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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大明湖之春
老舍
①北方的春本来就不长,还往往被狂风给七手八脚的刮了走。济南的桃李丁香与海棠什么的,差不多年年被黄风吹得一干二净,地暗天昏,落花与黄沙卷在一处,再睁眼时,春已过去了!记得有一回,正是丁香乍开的时候,也就是下午两三点钟吧,屋中就非点灯不可了;风是一阵比一阵大,天色由灰而黄,而深黄,而黑黄,而漆黑,黑得可怕。第二天去看院中的两株紫丁香,花已像煮过一回,嫩叶几乎全破了!济南的秋冬,风倒很少,大概都留在春天刮呢。
②有这样的风在这儿等着,济南简直可以说没有春天;那么,大明湖之春更无从说起。
③济南的三大名胜,名字都起得好:千佛山,趵突泉,大明湖,都多么响亮好听!一听到“大明湖”这三个字,便联想到春光明媚和湖光山色等等,而心中浮现出一幅美景来。事实上,可是,它既不大,又不明,也不湖。
④湖中现在已不是一片清水,而是用坝划开的多少块“地”。“地”外留着几条沟,游艇沿沟而行,即是逛湖。水田不需要多么深的水,所以水黑而不清;也不要急流,所以水定而无波。东一块莲,西一块蒲,土坝挡住了水,蒲苇又遮住了莲,一望无景,只见高高低低的“庄稼”。艇行沟内,如穿高粱地然,热气腾腾,碰巧了还臭气烘烘。夏天总算还好,假若水不太臭,多少总能闻到一些荷香,而且必能看到些绿叶儿。春天,则下有黑汤,旁有破烂的土坝;风又那么野,绿柳新蒲东倒西歪,恰似挣命。所以,它既不大,又不明,也不湖。
⑤话虽如此,这个湖到底得算个名胜。湖之不大与不明,都因为湖已不湖。假若能把“地”都收回,拆开土坝,挖深了湖身,它当然可以马上既大且明起来:湖面原本不小,而济南又有的是清凉的泉水呀。这个,也许一时做不到。不过,即使做不到这一步,就现状而言,它还应当算作名胜。北方的城市,要找有这么一片水的,真是好不容易了。千佛山满可以不算数儿,配作个名胜与否简直没多大关系。因为山在北方不是什么难找的东西呀。水,可太难找了。济南城内据说有七十二泉,城外有河,可是还非有个湖不可。泉,池,河,湖,四者俱备,这才显出济南的特色与可贵。它是北方唯一的“水城”,这个湖是少不得的。设若我游湖时,只见沟而不见湖,请到高处去看看吧,比如在千佛山上往北眺望,则见城北灰绿的一片──大明湖;城外,华鹊二山夹着弯弯的一道灰亮光儿──黄河。这才明白了济南的不凡,不但有水,而且是这样多呀。
⑥况且,湖景若无可观,湖中的出产可是很名贵呀。懂得什么叫作美的人或者不如懂得什么好吃的人多吧,游过苏州的往往只记得此地的点心,逛过西湖的提起来便念叨那里龙井茶,藕粉与莼菜什么的,吃到肚子里的也许比一过眼的美景更容易记住,那么大明湖的蒲菜,茭白,白花藕,还真许是它驰名天下的重要原因呢。不论怎么说吧,这些东西既都是水产,多少总带者些南国风味;在夏天,青菜挑子上带着一束束的大白莲花出卖,在北方大概只有济南能这么“阔气”。
⑦我写过一本小说──《大明湖》──在一二八与商务印书馆一同被火烧掉了。记得我描写过一段大明湖的秋景,词句全想不起来了,只记得是什么什么秋。桑子中先生给我画过一张油画,也画的是大明湖之秋,现在还在我的屋中挂着。我写的他画的,都是大明湖,而且都是大明湖之秋,这里大概有点意思。对了,只是在秋天,大明湖才有些美呀。济南的四季,唯有秋天最好,晴暖无风,处处明朗。这时候,请到城墙上走走,俯视秋湖,败柳残荷,水平如镜;唯其是秋色,所以连那些残破的土坝也似乎正与一切景物配合:土坝上偶尔有一两截断藕,或一些黄叶的野蔓,配着三五枝芦花,确是有些画意。“庄稼”已都收了,湖显着大了许多,大了当然也就显着明。不仅是湖宽水净,显着明美,抬头向南看半黄的千佛山就在面前,开元寺那边的“橛子”──大概是塔个塔吧──静静的立在山头上。往北看,城外的河水很清菜畦中还生着短短的绿叶。往南往北,往东往西,看吧,处处空阔明朗,有山有湖,有城有河,到这时候;我们真得到个“明”字了。桑先生那张画便是在北城墙上面的,湖边只有几株秋柳,湖中只有一只游艇,水作灰蓝色,柳叶儿半黄。湖外,他画上了千佛山;湖光山色,联成一幅秋图,明朗,素净,柳梢上似乎吹着点不大能觉出来的微风。
⑧对不起,题目是大明湖之春,我却说了大明湖之秋,可谁教亢德先生出错了题呢!
(载一九三七年三月《宇宙风》第三十六期)
【小题1】文中第五自然段的第一句“话虽如此,这个湖到底得算个名胜”这句话在文中有何作用?
【小题2】文章结尾处,作者说“对不起,题目是大明湖之春,我却说了大明湖之秋,可谁教亢德先生出错了题呢”,请结合全文,分析作者用不少篇幅“说了大明湖之秋”的原因,这样说的作用是什么。
【小题3】本文语言形象生动,请就下面句中加点词语的表达效果做出赏析。
(1)第二天去看院中的两株紫丁香,花已像煮过一回,嫩叶几乎全破了!
(2)在夏天,青菜挑子上带着一束束的大白莲花出卖,在北方大概只有济南能这么“阔气”。
【小题4】老舍被公认为“语言艺术大师”,请结合你阅读过的老舍散文,对其语言艺术特点作一两点简要分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01: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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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列文字,完成小题。
采浆果的人
迟子建
①金井是个小农庄。一个收浆果的人来了,他的一番吆喝,让秋收的人们扔下了手中的镐、铁齿、镰刀、耙子等农具。他们纷纷回家拿起形形色色的容器,奔向森林河谷,采摘浆果,仿佛牧羊人在寻找失了群的羊。
②曹大平夫妇的心情跟阳光一样明朗.他们边采边计划卖浆果的钱的用途。不知不觉中,太阳已经遨游到中天了。这岸的果实已经采尽,他们打算渡过青鱼河,对岸有一片茂密的透着隐隐红光的山丁子树,挂在枝头的果实仍然可观。
③青鱼河河水流急,深不可测,因而很少有人在夏秋之时到对岸采浆果。一般来说,青鱼河被寒风冻僵了之后,才会有人拉着爬犁从它身上走过,去柳树丛中拾捡干枯的枝条当柴烧。
④他们决定涉水渡河,把竹篮给装满了。河水凉得他们直打寒战,随着河心的临近,水涨到他们腰际了,他们有些站不稳,但他们咬着牙,互相鼓励,坚持着。突然,曹大平的腿抽筋了,他栽歪了一下身子,水花朝他打来,他呻吟着,惊恐地看着白花花的水从脖颈下跃过。他的女人紧紧地拉住丈夫不撒手,她也栽歪了身子,挎着的竹篮趁机从她胳膊肘那儿溜走了。他们相互搀扶着哆哆嗉嗉地回到岸边。曹大平一回去就发高烧,大病一场。他的女人唉声叹气的,她既不能采浆果,又不能去秋收,只能守着他。
⑤金井有个头发全白的“苍苍婆”,三十年来,她的男人一直瘫在炕上靠着她的服侍而活着。苍苍婆的眼睛,没有老年人的那种混浊,依然那么明亮,清澈逼人,好像她的眼底浸着一汪泪,使她的眼睛永远湿润而明净。
⑥开始的几天,苍苍婆还认认真真地采上一天的都柿,交给收浆果的人,换来几十块钱。可是接下来的日子,当她独自在林中垂下老迈的腰,手指触到皱纹累累的已经蔫软的都柿的时候,她的心凄凉了。她尝了一粒都柿,真是甜极了,这甜让她更觉凄凉,苍苍婆就很想喝上一碗酒。山上没酒,她自然把采来的都柿当酒吃,竞一发而不可收,吃空了盛都柿的盆子。
⑦这时候又有三个采浆果的人回来了,一个说撞见蛇了,一个说看见了一种从未见过的鸟,它发出的叫声像小孩子的哭声。另一个嘟囔着倒霉,眼皮被蚊子叮肿了不说,半新的裤子还被树枝划了道口子。可是当他们拿了钱后,谁也不发牢骚了,他们带着喜悦回家,走前都满怀同情地看着一无所获、佝偻着腰渐行渐远的苍苍婆。收浆果的人为了安慰她,曾丢给她一张十元钞票,让她买酒,苍苍婆捡起钞票,运足一口气,又把它吹回地上,苍苍婆说:“钱是什么,不就是一张落叶么?蚂蚁合伙举过落叶,这样的叶子它们没见过,留着给蚂蚁们举着玩,当遮阳伞使吧!”说完,她就一摇一摆地走了。
⑧苍苍婆在晚饭后摇摇晃晃地去大鲁二鲁家了。大鲁二鲁是金井人中惟一还在秋收的人。他们是一对智障的双胞胎兄妹,大鲁是男的,二鲁是女的。他们已是中年人了。满嘴酒气的苍苍婆亢奋地叫道:“大鲁二鲁,别秋收了,采浆果去吧,能拿现钱!大鲁过年时就能买新鞋穿了,二鲁也能买件花衣裳了!”大鲁说:“苍苍婆,爸妈死前告诉大鲁了,下了霜就秋收,大鲁都点了头了!”二鲁也说:“春天撒了种,秋天就得收庄稼,二鲁也记着呢!”苍苍婆说:“你们真是一对傻瓜,这天响晴响晴着呢,晚个十天八天秋收,你种到土里的东西也不能长翅膀飞了;可你要是不采浆果,就得不到现钱,等你们收完秋去采,收浆果的人早就走了,你们一分钱也挣不到!”
⑨大鲁二鲁不为所动,在他们看来,秋收才是天经地义的事。他们刨完了土豆,又砍了白菜和大头菜,把它们运回来,腌了两缸酸菜和一缸咸菜,然后把余下的菜下到窖里。之后,他们把遗落在地里的菜帮也捡起来,装进麻袋,拉回家堆在仓房旁,作为猪饲料。最后,他们踏着更浓重的霜,去了大草甸子,用绳子把猪草背回来。
⑩就在大鲁二鲁扛回猪草的这个夜晚,天空下起了大雪。金井人一年的收获,就这么掩埋在大雪之下了。人们脸上满是凄苦的表情。他们冬天吃什么?他们的牲畜和家禽吃什么?苍苍婆望着大鲁二鲁这户惟一收获了庄稼的人家,她的心中先是涌起一股苍凉,接着是羡慕,最后便是弥漫开来的温暖和欣慰。
⑾二鲁的脖颈上有一圈火红的野刺莓。金井的女孩,最喜爱穿这样的项链来戴。看来在秋收的间隙,大鲁二鲁也采了浆果。只不过他们只采了很少的一种,并且为它们做了最美的镶嵌。
(节选自短篇小说《采浆果的人》,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这篇小说在鲜活的生活图景的展示中蕴蓄着耐人寻味的人生意蕴,是一篇出色的充满哲理与诗意的人生寓言,引发读者对现实人生的观照和思索。
B.全篇流淌着对大自然的赞美和讴歌,文字如行云流水,情节跌宕起伏,都围绕采浆果的人行进着。
C.本文不是仅仅依赖于大鲁、二鲁的故事,多是一种整体的叙事,苍苍婆、曹大平夫妇都可以看做本文的主人公。
D.文章结尾写二鲁的脖颈上有一圈火红的野刺莓,这是采撷之后美丽和幸福的点缀,和苍苍婆的形象形成鲜明的对比。
E.篇末写了一场突降而至的大雪,金井人一年的收成被无情地封冻在了大雪之下。这既是写自然环境,又暗示了文章的主题。
【小题2】依据小说的相关内容,回答下列问题(6分)
(1)第④节描写曹大平夫妇涉水渡河的情节在小说中有何作用? (3分)
(2)文中第⑥节苍苍婆吃都柿的细节描写,表现了人物什么样的情感活动?(3分)
【小题3】请结合小说内容,简要概括大鲁二鲁的形象特点。(6分)
【小题4】小说叙写了金井人采浆果的故事,请探究作品的深层意蕴。(8分)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
中国古代的“驻京办事处”——进奏院
李 永
  进奏院是唐后期地方藩镇设置在当时京城长安的驻京办事机构,最早出现于唐代宗大历十二年(777年)。进奏院之前,早在战国秦汉时代,其实就已经有了“驻京办事处”的影子——邸。但邸仅仅是地方官员进京时的起居之地,还没有固定的驻京代表来主持这些邸的日常工作,尚不具备联系中央与地方的职能,因此它还只能算作是“驻京办事处”的雏形。进奏院和邸的不同之处在于,其设置之初就有地方指派的进奏官主持日常工作。进奏官常驻京城,作为藩镇的代表同朝廷进行沟通、交流,处理地方与中央之间的各种事务。驻京机构——进奏院,驻京代表——进奏官,两者的结合以及进奏院在信息的上传下达过程中发挥的中介作用,使其具备了现代地方政府驻京办事处的基本性质。唐代进奏院集中分布在长安东市周边的几个坊内,其中尤以最为繁华的崇仁坊和平康坊为多。而且现今学者的研究成果表明,随着大明宫和兴庆宫的修建,以东市为中心,朱雀街东形成了贵族和官僚集中居住区。这就使以东市为中心的一片区域,成为唐后期长安城各种信息,尤其是政治信息的集散地。所以,进奏院选址于此,不仅便于进奏官的日常生活,而且便于他们搜集情报,结交权贵,开展日常工作。
  进奏院不仅可以为来京的地方官员提供住宿之处等各种方便,而且由于唐后期中央式微,地方藩镇势力崛起,进奏官在京城也会狐假虎威,代表地方政府同中央斡旋,通过各种渠道争取自己的最大利益。尤其是势力较强的藩镇,其进奏官会更加有恃无恐。《资治通鉴》卷二四四载:文宗太和七年(833年),朝廷加卢龙节度使杨志诚为检校吏部尚书,杨志诚的进奏官徐迪便用略带威胁的口吻向朝廷抗议:“军中不识朝廷之制,唯知尚书改仆射为迁,不知工部改吏部为美,敕使往,恐不得出。”这是卢龙镇的进奏官公然地和朝廷谈条件、邀利益。在当时藩镇势力强大的背景下,进奏官“作为藩帅的心腹,主要还是作为藩镇对付朝廷的工具”而存在,唐王朝对进奏官进行有效管理是有一定难度的。当然,若遇地方发动叛乱或拒命不遵,唐王朝也会拿这些地方政府代表——进奏官开刀,并加强对其进奏院的监管。文宗太和元年,横海节度副使李同捷擅据沧、景,拒命不遵,朝廷便下诏:“(其)进奏官皇测等七人,并锢身分配羊、阆等州。”进奏院除了作为地方政府同中央博弈的工具存在而外,更重要的是作为两者之间信息交流、往复的渠道而存在。安史之乱后,在唐前期中央与地方交流过程中发挥过重要作用的朝集制度废止,当时社会迫切需要一个沟通上下的新渠道。进奏院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现在历史舞台上的。当时的进奏官通过进奏院状报向藩镇长官传达其在京城搜集到的各种信息。这些信息内容广泛,包括官员任免、朝廷及他镇的政治军事动向等等,其中还包括一些通过非常规手段刺探而来的信息情报。因为进奏院向地方传达信息的速度较快,所以朝廷也会通过进奏院向藩镇长官下达相关文书、传达政令。地方奏章、上贡、进奉等也以进奏院为中转站上传中央。中央与地方之间以进奏院为媒介,形成一个信息往来的通道,发挥了联系上下、沟通中央与地方的重要作用。
(选自2010年5月11日《光明日报》,有删节)
【小题1】下列关于“进奏院”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A.进奏院是地方藩镇设在京城的办事机构,基本职能是代表地方藩镇与朝廷进行沟通,同时也相机与中央政府斡旋,为藩镇谋取利益。
B.唐代后期的长安,随着大明宫和兴庆宫的修建,东市成为政治信息的集散地,进奏
院也应运而生。
C.唐朝地方潘镇设驻京代表来主持进奏院的日常工作,进奏院多分布在京城繁华地
带,他们代表地方,搜集情报,结交权贵,开展日常工作。
D.进奏院是联结地方与朝廷的渠道和中介,唐代前期中央与地方之间交流的朝集制度
废止是其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小题2】下列对进奏院与朝廷的关系及其原因的表述,正确的一项是
A.进奏院设置以后,安排专门的进奏官来主持进奏院的工作,进奏官代表朝廷与藩镇进行沟通、交流并处理两者间的各种事物。
B.两者属于上下级关系,可是地方敢于同中央叫板,除了中央式微的原因外,也有一些不便启齿的原因。
C.地方藩镇势力崛起,势力强大的藩镇威胁朝廷,甚至拒命不尊,朝廷拿进奏官开刀,“锢身分配”,两者成为对等的政治实体。
D.两者间沟通交流,频繁来往;地方给中央上贡,中央也施予地方恩惠。“礼尚往来”的规则在主导着双方的来往。
【小题3】下列说法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战国秦汉时代出现的“邸”,还没有固定的地方驻京代表主持工作,仅仅是地方官员进京时的起居之地,“邸”是进奏院的雏形。
B.进奏院大多分布在东市的崇仁坊和平康坊,主要因为此处是贵族和官僚的集中居住地,能够搜集到各种有效信息,便于开展工作。
C.进奏官张扬跋扈,有恃无恐,通过各种渠道,为地方藩镇谋取利益;其最根本的原因是地方藩镇势力强大。
D.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很多来往,如官员任免、中央的军事动向、地方奏章、上贡、进奉等等,都可以通过进奏院来完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文字,回答小题:
地球是宇宙中的一个地方,但决不是唯一的地方,也不是一个典型的地方。任何行星、恒星或星系都不可能是典型的,因为宇宙中的大部分是空的。唯一典型的地方在广袤、寒冷的宇宙真空之中,在星际空间永恒的黑夜里。那是一个奇特而荒芜的地方。相比之下,行星、恒星和星系就显得特别稀罕而珍贵。假如我们被随意搁置在宇宙之中,我们附着或旁落在一个行星上的机会只有1033分之一(1033,在10之后接33个0)。在日常生活当中,这样的机会是“令人羡慕的”。可见天体是多么宝贵。
从一个星系际的优越地位上,我们可以看到无数模糊纤细的光须象海水的泡沫一样遍布在空间的浪涛上,这些光须就是星系。其中有些是孤独的徘徊者,大部分则群集在一起,挤作一团,在大宇宙的黑夜里不停地飘荡。展现在我们面前的就是我们所见到的极其宏伟壮观的宇宙。我们隶属于这些星云,我们所见到的星云离地球80亿光年,处在已知宇宙的中心。
星系是由气体、尘埃和恒星群(上千亿个恒星)组成的,每个恒星对某人来说都可能是一个太阳。在星系里有恒星、行星,也可能有生物、智能生命和宇宙间的文明。但是从远处着眼,星系更多地让人想起一堆动人的发现物——贝壳,或许是珊瑚——大自然在宇宙的汪洋里创造的永恒的产物。
宇宙间有若干千亿(1011)个星系。每个星系平均由1000亿个恒星组成。在所有星系里,行星的数量跟恒星的总数大概一样多,即1011*1011=1022。在这样庞大的数量里,难道只有一个普通的恒星——太阳——是被有人居住的行星伴随着吗?为什么我们这些隐藏在宇宙中某个被遗忘角落里的人类就这样幸运呢?我认为,宇宙里很可能到处都充满着生命,只是我们人类尚未发现而已。我们的探索才刚刚开始。80亿光年以外嵌着银河系的星系团催迫着我们去探索。探索太阳和地球就更不用说了。我们确信,有人居住的这个行星只不过是一丁点儿的岩石和金属,它靠着反射太阳光而发出微光。在这样的大距离里,它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
但是,这个时候,我们的旅程只到达地球上的天文学所通称的“本星系群”。本星系群宽达数百万光年,大约由20个子星系组成,是一个稀疏、模糊而又实实在在的星系团。其中的一个星系是M31,从地球上看,这个星系位于仙女星座。跟其他旋涡星系一样,它是一个由恒星、气体和尘埃组成的巨大火轮。M31有两个卫星,它通过引力——跟使我呆在坐椅上相同的物理学定律——将矮椭圆星系束缚在一起。整个宇亩中的自然法则都是一样的。我们现在离地球200万光年。
M31 以外是另一个非常相似的星系,也就是我们自己的星系。它的旋涡臂缓慢地转动着——每2亿5千万年旋转一周。现在,我们离地球4万光年,我们正处于密集的银河中心。但是,假如我们希望找到地球的话,就必须将方向扭转到银河系的边远地带,扭转到接近遥远的旋涡臂边缘的模糊的地方。
我们印象最深刻的是,恒星即使在两个旋臂之间,也像流水一样漂浮在我们的四周——气势磅礴的自身发光的星球,有些虽然象肥皂泡一样脆弱,却又大得可以容得下1万个太阳或1万亿个地球;有些小如一座城池,但密度却比铅大100万亿倍。有些恒星跟太阳一样是孤独的;多数恒星有伴侣,通常是成双成对,互相环绕。但是那些星团不断地从三星系逐渐转化成由数十个恒星组成的松散的星团,再转化成由百万个恒星组成的璀璨夺目的大球状星团。有些双星紧靠在一起,星体物质在他们之间川流不息,多数双星都象木星与太阳一样分离开来。有些恒星——超新星——的亮度跟它们所在的整个星系的亮度一样;有些恒星——黑洞——在几公里以外就看不见了。有些恒星的光彩长年不减;有些恒星闪烁不定,或以匀称的节奏闪烁着。有些恒星稳重端庄地转动着,有些恒星狂热地旋转着,弄得自己面貌全非,成了扁圆形。多数恒星主要是以可见光成红外光放出光芒;其他恒星也是X光或射电波的光源。发蓝光的恒星是年青的星,会发热;发黄光的恒星是常见的星,它们已经到了中年;发红光的恒星常常是垂亡的老年星;而发白光或黑光的恒星则已奄奄一息。银河里大约有4千亿个各种各样的恒星,它们的运转既复杂又巧妙。对于所有这些恒星,地球上的居民到目前为止比较了解的却只有一个。
每个星系都是太空中的一个岛屿,它们与其邻居隔光年之距遥遥相望,我可以想象,在无数星球上的生物对宇宙的模糊认识是如何产生的:他们在开始的时候都以为,除了他们自己小小的行星以及他们周围的那些区区可数的恒星以外,再也没有其他的星星了。我们是在与世隔绝的情况下成长起来的,我们对宇宙的正确认识是逐渐形成的。
(节选自《宇宙的边疆》,有删节)
【小题1】下列对“星系”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A.星系是无数模糊纤细的光须。大部分光须群集在一起,在宇宙中飘荡。地球隶属于这些星云,且处于已知宇宙的中心。
B.星系是由气体、尘埃和恒星群组成,星系里有恒星、行星,也有生物、智能生命和宇宙文明。
C.星系在宇宙里有若干千亿个,每个星系平均由1000亿个恒星组成。在所有星系里行星与恒星总数大概一样多。
D.“本星系群”宽达数百万光年,包括M31星系,是河外星系,与M31相似的是我们居住的银河系。
【小题2】(小题2)对地球“决不是唯一的地方,也不是一个典型的地方”理解最准确的一项是()
A.任何行星、恒星或星系都不可能是典型的,因为宇宙中的大部分是空的。
B.宇宙大部分是空的,地球不是在广袤、寒冷的宇宙真空之中,不是在星际空间永恒的黑夜里。
C.地球不是在行星、恒星和星系显得特别稀罕而珍贵的地方。
D.地球不是在永恒黑暗的真空而且星体非常稀少的地方。
【小题3】(小题3).根据文章内容,下面的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A.有些恒星成了扁圆形是因为它们在狂热地旋转着,弄得自己面貌全非。
B.恒星是由炽热气体组成的,本身能发光的天体,所以太阳是恒星。
C.我们生活在地球上,对恒星的了解远远不够,到目前为止比较了解的还只有一部分。
D.因为各个星系之间相隔遥远,所以我们对相邻星系的正确认识是逐渐形成的。

同类题4

阅读下面语段,回答问题。
历史上的汗血宝马(6分)
①1969年,甘肃武威出土了一件威武的铜奔马,此马三足凌空,气势夺人,郭沫若将它定名为“马踏飞燕”。据考证,“马踏飞燕”是东汉时期的极品青铜器物,距今约1800年。这件铜奔马的原型,便是从西域传入我国的汗血宝马。
②我国古代,曾将汗血宝马称为天马、大宛马(大宛是古西域国名,在今中亚费尔干纳盆地)。据《史记》记载,大宛马“其先天马子也”,它在高速疾跑后,肩膀位置慢慢鼓起,并流出像鲜血一样的汗水,因此得名“汗血宝马”。
③西汉张骞出使西域后,汉使开始频繁来往于西域诸国,他们在贰师城见到了强健的大宛马,于是奏知汉武帝。嗜好宝马的汉武帝闻讯后大喜,特意铸了一匹金马,命使者送到大宛国,想用金马换一匹汗血宝马,结果被大宛国王拒绝,汉使也在归途中被杀。汉武帝大怒,派大将李广利率大军远征大宛国。大宛国人难以抵挡,于是杀了国王,与汉军议和,并同意向汉朝提供良马。汉军挑选了3000匹良马运回中原,但这些马经过长途跋涉后损失惨重,到达玉门关时仅余1000多匹。得到汗血宝马的汉武帝十分高兴,将“天马”的美名赐予汗血宝马。汉武帝还让汗血宝马等西域良马与蒙古马杂交,培育出山丹军马。从此,中原的马种得到改良,汉代的生产力和军队的装备也因此大幅增强。
④唐朝时,中原与西域诸国的关系更加密切,唐玄宗曾将义和公主嫁给了宁远(大宛)国王,宁远国王则向玄宗献了两匹“胡种马”(即“汗血宝马”),玄宗为两马取名为“玉花骢(骢,读cōng,一种毛色青白相间的马。)”和“照夜白”,它们还被画进了唐代名画《照夜白图》。
⑤在古代,马是战争的利器。汗血宝马体形好、听话、快速、适于长途行军,在游牧民族的征战中发挥了重大作用。在成吉思汗时代,汗血宝马成为蒙古大军发动“闪电战”,横扫欧亚大陆的重要工具。
⑥在中国古代的文化传统里,汗血宝马代表着勇气和力量,蕴涵着人们的理想和幻想,被人们称之为“龙之友”和“龙之媒”。曾有不少文人墨客赋诗填词,撰写传奇故事来描写“汗血宝马”。唐代李白有《天马歌》:“天马出来月氏窟,背为虎纹龙翼骨,嘶青云,振绿发,兰筋权奇走灭没。”宋代司马光也有《天马歌》:“大宛汗血古共知,青海龙种骨更奇,网丝旧画昔尝见,不意人间今见之。”
⑦汗血宝马从汉朝进入我国一直到元朝,繁衍生息上千年,但近代以来,史料中已很难见到汗血宝马的名字,汗血宝马在我国几近绝迹。
⑧按说,引进的汗血宝马有雌有雄,是可以进行繁殖的。但由于我国地方马种在数量上占绝对优势,引入马种后,都走了“引种—杂交—改良—回交—消失”的道路。同时,由于战马多被阉割,也使一些汗血宝马失去繁殖能力。种种原因使汗血宝马在国内踪迹难寻,目前只有土库曼斯坦和俄罗斯境内,还生存有数千匹汗血宝马。
【小题1】文章开头从铜奔马写起,有什么作用?(2分)
【小题2】⑦⑧两段内容说明了什么内容?是按照怎样的思路说明的?(4分)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斯人已逝,良知犹存

季羡林先生走了,昨晨8时50分左右从北京301医院走了,享年98岁。

对当代中国人来说,季羡林这个名字太过熟悉。北京大学教授、中科院院士、著名文学家、语言学家、教育家、社会活动家……然而,当我们用这些词语描述季羡林生前的荣耀时,却难免有些苍白。人们痛惜他的离去,不仅因为世间从此少了一位博学多思的学者,一位精于语言的英才,一位连接中印文化、中西文化的摆渡人,更是因为中国从此少了一位守护真话与良知的世纪老人。

一介布衣,言有物,行有格,贫贱不移,宠辱不惊。活到98岁高龄,用他自己的话说是早就活超了“预算”。季羡林以其特有的朴素与学养,感动中国、感动世界。几年前,温家宝总理在看望季羡林时谈到,季老的书里人生,同样是百年来中国知识分子历程的反映———中国知识分子历经沧桑、艰难困苦,即使是在“牛棚”挨整时,也没丢掉自己的信仰。更令人敬佩的是,季羡林甚至利用在传达室看大门的时间,翻译了280万字的梵文作品。

今天,许多人在为名利奔忙,更有人因此失去了底线,全然没有老一代知识分子为求真知宁坐几十年冷板凳的毅力与真诚。而这方面,季羡林无论是治学还是为人,皆堪称楷模。胡适曾说,做学问要像北京大学的季羡林那样;与季羡林齐名的香港学者饶宗颐说,季羡林笃实敦厚,摇起笔来却娓娓动听,光华四射。张中行则认为季羡林以一身兼具三种难能:“一是学问精深,二是为人朴厚,三是有深情。”

普通、朴素、敦厚,也是季羡林留给世人最直接、最平易的印象。一切应了诗人对他的评价——“伟大无须装饰,也不可形容,伟大只能是它自身。”即使是在其著作等身、桃李满天下时,季羡林也不以名人自居,有时自嘲和王国维、陈寅恪、吴宓等国学大师相比,自己只是“一个杂牌军而已”。

哲学家斯宾诺莎说过:“为真理而死不容易,为真理而活着就更难!”应该说,季羡林为人所敬仰,除了学识,同样在于他从容地、真性情地走过一个世纪。季羡林把说真话当作自己一辈子的事业,“就是不一定把所有的话都说出来,但说出来的话一定是真话”;“即使在最困难的时候,也不要丢掉自己的良知。”

一个知识分子,以罕见的温和、超人的毅力、寻常人难以企及的睿智,温和而坚定地走完了动荡的20世纪,走完自己的一生。从晚清到中华民国再到新中国,虽说自己的一生“没有大激荡,没有大震动,是一个平凡人的平凡的经历”,但熟悉季羡林的人都知道,他“毕生认真,饱尝苦头”,而他的《牛棚杂忆》也因此被出版界视为“一代宗师留给后代的最佳礼品”。

良人已去,良知犹在。在《病榻杂记》一书中,季羡林力辞外界加在自己头上的“国学大师”、“学界泰斗”、“国宝”等三项桂冠,以求“三顶桂冠一摘,还了我一个自由自在身”。季羡林表明自己不做“国宝”,但他心里一定认同这种说法,即真话与良知才是一个国家最不可或缺、最需要珍视的“国宝”。永远坚守自己的良知,只说真话不说假话,相信这是季羡林留给世人最宝贵的精神遗产。

(选自2009年7月12日《新京报》)

【小题1】下列对上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
A.文章开头直接点明季羡林先生辞世的时间、地点和年龄,开门见山,简单醒目又具震撼力。
B.“当我们用这些词语描述季羡林生前的荣耀时,却难免有些苍白。”这句话说明季羡林的离去,是中国及世界的一大损失,突出季羡林一生的贡献和影响是无法估量的。
C.“为真理而死不容易,为真理而活就更难!”这是哲学家斯宾诺莎赞扬季羡林先生一生为追求真理所作出的卓越的贡献。
D.文章思路贯通,章法严整,先从季羡林生前的荣耀和成就谈起,然后从治学和为人来概括其一生的贡献和人格魅力。
E.本文文字典雅,字里行间饱蘸深情。告诉人们:坚守自己的良知,只说真话不说假话就是季羡林留给世人最宝贵的精神遗产。
【小题2】文章第四段引用胡适、饶宗颐、张中行等人的话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巴金先生曾说:“说的真话并不一定是真理,但真理是在真话的基础上产生的。”文中最后说“真话与良知才是一个国家最不可或缺、最需要珍视的‘国宝’”你有何感想?请联系生活实际谈谈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