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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文,完成后面小题目。
自尊就是吃饱了撑的
莫言
有句俗话说:吃人家的嘴短。这个意思很明白,但仅仅有这点意思那简直不算意思,我的意思是说吃人一棵胡萝卜所蒙受的耻辱哪怕用一棵老山参也难清洗。
朋友请我去吃饭,吃了一盘胡萝卜丝,吃了一盘粉丝,还吃了一盘像橡皮一样难以嚼烂的肉。吃完了,我心感动,心中暗想,点滴之恩,应该涌泉相报,吃人一碗,要报一盆。
隔了几天,一群朋友聚会,我为了一句什么话把这位曾经请我吃过一次饭的朋友得罪了。他咬牙切齿地说:“你的良心让狗吃了吗?前几天,我去香格里拉饭店买了美国加州的酱小牛肉,去长城饭店买来西班牙产的胡萝卜,去友谊商店用外汇券买了专供外国人的波罗的海鱼子酱,还有法国走私进来高级奶油,吃得你小子满嘴流油,可是你一转眼就忘记了。那些小牛肉还没消化完吧?”
我感到浑身冰凉,这时悔之莫及。恨不得把自己这张不争气的嘴巴用胶布封了。你当年吃煤块不也照样活吗?你去吃人家那点胡萝卜丝和粉丝干什么?实在馋了你自己去买一麻袋胡萝卜把自己吃成一只兔子也花不了多少钱,但你吃了人家的东西,就要听人家的,就要承受人家施加到你身上的侮辱。我这人最大的毛病就是没有记性,像狗一样,记吃不记打。当时气得咬牙切齿地发狠,但过不了几天就忘了。又有一个朋友请我去吃饭,上了一只煤球炉子,炉子上放了一口锅,锅里放了十几只虾米,一堆白菜,还有一些什么肉。吃着吃着我的凶相又原形毕露了,那朋友就说:“看看莫言吧,吃的一上桌,又奋不顾身了!”(太过分了,就算是真的,也不该说出来呀。)
俗话说的好,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一句话把我的心彻底地凉透了,我一边吃着,一边因为吃人家的东西所蒙受的耻辱一桩桩一件件涌上心头。我怎么这样下贱?我怎么这样没有出息?你实在想吃,一个人下个馆子不就行了吗?你想怎么吃就怎么吃!你想多么凶恶地吃就多么凶恶地吃。你吃光了肉把盘子也舔了也没人嘲笑你。你自己经常地忘记自己的身份,你忘了自己是一个乡巴佬,人家那些人从根本上就瞧不起你,压根儿就没把你当个人看。人家有时找你玩玩,那是无聊,那是天鹅向水鸭子表示亲近,如果水鸭子竟因此而想入非非,那水鸭子就惨了。想明白了道理后,我发誓宁愿饿死也不再吃人家的东西了,就像朱自清宁愿饿死也不吃美国面粉一样。我还发誓万不得已跟人家在一起吃饭时,一定要奋不顾身地抢先付账,我付账,那么即便我吃得多一点人家也就不会笑话我了吧?
又一次去吃烤鸭,吃到一半时我就把账结了。几个贵人都十分高雅地填饱了那些高贵的胃袋后,桌子上还剩下许多,这时,农民的卑贱心理又在我的心中发作了。多么可惜啊,这些大葱,这些大酱,这些洁白的薄饼,这些香酥的鸭片,都是好东西,浪费了不但可惜,还要遭到天谴的,于是我就吃。这时,有人说:“瞧瞧莫言吧,非把他那点钱吃回去不可。”
我就感到脸上火辣辣的,好像挨了一个响亮的耳光。人家还说:“你们说他的饭量怎么会这样大?他为什么能吃那样多?要是中国人都像他一样能吃,中国早就被他吃成水深火热的旧社会了。”
我一边吃着,一边悲哀地认识到,世界上的事情,其实早就安排好了。该着受侮辱的命,给你戴上顶皇冠也逃脱不了。
前年春节回家探亲时,我把这些年在北京受到的委屈,一桩桩一件件地说给母亲听。母亲说:“我就不信,人活一口气,再去吃宴席,行前先喝上两大碗稀饭,然后再吃上两个大馒头,上了宴会,还能做出那副饿死鬼相吗?”
回到北京后,遵循着母亲的教导,上了宴席,果然是不猴急了。吃得温良恭俭让,像英国皇室里的厨子那样。我等待着大家的表扬,可是一个人却说:“看看莫言那个假模假样的劲儿,好像他只用门牙吃饭就能吃成贾宝玉似的。”
众人大笑,食欲大增。有个人说:“人啊,还是本色一些好,林黛玉也要坐马桶的。”
“娘啊,简直是没有活路了啊……”
娘说:“儿啊,认命吧。命中该有什么,就得承受什么。”
我问:“娘啊,咱们一大家人,为什么就单单我为吃蒙受了很多耻辱?”
娘说:“儿啊,你这算什么?娘在1960年里,偷生产队的马料吃,被人抓住了吊起来打。当时想,放下来就一头撞死算了。可等到放下来,还不是爬着回了家!你大娘去西村讨饭,讨到麻风病的家里,看到人家过堂里方桌上有半碗吃剩的面条,你大娘看看无人,扑上去就用手挖着吃了。麻风病人吃剩的面条,脏不脏?你受这点委屈算得了什么?娘分明看到你一天比一天胖了起来,不享福,如何能胖起来?儿啊,你这是享福啊,不要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我仔细地思考着母亲的话,渐渐地心平气和了。是啊,所谓的自尊、面子,都是吃饱了之后的事情,对于一个饿得将死的人来说,一碗麻风病人吃剩的面条,是世间最宝贵的东西。当然也有宁愿饿死也不吃美国救济粮的朱自清先生,但人家是伟人,如我这种猪狗一样的东西,是万万不可用自尊、名誉这些狗屁玩意儿来为难自己。
【小题1】文中莫言问母亲:“为什么就单单我为吃蒙受了很多耻辱?”根据本文简要概括。
【小题2】文章第五段中,莫言说“想明白了道理后,我发誓宁愿饿死也不再吃人家的东西了”,请问此句中的“道理”是怎样的道理?
【小题3】赏析文中画横线的句子。
“看看莫言那个假模假样的劲儿,好像他只用门牙吃饭就能吃成贾宝玉似的。”
【小题4】你怎样看待莫言在文末表达的看法?请结合文本和现实谈谈你的思考和理解。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01:5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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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丑 兵
莫言
1976年冬天,排里分来了几个山东籍新战士,丑兵王三社就是其中之一。与其他人站在一起,恰似白杨林中生出了一棵歪脖子榆树,白花花的鸡蛋堆里滚出了一个干疤土豆。
长得丑,就老老实实的,少出点风头吧,他偏不,他对任何事情都热心得让人厌烦,口齿又不大清楚,常常将我姓郭的“郭”字读成“狗”字,于是我在他嘴里就成了“狗”排长。
不久,春节到了。省里的慰问团来部队慰问演出。政治处让我们排派十个公差去当临时服务员。我立即挑选了九个战士,命令他们换上新军装,就在我指指划划地做“战前动员”时,丑兵回来了。一进门就嚷:“‘狗’排长,要出公差吗? ”他这一嚷破坏了我的兴致,我便气忿忿地说:“什么狗排长,猫排长,你咋呼什么!”他的嗓门立时压低了八度,“排长,要出公差吗?我也算一个。”我随口揶揄他说:“你去干什么?去让慰问团看你那副漂亮脸蛋儿?”这些话引得在一旁的战士们哈哈大笑。和丑兵一起入伍的小豆子也接着我的话茬说:“老卡(他们称丑兵为卡西莫多)你呀,还是敲钟去吧!”
战士们又是一阵大笑。丑兵像是挨了两巴掌,本来就黑的脸变成了青紫色,他脑袋耷拉着,慢慢地退出门去。
后来,丑兵向连里打了一个报告,到生产组喂猪去了。
三年过去了,我已提升为副连长,主管后勤工作。
1979年初,中越边境关系紧张到白热化程度,战争大有一触即发之势。
动员大会之后,决心书,请战书一摞摞地堆在连部桌子上。有的人还咬破指头写了血书。 全连唯有丑兵没写请战书,说实话,我很恼火。
晚上,支委会正式讨论去南边的人员名单,会开到半截,丑兵闯了进来。
指导员疑惑地笑着问:“王三社同志,你?”
丑兵眼睛潮乎乎地说:“我想上前线。我虽然长得不好看,但是,我也是个人,中国青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
丑兵被批准上前线了。
开完欢送会,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就披衣下床,向丑兵住的房子走去——他单独睡在猪圈旁边一间小屋里。半个月亮明灿灿地照着营区,像洒下一层碎银。小屋里还亮着灯,我推开门走进去,丑兵正在用玉米糊糊喂一头小猪崽,见我进来,他慌忙站起来,把喂好的小猪抱进一个铺了干草的筐子里:“这头小猪生下来不会吃奶,放在圈里会饿死的,我把它抱回来单养……”
我说:“小王,咱们就要分手了,你有什么话就说出来吧,千万别憋在肚子里。”
他沉吟了半晌:“副连长,我这次是抱着拼将一死的决心的,不打出个样子来,我不活着回来。
“我不敢指望人们喜欢我,也不敢指望人们不讨厌我。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厌丑之心人亦皆有之。谁也不能扭转这个规律,就像我的丑也不能改变一样。但是,美,仅仅是指一张好看的面孔吗?小豆子他们叫我卡西莫多,开始我认为是受了侮辱,渐渐地我就引以为荣了……
两年来,我读了不少书,并开始写一部小说。”
他从被子下拿出厚厚一叠手稿,把手稿递给我,我小心翼翼地翻看着,从那工工整整的字里行间,仿佛有一支悠扬的歌子唱起来,一个憨拙的孩子沿着红高粱烂漫的田间小径走过来……
“副连长,我就要上前线了,这部稿子就拜托您给处理吧……”
我紧紧地拉着他的手:“好兄弟,谢谢你,谢谢你给我上了一场人生课……”
几个月后,和丑兵一块上去的战友纷纷来了信,但丑兵和小豆子却杳无音讯。
丑兵的小说投到一家出版社,编辑部很重视,来信邀作者前去谈谈,可是丑兵却如石沉大海一般,这实在让人心焦。
终于,小豆子来信了。他写道:……我和三社并肩搜索前进,不幸触发地雷,我眼前一黑,就倒了下去,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感觉到被人背着慢慢向前爬行。我大声问:“你是谁?”他瓮声瓮气地说:“老卡。”我挣扎着要下来,他不答应。后来,他越爬越慢,终于停住了。我意识到不好,赶忙喊他,摸他。我摸到了他流出来的肠子……
丑兵死了,竟应了他临行前的誓言。我的泪水打湿了信纸,心也一阵阵痉挛。
(选自《莫言中短篇小说散文选》,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丑兵像是挨了两巴掌,本来就黑的脸变成了青紫色,他脑袋耷拉着,慢慢地退出门去。”这里用了比喻、比拟和夸张修辞手法,生动地表现了丑兵受到嘲弄后的痛苦心理。
B.“半个月亮明灿灿地照着营区,像洒下一层碎银”这个环境描写,运用比喻手法,以景写人,烘托丑兵纯洁美好的心灵,表现他热情上进、富有爱心的个性。
C.“全连唯有丑兵没写请战书”,是因为丑兵胆小怕死,缺乏爱国热情,他只想着写他的小说,做他的作家梦。
D.“我的泪水打湿了信纸,心也一阵阵痉挛”,这是因为“我”为先前并不了解丑兵美好的心灵而惭愧和后悔。
E.这个小说采用了先抑后扬手法,抓住人物的个性特征进行描写,彰显了人性的光辉,读后令人感慨唏嘘。
【小题2】丑兵起初被人叫“老卡”很受打击,后来他却自称“老卡”,对此你怎样理解?(6分)
【小题3】小说运用了多种人物描写手法刻画丑兵,请找出几处,说说这样写的好处。(6分)
【小题4】丑兵说:“美,仅仅是指一张好看的面孔吗?”请结合作品内容,联系现实,简要谈谈你对这话的看法。(8分)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那一排钻天杨

肖复兴

四十多年前,从北大荒回到北京不久,我搬家到陶然亭南的地铁宿舍。走出宿舍,有一条大道,大道旁有一排新栽不久的钻天杨,瘦弱的树后有两间同样瘦弱的小平房,这是一家小小的副食品商店。

我和店里的售货员很熟。年轻的那一位售货员,刚来不久。她个子不太高,面容清秀,长得纤弱,人很直爽,快言快语。她曾经不好意思地告诉我:没考上大学,家里非催着赶紧找工作,只好到这里上班。

知道我在中学里当老师,她让我帮她找一些高考复习材料,她想明年接着考。我鼓励她:对,明年接着考!有这个心劲儿,最重要!每次去那里买东西,她都爱和我说话。我把看过的杂志和旧书借给她看,或者索性送给她。她见到我就叫我肖老师,我管她叫小冯同学。

有一次,她看完我借给她的一本契科夫小说选。还书的时候,我问她读完这本书,最喜欢哪一篇?她笑了:这我说不上来,那篇《跳来跳去的女人》,我没看懂,但觉得特别有意思。

1978年的夏天,我和她相互鼓励着,一起到木樨园中学参加高考。记得考试的第一天,木樨园中学门口的人乌泱乌泱的,黑压压拥挤成一团。高考放榜,我考上了,她没考上。从此以后,她不再提高考的事了,老老实实在副食店上班。

大学毕业后,我搬家离开了地铁宿舍,发现旧杂志把床铺底下挤得满满堂堂。便想起了这位小冯同学,她爱看书,把这些杂志送给地好。我来到副食店,一眼就看见她坐在柜台里。看见我进来,她忙走了出来,笑吟吟地叫我。我这才注意,她脸色有点黄,挺着个大肚子,小山包一样,起码有七八个月了。我惊讶地问道:这么快,你都结婚了?

她笑着说:还快呢,我25岁都过了小半年!我们有同学都早有孩子了呢!

那天告别时,地特意送我走出副食店。正是四月开春的季节,路旁那一排钻天杨的枝头露出了鹅黄色的小叶子,迎风摇曳,格外明亮打眼。在这里住了小九年,我似乎是第一次发现这钻天杨的小叶子这么清新,这么好看。

从那以后,我再没见过小冯同学。

前些日子,我参加一个会议,到一座宾馆报到。那座宾馆新建没几年,设计和装潢都很考究,宽阔的大厅里,从天而降的瀑布一般的吊灯,晶光闪烁。一位身穿藏蓝色职业西式裙装的女士,大老远挥着手臂径直走到我的面前,伸出手来笑吟吟地问我:您是肖老师吧?我点点头,握了握她的手。她又问我:您还认得出我来吗?起初,我真没有认出她,以为她是会议负责接待的人。她笑着说:我就知道您认不出我来了,我是小冯呀!看我盯着她发愣,她补充道:地铁宿舍那个副食店的小冯,您忘了吗?

我忽然想起来了,但是,真的不敢认了,她个子高了些,也显得比实际年龄要年轻许多。我对她说了这些感受,她咯咯笑了起来,说:还年轻呢?明年就整六十了。

她还是那么直爽,言谈笑语的眉眼之间,恢复了以前的样子,仿佛岁月倒流,昔日重现。我知道了她的经历:生完孩子没多久,她就辞掉副食店的工作,在家带孩子,孩子上幼儿园后,她不甘心总这么憋在家里,用她自己的话说“还不把我变成甜面酱里的大尾巴蛆?”便和丈夫一起下海折腾,折腾得一溜儿够,赔了钱,也赚了钱,最后合伙投资承包了这个宾馆,她忙里忙外,统管这里的一切。

她说:中学毕业去副食店工作,到今年整整四十年。您看看这四十年我是怎么过来的!

我说:你过得够好的了!这不是芝麻开花节节高吗?

她略咯地笑了起来:还节节高呢!您忘了您借给我的那本契诃夫小说了吗?您说我像不像那个跳来跳去的女人?

分别的时候,我问她,那个小小的副食店,现在还有吗?

她忍不住又笑了起来:那么小,跟芝麻粒一样的副食店,现在还能有吗?早被连锁的超市取代了。她还告诉我,地铁宿舍二十多年前就都拆平,盖起了高楼大厦,副食店早被淹没在楼群里了。不过,副食店前路旁那一排钻天杨,倒是没有被砍掉,现在都长得有两三层楼高了,已经成了那个地带的一景儿了呢!

钻天杨,她居然还记得那一排钻天杨。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资,不正确的一项是
A.本文采用了外貌描写的手法展现主人公形象,文章选取了小冯同学“刚参加工作、要当母亲、做宾馆管理者”三个人生阶段的外费特征来表现她的变此。
B.小冯同学说她像“那个跳来跳去的女人”,这和前文“我”和她交流契诃夫小说的感受相相呼应,也表明了“我”及“我”的书成就了她的灿烂人生。
C.“那么小,跟芝麻粒一样的副食店”,这句话运用了夸张修辞,生动形象地描绘出了副食店的渺小;也正是其渺小等原因,所以很快被时代的浪潮淹没。
D.这篇文章篇幅不长,但时间跨度大,作者采用顺叙的手法描写了四十年的人和生活的变化,采用以小见大的手法,来展现社会迅速发展的时代风貌。
【小题2】请结合文章内容分析小冯同学的形象特征,以及她身上展现的时代精神。
【小题3】“那一排钻天杨”在文中有什么作用?请结合文章分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荒漠一夜
付浩勇
天蒙蒙亮的时候,他已在大漠的荒滩里跋涉了整整一夜。
他蠕动着苦涩僵硬的舌头,舔了舔嘴唇上叠透的干血泡,面对一望无际的沙梁,不由回望一眼身后伴随的追敌——晨雾里闪着两点绿光的饥饿的野狼,心里又掠过一阵恐惧和绝望。
他是昨天下晌为了拍摄到沙漠上的绿洲,他离开了驼队,深入到荒滩深处。当黄昏降临的时候,沙梁上传来一声凄凉血性的狼嚎声,他回首寻望,蓦然发现了暮色里浮动着两点闪亮的寒光,倏地,疲惫夹带饥饿一同向他袭来……
整整一夜,他别无选择,慌惶地在大漠里奋力向前进。途中,他为补充体力,备带的干粮吃完了,水壶里面水喝干了,肩上压着沉沉的摄影机和行囊背包。但他不忍心将拍到的海市蜃楼般的别致风景一掷了之,那可是他艺术生命的价值所在。然而,野狼显然盯上他了,将他视成大漠里惟一的补充营养的佳肴,他只好拼力地在沙漠里走着。他心里明白,在荒漠里,缺水是最大的灾难,野狼同他较量的是毅力和意志,自己若是稍有松懈,在沙梁上倒下,野狼就会冲上前,挥舞双爪,将他撕成碎条,充饥解渴,而他拍摄的荒漠上的别致风景将化为乌有。
他回望野狼时,明显发现野狼的浑身抽搐,脊梁的骨节更加突起,干瘪的肚皮贴在沙土上。喘气声越来越粗重,他们之间的距离越拉越长……渐渐地,野狼举步维艰,停下来了。他心里不由掠过一阵狂喜,野狼终于撵不上自己了。少顷,又见到野狼嚎叫一声,转头调向,灰溜溜地往回逃窜,他不由挺直身躯,英雄般地傲立在沙梁上,似乎嘲笑野狼意志的崩溃瓦解。
当野狼的背影逃遁远去,他又一下子瘫倒在沙梁上,他该往哪里走?何方才能寻到驼铃队?哪里才有水源?严重的缺水,他已鼻孔出血,七窍冒烟,四肢乏力。忽而,他转念回想,猝然想到,野狼的转向莫非预告着前方是一条通向大漠腹地的死亡之路,于是,他意识到只有重新振作,尾随野狼,或许才有可能离开大漠,找到驼队,使别致风景焕发艺术之光。
他复而挺起疲惫的身躯,沿着野狼逃遁的方向赶去。为了避免同野狼的孤注一掷,他既不能尾随太近,那样会惊扰它;当然又不能太远,如果稍有松懈,就会迷失跋涉的方向。
芨芨草是大漠里跋涉者的救命圣草,沙梁坎下,野狼过处,芨芨草已被啃尽;他随踪而来,只好刨出草茎,细嚼取湿。野狼困乏了,停下来回头对峙地盯着他;他也停靠下身,机警地准备应付对野狼的反扑。有多少回,狼跑他奔,狼歇他停。有几阵子,狼的双腿摇摆踉跄,迷迷茫茫地迈步,他就象虚脱一般神情恍惚,晕晕蒙蒙地跟着……
狼撵人整整一夜,人追狼足足一天,又是日头西斜的时分,终于,沙梁坎下出现了一片罕见的沙洲——那是内陆河被沙漠侵袭仅有的一汪清水。
野狼仿佛忘却了疲惫,奋着四蹄奔过去。
他喜出望外,狠狠地咬了一下血唇,忽而,一阵熟悉的驼铃声响过,昨天同行的地质勘探队出现在前方。他顿感泪水漾出眼眶,朦胧中,他看见两名地质队员正端枪向着吸水的野狼瞄准,他声嘶力竭的喊:别打它,没有它,我走不出荒漠,是它救了我的命……
声落枪响,野狼猝然倒在甘泉一般的水边,枯瘦的四肢也懒得一动。
他一个踉跄,向前一个滚翻,昏了过去。
(选自《微型小说鉴赏辞典》)
【小题1】小说中反复强调“拍摄”“别致风景”的事情,对全文情节的展开有什么作用?
【小题2】这篇小说心理描写非常细腻。请简述作品中“他”的心理变化过程。
【小题3】小说中的“他”具有什么样的性格,请简要分析。
【小题4】小说结尾中,声落枪响,狼猝然倒下,“他”“昏了过去”。试探究这样结尾的用意。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
说梅
吴冠中
①牡丹和梅花,曾是人们印象中的国花。牡丹花朵硕大,色彩艳丽,且高贵荣华之富态。梅花的花朵要小多了,星星点点,或疏或密开满在乌黑而坚硬的干枝上,而且干枝往往曲折多姿,予人风骨独傲之感。更因梅花开于寒冷的季节,那时别的花都不敢吐露,故而引起诗人们的赞美——梅花香自苦寒来。
②从造型艺术角度看,形成美感的主要因素是整体构成。梅花之美主要缘于体态多姿。干枝穿插间的粗、瘦对比,故老梅更独具这般风采。梅花盛开或初吐露花蕾时,尚无绿叶衬托,只由花朵与枝干构成点与线的二重唱。“删繁就简三秋树”,郑板桥虽多画兰竹,少画梅花,其实他已道出了自己对梅花的绘画感受;而王冕画梅繁华密枝,引人进入梅花的国度。陈老莲画梅喜表现一段古怪倔强的干枝上着画三几朵,寓秀于拙,仿佛是他的自画像。梵高的向日葵同样是他的自画像,真正杰出的艺术家,总是将自己和自然融为一体的。正由于敏感的艺术家从不同视角揭示了自然之美,人们才更深一层感到自然之美。历代有那么多的诗人和画家表现了梅之美,梅在中国人心目中早已登上高雅之宝座。我在故宫曾见过清代“扬州八怪”之一金农的一幅册页梅花,满纸只是淡墨点,其间穿插几笔墨黑的线是干枝,予人以月下梅花或雾中观梅之整体感受。这与西方印象派的效果异曲同工。走完隔膜、封闭的漫长世纪,地球显然日益缩小,东西方文化的碰撞与交融谁也挡不住,梅花和腊梅的西指日可待。
③我第一次看到的梅园是无锡梅园,因当年梅园被许多居民的白墙衬托,被明如镜的太湖衬托,因而梅之身段和花之色彩分外醒目。中国传统绘画不涂背景,被绘在白底子上的梅花便尽现体态之美。因而,梅花在园林中往往依素墙而栽。或者反其道而行之,种在假山洞口之类的深暗背景前,花开时明如观火。
④中国大地上到处有梅花、梅园,多少姑娘们的名字爱叫梅。我自己嗅觉不灵,可看梅,赏梅,不知闻梅香。梅之香更吸引了广大的爱好者,“暗香浮动月黄昏”,让人未见花就闻到了香味。文人咏梅,凡夫俗子也爱梅,梅是中国文化不可或缺的标志之一。绘画中最通俗的题材梅、兰、竹、菊,被誉为“四君子”。缘于她们都象征中国传统中高尚的道德品质,梅居其首,是梅的荣誉。让园林、园艺家们深入研究梅的品种及嫁接等科学课题吧!他们研究出来的成果之花将开遍大漠南北,家家户户。今天,人们渴望草坪与鲜花了,在礼品中鲜花替代了糕点与烟酒。我从来不过自己的生日,连这个诞生时日也忘了。但不意有一回,居然邮局送来了一束鲜花,是外地有人邮来贺诞辰的。花簇大都是月季、郁金香之类。如果是一簇梅花或腊梅,当别有一番风姿了。
⑤今年五月间,我到太湖一个小岛上的园林果木产寻寻觅觅,发现梅园已是青绿一片,郁郁葱葱。细看,满树已隐藏着小小的青梅,才使我醒悟谢了还有青果子。不过青梅是褐色的干果了,可能是作陈皮梅之类的佳品吧。梅花展示了青春的美丽,有奉献了成熟的果实,这是梅的品质吧。
⑥正因着眼于花、干、枝的点、线组合之美,我更爱腊梅。腊梅洗尽脂粉,只剩下并不鲜艳的暗黄之色,近乎蜡黄的病色了。然而在绘画的寰宇中,局部永远臣服于整体,在整体中体现价值。由于对照的绝妙效果,腊梅花朵之“蜡黄”,呈现了无价的物种黄金色。三味书屋后园的那株腊梅花给鲁迅的童年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似乎也是令我独钟情于腊梅的姻缘。
【小题1】请分析第一段在文中的作用。(4分)
【小题2】作者从不同的角度展现了“梅之美”,请加以概括。(6分)
【小题3】简要分析第四段中画线句子的含义。(4分)
【小题4】文章以“说梅”为题,请探究作者通过“说梅”寄托了哪些深刻的意蕴。(6分)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痴狂才子钱钟书
李鹿
2010年11月21日是钱钟书的百年诞辰。这位“文化昆仑”的生日曾经鲜为人知,直到近年才大白天下,一是因为钱钟书本人也记不清自己的生日,二是他极不愿意被人祝寿,故而保密。在他八十岁那年,亲朋好友、机关团体、学界人士纷纷要给他做寿,一位朋友打电话来询问钱老生日具体是哪天,夫人杨绛玩笑着挡驾:“没有那一天啦!”原来钱钟书早已有言在先:“不必花些不明不白的钱,找些不三不四的人,说些不痛不痒的话。”这是典型的钱氏作风,淡泊名利,超凡脱俗,几乎是位出世神仙,不熟悉他品性的人难免觉得他“狂”。
钱钟书还有一个特点是“痴”,从小以此著称。不仅记不清自己的生日,穿鞋还分不清左右脚,上街迷路找不回宿舍,趁女儿睡着在她肚皮上画画,半夜拿竹竿帮猫儿打架……
他是“当代第一鸿儒”,也是一位痴狂才子。
为保护杨绛举起厚木板反击
钱钟书在小说里对男女之情冷眼旁观,似乎看破红尘,在生活中对杨绛却呵护备至,情深意切,是众所周知的佳话。他在杨绛睡着时用毛笔给她画大花脸;杨绛给他做饭,他心疼妻子劳累,写了“忧卿烟火熏颜色”。生活并非一直这样情趣盎然,在特殊时期,杨绛被人无理殴打,温文儒雅的钱钟书竟然冲出来举起厚木板反击,当时他的已经60多岁了。
那是 1972 年,钱钟书已经被打成“资产阶级学术权威”。一天,因为一件生活琐事,一位“革命女子”说钱钟书的女儿钱瑗“不是好人”,还打了她一耳光,杨绛出于一个母亲的本能,立刻还手,“这时两个‘革命男女’抓住我的肩膀和衣领,把我按下地又提起来,又摔下,又提起,又摔下”,杨绛回忆,她当时一声都没叫喊,钱钟书本来在房间里看书,该是听到撕扯中木架倒地的声音跑出来。看见妻子被打,“他举起木架子侧面的木板(相当厚的木板),对革命男子劈头就打。幸亏对方及时举臂招架,板子只落在胳臂肘上。 如打中要害,后果就不堪设想了。”当时钱杨二人都已 60多岁,对方夫妇只有40多岁,又比他们分别高出一头,杨绛赶紧拉了钱钟书回房,关上门,锁上锁。
杨绛后来写道,“打人,踹人,以至咬人,都是不光彩的事,都是我们决不愿意做的事,我们做了不愿回味的事。”在“文革”中钱钟书挨批,挨斗,被剃“十字头”,他都没有反抗,他一生唯一一次动手打人是为保护杨绛。
帮自家猫打败林徽因的猫
钱钟书和杨绛都很喜欢猫。解放后,他们住在清华,养过一只很聪明的猫。小猫长大了,半夜爱和别的猫打架。钱钟书特别备了一枝长竹竿,倚在门口,不管多冷的天,听见猫儿叫闹,他就急忙从热被窝里出来,拿了竹竿,赶出去帮自己的猫打架。当时,钱、杨夫妇与清华建筑系教授梁思成、林徽因夫妇是邻居,钱家的猫与林徽因的猫是最爱争风头的“情敌”,钱钟书如果看见自己的猫被林女士的猫欺负了,丝毫不客气,总要用竹竿教训“对手”。
林徽因也非常宝贝她的猫,说那只小黑猫是她一家人“爱的焦点”,任它淘气也一味护着,没人舍得打一下。杨绛说:“我怕钟书为猫而伤了两家和气,引用他自己的话说:‘打狗要看主人面,那么,打猫要看主妇面了!’他笑说:‘理论总是不实践的人制定的。’”
对女儿“痴情”专一
钱钟书和杨绛一生只有一个女儿钱瑗,小名阿圆。钱钟书从来摆不出父亲的威严,他比女儿还要顽皮。钱瑗小时候常说:“我和爸爸最哥们,我们是妈妈的两个顽童,爸爸还不配做我的哥哥,只配做弟弟。”
有一次,钱瑗大热天露着肚皮熟睡,钱钟书就给她肚皮上画个大脸,被杨绛一顿训斥,不敢再画。每天临睡他还要在女儿被窝里埋置“地雷”,把大大小小的玩具、镜子、刷子,甚至砚台或大把的毛笔都埋进去,等女儿惊叫,他得意大乐,恨不得把扫帚、畚箕都塞入女儿被窝。女儿临睡前必定小心搜查一遍,把被里的东西一一取出。这种玩意儿天天玩也没多大意思,可是钱钟书百玩不厌。
杨绛写到:“钟书的‘痴气’也怪别致的。他很认真地跟我说:‘假如我们再生一个孩子,说不定比阿圆好,我们就要喜欢那个孩子了,那我们怎么对得起阿圆呢。’提倡一对父母生一个孩子的理论,还从未讲到父母为了用情专一而只生一个。”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本文用较少篇幅写了钱钟书的“狂”,用较多篇幅写了他的“痴”。写钱钟书“痴”时采用了小标题的形式,新颖独特。
B.钱钟书夫妇住在清华时养过一只聪明的小猫,两人很喜欢这只猫。他们的邻居也非常宝贝自家的猫,两家因为两只猫打架而伤了和气。
C.文章引用了钱钟书妻子和女儿的话,属于语言描写,从正面突出了钱钟书的形象,这样的形象让人感觉亲切。
D.钱钟书八十岁那年,很多人要为他做寿,钱钟书对此持反感态度,这种典型的钱氏作风让打算为他做寿的人难免觉得他“狂”。
E.“文革”中钱钟书的妻子杨绛被打,钱钟书为保护妻子举起厚木板反击。对于钱钟书的动手打人,杨绛认为是不光彩的事。
【小题2】钱钟书的“痴狂” 表现在哪几个方面? 请根据全文内容分点概括。
【小题3】文中画线部分对人物的描写非常生动, 请简要赏析。  
【小题4】钱钟书是一代学术大师, 多数传记都选取赞美其学术成就的材料, 但本文较为独特。你认为这篇传记的选材有何特点? 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请结合文本内容谈谈你的看法。