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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白露为霜
虞邯
要到了白露,方知道什么是秋色。
倒不是因为这个时候,西北的胡杨,大片大片如融金;也不是因为各处的枫叶,都如同猎猎的火焰;也不是因为南方的湿地,蒹葭白茫茫开得正盛,一年丰繁的色泽,此时为最;而是因为白露才是秋天的本色。《月令七十二候集解》说:白露,八月节,秋属金,金色白,露凝而白。到了这个时节,早晨起,风将一条路刮得发白,空气里仿佛都流动着透明的铅灰色。心里寥落又开阔,好比一幅笔法疏淡的水墨,便晓得,秋天当真了,随同一个终古美丽的名词。
这个名词,从先秦的诗歌头,溯流而下,唐风宋韵里,都可以听到它的脆响——一直到今天,它和惊蛰一样,依然是二十四节气中,最富诗歌意象、最易触动心底柔软部分的名词。
秋天是生命的提醒。而白露,是秋天的结绳记事上,另一个细节的提醒。有三个最美的绳结,打在历史的诗章上,也打在每一个中国人的骨血里——关于对宇宙、所爱与自身存在的美感体验,我们可以拈取它们重温梦境,那几乎是每个人都曾经经历或将去经历的梦境。
第一个是——“蒹葭苍苍,白露为霜”。这八个字读出,凡识得汉字的,无不心旌神摇。《诗三百》是诗歌,也是原典。即使没有后文“溯洄从之,宛在水中央”的伊人,这八个字,也允为最美的文字。它开启了一个传统——这是一个可以意会,难以言明的传统。天地如此静默美好,自身如在其内,如在其外;深情如若可言,如不可言。唐人陈子昂《登幽州台歌》中,慨然千古、怆然泪下的意境,似乎都可追溯到此。日本《枕草子》描写春天,说:“春,曙为最,逐渐转白的山顶,开始稍露光明。”文字简约、意境优美庶或近之,但却没有那苍茫辽远之感。美丽到了苍茫的境界,这八个字,是不可企及的上古文字。
秋天的气质,不管硕果红叶,如何渲染它的热闹,终归是偏于幽冷肃杀的——《礼记•月令》里说:“孟秋之月,用始行戮。”说的是旧时天子们多半在这个时节用兵。即使没有实力出征,也得杀几个罪犯,所谓“秋后正法”。掌管刑罚的司寇因此被称为“秋官”,而文人不遇,迟暮无成,多半被称为“秋士”。秋天被赋予的感伤色彩越越浓厚,人们面对秋天时的情感,也就越越偏于血亲人伦。所以第二个美丽的绳结打上——“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
何事合成愁,离人心上秋。此刻思乡怀远,衣裳正单,往往催生出无限的愁怨。这种思乡怀远的深情,和《诗经》中那种几乎能带宇宙本体论的触发而言,体现了一种文明的进程和文化的烙印。
“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杜甫总是那么沉郁不露,然而咀嚼间,就有一种逝水难追、乐土不返的悲凉。被逐出伊甸园的人们,再也返回不去了,就好像我们知道了,就永远抹不去成人的记忆。这里面所追怀的,是时间与空间的双重流失——而流失的总是如此美丽,我们保有的美丽回忆,如此刺伤我们的心灵。
失却了本体,徒留了追怀,白露于是越越清冷幽怨,但还有第三个绳结——“白露横江,水光接天”。
时间已经是宋朝,有一个超迈豪绝的人物,和友人一起泛舟赤壁。“白露横江,水光接天,纵一苇之所如,凌万顷之茫然。”清冷肃杀间,他居然有吞吐宇宙的豪气。和他同行的友人,不能免俗,拿了个洞箫,呜呜咽咽地吹将起。说:你瞧瞧,清秋好时节,转瞬即过,我们与草木同腐,如何不伤心?那人一听,就说了一段高论:“客亦知夫水与月乎?逝者如斯,而未尝往也;盈虚者如彼,而卒莫消长也。盖将自其变者而观之,则天地曾不能以一瞬;自其不变者而观之,则物与我皆无尽也。而又何羡乎?”他又说“惟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耳得之而为声,目遇之而成色,取之无禁,用之不竭。是造物者之无尽藏也,而吾与子之所共适。”在文明已经行进到一种衰靡难振的状态时,还有人发此浩然之音,斯人可谓不负清秋。这个人,我们都晓得,叫苏轼,发明东坡肉的那一位。他的无数旷达之作,都是在秋天写出的——那草尖上可怜可爱的白露,在他的醉眼睥睨里,竟可以横大江接水光,让他歌诗“桂棹兮兰桨,击空明兮溯流光”。于是草木摇落而变衰的年节,照样就倜傥行过了。在文明的末世,能够拯救自己的,其为一心乎?眼看就要秋深了。
【小题1】文中第二自然段,作者为什么要写到胡杨、枫叶和蒹葭?(5分)
【小题2】“美丽到了苍茫的境界,这八个字,是不可企及的上古文字。”根据文章第五自然段的内容,简要分析作者是从哪几个方面渲染这八个字的美丽境界的。(5分)
【小题3】最后作者为什么说“斯人可谓不负清秋”?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4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01:3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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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走近芦苇
陈所巨
①滩上有一大片芦苇,大概可以称为“芦苇荡”了。早些年,一到秋天,芦苇就被人割了去,或当柴烧,或作造纸原料。不知是因为忙碌,还是其他什么原因,这片芦苇没有在秋天里砍去,就这样以整体的阵势,经历了一整个冬天。寒冷无疑征服了它们,改变了它们。那种征服与改变是强有力的,无法抵御的,你只有接受它,听凭它摆布。你能做到的只是心中有数,紧紧地守住你生命之中最重要的东西,本质的东西。
②你这样做了,所以你才能这样依然故我,那寒冬只改变了你的外在,你的容颜,你的服饰。而你的心已经沉入脚下的土地,在那里顽强的过冬,如那些同样在泥土下越冬的小动物。
③生命的顽强在于有它保留自己本质的有效方式,这种方式它不必告诉别人,它必须守住这至关重要的秘密。但芦苇毕竟真的变老了,一片褴褛,一片令人心酸的枯衰,只那一声不响的沉默还在显示着它本性的强硬。枯叶在风中呜咽,枯干的芦花在风中摇曳,似乎都是一副无可奈何的模样。
④这大片的无可奈何是不是让我也受了感染,情不自禁地无可奈何了呢?人生有太多的无可奈何,就像那些无可奈何的芦苇一样。我们经历过,也可能为此沮丧过。
⑤我们同样在被岁月与生活征服和改变的时候,裹紧身子,守住信念与信心,摆出一副越冬的样子。或许我们的外在形体也确实被改变了,褴褛和枯衰了,但我们的心也在厚厚地泥土之中,那泥土就是我们无边的智慧和倔强的秉性。我们失去些什么,得到些什么呢?我们无疑是战胜了,保住了我们的本性与本质。我们无疑会为此庆幸,为此作为胜利者而越发目光敏锐,坚定不移,信心百倍。
⑥走近芦苇,想跟芦苇说些什么?芦苇无言,我亦无言,无言是否也是一种理解,一种沟通,一种心有灵犀呢?脚下泥土松软,头顶阳光充沛,泥土与阳光都是春天的样子了。芦苇和我近在咫尺,这是怎样的一种亲近?生命的亲近,躯体的亲近,思想和心灵的亲近,或者另外一些我们尚且弄不明白的思维和行为的亲近。我们同样在越冬之后,带着褴褛和枯衰走进早春的,在没有欢呼和荣誉的寂静之中,在容易被遗忘的一隅,在往往可能遇到的误解和鄙视的目光之下,我们是不是由衷地涌起一缕无可奈何呢?也许不会,这时候的我们已经因经历太多,明了和洞悉一切而宠辱不惊了。我们明白了自身的价值和崇高之处,我们还需要那些烟云一霎的掌声和鲜花吗?
⑦脚下松软的泥土弹跳着,暗示我行走的节奏。我便感觉到了我的轻盈和愉悦,一种解透人生、战胜自己的轻盈与愉悦。这是一种越冬乃至更深层次的脱胎换骨的过程,涅檗的过程,也是自我解脱、自我净化的过程。我们经历过,战胜过,我们就可以说我就是“我”。也只在这时候,我们才真正感觉到了理解自己,在滚滚红尘之中守住自己善的本质,原来是最难的事情。
⑧猛然地发现脚下泥土的表层有些异样的东西,是密匝匝的褐色的小尖锥,那是芦苇的笋尖,那是又一茬新生的芦苇尖锐的宣言,那宣言同样是强大的、无可置疑和不可抗拒的。那就是生命,那就是新生的思想和人生方式,那就是我们从痛苦和迷惘中越冬时所期盼的目的。要不了多久,那些越冬的苍老的芦苇就要倒伏下来,代之而起的将是更加年轻的欣欣向荣的强大的阵势。
⑨我知道这才是必然,才是世间万物历尽苦难生死更替的本真。
(选自《品味书香》)
【小题1】下面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与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文章以芦苇为题材,但又不仅仅写芦苇,而是既写芦苇又写人生,写与芦苇的对话,揭示生命的意义。
B.“保留自己本质的有效方式”就是在“征服与改变”到来时,要接受它,听凭它摆布,自己只是顽强地固守自己的本质。
C.第①②段对芦苇的称谓从第三人称变为第二人称,便于作者抒发感情,表现了作者对芦苇的理解和亲近。
D.第⑧段“那是……”“那就是……”等句子,运用了排比手法,增强了气势,突出表现了作者的欣喜之情。
E.文章意在告诉人们,以“笋尖”为代表的新生事物代替以枯老芦苇为代表的旧事物是历史必然,是任何人改变不了的。
【小题2】根据文意,回答下面两个问题。
(1)第③段中“似乎都是一副无可奈何的模样”一句中,为什么要用“似乎”一词?
(2)第⑦段中“我们就可以说我就是‘我’”一句中的“我”为什么要加上引号?
【小题3】简要分析第④段在文章结构上的作用。
【小题4】文章以物喻人,请分条回答作者从芦苇中获得哪些人生感悟。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秋天的怀念

林中洋

清晨上班的路上,车子堵在了桥头。桥下,易北河水在刚刚升起的朝阳下缓缓流过,河滩上,天空中,无数的大雁起起落落。过去,我每看见大雁,就会想起千山万水之外的故乡;现在,我会想起已经在天国里的母亲,大雁在天上飞,应该离她更近一些。 

我很早就想写一篇关于母亲的文章,却迟迟动不了笔,原因好像很复杂其实却又很简单,因为母亲,是每个人曾经的全部天空,在这个天空里,有绚丽的彩霞,也有密布的乌云;有雷鸣电闪,也有雨后的长虹,我不知道从何说起。 

母亲很晚生我,所以,我从来没见过她十分年轻时候的样子,但是中年之后的她,仍旧有着白皙细腻的皮肤,头发烫得一丝不苟。在那些物质并不富裕的岁月里,母亲虽然衣着朴素却从不失讲究,裤子总是熨得笔挺,后来我知道,她从小女孩的年纪就喜欢黑色的衣服,黑色,对她而言是选择,不是将就。 

我的外公是亨得利钟表眼镜行的经理,家境殷实,所以我的母亲从小不必为生计或是家务操心,但是她却有一双巧手,她会织各种花色的毛衣。每年初秋,母亲都会把我们去年已经穿小了的毛衣拆掉,混上新的毛线重新织就。她曾经用我的旧牛仔裤给我的吉他做了一个套子,记得当年所有见过这个套子的人都顽固地认为这么精致的东西只可能是买的。母亲是南方人,虽然在北方长大,却保留了南方人的口味,做菜总是要放一点糖,过年的时候,母亲都会早早买好了糯米、黑芝麻和猪油,用一只小石磨把糯米合着水细细地磨成浆,她做的宁波汤圆,晶莹剔透如珠玉,里面的馅子隐约可见,一口咬下去,香甜酥糯,满口留香。这个味道对我来说,就是母亲的味道。 我小的时候非常怕黑,厉害的时候即使开着灯睡觉也不踏实,于是我就会跑到父母的房间去,要求睡到他们俩中间,母亲张开手臂,我的脸一枕到她柔软的臂膀上,就会毫无悬念地立刻睡着。随着我渐渐长大,只要半夜站在父母床前,父亲就会叹口气然后抱起枕头睡到我的小床上去。我那时还经常生病,有次问母亲我会不会就要死了,她哈哈大笑,说你放心,要是你得了什么治不了的病,我肯定比你先死!我听了就平静下来,好像只要有母亲防着,我连死都不必怕了。

母亲是物理老师,她的学校离家很远,每天都早出晚归,晚上还经常要批改作业或考卷。那时候只有周日是休息日,这一天就不可避免地成为洗衣服和打扫卫生的时间,所以退休之前,母亲的脾气有时会很暴躁。到了我的青春叛逆期,我和母亲之间会时不常地硝烟弥漫,激烈的时候,我宁愿物理考不及格也不去找母亲答疑,最后干脆进了文科班,彻底不用再学物理。那个时候,我总觉得母亲不理解我,不在乎我,后来想想,我自己那时也真够混账的。

我很年轻就去国离家,每次在机场离别的时候,母亲都等到她以为我看不见了时才偷偷转身暗自哭泣,我远远地看见她擦眼泪的样子,都会肝肠寸断,其实,我何尝不是这么爱你呢!妈妈!只是我说不出来!现在我说出来了,却是在你永远也听不见的时候。

秋天,是思念的季节。母亲也是在一个深秋的中午离开了我们,每看到雁群从头顶掠过,我都会想,为什么有些大雁往南飞,有些却向北飞,它们到底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不管怎样,如果你们遇见我的母亲,请给我带个信儿,告诉她我想念她,天堂里如果很冷,请告诉她不要害怕,因为,我会把她放在心里最温暖的角落。

(选自《散文》2017年第1期)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作者起笔写自己清晨上班路上堵车,从而有时间看天空中大雁的起起落落,并由此想起已经去世的母亲,意在突出自己工作很忙。
B.作者其实早就想写一篇关于母亲的文章,但迟迟不能动笔的主要原因是母亲在他的生命中曾经是“全部天空”,不知道从何说起。
C.文章虽然没有写到母亲具体详细的生活片段,但全文通过全景式概括性的叙述,交代了母亲艰辛的一生,表达了作者对母亲的高度赞美。
D.文章采用正面描写与侧面描写相结合的方式,立体化地刻画了母亲这一形象,在平易朴实的语言之中,蕴含着对母亲深深的爱戴与思念。
【小题2】结合文章内容,请简要分析文中母亲的形象特征。
【小题3】文章最后一段在文中起了什么样的作用?请结合全文加以分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老子作《道德经》,凡五千言。道士将其作为修道经典,哲学家称之为哲学著作,政治家则视之为政治学资源。那么,《道德经》究竟是一部什么书?是否有一个贯通始终的宗旨?这值得我们分析。《道德经》有不同版本,文字略有出入,但无碍大局。概括起来,其内容分为德论、道论两部分。
先看德论。何谓“德”?《庄子》的解释一针见血:“心彻为知,知彻为德。”心是透明的,若孺子之心,这便是德。
如何能使自己“心彻”?要领之一是“抱朴”,又叫“见素抱朴”,即内心朴素,纯真无邪。若要纯真朴素,其一是不学世俗知识,因为“绝学无忧”。其二是“寡欲”。“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所以,应该消解感官欲望。“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因而,应该“少私寡欲”。其三是以德抱怨。老子教导人们“报怨以德”,有一颗“愚人之心”,像一个没有长大的婴儿。
老子视现世为末世,他说现实社会道德败坏:“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在他看来,社会变迁伴随着人心堕落。老子要拯救人类,他提出的方案是,抛弃科技文明,“绝巧弃利”,抛弃社会道德,“绝圣弃智”、“绝仁弃义”,复归原始社会,“邻国相望,鸡狗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要领之二是“守一”。在《道德经》中,“一”在身体内部,是念头着落的对象,故称“守一”。守一之术,首先须切断感官与外部世界的联系,以便“内视反听”,念头向自己身体内部视和听。这个“一”在什么位置?《道德经》提到“圣人为腹不为目”,可能是指下丹田,意念守住这个位置后就不要离开,调整气息,放松身体,如婴儿一般。如此修行到一定程度,会产生“玄览”、“天门开阖”等一系列心理体验,这便是修道者所谓的开悟。魂魄修得好,可以成为圣人。圣人“无为”,却能“无不为”,比如“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见天道”。
再看道论。修心开悟,可以见道。道是修心开悟后直觉体验的终极对象。“道”无法被感官感知,也就无法用词语表示,所以老子说“道可道,非常道”。“道”有两重性,既是“物”,也是“非物”。一方面,老子说“道”是物,说得很肯定;“道之为物”,但不是普通之物,而是物之精华。“道”具有潜在的、无限的可能性,能演变成任何东西,故视之为“混成”之物。这个“混成”之物是独立的、永恒的存在,“独立而不改”、“先天地生”、“周行而不殆”,且永恒不变,“自古及今,其名不去”。另一方面,老子又间接地说“道”是“无”:“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孕育万物的那个东西不是物质性的。
那么,“道”究竟是什么?这需要结合万物来说。“道”是万物的“始”与“母”。从时间维度说,“道”是万物的。老子说“道”没有名字:“无名,天地之始。”老子又说宇宙万物经历了由少至多的演变过程:“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从空间维度说,“道”是构成万物的最细微元素。《道德经》说,“道”是“万物之母”,只不过每一种物都“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已然将“道”包容其中。“道”是万物之本体。无论是太阳,还是一滴水,把它们分解到最微小的极点,便是同一种元素,这就是“道”。悟道之后还会发现世界全然两样。老子说:“大白若辱”、“大方无隅”、“大音希声”、“大象无形”、“大成若缺”、“大盈若冲”、“大直若屈”。
综上,修德是为了证道,证道是修德的结果,二者之间是因果关系。因而,《道德经》是一部生命修行之书,其宗旨是“长生久视”。
(节选自张荣明《<道德经>中的“长生久视”观》)
【小题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道”无法被感官感知,也就无法用语言表述,只有修心开悟之后凭直觉体验。
B.“道”是物之精华,由万物混合而成,是“物”;但又不具有物质性,是“非物”
C.“道”是独立的、永恒的存在,又是万物之本体,具有演变成宇宙万物的无限可能。
D.“道”是万物之始,又是万物之母,将万物分解成最细微的元素,这种元素就是道。
【小题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
A.要“心彻”,不仅要内心朴素、纯真无邪,也要知足寡欲、以德报怨,更要“守一”。
B.老子认为,“仁义”“大伪”“慈孝”“忠臣”之所以产生,是因为当时社会道德败坏。
C.在老子看来,所谓的科技文明、社会道德都会影响人们淳朴的本性,应该被抛弃。
D.切断感官与外部世界的联系,让意念着落于“一”,如此修行,就有可能开悟见道。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  )
A.作者认为,《道德经》中的“德”指的是内心澄澈纯净,若“孺子之心”,与通常所说的“品德”之“德”不同。
B.魂魄修到极致,就可以成“无为而无不为”的圣人,足不出户,便知天下事,达到庄子《逍遥游》中“圣人无名”的境界。
C.老子认为要改变道德败坏的末世现状,就必须“修德”,“修德”可以“悟道”,“悟道”之后,才能让世界变得全然两样。
D.作者将《道德经》定性为一部追求“长生久视”的生命修行之书,是为了批驳认为它是修道经典、哲学著作或政治学资源的观点。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泥斑马

肖复兴

家里大院的大门很敞亮,左右各有一个抱鼓石门墩,下有几级高台阶。黑漆大门上,有一副对联:“忠厚传家久,诗书继世长。”有点儿老一辈的气势。在老北京,这叫广亮式大门,平常的时候不打开,旁边有小门,人们从那里进出。台阶上有一个平台,平台显得很宽敞。王大爷的小摊就摆在那里,很是显眼,街上的人,一眼就能望见。

王大爷的小摊,卖些糖块儿、洋画片和泥玩具之类的东西。泥玩具,多是些小动物,是王大爷自己捏的,涂上颜色,非常好看,活灵活现,卖得不贵,因此,很受小孩子欢迎。我常常一放学就到王大爷的小摊前,看一会儿,玩一会儿,王大爷望着我笑,任我随便摸他的玩具。

我真佩服王大爷的手艺。他的手指很粗,怎么就能那么灵巧地捏出那么小的动物来?

王大爷那时五十多岁,住在我家大院的东厢房。他人很随和,逢人就笑。那时,王大爷的东西很便宜,人们生活不富裕,因此他赚的钱也不多,只能勉强生活。

王大爷老两口只有一个儿子,大院里的人都知道,儿子是抱来的。将近三十,还没结婚,在铁路上开火车,和王大爷两口挤在一间房里。让他头疼的是儿子以后找个媳妇,可怎么住呀?

那一年寒假,我常到王大爷小摊前玩。有一天,他在做玩具,问我:“你说做一个什么好?”我随口说了句:“做只小马吧。”他点点头。没一会儿的工夫,就捏出了只小马的样子。他抬起头又问我:“你说上什么颜色好?”我随口又说:“黑的!”“黑的?”王大爷反问我一句说:“一色儿黑,不好看,来个黑白相间的吧,好不好?”

那时候,我没有细想,这个黑白相间的小马会是什么样子。等王大爷把颜色涂了一半,我才发现,原来是一只小斑马。黑白相间的弯弯条纹,让这只小斑马格外活泼漂亮。“王大爷,您的手艺真棒!”我情不自禁地说。

第二天,小斑马的漆干了,脖子上系一条红绸子,绸子上挂着个小铜铃铛,风一吹,铃铛不住地响,小斑马像活了一样。

我太喜欢那匹小斑马了。每次路过小摊都会站住脚,反复地看,好像它也在看我。那一阵子,我满脑子都是这个小斑马,可惜没有钱买。几次想张嘴跟家人要钱。接着又想,小斑马的脖子上系着个小铜铃铛,比起一般的泥玩具,钱稍微多了点儿,便把冒到嗓子眼儿的话,又咽了下去。

春节一天天近了,小斑马不知哪一天就会被哪个孩子买走,带回家过年。一想起这事,我心里很难过,百爪挠心,好像小斑马是我的,会被别人抢去。在这样的心理驱使下,我干了一件“蠢事”。

那一天,天快黑了,因为临近过年了,小摊前站着不少人,都是大人带着孩子来买玩具的。我趁着天暗,伸手一把就把小斑马“偷走”了。飞快地把小斑马揣进棉衣口袋里,小铃铛轻轻地响了一下,我的心在不停地跳,觉得那铃声,王大爷好像听见了。

这件事很快被爸爸发现了,他让我把小斑马给王大爷送回去。跟在爸爸的后面,我头都不敢抬起来。王大爷爱怜地望着我,坚持要把小斑马送给我。爸爸坚决不答应,说这样会惯坏了孩子。最后,王大爷只好收回小斑马,还嘱咐爸爸:“千万别打孩子,过年打孩子,孩子一年都会不高兴的!”

就在这一年,为了支援“三线建设”,政府动员人们去甘肃。王大爷报了名,很快就被批准了。大院所有的街坊都清楚,王大爷这么做,是为了给儿子腾房子。

王大爷最后一天收摊的时候,我站在一边,默默地看着他。他也望着我,什么话也没说。那一天,小街上冷冷清清的。

第二天,王大爷走时,我没能看到他。放学回家,看到桌上那只脖子上挂着铜铃铛的小斑马,我的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

四十多年过去了,王大爷的儿子,今年七十多岁了,他在王大爷留给他的那间东厢房里结了婚,生了孩子。他的媳妇个子很高,长得很漂亮。他的儿子个子也很高,很帅气。可是,王大爷再也没有回来过一次。难道他不想他的儿子,不想他的孙子吗?

四十多年来,我曾经多次去过甘肃,每一次去,都会想起王大爷,想起这个让我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当然,也会想起那只“泥斑马”。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A.其实,我把小斑马“偷走”王大爷是知道的,因为当时小铃铛轻轻地响了一下,被王大爷听见了。
B.王大爷报名去甘肃不仅是为了给儿子腾房子,更主要是他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为了支援“三线建设”,因为那时人的觉悟高。
C.以“泥斑马”为题,更生动形象,能引起读者的兴趣。王大爷作为主要人物,贯穿始终,文章也可以以“王大爷”为题。
D.文章写法细腻,通过对人物神态和典型化语言的细致描写,刻画了让“我”敬爱怀念的王大爷形象。
【小题2】小说第一段中的对联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主人公王大爷这一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5分)
“痴气”钱钟书
杨绛
要认识一部书,还是得认识书的作者本人,最好从小时候起。
钟书一出世就由他伯父抱去抚养,因为伯父没有儿子。钟书周岁“抓周”,抓了一本书,因此取名“钟书”。众兄弟间,他比较稚钝,孜孜读书的时候,对什么都计较,放下书本,又全没正经,好像有大量多余的兴致没处寄放,专爱胡说乱道。钱家人爱说他有“痴气”。
钟书四岁起识字,并已开始囫囵吞枣地阅读家中收藏的《西游记》《水浒传》以及书摊上租来的《说唐》《济公传》《七侠五义》这类小说,看完后便手舞足蹈向两个弟弟演说他刚看的小说。后来我们在牛津时,他和我讲哪条好汉使哪种兵器,重多少斤,历历如数家珍。
钟书十一岁,伯父去世。伯母抽大烟,家败得很快。钟书读书时练习簿也买不起,他就用伯父生前亲手用毛边纸、纸捻子为他钉成的本子,老师看了直皱眉。同学都有许多笔尖,他只有一个,断了就没法写了,他急中生智,把毛竹筷削尖了头蘸着墨水写,当然写得一塌糊涂,老师简直不愿意收他的练习簿。   
他有些混沌表现,至今依然如故。例如他总记不得自己生年月日。小时候他不会分辨左右,好在那时候穿布鞋,不分左右脚。他穿内衣或套脖的毛衣,往往前后颠倒,衣服套在脖子上只顾前后掉转,结果还是颠倒。   
钟书十四岁考上苏州桃坞中学。那年他父亲到北京清华大学任教,寒假没回家。没有了严父管束,他借了大批的《小说世界》、《红玫瑰》、《紫罗兰》等刊物恣意阅读。父亲回家命他做一篇文章,他的文章不文不白,用字庸俗,他父亲气得把他痛打一顿。这顿打激起了他发奋读书的正气。钟书从此用功读书,作文大有进步。那时商务印书馆出钱穆的一本书,上有钟书父亲的序文。据钟书告诉我,那是他代写的,一字没有改动。   
钟书在他父亲的教导下“发愤用功”,二十岁那年考上清华大学。其实他读书还是出于喜好,只似馋嘴佬贪吃美食:食肠很大,不择精粗,甜咸杂进。极俗的书他也能看得哈哈大笑。戏曲剧本里的插科打诨,他不仅且看且笑,还一再搬演,笑得打跌。精微深奥的哲学、美学、文艺理论等大部著作,他像小儿吃零食那样吃了又吃,厚厚的书一本本渐次吃完。诗歌更是他喜好的读物。重得拿不动的大字典、辞典、百科全书等,他不仅挨着字母逐条细读,见了新版本,还不嫌其烦地把新条目增补在旧书上。   
钟书的“痴气”书本里灌注不下,还洋溢出来。我们在牛津时,他午睡,我临帖,可是一个人写字中,困上来,便睡着了。他醒来见我睡了,就饱蘸浓墨,想给我画个花脸。可是他刚落笔我就醒了。他没想到我的脸皮比宣纸还吃墨,洗净墨痕,脸皮像纸一样快洗破了,以后他不再恶作剧,只给我画了一幅肖像,上面再添上眼镜和胡子,聊以过瘾。大热天女儿熟睡(女儿还是娃娃呢),他在她肚子上画一个大脸,挨他母亲一顿训斥,他不敢再画。   
钱家人常说钟书“痴人有痴福”。他作为书痴,倒真是有点痴福。供他阅读的书,好比富人“命中的禄食”那样丰足,会从各方面源源供应,他只要有书可读,别无营求。这又是家人所谓“痴气”的另一表现。   
钟书写完了《围城》,“痴气”仍然旺盛,但是没有体现为第二部小说。《围城》重印后,我问他想不想再写小说。他说:“兴致也许还有,才气已与年俱减。要想写作而没有可能,那只会有遗恨;为了写作而写出来的不成东西,那就只有后悔了。遗恨里还有哄骗自己的余地,后悔是你所学的西班牙语里所谓‘面对真理的时刻’,使不得一点儿自我哄骗、开脱或宽容的,味道不好受。我宁恨毋悔。”这几句话也许可作《围城》《重印前记》的笺注吧。
【小题1】下列对传记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5分)(  )(  )   
A.钱钟书周岁时“抓周”抓了一本书,由此得名。他的确极爱看书,且不择精粗,像戏曲那样极俗的书,他不仅且看且笑,还一再搬演,笑得打跌。
B.钱钟书伯父去世后,生活十分拮据。可他仍能乐观对待这一切,买不起练习簿,就把毛边纸、纸捻子订成本子来写;钢笔尖撅断了头,就把毛竹筷削尖了当笔尖来用。
C.父亲的一顿痛打激起钱钟书奋发读书的正气,他从此用功读书,作文也有了很大进步。他代父为钱穆的一本书所写的序文,十分成功。
D.“痴人有痴福”。钱钟书的“福”在于只要有书可读便别无营求,而供他阅读的书都很有价值,好比富人“命中的禄食”。
E.在这篇文章中,钱钟书夫人杨绛以时间为序,对钱钟书的生平进行了回忆。叙述中满怀深情,勾勒出一个充满“痴气”的钱钟书形象。   
【小题2】钱钟书的“痴气”表现在哪些方面?请简要概括并分析。(6分)
【小题3】《围城》重印后,钱钟书还想不想写小说?为什么没再写?请简要分析。(6分)   
【小题4】钱钟书“读书还是出于喜好,只似馋嘴佬贪吃美食:食肠很大,不择精粗,甜咸杂进”,这样的读书方式你赞成吗?请至少从三方面简述你的观点。(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