孀,对此,你有什么看法?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和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