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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小题。
孤城
浓雾锁城。不过才十几分钟,这座小城便成了孤城。
警察封锁了高速路、公路。雾太大了。得到警察封锁道路的消息,李生慌了。
他觉得害怕,好像自己一个人被扔在小城里,孤独无助。尽管他知道周围都是人,但这些人不是他的亲人。他的亲人在城外,在距离小城二十五公里的乡下,那里鸡鸭成群,小桥流水,李生迫切地想要回到那里,回到亲人的身边,那样才踏实。
李生跑下楼,掏出钥匙准备开车,想到警察已经封了路,又沮丧地收回钥匙。他只有走着回家了,警察总不至于连人都拦截吧。
浓雾遮蔽了周围所有的东西,除了身旁四五米的范围,其它什么也看不到。李生停下来,可以听到有高跟鞋叮叮叮敲击路面,有人在说话,隐约有人影影绰绰晃动。有人匆忙从他身边跑过,嘴里嘟嘟囔囔说着什么,一个人在身后喊着那人的名字,那人答应一声,没有回头。偶尔有一束黄的光缓慢地闪过,远远有嘟嘟的喇叭声。
李生心慌得厉害。他想看到熟悉的人,看到熙攘的汽车,想跟人说话,说什么都行。
过了一个路口,又过了一个路口,雾似乎越来越浓,像牛奶漫天倾泻,抹也抹不开。
李生掏出手机,试图找出一个人跟他聊天,很奇怪,显示有信号,手机就是打不出去。他一遍一遍地拨手机里存储的每一个号码,不管谁。110.120.119,甚至114,他都拨了,一个也拨不出去。
李生加快了步伐。总会走出去吧。越这样想,却似乎越陷入了迷宫,好像一直在原地打转。像被人施了魔法,所有的东西都消失在浓雾里,轻飘飘地,就没了。
突然,一条黑色的小腊肠狗从身边跑过,李生欣喜若狂,可爱的小狗,尽管它不会说话,但也是个伴。李生紧跟着脚步轻盈的小腊肠,生怕跟丢了。
小腊肠似乎明白李生的心思,它的脚步慢下来,李生可以很轻松地与它并行。李生默默地说:小狗,谢谢你。
也许是觉得没意思,和李生一起跑了一会儿,小狗叫了几声,突然往斜刺里窜过去,李生喊“站住”,但无济于事。少顷,他听到了两只狗的叫声,小腊肠找到了它的伙伴。
真是悲哀啊。
走,赶紧走。赶紧离开这座可怕的孤城。
终于,到达出城的路口了。警察背着手站成一排,如果不是身上米黄的荧光背心,李生根本看不到他们。
他跑过去,想从警察中间穿过。可他们站得实在太密,李生又太胖了,根本穿不过去。李生说:警察同志,请让我过去。这些威严的警察居然没有一个人搭理他。李生拉拉他们其中一个的衣服:求求你,让我过去,我要看我爸看我妈我妹看姬小凡。还是没人搭理他,好像他面对的是一排水泥砌的警察。
李生哭喊起来,他的恐惧已经蕴集到了顶点,一下爆发出来,孩子一样大声地哭,绝望地喊。但那些警察依然无动于衷。
喊过哭过,李生的心稍稍安定了些。既然哭喊没用,就要想别的办法,必须尽快离开这里,离开这座浓雾紧锁的孤城。时间一点一点过去,李生想破了脑袋也没想出什么好办法,他只能盯着那些米黄的背心,连成一条线的黄背心,从那里感觉到一点温暖的气息。
过去的日子,排山倒海一样来到李生眼前,和爸爸妈妈在一起,和妹妹在一起,和姬小凡在一起,快乐得到处都是和煦的阳光,多好啊。可现在,除了雾什么也没有。
就在李生一屁股坐到地上,丧失一切信心的时候,天居然一下放晴了。浓雾像缕缕的丝帛一样被轻轻抽走,霎时,阳光遍地。
他恍惚地站起来,看看前方,一条宽阔的道路,通往他家乡的路,路上全是等待进城的人和车。看看身后,一座座美丽的大楼高高挺立,楼上的招牌清晰可见。
一切就像梦一样。
一个小警察过来对他说:走吧,现在可以走了。
去哪儿?
你不是要回家吗?
我回去干嘛?又没事,我上个月刚回去过。
可是,你刚才哭着喊着说要回去的。
我现在又不想了。
李生转身向回走,一座大楼的十一楼上,有他打开的电脑,没干完的工作。
(选自2012年第5期《小小说》,略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最恰当的两项是()
E.作者用词极其精妙,如“被扔在小城里”里的“扔”字和“陷入了迷宫”里的“陷”字,都极富表现力,写出了李生强烈的孤独感、失落感和恐慌心理。
A.李生的手机打不出去,充分说明在浓雾锁城之时,所有的人也像他一样,急切地想回到家乡回到亲人身边却又回不去。
B.文中提到了李生的爸妈妹妹和姬小凡,他们是李生的精神寄托,尤其在这样的大雾天,只有他们才能让惊慌失措的李生感到踏实。
C.作者写到一条黑色小腊肠狗时,用到了先扬后抑的手法,李生开始从小狗那里得到了些许安慰却很快被小狗抛弃,最终仍是孤独一人。
D.准备回家的李生被警察封路的消息吓慌了,他更加迫切地想回到家乡亲人身边,那样心里才踏实,所以就匆匆上路了。
【小题2】作者在小说中多次写到浓雾,这样写有什么作用?请你结合全文的内容简要地回答。
【小题3】“孤城”作为小说的标题,意蕴丰富。请结合全文内容谈谈你对“孤城”内涵的理解。
【小题4】当大雾锁城时,李生拼命要出城回家,雾散之后又不想回家了。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都有过这种矛盾的心理历程。请结合本文并联系现实,探究一下李生产生这种矛盾心理的原因。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01: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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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看病
一碟
年轻的白大褂微笑着把林森请到了桌前。
林森身体好。以前在农村时,就没上过医院,没想到一调进城里,身子骨就像放了大量的酵母菌,一个劲儿地发酵膨胀,到现在连楼梯都快爬不动了,他不得不来到陌生异常的市中心医院来检查身体。挂了号,刚跨进候诊室,就被并不认识的值班医生像熟人一样请到桌前。年轻的白大褂一边给林森把脉,一边跟他拉呱儿。原来白大褂在市报和电视上见过林森,知道他是市里的主要领导,所以林森一进候诊室就被他认出来,受到了一次莫名其妙的优待。谈话中林森也就知道了白大褂的姓名—魏力,并且得到了他的一张名片。
“魏大夫,我的病……”林森见白大褂专心扯闲篇,觉得有必要提醒他一句。
“脂肪积聚症。没啥大问题,运动量少的人一般都容易得这病。”年轻的白大褂谦恭地微笑着,说:“您叫我小魏吧。在您跟前我是小字辈。”
小魏大夫手脚麻利地开了张药方递给林森,说:“别坐车,上下班步行,一个月后我再给您复诊。没问题的,为了自己的病,这是运动疗法。方子上的药只起个辅助治疗的作用。”
林森很高兴,为了自己的病,为了医生优质的服务。他告别了谦恭地送他出门的小魏大夫,步履轻快地走出医院,对在外面等候他的司机小景说,他不坐车了,他要走路治病。
林森的路走得很顺畅,但始料未及的是,随着时间的延伸,他竟走出了不少流言飞语。
有的说,林森犯了严重的错误,被市长拍着桌子骂了一顿,要撤职呢。
有的说,林森贪污受贿经济上有大问题,正在停职审查呢。
这些话有一部分传到林森的耳朵里,林森觉得可笑。他相信,身正不怕影子斜,半夜敲门心不惊。那些谣言,让它们怎么生就怎么灭去吧!
所以林森就继续走他的路。
林森有一个女儿。女儿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成了待业青年。市环保局闻讯,派人专程来到林家,说本单位缺人,如果可以的话请她去局办做职员。女儿很高兴,林森当然更高兴。可近来不知咋的,环保局又一个劲儿地找各种借口延宕,急得女儿老往环保局跑。
最后一次,女儿是哭着回来的。回来后就劈头盖脸地数落父亲,接着又半跪着哀求父亲不要再步行了,并且要争取多上几回市报和电视。
林森感到莫名其妙;这与女儿的工作有啥关系?
女儿稍稍平静下来,断断续续说出了原因。原来环保局的人被她缠得没法,才亮出了底牌:你爸爸要完了,我们还要你干啥呀!
林森听了,气得面皮紫涨,拍着桌子直吼:“岂有此理!真是岂有此理!”他转过头来安抚女儿:“不要紧!啊,不要紧,爸爸给你安排个更好的工作,咱不跟那些势利小人一般见识!”
哄地女儿高兴了,林森心头却沉重起来。积羽沉舟,积毁销骨,真是人言可畏啊!他终于领教到了谣言的厉害。
为期一月的“运动疗法”总算结束了,林森眼前浮现出小魏医生谦恭的微笑来,他心情轻快了许多,这个小魏不错,他想,有机会一定跟卫生局说说,表扬表扬。这样的年轻人如今不多了。
到了医院候诊室,林森把挂号单递给了小魏医生。
和一个月前一样白皙英俊的年轻白大褂这次没有了微笑,他面无表情地打量了一眼挂号单,把它拂下地来:“排队去。”
林森弯腰拾起挂号单,想了想,又掏出魏医生的名片递过去,笑着说:“小魏,不,魏大夫,你忘了我啦?我是林森呀!上个月……”
“什么上个月下个月的!”白大褂的脸板得像青石板,“要遵守医疗公德,按先后顺序一个一个来,懂不懂啊?下一个,王、王瑶……”
看着再一次被拂下地的挂号单和名片,林森蒙了。少顷,他似乎明白了什么,血涌上了头顶。他大踏步走到候诊室中央,从衣兜掏出小巧的手机,啪啪啪按了几个数字,凑在耳边大声吼到:“小景,我是林××。你马上把车给我开到市中心医院来!不,给我开加长林肯!”
(选自《微型小说精选》)
【小题1】小说中塑造的“魏力”具有什么样的性格特征?作者为塑造这一人物主要使用了哪些表现技巧?请简析。(6分)
  
【小题2】小说的主要情节是“看病”,但中间却写了“林森的女儿找工作一事”,这样写有何作用?(4分)
  
【小题3】文章的结尾写到了“林森”的动作及语言,请简析这些描写表现了怎样的心理?(4分)
  
【小题4】小说以“看病”为题,有何含义?请简述。(4分)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走进腾格里

学群

①这是我第三次走进沙漠。每一次,沙漠总是让我变得跟一个小孩子似的。

②先是骑在骆驼上往沙漠里走。就这样,沿着沙地的起伏一路走下去,把身后的那个世界远远地甩在沙漠以外,甩掉人身上一切多余的东西。

③晚餐就在沙地上进行。两只馒头,一瓶水,再加上一点取自沙漠的野菜,就这几样东西。面包、水和盐,人的生活,最基本的无非就这几样东西。几千年几万年,真正支撑起人类历史的,也就是这几样。

④晚饭之后,夜色渐渐从沙地的低凹处爬上来,漫过沙丘,将天空也浸入其中。这不是一般涂抹在物体上的黑色,这是幽邃深远的晦暗,是亿万光年的未知领域。满天星光在闪烁。多少年不曾见过如此繁浩的星光,仿佛天空把这么多年的星光一齐拿到这里来闪耀。

⑤暗黑中,身子下面的沙丘仿佛在不断隆起,直到接近天空的高度。我仿佛是在地球的最高处,静静地、静静地面对浩瀚的星空。幽邃的夜空下,整张大地剩下来的就只有宁静,原来这宁静中有着永恒的东西。

⑥月亮升起来。这曾在千里之外照亮过童年的月亮,在李白的吟咏里传递千年的月亮,有着嫦娥和桂花树的月亮。我们大老远地赶来,来到沙漠中间,就是为了这轮月亮!

⑦就像沙漠一样简单地面对,面对月亮,面对天空,很多年不曾这样静静地面对。天空是灵魂一样的蓝色,一轮明月就悬在灵魂中央。与身后无垠的宇宙相比,它是多么渺小。可是从那里传过来的光辉,却把大地照亮——对于我们来说,是这么辽阔的大地。月光就像浓情的乳汁,在地面上流淌。这喂养灵魂的乳汁!

⑧月光牵动人最深处最悠远的东西。早在生命出现之前,月光就已经牵动海潮;早在我们出现之前,月光就已经牵动母性的血液。现在,它是如此深刻地牵动我。我感到,我所要表达的,全都在那月亮上。你没法把你心里的东西说出来,月亮静静地把你要说的全都铺在你面前。你一动,就有一道逶迤的线条跟着你。你每走一步,都把沙漠、把大地的起伏、把遍地月光牵动。

⑨在我驻足的沙丘上,月光显得特别明亮。明晃晃的沙地上,一只甲虫爬过的痕迹显得格外醒目,六条腿,每一条都拖着一道带痕。在我的眼里这就是一部沙之书,一部自然的圣经。在这里,一只虫子的吟咏,一缕风,一株草,还有这充塞天地间的宁静,都带着哲人的意味。

⑩月亮是地球的一个梦,是人冻结在天空的一个梦。

⑪沿着沙地的起伏往回走,人类的世界在地平线以下闪烁。城市就像大地上吵闹的星群。我知道,我还得回到那个世界里去,用自来水冲洗身上的汗渍和沙粒,然后把袜子和鞋穿上,用汉堡包、用啤酒填塞肠胃,用灯光和电视照耀空余的生命。我没有办法像那些甲虫一直生活在这里,不能像一根骆驼刺把根扎在这里,甚至不能像一匹骆驼。我只能回到刚刚诅咒过的物资中去。不能留下,就把这里的天空,这里的沙漠,这里的夜装进胸间,带回去,让它照亮我的精神,让灵魂有一个呼吸的地方。

(摘自《生命的海拔》,有删改)

(注)腾格里:位于内蒙古西南部和甘肃中部边境交界处,面积4.27万平方公里,为我国第四大沙漠。

【小题1】下列对文章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第④段连用“爬”、“漫”、“浸”三个动词来写沙漠夜色渐渐加深的过程和个人的感受,形象生动,让人有亲临其境的感觉。
B.第⑦段写月亮与无垠的宇宙相比虽然渺小,但它的光辉却可以照亮大地。作者借此暗示,人和大自然相比虽然渺小,但可以创造世界。
C.作者用大量的笔墨写月光,突出了在宁静中,对大自然的永恒、人类历史文化的悠久以及生命意义的思考,内涵丰富。
D.文章以时间为顺序,依次写了作者进入腾格里沙漠、沙地晚餐、月夜静观、从沙漠返回等片段,每个片段都写出了作者独特的感悟。
【小题2】文章第⑧段画线的句子“月光牵动人最深处最悠远的东西”,这“最深处最悠远的东西”有哪些?请联系上下文谈谈你的理解。
【小题3】文章第⑪段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思想感情?请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3

想象鸟鸣的幸福 曾柱
我一直认为,鸟声是一切声音里最美妙的一种。
鸟们是乡村的天使,是乡村用雨水和谷粒喂养出来的。它们总会在某个淅淅沥沥的早晨抑或夜晚,站在我的面前,说很多很多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话,一粒粒细小的鸟鸣,像赤脚农夫在软软的耕地上撒种时脱手而出的种籽,唤醒牛马,唤醒村庄,唤醒道路,唤醒树林,唤醒房屋。
春天来了,仿佛空气在燃烧。记得这是一部电影里的对白,这句话让我感动。我想到的不是春天,而是与乡村春天有关联的事物:鸟鸣。鸟能在很短的时间内从一个路口抵达另一个路口,从一家的房顶抵达另一家的房顶,从一方树丛到另一方树丛,从一个村庄到另一个村庄。鸟的叫声也是这样,只要你认真倾听,你就会情不自禁地飞起来。鸟声透着细瓷的质感清清纯纯地传过来。我只闻鸟声,不见鸟影,我想象那么好听的声音是由树上的叶子发出的。记得看过这样一句诗:鸟声是树的花朵。多好,这样,满树叶子便变成了满树的鸟。这样想就有了一种隐隐的牵挂,隔着暮霭,似乎感觉那鸟鸣在夜风中微微摇动。
依然回到乡村的视角上来。鸟声,这是个有着古典诗歌般美感的名称,充分体现出了汉语表达的简洁性和准确性,略带暖意的鸟声很快就雾一样地在乡村里弥漫开来,词语里暗含了一个多么生动的过程。对于村庄,我向来怀有这样一种诗意的构图:树荫丛中,国画简墨般的村庄在熹微的白光中显现出模糊的轮廓,四周雾震萦绕,看不出一切具体的具象。一个农家小院木门轻掩,屋檐下半圆碗状的鸟窝里燕子在呢喃,院子里的树枝叶间,成群的麻雀跳跃啁啾,细碎的鸣叫声催醒了昨晚贪玩迟睡的顽皮儿郎……
  之所以是燕子和麻雀在村庄的清晨歌吟,是因为它们是中国古典乡间最常见的两种凡鸟。勤劳的燕子一身黛黑的羽翼,凛然、高贵,令不少孩子敬而远之。而体形更纤小、毛色更灰土、鸣声也更短促琐碎的麻雀,则极像一位调皮、可爱的灰姑娘,成了跟鸡、狗一样深入人们日常生活的动物。一位作家这样说,麻雀是鸟类中的“贫民”。我深以为然。平常日子,麻雀在瓦楞、林间,或搭在墙洞里的草窝里,叽叽喳喳地像马路歌手一样地歌唱,单一的音调不停歇地平衡着乡村生活的动与静,它们是最能够与人一起和谐相处及至同存共荣的一种飞翔动物。这些对音乐充满好感的小生灵总能在起飞的瞬间听到树枝“嗡”地一声弹响。假若它们能有机会落在盛中国的那把小提琴的弦上,小爪子也那么划拉一下,我相信其中的美妙一定是不可言说的。
这些可爱的小鸟,在上个世纪50年代,曾被人为地列为“四个坏蛋”之一,几乎被人们赶尽杀绝。这让我想起《瓦尔登湖》中的一段话:“要是没有兔子和鹧鸪,一个田野还成什么田野呢?它们是最简单的土生土长的动物,与大自然同色彩,同性质,和树叶,和土地最亲密的联盟。”
兔子也好,鹧鸪也罢,它们是自然的亲近者。仔细想想,在城市蛰居的人们又何尝有一只土拨鼠快乐呢?《幽梦影》言道:“春听鸟声,夏听蝉声,秋听虫声,冬听雪声,白昼听棋声,月下听箫声,山中听松声,水际听欸乃声,方不虚生此耳。”此种情境,今天的我们已只可在诗中画中略见一二,又哪里还有心静听?因此,对于我来说,对于生活在城市的人来说,想象一下鸟鸣也是幸福的。    
(选自《散文选刊》)
【小题1】用“一粒粒”来修饰鸟鸣声,别有趣味,请说说“一粒粒”写出了鸟鸣声怎样的特点?(2分)
【小题2】“鸟声是树的花朵”这句话好在什么地方,该怎样理解? (2分)
【小题3】开头一段作者说“鸟声是一切声音里最美妙的一种”,结合全文,说说为什么“鸟声是一切声音里最美妙的一种”。(3分)
【小题4】“对于生活在城市中的人来说,想像一下鸟鸣也是幸福的!”怎样理解这句话?
此句包含了作者怎样的思想感情?(3分)
【小题5】下列对这篇文章的赏析,正确的两项是:【   】【   】(4分)
A.本文表达了对质朴、清新的生活的向往,言语间流露出对城市那种忙碌逐利生活的淡淡的厌倦。
B.本文主要笔墨写鸟鸣,通过写鸟鸣的美妙,提醒人们要保护鸟类,保护自然。
C.“鸟声充分体现出了汉语表达的简洁性和准确性”是指单纯、细小的鸟声总能够传达出一种欢愉,一份生动。
D.作者认为在城市蛰居的人们比不上一只土拨鼠快乐,因为蛰居在城市,缺乏自由,而土拨鼠却是自由自在的。
E.本文运用了比喻、排比等修辞手段,想象丰富,语言华丽。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题目。
势均力敌的爱情
谢云凤
《圣经》有言:“有的时候,人和人的缘分,一面就足够了。因为,他就是你前世的爱人。”文坛伉俪钱钟书和杨绛的爱情便应了这句话。1932年早春,在清华大学古月堂门口,两人初次偶遇,杨绛觉得他眉宇间“蔚然而深秀”,钱钟书被她“颉眼容光忆见初,蔷薇新瓣浸醍醐”的清新脱俗吸引,丘比特的金箭暗暗射中两人,一段旷世情缘就此徐徐萌发……
杨绛出生在无锡一个书香门第,清逸温婉,知书达理。1928年,杨绛高中毕业,她心心念念想报考清华大学外文系,孰料那年清华大学开始招收女生,但是南方没有名额。无奈之下,杨绛选择了东吴大学。
1932年初,杨绛本该读大四下,东吴大学却因学潮而停课。为了顺利完成学业,杨绛毅然北上京华,借读清华大学。当时,为了去清华,杨绛放弃了美国韦尔斯利女子大学的奖学金,至此,她终于圆了清华梦。仿佛冥冥中,清华园的钱钟书正在召唤着姗姗来迟的她。
3月的一天,风和日丽,幽香袭人。杨绛在清华大学古月堂的门口,幸运地结识了大名鼎鼎的清华才子钱钟书。当时钱钟书穿着青布大褂,脚穿一双毛布底鞋,戴一副老式眼镜,目光炯炯有神,谈吐机智幽默,满身浸润着儒雅气质。
1935年7月13日,钱锺书与杨绛在苏州庙堂巷杨府举行了结婚仪式。多年后,杨绛在文中幽默地回忆道:“(《围城》里)结婚穿黑色礼服、白硬领圈给汗水浸得又黄又软的那位新郎,不是别人,正是锺书自己。因为我们结婚的黄道吉日是一年里最热的日子。我们的结婚照上,新人、伴娘、提花篮的女孩子、提纱的男孩子,一个个都像刚被警察拿获的扒手。”
其实,这段缘分早就命中注定了。早在1919年,8岁的杨绛曾随父母去过钱钟书家做客,只是当时年纪小,印象寥寥。但这段经历恰恰开启了两人之间的“前缘”。而且钱钟书的父亲钱基博与杨绛的父亲杨荫杭都是无锡本地的名士,两人的结合可谓是“门当户对,珠联璧合”,两家人是真正地“皆大欢喜”。
1935年,杨绛陪夫君去英国牛津就读。初到牛津,杨绛很不习惯异国的生活,又乡愁迭起。一天早上,杨绛还在睡梦中,钱钟书早已在厨房忙活开了,平日里“拙手笨脚”的他煮了鸡蛋,烤了面包,热了牛奶,还做了醇香的红茶。睡眼惺忪的杨绛被钱钟书叫醒,他把一张用餐小桌支在床上,把美味的早餐放在小桌上,这样杨绛就可以坐在床上随意享用了。吃着夫君亲自做的饭,杨绛幸福地说:“这是我吃过的最香的早饭”,听到爱妻满意的回答,钱钟书欣慰地笑了。
学习之余,杨绛和钱钟书还展开读书竞赛,比谁读的书多。通常情况下,两人所读的册数不相上下。有一次,钱钟书和杨绛交流阅读心得:“一本书,第二遍再读,总会发现读第一遍时会有许多疏忽。最精彩的句子,要读几遍之后才会发现。”杨绛不以为然,说:“这是你的读法。我倒是更随性,好书多看几遍,不感兴趣的书则浏览一番即可。”读读写写,嘻嘻闹闹,两人的婚姻生活倒充满了悠悠情趣,羡煞旁人。
两年后,《围城》成功问世。钱钟书在《围城》序中说:“这本书整整写了两年。两年里忧世伤生,屡想中止。由于杨绛女士不断的督促,替我挡了许多事,省出时间来,得以锱铢积累地写完。照例这本书该献给她。”其实,《围城》是在沦陷上海的时期写的,艰难岁月里,夫妻两人相濡以沫,相敬如宾,这是多么难得的人间真情啊!
钱家与林徽因家的猫咪打架,钱锺书拿起木棍要为自家猫咪助威,杨绛连忙劝止,她说林的猫是她们家“爱的焦点”,打猫得看主人面。杨绛的沉稳周到,是痴气十足的钱锺书与外界打交道的一道润滑剂。
1946年初版的短篇小说集《人·兽·鬼》出版后,在自留的样书上,钱锺书为妻子写下这样无匹的情话:“赠予杨季康,绝无仅有的结合了各不相容的三者:妻子、情人、朋友。”钱锺书的小说《围城》被搬上荧幕前,导演黄蜀芹曾专门来征询夫妇俩。杨绛边读剧本,边逐段写出修改意见。电视剧果然名声大噪,命题诉说未来工作室一时在全国掀起热潮。而出现在每集片头的那段著名的旁白“围在城里的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出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被无数人时常引用,实际上就出自杨绛之手,她可谓是最懂《围城》的人。
1966年,钱锺书和杨绛都被革命群众“揪出来”,成了“牛鬼神蛇”,被整得苦不堪言,杨绛还被人剃了“阴阳头”。她连夜赶做了个假发套,第二天照常出门买菜。
群众分给她的任务是清洗厕所,污垢重重的女厕所被她擦得焕然一新,毫无秽气,进来的女同志都大吃一惊。杨绛特意把便池帽擦得一尘不染,闲时就坐在上面掏出书看,倒也无人打扰。
钱锺书在中国社科院文学所被贴了大字报,杨绛就在下边一角贴了张小字报澄清辩诬。这下群众炸窝了,身为“牛鬼蛇神”的杨绛,还敢贴小字报申辩!她立刻被揪到千人大会上批斗示众。
当时一起被批的还有宗璞、李健吾等,其他人都低着头,只有杨绛在被逼问为什么要替资产阶级反动权威翻案时,她跺着脚,激动地据理力争:“就是不符合事实!就是不符合事实!”这“金刚怒目”的一面,让许多人刮目相看。
1969年,他们被下放至干校,安排杨绛种菜,这年她已年近六十了。钱锺书担任干校通信员,每天他去邮电所取信的时候就会特意走菜园的东边,与她“菜园相会”。
其实十年文革,钱杨夫妇备受折磨:杨绛最亲的小妹妹杨必被逼得心脏衰竭辞世,女婿王得一也在批斗中不堪受辱自杀。而在此期间,钱锺书仍写出了宏大精深的传世之作《管锥篇》,杨绛也完成了译著讽刺小说的巅峰之作八卷本《堂吉诃德》。
八年后从干校回来,杨绛动笔写了《干校六记》,名字仿拟自沈复的《浮生六记》,记录了干校日常生活的点滴。这本书自1981年出版以来在国内外引起极大反响。
后来,爱女阿圆出生时,钱钟书致“欢迎辞”:“这是我的女儿,我喜欢的。”杨绛说女儿是自己“平生唯一的杰作”。
回国后,这个三口之家一直居无定所。1962年8月,一家人迁居干面胡同新建的宿舍,有四个房间,还有一个阳台,他们又添置了家具,终于有了个舒适的家。那时,钱钟书经常带着妻女去饭馆吃饭,有一次,在等待上菜的空挡,钱钟书和阿圆一直在观察其他饭桌上吃客的言谈举止,并且像看戏一样很是着迷。杨绛奇怪地问:“你们这是干嘛啊?”阿圆说:“观察生活是件很有趣的事,你看那一桌两个人是夫妻,在吵架,那一桌是在宴请亲戚……”杨绛明白了,这父女俩是在看戏呢。待到吃完饭的时候,有的戏已经下场,有的戏正在上演。
这三人在一起,总有无穷的趣味,平淡的生活充满了温情。
这个三口之家,很朴素,很单纯,温馨如饴,只求相守在一起,各自做力所能及的事……
时光静静流逝着,再美好的故事总有谢幕的一天:1994年,钱锺书住进医院,缠绵病榻,全靠杨绛一人悉心照料。不久,女儿钱瑗也病中住院,与钱锺书相隔大半个北京城,当时八十多岁的杨绛来回奔波,辛苦异常。
钱锺书已病到不能进食,只能靠鼻饲,医院提供的匀浆不适宜吃,杨绛就亲自来做,做各种鸡鱼蔬菜泥,炖各种汤,鸡胸肉要剔得一根筋没有,鱼肉一根小刺都不能有。
“锺书病中,我只求比他多活一年。照顾人,男不如女。我尽力保养自己,争求‘夫在先,妻在后’,错了次序就糟糕了。”1997年,被杨绛称为“我平生唯一杰作”的爱女钱瑗去世。
一年后,钱锺书临终,一眼未合好,杨绛附他耳边说:“你放心,有我呐!”内心之沉稳和强大,令人肃然起敬。“锺书逃走了,我也想逃走,但是逃到哪里去呢?我压根儿不能逃,得留在人世间,打扫现场,尽我应尽的责任。”
女儿走了,丈夫走了,昔日其乐融融的家庭不复存在,只剩下杨绛孤零零一个人。2003年,《我们仨》出版问世,这本书写尽了她对丈夫和女儿最深切绵长的怀念,感动了无数中国人。杨绛写道:“1997年早春,阿媛去世。1998年岁末,钟书去世。我们三人就此失散了。现在,只剩下我一个。”
杨绛深居简出,很少接待来客,开始悉心整理钱钟书的手稿。有一日,社会学家费孝通来拜访杨绛。他对当年的心上人还是情有独钟,便带着自己的著作来请杨绛“斧正”。旧友重逢,喜上眉梢,两人嘘寒问暖,交谈甚欢,忽然杨绛意识到自己有些失态了,便态度冷淡起来。待送别费老时,他颤巍巍走下楼梯,还依依不舍地频频回头,杨绛淡淡地说:“楼梯不好走,你以后再不要知难而上了。”费老瞬间领悟了她的意思,从此彻底死了心。
2010年7月17日,是杨绛先生的百岁大寿,但是她很低调,没有举行任何隆重的庆祝仪式。她只嘱咐亲戚们在家为她吃上一碗寿面即可。钱钟书曾用一句话,概括他与杨绛的爱情:“绝无仅有的结合了各不相容的三者:妻子、情人、朋友。”这对文坛伉俪的爱情,不仅有碧桃花下、新月如钩的浪漫,更融合了两人心有灵犀的默契与坚守。纵然两人已离世,其深情依旧在岁月的轮回中静水流深,生生不息。
(摘自齐鲁壹点,201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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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我1938年回国,因日寇侵华,苏州、无锡都已沦陷,我娘家、婆家都避居上海孤岛。我做过各种工作:大学教授,中学校长兼高中三年级的英语教师,为阔小姐补习功课,还是喜剧、散文及短篇小说作者等等。但每项工作都是暂时的,只有一件事终身不改,我一生是钱钟书生命中的杨绛。(《人民文摘》2014年第9期,杨绛《钱钟书生命中的杨绛》)
②七年一月二十九日晚,是我第一次和杨绛先生见面。在三里河南沙沟先生家中,保姆开门后,杨绛亲自迎至客厅门口。她身穿圆领黑毛衣,锈红薄羽绒背心,藏蓝色西裤,脚上是一尘不染的黑皮鞋。她一头银发整齐地拢在耳后,皮肤是近于透明的细腻、洁净,实在不像近百岁的老人。她一身的新鲜气,笑着看着我。我有点拿不准地说:我该怎么称呼您呢?杨绛先生?杨绛奶奶?杨绛妈妈……只听杨绛先生略带顽皮地答曰:“何不就叫杨绛姐姐?”(铁凝《我眼中的杨绛先生》)
③2016年5月25日杨绛先生离世,她可能是中国最后一个用先生称呼的女性了,也给那个时候美好的时代画上了句号。
【小题1】下列对文本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文坛伉俪钱钟书和杨绛的爱情正如《圣经》所写的一样,有缘人自能相见,冥冥之中丘比特的金箭射中两人,一段旷世情缘就此萌发。
B.她最想报考的是清华大学外文系,但是那年清华大学南方没有招生名额。1926年迫于无奈杨绛选择了东吴大学。钱钟书当时也在清华,为了去清华见钱钟书,她放弃了美国韦尔斯利女子大学的奖学金,至此,她终于圆了清华梦。
C.杨绛和钱钟书的婚姻可谓是门当户对,才子佳人。钱钟书《围城》结婚穿黑色礼服、白硬领圈给汗水浸得又黄又软的那位新郎,正是锺书自己;自然而然,《围城》里的那位新娘便是杨绛了。
D.在二十世纪的中国,杨绛与钱钟书是天造地设的绝配。结婚后他们远赴英国学习,生活之余还会展开读书竞赛,有了女儿后,他们一家三口很朴素单纯,温馨如饴,只求相守在一起,各自做力所能及的事。
 
E.女儿走了,丈夫走了,昔日其乐融融的家庭不复存在,只剩下杨绛孤零零一个人。现在,只剩下她一个。丈夫与女儿的相继离世使得杨绛深居简出,几乎不接待来客,开始悉心整理钱钟书的手稿。
【小题2】作者从哪些方面来讲述钱钟书与杨绛的势均力敌的爱情?请简要概述。
【小题3】“先生”一般指的是男士,可为什么大家称呼杨绛为先生呢?结合所学知识并围绕文章内容分析其原因。
【小题4】有人认为本文讲的不是钱钟书和杨绛的爱情,主要讲的是杨绛。对此,你怎么看?杨绛在百岁生日时曾说:我今年一百岁,已经走到了人生的边缘,我无法确知自己还能往前走多远,寿命是不由自主的,但我很清楚我快“回家”了。我得洗净这一百年沾染的污秽回家。你如何理解这句话?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一片赤心在丹青
韩小蕙
①吴冠中的艺术生涯是一支射向靶心的箭——“开弓没有回头箭”的箭,一辈子不偏不倚地、就奔着这一个目标的箭。
②他和绘画的关系,可说是生命里的基因,前生投缘的关系——绘画不是他的专业、职业、事业,而是他的呼吸、他的身家性命、他的存世意义。有三个细节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一是抗战时期在昆明,敌机来轰炸,全校师生都上山去躲避,只有吴冠中苦苦恳求图书馆管理员,让他将自己反锁在馆内,临摹古人画册。那独自对话经典的自在滋味,一辈子都在他心头畅快地荡漾着。二是上世纪60年代,一次南下广东写生回京,吴冠中将他画的一包画立在座位上,自己则站在旁边以手相扶。站了三天三夜,下火车时腿、脚都肿了,可是他心里高兴,庆幸作品们终于平安到家了。三是上世纪70年代,吴冠中的岳母在贵阳病危,他好不容易请下假来,携妻前往探视。途经阳朔时,他太想画桂林了,遂中途下车,盘桓一天。谁知天雨不停,他叫夫人打伞遮住画板,俩人则淋在雨中,任雨丝打湿衣衫。后来刮起大风,画架实在支不住了,怎么努力也画不成了,极度失望之下,吴冠中竞哭了起来!我理解,当时他浑身的血液已被艺术的激情点燃,陷入了“不能画,毋宁死”的冲动中,这种欲罢不能,连他自己也不能控制自己了。
③吴冠中一辈子不停地追求创新,这是他血液中固有的基因,他说:“不能创新,我的生命就停止了。,”“我绝不能侮辱过去的作品,一定要超过过去,给后人新的启发。”然后,又补充了一句:“只能往前走,停下来不好活,后退更没余地。”有关风格的问题,他说:“风格是作者的背影,自己看不见。”
④2009年2月26日是一个卓有纪念意义的日子:“耕耘与奉献——吴冠中捐赠作品展”在中国美术界的最高殿堂——北京中国美术馆隆重开幕。
⑤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吴先生的作品在中国美术馆展出不知凡几,专题的吴冠中个展也有过数次。但意义不同的是,这次展出的180多幅作品,全部是吴先生的无偿捐赠之作,囊括了这位为艺术辛勤了一生的绘画大师所有的重要作品。换句话说,吴冠中把他一辈子的耕耘成果,悉数奉献给了社会。吴冠中说:“作品是艺术品,属于国家,属于人民,不属于个人。”“艺术是珍贵的,了不起的,一定要把艺术留下,留给将来人们再认识。”在他的晚年,吴冠中开始捐出自己的画作,大批量捐献给国家美术馆中国美术馆。而在此前的捐献,已包括全世界各大博物馆,还有国内的许多博物馆、艺术馆和重要场所,更为赈济水灾、救助残疾人等公益事业捐献过多幅作品,前后捐出的共有300来幅。
⑥吴先生早就告诉家人:“搞艺术不赚钱,爸爸如果单为了供养你们就不搞画了。房产、现金,可以留给你们,但爸爸的画是社会公产,应该还给社会。”
⑦凡是跟吴冠中接触的人都会强烈地感觉到,他的血液里有一种特殊的东西,叫做“不安宁粒子”。他当了一辈子美术教师,从第一天做助教开始,直到耄耋之年的最后一次登台,其特色始终没有变,这就是,一上讲台就激动,越讲越兴奋,就像陷在恋爱中,不能自拔。多少年养成的习惯一直持续了一辈子,他作画,往往早餐后即开始,一直画到下午、傍晚、深夜,其间不间歇,不休息,也不吃饭喝水,何时画完何时才回到“人间烟火”。艺术是他永远的新娘,初恋的狂热一直持续到黄昏恋,始终恋不够。
⑧91个春秋飞渡,吴冠中早就做成了国际知名的大画家,他已在世界各大博物馆举办个展数十次,还获得了很多荣誉和头衔。但他认为,做成“家”不是目的,做成“大家”也不是人生理想。他说:“画家走到艺术家的很少,大部分是画匠,可以发表作品,为了名利,忙于生存,已经不做学问了,像大家那样下苦功夫的人越来越少。整个社会都浮躁,刊物、报纸、书籍,打开看看,面目皆是浮躁;画廊济济,展览密集,与其说这是文化繁荣,实质是为争饭碗而标新立异,哗众唬人,与有感而发的艺术创作之朴素心灵不可同日而语。艺术发自心灵与灵感,心灵与灵感无处买卖,艺术家本无职业。”吴冠中也不是一个耽于昨天的人。他甚至说过:“明年怎么样?顺其自然。”这意思是说,艺海无涯,长征无尽头,个人只管一心一意地探索下去,其他都无须计较——是非曲直,功劳功绩,由别人去说吧。他是艺术的赤子,他的心中只有艺术。装不下别的了。
(节选自《一片赤心在丹青:追念艺术大师吴冠中先生》)
【小题1】下面是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5分)
E.本文多处引用吴冠中的话,展示了他深刻的思想和高尚的品德。这样的写法能够更真切生动地表现人物,比单纯的记叙和纯粹的评议更令人信服。
A.作者在谈到吴冠中与绘画的关系时说“绘画是他生命里的基因”,是在揭示绘画在吴冠中一生中的重要性,可以说,没有绘画,就不会有吴冠中。
B.吴冠中说“风格是作者的背影,自己看不到”,是在强调画家的风格是自己的艺术实践的反映,有什么样的创作实践就会形成相应的风格,画家只管做好自己就行,不必计较成败得失,功过是非由别人去评价。
C.吴冠中晚年举办的捐赠作品展,囊括了他为艺术辛勤一生的所有作品,他将自己一辈子的耕耘成果全部奉献给了社会。
D.吴冠中热爱艺术,为艺术奉献了毕生的心血,他认为艺术不能沾染上金钱的气息,不能和金钱有任何关系,所以他捐出的画作不会带来任何利益。
【小题2】本文第二段记述了吴冠中视绘画为身家性命的三件事,请分别概括。(6分)
【小题3】结合全文,请分析吴冠中身上有哪些可贵品质。(6分)
【小题4】吴冠中说:“艺术发自心灵与灵感,心灵与灵感无处买卖,艺术家本无职业。”这句话包含了怎样的思想?请联系现实谈谈你对此的理解。(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